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志光老婆:经典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9:56:22
经典散文集  地毯的那一端
  德:
  从疾风中走回来,觉得自己像是被浮起来了。山上的草香得那样浓,让我想到,要不是有这样猛烈的风,恐怕空气都会给香得凝冻起来!
  我昂首而行,黑暗中没有人能看见我的笑容。白色的芦荻在夜色中点染着凉意。
  这是深秋了,我们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临近了。我遂觉得,我的心像一张新帆,其中每一个角落都被大风吹得那样饱满。
  星斗清而亮,每一颗都低档地俯下头来。溪水流着,把灯影和星光都流乱了。我忽然感到一种幸福,那种浑沌而又淘然的幸福。我从来没有这样亲切地感受到造物的宠爱——真的,我们这样平庸,我总觉得幸福应该给予比我们更好的人。
  但这是真实的,第一张贺卡已经放在我的案上了。洒满了细碎精致的透明照片,灯光下展示着一个闪烁而又真实的梦境。画上的金钟摇荡,遥遥的传来美丽的回响。我仿佛能听见那悠扬的音韵,我仿佛能嗅到那沁人的玫瑰花香!而尤其让我神往的,是那几行可爱的祝词:“愿婚礼的记忆存至永远,愿你们的情爱与日俱增。”
  是的,德,永远在增进,永远在更新,永远没有一个边和底——六年了,我们护守着这份情谊,使它依然焕发,依然鲜洁,正如别人所说的,我们是何等幸运。每次回顾我们的交往,我就仿佛走进博物馆的长廊。其间每一处景物都意味着一段美丽的回忆。每一件。事都牵扯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那样久远的事了。刚认识你的那年才十七岁,一个多么容易错误的年纪!但是,我知道,我没有错。我生命中再没有一件决定比这项更正确了。前天,大伙儿一块吃饭,你笑着说:“我这个笨人,我这辈子只做了一件聪明的事。”你没有再说下去,妹妹却拍起手来,说:“我知道了!”啊,德,我能够快乐的说,我也知道。因为你做的那件聪明事,我也做了。
  那时候,大学生活刚刚展开在我面前。台北的寒风让我每日思念南部的家。在那小小的阁楼里,我呵着手写蜡纸。在草木摇落的道路上,我独自骑车去上学。生活是那样黯淡,心情是那样沉重。在我的日记上有这样一句话:“我担心,我会冻死在这小楼上。”而这时候,你来了,你那种毫无企冀的友谊四面环护着我,让我的心触及最温柔的阳光。
  我没有兄长,从小我也没有和男孩子同学过。但和你交往却是那样自然,和你谈话又是那样舒服。有时候,我想,如果我是男孩子多么好呢!我们可以一起去爬山,去泛舟。让小船在湖里任意飘荡,任意停泊,没有人会感到惊奇。好几年以后,我将这些想法告诉你,你微笑地注视着我:“那,我可不愿意,如果你真想做男孩子,我就做女孩。”而今,德,我没有变成男孩子,但我们可以去邀游,去做山和湖的梦,因为,我们将有更亲密的关系了。啊,想象中终生相爱相随该是多么美好!
  那时候,我们穿着学校规定的卡其服。我新烫的头发又总是被风刮得乱蓬蓬的。想起来,我总不明白你为什么那样喜欢接近我。那年大考的时候,我蜷曲在沙发里念书。你跑来,热心地为我讲解英文文法。好心的房东为我们送来一盘卷,我慌乱极了,竟吃得洒了一裙子。你瞅着我说:“你真像我妹妹,她和你一样大。”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只是一径低着头,假作抖那长长的裙幅。
  那些日子真是冷极了。每逢没有课的下午我总是留在小楼上,弹弹风琴,把一本拜尔琴谱都快翻烂了。有一天你对我说:“我常在楼下听你弹琴。你好像常弹那首甜蜜的家庭。怎样?在想家吗?”我很感激你的窃听,唯有你了解、关切我凄楚的心情。德,那个时候,当你独自听着的时候,你想些什么呢?你想到有一天我们会组织一个家庭吗?你想到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以心灵的手指合奏这首歌吗?
  寒假过后,你把那叠泰戈尔诗集还给我。你指着其中一行请我看:“如果你不能爱我,就请原谅我的痛苦吧!”我于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我不希望这件事发生,我真的不希望。并非由于我厌恶你,而是因为我大珍重这份素净的友谊,反倒不希望有爱情去加深它的色彩。
  但我却乐于和你继续交往。你总是给我一种安全稳妥的感觉。从头起,我就付给你我全部的信任,只是,当时我心中总向往着那种传奇式的、惊心动魄的恋爱。并且喜欢那么一点档的悲剧气氛。为着这些可笑的理由,我耽延着没有接受你的奉献。我奇怪你为什么仍作那样固执的等待。
  你那些小小的关怀常令我感到。那年圣诞节你是来不易的几颗巧克力糖,全部拿来给我了。我爱吃笋豆里的笋子,唯有你注意到,并且耐心地为我挑出来。我常常不晓得照料自己,唯有你想到用自己的外衣披在我身上(我至今不能忘记那衣服的温暖,它在我心中象征了许多意义。)是你,敦促我读书。是你,容忍我偶发的气性。是你,仔细纠正我写作的错误。是你,教导我为人的道理。如果说,我像你的妹妹,那是因为你太像我大哥的缘故。
  后来,我们一起得到学校的工读金,分配给我们的是打扫教室的工作。每次你总强迫我放下扫帚,我便只好遥遥地站在教室的未端,看你奋力工作。在炎热的夏季里,你的汗水滴落在地上。我无言地站着,等你扫好了,我就去挥挥桌椅,并且帮你把它们排齐。每次,当我们目光偶然相遇的时候,总感到那样兴奋。我们是这样地彼此了解,我们合作的时候总是那样完美。我注意到你手上的硬茧,它们把那虚幻的字眼十分具体他说明了。我们就在那飞扬的尘影中完成了大学课程——我们的经济从来没有富裕过;我们的日子却从来没有贫乏过,我们活在梦里,活在诗里,活在无穷无尽的彩色希望里。记得有一次我提到玛格丽特公主在婚礼中说的一句话:“世界上从来没有两个人像我们这样快乐过。”你毫不在意地说:“那是因为他们不认识我们的缘故。”我喜欢你的自豪,因为我也如此自豪着。
  我们终于毕业了,你在掌声中走到台上,代表全系领取毕业证书。我的掌声也夹在众人之中,但我知道你听到了。在那美好的六月清晨,我的眼中噙着欣喜的泪,我感到那样骄傲,我第一次分沾你的成功,你的光荣。
  “我在台上偷眼看你,”你把系着彩带的文凭交给我,“要不是中国风俗如此,我一走下台来就要把它送到你面前去的。”
  我接过它,心里垂着沉甸档的喜悦。你站在我面前,高昂而谦和,刚毅而温柔,我忽然发现,我关心你的成功,远远超过我自己的。
  那一年,你在受军训。在那样忙碌的生活中,在那样辛苦的演习里,你却那样努力地准备研究所的考试。我知道,你是为谁而作的。在凄长的分别岁月里,我开始了解,存在于我们中间的是怎样一种感情。你来看我,把南部的冬阳全带来了。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当时你临别敬礼的镜头烙在我心上有多深。
  我帮着你搜集资料,把抄来的范文一篇篇断句、注释。我那样竭力地做,怀着无上的骄傲。这件事对我而言有太大的意义。这是第一次,我和你共赴一件事,所以当你把录取通知转寄给我的时候,我竟忍不住哭了,德,没有人经历过我们的奋斗,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相期相勉,没有人多年来在冬夜图书馆的寒灯下彼此伴读。因此,也就没有人了解成功带给我们的兴奋。
  我们又可以见面了,能见到真真实实的你是多么幸福。我们又可以去作长长的散步,又可以蹲在旧书摊上享受一个闲散黄昏。我永不能忘记那次去泛舟。回程的时候,忽然起了大风。小船在湖里直打转,你奋力摇橹,累得一身都汗湿了。
  “我们的道路也许就是这样吧!”我望着平静而险恶的湖面说,“也许我使你的负担更重了。”
  “我不在意,我高兴去搏斗!”你说得那样急切,使我不敢正视你的目光,“只要你肯在我的船上,晓风,你是我最甜蜜的负荷。”
  那天我们的船顺利地拢了岸。德,我忘了告诉你,我愿意留在你的船上,我乐于把舵手的位置给你。没有人能给我像你给我的安全感。
  只是,人海茫#,哪里是我们共济的小舟呢?这两年来,为了成家的计划,我们劳累着几乎虐待自己的地步。每次,你快乐的笑容总鼓励着我。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宿舍,当我们迈上那斜斜的山坡,你忽然驻足说:“我在地毯的那一端等你!我等着你,晓风,直到你对我完全满意。”
  我抬起头来,长长的道路伸延着,如同圣坛前柔软的红毯。我迟疑了一下,便踏向前去。
  现在回想起来,已不记得当时是否是个月夜了,只觉得你诚挚的言词闪烁着,在我心中亮起一天星月的清辉。
  “就快了!”那以后你常乐观地对我说,“我们马上就可以有一个小小的家。你是那屋子的主人,你喜欢吧?”
  我喜欢的,德,我喜欢一间小小的陋屋。到天黑时分我便去拉上长长的落地窗帘,捻亮柔和的灯光,一同享受简单的晚餐。但是,哪里是我们的家呢?哪儿是我们自己的宅院呢?
  你借来一辆半旧的脚踏车,四处去打听出租的房子,每次你疲惫不堪的回来,我就感到一种痛楚。
  “没有合意的,”你失望地说,“而且太贵,明天我再去看。”
  我没有想到有那么多困难,我从不知道成家有那么多琐碎的事,但至终我们总算找到一栋小小的屋子了。有着窄窄的前庭,以及矮矮的榕树。朋友笑它小得像个巢,但我已经十分满意了。无论如何,我们有了可以想息的地方。当你把钥匙交给我的时候,那重量使我的手臂几乎为之下沉。它让我想起一首可爱的英文诗:“我是一个持家者吗?哦,是的,但不止,我还得持护着一颗心。”我知道,你交给我的钥匙也不止此数。你心灵中的每一个空间我都持有一枚钥匙,我都有权径行出入。
  亚寄来一卷录音带,隔着半个地球,他的祝福依然厚厚地绕着我。那样多好心的朋友来帮我们整理。擦窗子的,补纸门的,扫地的,挂画儿的,插花瓶的,拥拥熙熙地挤满了一屋子。我老觉得我们的小屋快要炸了,快要被澎湃的爱情和友谊撑破了。你觉得吗?他们全都兴奋着,我怎能不兴奋呢?我们将有一个出色的婚礼,一定的。
  这些日子我总是累着。去试礼服,去订鲜花,去买首饰,去选窗帘的颜色。我的心像一座喷泉,在阳光下涌溢着七彩的水珠儿。各种奇特复杂的情绪使我眩昏。有时候我也分不清自己是在快乐还是在茫然,是在忧愁还是在兴奋。我眷恋着旧日的生活,它们是那样可爱。我将不再住在宿舍里,享受阳台上的落日。我将不再偎在母亲的身旁,听她长夜话家常。而前面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呢?德,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要被送到另一个境域去了。那里的道路是我未走过的,那里的生活是我过不惯的,我怎能不惴惴然呢?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那就是:我知道你必定和我一同前去。
  冬天就来了,我们的婚礼在即,我喜欢选择这季节,好和你厮守一个长长的严冬。我们屋角里不是放着一个小火妒吗?当寒流来时,我愿其中常闪耀着炭火的红火。我喜欢我们的日子从黯淡凛冽的季节开始,这样,明年的春花才对我们具有更美的意义。
  我即将走入礼堂,德,当结婚进行曲奏响的时候,父母将挽着我,送我走到坛前,我的步履将凌过如梦如幻的花香。那时,你将以怎样的微笑迎接我呢。
  我们己有过长长的等待,现在只剩下最后的一段了。等待是美的,正如奋斗是美的一样,而今,铺满花瓣的红毯伸向两端,美丽的希冀盘旋而飞舞,我将去即你,和你同去采撷无穷的幸福。当金钟轻摇,蜡炬燃起,我乐于走过众人去立下永恒的誓愿。因为,哦,德,因为我知道,是谁,在地毯的那一端等我。
  ------------------  
  
  初雪
  诗诗,我的孩子:
  如果五月的花香有其源自,如果十二月的星光有其出发的处所,我知道,你便是从那里来的。
  这些日子以来,痛苦和欢欣都如此尖锐,我惊奇在它们之间区别竟是这样的少。每当我为你受苦的时候,总觉得那十字架是那样轻省,于是我忽然了解了我对你的爱情,你是早春,把芬芳秘密地带给了园。
  在全人类里,我有权利成为第一个爱你的人。他们必须看见你,了解你,认识你而后决定爱你,但我不需要。你的笑貌在我的梦里翱翔,具体而又真实。我爱你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事实上没有人能忍得住对孩子的爱情。
  你来的时候,我开始成为一个爱思想的人,我从来没有这样深思过生命的意义,这样敬重过生命的价值,我第一次被生命的神圣和庄严感动了。
  因着你,我爱了全人类,甚至那些金黄色的雏鸡,甚至那些走起路来摇摆不定的小树,它们全都让我爱得心疼。
  我无可避免的想到战争,想到人类最不可抵御的一种悲剧。我们这一代人像菌类植物一般,生活在战争的阴影里,我们的童年便在拥塞的火车上和颠簸的海船里度过。而你,我能给你怎样的一个时代?我们既不能回到诗一般的十九世纪,也不能隐向神话般的阿尔卑斯山,我们注定生活在这苦难的年代、以及苦难的中国。
  孩子,每思及此,我就对你抱歉,人类的愚蠢和卑劣把自己陷在悲惨的命运里。而令,在这充满核子恐怖的地球上,我们有什么给新生的婴儿?不是金锁片,不是香摈酒,而是每人平均相当一百万吨TNT的核子威力。孩子,当你用完全信任的眼光看这个世界的时候,你是否看得见那些残忍的武器正悬在你小小的摇篮上?以及你父母亲的大床上?
  我生你于这样一个世界,我也许是错了。天知道我们为你安排了一段怎样的旅程。
  但是,孩子,我们仍然要你来,我们愿意你和我们一起学习爱人类,并且和人类一起受苦。不久,你将学会为这一切的悲剧而流泪——而我们的世代多么需要这样的泪水和祈祷。
  诗诗,我的孩子,有了你我开始变得坚韧而勇敢。我竟然可以面对着冰冷的死亡而无惧于它的毒钩,我正视着生产的苦难而仍觉做然。为你,孩子,我会去胜过它们。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热爱过生命,你教会我这样多成熟的思想和高贵的情操,我为你而献上感谢。
  前些日子,我忽然想起《新约》上的那句话:“你们虽然没有邮过他,却是爱他。”我立刻明白爱是一种怎样独立的感情。当油加利的梢头掠过更多的北风,当高山的峰巅开始落下第一片初雷的莹白,你便会来到。而在你珊瑚色的四肢还没有开始在这个世界挥舞以前,在你黑玉的瞳仁还没有照耀这个城市之先,你已拥有我们完整的爱情,我们会教导你在孩提以前先了解被爱。诗诗,我们答应你要给你一个快乐的童年。
  写到这里,我又模糊地忆起江南那些那么好的春天,而我们总是伏在火车的小窗上,火车绕着山和水而行,日子似乎就那样延续着,我仍记得那满山满谷的野杜鹃!满山满谷又凄凉又美丽的忧愁!
  我们是太早懂得忧愁的一代。
  而诗诗,你的时代未必就没有忧愁,但我们总会给你一个丰富的童年,在你所居住的屋顶上没有屋子这个世界的财富,但有许多的爱,许多的书,许多的理想和梦幻。我们会为你砌一座故事里的玫瑰花床,你便在那柔软的花瓣上游戏和休息。
  当你渐渐认识你的父亲,诗诗,你会惊奇于自己的幸运,他诚实百高贵,他亲切而善良。慢慢地你也会发现你的父母相爱得有多么深。经过这样多年,他们的爱仍然像林间的松风,清馨而又新鲜。
  诗诗,我的孩子,不要以为这是必然的,这样的幸运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有的。这个世界不是每一对父母都相爱的。曾有多少个孩子在黑夜里独泣,在他们还没有正式投入人生的时候,生命的意义便已经否定了。诗诗,诗诗,你不会了解那种幻灭的痛苦,在所有的悲剧之前,那是第一出悲剧。而事实上,整个人类都在相残着,历史并没有教会人类相爱。诗诗,你去教他们相爱吧,像那位诗哲所说的:他们残暴地贪婪着,嫉妒着,他们的言辞有如隐藏的刀锋正渴于仗血。
  去,我的孩子,去站在他们不欢之心的中间,让你温和的眼睛落在他们身上,有如黄昏的柔霭淹没那日间的争扰。
  让他们看你的脸,我的孩子,因而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让他们爱你,因而彼此相爱。
  诗诗,有一天你会明白,上苍不会容许你吝守着你所继承的爱,诗诗,爱是蕾,它必须绽放。它必须在疼痛的破拆中献芳香。
  诗诗,也教导我们学习更多更高的爱。记得前几天,一则药商的广告使我惊骇不己。那广告是这样说的:“孩子,不该比别人的衰弱,下一代的健康关系着我们的面子。要是孩子长得比别人的健康、美丽、快乐,该多好多荣耀啊。”诗诗,人性的卑劣使我不禁齿冷。诗诗,我爱你,我答应你,永不在我对你的爱里掺入不纯洁的成分,你就是你,你永不会被我们拿来和别人比较,你不需要为满足父母的虚荣心而痛苦。你在我们眼中永远杰出,你可以贫穷、可以失败、甚至可以潦倒。诗诗,如果我们骄傲,是为你本身而骄傲,不是为你的健康美丽或者聪明。你是人,不是我们培养的灌木,我们决不会把你修剪成某种形态来使别人称赞我们的园艺天才。你可以照你的倾向生长,你选择什么样式,我们都会喜欢——或者学习着去喜欢。
  我们会竭力地去了解你,我们会慎重地俯下身去听你述说一个孩童的秘密愿望,我们会带着同情与谅解帮助你度过忧闷的少年时期。而当你成年,诗诗,我们仍愿分担你的哀伤,人生总有那么些悲怆和无奈的事,诗诗,如果在未来的日子里你感觉孤单,请记住你的母亲,我们的生命曾一度相系,我会努力使这种系联持续到永恒。我再说,诗诗,我们会试着了解你,以及属于你的时代。我们会信任你——上帝从不赐下坏的婴孩。
  我们会为你祈祷,孩子,我们不知道那些古老而太平的岁月会在什么时候重现。那种好日子终我们一生也许都看不见了。
  如果这种承平永远不会再重现,那么,诗诗,那也是无可抗拒无可挽回的事。我只有祝福你的心灵,能在苦难的岁月里有内在的宁静。
  常常记得,诗诗,你不单是我们的孩子,你也属于山,属于海,属于五月里无云的天空——而这一切,将永远是人类欢乐的主题。
  你即将长大,孩子,每一次当你轻轻地颤动,爱情便在我的心里急速涨潮,你是小芽,蕴藏在我最深的深心里,如同音乐蕴藏在长长的萧笛中。
  前些日子,有人告诉我一则美丽的日本故事。说到每年冬天,当初雪落下的那一天,人们便坐在庭院里,穆然无言地凝望那一片片轻柔的白色。
  那是一种怎样虔敬动人的景象!那时候,我就想到你,诗诗,你就是我们生命中的初雪,纯洁而高贵,深深地撼动着我。那些对生命的惊服和热爱,常使我在静穆中有哭泣的冲动。
  诗诗,给我们的大地一些美丽的白色。诗诗,我们的初雪。
  ------------------  
  
