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舞蹈吉祥视频:组图 大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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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日本战犯
同盟国除在东京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甲级战犯外,还在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贡、伯力等地,对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乙、丙级战犯的罪状主要是指违反日内瓦红十字条约等国际公约或违反战时法规,直接从事或指挥实施杀人、强奸等残暴行为或虐待战俘、拘禁人员等不人道行为。据统计,被同盟国起诉的各类日本战犯总数为5423人,被判刑者4226人,其中被判处死刑者941人。 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是日本侵华的最大受害国,分别在保定、东北、南京、广州、上海、济南、武汉、太原、台湾等地设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在侵华战争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乙、丙级战犯。从1945年12月中旬起至1947年底,中国各地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死刑110件,其中包括南京军事法庭审判的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谷寿夫和屠杀中国平民300余人的刽子手田中军吉、在南京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 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法庭根据调查和民众的控告信,向东京盟军总司令部提出,要求将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1946年8月1日被盟军总部关押在巢鸭监狱的战犯谷寿夫由中国驻日代表团派人押送至中国,入上海战犯监狱,后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1947年5月22日,中国外交部要求引渡杀人比赛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9月2日,向井敏明被盟军总部捉拿归案,10月25日,被引渡到上海,11月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野田毅也与向井敏明一样于同年被引渡到中国,11月被关押在南京小营战犯拘留所。战犯田中军吉也没有逃脱,于同年5月被引渡到中国接受审判。

中国政府有关人员验证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的尸骨

检察官陈光虞等率同工作人员在各处检验南京大屠杀中受难同胞的尸骨

日本战犯被押赴刑场

1947年6月17日,在上海军事法庭被判死刑的侵华日军江阴宪兵队军曹下田次郎和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在游街示众后被押赴刑场。
战犯谷寿夫
日本东京人,1882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和陆军大学。1928年参与济南惨案,屠杀中国外交人员。1937年8月,率领第6师团入侵中国华北等地。因侵略上海、南京的需要,第6师团被调至华东,一路杀向南京,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之一。1938年2月,在世界舆论的谴责下,日本当局被迫将其召回国内,不仅没有受到处分,反而被加官进爵。1946年2月2日,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关入东京巢鸭监狱。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中山东路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为期3天的公审。审判期间,数以万计的南京市民要求旁听。由于法庭面积有限,不能让更多的人参加旁听,所以从庭内拉出了有线广播大喇叭,让更多的人能听到审判战犯实况,也能让更多的人更清楚地了解战犯的罪行。经过公审,1947年3月10日,石美瑜庭长当庭宣判战犯谷寿夫死刑。4月26日12时35分,战犯谷寿夫在南京雨花台结束了可耻的一生。

战犯谷寿夫接受公审

战犯谷寿夫被押赴刑场

战犯谷寿夫被处决
日本东京人,1905年出生,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1937年8月随侵华日军入侵华北,时任日军第6师团第45联队上尉连长。1947年12月12日,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了公审。18日法庭对其宣判:“查被告田中军吉,在谷寿夫攻陷南京城实施屠杀时,曾携‘助广’军刀参与,…且在混乱斩杀中,我被俘军民于该被告所携‘助广’军刀下者逾三百人,且有日本军官山中峰太郎所编《皇军》一书,刊登该被告之军刀照片标载‘曾杀三百人之队长(指田中军吉)爱刀助广’等字样可稽,并有该被告亲自挥刀斩杀平民之照片获案,可资印证。…依法判处死刑。” 1948年1月28日正午12时,田中军吉被绑赴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战犯田中军吉所在部队在南京屠杀了400多被俘的中国士兵

战犯田中军吉被引渡到中国上海机场时的情景

战犯田中军吉
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
战犯向井敏明 日本山口县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炮兵排长。
战犯野田毅 日本鹿儿岛人,1937年任日军第16师团片桐联队富山营副官。
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1947年12月18日,两名战犯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两名战犯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战犯向井敏明(左)、野田毅(中)、田中军吉受到中国法庭的审判。

