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晶全集下载:政协主席,被244次小礼砸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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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主席,被244次小礼砸倒

2011-02-28 10:39:36 来源: 法治周末 (北京) 跟贴 270 条 手机看新闻

江苏省海安县政协原主席陈友龙的落马着实与众不同,他是被一笔笔“小礼”砸倒的。据法院查实,他16年间受贿244笔,平均每笔不足6000元,受贿次数创江苏省已落马县处级贪官之最。

江苏省海安县政协原主席陈友龙的落马着实与众不同,他是被一笔笔“小礼”砸倒的。

经法院查实,自1993年至2009年间,他利用中秋、尤其是春节前后共收受他人贿赂244笔、总计124万余元,平均每笔不足6000元,受贿次数创江苏省已落马县处级贪官之最。最终,他被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郑毅

陈友龙从一名小学代课教师起步,靠自身的努力改变了自己的“农”字头身份,并踏入官场。

30多年来,他从机关秘书一直干到县政协主席,在当地有较高的名望和影响力。

陈友龙还是当地有名的儒雅之仕,舞文弄墨是他的长项。

但这一切,都无法改变他犯罪的事实。经法院查实,自1993年至2009年间,他利用中秋、尤其是春节前后共收受他人贿赂244笔、总计124万余元,平均每笔不足6000元。

被讥笑为“见了小钱都眼红”

现年59岁的陈友龙生于江苏省海安县的一个普通人家,高中毕业那年,他未能踏入大学的门槛。在乡间务农几年后,陈友龙凭自己追求进步的良好表现,被选调到所在公社的曲塘小学做代课老师。尽管当时每月只有不到20元的报酬,但在那个追求精神境界和政治进步的年代,陈友龙足够满足并干得浑身是劲。干了半年多的代课老师后,陈友龙被安排到一家县属企业当文书,并有了施展才华的新舞台。

陈友龙能步入官场,是被领导看好和培养的结果。在工厂干了两年后,他于1974年9月被推荐到南京大学中文系就读。1977年9月,学成毕业后的陈友龙被分配到武汉钢铁公司二钢厂任宣传干部,积累了基层工作的经验。两年后陈友龙回到原籍,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从此正式进入官场。之后,陈友龙凭着出色的表现和学历优势青云直上,1984年即爬到县委办公室主任的位置上。尽管权力大了,但此时的陈友龙仍坚守着廉洁关。

1991年9月,陈友龙被调任海安县李堡镇党委书记,实权在握后,陈友龙在头两年里还是一如既往地按章办事。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一把手”位置的坐稳,面对求他帮忙的人不断增多,陈友龙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由接受请吃请喝发展到收下别人送的烟酒。

某镇属机床厂厂长韦强因厂里的人事安排和资金筹集等事项,曾多次请求陈友龙帮忙,陈友龙通过手中的权力基本上满足了他的要求。1993年春节前的一天,韦强来到陈友龙的家中拜年,除送上好烟好酒外还给了他一个装有2000元现金的红包,陈友龙推辞一阵后最终收了下来。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区区2000元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在当时而言这个数额也不算小了。收下韦强这第一笔钱后,陈友龙与韦强成了“铁哥儿们”,从此韦强只要有求于他,陈友龙都会尽力帮助。陈友龙当时一个劲追求进步,首次突破廉洁底线后,在李堡镇党委书记任上3年,他仅收过韦强两笔贿款,总额也只有4000元。

1994年7月,陈友龙被调整到县城所在地的海安镇任党委书记,并出任县委常委。伴随着地位和权力的提升,托陈友龙办事的人也明显多了起来。请托人有求于陈友龙,无非是解决人事调整、奖金分配审批以及企业改制、承接市政工程等。

陈友龙到海安镇上任不久,镇属某磁性材料厂厂长刘良就一次次找上门来,请求陈友龙在自己的奖金分配及解决企业用电、环境污染等问题上给予帮助协调。陈友龙运用权力干预逐一满足了刘良的要求。1995年春节前夕,刘良为感谢陈友龙而给他送了一个装有6000元现金的红包,这次陈友龙没加推辞便收了下来。权钱交易密切了两人的关系,从这以后的连续多个春节,刘良都要为陈友龙送钱。而一次次收下钱后,陈友龙对刘良也就格外关照,有求必应。

某建筑公司经理张冠军是个很会来事的人,陈友龙走马上任海安镇党委书记不久,他就通过请吃请喝的手段与陈友龙建立了互信关系,之后在企业人事安排、筹集资金、改制参股等方面他多次请陈友龙帮忙,一次次实现目的后,他于1996年初开始,年年赶在春节前为陈友龙送钱上门,截至1998年年底,他共分6次送给陈友龙2.8万元。

