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蛰了人为什么会死:论阿赖耶识与真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8:45:34

论阿赖耶识与真如 

  有治唯识者,谓真如乃无为法,赖耶乃有为法,有为法者,有缘起事而非理,无为法者,但是理,不关乎缘起生灭,理之与事,不可融通。今随圣教,于诸圣大乘经论以明赖耶识与真如之关系,是为此论论意。

  初、明万法唯识,识外更无别法

  明万法唯识者,谓世间法种种品类,不外唯识现故,能唯为识,所唯为法,以识现一切法,一切法不离于识故,名为唯识。《大乘密严经》云:“微尘与胜性,自在与时方,悉是净赖耶,于中妄分别。赖耶由业力,及爱以为因,成就诸世间,种种之品类。”《华严经》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诸佛悉了知,一切从心转。”故知心外更无别境,识外更无别法。全部唯识,安立五法三性、八识流转及二无我义,无非是赖耶一识及其流转还灭相。如彼名、相,于三性中但依他起,于依他起诸名相中,以彼妄想遍计执,故形成八识之杂染流转相,若于依他起中,不起分别妄想,远离遍计执,则八识之杂染流转相灭,杂染流转相灭故,而成清净识,名圆成实性,如是名为转识成智。然则,云何于依他起不应计着?谓依他起相,是赖耶及其转识之自变现境,为赖耶之相分,体无实故不可得,犹如幻化故不可取着,此即二无我义也。故《大乘密严经》云:“世间非作者,业及微尘作,但是阿赖耶,变现似于境,藏识非缘作,藏亦不作缘,诸识虽流转,无有三和合,赖耶体常住,众识与之俱”、“定者在定中,了世皆藏识。”如是,若得杂染流转相灭,则赖耶之杂染转为清净,是名证入圆成实,得于一切法中得大自在。故《瑜伽师地论》云:“阿赖耶识杂染还灭相为转依,令于一切善净无记法中得大自在。”而此依正智熏治令转清净而证之圆成实,即如是正智者依二无我理通达一切法相不可得,体性空寂非断灭。此中正智但与如如相应,为对治赖耶中杂染有漏法而假名安立,故亦是依他起法,非实有其性。如如者,离二边见,无相实相,唯是圣自证境界。

  或有言:此中唯识者,譬彼如如,岂非赖耶转灭乃得耶?故此如如即是识外之法,云何得言如如亦唯识耶?且此如如,超言绝虑,入不思议境界,非一切语言文字之所能明,则此如如,离于八识之外,乃不可知法,又云何得唯识?答曰:“此错会如如义也,其一,如如者,实非识外之法,以即是此阿赖耶识体故,此后当更明,其二,如如者,非诸法外之法也,以一切法当体即如故。譬如虚空有幻花生起,而此幻花无实,原无实体,其当体与虚空无异,云何更于虚空外作有幻花想,或于幻花外作有虚空想耶?如如之与诸法亦复如是,非于识外有法名如如,亦非于如如外有法名识。而此如如不思议,亦不可作不可知解,但是诸圣之自体亲证,离一切心意意识之所能思量,一切语言文字不能道其万一,故言不思议,超言绝虑,非实不可知也。一切诸佛,亲证诸法本源,于诸法更无有丝毫疑惑,无有丝毫不明了,云何更有不可知之法在耶?唯识之境界,实是诸佛亲证之解脱境界,唯识之教,是诸佛建立在诸法本体的自证境上,并由此自证境中为应众生之机而自然流出的一代圣教耳,