日本《东京日日新闻》登载的日军第16师团富山大队副官野田毅(右)和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两人进行杀人比赛后的合影 两名战犯在1937年12月攻占南京时,相约进行杀人比赛,看谁最先杀150人。比赛的结果是向井敏明杀106人,野田毅杀105人。他们杀人比赛的消息被当时的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以“斩杀百人”并配以照片加以报道。1947年12月18日,两名战犯被公审,最后法庭宣判两名战犯死刑。1948年1月28日,两名战犯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
东京审判
“任凭战犯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要捉拿归案,严惩不贷”。这是中、美、苏、英等同盟国决心严惩日德意法西斯战犯的誓言。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一些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自知罪责难逃,纷纷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罪恶的一生。第一个畏罪自杀的是日本陆军元帅杉山元,原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原内阁首相、侵华主谋之一近卫文麿等也相继自寻短见。 1946年1月19日,盟国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发布特别公告,宣布在日本东京成立由中美英苏等11国法官、检察官组成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并于同日公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法庭有权审理三种犯罪:破坏和平罪,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违反人道主义罪。犯有以上三种罪行的为甲级战犯。国际军事法庭以审判甲级战犯为主,乙、丙级战犯由设在各受害国的法庭单独审理。 4月29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正式起诉。28名战犯是:头号战犯东条英机,提出灭亡中国“广田三原则”的广田弘毅,特务头子、“中国通”的土肥原贤二,九一八事变主谋之一板垣征四郎,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残酷虐杀战俘的木村兵太郎,参与南京大屠杀、制造马尼拉大惨案的武藤章,耍尽阴谋、擅长权术的天皇首席机要顾问木户幸一,积极策划发动侵略中国的小矶国昭,日本法西斯极端组织“国本社”总裁平沼骐一郎,日本军阀“皇道派”分子之一荒木贞夫,原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 俊六,日本法西斯组织“政治会”总裁南次郎,东条英机的得力助手岛田繁太郎,《何梅协定》的策划者梅津美治郎,偷袭珍珠港的主要策划者之一永野修身,狂热的法西斯分子铃木贞一,日本外务省“少壮派”白鸟敏夫,擅长发动政变的桥本欣五郎,日本海军“少壮派”冈敬纯,勾结德意法西斯的大岛浩,日本陆军“少壮派”佐藤贤了,用鸦片毒害中国人民的星野直树,日本战时外交路线的策划者和执行者东乡茂德,拖着一条腿签订投降书的重光葵,日本“法西斯主义之父”大川周明。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第一次开庭至1948年11月12日宣判止,持续时间长达两年多,共开庭818次,审判记录48412页,判决书长达1231页,可谓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 巧合的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设在原日本陆军省大楼,庭长室设在东条英机的原办公室。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炮制并推行过危害人类的侵略计划。现在,那些破坏世界和平与安宁、摧残人类的法西斯战犯却要在这里接受惩罚。在这幢大楼内,战犯们曾经试图决定世界命运,而现在军事法庭却将决定他们的命运,被告人往昔的“成功”均被定为国际性滔天罪行,成为走向断头台的阶梯。1948年11月12日,经过二年多的正义与邪恶、机智与阴谋、巧辩与诡辩的激烈较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最终判处东条英机等7名甲级战犯绞刑,木户幸一等16名甲级战犯无期徒刑,2名甲级战犯分别判处20年和7年有期徒刑。另外3名甲级战犯,一名因患精神病中止审判,另外二名因在审判期间死亡免于追究。 1948年12月22日24时整,在东京草巢鸭监狱开始执行绞刑。执行绞刑的是美国陆军中士约翰·伍德,两年前于德国纽伦堡用双手结束了纳粹德国战犯的罪恶的一生。后人有幸从电影纪录片中清楚地看到,约翰·伍德熟练地分别将恶贯满盈的7名甲级战犯分别蒙上头罩,系好绞索,然后双手松开,一具具僵尸终于将日本军国主义的丑恶埋葬地狱。
甲级战犯
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素有“战争狂人”之称。他和希特勒、墨索里尼并列为三大法西斯头子,对日本对外侵略扩张负有主要责任,是双手沾满中国及东南亚、太平洋地区几千万人民鲜血的刽子手。其父东条英教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号称“智将”。东条英机从军以后办事专断凶狠,人称“剃刀东条”。1935年因在关东军宪兵司令任上屠杀中国东北民众升任中将。1937年春任关东军参谋长。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东条英机率部侵略中国。1941年10月,东条英机出任首相,随后将陆相等职位集于一身,大权独揽。他野心勃勃,杀气腾腾,妄图称霸世界。同年底发动太平洋战争,对美、英宣战。1944年7月,因日军节节败退,东条英机被迫辞职。日本战败后,东条英机立即为千夫所指,连他的亲人也要他自杀以谢罪。1945年9月11日,东条英机自知罪责难逃,企图开枪自杀,但自杀未遂,最终难逃被送上绞刑架的惩罚。

头号甲级战犯东条英机在受审。

自杀未遂的东条英机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
1933年任外务大臣,10月发表了企图吞并中国,将中国置于日本控制下的“广田三原则”。1936年出任内阁总理,1937年初参与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决策,是发动对华全面侵略战争的主谋之一。由于其罪行严重,是被判处绞刑的7名甲级战犯中唯一的文官。