  孤意与深情
  我和俞大纲老师的认识是颇为戏剧性的,那是八年以前,我去听他演讲,活动是李曼瑰老师办的,地点在中国话剧欣赏委员会,地方小,到会的人也少,大家听完了也就零零落落地散去了。
  但对我而言,那是个截然不同的晚上,也不管夜深了,我走上台去找他,连自我介绍都省了,就留在李老师那套破旧的椅子上继续向他请教。
  俞老师是一个谈起话来就没有时间观念的人,我们愈谈愈晚,后来他忽然问了一句:“你在什么学校?”
  “东吴——”
  “东吴有一个人,”他很起劲地说,“你去找她谈谈,她叫张晓风。”
  我一下愣住了,原来俞老师竟知道我而器重我,这么大年纪的人也会留心当代文学,我当时的心情简直兴奋得要轰然一声烧起来,可惜我不是那种深藏不露的人,我立刻就忍不住告诉他我就是张晓风。
  然后他告诉我他喜欢的我的散文集《地毯的那一端》,认为深得中国文学中的阴柔之美,我其实对自己早期的作品很羞于启齿,由于年轻和浮浅,我把许多好东西写得糟极了,但被俞老师在这种情形下无心地盛赞一番,仍使我窃喜不己。接着又谈了一些话,他忽然说:“白先勇你认识吗?”
  “认识。”那时候他刚好约我在他的晨钟出版社出书。
  “他的《游园惊梦》里有一点小错,”他很认真的说,“吹腔,不等于昆曲,下回告诉他改过来。”
  我真的惊讶于他的细腻。
  后来,我就和其他年轻人一样,理直气壮的穿过怡太旅行社业务部而直趋他的办公室里聊起天来。
  “办公室”设在馆前街,天晓得俞老师用什么时间办“正务”,总之那间属于怡太旅行社的办公室,时而是戏剧研究所的教室,时而又似乎是振兴国剧委员地的兔费会议厅,有时是某个杂志的顾问室……总之,印象是满屋子全是人,有的人来晚了,到外面再搬张椅子将自己塞挤进来,有的人有事便径自先行离去,前前后后,川流不息,仿佛开着流水席,反正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做学术上的或艺术上的打尖。
  也许是缘于我的自入,我自己虽也多次从这类当面的和电话聊天中得到许多好处,但我却不赞成俞老师如此无日无夜的来者不拒。我固执的认为,不留下文字,其他都是不可信赖的,即使是嫡传弟子,复述自己言论的时候也难免有失实之处,这话不好直说,我只能间接催老师。
  “老师,您的平剧剧本应该抽点时间整理出来发表。”
  “我也是这样想呀!”他无奈地叹了口气,“我每次一想到发表,就觉得到处都是缺点,几乎想整个重新写过——可是,心里不免又想,唉,既然要花那么多功夫,不如干脆写一本新的… ”
  “好啊,那就写一个新的!”
  “可是,想想旧的还没有修整好,何必又弄新的?”
  唉,这真是可怕的循环。我常想,世间一流的人才往往由于求全心切反而没有写下什么,大概执着笔的,多半是二流以下的角色。
  老师去世后,我忍不住有几分生气,世间有些胡乱出版的人是“造孽”,但惜墨如金,竟至不立文字则对晚辈而言近乎“残忍”,对“造孽”的人历史还有办法,不多久,他们的油墨污染便成陈迹,但不勤事写作的人连历史也对他们无可奈何。倒是一本《戏剧纵横谈》在编辑的半逼半催下以写随笔心情反而写出来了,算是不幸中的小幸。
  有一天和尉素秋先生淡起,她也和我持一样的看法,她说:“唉,每天看讣闻都有一些朋友是带着满肚子学问死的——可惜了。”
  老师在世时,我和他虽每有会意深契之处,但也有不少时候,老师坚持他的看法,我则坚持我的。如果老师今日复生,我第一件急于和他辩驳的事便是坚持他至少要写二部书,一部是关于戏剧理论,另一部则应该至少包括十个平剧剧本,他不应该只做我们这一代的老师,他应该做以后很多代年轻人的老师…
  可是老师已不在了,深夜里我打电话和谁争论去呢?
  对于我的戏剧演出,老师的意见也甚多,不论是“灯光”、“表演”、“舞台设计”、“舞蹈”他都“有意见”,事实上俞老师是个连对自己都“有意见”的人,他的可爱正在他的“有意见”。他的意见有的我同意,有的我不同意,但无论如何,我十分感动于每次演戏他必然来看的关切,而且还让怡太旅行社为我们的演出特别赞助一个广告。
  老师说对说错表情都极强烈,认为正确时,他会一叠声地说:“对——抖抖抖抖抖—抖抖抖… ”
  每一个对字都说得清晰、缓慢、悠长,而且几乎等节拍,认为不正确时,他会嘿嘿而笑,摇头,说:“完全不对,完全不对… ”
  令我惊讶的是老师完全不赞同比较文学,记得我第一次试着和他谈谈一位学者所写的关于元杂剧的悲剧观,他立刻拒绝了,并且说:“晓风,你要知道,中国和西洋是完全不同的,完全不同的,一点相同的都没有!”
  “好,”我不服气,“就算比出来的结果是‘一无可比’,也是一种比较研究啊!”
  可是老师不为所动,他仍坚持中国的戏就是中国的戏,没有比较的必要,也没有比较的可能。
  “举例而言,”好多次以后我仍不死心,“莎士比亚和中国的悲剧里在最严肃最正经的时候,却常常冒出一段科浑——而且,常常还是黄色的,这不是十分相似的吗?”
  “那是因为观众都是新兴的小市民的缘故。”
  奇怪,老师肯承认它们相似,但他仍反对比较文学。后来,我发觉俞老师和其他年轻人在各方面的看法也每有不同,到头来各人还是保持了各人的看法,而师生,也仍然是师生。
  有一阵,报上猛骂一个人,简直像打落水狗,我打电话请教他的意见,其实说“请教”是太严肃了些,俞老师自己反正只是和人聊天(他真的聊一辈子天,很有深度而又很活泼的天),他绝口不提那人的“人”,却盛赞那人的文章,说:“自有白话文以来,能把旧的诗词套用得那么好,能把固有的东西用得那么高明,此人当数第一!”
  “是‘才子之笔’对吗?”
  “对,抖抖抖。”
  他又赞美他取譬喻取得婉委贴切。放下电话,我感到什么很温暖的东西,我并不赞成老师说他是白话文的第一高手,但我喜欢他那种论事从宽的胸襟。
  我又提到一个骂那人的人。
  “我告诉你,”他忽然说,“大凡骂人的人,自己已经就受了影响了,骂人的人就是受影响最深的人。”
  我几乎被这种怪论吓了一跳,一时之间也分辨不出自己同不同意这种看法,但细细推想,也不是毫无道理。俞老师凡事愿意退一步想,所以海阔天空竟成为很自然的事了。
  最后一次见老师是在国军文艺中心,那晚演上本《白蛇传》,休息的时候才看到老师和师母原来也来了。
  师母穿一件枣红色的曳地长裙,衬着银发发亮,师母一向清丽绝俗,那晚看起来比平常更为出尘。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老师脸色不好。
  “救风尘写了没?”我趁机上前去催问老师。
  老师曾告诉我他极喜欢元杂剧《救风尘》,很想将之改编为平剧。其实这话说了也有好几年了。“
  “大家都说《救风尘》是喜剧,”他曾感叹地说,“实在是悲剧啊!”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总要提醒俞老师一次“救风尘”的事,我自己极喜欢那个戏。
  “唉——难啊——”
  俞老师的脸色真的很不好。
  “从前有位赵先生给我打谱——打谱太重要了,后来赵先生死了,现在要写,难啊,平剧——”
  我心里不禁悲伤起来,作词的人失去了谱曲的人固然悲痛,但作词的人自己也不是永恒的啊!
  “这戏写得好,”他把话题拉回《白蛇传》,“是田汉写的。后来的《海瑞罢官》也是他写的——就是给批斗了的那一本。”
  “明天我不来了!”老师又说。
  “明天下半本比较好啊!”
  “这戏看了太多遍了。”老师说话中透露出显然的疲倦。
  我不再说什么。
  后来,就在报上看到老师的死。老师患先天性心脏肥大症多年,原来也就是随时可以撒手的,前不久他甚至在计程车上突然失去记忆,不知道回家的路。如果从这些方面来看,老师的心脏病突发倒是我们所可能预期的最幸福的死了。
  悲伤的是留下来的,师母,和一切承受过他关切和期望的年轻人,我们有多长的一段路要走啊!
  老师生前喜欢提及明代的一位女伶楚生,说她“孤意在眉,深情在睫”,“孤意”和“深情”原是矛盾的,却又很微妙地是一个艺术家必要的一种矛盾。
  老师死后我忽然觉得老师自己也是一个有其“孤意”有其“深情”的人,他执着于一个绵邈温馨的中国,他的孤意是一个中国读书人对传统的悲痛的拥姿,而他的深情,使他容纳接受每一股昂扬冲激的生命,因而使自己更其波澜壮阔,浩瀚森森…
  ------------------  
  
  她曾教过我
  ——为幻念中国戏剧导师季曼瑰教授而作秋深了。
  后山的蛩吟在雨中渲染开来,台北在一片灯雾里,她已经不在这个城市里了。
  记忆似乎也是从雨夜开始的,那时她办了一个编剧班,我去听课;那时候是冬天,冰冷的雨整天落着,同学们渐渐都不来了,喧哗着雨声和车声的罗斯福路经常显得异样的凄凉,我忽然发现我不能逃课了,我不能使她一个人丢给空空的教室。我必须按时去上课。
  我常记得她提着百宝杂陈的皮包,吃力地爬上三楼,坐下来常是一阵咳嗽,冷天对她的气管非常不好,她咳嗽得很吃力,常常憋得透不过气,可是在下一阵咳嗽出现之前,她还是争取时间多讲几句书。
  不知道为什么,想起她的时候总是想起她提着皮包,佝着背踽踽行来的样子——仿佛己走了几千年,从老式的师道里走出来,从湮远的古剧场里走出来,又仿佛已走几万里地,并且涉过最荒凉的大漠,去教一个最懵懂的学生。
  也许是巧合,有一次我问文化学院戏剧系的学生对她有什么印象,他们也说常记得站在楼上教室里,看她缓缓地提着皮包走上山径的样子。她生平不喜欢照相,但她在我们心中的形象是鲜活的。
  那一年她为了纪念父母,设了一个“李圣质先生夫人剧本奖”,她把首奖颁给了我的第一个剧本《画》,她又勉励我们务必演出。在认识她以前,我从来不相信自己会投入舞台剧的工作——我不相信我会那么傻,可是,毕竟我也傻了,一个人只有在被另一个傻瓜的精神震撼之后,才能可能成为新起的傻瓜。
  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写舞台剧,我也许有很多理由,但最初的理由是“我遇见了一个老师”。我不是一个有计划的人,我唯一做事的理由是:“如果我喜欢那个人,我就跟他一起做”。在教书之余,在家务和孩子之余,在许多繁杂的事务之余,每年要完成一部戏是一件压得死人的工作,可是我仍然做了,我不能让她失望。
  在《画》之后,我们推出了《无比的爱》、《第五墙》、《武陵人》、《自烹》(仅在香港演出)、《和氏壁》和今年即将上演的《第三者》,合作的人如导演黄以功,舞台设计聂光炎,也都是她的学生。
  我还记得,去年八月,我写完《和氏壁》,半夜里叫了一部车到新店去叩她的门,当时我来不及誊录,就把原稿给呈她看。第二天一清早她的电话就来了,她鼓励我,称赞我,又嘱咐我好好筹演,听到她的电话,我感动不已,她一定是漏夜不眠赶着看的。现在回想起来不免内疚,是她太温厚的爱把我宠坏了吧,为什么我兴冲冲地去半夜叩门的时候就不曾想想她的年龄和她的身体呢?她那时候已经在病着吧?还是她活得太乐观太积极,使我们都忘了她的年龄和身体呢?
  我曾应幼狮文艺之邀为她写一篇生平介绍和年表,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仔细观察她的生活,她吃得很少,(家里倒是常有点心),穿得也马虎,住宅和家具也只取简单实用,连计程车都不太坐。我记得我把写好的稿子给她看过,她只说:“写得太好了——我哪里有这么好?”接着她又说:“看了你的文章别人会误会我很孤单,其实我最爱热闹,亲戚朋友大家都来了我才喜欢呢!”
  那是真的,她的独身生活过得平静、热闹而又温暖,她喜欢一切愉悦的东西,她像孩子。很少看见独身的女人那样爱小孩的,当然小孩也爱她,她只陪小孩玩,送他们巧克力,她跟小孩在一起的时候只是小孩,不是学者,不是教授,不是委员。
  有一夜,我在病房外碰见她所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是女学生,其实已是孩子读大学的华发妈妈了,那还是她在大学毕业和进入研究所之间的一年,在广东培道中学所教的学生,算来已接近半世纪了。(李老师早年尝用英文写过一个剧本《半世纪》,内容系写一传教干终身奉献的故事,其实现在看看,她自己也是一个奉献了半世纪的传教士)我们一起坐在廊上聊天的时候,那太烫掏出她儿子从台中写来的信,信上记挂着李老师,那大男孩说:“除了爸妈,我最想念的就是她了。”——她就是这样一个被别人怀念,被别人爱的人。
  作为她的学生,有时不免想知道她的爱情,对于一个爱美、爱生命的人而言,很难想象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当然,谁也不好意思直截地问她,我因写年表之便稍微探索了一下,我问她:“你平生有没有什么人影响你最多的?”
  “有,我的父亲,他那样为真理不退不让的态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我的笔名雨初(李老先生的名字是李兆霖,字雨初,圣质则是家谱上的排名)就是为了纪念他”。除了长辈,我也指平辈,平辈之中有没有朋友是你所佩服而给了你终生的影响的。“她思索了一下说:”有的,我有一个男同学,功课很好,不认识他以前我只喜欢玩,不大看得起用功的人,写作也只觉得单凭才气就可以,可是他劝导我,使我明白好好用功的重要,光凭才气是不行的——我至今还在用功,可以说是受他的影响。“
  作为一个女孩子、我很难相信一个女孩既折服于一个男孩而不爱他的,但我不知道那个书念得极好的男孩现今在哪里,他们有没有相爱过?我甚至不也问他叫什么名字。他们之间也许什么都没有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当然,我倒是宁可相信有一段美丽的故事被岁月遗落了。
  据她在培道教过的两个女学生说:“倒也不是特别抱什么独身主义,只是没有碰到一个跟她一样好的人。”我觉得那说法是可信的,要找一个跟她一样有学养、有气度、有原则、有热度的人,质之今世,是太困难了。多半的人总是有学问的人不肯办事,肯办事的没有学问,李老师的孤单何止在婚姻一端,她在提倡剧运的事上也是孤单的啊!
  有一次,一位在香港导演舞台剧的江伟先生到台湾来拜见她,我带他去看她,她很高兴,送了他一套签名著名。江先生第二次来台的时候,她还请他吃了一顿饭。也许因为自己是台山人,跟华侨社会比较熟,所以只要听说海外演戏,她就非常快乐、非常兴奋,她有一件超凡的本领,就是在最无可图为的时候,仍然兴致勃勃的,仍然相信明天。
  我还记得那一次吃饭,她问我要上哪一家,我因为知道她一向俭省,(她因为俭省惯了,倒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在俭省了,所以你从来不会觉得她是一个在吃苦的人)所以建议她去云南人和园吃“过桥面”,她难得胃口极好,一再鼓励我们再叫些东西,她说了一句很慈爱的话:“放心叫吧,你们再吃,也不会把我吃穷,不吃,也不会让我富起来。”而今,时方一年,话犹在耳,老师却永远不再吃一口人间的烟火了,宴席一散,就一直散了。
  今秋我从国外回来,赶完了剧本,想去看她,曾问黄以功她能吃些什么,“她什么也不吃了,这三个月,我就送过一次木瓜,反正送她什么也不能吃了——”
  我想起她最后的一个戏《瑶池由梦》,汉武帝曾那样描写死亡:你到如今还可以活在世上,行着、动着、走着、谈着、说着、笑着;能吃、能喝、能睡、能醒、又歌、又唱,享受五味,鉴赏五色,聆听五音,而她,却垫伏在那冰冷黑暗的泥土里,她那花容月貌,那慧心灵性……都     都心中黯然久之。
  李老师和我都是基督徒,都相信永生,她在极端的痛苦中,我们曾手握着手一起褥告,按理说是应该不在乎“死”的——可是我仍然悲痛,我深信一个相信永生的人从基本上来说是爱生命的,爱生命的人就不免为死别而凄怆。
  如果我们能爱什么人,如果我们要对谁说一句感恩的话,如果我们要送礼物给谁,就趁早吧!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表达了。
  其实,我在八月初回国的时候,如果立刻去看她,她还是精神健旺的,但我却拼着命去赶一个新剧本《第三害》,赶完以后又漏夜誊抄,可是我还是跑输了,等我在回国二十天后把抄好的剧本带到病房的时候,她已进入病危期,她的两眼睁不开,她的声音必须伏在胸前才能听到,她再也不能张开眼睛看我的剧本了。子期一死,七弦去弹给谁听呢?但是我不会摔破我的琴,我的老师虽瞳了,众生中总有一位足以为我之师为我之友的,我虽不知那人在何处,但何妨抱着琴站在通衢大道上等待呢,舞台剧的艺术总有一天会被人接受的。
  年初,大家筹演老师的《瑶池仙梦》的时候,心中己有几分忧愁,聂光炎曾说:“好好干吧,老人家就七十岁了,以后的精力如何就难说了,我们也许是最后一次替她效力了。”不料一语成谶,她果真在演《瑶池仙梦》三个月以后开刀,在七个月治。《瑶池仙梦》后来得到最佳演出的金鼎奖,其导演黄以功则得到最佳导演奖,我不知对一位终生不渝其志的戏剧家来说这种荣誉能增加她什么,但多少也表现社会给她的一点尊重。
  有一次,她开玩笑的对我说:“我们广东有句话:”你要受气,就演戏。‘“
  我不知她一生为了戏剧受了多少气,但我知道,即使在晚年,即使受了一辈子气,她仍是和乐的,安详的。甚至开刀以后,眼看是不治了,她却在计划什么时候出院,什么时候出国去为她的两个学生黄以功和牛川海安排可读的学校,寻找一笔深造的奖学金,她的遗志没有达到便撒手去了,以功和川海以后或者有机会深造,或者因恩师的谢世而不再有肯栽培他们的人,但无论如何,他们己自她得到最美的遗产,就是她的诚恳和关注。
  她在病床上躺了四个月,几上总有一本《圣经》,床前总有一个忠心不渝的管家阿美,她本名叫李美丹,也有六十了,是李老师邻村的族人,从抗战后一直跟从李老师到今,她是一个瘦小、大眼睛的、面容光洁的、整日身着玄色唐装而面带笑容的老式妇女,老师病笃的时候曾因她照料辛苦而要加她的钱,她黯然地说:“谈什么钱呢?我已经服侍她一辈子了,我要钱做什么用呢?她已经到最后几天了,就是不给钱,我也会伺候的。”我对她有一种真诚的敬意。
  亚历山大大帝曾自谓:“我两手空空而来,两手空空而去。”但作为一个基督徒的她却可以把这句话改为:“我两手空空而来,但却带着两握盈盈的爱和希望回去,我在人间曾播下一些不朽是给了别人而依然存在的。”
  最后我愿将我的新剧《第三害》和它的演出,作为一束素菊,献于我所爱的老师灵前,曾有人赞美过我,曾有人底毁过我,唯有她,曾用智慧和爱心教导了我。她曾在前台和后台看我们的演出,而今,我深信她仍殷殷地从穹苍俯身看我们这一代的舞台。
  ------------------  
  