  二、明赖耶、真如不一不异

  此明赖耶、真如不一不异者,谓赖耶、真如体无二故不异,依染净不同而立名故不一。

  或有问言:此赖耶识乃有为流转之法,无有实体,而真如者,但是二空之理,是无为法,云何赖耶得与真如不一不异?答曰:发此问者,但知其一,未知其二。何者?言赖耶乃心识流转之法,此但明赖耶之一分相似杂染相现,而此杂染流转之相,可依善净法对治而得转灭,虽杂染相可得转灭无余,然非赖耶自体灭,以赖耶体实不可灭故。若言赖耶无有实体,唯是杂染心识之流,则杂染心识之流灭,赖耶亦灭,言赖耶灭者,实同于外道断灭邪见,故《楞伽经》云:“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灭,若自真实灭者,藏识则灭,藏识灭者,不异外道断见论议。”此中自真相识者,赖耶实体也,亦名藏识,业相者,赖耶心识之流也,故《大乘密严经》亦云:“此识遍诸处,见之谓流转,不死亦不生,本非流转法。如梦见生死,觉悟即解脱”,“体非如幻化,非阳焰毛轮,非生非不生,空性空远离”。依如是经言,赖耶非流转法明矣!

  又或问言:若赖耶实有体者,岂非同于外道神我、灵魂之说耶?答曰:此实因未明赖耶之真实体相而起,当知赖耶真相,犹如虚空,亦无虚空之量,其中原无神我、灵魂之类可得安立,毕竟清净寂灭,故《大乘密严经》云:“一切外道,于阿赖耶识所生我见,执着我相,然此中无我,亦无有生,微妙一相,本来寂静,是觉悟胜观行者自证境界。”而诸外道,未能通达心识细微流转之相,于斯流转中执为神我、灵魂乃至大梵、一因等,又如何得入清净赖耶之寂灭自证境界,如此业识之流不灭,我执不除,于赖耶识中妄起分别,实非智者所应行,故《解深密经》云:“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即是此义也。

  有为无为之辩,后当更明。至谓二空之理即真如,实不明二空只是遮法,云何遮法?谓一切凡夫妄计我法实有,为对治彼故,一切诸佛方便施设我法两空,依此对治,可得转灭赖耶识中杂染流识,入清净性,且二空之理,亦不仅但为对治法,且亦能显真如之寂灭义,此即窥基师所言二空从能显说,窥基大师《成唯识论述记·卷一》云:“理体虽有,离有离空,非性是空。说为二空,从能显说。梵言瞬若,可说如空,名瞬若多,如是空性,即是二空所显实理,故言空者从能显说,二空之性,名二空性。”《大般涅槃经》云:“我为医王,欲伏外道故,唱是言,无我众生寿命养育知见作者受者,比丘当知,是诸外道所言我者,如虫食木,偶成字耳,是故如来,于佛法中唱言无我,为调众生故,为知时故,……是故说言,诸法无我,实非无我。”“我者,即如来藏义,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即是我义。”由是可知,二空之法,但是遣执遮相,非是实法。若证二空,即显如实法性,以如实法性中求我法不可得故。如实法性者,即是佛性,又名真如,即是净赖耶也,体恒寂静,唯是圣自证境界,非一切外道所能晓了。故《楞伽经》云:“如圣智有性自性,圣知、圣见、圣慧眼,如是性自性知”,“但我住自得如实空法,离惑乱相见,离自心现性非性见,得三解脱如实印印于性自性,得缘自觉观察住。”故知,真如者,非无实体,但是二空所显之自证境。而此真如,亦非于阿赖耶识外别有之法,若能净除心识业力流转之相,赖耶体中杂染转灭,则赖耶者即名为真如,清净无染,寂灭无性,乃至究竟求赖耶亦不可得,亦无真如之名,唯是圣自证现量。故《大乘密严经》云:“如是赖耶识,是清净佛性,凡位恒杂染,佛果常宝持。” 同经《趣入阿赖耶品》言:“如是之藏识,普现有性界;其体无增减,圆洁常光明”、“广大阿赖耶,当成等正觉”。由是可知,赖耶之与真如,不一不异,但以凡位恒杂染故,方便名为赖耶识,立唯识之教,令诸凡夫如是观行证入圣果。但以圣位恒清净故,名为真如,立性常之教,明真如缘起,令诸凡夫,悟入如来清净无碍、缘起无性之一真法界。譬如净虚空中幻起空花,以凡夫执空花为实有,实生实灭,由是见虚空中显杂染相,如是方便名为赖耶。若了空花无实,幻现生灭,实非生灭,与净虚空一体不异,虚寂无相,无生无灭,恒无变易,如是方便立名真如。此中净虚空者,喻示真如一分寂灭无为义,现幻花者,喻示真如一分缘起无生义。幻花者,诸有漏无漏法是。赖耶以摄有漏种及法而立其名,故无漏法但显为其对治令其转染成净,而显非所摄,实为自治自净是故当知,赖耶、真如体实无异,又名一心,但以开合隐显为方便及依染净立名而显有异。如《华严经》云:“心佛与众生,是三无差别。”即显此义,佛者,真如是;众生者,赖耶是;心者,但显真如与赖耶、佛之与众生同一体故立名为心。