甲级战犯广田弘毅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
被称为“中国通”,擅长于特务工作。曾参与策划、制造皇姑屯炸死张作霖事件和九一八事变。最有名的“杰作”是劫持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前往东北,组织伪满洲国。参与策划所谓的华北自治运动。1935年6月迫使国民党当局签订《秦土协定》并在同年底策划制造冀东事变,组织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可以说,日本每一次侵华行动,都有他的策划和参与。1944年春出任驻新加坡日军第7方面军司令官。日本战败投降后,被指控犯有对中、美、英发动侵略战争等10项罪行,被送上了绞刑架。

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受审

甲级战犯坂垣征四郎受审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
1937年7月出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官及华中方面军总司令官。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日军攻占南京前,他下达了“以日本武威慑服中国”的命令,企图用残暴恐怖的手段慑服中国人民。他是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被判处绞刑也是其应得的下场。

甲级战犯松井石根受审
甲级战犯武藤章
1937年担任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12月协助松井石根攻占南京,是指挥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谋之一。17日,在举行攻占南京入城仪式时,他与松井石根以及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等一同耀武扬威,检阅道路两旁的日军部队。1941年升为中将,1943年至1945年先后任日本驻苏门答腊第2守备师团长等职。在此期间,他对当地的和平居民进行屠杀,犯下了累累罪行。与松井石根一道被远东国际法庭判处绞刑。

甲级战犯武藤章受审
甲级战犯木村兵太郎
被冠以“缅甸屠夫”的恶名。1939年以前,木村兵太郎是日本的炮兵专家,以提高日本的大炮杀伤为己任。1939年3月,他被任命为第32师团长,晋升为中将。随后被派到中国山东对敌后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命令士兵屠杀手无寸铁的民众,犯下了累累罪行。1940年10月,被调任关东军参谋长,专事讨伐东北地区的抗日武装。1944年8月30日,被调任驻缅甸方面军司令官。在与中国远征军作战中,他所率的日军损失大半。他将失败迁怒于当地民众,一手制造了仰光大屠杀血案,并因此得到“缅甸屠夫”的恶名。日本战败后,他在仰光举行的盟军受降仪式上放下了屠刀,立即作为甲级战犯押送回日本。后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处绞刑,是七名甲级战犯中最后一个被绞死的“屠夫”。

甲级战犯木村兵太郎

上海法庭室内刑场上的行刑

上海法庭上被审判、行刑的日本军官。

上海法庭上被审判、行刑的日本军官。

上海法庭上被审判、行刑的日本军官。

上海法庭上被审判、行刑的日本军官。

纽伦堡审判有三人宣告无罪,东京审判宣布全体被告有罪。

土肥原贤二、绞刑

木村兵太郎、绞刑

广田弘毅、绞刑

武藤章、绞刑

松井石根、绞刑

东条英机、绞刑

板垣征四郎、绞刑

进入法庭的小矶(中间者)、广田(其后)。

韦伯庭长判定全体被告有罪

旁听席上东条英机的夫人胜子与儿女。

东条英机的辩护人清濑一郎

东条英机的辩护人勃鲁德

嶋田的辩护人布拉南。左侧为检察官基南。

会面中的武藤

接受牙齿检查的荒木。

在纸制的围棋盘上对弈的佐藤(左)和白鸟。站里的观棋者为广田。

曾经的海陆军代表人物,嶋田(左)和东条。

用美军使用的托盘、汤勺进食早餐。从左至右:广田、东乡、东条、佐藤。





卢沟桥上欢呼胜利的日本军队

酒田法庭上的石原(右侧坐在椅子中者)。

重病的石原,被拖车运送在机动车道上。

为出席酒田法庭,走出山形县西山农场的私宅的石原莞尔中将。

证人台上的溥仪,往日的皇帝威容已不再

证人台上的溥仪,往日的皇帝威容已不再

证人田中,毫不留情的揭露被告们的罪行。

田中本身也是绥远事件的幕后策划。与德王的合影。(中间身穿蒙古服装者)

“怪人”田中隆吉出庭

6月13日,在法庭内出示证据的检察官孟斯菲尔德。

法官团成员。前排中间者是韦伯庭长。

等待进入法庭的被告们。

首席检察官基南的开篇陈述:“我们为了文明而开始战斗。”

法庭内察看悬挂的地图的被告们。

先于丈夫殉难的广田夫人静子。身后的是其女儿。

前往会面的广田家人

赴任驻荷兰公使之前的广田与家人。

清濑辩护人反驳:“在该法庭上(东京审判),没有权力对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进行审判”。

