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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在中共吉林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201022日)赵洪奇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吉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总结去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刚才,市委书记周化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四个坚定不移”,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影响,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总量再翻番,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保障服务促进科学发展成效显著。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开展执法监察项目34项,收缴违法违纪金额67.6万元, 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对全市650个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了7轮专项检查,保证了中央和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对中央有关土地使用、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规范了国有土地出让管理,推动了节能、降耗、减排目标落实;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查处了解放西路拆迁改造中公职人员勾结不法人员用假房证骗取政府补贴资金案和西山棚户区改造中原市麻棉厂违规滥发企业自管房证骗取拆迁补偿案,对全市50个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全程监督;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符合排查范围要求的560个排查项目建立了排查档案。    (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稳步推进。继续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总量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全市各级党员干部深入查找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认真整改;在推进总量再翻番中进一步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克难攻坚,全力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帮扶困难群众制度,深入基层为企业、重点项目、社区、村屯及困难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治理,全市公款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用合计支出比上年减少8571.9万元。以农村“三资”清理规范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摸清了全市农村“三资”底数,有计划地在全市农村推行“三资”代理服务和“六步工作法”,清理收回资金659.4万元,增加资产2.2亿元,纠正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33个,纠正完善合同4875件,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国有企业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了国有企业廉洁从业相关制度。    (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加强,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不断强化。组织全市176名正县(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全省廉政教育测试,对120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教育专题辅导;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了经常性教育;反腐倡廉宣传不断深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组织1.5万名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大型图片展》,4万余人观看了廉政文化“大篷车”进农村巡回演出活动。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查处利用婚庆丧葬等事宜敛财的党员干部13人。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小金库”9个、违规违纪金额104.1万元。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25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5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954人次,诫勉谈话18人次,函询10人次。    (四)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工作势头良好。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21件,其中涉及县(局)级干部3件,乡(科)级干部28件;结案48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0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35件,同比上升75%;县(市)区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50件,同比上升30.4%。查办万元以上案件9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09.5万元。严肃查处了黄士岩、朱喜民、郝志国、王明林、罗德元、李万福、张国堂等一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深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扎实推进,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复访和集体访。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五)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各类损害农民利益案件21件,责任追究28人。开展了教育集中整治,清理有关部门和学校违规收费项目8个,涉及金额116万元。开展了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对31家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暨医疗处方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17个。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了重点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乡(镇)站办所民主评议工作。对部门和行业的办事窗口、内设科室和基层单位进行了4次暗访,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各类问题43个。利用新闻媒体搭建群众诉求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促进了部门和行业作风转变。    (六)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惩防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开展了“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着力在制度清理、完善、创新和落实上下功夫。围绕规范制约权力,建立并实行了市委全会定期听取市委委员述职和评议市委委员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等一系列制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申报、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和全过程监督等制度;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了国库管理制度。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开展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试点工作。    (七)坚持整建并举,经济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35个市直部门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520项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规范了审批流程。加强效能监察,着手建立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启动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暂行规定》,开展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建立500个软环境监测点,着力为企业搞好服务。完善考评机制,对156个软环境建设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了评议。认真纠正影响软环境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涉软案件。    (八)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向长春学习活动。市、县两级纪委常委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班子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整改,进一步转变了作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增加编制49个,152个乡镇(街道)全部按要求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1名纪检干部。全市提拔、轮岗、挂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94人,增强了队伍活力。调研法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内部管理和监督,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重点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不强、严重脱离群众,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奢侈浪费、“庸懒散”等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党内监督还比较薄弱,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效率低下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仍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实现全市经济总量再翻番目标、确保“十一五”规划全面完成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强化措施、务求实效,为推动经济总量再翻番、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围绕保证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部署任务的落实。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结构调整、“三农”工作、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以及国企改革、项目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全市十项民生任务和城市建设十大民心工程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专项检查,促进招商引资责任制落实;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加强国有资 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    (二)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继续开展“树新风正气、做勤廉公仆、推总量翻番、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坚决反对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着力解决作风不正、背离宗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不真抓实干的形式主义,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工作漂浮的问题,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坚决反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个人主义,着力解决“庸懒散”、不讲原则、一团和气等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享乐主义,着力整治奢靡之风。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糜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考察范围,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不断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加强教育监督,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依托现有教育基地,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创新教育载体,坚持开展经常性教育。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市直机关科(处)级领导干部上岗前廉政知识测试。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吉林市纪检监察网”和“新浪吉林网江城反腐倡廉频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    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认真落实中央即将修订下发的《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机制,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认真执行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的管理。    (四)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严惩腐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突出办案重点,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完善办案机制,强化办案措施。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统一管理和重点案件督办等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库和办案人才库,整合办案资源,实行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办案、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交叉办案,切实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加大市纪委本级自办案件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责任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既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案件,又要从大局出发,讲究办案策略和艺术,完善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五)围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政行风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综合治理,认真解决各种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进一步清理规范检查考核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加强政行风建设,做好民主评议、政行风热线等工作,严格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多种媒体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和不断创新形式的长效机制。    (六)围绕深化源头治腐,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重点围绕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管理、财政转移支付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以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为载体,配合深化各项改革,认真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创新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廉政风险防范预警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维护制度权威性。    (七)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已经把农村“三资”清理规范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作为“七项工程”之一,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清理和规范两方面的工作,真正形成“民主定事、制度理财、群众评官”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以加强行风建设和深化办事公开为重点,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对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加强监督管理,探索社区督促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八)围绕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完善机制,加大整治和建设力度    抓住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带来的难得机遇,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着力解决软环境建设方面深层次问题,努力推动实现机关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督促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职能,按照“两集中、三到位”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实行行政审批首办负责制度、工业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切实发挥重点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审批服务。二是加强对政府部门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整合投诉举报渠道,启动行政效能投诉动态评价系统,充分利用动态评价监督平台,对行政效能投诉问题限期办结,实行效能投诉督查、检查、处理和媒体定期公示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完善机关干部行政效能问责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措施。建立和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市本级要于今年3月底前建成并试运行,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以改进行政审批监督方式和方法,改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进一步加大清费减负的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健全完善软环境建设监测点、软环境监督员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强化对服务企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强化软环境评议工作。对全市软环境建设重点岗位(负责人)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评议结果分别予以表彰奖励和诫勉谈话。五是加大涉软案件查处力度。严格执行软环境建设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典型涉软案件,要及时通报、公开曝光。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保证反腐倡廉重点任务落实    201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十分繁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抓工作落实的新举措。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及时选题立项,深入调研,提出破解对策和措施,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不断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通过示范带动、跟踪问效、督查督办、责任追究来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争取抓出特色、形成亮点、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整体合力。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主动协助党委、政府认真抓好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制度的落实,强化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坚持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工作,实行报告制度,定期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党政部门作用,落实反腐倡廉重点任务。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执纪监督能力。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践行“四个对”要求,努力建设“为民、务实、清廉”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着力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学习效果。加强教育培训,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和制度,重点抓好乡镇(街道)专职纪委书记和新上岗纪检干部培训。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快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步伐;严把入口关,选调熟悉经济、法律、审计等专业的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增强队伍生机与活力。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实现全市经济总量再翻番、推动率先发展和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