陈友龙其实也不缺钱,但也不怕钱多,只要送上门的他都笑纳。在任海安镇党委书记这一职务的4年多时间里,由于缺少制约监督,陈友龙不断放任自己,共收受他人贿赂49笔。但由于收的礼都不大,反被一些人讥笑为“太贪、见了小钱都眼红”。

每笔“小礼”都记在“保密本”

1998年12月,陈友龙被提升为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分管政府办、信访、计划、劳动工资、石油管理、外向型经济等工作。

陈友龙走马上任不久,恰逢新年春节来临,除了一些“老朋友”频频上门送钱外,一些新朋友也经人牵线搭桥摸到其府上进贡,只是由于“爱小钱”的名声在外,找上门来的送礼者几乎送的都是“小钱”,这令陈友龙哭笑不得。

某丝绸集团董事长杜飞过去和陈友龙并不熟悉,陈友龙当上副县长没过一个月,杜飞借拜早年之际上门给他送了一个装有4000元的红包,两人从此长期保持着权钱交易。某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峰,也在陈友龙当上副县长不久找上门来,第一次就送了1万元现金。张峰找上门送礼是想陈友龙帮忙推销产品,陈友龙收下钱后没有让他失望。

这个春节,陈友龙共收了15个请托人的年礼,尽管单笔数额较以前有所增多,但最多的也就1万元,少的依然只是2000元。

陈友龙在副县长任上干了两年,几乎来者不拒。陈友龙受贿的次数一直在上升。

2000年12月,陈友龙出任海安县委副书记,从2003年2月起还兼任海安县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此时的陈友龙经常把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挂在嘴边,而背地里他仍在大搞权钱交易,只是收“小礼”的窘境一直改变不了。

2006年春节前夕的一天,某私企老板照例到陈友龙家送红包,该老板走后,妻子耿菁问陈友龙:“他又是给2000元?”见数过钱后的丈夫直点头,耿菁冲陈友龙说:“真丢人,年年如此,这点钱你也稀罕。”“有总比没有好嘛,都是老关系了何必计较。”

陈友龙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发生在2007年年底,总额为10万元。当时,陈友龙已升任县政协主席。行贿者唐宏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两人从2006年起开始交往,唐宏用金钱铺路希望陈友龙关照自己的公司,陈友龙在一次次收下钱后,便为唐宏的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征用土地、确定房地产项目容积率计算方式等方面提供帮助,为其谋取利益。

2006年间,陈友龙与好友刘春各出40万元,以超低价格购买了唐宏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价值两三百万元的门面房。一年后,陈友龙因害怕受到查处而向唐宏提出退房,唐宏借退陈友龙房款之际,多给了陈友龙20万元,其中明确10万元是送给陈友龙的,理由系感谢陈友龙多年来对其公司的关照。

陈友龙不愧是文人出身,办事心细,大事小事好做个记录,这么多年来,他把收受的一笔又一笔“小礼”也都逐一记录在案,这种“认真”程度在贪官中是少见的。

韦强得到过陈友龙的长期关照,而他也一真没有忘记陈友龙,从1993年到2009年间,韦强连续17年给陈友龙拜早年,只是17次都没有突破2000元,其中2001年至2004年间,他还降低标准,每次只送1000元,陈友龙也都收下并记在了“保密本”上。

某胶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也经常找陈友龙帮忙,自1996年中秋节至2009年中秋节,他连续18次在中秋节和春节前给陈友龙进贡,除最后3次各送了3000元外,其余均为2000元。

在陈友龙的记载中,某建筑公司经理黄南算是给他送礼次数最多的一个,他自1996年3月起至2009年中秋节,共24次给陈友龙送钱,每次最少4000元最多10000元,总计送出13万元。

在陈友龙244次收受他人贿赂中,连续收受10次以上的就达12人,这些人大多都是靠送钱与陈友龙建立并保持关系,陈友龙收受这些人的钱后,则利用手中的权力帮他们谋到了更多的利益。

当地民众误认为他是清官

陈友龙并非糊涂人,尽管长期以来都是收的“小礼”,但年复一年地累计下来数额亦已相当可观。为了不步其他贪官东窗事发后尘,近年来,陈友龙故意拿出一部分受贿款上交纪委或打入纪委的廉政账户,把自己伪装成清官、廉官的形象。