  常常,我想起那座山
  一方纸镇
  常常,我想起那坐山。
  它沉沉稳稳的驻在那块土地上,像一方纸镇。美丽凝重,并且深情地压住这张纸,使我们可以在这张纸上写属于我们的历史。
  有时是在市声沸天、市尘弥地的台北街头,有时是在拥挤而又落寞的公共汽车站,有时是在异国旅舍中凭窗而望,有时是在扼腕奋臂、抚胸欲狂的大痛之际,我总会想起那座山。
  或者在眼中,或者在胸中,是中国人,就从心里想要一座山。
  孔子需要一座泰山,让他发现天下之小。
  李白需要一座敬亭山,让他在云飞鸟尽之际有“相看两不厌”的对象。
  辛稼轩需要一座妩媚的青山,让他感到自己跟山相像的“情与貌”。
  是中国人,就有权利向上帝要一座山。
  我要的那一座山叫拉拉山。
  山跟山都起起手来了
  “拉拉是泰雅尔话吗?”我问胡,那个泰雅尔司机。
  “是的。”
  “拉拉是什么意思?”
  “我也不知道,”他抓了一阵头,忽然又高兴地说,“哦,大概是因为这里也是山,那里也是山,山跟山都拉起手来了,所以就叫拉拉山啦!”
  我怎么会想起来用国语的字来解释泰雅尔的发音的?但我不得不喜欢这种诗人式的解释,一点也不假,他话刚说完,我抬头一望,只见活鲜鲜的青色一刷刷地刷到人眼里来,山头跟山头正手拉着手,围成一个美丽的圈子。
  风景是有性格的
  十一月,天气一径地晴着,薄凉,但一径地晴着,天气太好的时候我总是不安,看好风好日这样日复一日地好下去,我说不上来地焦急。
  我决心要到山里去一趟,一个人。
  说得更清楚些,一个人,一个成年的女人,活得很兴头的一个女人,既不逃避什么,也不为了出来“散心”——恐怕反而是出来“收心”,收她散在四方的心。
  一个人,带一块面包,几只黄橙,去朝山谒水。
  有的风景的存在几乎是专为了吓人,如大峡谷,它让你猝然发觉自己渺如微尘的身世。
  有些风景又令人惆怅,如小桥流水(也许还加上一株垂柳,以及模糊的鸡犬声)它让你发觉,本来该走得进去的世界,却不知为什么竟走不进去。
  有些风景极安全,它不猛触你,它不骚扰你,像罗马街头的喷泉,它只是风景,它只供你拍照。
  但我要的是一处让我怦然惊动的风景,像宝玉初见黛玉,不见眉眼,不见肌肤,只神情恍惚地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
  他又解释道:“虽没见过,却看着面善,心里倒像是远别重逢的一般。”
  我要的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山水——不管是在王维的诗里初识的,在柳宗元的永州八记里遇到过的,在石涛的水墨里咀嚼而成了痕的,或在魂里梦里点档滴滴一石一木蕴积而有了情的。
  我要的一种风景是我可以看它也可以被它看的那种。我要一片“此山即我,我即此山,此水如我,我如此水”的熟悉世界。
  有没有一种山水是可以与我辗转互相注释的?有没有一种山水是可以与我互相印证的?
  包装纸
  像歌剧的序曲,车行一路都是山,小规模的,你感到一段隐约的主旋律就要出现了。
  忽然,摩托车经过,有人在后座载满了野芋叶子,一张密叠着一张,横的叠了五尺,高的约四尺,远看是巍巍然一块大绿玉。想起余光中的诗——那就折一张阔些的荷叶包一片月光回去回去夹在唐诗里扁扁的,像压过的相思台湾荷叶不多,但满山都是阔大的野芋叶,心形,绿得叫人喘不过气来,真是一种奇怪的叶子,曾经,我们在市场上芭蕉叶可以包一方豆腐,野芋叶可以包一片猪肉——那种包装纸真豪华。
  一路上居然陆续看见许多载运野芋叶子的摩托车,明天市场上会出现多少美丽的包装纸啊!
  肃然
  山色愈来愈矜持,秋色愈来愈透明,我开始正襟危坐,如果米颠为一块石头而兔冠下拜,那么,我该如何面对叠石万千的山呢?
  车于往上升,太阳往下掉,金碧的夕辉在大片山坡上徘徊顾却,不知该留下来依属山,还是追上去殉落日。
  和黄昏一起,我到了复兴。
  它在那里绿着
  小径的尽头,在芦苇的缺口处,可以俯看大汉溪。
  溪极绿。
  暮色渐渐深了,奇怪的是溪水的绿色顽强的裂开暮色,坚持地维护着自己的色调。
  天全黑了,我惊讶地发现那道绿,仍然虎虎有力地在流,在黑暗里我闭了眼都能看得见。
  或见或不见,我知道它在那里绿着。
  赏梅,于梅花未着时
  庭中有梅,大约一百本。
  “花期还有三、四十天。”山庄里的人这样告诉我,虽然已是已凉未寒的天气。
  梅叶已凋尽,梅花尚未剪裁,我只能仁立细赏梅树清奇磊落的骨格。
  梅骨是极深的土褐色,和岩石同色。更像岩石的是,梅骨上也布满苍苔的斑点,它甚至有岩石的粗糙风霜、岩石的裂痕、岩石的苍老嶙刚、梅的枝枝柯柯交抱成一把,竟是抽成线状的岩石。
  不可想象的是,这样寂然不动的岩石里,怎能迸出花来呢?
  如何那枯瘠的皴枝中竟锁有那样多莹光四射的花瓣?以及那么多日后绿得透明的小叶子,它们此刻在哪里?为什么独有怀孕的花树如此清癯苍古?那万千花胎怎会藏得如此秘密?
  我几乎想剖开枝子掘开地,看看那来日要在月下浮动的暗香在哪里?看看来日可以欺霜傲雪的洁白在哪里?他们必然正在斋戒沐浴,等候神圣的召唤,在某一个北风凄紧的夜里,他们会忽然一起白给天下看。
  隔着千里,王维能回首看见故乡绮窗下记忆中的那株寒梅。隔着三四十天的花期,我在枯皴的树臂中预见想象中的璀璨。
  于无声处听惊雷,于无色处见繁花,原来并不是不可以的!
  神秘经验
  深夜醒来我独自走到庭中。
  四下是澈底的黑,衬得满天星子水清清的。
  好久没有领略黑色的美。想起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在舞会里,别的女孩以为她要穿紫罗兰色的衣服,但她竟穿了一件墨黑的、项间一圈晶莹剔亮的钻石,风华绝代。
  文明把黑夜弄脏了,黑色是一种极娇贵的颜色,比白色更沾不得异物。
  黑夜里,繁星下,大树兀然矗立,看起来比白天更高大。
  日本时代留下的那所老屋,一片瓦叠一片瓦,说不尽的沧桑。
  忽然,我感到自己被桂香包围了。
  一定有一裸桂树,我看不见,可是,当然,它是在那里的。桂树是一种在白天都不容易看见的树,何况在黑如松烟的夜里,如果一定要找,用鼻子应该也找得到。但,何必呢?找到桂树并不重要,能站在桂花浓馥古典的香味里,听那气息在噫吐什么,才是重要的。
  我在庭园里绕了几圈,又毫无错误地回到桂花的疆界里,直到我的整个肺纳甜馥起来。
  有如一个信徒和神明之间的神秘经验,那夜的桂花对我而言,也是一场神秘经验。有一种花,你没有看见,却笃信它存在。有一种声音,你没有听见,却自知你了解。
  当我去即山
  我去即山,搭第一班早车。车只到巴陵(好个令人心惊的地名),要去拉拉山——神木的居所——还要走四个小时。
  《古兰经》里说:“山不来即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即山。”
  可是,当我前去即山,当班车像一只无桨无揖的舟一路荡过绿波绿涛,我一方面感到做为一个人一个动物的喜悦,可以去攀绝峰,可以去横渡大漠,可以去莺飞草长或穷山恶水的任何地方,但一方面也惊骇地发现,山,也来即我了。
  我去即山,越过的是空间,平的空间,以及直的空间。
  但山来即我,越过的时间,从太初,它缓慢的走来,一场十万年或百万年的约会。
  当我去即山,山早已来即我,我们终于相遇。
  张爱玲谈到爱情,这样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人类和山的恋爱也是如此,相遇在无限的时间,交会于无限的空间,一个小小的恋情缔结在那交叉点上,如一个小小鸟巢,偶筑在纵横的枝柯间。
  地名
  地名、人名、书名,和一切文人雅士虽铭刻于金石,事实上却根本不存在的楼斋亭阁都令我愕然久之。(那些图章上的姓名,既不能说它是真的,也不能说它是假的,只能说,它构思在方寸之间的心中,营筑在分寸之内的玉石。)
  中国人的名字恒是如此慎重庄严。
  通往巴陵的公路上,无边的烟缭雾绕中猛然跳出一个路牌让我惊讶,那名字是雪雾闹我站起来,相信似地张望了又张望,车上有人在睡,有的人在发呆,没有人理会那名字,只有我暗自吃惊。唉,住在山里的人是已经养成对美的抵抗力了,像韦应物的诗“司空见惯浑无事,断尽苏州刺史肠”。而我亦是脆弱的,一点点美,已经让我承受不起了,何况这种意外蹦出来的,突发的美好。何况在山叠山、水错水的高绝之处,有一个这样的名字,是一句沉实紧密的诗啊,那名字。
  名字如果好得很正常,倒也罢了,例如“云霞坪”,已经好得很够分量了,但“雪雾闹”好得过分,让我张惶失措,几乎失态。
  红杏枝头春意闹,但那种闹只是闺中乖女孩偶然的冶艳,但雪雾纠缠,那里面就有了天玄地黄的大气魄,是乾坤的判然分明的对立,也是乾坤的混然一体的合同。
  像把一句密加圈点的诗句留在诗册里,我把那名字留在山颠水涯,继续前行。
  谢谢阿姨
  车过高义,许多背着书包的小孩下了车。高义国小在那上面。
  在台湾,无论走到多高的山上,你总会看见一所小学,灰水泥的墙,红字,有一种简单的不喧不嚣的美。
  小孩下车时,也不知是不是校长吩咐的,每一个都毕恭毕敬的对司机和车掌大声地说:“谢谢阿姨!”“谢谢伯伯!”
  在这种车上服务真幸福。
  愿那些小孩永远不知道付了钱就叫“顾客”,愿他们永远不知道“顾客永远是对的”的片面道德。
  是清早的第一班车,是晨雾未稀的通往教室的小径,是刚刚开始背书包的孩子,一声“谢谢”,太阳霭然地升起来。
  山水的巨帙
  峰回路转,时而是左眼读水,右眼阅山,时而是左眼被览一页页的山,时而是右眼圈点一行行的水——山水的巨帙是如此观之不尽。
  做为高山路线上的一个车掌必然很怡悦吧?早晨,看东山的影子如何去覆罩西山,黄昏的收班车则看回过头来的影子从西山覆罩东山。山轻只是无限的整体大片上的一条细线,车子则是千回百折的线上的一个小点。但其间亦自是一段小小的人生,也充满大千世界的种种观望。
  不管车往那里走,奇怪的是梯田的阶层总能跟上来,中国人真是不可思议,他们硬是把峰壑当平地来耕作。
  我想送梯田一个名字——“层层香”,说得更清楚点,是层层稻香,层层汗水的芬芳。
  巴陵是公路局车站的终点。
  像一切的大巴士的山线终站,那其间有着说不出来的小小繁华和小小的寂寞——一间客栈,一间山庄,一家兼卖肉丝面和猪头肉的票亭,几家山产店,几家人家,一片有意无意的小花圃,车来时,杨起一阵沙尘,然后沉寂。
  公车的终点站是计程车的起点,要往巴陵还有三小时的脚程,我订了一辆车,司机是胡先生,泰雅尔人,有问必答,车子如果不遇山路,可以走到比巴陵更深的深山。
  山里的计程车其实是不计程的,连计程表也省得装了。开山路,车子耗损大,通常是一个人或好些人合包一辆车。价钱当然比计程贵,但坐车当然比坐滑竿坐轿子人道多了,我喜欢看见别人和我平起平坐。
  我坐在前座,和驾驶一起,文明社会的礼节到这里是不必讲求了,我选择前座是因为它既便于谈话,又便于看山看水。
  车虽是我一人包的,但一路上他老是停下来载人,一会是从小路上冲来的小孩——那是他家老五,一会又搭乘一位做活的女工,有时他又热心的大叫:“喂,我来帮你带菜!”
  许多人上车又下车,许多东西搬上又搬下,看他连问都不问一声就理直气壮的载人载货,我觉得很高兴。
  “这是我家!”他说着,跳下车,大声跟他太太说话。
  天!漂亮的西式平房。
  他告诉我那里是他正在兴盖的旅舍,他告诉我他们的土地值三万一坪,他告诉我山坡上那一片是水密桃,那一片是苹果……
  “要是你四月来,苹果花开,哼!……”
  这人说话老是让我想起现代诗。
  “我们山地人不喝开水的——山里的水拿起来就喝!”
  “呶,这种草叫‘嗯桑’,我们从前吃了生肉要是肚子痛就吃”停车,停车。“这一次是我自己叫停的,我仔细端详了那种草,锯齿边的尖叶,满山遍野都是,从一尺到一人高,顶端开着隐藏的小黄花,闻起来极清香。
  我摘了一把,并且撕一片像中指大小的叶子开始咀嚼,老天!真苦得要死,但我狠下心至少也得吃下那一片,我总共花了三个半小时,才吃完那一片叶子。
  “那是芙蓉花吗?”
  我种过一种芙蓉花,初绽时是白的,开着开着就变成了粉的,最后变成凄艳的红。
  我觉得路旁那些应该是野生的芙蓉。
  “山里花那么多,谁晓得?”
  车子在凹凹凸凸的路上,往前蹦着。我不讨厌这种路——因为太讨厌被平直光滑的大道把你一路输送到风景站的无聊。
  当年孔丘乘车,遇人就“凭车而轼”,我一路行去,也无限欢欣的向所有的花,所有的蝶,所有的鸟以及不知名的蔓生在地上的浆果而行“车上致敬礼”。
  “到这里为止,车子开不过去了,”司机说,“下午我来接你。”
  山水的圣谕
  我终于独自一人了。
  独自一人来面领山水的圣谕。
  一片大地能昂起几座山?一座山能出多少树?一棵树里能秘藏多少鸟?一声鸟鸣能婉转倾泄多少天机?
  鸟声真是一种奇怪的音乐——鸟愈叫,山愈幽深寂静。
  流云匆创从树隙穿过——云是山的使者吧——我竟是闲于闲去的一个。
  “喂!”我坐在树下,叫住云,学当年孔子,叫趋庭而过的鲤,并且愉快地问他,“你学了诗没有?”
  并不渴,在十一月山间的新凉中,但每看到山泉我仍然忍不住停下来喝一口。雨后初晴的早晨,山中轰轰然全是水声,插手入寒泉,只觉自己也是一片冰心在玉壶。而人世在哪里?当我一插手之际,红尘中几人生了?几人死了?几人灰情来欲大彻大悟了?
  剪水为衣,搏山为钵,山水的衣钵可授之何人?叩山为钟鸣,抚水成琴弦,山水的清音谁是知者?山是千绕百折的璇巩图,水是逆流而读或顺流而读都美丽的回文诗,山水的诗情谁来领管?
  俯视脚下的深涧,浪花翻涌,一直,我以为浪是水的一种偶然,一种偶然搅起的激情。但行到此外,我忽竟发现不然,应该说水是浪的一种偶然,平流的水是浪花偶而憩息时的宁静。
  同样是岛同样有山,不知为什么,香港的山里就没有这份云来雾往,朝烟夕岚以及千层山万重水的帮国韵味,香港没有极高的山,极巨的神木,香港的景也不能说不好,只是一览无遗,但然得令人不习惯。
  对一个中国人而言,烟岚是山的呼吸,而拉拉山,此正在徐舒的深呼吸。
  在
  小的时候老师点名,我们一一举手说:“在!”
  当我来到拉拉山,山在。
  当我访水,水在。
  还有,万物皆山,还有,岁月也在。
  转过一个弯,神木便在那里,在海拔一千八百公尺的地方,在拉拉山与塔曼山之间,以它五十四公尺的身高,面对不满五尺四寸的我。
  他在,我在,我们彼此对望着。
  想起刚才在路上我曾问司机:“都说神木是一个教授发现的,他没有发现以前你们知道不知道?”
  “哈,我们早就知道啦,从做小孩子就知道,大家都知道的嘛!它早就在那里了!”
  被发现,或不被发现,被命名,或不被命名,被一个泰雅族的山地小孩知道,或被森林系的教授知道,它反正那里。
  心情又激动又平静,激动,因为它超乎想象的巨大庄严。平静,是因为觉得如此是一座倒生的翡翠矿,需要用仰角去挖掘。
  路旁钉着几张原木椅子,长满了癣苔,野蕨从木板裂开的瘢目冒生出来,是谁坐在这张椅子上把它坐出一片苔痕?是那叫做“时同”的过客吗?
  再往前,是更高的一株神木,叫复兴二号。
  再走,仍有神木,再走,还有。这里是神木家族的聚居之处。
  十一点了,秋山在此刻竟也是阳光炙人的,我躺在复兴二号下面,想起唐人的传奇,虬髯客不带一丝邪念卧看红拂女梳垂地的长发,那景象真华丽。我此刻也卧看大树在风中梳着那满头青丝,所不同的是,我也有华发绿鬓,跟巨木相向苍翠。
  人行到复兴一号下面,忽然有些悲怆,这是胸腔最阔大的一棵,直立在空无凭依的小山坡上,似乎被雷殛过,有些地方劈剖开来,老干枯干苍古,分叉部分却活着。
  怎么会有一棵树同时包括死之深沉和生之愉悦!
  坐在树根上,惊看枕月衾云的众枝柯,忽然,一滴水,棒喝似地打到头上。那枝柯间也有汉武帝所喜欢的承露盘吗?
  真的,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要来看神木呢?对生计而言,神木当然不及番石榴,又不及稻子麦子。
  我们要稻子,要麦子,要番石榴,可是,令我们惊讶的是我们的确也想要一棵或很多棵神木。
  我们要一个形象来把我们自己画给自己看,我们需要一则神话来把我们自己说给自己听:千年不移的真挚深情,阅尽风霜的泰然庄矜……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适者
  听惯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使人不觉被绷紧了,仿佛自己正介于适者之同,又好像适干生存者的名单即将宣布了,我们连自己生存下去的权利都开始怀疑来了。
  但在山中,每一种生物都尊严的活着,巨大悠久如神木,神奇尊贵如灵芝,微小如阴岩石上恰似芝麻点大的菌子,美如凤尾蝶,丑如小晰蜴,古怪如金狗毛,卑弱如匍伏结根的蔓草,以及种种不知名的万类万品,生命是如此仁慈公平。
  甚至连没有生命的,也和谐地存在着,土有土的高贵,石有石的尊严,倒地而死无人凭吊的权尸也纵容菌子、蕨草、蓟苔的木耳爬得它一身,你不由觉得那树尸竟也是另一种大地,它因容纳异已而在那些小东西身上又青青翠翠地再活了起来。
  生命是有充分的余裕的。
  忽然,我听到人声,胡先生来接我了。
  “就在那上面,”他指着头上的岩突叫着,“我爸爸打过三只熊!”
  我有点生气,怎么不早讲?他大概怕吓着我,其实,我如果事先知道自己走的是一条大黑熊出没的路,一定要兴奋十倍。可惜了!
  “熊肉好不好吃?”
  “不好吃,太肥了。”他顺手摘了一把野草,又顺手扔了,他对逝去的岁月并不留恋,他真正挂心的是他的车,他的孩子,他计划中的旅馆。
  山风跟我说了一天,野水跟我聊了一天,我累了。回来的公路局车上安分地凭窗俯看极深极深的山涧,心里盘算着要到何方借一只长瓢,也许长如构子星座的长标瓢,并且舀起一瓢清清冽冽的泉水。
  有人在山跟山之间扯起吊索吊竹子,我有点喜欢做那竹子。
  回到复兴,复兴在四山之间,四山在金云的合抱中。
  水程
  清晨,我沿复兴山庄旁边的小路往吊桥走去。
  吊桥悬在两山之间,不着天,不巴地,不连水——吊桥真美。走吊桥时我简直有一种索人的快乐,山色在眼,风声在耳,而一身系命于天地间游丝一般铁索间。
  多么好!
  我下了吊桥,走向渡头,舟子未来,一个农妇在田间浇豌豆,豌豆花是淡紫的,很细致美丽。
  打谷机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我感动着,那是一种现代的春米之歌。
  我要等一条船沿水路带我经阿姆坪到石门,我坐在石头上等着。
  乌鸦在山岩上直嘎嘎的叫着,记得有一年在香港碰到王星磊导演的助手,他没头没脑的问我:“台湾有没有乌鸦?”
  他们后来到印度去弄了乌鸦。
  我没有想到山里竟有那么多乌鸦,乌鸦的声音平直低哑,丝毫不婉转流利,它只会简单直接地叫一声:“嘎一乙乙”
  但细细品味,倒也有一番直抒胸臆的悲痛,好像要说的太多,怆惶到极点反而只剩一声长噫了!
  乌鸦的羽翅纯黑硕大,华贵耀眼。
  船来了,但乘客只我一个,船夫定定的坐在船头等人。
  我坐在船尾,负责邀和风,邀丽日,邀偶过的一片云影,以及夹岸的绿烟。
  没有别人来,那船夫仍坐着。两个小时过去了。
  我觉得我邀到的客人已够多了,满船都是,就付足了大伙儿的船资,促他开船。他终于答应了。
  山从四面叠过来,一重一重地,简直是绿色的花瓣——不是单瓣的那一种,而是重瓣的那一种——人行水中,忽然就有了花蕊的感觉,那种柔和的,生长着的花蕊,你感到自己的尊严和芬芳,你竟觉得自己就是张横渠所说的可以“为天地立心”的那个人。
  不是天地需要我们去为之立心,而是由于天地的仁慈,他俯身将我们抱起,而且刚刚好放在心坎的那个位置上。山水是花,天地是更大的花,我们遂挺然成花蕊。
  回首群山,好一块沉实的纸镇,我们会珍惜的,我们会在这张纸上写下属于我们的历史。
  ------------------  
  
