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舞 种类:吴敏:中国已迈入彰显和实现民权的历史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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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中国已迈入彰显和实现民权的历史新时代

发布时间:2011-03-20 01:10 作者:吴敏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496次

  中国古代圣贤对社会现象、政治事件乃至领袖人物的分析,很注重“天时、地理、人和”这三个维度。其中的所谓“顺天时”,用现代话语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认清和顺应时代发展的大环境、大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鉴于20世纪前半期相继发生两次世界大战、给全人类造成惨痛祸患的历史教训,世界各政治及军事力量之间达成了比较稳定的默契和妥协,建立了以联合国为主要载体的协调和监督机制。自此,世界历史进入了相对持久的和平年代。这样的国际环境,自然给世界各国提供了致力于发展国内经济的大好机会,使得第三次科学技术革命即新科技革命得以发生,并以此为动力实现了全球经济的大发展。从这个角度来分析,人们完全可以说,人类社会已经从“战争与革命”时代进入到了“和平与发展”时代。


  不过,对历史时代的划分从来就不是只有一个角度;对世界发展历史时代的宏观分析,也不可能代替对各国所处历史时代的具体界定。比如,“和平与发展时代”的命题并不排斥和否定“全球化时代”的概括,也同中国近30多年来处于“改革开放时代”的提法不相矛盾。同样道理,当前中国所处的历史时代,也不是只能有“改革开放”一种表述。超越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60多年的历史视野(“改革开放时代”即是以此种视野分析中国所处时代而得出的结论),从1840年鸦片战争至今170来年的历史视野来观察,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现在的中国正在跨入“彰显和实现民权”的历史新时代。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标志着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百年屈辱的开始。自此,古老的华夏帝国逐渐陷入了任由西方列强侵略、宰割和奴役的悲惨处境。1900年八国联军侵占京、津等地,1901年日、俄、英、法等11个入侵国迫使清政府签订了极为苛刻的《辛丑条约》,这更使中国进一步沦为西方列强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这种濒临亡国边缘的民族灾难再加之连年战乱、权贵盘剥的极度折磨,致使普通老百姓最低限度的日常生活都难以为继,只能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华夏大地上常常出现赤地千里、饿殍遍野的人间惨剧。


  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势必要提出相应的社会历史任务。而“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1]。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必然要将争取民族独立、保障基本民生作为最为重要和迫切的社会历史任务提到国人面前。与此同时,世界性的民主政治发展潮流,也必然要给国人提出保障民权、实现国家管理民主化的历史任务。孙中山在20世纪初期创立的三民主义特别是新三民主义理论,即“争取中华民族真正自由和独立”的民族主义,“使人民真正管理政权”的民权主义,“以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来改善民众生活”的民生主义,正是对这三大历史任务的经典概括。从一定意义上讲,鸦片战争迄今170年的中国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为完成这三大历史任务而不断探索和奋斗的历史。


  中国人民在20世纪30、40年代进行的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反抗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抗日战争的胜利结束了日本在台湾50年的殖民统治,使台湾重新回到祖国的怀抱。同时,中国参与发起成立联合国并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显著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进一步实现了国家在大陆地区的完全统一。这表明,“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欺侮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从此列入爱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2],中国人民已经胜利地完成了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历史任务。


  1949年迄今,尽管由于执政党在指导思想上“左”的严重失误,中国大陆在1960至1962年曾经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三、四千万人的沉痛悲剧,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10年浩劫又将国民经济推向濒临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极度困难,但进入1978年末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开辟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由于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比较注重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所以,1990年基本解决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2000年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近10多年来又正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现在,虽然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问题很严重,普通民众在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大困难,但就总体而言,近30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确得到了显著改善。从一定意义上说,孙中山当年提出的“改善民主生活”的历史任务,现在也算是基本上完成了。


  较之于“民族主义”、“民生主义”的历史任务业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成就,中国人民为“民权主义”所进行的不懈奋斗至今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性的成效,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


  “主权在民”和“权能分立”是孙中山民权主义的重要原则,这两个原则要求国家的“政权”即“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必须掌握在人民手里,由人民选举政府并授予政府“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等五项“治权”,以人民的“政权”来管理政府的“治权”。只有人民切实掌握了“政权”,政府有效行使了“治权”,“民权问题才算是真解决”[3]。


  令人遗憾的是,1911年辛亥革命建立的亚洲第一个共和国,旋即被复辟帝制、军阀混战的乱局所淹没。1927年以后蒋介石实行的“一党专政”,使得“中华民国”成了徒有其名的空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相继制定的四部宪法均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迄今为止,宪法赋予人民的包括选举权在内的各项政治权利,基本上还是“海市蜃楼”式的幻影,在现实政治生活很难得以履行;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机关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基本上只是一种程序性、仪式性的“橡皮图章”,在实际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极为有限。这种不容乐观的现实清楚地表明,辛亥革命百年之后的当代中国,“使人民真正管理政权”的民权主义历史任务仍然非常严峻地摆在中国人民面前。


  显然,进入21世纪第二个10年之后,中国现代化建设最突出、最迫切的历史任务就是彰显和实现民权,这是直接影响包括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内的其他各项重要任务的主要矛盾。《国际歌》歌词说得很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邓小平也讲得很清楚:“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4]。对于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阔步奋进的中国人民来说,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现实意义。如果民权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民生不可能得到根本性、持久性地改善,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形象也会遭到损害。历史行进的脚步决不以任何权势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它明白无误地向世人宣告:中国已迈入彰显和实现民权的历史新时代。近些年来遍布全国、声势壮阔的“维权”风潮,意味着亿万民众业已苏醒的权利意识正在转化为愈益增多的现实行动,这是彰显和实现民权新时代已经到来的真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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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第10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0年版。


  [2] 《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5页,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3] 《孙中山选集》下卷,第761页,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4] 《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68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来源: 作者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