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舞蹈组合有哪些:和谐之本 (一)土地金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18:43:31

 

聪明反被聪明误,地球上自从有了人这个精灵,和谐的地球变得越来越不和谐了,科技的进步同时也带来了更厉害的对地球和谐性的破坏,如何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应在平权理念下找到全球生命体能和谐生存的和谐之本,首先我们的把人口控制好,全球人口不应到达120亿,最好稳定地控制在5060亿之间;其次息战,特别要做到国与国之间无战;再有保护地球生态环境,让其它生命体也有充裕的生存环境

目录

1土地金贵

2与时俱进

3官财透明

4将军业余

5灾变能控

6无业有事

7防恐反恐

8做自己爱的事与螺丝钉精神

9无党小派荣粉丝

10鳏堵禹疏

11道德底线

1土地金贵

土地金贵。占有土地的使用权,对每一个社会人应是平权的。社会人超占土地使用权付费,闲置、浪费、倒卖受罚。

为了人人居有屋,贫者有最低之住房,也能享受到时代进步带来的物质文明,能够与时俱进;为了肥沃良田、优质土地不闲置,不浪费,笔者特写下些千年后语提前版供有识之士研讨。

根据土地法的第二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明确了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三条又有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物权法还有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是没有说到对依法得到或廉价购得土地使用权、房屋后长期空置,荒芜,浪费土地资源行为的有力约束措施。

依据土地金贵原则,笔者认为:大凡现代人的居住地,都是寻找有利于生存的好山好水,利于行,利于住,在环境优美的土地上建造自己的居住房屋,建设村镇,城市。基本上也就是把人类的居住房屋统统都建造在可耕种的肥沃良田、优质土地上面,而决不会把居住房屋,城镇,城市,超级城市去建造在荒山,沙漠,戈壁滩等交通不便,缺少水源,连植被也几乎没有的地方。又由于人口的不断繁衍扩大和时代的进步后,给人们带来了生活质量的提高,以致人们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居住要求,于是也就产生了房子越造越多,越造越好,从而不断地对可耕种的肥沃良田,优质土地进行蚕食、侵占,造成了好的优质农田越来越少。存在了能否坚守住十八亿亩可耕种肥沃良田这根红线的问题。还有,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的生活贫富差别又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于是有的人利用了国家政策的不严密,钻到了空子,有了一套又一套的房子,农村老家有,小城市有,大城市也有,反正无需付钱,或付小钱。占有的房屋有些出现了长期闲着空关,有些放出去租赁生财,有些在等涨价,等机会炒卖发财。这些人富了更富,富了也不心疼国家的可耕种肥沃良田的消失和被浪费。说白了,说到底是把自己的富起来建立在对国家的可耕种肥沃良田的有害占有上,以房屋的闲置、空关之事件,创造了可耕种肥沃良田的闲置、浪费之实。这些于国于民并没有一点好处,于和谐社会建设也没利。可耕种的肥沃良田是占一点少一点,国家应引起高度重视,应出台一些强有力的控制方法,明白告诫人们没有人可以从闲置、浪费土地使用权上发财,凡是发了财的也应反哺社会。同时对有的家庭因种种原因没找到发财好方法,尽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只好几口人居住在小小的十几平米里面,无有改善机会,无有同步享受到社会物质文明进步带来的应有的居住文明,这样对社会进步,社会和谐也不利。