  那部车子
  朋友跟我抢付车票,在兰屿的公车上。
  “没关系啦,”车掌是江浙口音,一个大男人,“这老师有钱的啦,我知道的。”
  这种车掌,真是把全“车”了如指“掌”。
  车子在环岛公路上跑着——不,正确一点说,应该是跳着,——忽然,我看到大路边停着一辆车。
  “怎么?怎么那里也有一辆,咦,是公路局的车,你不是说兰屿就这一辆车吗?”
  “噢!”朋友说,“那是从前的一辆,从前他们搞来这么一辆报废车,嘿,兰屿这种路哪里容得下它,一天到晚抛锚,到后来算算得不偿失,干脆再花了一百多万买了这辆全新的巴士。”
  “这是什么坏习惯——把些无德无能的人全往离岛送,连车,也是把坏的往这里推,还是兰屿的路厉害,它哽是拒绝了这种车。”
  “其实,越是离岛越要好东西。”朋友幽幽的说。
  车过机场,有一位漂亮的小姐上来。
  “今天不开飞机对不对?”车掌一副先见之明的样子。
  “今天不开。”
  “哼,我早就告诉你了。”忽然地又转过去问另一个乘客,“又来钓鱼啦!”
  “又来了!”
  真要命,他竟无所不知。
  这位司机也是山地人,台湾来的。
  他正开着车,忽然猛地急刹车,大家听到一声凄惨的猫叫。
  “唉呀,压死一只猫了!”乘客吓得心抽起来。
  “哈,哈!”司机大笑。
  那里有什么猫?原来是司机先生学口技。那刹车,也是骗人的。
  大概是开车太无聊了,所以他会想出这种娱人娱已的招数,这样的司机不知该记过还是该记功。
  “从前更绝,”朋友说,“司机到了站懒得开车门,对乘客说:”喂,爬窗户进来嘛!‘乘客居然也爬了。“
  早班的公车开出来的时候,司机背后一只桶,桶里一袋袋豆腐,每袋二十四元,他居然一路走一路做生意。
  每到一站,总有人来买豆腐。
  不在站上也有人买,彼此默契好极了。司机一按喇叭,穿着蓝灰军衣的海防部队就有人跑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除了卖豆腐,他也卖槟榔。
  “槟榔也是狠重要的!”他一本正经的说,仿佛在从事一件了不起的救人事业。
  豆腐是一位湖北老乡做的,他每天做二十斤豆子。
  “也是拜师傅学的,”他说,“只是想赚个烟酒钱。”
  他自称是做“阿兵哥”来的,以后娶了兰屿小姐——跟车掌一样,就落了籍了,他在乡公所做事。
  “我那儿子,”他眉飞色舞起来,“比我高哪,一百八十几公分,你没看过他们球队里打篮球打得最好的就是呀!”
  车子忽然停下来,并且慢慢往后倒退。
  “干什么?”
  “他看到海边那里有人要她搭车。”朋友说。
  海边?海边只有礁石,哪里有人?为什么他偏看得到?
  那人一会功夫就跑上来了,后里还抱着海里摘上来的小树,听说叫海梅,可以剥了皮当枯枝摆设。
  那人一共砍了五棵,分两次抱上车。
  “等下补票,”他弄好了海梅理直气壮的说,“钱放在家里。”
  车掌没有反对,说的也是,下海的人身上怎么方便带钱?后来他倒真的回家补了钱。
  “喂,喂!”我的朋友看到了他的兰屿朋友,站在路边。他示意司机慢点开。因为他有话要说。
  “你有没有继续看病?”他把头伸出窗外,他是个爱管闲事的人。
  “有啦… ”那人嗫噜嚅嚅的说。
  “医生怎么说?”他死盯着不放。
  “医生说… 病有些较好啦。”
  “不可以忘记看医生,要一直去。”唠哌叨叨的叮咛了一番。
  “好… ”
  车子始终慢慢开,等他们说完话。
  “这些女人怎么不用买票?”
  “她们是搭便车的。”
  “为什么她们可以搭便车?”
  “因为她们是要到田里去种芋头的。”我不知道这能不能算一个免票的理由,但是看到那些女人高高兴兴的下了车,我也高兴起来,看她们在晨曦里走入青色的芋田,只觉得全世界谁都该让他们搭便车的。
  ------------------  
  
  大型家家酒
  我还想在瓦斯炉下面做一个假的老式灶,小时读刘大白的诗,写村妇的脸被灶火映红的动人景象,我拒绝不了老灶的诱惑,竞走遍台北找一只生铁铸的灶门…
  事情好像是从那个走廊开始的。
  那走廊还算宽,差不多六尺宽,十八尺长,在寸土寸金的台北似乎早就有资格摇身变为一间房子了。
  但是,我喜欢一条空的走廊。
  可是,要“空”,也是很奢侈的事,前廊终于沦落弯成堆栈了,堆的东西全是那些年演完戏舍不得丢的大件,譬如说,一张拇指粗的麻绳编的大渔网,曾在《武陵人》的开场戏里象征着挣扎郁结的生活的。二块用扭曲的木头做的坐墩,几张导演欣赏的白铁皮,是在《和氏壁》中卞和妻子生产时用来制造扭曲痉挛里效果的……那些东西在舞台上,在声光电化所组成的一夕沧桑中当然是动人的,但堆在一所公寓四楼的前廊上却猥琐肮脏,令人一进门就为之气短。
  事情的另外一个起因是由于家里发生了一件灾祸,那就是余光中先生所说的“书灾”。两个人都爱书,偏偏所学的又不同行,于是各人买各人的。原有的书柜放不下,弄得满坑满谷,举步维艰,可恨的是,下次上街,一时兴奋,又忘情的肩驮手抱的成堆的买了回来。
  当然,说来书也有一重好处,那时新婚,租了个旧式的榻榻米房子,前院一棵短榕树,屋后一片猛开的珊瑚藤,在树与藤之间的十坪空间我们也不觉其小,如果不是被左牵右绊弄得人跌跌撞撞的书堆逼急了,我们不会狗急跳墙想到去买房子。不料这一买了房子,数年之间才发现自己也糊里糊涂的有了“百万身价”了,邱永汉说“贫者因书而富”,在我家倒是真有这么回事,只是说得正确点,应该是“贫者因想买房子当书柜而富”。
  若干年后,我们陆续添了些书架。
  又若干年后,我把属于我的书,一举搬到学校的研究室里,逢人就说,我已经安排了“书的小公馆”。书本经过这番大移民倒也相安了一段时候。但又过了若干年,仍然“书口膨胀”,我想来想去,打算把一面九尺高,二十尺长的墙完全做成书墙。
  那时刚放暑假,我打算要好好玩上一票,生平没有学过室内装演,但隐隐约约只觉得自己会喜欢上这件事。原来的计划只是整理前廊,并做个顶天立地的书橱,但没想到计划愈扯愈大。“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为”?终于决定全屋子大翻修。
  天热得要命,我深夜静坐,像入定的老僧,把整个房子思前想后参悟一番,一时之间,屋子的前世此世和来世都来到眼前,于是我无师自通的想好了步骤,第一,我要亲自到全台北市去找材料,这些年来我已经愈来愈佩服“纯构想”了,如果市面上没有某种材料,设计图的构想就不成立。
  我先去找磁砖,有了地的颜色比较好决定房间的色调,磁砖真是漂亮的东西——虽然也有让人恶心想吐的那种。我选了砖红色的窑变小方砖铺前廊,窑变砖看来像烤得特别焦跪香滋的小饼,每一条纹路都仿佛火的图案,厨房铺土黄,浴室则铺深蓝的罗马磁砖,为了省钱算准了数目只买二十七块。
  二个礼拜把全台北的磁砖看了个饱,又交了些不生不熟的卖磁砖的朋友,我觉得无限得意。
  厨房流理台的估价单出来了,光是不锈钢厨具竟要七八万,我吓呆了,我才不买那玩意,我自有办法解决。
  到建国南路的旧料行去,那里原是我平日常去的地方,不买什么,只是为了转来转去的去看看那些旧木料、桧木、杉木、香杉……静静地躺在阳光下、蔓草间。那天下午我驾轻就熟的去买了一条八尺长的旧杉木,只花三十块钱,原想坐计程车回家,不料木料太长,放不进,我就扛着它在夕阳时分走到信义路去搭公车,姿势颇像一个扛枪的小兵。回到家把木头刷上透明漆,纹理斑节像雕塑似的全显出来了,真是好看。我请工人把木头钉在墙上,木头上又钉些粗铁钉,(那种钉有手指粗,还带一个九十度的钩,我在重庆北路买到的,据说原来是钉铁轨用的)水壶、水罐、平底锅就挂在上面,颇有点美国殖民地时期的风味。
  其实,白亮的水壶,以及高雄船上卖出来的大肚水罐都是极漂亮的东西,花七八万块买不锈钢厨具来把它们藏起来太可惜了。我甚至觉得一只平底锅跟一个花钵是一样亮眼的东西,大可不必藏拙。
  我决定在瓦斯炉下面做一个假的老式炬,我拒绝不了老灶的诱惑。小时候读过刘大白的诗,写村妇的脸被灶火映红的动人景象,不知道是不是那首诗作怪,我竟然真的傻里傻气的满台北去找生铁铸的灶门。有人说某个铁工厂有,有人说莺歌有,有人说后车站有,有人说万华有……我不管消息来源可靠不可靠,竟认真的一家一家的去问。我走到双连,那是我小时候住过的地方,走着走着,二三十年的台北在脚下像浪一样的涌动起来。我曾经多爱吃那小小圆圆中间有个小洞的芝麻饼,(咦!现在也不妨再买个来吃呀)我曾在挤得要死的人群里惊看野台戏中的蚌壳精如何在翻搅的海浪中载浮载沉。铁路旁原来是片大泥潭,那些大片的绿叶子已经记不得是芋头叶还是荷叶了,只记得有一次去采叶子几乎要陷下去,愈急愈拔不出脚来。……
  三十年,把一个小女孩走成一个妇人,双连,仍是熙熙攘攘的双连。而此刻走着走着,竟魔术似的,又把一个妇人走回为一个小女孩。
  天真热,我一路走着,有点忘记自己是出来买灶门的了,猛然一惊,赶紧再走,灶门一定要买到,不然就做不成灶了。
  “灶门是什么?”一个年轻的伙计听了我的话高声的问他的老头家。
  我继续往前走,那家伙大概是太年轻了。
  “你跟我到后面仓库去看看。”终于有一位老头答应我去翻库存旧货。
  “唉哟,”他唠哌叨叨地问着,“台北市哪有人用灶门,你是怎么会想到用灶门的?”天,真给他翻到了!价钱他已经不记得了,又在灰尘中去翻一本陈年帐簿。
  我兴冲冲的把灶门交给泥水工人去安装,他们一直不相信这东西还没有绝迹。
  灶门里头当然没有烧得哔剥的木柴,但是我也物尽其用的放了些瓶瓶罐罐在肚子里。
  不知道在台北市万千公寓里,有没有哪个厨房里有一个“假灶”的,我觉得在厨房里自苦了这么多年,用一个棕红色磁砖砌的假灶来慰劳自己一下,是一件言之成理的事。自从有了这个灶,丈夫总把厨房当作观赏胜地引朋友来看,有些人竟以为我真的有一个灶,我也不去说破它。
  给孩子们接生的大夫退休了,他有始有终的举行了结束仪式。过不久,那栋原来的医院的日式房子就拆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那房子的旧址。曾经也是夏天,在那栋房子里,大夫曾告诉我初孕的讯息,我和丈夫,一路从那巷子里走出来,回家,心里有万千句话……孩子出生,孩子在那小小的婴儿磅秤上愈秤愈大,终于大到快有父母高了……
  而医院,此刻是废墟,我想到那湮远的生老病死……
  忽然,我低下头来,不得了,我发现了一些被工人拆散的木雕了,我趴在地上仔细一看,禁不住怦然心动,这样美丽!一幅松鼠葡萄,当下连忙抱了一堆回家。等天色薄暮了,才把训练尚未有素而脸皮犹薄的丈夫拉来,第二次的行动内容是拔了一些黄金葛,并且扛了一些乡下人坐的那种条凳,浩浩荡荡而归。
  那种旧式的连绵的木雕有些破裂,我们用强力胶胶好,挂在前廊,又另外花四十元买了在旧料行草丛里翻出来的一块棕色的屋角瓦,也挂在墙上,兴致一时弄得愈来愈高,把别人送的一些极漂亮的装潢参考书都傲气十足的一起推开,那种书看来是人为占地两英亩的房子设计的,跟我们没有关系,我对自己愈来愈有自信了。
  我又在邻巷看中了一个陶瓮,想去“骗”来。
  我走到那家人门口,向那老太婆买了一盆一百块钱的植物,她是个“业余园艺家”,常在些破桶烂缸里种些乱七八糟的花草,偶然也有人跟她买,她的要价不便宜,但我毫不犹豫的付了钱,然后假装漫不经心的指着陶瓮说:“把那个附送给我好不好?”
  “哦,从前做酒的,好多年不做了,你要就拿去吧!”
  我高兴的快要笑出来,牛刀小试,原来我也如此善诈,她以为我是嫌盆栽的花盆太小,要移植到陶瓮里去。那老太婆向来很计较,如果让她知道我爱上那只陶瓮,她非猛敲一记不可。
  陶瓮虽然只有尺许高容量却惊人,过年的时候,我把向推车乡下人买来的大白菜和萝卜全塞进去,隐隐觉得有一种沉坠坠喜孜孜的北方农家地窖子里的年景。
  过年的时候存放阳明山橘子的是一口小水缸,那缸也是捡来的,巷了里拆违章建筑的时候,原主人不要的。缸平日放我想看而一时来不及看的报纸。
  我们在桶店里买了两个木桶,上面还有竹制的箍子,大的那只装米,小的那只装糖,我用茶褐色的桶子的杉木料涂得旧兮兮的,放在厨房里。
  婆婆有一只黑箱子,又老又笨,四面包着铁角,婆婆说要丢掉,我却喜欢它那副笨样子,要了来,当起成室的茶几。箱子里面是一家人的小箱子,我一直迷信着“每个孩子都是伴着一只小箱子长大的”,一只蝉壳,一张蝴蝶书笺,一个茧,一块石头,那样琐怂碎碎的一只小盒子的牵挂。然后,人长大了,盒子也大了,一口锅,一根针,一张书桌,一面容过二个人三个人四个人的镜子……有一天才发现箱子大成了房子,男孩女孩大成了男人女人,那个盒子就是家了。
  我曾在彰化买过五个磬,由大到小一路排下去,现在也拿来放在书架上,每次累了,我就依次去敲一下,一时竟有点“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的错觉。
  我一直没发现玩房子竟是这么好玩的,不知道别人看来,像不像在办“家家酒”?原来不搞壁纸,不搞地毯也是可以室内设计。
  我第一次一个人到澎湖去的时候,曾惊讶的站在一家小店门口。
  “那是什么?”
  “鲸鱼的脊椎骨,另外那个像长刀的是鲸鱼的肋骨。”
  “怎么会有鲸鱼的骨头的?”
  “有一条鲸鱼,冲到岸上来,不知怎么死了,后来海水冲刷了不知多少年,只剩下白骨了,有人发现,捡了来,放在这里卖,要是刚死的鲸鱼,骨头里全是油,那里能碰!”
  “脊椎骨一截多少钱?”
  “大的一截六百。”
  我买了个最大的来,那样巨大的脊椎节,分三个方向放射开来,有些生物是死得只剩骨头也还是很尊严高贵的。
  我第二次去澎湖的时候,在市场里转来转去,居然看到了一截致密的竹根牛轭,喜欢得不得了,我一向以为只有木料才可以做轭,没想到澎湖的牛拉竹轭。
  “你买这个干什么?”
  虽然我也跟别人一样付一百八十元,可是老板非常不以为然。我想告诉他,有一本书,叫《圣经》,其中马太福音里有一段是这样说的:“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
  我又想说:“负轭犁田的,岂只是牛,我们也得各自负起轭来,低着头,慢慢的走一段艰辛悠长的路。”
  但我什么也没有说,只一路接受些并无恶意的怪笑,把那幅轭和丈夫两人背回台北来。
  对于摆设品,我喜欢诗中“无一字无来历”的办法,也就是说,我喜欢有故事有出身的东西。
  而现在,鱼骨在客厅茶几上,像一座有宗教意味的香炉。轭在高墙上挂着,像一枚“受苦者的图腾”。
  床头悬的是一幅箩筛,因为孔多,台湾人结婚时用它预兆百子千孙。我们当然不想百子千孙,只想二子四孙,所以给筛子找了个“象征意义”,筛子也可以表示“精神绵延”,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基本上我是从普通艺术的观点来惊看筛子的美感。筛子里放了两根路过新墨西哥州买的风干红玉米和杂鱼玉米,两根印第安人种的玉米,怎么会跑到中国人编的箩筛里来?也只能说是缘分吧!人跟物的聚散,或者物跟物的聚散,除了用缘分,你又能用什么解释呢?
  除了这些,还有一种东西,我魂思梦思,却弄不到手,那就是石磨,太重了,没有缘,只好算了。
  丈夫途经中部乡下买了二把秫秸扫把,算是对此番天翻地覆的整屋事件(作业的确从天花板弄到地板)的唯一贡献。我把它分别钉在墙上,权且当作画。帚加女就是“妇”,想到自己做了半生的执帚人,心里渐了浮起一段话,托人去问台静农先生可不可以写,台先生也答应了,那段话是这样的:“杜康以秫造酒,余则制帚,(指秸扫为取秫造酒后的余物)酒令天下独,帚令一古清,吾欲倾东海洗乾坤,以天下为一洒扫也。”
  我时而对壁发呆,不知怎么搞的,有时竟觉得台先生的书法已经悬在那里了,甚至,连我一直想在卧房门口挂的“有巢”和厨房里挂“燧人”斗方,也恍惚一并写好悬在那里了——,虽然我还迟迟没去拜望书法家。
  九月开学,我室内设计的狂热慢慢冷了,但我一直记得,那个暑假我玩房子玩得真愉快。
  ------------------  
  
