衡水十三中:摩根解经《约翰福音》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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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5:1-47

这一章开头时提到一个不确定的时间,「这事以後」。约翰在-个故事的开头,总是不厌其烦的述说时间的顺序。现在对时间就说得很不确定,所以目前这段经文所记之事,距离前面的事件有多少时间,我们无法确定。不过我们可以看见,他实质上与犹太人决裂後,才上耶路撒冷。约翰说,「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对於这里所说的是甚么节期,曾有不少有趣的讨论。我相信那是指逾越节,但是甚么节期并不是最重要的。

这一章只有一个故事,而在时间的先後顺序上,这是我们主工作头一年的最後一件事。紧接在这件事後不久,基督就开始他确定而主动的公开传道。

而这件事是约翰所选的第四个兆头。这一章先是很简要的述说这兆头的故事,然後再说到它所引起的纷争。就著人的眼光来看,耶稣那天所说,所作的,使他赔上了自己的命。他们再也不会原谅他。

这一章可以很自然的分成两段:

1.第一段是兆头本身,由第1-9节;

2.然後是因这兆头引起的纷争,是从第10节到末了。

兆头本身(1-9)

兆头的详细内容大家都很熟悉。我只要轻轻的点一下就好了,以便於我们讨论兆头的意义,这是在纷争中可以看出来的。

这兆头是耶稣主动发起的。头一个兆头是应他母亲的要求而行的,第二个兆头是他发起的,他洁净了圣殿。第三个兆头是应一个大臣为他儿子所作的请求而行的。这里又有一个兆头是耶稣未经要求而行的。那一个人并没有呼求他的帮助。这一点格外显出他的任务以及他心中的目标是甚么,这就是他到世上来的目的。

当他经过毕士大池子的廊子时,他看见,他知道,他采取行动。他「看见」一个人,他「知道」他病了许久,於是他采取行动了。这故事本身,就充满了戏剧性的提示。耶稣只对这人说了三次话,而-一次都用很简短、强烈、有力的句子。他看见他躺著,就说,「你要痊愈么?」我们的主并不是在问他是否已下决心,决定要得痊愈。这不是一个意志的问题,而是一个愿望的问题。你要不要得痊愈呢?

这人的回答是一个抗议,好像他在说,「为甚么问我这样一个问题呢?」他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意思是说,「你这样问我是甚么意思?我当然是要痊愈,但我还能有甚么机会呢?」他早已经失望了。

底下就是主给他简捷而有力的三重命令,「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首先你要起来,作你所不能作的事,因为是我吩咐你作的。然後拿起你的褥子。对此马可士多兹博士(Dr. Marcus Dods)说,它是指不要为你的重蹈覆辙铺路!最後他说,「走吧!」对此我认为是指,不要希望被人抬著走。

於是「耶稣躲开了」,那人不知道他是谁。那一天稍後耶稣在殿里又遇见他。这个人至少有三十八年没有到殿里了,当时他显然是立刻上那里去,基督就再一次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

因此我们发现这个兆头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头一个兆头是在创造的境界中,是在迦拿的筵席;第二个兆头是在圣殿里,是在敬拜的境界中;第三个兆头是在痛苦和疾病的境界中,也是在迦拿行的。如今我们的主在他公开服事第一年的最後一事件中,进入了道德的境界。耶稣对这人所说的最後一句话,道出了这人的根本问题所在──瘫痪只是结果,这瘫痪的根源是来自他的罪。我们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耶稣对他说的话,「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身体的病是道德疾病的结果与显明。我们的主进攻了那个境界,是从一个完全被抛弃的人身上进攻。他有三十八年之久一直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他之所以一直受苦,是因为他一直在犯罪,耶稣就来到这人跟前,并行了这个伟大的兆头。

兆头引起的纷争(10-47)

这兆头的完整意义显示在底下的纷争中。这个纷争在两个范围内进行:先是关於安息日的问题,其次是由於基督在批评他安息日行动的人面前所说的话,使得纷争转趋剧烈,牵涉到他所声称的身分。