法官进入法庭之际,起身的被告。

开庭之日,搭载被告们抵达市谷法庭的美军巴士。

乘坐美军巴士,在护送下前往法庭的被告们。

等待开庭的东条(右)与佐藤。

在美军的监视下,进行清扫工作的服刑人员。

出席胜利者法庭的被告们。前排左起:梅津、荒木、武藤。后排左起大川、平沼、东乡、松冈、重光。

东乡茂德

东条英机

梅津美治郎

岛田凡太郎

大岛浩

佐藤贤了

重光葵

永野修身

冈敬纯

大川周明

松冈洋右

南次郎

武藤章

木村兵太郎

小矶国昭

松井石根

板垣征四郎

贺屋兴宣

木户幸一

平沼骐一郎

广田弘毅

星野直树

桥本欣五郎

畑俊六

荒木贞夫

土肥原贤二

日军轰炸下的上海火车站

日军轰炸下的上海

日本空袭攻击后,寻找废墟中的幸存者,1937年9月。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

与基南首席检察官争辩的辩护人清濑一郎。

”黑马”辩护人追问“原子弹”问题,冲击法庭。

大川周明的闹剧

被MP带出去的大川

坎沃奇中校为大川系上睡衣纽扣。

在美军的监视下,进行清扫工作的服刑人员。

12月17日,近卫服毒自杀。

近卫在东京荻洼的私人宅院“荻外庄”。

自我称为“命运之子”的近卫生前最后的照片。

2月7日,本间与为其辩护而四处奔波的妻子富士子交谈。富士子证言:“我现在作为本间雅晴的妻子而深感骄傲。”

2月6日,出席马尼拉法庭的本间雅晴中将。

10月8日,马尼拉法庭上是否承认罪状结束后,被护送至新毕利毕监狱的山下奉文大将。

1月6日马尼拉法庭。左边穿白衣者为本间。

11月28日,宣誓、证言的山下

9月27日,日本天皇身穿燕尾服拜访麦克阿瑟的合影。

9月11日,前首相东条英机,用手枪自杀未遂。

“密苏里”号上的无条件投降签字仪式。在投降书上签字的重光葵代表。

东京湾上空的美军飞行编队

8月30日下午2时5分,从该日起,“麦克阿瑟的日本”开始了。

麦克阿瑟(中间者)与参谋们。

麦克阿瑟(中间者)与GHQ工作人员。

麦克阿瑟(中间者)与GHQ工作人员。

8月15日正午,收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天皇广播,在皇居前伏地哭泣的民众。

9月12日,与夫人共同自杀的杉山元陆军元帅。

9月2日,北部吕宋山中作战的第14方面军,得知战败的消息后投降。照片为徒步到达卡加延的参谋们。
新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
日本战败投降后,一部分日本军人参加了阎锡山等国民党部队,继续与中国人民对抗,最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这部分日本战犯共140人,被关押在山西省太原战犯管理所。1950年7月,苏联将出兵中国东北时逮捕的部分日本战犯移交中国,这部分战犯共969人,被关押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为了彻底清算日军的侵华罪行,1956年4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犯罪分子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设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争罪犯进行公审。 鉴于1062名日本战犯(共关押1109人,关押期间死亡47人)在关押期间成功地进行了人道主义的教育和改造,对自己的罪行已有不同程度的悔改,中国政府决定仅对部分犯有严重罪行战犯进行起诉,对次要和一般战犯不予起诉,宽大处理。 1956年6月9日至19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对前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并判处铃木启久有期徒刑20年,其他7名战犯分别被判处13—18年有期徒刑。7月1日至20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对前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武部六藏等28名战犯进行了公审,这些战犯分别被判处12—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6月10日至20日,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对战犯富永顺太郎等8名战犯进行公审,8名战犯分别被判处8—1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分3批对关押的1017名罪行较轻、悔罪较好的日本战犯宣布宽大处理,不予起诉,立即释放回国。 中国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人道主义的改造后普遍给予宽大处理,到1964年全部日本战犯被释放回国,在国际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同时也在日本引起积极的反应。他们释放回国后,成立了中国归还者联络会,几十年来为反对侵略战争、促进中日和平友好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归还者联络会的成员以自身经历为主出版了上千种书籍,在日本各地举行各种形式的和平演讲和集会,与日本右翼势力歪曲、否认历史的行径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自己为和平事业奋斗余生的誓言。事实证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当年对1000多名关押的日本战犯实行的人道主义教育和改造政策,是极其正确的。 当年拘押日本战犯的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后关押战争罪犯的场所,是当今世界上现存的,保护比较完整的唯一一处战犯羁押场所。1986年,抚顺战犯管理所作为改造战争罪犯的旧址,正式对外开放,现已成为对外进行和平教育,对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从中国释放和刑满回国的原日本战犯在改造他们重新做人的抚顺战犯管理所内树立的谢罪碑

兴龙丸号--日本战犯被宽释回国,踏上归国的笛航程。

被宽释的日战犯表达内心感激之情。

战犯武部六藏在战犯管理所长期生病,受到中国管教人员的息心照料。

日本战犯接到特赦的消息激动不已。

335名第一批免于起诉的日本战犯接到通知书

日本战犯在太原特别军事法庭上痛哭认罪。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

1956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日本战犯。

36名战犯在法庭受审

1956年6月,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在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上作证,指证原伪满洲国总务厅长、战犯古海忠之(右一)的罪行.