  绿色的书简
  梅梅、素素、圆圆、满满、小弟和小妹:
  当我一口气写完了你们六个名字,我的心中开始有着异样的感动,这种心情恐怕很少有人会体会的,除非这人也是五个妹妹和一个弟档的姐姐,除非这人的弟妹也像你们一样惹人恼又惹人爱。
  此刻正是清晨,想你们也都起身了吧?真想看看你们睁开眼睛时的样子呢:六个人,刚好有一打亮而圆的紫葡萄眼珠儿,想想看,该有多可爱——十二颗滴溜溜的葡萄珠子围着餐桌、转动着、闪耀着,真是一宗可观的财富啊!
  现在,太阳升上来,雾渐渐散去,原野上一片渥绿,看起来绵软软地,让我觉得即使我不小心,从这山上摔了下去,也不会擦伤一块皮的,顶多被弹两下,沾上一袜子洗不掉的绿罢了。还有那条绕着山脚的小河,也泛出绿色,那是另外一种绿,明晃晃的,像是搀了油似的,至于山,仍是绿色,却是一堆浓郁郁的黛绿,让人觉得,无论从哪里下手,都不能拔开一道缝儿的,让人觉得,即使刨开它两层下来,它的绿仍然不会减色的。此外,我的纱窗也是绿的,极浅极浅的绿,被太阳一照,当真就像古美人的纱裙一样飘缈了。你们想,我在这样一个染满了绿意的早晨和你们写信,我的心里又焉能不充溢着生气勃勃的绿呢?
  这些年来我很少和你们写信,每次想起来心中总觉得很愧疚,其寮我何尝忘记过你们呢?每天晚上,当我默默地说:“求全牡的天父看顾我的弟档妹妹。”我的心情总是激动的,而你们六张小脸便很自然地浮现在我脑中,每当此际,我要待好一会才能继续说下去。我常想要告诉你们,我是何等喜欢你们,尽管我们拌过嘴,打过架,赌咒发誓不跟对方说话,但如今我长大了,我便明白,我们原是一块珍贵的绿宝石,被一双神奇的手凿成了精巧的七颗,又系成一串儿。弟档妹妹们,我们真该常常记得,我们是不能分割的一串儿!
  前些日子我曾给妈妈寄了一张毕业照去,不知道你们看到没有,我想你们对那顶方帽子都很感兴趣吧?我却记得,当我在照相馆中换上了那套学士服的时候,眼眶中竟充满了泪水。我常想,奋斗四年,得到一个学位,混四年何尝不也得一个学位呢?所不同的,大概惟有冠上那顶帽子时内心的感受吧!我记得那天我曾在更衣镜前痴立了许久,我想起了我们的祖父,他赶上一个科举甫废的年代,什么功名也没有取得;我也想起了我们的父亲,他是个半生戎马的军人,当然也就没有学位可谈了。则我何幸成为这家族中的第一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这又岂是我一人之功,生长于这种乱世,而竟能在兔于冻馁之外,加上进德修业的机会,上天何其钟爱我!
  我不希望是我们家仅有的一顶方帽子,我盼望你们也能去争取它。真盼望将来有一天,我们老了,大家把自己的帽子和自己的儿孙的帽子都陈设出来,足足地堆上一间屋子。(记得吗?“一屋子”是我们形容数目的最高级形容词,有时候,一千一万一亿都及不上它的。)
  在那顶帽子之下,你们可以看到我新剪的短发,那天为了照相,勉强修饰了一下,有时候,实在是不像样,我却爱引用肯尼迪总统在别人攻击他头发时所说的一句话,他说:“我相信所有治理国家的东西,是长在头皮下面,而不是上面。”为了这句话,我就愈发忘形了,无论是哪一种发式,我很少把它弄得服贴过,但我希望你们不要学我,尤其是妹妹们,更应该时常修饰得整整齐齐,妇容和妇德是同样值得重视的。
  当然,你们也会看到在头发下面的那双眼,尽管它并不晶莹美丽,像小说上所形容的,但你们可曾在其中发现一丝的昏暗和失望吗?没有,你们的姐姐虽然离开家,到一个遥远的陌生地去求学,但她从来没有让目光下垂过,让脚步颓唐过,她从来不沮丧,也不灰心,你们都该学她,把眼睛向前看,向好无比远大的前程望去。
  你们还看见什么呢?看到那件半露在学生服外的新旗袍了吧?你们同学的姐姐可能也有一件这样的白旗袍,但你们可以骄傲,因为你们姐姐的这件和她们或有所不同,因为我是用脑和手去赚得的,不久以后你们会发现,一个人靠努力赚得自己的衣食,是多么快乐而又多么骄傲的一件事。
  最后,你们必定会注意到那件披在外面,宽大而严肃的学士服,爱穿新衣服的小妹也许很想试试吧?其实这衣服并不好看,就如获得它的过程并不平顺一样,人生中有很多东西都是这样的。美丽耀眼的东西在生活中并不多见,而获得任何东西的过程,却没有不艰辛的。
  我费了这些笔墨,我所想告诉你们的岂是一张小照吗?我何等渴望让你们了解我所了解的,付上我所付上的,得着我所得着的,我何等地企望,你们都能赶上我,并且超越我!
  梅梅也许是第一个步上这条路的,因为你即将高中毕业了,我希望你在最后两个月中发愤读点书,我一向认为你是很聪明的,也许是因为聪明的缘故,你对教科书丝毫不感兴趣。其实以往我何尝甘心读书,我是宁愿到校园中去统计每一朵玫瑰花儿的瓣儿,也不屑去作代数习题的。但是,妹妹,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勉强每一件事都如我们的意,我们固然应该学我们所爱好的东西,却也没有理由摒弃我们所不感兴趣的东西。我知道你也喜欢写作的,前些日子我偶然从一个同学的剪贴簿上发现我们两个人的作品,私心窃喜不已,这证明我们两人的作品不但被刊载,也被读者所喜爱,我为自己欣慰,更为你欣慰。你是有前途的,不要就此截断你上进的路。大学在向你招手,你来吧,大学会训练你的思想,让你通过这条路而渐渐臻子成熟和完美。
  素素读的是商职,这也是好的,我们家的人都不长于计算,你好好的读,倒也可以替大家出一口气。最近家中的芒果和橄榄都快熟了,你一向好吃零食,小心别又弄得胃痛了。你有一个特点,就是喜欢瀑亮的衣服,其实这也不算坏事,正好可以补我不好打扮的短处,只是还应该把自己喜欢衣服的心推到别人身上去,像杜甫一样,以天下的寒士为念,再者,将来你不妨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你所心爱的东西,这样,正如我刚才所说的,你不但能享受“获得”的喜悦,还能享受“去获得”的喜悦。
  圆圆,你正是十四岁,我很了解你这种年龄的孩子,这一段日子是最不好受的了,自己总弄不清楚该算成人还是小孩,不过,时间自会带你度过这个关口。你的英文和数学总不肯下功夫,这也是我的老毛病,如今我渐渐感到自己在这方面吃了不少的亏,你才初二,一切从头做起,并不为晚,许多人一生和资源,都是在你这种年龄的时候贮存的。我知道,你是可造之才,我期待着看你成功,看到你初中毕业、高中毕业、大学毕业……你小时候,我的同学们每次看到你便喜欢叫你“小甜甜”,我希望你不仅让别人从你的微笑里领到一份甜蜜,更该让父母和一切关切你的人,从你的成功而得到更大的甜蜜。
  至于满满,你才读小学四年级,我常为你早熟的思想担忧。五岁的时候,你画的人头已不逊于任何一位姐姐了,六岁的时候,居然能用注音字母拼看编出一本简单的故事,并且还附有插图呢!你常常恃才不好读书,而考试又每每名列前茅。其实,我并不欣赏你这种成功,我希望每一个人都尽自己的力,不管他的才分如何,上天并没有划定一批人,准许他们可以单凭才气而成功。你还有一个严重的缺点,就是好胜心太强,不管是吃的、是穿的、是用的,你从来不肯输给别人,往往为了一句话,竟可以负气忍一顿饿。记得我说你是“气包子”吗?实在和人争并不是一件好事,原来你在姐妹中可以算作最漂亮的一个。可是你自己那副恶煞的神气,把你的美全破坏了。渐渐的,你会明白,所谓美,不是尼龙小蓬裙所能撑起来的,也不是大眼睛和小嘴巴所能凑成的,美是一种说不出的品德,一种说不出的气质,也许现在你还不能体会,将来你终会领悟的。
  弟弟,提到你,我不由得振奋了,虽说重男轻女的时代早已过去,但你是我们家唯一的男孩,无论如何,你有着更重要的位置。最近你长胖一点了吧?早几年我们曾打过好几架,也许再过两年我便打不过你了。在家里,我爱每一个妹妹,但无疑的,我更期望你的成功。我属蛇,你也属蛇,我们整整差了一个生肖,我盼望一个弟弟,盼望了十二年,我又焉能不偏疼你?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要对你宽大一点,相反地,我要严严地管你,紧紧钉你,因为,你是唯一继承大统的,你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我们常爱问你长大后要做什么,你说要沿着一条街盖上几栋五层楼的百货公司,每个姐姐都分一栋,并且还要在阳台上搭一块板子,彼此沟通,大家便可以跳来跳去的玩。你想得真美,弟弟,我很高兴你是这样一个纯真可爱、而又肯为别人着想的小男孩。
  你也有缺点的,你太好哭了,缺乏一点男孩子气,或许是姐妹太多的缘故吧?梅姐曾答应你,只要你有一周不哭的记录,便带你去钓鱼,你却从来办不到,不是太可惜吗?弟弟,我不是反对哭,英雄也是会落泪的,但为了丢失一个水壶而哭,却是毫无道理的啊!人生途中处荆棘多着呢,那些经历将把我们刺得遍体流血,如果你现在不能忍受这一点的不顺,将来你怎能接受人生更多的磨炼呢?
  最后,小妹妹,和你说话真让我困扰,你太顽皮,太野,你真该和你哥哥调个位置的。记得我小时候,总是梳着光溜溜的辫子,会在妈妈身边,听七个小矮人的故事,你却爱领着四邻的孩子一同玩泥沙,直弄得浑身上下像个小泥人儿,分不出哪是眉毛哪是脸颊,才回来洗澡。我无法责备你,你总算有一个长处——你长大以后,一定比我活泼,比我勇敢,比我勇士。将来的时代,也许必须你这种典型才能适应。
  你还小,有很多话我无法让你了解,我只对你说一点,你要听父母和老师的话,听哥哥姐姐的话,其实,做一个听话者比一个施教者是幸福多了,我常期待仍能缩成一个小孩,像你那样,连早晨起来穿几件衣服也不由自己决定,可惜已经不可能了。
  我写了这样多,朝阳已经照在我的信笺上了,你们大概都去上学了吧?对了,你们上学的路上,不也有一片稻田吗?你们一定会注意到那新稻的绿,你们会想起你们的姐姐吗?——那生活在另一处绿色天地中的姐姐。那么,我教你们,你们应该仰首对穹苍说:“求天父保佑我们在远方的晓姐姐,叫他走路时不会绊脚,睡觉时也不会着凉。”
  现在,我且托绿衣人为我带去这封信,等傍晚你们放学回家,它便躺在你们的书桌上。我希望你们不要抢,只要静静地坐成一个圈儿,由一个读给大家听。读完之后,我盼望你们中间某个比较聪明的会站起来,望着庭中如盖的绿树,说:“我知道,我知道姐姐为什么写这封信给我们,你们看,春天来了,树又绿了,姐姐要我们也像春天的绿树一样,不停地向上长进呢!”
  当我在逆旅中,遥遥地从南来的薰风中辨出这句话,我便要掷下笔,满意地微笑了。
  ------------------  
  
  爱情篇
  两岸
  我们总是聚少离多,如两岸。
  如两岸——只因我们之间恒流着一条莽莽苍苍的河。我们太爱那条河,太爱太爱,以致竟然把自己站成了岸。
  站成了岸,我爱,没有人勉强我们,我们自己把自己站成了岸。
  春天的时候,我爱,杨柳将此岸绿遍,漂亮的绿绦子潜身于同色调的绿波里,缓缓地向彼岸游去。河中有萍,河中有藻,河中有云影天光,仍是《国风·关睢》篇的河啊,而我,一径向你泅去。
  我向你泅去,我正遇见你,向我泅来——以同样柔和的柳条。我们在河心相遇,我们的千丝万绪秘密地牵起手来,在河底。
  只因为这世上有河,因此就必须有两岸,以及两岸的绿杨堤。我不知我们为什么只因坚持要一条河,而竟把自己矗立成两岸,岁岁年觋相向而绿,任地老天荒,我们合力撑住一条河,死命地呵护那千里烟波。
  两岸总是有相同的风,相同的雨,相同的水位。乍酱草匀分给两岸相等的红,鸟翼点给两岸同样的白,而秋来蒹葭露冷,给我们以相似的苍凉。
  蓦然发现,原来我们同属一块大地。
  纵然被河道凿开,对峙,却不曾分离。
  年年春来时,在温柔得令人心疼的三月,我们忍不住伸出手臂,在河底秘密地挽起。
  定义以命运
  年轻的时候,怎么会那么傻呢?
  对“人”的定义?对“爱”的定义,对“生活”的定义,对莫名其妙的刚听到的一个“哲学名词”的定义……
  那时候,老是慎重其事地把左掌右掌看了又看,或者,从一条曲曲折折的感情线,估计着感情的河道是否决堤。有时,又正经的把一张脸交给一个人,从鼻山眼水中,去窥探一生的风光。
  奇怪,年轻的时候,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定义,以及命运。年轻的时候,怎么就没有想到过,人原来也可以有权不知不识而大刺刺地活下去。
  忽然有一天,我们就长大了,因为爱。
  去知道明天的风雨已经不重要了,执手处张发可以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风雨于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找一方共同承风挡雨的肩。
  忽然有一天,我们把所背的定义全忘了,我们遗失了登山指南,我们甚至忘了自己,忘了那一切,只因我们已登山,并且结庐于一弯溪谷。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无边的庄严中,我们也自庄严起来。
  而长年的携手,我们已彼此把掌纹叠印在对方的掌纹上,我们的眉因为同蹙同展而衔接为同一个名字的山脉,我们的眼因为相同的视线而映出为连波一片,怎样的看相者才能看明白这样的两双手的天机,怎样的预言家才能说清楚这样两张脸的命运?
  蔷蔽几曾定义,白云何所谓其命运,谁又见过为劈头迎来的巨石而焦的的流水?怎么会那么傻呢,年轻的时侯。
  从俗
  当我们相爱——在开头的时候——我闪觉得自己清雅飞逸,仿佛有一个新我,自旧我中飘然游离而出。
  当我们相爱时,我们从每寸皮肤,每一缕思维伸出触角,要去探索这个世界,拥抱这个世界,我们开始相信自己的不凡。
  相爱的人未必要朝朝暮暮相守在一起——在小说里都是这样说的,小说里的男人和女人一眨眼便已暮年,而他们始终没有生活在一起,他们留给我们的是凄美的回忆。
  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我们不是小说,我们要朝朝暮暮,我们要活在同一个时间,我们要活在同一个空间,我们要相厮相守,相牵相挂,于是我弃放弃飞腾,回到人间,和一切庸俗的人同其庸俗。
  如果相爱的结果是我们平凡,让我们平凡。
  如果爱情的历程是让我们由纵横行空的天马变而为忍辱负重行向一路崎岖的承载驾马,让我们接受。
  如果爱情的轨迹总是把云霄之上的金童玉女贬为人间姻火中的匹妇匹夫,让我们甘心。我们只有这一生,这是我们唯一的筹码,我们要活在一起下注。我们只有这一生,这只是我们唯一的戏码,我们要同台演出。
  于是,我们要了婚姻。
  于是,我们经营起一个巢,栖守其间。
  在厨房,有餐厅,那里有我们一饮一啄的牵情。
  有客厅,那里有我们共同的朋友以及他们的高谈阔论。
  有兼为书房的卧房,各人的书站在各人的书架里,但书架相衔,矗立成壁,连我们那些完全不同类的书也在声气相求。
  有孩子的房间,夜夜等着我们去为一双娇儿痴女念故事,并且盖他们老是踢的棉被。
  至于我们曾订下的山之盟呢?我们所渴望的水之约呢?让它等一等,我们总有一天会去的,但现在,我们已选择了从俗。
  贴向生活,贴向平凡,山林可以是公寓,电铃可以是诗,让我们且来从俗。
  ------------------  
  