安息日的问题

官长们看见这人拿著褥子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行走,就立刻控告他破坏安息日。严格地说,律法对他们有利,因为这样的事是被禁止的。我们,思想这故事时,引起我们注意的,乃是这些官长们本来就认识这个人。一个一向靠周济过日子的人,已经被遣弃了三十八年,竟然不被认识,真是难以令人相信。但是他们好像看不出也们所看到的这个人,就是那个曾经被遗弃,潦倒,落魄的人,也许他们从前还经常丢给他一些救济的小钱,现在他却走起路来像男子汉那样的生气勃勃。他在安息日拿著一个褥子,他们所看到的就是这个。他们没有注意他是谁,就控告他破坏安息日。

他对他们控告所作的回答,是有启示性和包容性的。他说,那使我痊愈的,叫我这样作。他要他们注意他自己现在的状况。他们没有注意到这事实,他们只注意到,他破坏了安息日,他得痊愈不算一回事。今天也不乏这种人。若是有人无视於某些重大属灵和道德的得胜,「滤出蠓虫,吞下骆驼」(太23:24),那是一件悲哀的事。他们所作的就是这样。

我们的主如何回答他们呢?他的回答是双方面的。他先是回答这个人。虽说是顺便,却也是肯定地启示他关於他所作之事的道德意义。当他在圣殿中的时候,耶稣遇见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其意思当然是说,我今天之所以恢复你身体的健康,使你能拿著那褥子,放到别的地方,然後再回到这圣殿中,是有道德目的的。耶稣好像在对他说,「我所最关心的不是你的身体,我最关心的乃是你道德上的过失。我已经拯救了你,这就是今天所成就之事的意义。你已经痊愈了,为甚么呢?是为叫你不再犯罪。」

底下他就回答那些批评他的犹太人。「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这句话启示出他所完成之事在宗教方面的意义。在道德方面的意义已经启示给那个已经痊愈的人。在宗教方面的意义是启示给那些被认为是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在那一句话中,他说明神是怎样的一位。对这人来说,他表示他的痊愈是为叫他过正当的生活。对於这些宗教的首领们,他实际上乃是向他们表明:你们之所以看见这个人被医治好了,而且能在安息日拿著他自己的褥子,是因为神在人类的痛苦面前是没有安息的,即使这痛苦是从罪而来。「我父作事。」这些首领们说,安息日的安息被干犯了;但耶稣说,一个像这样的人在这里躺著,神还能有安息么?当人犯罪顶撞他,也违背人自己的本性时,人不但破坏了神的安息,也带进了多年的枯萎、灾难与不幸;因此,神没有安息。耶稣说,我父工作,我也工作;而神的工作和我的工作都从这个人得痊愈的事上启示出来。当我们看见神和他的作为时,在安息日拿褥子就变成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了。那个人曾经犯罪,尝过留在罪中的痛苦。但是,神在看顾他。当人在受苦时,神是不可能有安息的。

「我与父原为一」

下面就开始了纷争的第二个阶段。这些人是聪明人,他们看出耶稣所说的话的意思。他们看出他在表明自己是与神同等的,因他称神为他的父。他们的了解完全正确。那正是耶稣的意思。在另一个场合中他曾说,「我与父原为一。」从19-47节乃是他对他们反对与批评的回答。这回答可分三部分:

1.19-29节

他对他们所反对的他的声明,再加以强调。

2.30-37节

他提到为他声明之真实性所作的见证,他指出两种他拒绝承认的见证,另外又指出两个为他声明所作的最终见证。

3.38-47节

我们的主以最扎人,令人胆战的方式,转向那些批评他的人,就是那些官长们,并定他们的罪。

「我实实在在」

在他强调他所声明之事的时候,他三次使用了「我实实在在」的句式,第19,24和25节。

1.头一个「实实在在」引进一句话,更强调他所说过的事,就是他所说的「我父作事……我也作事」,他是在与神合作。「子凭著自己不能作甚么,……父爱子……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这些都是具有启示性的词句。他是在重述他与神、神与他之间合作的声明。他是在强调这件事。