8名日本战犯在法庭受审

1956年6月9日,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战犯们在法庭上向中国人民低头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外景。

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外景

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
审判汉奸
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最危险的时刻,一些民族败类为了个人的利益,不惜出卖民族利益,丧失国格和人格,认敌为友,充当了日本法西斯侵华的工具和帮凶,成了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这些民族败类最终的下场与日本法西斯一样,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成为人人讨而诛之的对象。他们最终也逃脱不了正义的审判。下面所介绍的这些民族败类,均在抗战胜利后受到了正义的审判。

在北平被关押待审的汉奸

一小撮民族败类认贼作父,受到应有的惩罚。

与汪精卫狼狈为奸的陈璧君接受公审。

汪精卫在检阅伪军。

汪精卫与后来被判为甲级战犯的板垣征四郎在一起

汪精卫访问日本时与头号甲级战犯东条英机。

头号民族败类汪精卫夫妇为人民所唾弃,浙江海门镇的民众制作了汪精卫夫妇的石雕跪像,警示过往行人,不要叛国投敌。图为1941年4月,日军占领该镇后观看为其卖力的这对汉奸夫妇。

1941年底汪伪政府、伪满洲国和日本政府代表在南京举行所谓的庆祝“三国共同宣言”纪念大会。

1940年11月30日,汪伪政府与日本政府签署《日华基本条约》。图为汪精卫(左)与日本代表阿部信行签字现场。

大汉奸汪精卫

1941年3月1日,汪精卫与时任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的畑俊六(右二)

1940年4月,日本人为了让汪精卫更好地为其“效忠”,将其母接到南京。

伪“南京维新政府”成员

1940年3月30日,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出任伪政府主席,宣誓为其主子“效忠”。

在日军的支持下汉奸高凌慰(中)等组织了天津治安维持会。

蒙奸德王与日本关东军头目

蒙奸德王---1934年,串通日本要求“自治”,在百灵庙成立伪蒙自治军政府。1939年任伪蒙疆联合政府主席。

在日本人的操纵下,一部分民族败类充当日本人的侵华走狗。图为在日本人指使下由汉奸在北平成立的“新民会”。前排左起第七人为汉奸王克敏。

汉奸王克敏与梁鸿志在南京。

汉奸王克敏

汉奸陈壁君

大汉奸汪精卫

1946年4月12日,褚民谊被法院判处死刑。

1940年3月30日,汪精卫与褚民谊在南京。

汉奸褚民谊.

1938年11月15日,潜赴上海的高宗武(左二)、梅思平(左三)等与日本高级特务今井武夫商谈汪精卫集团投敌事宜。

汉奸周佛海在南京接受公审。

周佛海在汪伪政府成立时留影。

汉奸周佛海

1946年大汉奸陈公博受审

就任汪伪上海市市长的汉奸陈公博

汉奸陈公博

1946年6月,汉奸梁鸿志被判处死刑。图为梁鸿志被押出法庭时他的女儿在其后大哭。

1940年1月23日,汪精卫(中)与王克敏(左)、梁鸿志(右)在青岛举行汉奸大聚会,商议筹组伪“中央政府”。

汉奸梁鸿志(前右)在上海向日本人献媚。

汉奸梁鸿志在伪“华中维新政府”的五色旗下。

汉奸梁鸿志(下车者)