  三、明赖耶、真如缘起如幻

  初明赖耶缘起,谓以赖耶为根本因生诸世间万法,如《楞伽经》云:“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譬彼伎儿能遍造诸趣。”《瑜伽师地论》云:“略说阿赖耶识,是一切杂染根本,所以者何?由此识是有情世间生起根本,能生诸根根所依处及转识等故,亦是器世间生起根本,由能生起器世间故,亦是有情互起根本,一切有情相望互为增上缘故。”由是经论所言,故知于世谛而言,赖耶识实是一切世法之根本因。或有问言:生诸世间者,应是种子,非阿赖耶。如经论亦云:有种子者,法尔具有生诸蕴界处之功能。答曰:不应将种子与赖耶作二法想,何也?谓其一,阿赖耶为能藏,种子为所藏,此能所不即离故;其二,种子为阿赖耶所摄持故;其三,种子者,但是阿赖耶相分,非离阿赖耶另有种子为实有法者,此亦可证之万法唯识之理。如《成唯实论》云:“种子虽依第八识体,而是此识相分非余,见分恒取此为境故,诸有漏种与异熟体无别故。”又云:“此识为体,故立识名,种离本识无别性故”。窥基《成唯识论述记》云:“体即是种。”由是当知,种子与赖耶不可作二法想,故言种子生诸世间者,亦即言赖耶生诸世间,作如是言无有过也。故《楞伽经》明辨谓如来之藏变现诸趣,《瑜伽师地论》谓阿赖耶生诸世间及有情。

  次明真如缘起,真如缘起者,当知与赖耶缘起不一不异,以真如、赖耶体非异故,赖耶中本有大种非断灭故。本有大种者,法尔本有,无增无减,非断非常,心识流转相灭时,赖耶即为真如,一切种子亦即为真如所摄,为真如之相分,且随转为无漏。是故经论云真如摄一切世出世间法尽,法尔具足无量功德,能随其所应成就诸法,如摩尼珠现诸色相。若真如实无关乎生灭缘起,无生无用,则诸佛证入真如时,岂非如同草木瓦砾,云何能从自证境中流出无量法藏,成就无量佛事?如《解深密经》云:“如来者,非心意意识生起所显,然诸如来,有无加行心法生起,当知此事,犹如变化。”《华严经》云:“诸佛种种方便力,出兴一切诸刹海。”

  然则,无论赖耶缘起,还是真如缘起,所生诸法,均无实体,如梦如幻,故不作实有所生、实有缘起解,当知此事“犹如变化”。比如梦中,现作诸事,及至于醒,所为诸事皆不可得,非实有作。故《解深密经》又云:“若杂染法,若清净法,我说一切皆无作用,亦都无有补特伽罗,以一切种离所为故。”《华严经》云:“佛身不可取,无生无起作,应物普现前,平等如虚空。”此生而实无生,作而实无作之义最极甚深,最极甚深,非世智凡情、意识卜度所能解了。当知,诸法生而无实如幻,离自性相,即是诸法无生之义,若得如是信解,即得不于生与无生、作与无作二边知见上自起偏执,自生障碍,如是方得远离戏论,入清净道。