笔者异论:利用现在国家经济的富有可否做一些既造福全民又不会出现大量侵占可耕种的肥沃良田的政策。

一)全国范围内每个公民居住房屋全部实行实名制,使每个公民居住面积情况清楚,透明,可查。这样在下面需要计算每个公民住房时有了根本的准确的依据。

二)实行每个公民居住面积有最低优价售给予,几乎于送,满足于遮风挡雨,最低的居住要求。这样既保证了贫者居有屋,享受到了时代进步带来的好处,也使经济条件好一点的,富有者也能公平的享受到同样的社会进步带来的物质文明。为此定一个标准,如每个公民以上海内环线以内(也可以北京内环)15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居住房折算为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占有,作为一个根本的基数,为100%。内环线至中环线以内因地区关系可以乘以1.2系数计算,中环线至外环线以内乘以1.5系数计算,外环线以外乘以1.8系数计算…。全国各个地方都可以结合本地方的实际情况乘上一定的系数,然后折算到上海内环线以内15个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或等于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占有这个100%基数上。看一看是否有谁超过了,超出部分每月征收累进制的相关土地税(可取名土地使用权超基税),根据各地居民的实际收入情况征收。如:上海超出部分数量在200%以内,超出部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可征收相关土地税2元;(相关地方政府可在作了大量调查后定,起步税费一般可定在相关地方出租房屋平均价格的10%左右,使有多余房屋想出租者在超基数到400%至600%时基本上就少有了盈利空间,并可以随着形势变化而调整,但一定要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超出部分数量在200%至400%以内,超出部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征收相关土地税4元;超出部分数量在400%至600%以内,超出部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征收相关土地税8元;超出部分数量在600%至800%以内,超出部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征收相关土地税16元;超出部分数量在800%至1000%以内,超出部分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征收相关土地税32元……。每超差200%就顺势翻一倍的税收上去,决不封顶。

这样保证了很贫者居有屋,条件稍好些的人,知道要交点小税,为保卫18亿亩可耕地,作点应做的贡献。富有者想居住的更舒服,更有气派,你就得为多占有土地使用权作大贡献。这样一来对和谐社会建设肯定会有很好的作用。长期空关房屋闲置着的现象,恶占和闲置土地资源,浪费土地资源等等的现象没有了好处,等待机会高价获利也变的难以套现,这样肯定会使发闲置、浪费土地资源财的现象受到一定的抑制。

政府通过税收得到的钱,可以用于做有关土地方方面面的大量事情,譬如垦荒,治沙,绿化环境,水利建设,高架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等。

举个例子,有个四口之家,老家农村有宅基地300平方米,当地政府通过方方面面考核后,该农村所在区域范围可以以每人宅基地50平方米折算到上海内环线以内15个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或等于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占有这个100%基数,超额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从0.5元起步上翻,并上报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备案。由于勤劳致富,他们在老家较近的小城镇买了一套24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居住房,小城镇以3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居住房折算到上海内环线以内15个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或等于1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占有这个100%基数,超额部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从1元起步上翻;后来又在上海内环线以内买了一套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居住房。这样一共有了三处土地使用权占有,折合到上海内环线以内为410个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或等于27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占有。现计算如下:4口人家,在老家农村200平方米宅基地土地上,应可以不付相关土地超基税,超出部分要付土地超基税:

(计算从土地超基税起步最低的地方开始。)

四口人的宅基地占土地使用权超出的100平方米,折合基数房屋为30平方米×0.5元=15元(土地使用权超基处在50%内)

小城镇占土地使用权超出的180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折合基数房屋为90平方米×1元=90元(土地使用权超基处在50~200%内)

小城镇占土地使用权超出的60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折合基数房屋为30平方米×2元=60元(土地使用权超基处在200~250%内)

上海内环占土地使用权超出的90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折合基数房屋为90平方米×4元=360元(土地使用权超基处在250~400%内)

上海内环占土地使用权超出的110平方米建筑面积居住房,折合基数房屋为110平方米×8元=880元(土地使用权超基处在400~583%内)

合计这个四口之家每月应付15+90+60+360+880=1405元的土地使用权超基税。

三)对于家庭人口计算可以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以下一些在超出部分数量200%以内时给予优惠,如独生子女一个算二个,直到成家有了第一个孩子时结束优惠;如三十岁以上单身、房屋产权、户口等各项居住情况又明显属独居者也一个算二个。全部50岁以上人员也在超基数量200%以内时免交土地使用权超基税。

以上优惠,一旦占有土地使用权超基数数量过了200%以上时,就一切优惠结束,真正做到有优惠但无过分优惠。优惠量,原则应偏在200%~300%内;优惠内容,国家根据各个地方,各个时期可以扩大或缩小,但要融进平权理念。