2.第二个「实实在在」引进一句他对自己行动的宣告,在这句话中他声称他的行动是产生於他是受差遣的事实;所以他还是在强调交通的思想,以及他与父之间的合作。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宣告。按著这句话来看,若有人信他,他不只是相信他,也是相信那位差他来的;凡是这样相信的人,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3.最後一个「实实在在」带进一句话,是他从前曾经说过的,现在用新的方式再说一遍,仍然是强调父与子之间的合作。「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衪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衪是人子,就赐给衪行审判的权柄。」

他说这些话都是为要解释他为那人所作的事,并要解释当他使一个人得医治并得著力量能以不犯罪时,他就不在乎是否干犯安息日的繁文缛节了。

然後他提及为他所说的话之真实性作见证的人。首先他说,「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他可以为自己作见证,但他拒绝这样作。他说,「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衪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他在指谁呢?是约翰么?不是。他很简短而又美丽地说到约翰,「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他告诉你们真理。约翰说,我不是基督,我不是先知,我就是在旷野中的声音。你们差人到约翰那里去过,他为真理作见证,约翰的见证是真的,但那还不是证实他的声明之真实性的见证。基督说,我不接受从约翰来的见证。可是他却对约翰的伟大给予柔细又美丽的承认,说,「约翰是点著的明灯……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

那么他所依赖的见证是甚么呢?乃是工作的见证。「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他的工作说明了一个事实:他是父所差来的,因此他的工作中有从父来的见证。那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就是这种工作的结果。因此基督就宣称说,这个得医治的人,藉著道德上的洁净,不仅恢复了身体的力量,也恢复了在圣殿中敬拜的可能性,这正是神作为的说明。

结束时,他转向这一班人。读这段经文,-一个人都可以感觉到,他对这些人真是愤怒无比。这些人注重遵守礼仪,远超过一个人在生命与公义上所得到的恢复。他开头说,「你们从来没有听见衪的声音,也没有看见衪的形像。」因此他是在指责他们对神的疏忽。「你们并没有衪的道存在心里,因为衪所差来的,你们不信。」注意他这声明是多么伟大。有个人受神差遣而来,你们并不认识他,也不接待他。「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你们因为我说我是与神同等,而认为我是亵渎神的人。但你们从未认识过神,你们从未听见他的声音,也未见过他的形像。当然你们也就不会认识我了。

底下他说出一个很妙的讽刺,却常被人错误引用。他并没有说,「你们要查考圣经。」那并不是一个命令,而只是一句叙述的话。「你们查考圣经。」他们是在查考圣经,但是方法错误,观点错误,因为他们对於他们的圣经有错误的观念。「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这就是他们错误的地方。我们可以查考这些经文,但却从未涉猎到生命的境界。

他的话并没有停在那里,「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是的,这是真的。圣经的本身没有生命,但若是我们愿意跟随经文的引导,它们就要带我们到他那里,使我们不是在圣经里面得生命,而是通过圣经,在他里面得生命。

请再注意他底下话语锋利的讽刺味道。他用的这个「我」字是强调语气,「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有甚么证据?证据乃是他们看重安息日的礼仪,过於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被恢复了力气与纯洁的事实。他说,你们缺少神的爱。是神的爱使他没有安息,也使他工作。若是他们认识他的话,他们就不会提出这样的反对了。

底下还是讽刺的话。「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以及末了的话,「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

这是他结尾的话,「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著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这里所强调的是「他的」和「我的」。如果你们不信他的书,怎么能信我的话呢?那就是说,我们的主在最终给官长们的这些话中,声明摩西的话有权威。他启示出一个事实,摩西的权威最终可以在他身上找到。耶稣说,他书上有指著我写的话。

迄目前为止,我们共有四个兆头,头一个是因他母亲的请求而有的,是在创造与喜乐的境界中;其次是在宗教和敬拜的境界中,是他主动发起的惊人举动;第三个兆头是在疾病的境界中,是对一个作父亲的痛苦呼喊而有的反应。如今头一年已近尾声,他即将进入他传道与宣讲之更广泛的服事中,在道德的境界里他主动的行了一个兆头。他进到最低的深渊,进入了道德的境界,摸著了罪给人的影响,然後解释他之所以这样作,是因为他在与神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