  或疑言:真如者,是无为法,言理;而缘起者,为有为法,言事,理之与事,云何相同?又云何得言真如而能缘起?答曰:此问但是自执名相,失于真义,何也?岂得离于有为而有无为耶?岂得离于无为而有有为耶?立此有为无为者,但是一时权巧立名,实非究竟理趣,但以凡情执于有为,以有为为实有之法,故诸佛巧运方便,显示真如一分寂灭义,隐言真如一分缘起义而说无为法,以破遣凡情有为之执,令诸众生能背尘趣寂,原非为断幻有之用。《金刚经》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法者,以无为法为其实相,今有为法但如梦幻,原无实法可取,既无实有有为法可得,云何更有其实相之无为法而可得耶?譬如梦事已非真矣,云何更于梦事求有无相耶?一切诸法缘生无性,体自空寂,由是立名,名为无为,虽云诸法体自空寂,无自性相,而不碍诸法宛然现前,差参万千,由是立名,名为有为,有为无为,原非二法,原只是一体之两面,究其实处,求有为法固不可得,求无为法亦实不可得也。故《解深密经》云:“彼诸圣者,于此事中,以圣智圣见离名言故,现正等觉。即于如是离言法性,为欲令他现等觉故,假立名相,谓之有为,谓之无为”,“设离有为,无为少有所说;设离无为,有为少有所说”,“佛说离言无二义,甚深非愚之所行,愚夫于此痴所惑,乐着二依言戏论”。

  佛法胜义,原无二法,离一异性,微妙一味,超言绝虑。但依众生根性,随缘开合,取分立教,虚设化城,而此化城,如黄叶但止儿啼,如欲于此执实有无,则辜负圣意矣!理之与事,不离一心,心体通达,理事圆融;心起障翳,理事悬隔,诚如《解深密经》所言:“行界胜义相,离一异性相。若分别一异,彼非如理行”。有为无为固如是矣,而赖耶真如亦如是也。 

无碍的心和无碍的物

    另一个重要观法叫做"心物互摄",其目的在于消除所有心物之间的分别。当我们观察蓝天、白云和大海的时候,我们倾向于把它们视为三个孤立的现象。但是假如我们更仔细地观察的话,我们就会明白,这三者性质是一样的,都不能够互相孤立而存在。假如你说,"我害怕我刚才碰到的那条蛇,"在这里,你把蛇看成了是物质的,而把恐惧看成心理的。观想心物互融就是用来消除这种分别的一种方法。

  德国数学家莱布尼茨指出,不仅仅是色彩、光亮和温度,还包括形式、内容以及宇宙万物的运动,其性质不过是由心灵投射进去的而已。根据量子理论,如今已没有人能够像笛卡尔那样坚持认为,心和物是两个判然两立的实体,它们互不依赖,互相隔绝。

    简单地说,在"我害怕蛇"这个句子中,我们可以分别出"我"、"蛇"、"害怕"这三项东西。"害怕"作为一种心理现象,不仅仅与物质现象"我"和" 蛇"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它还被密不可分地织进了整个宇宙的网络之中,具有了与整个宇宙相同的性质。"害怕"这个概念暗含着蛇这个概念以及害怕被蛇咬的这个人的概念。如果我们的观察尽可能地客观的话,我们会发现自己对蛇的性质和人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并不能确定,唯有害怕这种直接体验是我们可以确认和肯定的。

    在观想宇宙万物"相互依存"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每一念都包括整个宇宙。这一念可能是一个记忆,一个想法,一种感受,一种希望。从空间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称它为"意识的粒子"。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称它为"时间的粒子"(即刹那ksana)。一念之中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以及整个宇宙。