四)居民居住与机关、学校、工、商、企事业,公共设施等其它用房分开计算。机关、学校、工、商、企事业,公共设施等用到的土地资源应尽量有国家掌控,姓公不姓私。私人买入土地使用权派用场也决不许闲置,浪费,国家要有监督,卖掉土地使用权也只能卖给国家,不准私人之间买卖,对有较长时间(譬如二年以上了)闲置现象的私人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与他的居住屋合并起来计算土地使用权超基税并征收,过分的,国家有权可以无偿没收。机关、学校、工、商、企事业,公共设施等用到土地资源的房屋长时间闲置浪费,可以找法人代表,主管人,譬如有二年了,就把这二年中的一年时间闲置房屋算在其个人头上,与他的居住屋合并起来计算土地使用权超基税并征收。如私人在买来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上造民居形式的居住房屋也算自住房并与他的其它居住屋合并起来一起计算土地使用权超基税并征收。如此一来,真正的为创造社会财富而需用房成本大可降下来。

五)民居居住房的房产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分建造时期,房屋卖出时期,根据房屋建造的难易程度,开发的规模大小,定一个比较合理的周期如2年或3年,再给一个房屋卖出时间如2年。定好以后,就按讲好的时间计算,如超过了所定好的时间还有没建造好的房屋,没出售的房屋,那么这些房屋全部计算到开发商个人的房屋占有上面去,符合那一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超基税,就收那一范围的税,房屋卖出一套减一套土地使用权超基税,直至房屋全部卖出为止,这样必定能堵住开发商的荒置土地,囤积房源等等的炒卖房屋现象。使闲置、浪费国家土地资源的事基本上无法发生。

国家在征收土地使用权超基税中,免不了会有一些小小的漏洞,可以在过程中慢慢变得更合理,对有些现象也可不多管,如有些较贫穷的人家,他利用了政策的一些允许地方,想办法不拿出或少拿出土地使用权超基税的钱,使自己名分下有了稍多一点的房屋,自己一家人挤住在较小屋子里,把其余房子出租出去,合理依法收取租金补贴家用,改善贫困生活,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对这些事政府可以引导。因为土地金贵一旦被采用会出现大量流动务工者和其他流动人员喜欢租房而不喜欢买房,租房需求量会大量出现。牺牲住房条件贴补生活的贫困人家在少量出租房屋上有优势,一旦贫困的弱势群体们合起来购买易租房屋供出租将会优势更足。

诳语:土地金贵如有10万点击,摘传,现有房价大会稳定下来;如有100万点击,摘传,可能会跌去10%左右;如有1000万点击,摘传,大可现有房价跌去二、三成;如有媒体鼓吹,房价跌去二、三成更不成问题;一旦政府有点动作的话,房价跌去五成也完全是有可能的,不过这些毕竟是出现在人口暴涨后的千年后语的提前版。

土地金贵于路与车干系也不小。路基本是属于国家的,公用的,但总的占有土地决不亚于房屋。路走高架,挖隧道是一方向,一旦高架道路加地下隧道路的总里程超过了地面上的道路总里程,土地金贵原则也就突现出来了,尤其当国家财力足够大时,可以先在可耕种的肥沃良田、优质土地上面,人多的城镇里多多考虑建造高架道路,地下隧道路。高架路上主要考虑通行燃气、燃油等有污染物的车子,路两边等距离间隔树起风力发电装置和太阳能蓄电装置,装置的边上设计留有安置各种缆线、管路的框槽,高架道路下面搞副业,商品交易,停车场,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道,各种生物通行安全道等等,二边有绿化……;地下隧道路基本考虑通行电动车,轨道车,靠近出口段处多设仓储等的设施。一些人多,人口密度大的地方甚至可以搞成立体的网格化道路,上上下下有多层次的交通道路。

车,公交优先是原则。私人有车用平权理念来讨论,如若干年后每个人都拥有了一部车,行路也即将行止,难论。但,短路提倡用自行车通行是一个好建议,多多的,合理的开辟自行车通道,方便,畅通,安全,舒适,林荫遮蔽式……。如条条河道两边有自行车栈道可一通到底,骑着自行车一边欣赏着江河美景,一边享受着绿树养眼,从黄浦江边的苏州河能一下骑到苏州河源头,给谁也不会有不舒服的感受。当自行车通行方式能给人以好心情,又有方便的免费寄放后,就会使人喜于接受。提倡公交优先,多多乘座公交车也是利于行的一个方法,关键是政府在财政政策上要多多考虑对公共交通的补贴,一般来说公共交通的所需支出,四分之三以上由政府给予后,公交优先立马会体现出来,如再硬性加重泊车收费,私车量必会下降,私车通行必会减少,车行路难必会有利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