  饮啄篇
  ——一饮一啄无不循天之功,因人之力,思之令人五内感激;至于一桌之上,含哺之恩,共箸之精,乡关之爱,泥土之亲,无不令人庄严——
  白柚
  每年秋深的时候,我总去买几只大白柚。
  不知为什么,这件事年复一年的做着,后来竟变成一件慎重其事如典仪一般的行为了。
  大多数的人都只吃文旦,文旦是瘦小的、纤细的、柔和的,我嫌它甜得太软弱。我喜欢柚子,柚子长得极大,极重,不但圆,简直可以算做是扁是,好的柚瓣总是涨得太大,把瓣膜都能涨破了,真是不可思议。
  吃柚子多半是在子夜时分,孩子睡了,我和丈夫在一盏灯下慢慢地剥开那芳香诱人的绿皮。
  柚瓣总是让我想到宇宙,想到彼此牵绊互相契合的万类万品。我们一瓣一瓣地吃完它,情绪上几乎有一种虔诚。
  人间原是可以丰盈完整,相与相洽,像一只柚子。
  当我老时,秋风冻合两肩的季节,你,仍偕我去市集上买一只白柚吗,灯下一圈柔黄——两头华发渐渐相对成两岸的芦苇,你仍与我共食一只美满丰盈的白柚吗?
  面包出炉时刻
  我最不能抗拒的食物,是谷类食物。
  面包、烤饼、剔圆透亮的饭粒都使我忽然感到饥饿。现代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吃肉的一代”,但我很不光采的坚持着喜欢面和饭。
  有次,是下雨天,在乡下的山上看一个陌生人的葬仪,主礼人捧着一箩谷子,一边洒一边念,“福禄子孙——有喔——”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忽然觉得五谷真华丽,真完美,黍稷的馨香是可以上荐神明,下慰死者的。
  是三十岁那年吧,有一天,正慢慢地嚼着一口饭,忽然心中一惊,发现满口饭都是一粒一粒的种子。一想到种子立刻懔然敛容,不知道吃的是江南那片水田里的稻种,不知是经过几世几劫,假多少手流多少汗才到了台湾,也不知它是来自嘉南平原还是遍野甘蔗被诗人形容甜如“一块方糖”的小城屏东,但不管这稻米是来自何处,我都感激,那里面有叨叨絮絮的深情切意,从唐虞上古直说到如今。
  我也喜欢面包,非常喜欢。
  面包店里总是涨溢着烘培的香味,我有时不买什么也要进去闻闻。
  冬天下午如果碰上面包出炉时刻真是幸福,连街上的空气都一时喧哗哄动起来,大师傅捧着个黑铁盘子快步跑着,把烤得黄脆焦香的面包神话似的送到我们眼前。
  我尤其喜欢那种粗大圆涨的麸皮面包,我有时竟会傻里傻气地买上一堆。传说里,道家修仙都要“避谷”,我不要“避谷”,我要做人,要闻它一辈子稻香麦香。
  我有时弄不清楚我喜欢面包或者米饭的真正理由,我是爱那荧白质朴远超乎酸甜苦辣之上的无味之味吗?我是爱它那一直是穷人粮食的贫贱出身吗?我是迷上了那令我恍然如见先民的神圣肃穆的情感吗,或者,我只是爱那炊饭的锅子乍掀、烤炉初启的奇异喜悦呢?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个杂乱的世纪能走尽长街,去伫立在一间面包店里等面包出炉的一刹那,是一件幸福的事。
  球与煮饭
  我每想到那个故事,心里就有点酸恻,有点欢忭,有点惆怅无奈,却又无限踏实。
  那其实不是一则故事,那是报尾的一段小新闻,主角是王贞治的妻子,那阵子王贞治正是热门,他的全垒打眼见要赶到美国某球员的前面去了。
  他果真赶过去了,全日本守在电视机前的观众疯了!他的两个孩子当然更疯了!
  事后照例有记者去采访,要王贞治的妻子发表感想——记者真奇怪,他们老是假定别人一脑子都是感想。
  “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烧菜——听到小孩大叫,才知道的。”
  不知道那是她生平的第几次烹调,孩子看完球是要吃饭的,丈夫打完球也是得侍候的,她日复一日守着厨房——没人来为她数记录,连她自己也没数过。世界上好像没有女人为自己的一日三餐数算记录,一个女人如果熬到五十年金婚,她会烧五万四千多顿饭,那真是疯狂,女人硬是把小小的厨房用馨香的火祭供成了庙宇了。她自己是终身以之的祭司,比任何僧侣都虔诚,一日三举火,风雨寒暑不断,那里面一定有些什么执着,一定有些什么令人落泪的温柔。
  让全世界去为那一棒疯狂,对一个终身执棒的人而言,每一棒全垒打和另一棒全垒打其实都一样,都一样是一次完美的成就,但也都一样可以是一种身清气闲不着意的有如呼吸一般既神圣又自如的一击。东方哲学里一切的好都是一种“常”态,“常”字真好,有一种天长地久无垠无垠的大气魄。
  那一天,全日本也许只有两个人没有守在电视机前,只有两个人没有盯着记录牌看,只有两个人没有发疯,那是王贞治的妻子和王贞治自己。
  香椿
  香椿芽刚冒上来的时候,是暗红色,仿佛可以看见一股地液喷上来,把每片嫩叶都充了血。
  每次回屏东娘家,我总要摘一大抱香椿芽回来,孩子们都不在家,老爸老妈坐对四棵前后院的香椿,当然是来不及吃的。
  记忆里妈妈不种什么树,七个孩子已经够排成一列树栽子了,她总是说“都发了人了,就发不了树啦!”可是现在,大家都走了,爸妈倒是弄了前前后后满庭的花,满庭的树。
  我踮起脚来,摘那最高的尖芽。
  不知为什么,椿树是传统文学里被看作一种象征父亲的树。对我而言,椿树是父亲,椿树也是母亲,而我是站在树下摘树芽的小孩。那样坦然的摘着,那样心安理得的摘,仿佛做一棵香椿树就该给出这些嫩芽似的。
  年复一年我摘取,年复一年,那棵树给予。
  我的手指已习惯于接触那柔软潮湿的初生叶子的感觉,那种攀摘令人惊讶浩叹,那不胜柔弱的嫩芽上竟仍把得出大地的脉动,所有的树都是大地单向而流的血管,而香椿芽,是大地最细致的微血管。
  我把主干拉弯,那树忍着,我把支干扯低,那树忍着,我把树芽采下,那树默无一语。我撇下树回头走了,那树的伤痕上也自己努力结了疤,并且再长新芽,以供我下次攀摘。
  我把树芽带回台北,放在冰箱里,不时取出几枝,切碎,和蛋,炒得喷香的放在餐桌上,我的丈夫和孩子争着嚷着炒得太少了。
  我把香椿挟进嘴里,急急地品味那奇异的芳烈的气味,世界仿佛一刹时凝止下来,浮士德的魔鬼给予的种种尘世欢乐之后仍然迟迟说不出口的那句话,我觉得我是能说的。
  “太完美了,让时间在这一瞬间停止吧!”
  不纯是为了那树芽的美味,而是为了那背后种种因缘,岛上最南端的小城,城里的老宅,老宅的故园,园中的树,象征父亲也象征母亲的树。
  万物于人原来蚵以如此亲和的。吃,原来也可以像宗教一般庄严肃穆的。
  韭菜合子
  我有时候绕路跑到信义路四段,专为买几个韭菜合子。
  我不喜欢油炸的那种,我喜欢干炕的。买韭菜合子的时候,心情照例是开朗的,即使排队等也觉高兴——因为毕竟证明吾道不孤,有那么多人喜欢它!我喜欢看那两个人合作无间的一个杆,一个炕,那种美好的搭配间仿佛有一种韵律似的,那种和谐不下于钟跟鼓的完美韵律,或日跟夜的循环交错的完美韵律。
  我其实并不喜欢韭菜的冲味,但却仍旧去买——只因为喜欢买,喜欢看热烫鼓腹的合子被一把长铁叉翻取出来的刹那。
  我又喜欢“合子”那两个字,一切“有容”的食物都令我觉得神秘有趣,像包子、饺子、春卷,都各自含容着一个奇异的小世界,像宇宙包容着银河,一只合子也包容着一片小小的乾坤。
  合子是北方的食物,一口咬下仿佛能咀嚼整个河套平原,那些麦田,那些杂粮,那些硬茧的手!那些一场骤雨乍过在后院里新剪的春韭。
  我爱这种食物。
  有一次,我找到漳州街,去买山东煎饼(一种杂粮混制的极薄的饼),但去晚了,房子拆了,我惆怅的站在路边,看那跋扈的大厦傲然地在搭钢筋,我不知到哪里去找那失落的饼。
  而韭菜合子侥幸还在满街贩卖。
  我是去买一样吃食吗?抑是去找寻一截可以摸可以嚼的乡愁?
  瓜子
  丈夫喜欢瓜子,我渐渐也喜欢上了,老远也跑到西宁南路去买,因为他们在封套上印着“徐州”两个字。徐州是我没有去过的故乡。
  人是一种麻烦的生物。
  我们原来不必有一片屋顶的,可是我们要。
  屋顶之外原来不必有四壁的,可是我们要。
  四壁之间又为什么非有一盏秋香绿的灯呢?灯下又为什么非有一张桌子呢?桌子上摆完了三餐又为什么偏要一壶茶呢?茶边凭什么非要碟瓜子不可呢?
  可是,我们要,因为我们是人,我们要属于自己的安排。
  欲求,也可以是正大光明的,也可以是“此心可质天地的”。偶尔,夜深时,我们各自看着书或看着报,各自嗑着瓜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一句也许是愁烦小女儿不知从哪里搞来一只猫,偷偷放在阳台上养,中间一句也许是谈一个二十年前老友的婚姻,而下面一句也许忽然想到组团到美国演出还差多少经费。
  我们说着话,瓜子壳渐渐堆成一座山。
  许多事,行行行行行多说了的和没说的全在嗑瓜子的时刻完成。
  孩子们也爱瓜子,可是不会嗑,我们把嗑好的白白的瓜子仁放在他们白白的小手上,他们总是一口吃了,回过头来说:“还要!”
  我们笑着把他们支走了。
  嗑瓜子对我来说是过年的项目之一。小时候,听大人说:“有钱天天过年,没钱天天过关。”
  而嗑瓜子让我有天天过年的感觉。
  事实上,哪一夜不是除夕呢?每一夜,我们都要告别前身,每一黎明,我们都要面对更新的自己。
  今夜,我们要不要一壶对坐,就着一灯一桌共一盘瓜子,说一兜说不完的话?
  蚵仔面线
  我带小女儿从永康街走,两侧是饼香葱香以及烤鸡腿烤玉米烤蕃薯的香。
  走过“米苔目”和肉糠的摊子,我带她在一锅蚵仔面线前站住。
  “要不要吃一碗?”
  她惊奇地看着那粘糊糊的线面,同意了,我给她叫了一碗,自己站在旁边看她吃。
  她吃完一碗说:“太好吃了,我还要一碗!”
  我又给她叫了一碗。
  以后,她变成了蚵仔面线迷,又以后,不知怎么演变了,家里竟定出了一个法定的蚵仔面线日,规定每星期二一定要带他们吃一次,作为消夜。这件事原来也没有认真,但直到有一天,因为有事不能带他们去,小女儿竟委屈地躲在床上偷哭,我们才发现事情原来比我们想象的要顶真。
  那以后,到了星期二,即使是下雨,我们也只得去端一碗回来。不下雨的时候,我们便手拉手的去那摊边坐下,一边吃,一边看满街流动的彩色和声音。
  一碗蚵仔面线里,有我们对这块土地的爱。
  一个湖南人,一个江苏人,在这个岛上相遇,相爱,生了一儿一女,四个人坐在街缘的摊子上,摊子在永康街(多么好听的一条街),而台北的街市总让我又悲又喜,环着永康的是连云,是临沂,是丽水,是青田(出产多么好的石头的地方啊!)而稍远的地方有属于孩子妈妈原籍的那条铜山街,更远一点,有属于孩手父亲的长沙街,我出生的地方叫金华,金华如今是一条街,我住过的地方是重庆和南京和柳州,重庆、南京和柳州各是一条路,临别那块大陆是在广州,一到广州街总使我黯然,下船的地方是基隆,奇怪,连基隆也有一条路。
  台北的路伸出纵横的手臂抱住中国的版图,而台北却又不失其为台北。
  只是吃一碗蚵仔面线,只是在小小窄窄的永康街,却有我们和我们儿女对这块土地无限的爱。
  ------------------  
  
  衣履篇
  ——人生于世,相知有几?而衣履相亲,亦凉薄世界中之一聚散也——
  ⒈、羊毛围巾
  所有的巾都是温柔的,像汗巾、丝巾和羊毛围巾。
  巾不用剪裁,巾没有形象,巾甚至没有尺码,巾是一种温柔得不会坚持自我形象的东西,它被捏在手里,包在头上、或绕在脖子上,巾是如此轻柔温暖,令人心疼。
  巾也总是美丽的,那种母性的美丽,或抽纱或绣花,或泥金或描银,或是织棉,或是钩纱,巾总是美得那么细腻娴雅。
  而这个世界是越来越容不下温柔和美丽了,罗勃泰勒死了,史都华格兰杰老了,费雯丽消失了,取代的查理士布朗逊,是00七,是冷硬的珍芳达和费唐娜薇。
  惟有围巾仍旧维持着一份古典的温柔,一份美。
  我有一条浅褐色的马海羊毛围巾,是新春去了壳的大麦仁的颜色,错觉上几乎嗅得到鼓皮的干香。
  即使在不怎么冷的日子,我也喜欢围上它,它是一条不起眼的围巾,但它的抚触轻暖,有如南风中的琴弦,把世界遗留在恻恻轻寒中,我的项间自有一圈暖意。
  忽有一天,我惯行的山径上走,满山的芦苇柔软地舒开,怎样的年年苇色啊!这才发现芦苇和我的羊毛围巾有着相同的色调和触觉,秋山寂清,秋容空寥,秋天也正自搭着一条苇巾吧,从山巅绕到低谷,从低谷拖到水湄,一条古旧温婉的围巾啊!
  以你的两臂合抱我,我的围巾,在更冷的日子你将护住我的两耳焐着我的发,你照着我的形象而委曲地重叠你自己,从左侧环护我,从右侧萦绕我,你是柔韧而忠心的护城河,你在我的坚强梗硬里纵容我,让我也有小小的柔弱,小小的无依,甚至小小的撒娇作痴,你在我意气风发飘然上举几乎要破躯而去的时候,静静地伸手挽住我,使我忽然意味到人间的温情,你使我怦然间软化下来,死心踏地留在人间。如山,留在茫茫扑扑的芦苇里。
  巾真的是温柔的,人间所有的巾,以我的那一条。
  ⒉。背袋
  我有一个背袋,用四方形碎牛皮拼成的。我几乎天天背着,一背竟背了五年多了。
  每次用破了皮,我到鞋匠那里请他补,他起先还肯,渐渐地就好心地劝我不要太省了。
  我拿它去干洗,老板娘含蓄地对我一笑,说:“你大概很喜欢这个包吧?”
  我说:“是啊!”
  她说:“怪不得用得这么旧了!”
  我背着那包,在街上走着,忽然看见一家别致的家具店,我一走进门,那闲坐无聊的小姐忽然迎上来,说:“咦,你是学画的吧?”
  我坚决地摇摇头。
  不管怎么样,我舍不得丢掉它。
  它是我所有使用过披包里唯一可以装得下一本辞源,外加一个饭盒的,它是那么大,那么轻,那么强韧可信。
  在东方,囊袋常是神秘的,背袋里永远自有乾坤,我每次临出门把那装得鼓胀的旧背袋往肩上一搭,心中一时竟会万感交集起来。
  多少钱,塞进又流出,多少书,放进又取出,那里面曾搁入我多少次午餐用的面包,又有多少信,多少报纸,多少学生的作业,多少名片,多少婚丧喜庆的消息在其中伫足而又消失。
  一只背袋简直是一段小型的人生。
  曾经,当孩子的乳牙掉了,你匆匆将它放进去,曾经,山径上迎面栽跌下一枚松果,你拾了往袋中一塞。有的时候是一叶青橛,有的时候是一捧贝壳,有的时候是身份证、护照、公车票,有的时候是给那人买的袜子、薰鸡、鸭肫或者阿斯匹林。
  我爱那背袋,或者是因为我爱那些曾经真真实实发生过的生活。
  背上袋子,两手都是空的,空了的双手让你觉得自在,觉得有无数可以掌握的好东西,你可以像国画上的隐士去策杖而游,你可以像英雄擎旗而战,而背袋不轻不重地在肩头,一种甜蜜的牵绊。
  夜深时,我把整好的背袋放在床前,爱怜地抚弄那破旧的碎片,像一个江湖艺人在把玩陈旧的行头,等待明晨的冲州撞府。
  明晨,我仍将背上我的背袋去逐明日的风沙。
  ⒊。穿风衣的日子
  香港人好像把那种衣服叫成“干湿褛”,那实在也是一个好名字,但我更喜欢我们在台湾的叫法——风衣。
  每次穿上风衣、我曾莫名其妙的异样起来,不知为什么,尤其刚扣好腰带的时候、我在错觉上总怀疑自己就要出发去流浪。
  穿上风衣,只觉风雨在前路飘摇,小巷外有万里未知的路在等着,我有着一缕烟雨任平生的莽莽情怀。
  穿风衣的日子是该起风的,不管是初来乍到还不惯于温柔的春风,或是绿色退潮后寒意陡起的秋风。风在云端叫你,风透过千柯万叶以苍凉的颤音叫你,穿风衣的日子总无端地令人凄凉——但也因而无端地令人雄壮:穿了风衣,好像就该有个故事要起头了。
  必然有风在江南,吹绿了两岸,两岸的杨柳帷幕……
  必然有风在塞北,拨开野草,让你惊见大漠的牛羊……
  必然有风像旧戏中的流云彩带,圆转柔和地圈住一千一百万平方公里的海棠残叶。
  必然有风像歌,像笛,一夜之间遍洛城。
  曾翻阅汉高祖的白云的,曾翻阅唐玄宗的牡丹的,曾翻阅陆放翁的大散关的,那风,今天也翻阅你满额的青发,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
  风是不是天地的长喟?风是不是大块血气涌腾之际搅起的不安?
  风鼓起风衣的大翻领,风吹起风衣的下摆,刷刷地打我的腿。我瞿然四顾,人生是这样的辽阔,我觉得有无限渺远的天涯在等
  ⒋。旅行鞋
  那双鞋是麂皮的,黄铜色,看起来有着美好的质感,下面是软平的胶底,足有两公分厚。
  鞋子的样子极笨,秃头,上面穿鞋带,看起来牢靠结实,好像能穿一辈子似的。
  想起“一辈子”,心里不免怆然惊,但惊的是什么,也说不上来,一辈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半生又是什么意思?七十年是什么?多于七十或者少于七十又是什么?
  每次穿那鞋,我都忍不住问自己,一辈子是什么,我拼命思索,但我依然不知道一辈子是什么。
  已经四年了,那鞋秃笨厚实如昔,我不免有些恐惧,会不会,有一天,我已老去,再不能赴空山灵雨的召唤,再不能一跃而起前赴五湖三江的邀约,而它,却依然完好?
  事实上,我穿那鞋,总是在我心情最好的时候,它是一双旅行鞋,我每穿上它,便意味着有一段好时间好风光在等我,别的鞋底惯于踏一片黑沉沉的柏油,但这一双,踏的是海边的湿沙,岸上的紫岩,它踏过山中的泉涧,踱尽林下的月光。但无论如何,我每见它时,总有一丝怅然。
  也许不为什么,只为它是我唯一穿上以后真真实实去走路的一双鞋,只因我们一起踩遍花朝月夕万里灰沙。
  或穿或不穿,或行或止,那鞋常使我惊奇。
  ⒌。牛仔长裙
  牛仔布,是当然该用来作牛仔裤的。
  穿上牛仔裤显然应该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令人讶异的是牛仔布渐渐地不同了,它开始接受了旧有的世界,而旧世界也接受了牛仔布,于是牛仔短裙和牛仔长裙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是柔和美丽的,牛仔马甲和牛仔西装上衣,牛仔大衣也出现了,原来牛仔布也可以典雅庄重的。
  我买了一条牛仔长裙,深蓝的,直拖到地,我喜欢得要命。旅途中,我一口气把它连穿七十天,脏了,就在朋友家的洗衣机里洗好、烘好,依旧穿在身上。
  真是有点疯狂。
  可是我喜欢带点疯狂时的自己。
  所以我喜欢那条牛仔长裙,以及长裙时候的自己。
  对旅人而言,多余的衣服是不必的,没有人知道你昨天穿什么,所以,今天,在这个新驿站,你有权利再穿昨天的那件,旅人是没有衣橱没有衣镜的,在夏天,旅人可凭两衫一裙走天涯。
  假期结束时,我又回到学校,牛仔长裙挂起来,我规规矩矩穿我该穿的衣服。
  只是,每次,当我拿出那条裙子的时候,我的心里依然涨满喜悦,穿上那条裙子我就不再是母亲的女儿或女儿的母亲,不再是老师的学生或学生的老师,我不再有任何头衔任何职份。我也不是别人的妻子,不管那四十二坪的公寓。牛仔长裙对我而言渐渐变成了一件魔术衣,一旦穿上,我就只是我,不归于任何人,甚至不隶属于大化,因为当我一路走,走入山,走入水,走入风,走入云,走着####事实上竟是根本把自己走成了大化。
  那时候,我变成了无以名之的我,一径而去,比无垠雪地上身披腥红斗篷的宝玉更自如,因为连左右的一僧一道都不存在。我只是我,一无所系,一无所属,快活得要发疯。
  只是,时间一到,我仍然回来,扮演我被同情或羡慕的角色,我又成了有以名之的我。
  我因此总是用一种异样的情感爱我的牛仔长裙——以及身系长裙时的自己。
  ⒍项链
  温柔之必要肯定之必要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
  ⒎红绒背心
  那件红绒背心是我怀孕的时候穿的,下缘极宽,穿起来像一口钟。
  那原是一件旧衣,别人送给我的,一色极纯的玫瑰红,大口袋上镶着一条古典的花边。
  其他的孕妇装我全送人了,只留下这一件舍不得,挂在贮藏室里,它总是牵动着一些什么。,藏伏着一些什么。
  怀孕的日子的那些不快不知为什么,想起来都模糊了,那些疼痛和磨难竟然怎么想都记不真切,真奇怪,生育竟是生产的人和被生的人都说不清楚过程的一件事。
  而那样惊天动地的过程,那种参天地之化育的神秘经验,此刻几乎等于完全不存在了,仿佛星辰,我虽知道它在亿万年前成形,却完全不能重复那分记忆,你只见日升月恒,万象回环,你只觉无限敬畏。世上的事原来是可以在浑沌噩然中成其为美好的。
  而那件红绒背心悬在那里,柔软鲜艳,那样真实,让你想起自己怀孕时期像一块璞石含容一块玉的旧事。那时,曾有两脉心跳,交响于一副胸膛之内——而胸膛,在火色迸发的红绒背心之内。对我而言,它不是一件衣服,而是孩子的“创世纪”,我每怔望着它,就重温小胎儿的腹中来不及地膨胀时的力感。那时候,作为一个孕妇,怀着的竟是一个急速增大的银河系。真的,那时候,所有的孕妇是宇宙,有万种庄严。
  而孩子大了,而那里自顾自地玩着他的集邮册或彩色笔。一年复一年,寒来暑往,我拣衣服的时候,总看见那像见证人似的红绒悬在那里,然后,我习惯地转眼去看孩子,我感到寂寥和甜蜜。
  ------------------  
  
  春之怀古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掌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档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
  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
  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
  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
  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
  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
  ------------------  
  