    当我们谈到心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诸如感受、观念、想法等等心理现象。当我们谈到心的对象时,我们通常会想到诸如山、树或者动物之类的物质现象。这么说来,我们只看到心和对象的现象层面,而看不到它们的实质。我们已经明白,心和心的对象这两类现象,是互相依赖而存在的。但是我们却不明白它们还具有相同的实质。这种实质有时被称作"心",有时被称作"真如"(tathata)或上帝。无论我们怎么称呼它,我们都无法用概念来度量这一性质。它是无边的,包容一切的,没有局限和障碍的。从同一性的角度来看,它被称作"法身" ,从多样性的角度来看,它被称作"无碍的心"和"无碍的世界"。《华严经》中称它为"无碍心"和"无碍境"。心和世界是如此的圆融,以致我们将它称为"心物一如"。

大圆镜

  1956年,在剑桥Trinity学院举行的一次关于心物关系的讲座中,物理学家爱文·舒罗丁格尔问,意识应该是单数还是复数。他的结论是,从外部来看,似乎有很多心,但是从实际来看,只有一个心。舒罗丁格曾经受过吠陀哲学的影响。他对被他称之为心的"算术悖论(arithmeticai paradox)"很感兴趣。我们已经知道,一和多的分别是由概念制造出来的一种度量。只要我们还拘系于这种分别,我们就成了算术悖论的囚徒。只有当我们明白了事物间互即互入的本性,我们才能够获得解脱。实相既不是一也不是多。

    唯识学把"心物的圆满统一体"描述为宇宙万象于中影现的镜子。没有万象,也就没有影像,没有影像,也就没有镜子。人们常用无物能将其遮藏之大圆镜这个意象来描述心。据说宇宙万象都被它储存在一个储藏室中,这个储藏室叫做"阿赖耶"(alaya)。这个储藏室中的财产及其所有者是同一个东西。根据唯识学的看法,阿赖耶含藏着所有物质现象、生理现象和心理现象的种子。与此同时,它还充当知识主体和客体赖以建立之基础。阿赖耶不受时空的拘限,相反,事实上时空是由阿赖耶识产生的。

    对唯识学而言,最要紧的就是要弄清法相。法相分三类:清净相或实相本身(即法体,Svabhava)现相或概念化的可见之对象(即共相,Samanya-laksana),以及保存于记忆中、当因缘具足时可以显现于心中之纯粹意象或概念化的对象。(这三种法相,第一类,法体,是就本体而言,第二类,共相,是就物质现象而言,第三类,心法,是就精神现象而言。

意和识

    意(manyana)和识(vijnapti)是从阿赖耶中产生的。识(又译作表识,记识,包括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又称前六识译者注)引生所有感受、想法、概念和思想的现行,以六根为基础,包括神经系统和大脑。只有当心清净以后,识才有可能以实相(reality)本身(即法身)为觉知对象。隔着名相概念之帘幕,识了别的对象只能是实相之表象(即共相)(指外在物质世界译者注)或者是如梦一般(在睡觉或白日梦过程中)的纯粹意象(指心理现象译者注)。虽然实相本身是清净意识觉知之对象,但是当我们通过概念思维来认识实相的时候,实相已经被歪曲了。实相本身是一种生命之流,它永远奔流不息。由概念所形成的有关实相之观念,它是由时空、生死、成坏、有无、一多等等概念具体构成的。意(manyana,又译成末那识、意根)是一种直觉,它认为有一个不依赖于世界上其它事物的独立的"我"存在,这种直觉是由无明习气产生的。它的虚妄本性是由前六识熏习而成,反过来,它又成为前六识的基础。这种直觉(即第七末那识)的对象就是第八阿赖耶识被歪曲之后的"碎片(fragment)",它被视作是由肉体和灵魂构成的自我。当然,它本身也就不可能是真实的,而仅仅是实相的一种表象。作为自我之核心和自我意识,末那识被认为是契入实相的根本障碍。通过识(主要指第六意识译者注)来进行禅思,可以消除由末那识造成的错误认识(妄见)。

    识包括六种,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其中意识(manovijnana,指八识中的第六意识译者注)的活动范围最广泛。它可以同其它五识同时俱起,比如同眼识,也可以单独发生作用,比如进行概念活动、反思、想象、作梦等等。继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等前五识之后,意识被称作第六识。而末那识和阿赖耶识则被称为第七识和第八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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