在当地官场,陈友龙一直以儒雅著称,他是真正的中文专业科班出身,当过多年的秘书,既写得一手好文章,又是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他经常参加省、市、县的书法艺术交流,并多次为各级纪委组织廉政文化活动提供作品。平时下基层指导工作,有老板或单位请他题字,他也爽快地露几手。在他早年工作过的曲塘镇,从小学到企业,许多招牌都是陈友龙留下的“墨宝”。陈友龙的儒雅文人形象,使当地不少民众都误认为他是个清官。而在公开或特定场合,陈友龙则理直气壮地高谈阔论反腐倡廉。

当上县政协主席后,陈友龙感觉自己进了“保险箱”,在他看来如今自己既是县委常委且又是“四套班子”之一的“一把手”。然而,有知情人早就洞察出了他的虚伪一面,并向省、市纪委举报他长期以来搞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2009年10月,根据群众举报和江苏省纪委的交办意见,南通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对陈友龙展开调查。

在与办案人员斗智斗勇一番后,陈友龙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于是不急不忙地逐一交代了自己的问题。陈友龙被移交检察机关后,于2009年12月24日被刑事拘留,消息传开,全县上下为之震惊。

经纪委和反贪干警一丝不苟的调查取证,最终确认陈友龙共收受他人244次贿赂,其中1000元至3000元的就有125次,占到一半以上。上述查实结果既令办案人员感到惊讶的同时也感到不可思议,惊讶的是论受贿次数陈友龙当属全省已落网贪官中的“第一人”,但论历次的受贿数额和受贿总额却又算不上惊人;而论权力,陈友龙既然要贪,理应能捞更多的钱。

陈友龙反思了尽收“小礼”的心理轨迹:“一直以来,自己也曾想做个清官,但权利大了以后找帮忙的人多,有时想拒绝都拒绝不了。后来以为只要不向别人要钱,别人给多少拿多少算不上犯事,况且给我送钱的也大多都是熟人和朋友。我要是成心捞钱,那请托人给这点钱我是肯定不干的。现在想想真后悔,后悔不该有贪心。”

2010年8月4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友龙涉嫌受贿犯罪一案,当陈友龙被法警带上法庭的那一刻,目睹旁听席上的亲人,两行泪水流了下来。往日的儒雅形象没了,他面容憔悴苍老了许多。

庭审开始后,公诉机关指控,陈友龙自1993年至2009年的17间,利用担任李堡镇、海安镇党委书记、海安县副县长、海安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人大副主任和海安县政协主席等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土地使用证、公司改制、筹集资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唐宏、黄南等29人所送钱物合计125万元。公诉机关据此认定陈友龙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陈友龙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的事实、罪名认定以及出示的证据不持异议。其辩护人为其辩称:唐宏2006年送给被告人陈友龙的1万元是题字费。2007年底所给的10万元是支付陈友龙退房款利息,此两笔钱款均不应认定为受贿性质;陈友龙调离相关送钱人行政区域后,收受这些人所送钱款应属礼金性质,不应认定为受贿。

尽管陈友龙在法庭上认罪,但由于其受贿涉及的人员多、次数多,庭审依然持续了一整天。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宣判。休庭期间,合议庭对庭审查明的事实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研判,并形成了一致意见。

2010年11月1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友龙案作出一审宣判。针对辩护人的抗辩意见,法院以审慎的态度进行了逐一解析和最终认定。关于陈友龙收取唐宏公司两幅题字费1万元算不算受贿的问题,法院查明陈友龙系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书法水平达到一定水准,且确实为唐宏公司付出了劳务。唐宏的证言认为陈友龙的字写得很差,请他题字并给他1万元,事实上就找理由给他一些好处的说法,未被法院采纳,辩护人提出该1万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的意见法院予以采纳。除该项外,辩护人的其余抗辩意见由于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均未被法院采纳。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陈友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陈友龙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同种较重的罪行,并退清全部受贿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照刑法,判处陈友龙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判决后陈友龙服判,没有提出上诉。

延伸阅读

“小礼”不拒将成大贪

办案人员认为,陈友龙被244次“小礼”放倒,与其他大小落网贪官相比,的确有些不同。以陈友龙这么多年来掌握的权力,贪更多的钱他是具备条件的。陈友龙未索大钱而又不拒“小礼”,应该是他对法律尚存敬畏之心。只是陈友友龙忽视了一点,“小礼”不拒日积月累也会成大贪;不索不要又来者不拒同样触犯法律。陈友龙“栽”在“小钱”上,,实属贪官中的另类标本。

(本文来源:法治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