  花之笔记
  我喜欢那些美得扎实厚重的花,像百合、荷花、木棉,但我也喜欢那些美得让人发愁的花,特别是开在春天的,花瓣儿菲薄菲薄,眼看着便要薄得没有了的花,像桃花、杏花、李花、三色堇或波斯菊。
  花的颜色和线条总还比较“实”,花的香味却是一种介乎“虚”“实”之间的存在。有种花,像夜来香,香得又野又蛮,的确是“花香欲破禅”的那种香法,含笑和白兰的香是荤的,茉莉是素的,素得可以及茶的,水仙更美,一株水仙的倒影简直是一块明矾,可以把一池水都弄得干净澄澈。
  栀子花和木本株兰的香总是在日暖风和的时候才香得出来,所以也特别让人着急,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
  树上的花是小说,有枝有干地攀在横交叉的结构上,俯下它漫天的华美,“江边一树垂垂发”、“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那里面有多层次、多角度的说不尽的故事。
  草花是诗,由于矮,像是刚从土里蹦上来的,一种精粹的、鲜艳的、凝聚的、集中的美。
  散文是爬藤花,像九重萝、茶靡、紫藤、茑萝,乃至牵牛花和丝瓜花、扁豆花,都有一种走到哪里就开到哪里的浑洒。爬藤花看起来漫不经心,等开完了整个季节之后回头一看,倒也没有一篇是没有其章法的——无论是开在疏篱间的,泼撒在花架上的,哗哗地流下瓜棚的,或者不自惜的淌在坡地上的,乃至于调皮刁钻爬上老树,把枯木开得复活了似的……它们都各有其风格,真的,丝瓜花有它自己的文法,牵牛花有它自己的修辞。
  如果有什么花可以称之为舞台剧的,大概就是昙花了吧。它是一种彻底的时间艺术,在丝帷的开阖间即生而即死,它的每一秒钟都在“动”,它简直严格地遵守着古典戏剧的“三一律”——“一时”、“一地”、“一事”,使我感动的不是那一夕之间偶然白起来的花瓣,也不是那偶然香起来的细蕊,而是那几乎听得见的砰然有声的拆展的过程。
  文学批评如果用花来比喻,大概可以像仙人掌花,高大吓人,刺多花少,却大刺刺地像一声轰雷似的拔地而起——当然,好的仙人掌花还是漂亮得要命的。
  水生花的颜色天生的好,是极鲜润的泼墨画,水生花总是使人惊讶,仿佛好得有点不合常理。大地上有花已经够好了,山谷里有花已经够好了,居然水里也冒出花来,简直是不可信,可是它又偏着了邪似的在那里。水生花是荷也好,睡莲也好,水仙也好,白得令人手脚无措的马蹄莲也好,还有一种紫簌簌的涨成满满一串子的似乎叫做布袋莲的也好,都有一种奇怪的特色:它们不管开它几里地,看起来每朵却都是清寂落寞的,那种伶伶然的仿佛独立于时间空间之外的悠远,水生花大概是一阕属于婉约派的小词吧,在管弦触水之际,偶然化生而成的花。
  不但水生花,连水草像蒹葭,像唐菖蒲,像芦苇,都美得令人发愁,一部诗经是从一条荇菜参差水鸟合唱的水湄开始的——不能想了,那样干干净净的河,那样干干净净的水,那样干干净净的草,那样干干净净的古典的爱情一一不能想了,想了让人有一种身为旧王族被放逐后的悲恸。
  我们好像真的就要失去水了——干净的水——以及水中的花。
  一到三月,校园里一些熬耐不住的相思树就哗然一声把那种柔黄的小花球在一夜之间全部释放了出来。四月以后,几乎所有的树都撑不住了,索性一起开起花来,把一整年的修持都破戒了!
  我一向喜欢相思树,不为那名字而是为那满树细腻的小叶子,一看到那叶子就想到“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的句子。
  相思树的花也细小,简直有点像是不敢张扬的意思,可是整球整球的看去,整树整树的看去,仍然很艳很逼人。
  跟儿子聊天,他忽然说:“我们班上每个人都像一种花。”
  “谢婉贞是那一种?”
  谢婉贞是他觉得最不同凡俗的一个女孩。
  “她是荷花。”
  “为什么?”
  “因为一个夏天都是又新鲜又漂亮的。”
  “那你自己呢?”
  “我是玫瑰,”停了一下他解释说:“因为到死都是香的。”
  这样的以香花自喻,简直是屈原,真是出语惊人!
  春天,我总是带小女儿去看令人眼花的杜鹃。
  她还小,杜鹃对她而言几乎是树。
  她不太专心看花,倒是很专心地找那种纺缍形的小蓓蕾,找到了就大叫一声:“你看,花Baby!”
  她似乎只肯认同那些“花婴”,她不厌其烦地沿路把那些尚未启封的美丽一一灌注上她的欢呼!
  旅行美国,最喜欢的不是夏威夷,不是佛罗里达,不是剧场,不是高速公路或迪斯尼乐园,而是荒地上的野花。在阿利桑那,高爽的公路上车行几小时,路边全是迤逦的野花,黄粲粲的一径开向天涯,倒教人怀疑那边种的是一种叫做“野花”的农作物,野牛和印第安人像是随时会出现似的。
  多么豪华的使用土地的方法,不盖公寓,不辟水田,千里万里的只交给野花去发展。
  在芝加哥,朋友驱车带我去他家,他看路,我看路上的东西。
  “那是什么花?”
  “不知道。”
  “那种鸟呢?”
  “不知道,我们家附近多的是。”
  他兴匆匆地告诉我,一个冬天他怎样被大雪所困,回不了家,在外面住了几天旅馆,又说Sears tower怎样比纽约现有的摩天大楼都高一点。
  可是,我固执地想知道那种蓝紫色的、花瓣舒柔四伸如绢纱的小花。
  我愈来愈喜欢这种不入流的美丽。
  一路东行,总看到那种容颜,终于,在波士顿,我知道了它的名字,“蓝水手”,Blue Sailor.像一个年轻的男孩,一旦惊讶于一双透亮的眼睛,便忍不住千方百计去知道她的名字——知道了又怎样,其实仍是一样,只是独坐黄昏时,让千丝万缕的意念找到一个虚无的、可供挂迹的枝柯罢了。
  知道你自己所爱的一种花,岁岁年觋,在异国的蓝空下安然的开着,虽不相见,也有一份天涯相共的快乐。
  《诗经》有一个别名,叫葩经,使我觉得桌上放一部《诗经》简直有一种破页而出的馥馥郁郁的香气。
  中学在南部念书,校园大,每个学生都分了一块地来种,那年我们种长豇豆。
  不知为什么,小小的田里竟长出了一朵小野菊——也许它的前身就跟豇豆的前身同在一片田野,收种子的时候又仍然混在一起,所以不经意时也就播在一起。也许是今春偶过的风,带来偶然的一抹色彩。
  后来,老师要我们拔野草,我拔了。
  “为什么不拔掉那棵草?”
  “它不是草,”我抗议,“它是一朵小野菊。”
  “拔掉,拔掉。”他竟动手拔掉了它,“你不知道什么叫草——不是你要种的东西就是草。”
  我是想种豇豆的吗?不,我并没有要种豇豆,我要种的只是生命。
  许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那丛被剥夺了生存权的小野菊。
  那花,而被种在菜圃里,或者真是不幸的。
  有一种花,叫爆仗花,我真喜欢那名字——因为有颜色,有声音,而且还几乎是一种进行式的动词。
  那种花,香港比较多见,属于爬藤类,花不大,澄黄澄黄的仿佛千足的金子,开起来就狠狠地开满一架子,真仿佛屋子里有什么喜事,所以那样一路噼哩啪啦地声势壮烈地燃响那欢愉的色彩。
  还有一种花的花名也取得好,叫一丈红,很古典,又很泼悍。
  其实那花倒也平常,只是因为那么好的名字,看起来只觉得是一柱仰天窜起的红喷泉,从下往上喷,喷成一丈,喷成千仞,喷成一个人想象的极限。
  有些花,是只在中国语文里出现,而在教科书里却不成其为花,像雪花、浪花。
  所有的花都仰面而开,唯独雪花俯首而开,所有的花都在泥土深处结胎,雪花却在天空的高处成孕。雪花以云为泥,以风为枝桠,只开一次,飘过万里寒冷,单档地要落在一个赶路人温暖的衣领上,或是一个眺望者朦亮的窗纸上,只在六瓣的秩序里,美那么一刹,然后,回归为半滴水,回归入土。
  浪花只开在海里,海不是池塘,不能滋生大片紫色的、白色的、粉色的花,上帝就把浪花种在海里,海里每一秒钟都盛开着浪花。
  有什么花能比浪花开得更巨大,更泼旺,那样旋开旋灭,那样的方生方死——却又有四季不调,直开到地老天荒。
  人站在海边,浪就像印度女子的佩然生响的足环,绕着你的脚踝而灿然作花。
  有人玩冲浪,看起来整个人都开在花心里,站在千丝万绪的花蕊里。
  把浪说成花,只有中国语文才说得那么好吧!
  我讨厌一切的纸花、缎带花和塑胶花,总觉得那里面有一种越分,一种亵渎。
  还有一种“干花”,脱了水,苍黄古旧,是一种花中的木乃伊,永远不枯,但常年的放在案头,让人觉得疲倦不堪。不知为什么,因为它永远不死,反而让你觉得它似乎从来没有光灿生猛地活过。
  我只愿意爱鲜花,爱那明天就握不住的颜色、气息和形状——由于它明天就要消失了,所以我必须在今天用来不及的爱去爱它。我要好好的注视它,它的每一刹那的美其实都是它唯一一次的美,下一刹,或开或阖,它已是另一朵了。
  我对鲜花的坚持,遇见玻璃花便破例了;哈佛的陈列室里有一屋子的玻璃花,那么纤柔透明——也许人造花做的极好以后就有一种近乎泄漏天机的神秘性。
  也许我爱的不是玻璃花,而是那份已成绝响的艺术,那些玻璃共是一对父子做的,他们死后就失传了——花做得那么好当然也不是传得下来。
  我真的不知道我是爱上那做得特别好的晶莹得虚幻的花,还是爱那花后面的一段寂寞的故事。
  我爱花,也许不完全是爱花的本身,爱的是那份乍然相见的惊喜。
  有一次,去海边,心里准备好是要去看海的,海边有一座小岩岬,我们爬上去,希望可以看得更远,不料石缝里竟冷不防地冒出一丝百合花来,白喷喷的。
  整个事情差不多有点不讲理,来海边当然是要看海捡贝壳的,没有谁想看花,可是意外地遇上了花,不看也不忍心。
  自己没有工作进度表,也不管别人的旅游日程——那朵花的可爱全在它的不讲道理。
  我从来不能在花展中快乐,看到生命那么规矩地站在一列列的瓶瓶罐罐里,而且很合理地标上身价,就让我觉得丧气。
  听说有一种罐头花,开罐后几天一定开花,那种花我还没有的看已经先发腻了。
  生命不该充满神秘的未知吗?有大成大败、大悲大喜不是才有激荡的张力吗?文明取走了蒔花者犯错误的权利,而使他的成功显得像一团干蜡般的无味。
  我所梦想的花是那种可以猛悍得在春天早晨把你大声喊醒的栀子,或是走过郊野时闹得人招架不住的油菜花,或是清明节逼得雨中行人连魂梦都走投无路的杏花,那些各式各流的日本花道纳不进去的,市价标不出来的,不肯许身就范于园艺杂志的那一种未经世故的花。
  让大地是众水浩森中浮出来的一项意外,让百花是莽莽大地上扬起来的一声吹呼!
  ------------------  
  
  步下红毯之后
  楔子
  妹妹被放下来,扶好,站在院子里的泥地上,她的小脚肥肥白白的,站不稳。她大概才一岁吧,我已经四岁了!
  妈妈把菜刀拿出来,对准妹妹两脚中间那块泥,认真而且用力的砍下去。
  “做什么?”我大声问。
  “小孩子不懂事!”妈妈很神秘地收好刀,“外婆说的,这样小孩子才学得会走路,你小时候我也给你砍过。”
  “为什么要砍?”
  “小孩生出来,脚上都有脚镣锁着,所以不会走路,砍断了才走得成路。”
  “我没有看见,”我不服气地说,“脚镣在哪里。”
  “脚镣是有的,外婆说的,你看不见就是了。”
  “现在断了没有?”
  “断了,现在砍断了,妹妹就要会走路了。”
  妹妹后来当然是会走路了,而且,我渐渐长大,终于也知道妹妹会走路跟砍脚镣没有什么关系,但不知为什么,那遥远的画面竟那样清楚兀立,使我感动。
  也许脚镣手铐是真有的,做人总是冲,总是顿破什么,反正不是我们壮硕自己去撑破镣铐,就是让那残忍的钢圈箍入我们的皮肉!
  是暮春还是初夏也记不请了,我到文星出版社的楼上去,萧先生把一份契约书给我。
  “很好,”他说,他看来高大、精细、能干,“读你的东西,让我想到小时候念的冰心和泰戈尔。”
  我惊讶得快要跳起来,冰心和泰戈尔?这是我熟得要命,爱得要命的呀!他怎么会知道?我简直觉得是一份知遇之恩,《地毯的那一端》就这样卖断了,扣掉税我只拿到二千多元,但也不觉得吃了亏。
  我兴匆匆地去找朋友调色样,我要了紫色,那时候我新婚,家里的布置全是紫色,窗帘是紫的,床罩是紫的,窗棂上爬藤花是紫的,那紫色漫溢到书页上,一段似梦的岁月,那是个漂亮的阳光日,我送色样到出版社去,路上碰到三毛,她也是去送色样,她是为朋友的书调色,调的草绿色,出书真是件兴奋的事,我们愉快地将生命中的一抹色彩交给了那即将问世的小册子。
  “我们那时候一齐出书,”有一次康芸微说,“文星宣传得好大呀,放大照都挂出来了。”
  那事我倒忘了,经她一提,想想好像真有那么回事,奇怪的是我不怎么记得照片的事,我记得的是我常常下了班,巴巴地跑到出版社楼上,请他们给我看新书发售的情形。
  “谁的书比较好卖?”其实书已卖断,销路如何跟我已经没有关系。
  “你的跟叶珊的。”店员翻册子给我看。
  我拿过册子仔细看,想知道到底是叶珊卖得多,还是我——我说不上那是痴还是幼稚,那时候成天都为莫名其妙的事发急发愁,年轻大概就是那样。
  那年十月,幼狮文艺的未桥寄了一张庆典观礼券给我,我台湾去了。丈夫也有一张票,我们的座位不同区,相约散会的时候在体育场门口见面。
  我穿了一身洋红套装,那天的阳光辉丽,天空一片艳蓝,我的位置很好,运动会的表演很精彩,想看的又近在咫尺,而丈夫,在场中的某个位子上,我们会后会相约而归,一切正完美晶莹,饱满无憾。
  但是,忽然,我的泪水夺眶而出,我想起了南京……
  不是地理上的南京,是诗里的,词里的,魂梦里的,母亲的乡音里的南京(母亲不是南京人,但在南京读中学)依稀记得那名字,玄武湖、明孝陵、鸡鸣寺、夫子庙、秦淮河……
  不,不要想那些名字,那不公平,中年人都不乡愁了,你才这么年轻,乡愁不该交给你来愁,你看表演吧,你是被邀请来看表演的,看吧!很好的位子呢!不要流泪,你没看见大家都好好的吗!你为什么流泪呢?你真的还太年轻,你身上穿的仍是做新娘子的嫁服,你是幸福的,你有你小小的家,每天黄昏,拉下紫幔等那人回来,生活里有小小的气恼,小小的得意,小小的凄伤和甜蜜,日子这样不就很好了吗?
  不是碰故园之思,它太强,不要让三江五岳来撞击你,不要念赤县神州的名字,你受不了的,真的,日子过得很好,把泪逼回去,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不能开始,你一开始就不能收回……
  我坐着,无效地告诫着自己,从金门来的火种在会场里点着了,赤膊的汉子在表演蛙人操,仪队的枪托冷凝如紫电,特别是看台上面的大红柱子,直辣北地逼到眼前来,我无法遏抑地想着中山陵,那仰向苍天的阶石,中国人的哭墙,我们何时才能将发烫的额头抵上那神圣的冰凉,我们将一步一稽额地登上雾锁云埋的最高岭……
  会散了,我挨蹭到门口,他在那里等我,我们一起回家。
  “你怎么了?”走了好一段路,他忍不住问我。
  “不,不要问我。”
  “你不舒服吗?”
  “没有。”
  “那,”他着急起来,“是我惹了你?”
  “没有,没有,都不是——你不要问我,求求你不要问我,一句话都不要跟我讲,至少今天别跟我讲……”
  他诧异的望着我,惊奇中却有谅解,近午的阳光照在宽阔坦荡的敦化北路上,我们一言不发地回到那紫色小巢。
  他真的没有再干扰我,我恍恍惚惚地开始整理自己,我渐渐明白有一些什么根深蒂固的东西一直潜藏在我自己也不甚知道的渊深之处,是淑女式的教育所不能掩盖的,是传统中文系的文字训诂和诗词歌赋所不能磨平的,那极蛮横极狂野极热极不可挡的什么,那种“欲饱史笔有脂髓,血作金汤骨作垒,凭将一脏热肝肠,烈作三江沸腾水”(注)的情怀……
  我想起极幼小的时候,就和父亲别离,那时家里有两把长刀,是抗战胜利时分到的,鲨鱼皮,古色古香,算是身无长物的父亲唯一贵重的东西,母亲带着我和更小的妹妹到台湾,父亲不走,只送我们到江边,他说:那把刀你带着,这把,我带着,他年能见面当然好,不然,总有一把会在。“
  那样的情节,那样一句一铜钉的对话,竟然不是小说而是实情!
  父亲最后翻云南边境的野人山而归,长刀丢了,唯一带回来的是他之身。
  不是在圣人书里,不是在线装的教训里,我了解了家国之思,我了解了那份渴望上下拥抱五千年,纵横把臂八亿人的激情,它在那里,它一直在那里……
  随便抓了一张纸,就在那空白的背面,用的是一枝铅笔,我开始写《十月的阳光》:那些气球都飘走了,总有好儿百个罢?在透明的蓝空里浮泛着成堆的彩色,人们全都欢呼起来,仿佛自己也分沾了那份平步青云的幸运——事情总是这样的,轻的东西总能飘得高一点,而悲哀拽住我,有重量的物体总是注定下沉的。
  体育场很灿烂,闪耀着晚秋的阳光,这时下月,辛亥革命的故事远了。西风里悲壮的往事远了……中山陵上的落叶已深,我们的手臂因渴望一个扫墓的动作而酸痛。
  我忽然明白,写《地毯的那一端》的时代远了,我知道我更该写的是什么,闺阁是美丽的,但我有更重的剑要佩、更长的路要走。
  《十月的阳光》后来得了奖,奖金一千元,之后我又得过许多奖,许多奖金、奖座、奖牌,领奖时又总有盛会,可是只有那一次,是我真正激动的一次,朱桥告诉我,评审委员读着,竟哭了。
  我不能永远披着白沙,踏着花瓣,走向红毯尽处的他,当我们携手走下红毯,迎人而来的是风是雨,是风雨声中恻恻的哀鸣。
  ——但无论如何,我已举步上路。
  ------------------  
  