汉奸梁鸿志

汉奸王揖唐

汉奸成立的北平地方维持会。

1937年12月,在日本人的扶植下在北平成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民员。

1935年日本策动“华北自治”,这是日本人操纵建立的伪“晋北自治政府”。

1946年6月,汉奸殷汝耕等汉奸在南京被判处死刑。

汉奸殷汝耕在日本人指使下建立的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

汉奸殷汝耕毫不知耻地站在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时的主席台上。
殷汝耕——华北第一个傀儡伪政权主席
殷汝耕,浙江省平阳人。早年留学日本,并通过日籍妻子与日本军政界取得了联系。回国后,在各军阀之间进行投机活动,后投靠国民党亲日派、新政学系首领之一的黄郛。1927年,殷汝耕以国民党政府驻日代表的名义,代替蒋介石与日本勾结、密谈。 1933年春,日军大举进攻长城沿线的主要隘口。国民党驻守长城沿线的军队进行了英勇抵抗。但是,国民党政府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竟派代表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塘沽签订了卖国的《塘沽协定》。从此,整个华北门户洞开,日本侵略者可以随时进占冀察和平津。而作为亲日派的殷汝耕,此时被委任为冀东非军事区的蓟(县)密(云)区行政公署专员。 《塘沽协定》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对华北进一步实施大规模的扩张,先后制造了张北事件和河北事件,攫取了河北和平津两市的大部分主权。接着,积极策动华北五省实行“自治”,对中国主权进行粗暴的践踏。续“香河事件”后,又唆使在冀东的得力看家犬——殷汝耕,制造“冀东事件”。早在1933年9月,国民党政府就批准将冀东划分为两个区,在通县和唐山分别设立蓟密、滦榆两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铭分任公署专员。陶尚铭不归附日本,为日方所排斥而辞职,殷汝耕则由日本侵略者推荐改任滦榆区行政督察专员,冀东地区的大权实际上完全被殷汝耕一人掌握在手中。殷汝耕是一个死心塌地的汉奸,他公开与日本侵略者勾结,使冀东非军事区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严密控制的势力范围。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为配合日本“华北自治”的阴谋,联合冀东各地一批亲日分子致电宋哲元、韩复榘,攻击南京政府内外政策,要求实现“华北自治”。11月23日,殷汝耕又在天津日租界召集有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等人参加的会议上,密商非军事区“自治”。翌日,殷日耕在通州召集非军事区各县及宝坻、香河、昌平县县长,非军事区各保安队长临时会议,并于当晚发表脱离国民党中央政权宣言。决定“自本日起,脱离中央,宣布自治,树立联省之先声,谋东之和平”。25日,殷汝耕在专员公署“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大会,自任“委员长”(后改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主席”。)公开打出其叛国“自治的旗号,成为伪满洲国之后的第二个在日本帝国主义卵翼下的汉奸傀儡政权。伪“自治委员会”宣布非军事区所属18县以及昌平、宝坻、香河和察哈尔省的延庆、赤诚、龙门,均属“委员会”管辖。12月,伪保安队又占领塘沽并强行将塘沽、大沽划入辖区。 殷伪冀东政权成立后,全面奉行亲日卖国政策。在军事方面,与日本及伪满、伪蒙疆政权先后签订了军事性质的政治同盟,商定冀东海防由日本海军舰队负责;冀东接近东北的长城沿线,由伪满政权负责治安;冀东与伪蒙边境防务由双方共同负责;各方实行军事上的共同防共。在政治方面,殷伪政权各部门大批聘请日本顾问。为了寻求日本帝国主义的庇护和支持,殷汝耕还多次派人或考察团赴日本和伪满等地活动。在经济方面,一方面寻求日本和伪满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又大肆出卖华北经济主权,使国民政府在财政上蒙受了重大损失。打着“自治”旗号的殷伪冀东政权,已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彻头彻尾傀儡政权,它的出笼,使得华北政局更加动荡不安。于是,全国各界爱国人士十分愤慨,一致声讨殷汝耕的叛乱行经,纷纷要求国民政府明令讨伐卖国贼。维护国家领土完整。南京国民政府曾经数次与日本交涉,要求取消该政权,但未得结果。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日军向北平大举进攻之时,驻通县的“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所辖的保安队第一、第二总队官兵,在总队长张庆余、张砚田率领下,于同年7月28日反正,将驻通县城内的日本侵略军一个中队及特务机关人员等400多人全部歼灭,并活捉汉奸殷汝耕,收复通县。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军劫走。之后,他失去利用价值,逐渐被日本冷落。 抗日战争胜利后,殷汝耕被捕,接受审判,被判处死刑。1947年,在南京老虎桥监狱被处决。
王揖唐——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王揖唐,安徽省合肥人,早年留学日本东京振武学校学军事。抗战爆发后,王揖唐投敌,频繁与日本侵略者接洽。伪临时政权在北平成立,王揖唐作为“创始”人之一,捞了个行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兼赈济部总长的职位。1938年9月,华北临时政权和南京维新政权在北平成立“联合委员会”,王揖唐任委员。 汪伪政权成立后,王揖唐出任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汪伪政权考试院院长。王揖唐还利用汪精卫的势力和影响,赶走了王克敏,自己当上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兼内务总署督办,成了华北汉奸的头号人物。 1943年1月,王揖唐发表声明,为配合汪伪政权协助日本进行“大东亚战争”,宣布华北全面开展“东亚解放新国民运动”,并集中华北全部力量完成“大东亚战争”。然而,由于与汪精卫的矛盾,1943年2月,王揖唐被迫“辞”去了伪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未能完全实现自己的“卖国抱负”。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揖唐在北平被捕,被关进炮局监狱。河北高等法院在起诉书中列举了他投敌卖国的罪状,其中有为敌宣传战功,叛国亲日,五次举行治安强化运动,供敌粮食、金钱及其他物资,增强敌人实力等。 1948年9月10日,王揖唐以汉奸罪在北平姚家井第一监狱被处以死刑。
