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衣冠宋开局: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3:57:07

发布日期:2009-4-13 17:15:18    点击数: 15140

西南财经大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2009年3月第四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品德,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复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 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应有明确的等次结果。 第三条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凡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包括统考生、推免生、单考生、联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复试以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复试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由学校统一领导,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协调,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监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第七条  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组组长由各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担任。 第八条  各培养单位根据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面试小组。面试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包括3名专业课教师(由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亲属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1名外语专职教师(或本专业口语较好的教师)和1名记录人员。 第九条  各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的特点,结合本规则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在复试前一周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各培养单位要绝对确保复试试题、考生分组情况、参加复试的教师名单的安全保密。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考生报到时须出示其学历证明原件。在职人员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 审查遵循以下标准: (一)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大学本科毕业考生(党校、民办大学毕业生除外),需审查其毕业证书原件,对证件不符者,不予复试。 (二)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核查其学生证及其注册情况;对入学不到四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大学期间没有按时注册的考生,请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不予复试。若考生所在学校实行学分制可提前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和学校出据的学分修满、可提前毕业的证明,并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验查。 (三)对于MBA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对大学本科毕业未满3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大学专科毕业未满5年的考生不予复试。 (四)对于法律硕士考生,须审查其报考资格。对大学专科毕业未满2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其是否为法律专业毕业,凡为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不予复试。 (五)对于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考生对待,应进行加试。(加试要求详见第十四条) (六)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对无认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 第十二条  各培养单位须保留考生学历证明复印件备查。复印件上应留有验证人员的签名。 第四章 复试方式与要求 第十三条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和外语测试三个部分,成绩均各以100分为满分计算。 第十四条  笔试。除MBA考生外,其他专业考生均须进行笔试。 笔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依照《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规定执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内容应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专业课命题细则》和《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评卷规则》的要求命题和阅卷。 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时间18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难易程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第十五条  面试。面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质;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采用抽题回答的形式。每名考生面试不少于2个问题。鼓励采取有利于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复试形式。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第十六条  外语测试。外语测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外语测试的主要形式为面试,内容由各复试小组根据本专业要求自定,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外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第五章 加分项目及综合成绩的确定 第十七条 为突出考察研究生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复试阶段设置了科研成果加分项。本科研成果指考生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内刊、用稿通知不纳入加分范围。 各培养单位应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核实后,按以下规定给予加分。 (一)在有CN、ISSN刊号的C级以上刊物上(不含C级)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1分; (二)在有CN、ISSN刊号的C级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加1分,第二作者加0.7分; (三)科研成果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四)期刊等级的确定标准参照《西南财经大学中外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08年版]的相关规定(见附件)。 第十八条  考生综合成绩的确定 考生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笔试成绩×10%+复试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5%+加分项目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为101.5分。  第六章 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十九条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确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负责通知、组织考生报到,安排考生参加复试。 (一)各培养单位需在复试前两周,根据研究生部下达的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包括复试时间、地点、方式)。 (二)将复试工作安排同时报送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协助通知考生。 (三)组织考生复试报到,程序如下: (1)认真核查考生的《报考登记表》、准考证和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 (2)收取考生《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加分项目登记表》; (3)通知考生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分组情况; (4)按照规定收取复试费用; (5)通知考生按照规定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6)报到结束后,立即清查未报到考生,及时与考生联系,了解未报到情况并做详细记载。 (四)组织考生笔试、面试。 (五)组织教师笔试阅卷。 (六)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报送考生成绩(包括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报送应包括电子版和学院[中心]盖章的书面成绩。 (七)复试结束一周内向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检地点在学校医院,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单位与学校医院协商决定,研究生部统一协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从公布之日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2009年4月10日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试行) (2008年版)   一、A级学术期刊 A1级:(3) 《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 A2级:(11) 《法学研究》、《管理世界》、《社会学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数学学报》 《计算机学报》、《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经济学动态》、《马克思主义研究》、《求是》 二、B级学术期刊 B1级:(82) 经济学:(4) 《宏观经济研究》、《当代经济研究》、《中国经济问题》、《南开经济研究》 管理学:(4)     《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南开管理评论》、《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金融学:(3)     《金融研究》、《国际金融研究》、《投资研究》 保险学(2)     《保险研究》、《中国社会保障》 会计学:(3)     《会计研究》、《审计研究》、《中国会计评论》 统计学:(3) 《统计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数理统计与管理》 世界经济学与贸易经济学:(3) 《世界经济》、《财贸经济》、《国际贸易问题》 财政学与税收学:(3)     《财政研究》、《税务研究》、《国有资产管理》 公共管理学:(3) 《政治学研究》、《中国劳动》、《中国行政管理》 法学学:(3) 《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家》 人口学:(3) 《人口研究》、《人口学刊》、《中国人口科学》 经济信息与系统工程:(2) 《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工程理论方法与应用》   计算机科学:(3)     《电子学报》、《计算机科学》、《软件学报》 马克思主义学:(3)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数学:(3) 《应用数学学报》、《数学年刊》、《计算数学》 中国语言学与新闻、传播学:(3)     《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 外国语言学(3) 《现代外语》、《外国语》、《中国翻译》 综合性及其他:(21)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改革》、《经济学家》、《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工业经济》、《中国农村经济》、《消费经济》 《旅游学刊》、《学术月刊》、《中国软科学》、《运筹学报》《科研管理》 《高校理论战线》、《高等教育研究》、《中国体育科技》、《中国体育科学》 《中国图书馆学报》、《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经济日报》(理论版) 高校学报:(10) 北京大学学报、武汉大学学报、吉林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南京大学学报、 复旦学报、厦门大学学报、浙江大学学报、南开学报、清华大学学报   B2级: B2级学术期刊为A1、A2、B1类所列期刊之外,进入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目录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期刊。   三、C级学术期刊    C级学术期刊为未列入上述A1、A2、B1、B2级,但公开出版发行,有CN、ISSN刊号的中文学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