梁鸿志——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行政院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梁鸿志(福建省长乐县人)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划下,在上海沦陷区组织伪维持会。1938年,梁鸿志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纵下,在南京成立所谓“中华民国维新政府”,管辖苏、浙、皖三省的敌占区和宁、沪两个特别市,梁鸿志任伪“维新政府”行政院院长兼交通部部长。日军顾问部与梁鸿志签定的秘密协定明确规定:“维新政府”未经与顾问协议,不得施行其政务。行政院会议内容及决议案,均由顾问事先按日方意见定调。连伪政权这群汉奸的生活起居,也要受到日本顾问的监视。 梁伪政权成立后,订立卖国条约,出卖华中资源,发行伪钞,掠夺人民财产,对沦陷区人民犯下了累累罪行。最大的劣迹,就是在经济上帮助日本侵略者对沦陷区人民进行掠夺,为其扩大侵略战争服务。首先,梁鸿志等汉奸以“政府”的名义,劫收了上海海关和中国政府在苏、浙、皖地区的税收机关。这些机关,名义上由伪政权管辖,实际上是日本侵略者的御用机关。其次,与日本侵略者签订了一系列出卖经济利益的卖国协定。1938年11月初,在上海成立了“华中振兴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本著名资本家儿玉谦次任总裁。从此,华中地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矿产、水产、煤气等基本上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再次,开办华兴银行,发行伪钞,破坏中国金融。最后,为了向日本主子献媚和自身的挥霍,公开实施“烟、赌、娼”三大毒化政策,丧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钱财。在伪政权统治下,沦陷区一片乌烟瘴气,不知有多少人倾家荡产,有多少家庭惨遭拆散,有多少良家妇女论入火坑。 1938年秋,梁鸿志与华北临时政权头目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大连商讨成立“中央政府”问题。早在同年7月,原名兴亚会的汉奸组织改称为“大民会”,总部由上海迁往南京,组织机构成委员长制。次年9月,梁鸿志与王克敏等南北汉奸头目在南京举行会议,又将大民会的委员长制改为总裁制。梁鸿志任大民会总裁,温宗尧任副总裁,并聘请日本侵略者陆军少将、驻北平特务机关长松室孝良为首席顾问。伪大民会在日本侵略者的监护下,成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工具,进行大量投敌卖国的活动。 汪伪政权成立后,梁鸿志任汪伪政权有名无实的监察院院长,很不得“志”,变成一个“旁食者”。1944年11月,汪精卫病死后,梁鸿志改任立法院院长。 1945年日本投降后,梁鸿志躲在苏州。同年10月2日,梁鸿志在苏州被捕,随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园里作了“楚囚”。次年6月21日,梁鸿志以汉奸叛国罪被判处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篮桥监狱被执行枪决,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
陈公博——汪伪政权第二号大汉奸、代理“主席”
陈公博,广东省南海县人,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家庭。1920年秋,陈公博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回到广州后,在陈独秀的帮助下,参加成立广州共产主义小组,成为领导人之一,并因此出席了中共“一大”。1922年,赴美国留学后,即被开除出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公博竭力鼓吹“抗日必亡”,散布“亡国论”。1938年12月,他由成都经昆明,逃往河内,追随汪精卫投敌卖国,做了第二号汉奸人物。汪伪政权成立后,他任立法院院长、广东省政府主席等要职,成为汪一人之下,群奸之上的“汉奸权贵”。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陈公博鼓吹上海当前除“担任后方任务”外,将来“为与日本同生共死,必将担任一部分之战线”。因此,“上海应以东亚共荣圈之中心地及联络线之资格,成为中日提携之轴心”。陈公博还以上海市市长的名义,发表《告上海市民书》,要上海市民与日本合作,务使“全面和平”得以早日实现。1943年3月底,汪伪政权为实现“中日”共同协力建设东亚新秩序这一目的,特派陈公博为访日“特使”。陈公博抵达日本东京,向日本主子表示:“深愿竭其人力物力贡献于大东亚战争,但求能与贵国携手迈进,并肩作战,无论任何牺牲所不能辞”。日本天皇奖给陈公博等人各一枚“一级旭日大勋章”。为此,陈公博离开东京时称:此次“奉令访日,承天皇陛下宠遇”暨内阁总理大臣等人的“隆重款待”,感到“无限光荣”,完全是一副奴颜婢膝之相。 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院长等重要职务,集大权于一身。 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汪伪政权日暮途穷。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离开南京飞抵日本,10月3日又被强行引渡回南京,关押在老虎桥监狱。1946年2月,陈公博与陈璧君、褚民谊等三人被押往苏州狮子桥监狱关押。随后,江苏高等法院在苏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对陈公博进行公开审判法官认为对陈公博应 “从重处断,以为叛国者戒”,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公博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江苏高等法院奉命将陈公博在江苏第三监狱执行死刑。陈公博的家属将其尸体运到上海,连墓碑也不敢立,悄悄地将其埋葬在一处公墓中。
周佛海——汪伪政权“三巨头”汉奸之一
周佛海,湖南沅县陵县人,早年留学日本。他曾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代表日本小组出席过中共“一大”,1924年冬脱离共产党。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周佛海投靠蒋介石。 抗日战争爆发后,周佛海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代理部长。随着全国抗战的呼声不断高涨,周佛海与汪精卫一伙组织“低调俱乐部”,与抗日唱反调,鼓吹“战必败,和未必大乱”的投降主义言论。还与日本侵略者暗中勾结,进行谋求“和平”的勾当。1938年12月,周佛海先于汪精卫等逃离重庆,经河内到香港。之后,由香港潜入上海,开展卖国活动。 汪伪政权成立后,周佛海任财政部部长兼行政院副院长等重要职务。1941年3月,汪精卫去日本治病期间,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长一职。8月初,汪病情恶化,周佛海应日本政府之召抵达名古屋探视汪,并与陈璧君商谈人事调整问题。后又抵东京,分别拜访日本首相、海相、陆相、军令部长、参谋总长等,讨论对重庆民政府的诱降及汪死后的人事安排问题。汪精卫病死后,周佛海任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等职。 抗战胜利前夕,周佛海感到前途不妙,便暗中与国民党联络,寻求后路。抗战胜利后,周佛海曾被蒋介石任命为军事委员会京沪杭行动总指挥,后改任“总司令”,负责维护京沪一带的治安和秩序,等待重庆国民党军队的到来。他向蒋介石表示:“与其死在共产党之手,宁愿死于主席之前。” 当国民党大批人马到达上海后,周佛海失去了利用价值。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庆。次年9月押到南京。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对周佛海进行公审。 11月7日,法庭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判处周佛海死刑。周佛海被送往南京老虎桥监狱。 次年3月,蒋介石发布特令,以“响应反正”、“戴罪图功”,“以观后效”为由,将周佛海“减为无期徒刑”,免其一死。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在惨呼哀号之后,一命呜呼。
梅思平——汪伪政权“开路先锋”
抗日战争爆发后,梅思平(浙江永嘉县人)上庐山参加蒋介石、汪精卫等人召开的谈话会,听到马君武等民主人士的“焦土抗战”呼声,颇不以为然。回到南京便参加了以汪精卫、周佛海等为中心的“低调俱乐部”,讥笑抗日是唱高调,还多次想办法托人向蒋介石“进言和平”。1938年11月,梅思平与高宗武、一道潜入上海,与日本代表进行秘密会谈,经过几天讨价还价,达成了所谓《日华协议记录及谅解事项》草案,主要内容有:汪精卫一伙表示参加“建设东亚新秩序”,同意缔结日华防共协定。1938年12月18日,汪精卫一伙人逃出重庆去河内。之后,梅思平因其“先锋”作用,被视为与汪精卫等人一样的“首义分子”,并组成了“最高委员会”。 1939年,梅思平任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组织部长等职,其地位仅次于周佛海,并且成了周的大红人和以周为首的“实力派”的重要干将。1940年11月,梅思平参与了同日本政府签订出卖中国人民利益的《中日基本关系条约》。 抗日战争胜利后,梅思平在南京被捕,关押在南京宁海路25号临时看守所内,后被送进老虎桥监狱。1946年5月,南京高等法院第一庭公开审判梅思平。法庭内外,人山人海。梅思平在法庭上百般狡辩,拒不认罪,但铁证如山。5月9日,高等法院下达判决书:梅思平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没收。他汪伪政权中在南京受审的第一个人。9月14日,梅思平在南京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他可耻的生命。
褚民谊——汪伪政权“总管家”
褚民谊,浙江省吴兴县人,曾赴日本留学,在法国获得医学博士。在此期间,他结识了汪精卫、陈璧君,并由汪陈做媒,同陈母的养女陈舜贞结婚,于是成了汪精卫的连襟。 抗日战争爆发后,汪精卫一到上海,就立即召见褚民谊,让他谈对“和平”运动的看法。他参加了汪精卫一伙的“和平”运动,积极与日本勾结,进行卖国活动。1939年8月底,在汪精卫召开的伪国民党“六大”上,褚民谊任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被推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随后,在伪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上,褚民谊任秘书长,成为汪伪国民党的“总管家”。当时,人们对汪陈夫妇手下的汉奸,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 日本投降后,褚民谊与陈璧君等被软禁在广州。后又被押送南京宁海路25号看守所。1946年被关入江苏高等法院第三监狱。同年3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审判褚民谊,后被判处死刑。同年8月23日,褚民谊在苏州被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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