  圣诞之拓片
  圣诞节有一种无法言述的浪漫情怀,由于圣诞节的那种美法已逸出生活的常轨,以致回忆中的圣诞总是不十分真实——而且,圣诞节再来的耐候,你又老以为是第一次,似乎金钟第一次交鸣,明星第一次放光……
  曾有许多个圣诞,我急于将之制成拓片,那些零碎的片段常于我枯坐时寂然重现。
  有一年,是圣诞节前两天,我去上课,下了课很疲倦,照例倚在交通车的椅背上养神,坐在我后面的是一位老教授,他看来比我更疲倦,事实上他的脸本身就是一种疲倦的形象,即使不上四堂课,也显然己在每一记皱纹里刻镂着人世的沧桑。活,大概是一件累人的他的脸疲倦得几乎扭了形。
  可是,令人不能置信的是,车开之后,我听到一阵细微的歌声,我瞿然回首,竟是他!那老教授,他闭着眼睛,安静地哼那首醉人的法国圣诞歌《美哉小城小伯利恒》,他竟能哼得那么好听,那歌本来就有一种介乎情歌和摇篮曲之间的温柔,他的疲倦似乎一下就消失了,在他的苍老的头脸里,在高起的衣领间,有一种极安详悠邈的神采,我惊住了,他竟有那么美的声音。
  他从哪里学到这首歌?北平?异国的小教堂?或从一个女孩的琴韵——在年轻时,我不敢问他,只摒着息一路听他哼那首晶莹清越如一列冰坠的曲子。
  有一年圣诞,有位朋友问我:“你碰得见某牧师吗,我有一笔钱,要在圣诞节捐给穷人的,你帮我带给他好吗?圣诞节都到了,我还是没空拿去。”
  我其实根本碰不到那位牧师,牧师住在郊区,但我仍然答应为他“顺便”带去。
  那时候我的脚踏车还没有掉,便跨上车,为他去送那笔钱,渐行渐远,两侧只见稻田,我跳下车,看那收割后的空虚的土地,以及在微雨中打潮的稻草堆。
  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那稻草堆忽然使我驻足不前,当年,当基督降世的时候,他所选择的眠床不正是那一束干草吗?
  我俯下身抚摸那充满泥土味的茎杆,基督曾把他自己送给贫乏的的人类,在一个神奇的星夜,卑抑地睡在马槽的干草上,那么,我在小雨的黄昏去代送一笔钱给穷人,又算什么呢?
  那天回家时,我全身都湿了,但心中充满温暖。
  又一年,我去辅大演讲,讲完了,暮色已深,我急着打一个电话,于是转到理学院去找电话。
  理学院没有开灯,整个浸沉在天地间的苍茫里,只有一颗巨大无比的旋转圣诞矗立在人口处,脚灯将树影投向极高极高的屋顶,我一时以为走进了一则神话。
  细碎可爱的音乐,给人一种现世的喜悦,我久久不能离去。
  那大学我以后又去过很多次,我始终不愿白天去看那理学院的前厅,我不愿那里对我而言降级成为一个“地方”,我要它一直是我梦寐中的“境域”。
  我有一个朋友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是一位娇巧的德国南部褐发褐眼的女孩。十岁那年,他的外婆病了,他的母亲回欧洲,紧接着,1940年欧战开始,他的母亲再不能回来。
  她逃难,骑着一辆破脚踏车,什么随身之物都丢光了,却仍然固执地、无望地留着两个儿子的证件,离乱的岁月延展,她的婚姻终于不得不结束,她流浪到美国,在医院里找了个工作,另结了婚。
  1954年,那孩子二十五岁了,奉派到美国接受喷射机的训练,那年冬天基地放了圣诞节假,他从美国南部坐上飞机转巴士再加计程车,去千里外的俄瑞岗寻他十五年前的母亲。
  十五年过去了,进行的战争结束了,婚姻结束了,而在异国的圣诞夜,神话似地,母子仍是母子,门开时十五前的亲情仍是亲情,母亲给他一袭白色的套头毛衣。
  那故事已经甘二年了,但奇怪的是那一夜的历程,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不能忘记。
  自从那年决定在圣诞期间演戏,我已很久不再在家里布置圣诞树或买圣诞灯了,演戏是使人觉得一种虚脱的兴奋和疲倦。我甚至没有力气回圣诞卡,一曲戏应该是一盒最大的圣诞礼物,其中有我和我的朋友所能付出的一切。
  那年圣诞节,孩子睡了,我在整理一件演员的衣服,大门不知为什么没关好,三个女孩子走进来。
  “我们没有事。”其中一个说“只是圣诞夜想来看创你。”另一个说。
  还有一个似乎连话也没有说。
  我一时愣住,根本也不知说什么。
  可是安静的夜,沉沉地伸出手来把我们围住,没有人说明,可是被说明的东西却很多。我了解她们的善意,我觉得她们也了解我的。
  然后,简直有点像故事,她们又走了。我很欣然,又很惆怅,每想以她们的时候,也是觉得又近又远,像一首老歌。
  接到马的卡片很为之激动,卡片是自制的,上面有一两枚枫叶的拓片,枫叶摘自他们八年前的蜜月旅行,美丽的脉络在拓片上仍历历分明,简直是一方“天地有情的印石。
  我其实和他总共没说过几句话,他送我们卡片是因为看到我们所写的《另一半的描述》,他说:“愿天下眷属俱有情如斯。”
  我爱那张卡片,我爱那红枫的拓影,以及赠卡的那一家人,以及普天之下所有的“有情”。
  我也急干将记忆中的圣诞锤为拓片,让那些故事的纤维一丝一缕地展现在岁暮时松柏的芬馨中。
  ------------------  
  
  大音
  大音希声,大象希形——老子
  他曾经给我们音乐,而现在,他不能再给我们了。
  但真正的大音可以不藉声律,真正震撼人的巨响可以是沉寂,所以,他仍在给我们音乐。
  他是史惟亮先生。
  对我而言,他差不多是一种传奇性的人物。以前,他做的是抗日后方工作,在东北——那神秘的、悲壮的土地上(只有在那山从榛莽江河浩渺的土地上,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纯洁的人物吧!)。他又在西班牙,在德国学音乐,是作曲家,是音乐理论家,一心想弄好一座音乐图书馆,他还不时爬山涉水地去采民谣……
  去年秋天,我托人交了一本我的舞台剧(严子与妻》给他。不久,我跟他打电话,他的声音异样地柔和:“我好喜欢这剧本,写得真美。”
  作为一个剧作者,在精神上差不多是赤裸的,任何人可以给你赞美也可以给你鞭笞,我早已学会了淡然,但史先生的赞美不同,我激动地抓紧电话筒。
  “我可以帮得上什么忙吗?”
  我正不知如何开口,他竟那么仁慈地先说了。
  “我对配乐的构想是这样的,我认为戏剧是主,音乐不可以喧宾夺主,我希望观众甚至没有发现到音乐——虽然音乐一直在那里,中国音乐向来就不霸道的。”
  他的话虽说得很简单,但是我还是觉得惊奇,让一个艺术家做这样多的让步,在别人少不了要经过跟对方的辩论,跟自己的矛盾,直到最后才得到协调。而在史先生,却是这样自然简单。
  秋意更深时,他交出了初步的录音带,那天舞台和灯光的设计聂光炎先生也来了,负责视觉效果的和负责听觉效果的开始彼此探索对方,来作更进一步的修正。
  “真谢谢你,藉着这个机会我倒是想了许多我从前没有想过的东西,对我很有用。”
  ——他总是令我惊讶,应该致谢的当然是我,可是他竟说那样的话。似乎有人批评他生性孤傲,但是我所知道的史先生却是异样的谦逊。
  刘凤学先生知道史先生答应配乐,很感奇怪:“他暑假才动过大手术的。”
  “手术?”我完全茫然。
  “是的,癌症。”
  不,不会的,不是癌症,一定什么人传错了话,他看起来健康而正常,或者那东西已经割除了,总之,癌不该和他有关系,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他差不多总是微笑,他的牙齿特别白,特别好看,他的鼻以上有一种历经岁月和忧患的沧桑的美,鼻以下却是一种天真的童稚的美。他的笑容使我安心,笑得那么舒坦的人怎么可能是癌症病人。
  他把配乐都写好了,找齐了人,大伙儿在录音室里工作了十二个小时,才算完成。
  他对导演黄以功说:“大概是我们最后一次合作了。”
  我去打听,他得的真的是癌,而且情形比想象的还糟,医生根本没有给他割毒瘤,他们认为已经没有办法割了,医生起初甚至没有告诉他真实的情形,但他对一位老友说:“我已经知道了,我在朋友们的眼睛里看出来。”
  ——听了那样的话我很骇然,以后我每次去看他的时候都努力注意自己的眼神有没有调整好,即使是欺骗,我也必须让他看到一双快乐的眼睛。
  十一月,我们为了演出特刊而照相,他远从北投赶到华视摄影棚,那天他穿着白底蓝条衬衫,蓝灰色的夹克,他有一种只有中国读书人才可能有的既绝尘而又舒坦的优美。
  为了等别人先摄,我们坐下聊天,他忽然说想在儿童节办一次儿童歌舞剧的演出,他说已找了四个学生,分别去写儿童歌舞剧了,那天我手边刚好有份写给小女儿的儿歌,题目是《全世界都在滑滑梯》:桃花瓣儿在风里滑滑梯,小白鱼在波浪里滑滑梯,夏夜的天空是滑梯,留给一颗小星去玩皮。
  荷叶的绿茸茸的滑梯,留给小水滴。
  从键盘上滑下来的是,朵、瑞、咪、发、梭、拉、提;从摇篮里滑出来的是,小表妹梦里的笑意。
  真的,真的,全世界都在滑滑梯。
  他看了,大为高兴,问我还有多少,他说可以串成一组来写,我也很兴奋,听到艺术家肯屈身为孩子做事,我总是感动的,我后来搜了十几首,拿去给他——却是拿到医院里给他的,他坐在五病房的接待室里,仍然意气昂杨,仍然笑得那么漂亮:“每一首都可以写,我一出去就写,真好。”
  后来他一直未能出院,他不知是安慰自己还是我,他说:“酝酿得久些,对创作有好处。”
  他还跟我谈他的歌剧,前面一部分序曲已写好,倒是很像《绣襦记》里的郑元和成为歌郎去鬻技的那段,他叙述一个读书人在一场卖唱人的竞歌中得到第一,结果众卖唱人排挤他,他终于在孤单的、不被接纳的情形下,直奔深山,想要参悟生命究竟是什么,可惜中间这段的歌词部份(其实不是歌词部分,而是思想部份)全还想不到较好的处理方法,他提到这出未完成的歌剧有一点点惆怅,他说:“在国外,一个大歌剧应该是由一个基金会主动邀请作曲家写的,那样就省力多了。”
  他说得很含蓄,而且也没有抱怨谁,在所有的艺术家中,作曲家几乎是比剧作家更凄惨的,他必须自己写,自己抄,自己去找演奏的人,并且负责演出(事实上,目前连可供演出的理想地方也没有)一个歌剧连管弦乐队动辄百人以上,哪里是一个教员所能负担的,他的歌剧写不下去是一件令人神伤的事。
  在医院里,他关心的也不是自己,圣诞节,荣总病房的前厅里有一株齐两层楼高的圣诞树,他很兴奋:“我跟医院说,让我的学生来奉献一点圣诞音乐好不好,可惜医院不答应,怕吵了病人。”
  谈到病,他说:“知道有病,有两种心情,一种是急,想到要好好的把应该做的事做完,一种反而是轻松——什么都不必在乎了。”
  冬天沉寂的下午,淡档的日影,他的眼神安静,深邃,你跟他谈话,他让你走入他的世界,可是,显然地,他还有另一个世界,你可以感到他的随和从众,可是你又同时感到他的孤独。
  钻六十对他根本无效,化学疗法只有使他的病情恶化,有一次他说:“要是我住在一个小地方,从来不知有现代医学,也许我会活得久些,其实那东西回想起来,我在马德里就有——我的身体有办法把它压在那里七八年,想想,前几年我不是还满山遍野地跑着去找民谣吗?”
  我喜欢他说自己的身体机能可以把癌症压抑七八年的那种表情,他始终都是自信的。
  《严子与妻》上演了,他很兴奋,把我们送他的票都送给了医生,却自己掏钱给孩子买了票,我们给他一万元的作曲费,他也不收,他说:“我从来没有想过钱这回事,你们可以奉献,我也奉献吧!”
  他向医院请假要去看戏,院方很为难:“让我去,也许是最后一次!”
  他到了,坐在艺术馆里,大家都动容了,在整个浩瀚的宇宙剧场中,即使观众席上只有史先生一人,我们的演出就有了价值。
  幕落了,我们特别介绍了史先生,他在掌声中站起来,赶到后台和演员握手,演严子的王正良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剧场原是最熙攘也最荒凉的地方,所有的聚无非成散,所有的形象终归成空幻——那是他死前四十三天,他安慰啜泣不已的正良,他说:“演员的压力也真重啊!”
  他倒去安慰演员,他真是好得叫人生气!他从不叫一声苦,倒像生病的是别人,连医生问他,他也不太说,只再三致谢——而其实,不痛苦是不可能的。
  有一次,我去看他,他躺着,故作轻松地说:“我不起来,我有点‘懒’。”
  他不说法舒服,只说“懒”,我发现他和探病者之间总在徒劳无益地彼此相骗。
  由于医学院教书,我也找话来骗他,“有一个教授告诉我两组实验,有两组老鼠,都注射了肺结核,但第二组又加注了肾上腺,结果第一组老鼠都是一副病容,第二组老鼠仍然很兴奋,爬上爬下的活动。”
  “对,”他很高兴,“我就是第二种老鼠。”
  我也许不算骗他,我只是没有把整个故事讲完,实验的结果是第二组老鼠突然死去,解剖起来,才发现整个肺都已经烂了——那些老鼠不是没有病,只是在体内拥有一些跟病一样强的东西。
  戏演完后,照例的尾声是挨骂,我原来也不是什么豁然大度的人,只是挽惯了骂,颇能了解它是整个演出环节中必然发生的一部份,也就算了,倒是他来安慰我:“别管他们,我这儿收到一大把信,都是说好话的。”他竟来安慰我!
  他的白血球下降了。
  他开始用氧气了。
  他开始肺积水了。
  也不知是谁骗谁,我们仍在谈着出院以后合作一个Cantata (清唱剧)的事,那已是他死前十天了,他说:“我希望来帮你忙。”
  其实,我对Cantata的兴趣不大,我只是想给一个濒死的人更多活下去的力量,我想先把主旋律给他看,但那是苏武在冰天雪地中面临死亡所唱的一首歌,我怕他看了不免气血翻涌,以致不能静心养病,矛盾了很久迟迟不敢出手,而现在,他再也看不到了,那首旋律曲定名为《血笛》。
  我的血是最红最热的一管笛最长最温柔的笛从头颅直到脚趾蜿蜒的流绕我淙淙的爱给你 我的中国我的心是最深最沉的一面鼓最雄肆最悲伤的鼓从太古直击到永恒焦急的献出我熊熊的爱给你 我的中国也不知算不算春天,荣总花圃里的早樱已经凄然地红了,非洲菊窜得满地金黄。
  有一天,司马中原打电话来问我他的病房,他说华欣的人要去看他。
  “反正,也只剩下他骗我们,我们骗他了。”我伤感地说。
  “本来就是这样的——要是我有这一天,你也骗我吧!”我感到一种澈骨的悲哀,但还是打起精神为他烤了一块西式虾糕托司马送去,事后他的女儿告诉我:“爸爸只吃了几口,他说很好吃。”
  就那样几句话,我已感到一种哽咽的幸福。
  记得有一次我去台南看史先生的老友赵先生(《滚滚辽河》的作者),赵太太在席间忽然说了一件从来不曾告诉人的三十年前的秘密——那是连史先生自己也不知道的。
  那时候,史先生要出国学音乐,老朋友都知道他穷,各人捐了些钱,赵先生当时是军医,待遇很低,力不从心,但他还是送了一份钱——那是卖血得来的。
  事隔二十年赵先生只淡然地说一句:“我卖血倒是很顺便,我就在医院做事啊!”
  有一个朋友肯为你卖血当然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反过来说,能拥有一个值得为之去卖血的朋友,他活着,可以享受你的奉献,应该是一件同样幸福的事。
  “他们那一代的事,今天的人不但不解,”有一次和亮轩在电话里谈起,他说,“而且也不能想象。”
  真的,在观光饭店饯行,指定喝某个年份的白兰地,谈某某人的居留权,谁能了解那个以血相交的一代。
  史先生上就受过洗,他一直不是那种打卡式的标准信徒,然而他私生活的严谨,他的狷介耿直,期之今世能有几人,在内心深处,他比谁都虔诚都热切。
  他初病的时候我写了一封信给他,附了一篇祈祷文,我没有告诉他祈祷文的作者是我,我不惯于把自己的意志强烈地加在别人身上,但他似乎十分快乐,他说:“那篇祈祷文真好,我已经照那样析祷了。”又过了一段时间他要儿子给他买一本笔记簿,那篇祈祷文抄录在第一页上:上帝,我是一个渺小的人但仍然懂得羡慕你的伟大上帝,我是一个常犯错的人但仍然渴望去亲近你的圣洁上帝,我是一个脆弱的人但仍然向往十字架上救赎的爱上帝,我的生命短暂如一声叹息但永恒在你上帝,我不知何所归依,如风中一苇,但看见你,弱草亦化为芦笛上帝,别人只能看见我昂然站着的身影你却窥见自内心深处向你膜拜的我我趁香港开会之便买了个耶路撒冷的橄榄木做的十字架送给他,木纹细致古拙,他很激动地抱在胸前,摩挲着,紧按着,那一刹间,我觉得他握着的不是一个小礼物,而是他所爱的一个生活模式——他一生都在背负着十字架。
  他一再向我道谢,说我给了他最贵重的礼物——其实和他所赠给我的相比,我什么都没有给他,他给我的是他自知不起后仅馀的健康,是他生命末期孤注一掷的光和热,我无法报答他相知相重的情谊,我只能把自己更多地投向他所爱过的人群。
  1977年2月14日下午3时50分,他闭目了。
  有些人的死是“完了”,史先生的却是“完成了”,他完成了一个“人”的历程。
  《严子与妻》的配乐,并非他最后的绝响,因为真正的弦音在指停时仍琤琮,真正的歌声是板尽处仍缭绕,史先生留下的是一代音乐家的典型,是无声的大音,沉寂的巨响。
  ------------------  
  
  母亲的羽衣
  讲完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细看儿子已经垂睫睡去,女儿却犹自瞪着坏坏的眼睛。
  忽然,她一把抱紧我的脖子把我赘得发疼:“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一时愣住,只胡乱应道:“你说呢?”
  “你说,你说,你一定要说。”她固执地扳住我不放。“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是不是仙女变的?——哪一个母亲不是仙女变的?
  像故事中的小织女,每一个女孩都曾住在星河之畔,她们织虹纺霓,藏云捉月,她们几曾烦心挂虑?她们是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她们终日临水自照,惊讶于自己美丽的羽衣和美丽的肌肤,她们久久凝注着自己的青春,被那份光华弄得痴然如醉。
  而有一天,她的羽衣不见了,她换上了人间的粗布——她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有人说她的羽衣被锁在箱子里,她再也不能飞翔了。人们还说,是她丈夫锁上的,钥匙藏在极秘密的地方。
  可是,所有的母亲都明白那仙女根本就知道箱子在那里,她也知道藏钥匙的所在,在某个无人的时候,她甚至会惆怅地开启箱子,用忧伤的目光抚摸那些柔软的羽毛,她知道,只要羽衣一着身,她就会重新回到云端,可是她把柔软白亮的羽毛拍了又拍,仍然无声无息地关上箱子,藏好钥匙。
  是她自己锁住那身昔日的羽衣的。
  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
  而狡黠的小女儿总是偷窥到那藏在母亲眼中的秘密。
  许多年前,那时我自己还是小女孩,我总是惊奇地窥伺着母亲。
  她在口琴背上刻了小小的两个字——“静鸥”,那里面有什么故事吗?那不是母亲的名字,却是母亲名字的谐音,她也曾梦想过自己是一只静栖的海鸥吗?她不怎么会吹口琴,我甚至想不起她吹过什么好听的歌,但那名字对我而言是母亲神秘的羽衣,她轻轻写那两个字的时候,她可以立刻变了一个人,她在那名字里是另外一个我所不认识的有翅的什么。
  母亲晒箱子的时候是她另外一种异常的时刻,母亲似乎有些好些东西,完全不是拿来用的,只为放在箱底,按时年年在三伏天取出来暴晒。
  记忆中母亲晒箱子的时候就是我兴奋欲狂的时候。
  母亲晒些什么?我已不记得,记得的是樟木箱子又深又沉,像一个浑沌黝黑初生的宇宙,另外还记得的是阳光下竹竿上富丽夺人的颜色,以及怪异却又严肃的樟脑味,以及我在母亲喝禁声中东摸摸西探探的快乐。
  我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东西是幅漂亮的湘绣被面,雪白的缎子上,绣着兔子和翠绿的小白莱,和红艳欲滴的小杨花萝卡,全幅上还绣了许多别的令人惊讶赞叹的东西,母亲一边整理,一面会忽然回过头来说:“别碰,别碰,等你结婚就送给你。”
  我小的时候好想结婚,当然也有点害怕,不知为什么,仿佛所有的好东西都是等结了婚就自然是我的了,我觉得一下子有那么多好东西也是怪可怕的事。
  那幅湘绣后来好像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也没有细问。对我而言,那么美丽得不近真实的东西,一旦消失,是一件合理得不能再合理的事。譬如初春的桃花,深秋的枫红,在我看来都是美丽得违了规的东西,是茫茫大化一时的错误,才胡乱把那么多的美推到一种东西上去,桃花理该一夜消失的,不然岂不教世人都疯了?
  湘绣的消失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复归大化了。
  但不能忘记的是母亲打开箱子时那份欣悦自足的表情,她慢地看着那幅湘绣,那时我觉得她忽然不属于周遭的世界,那时候她会忘记晚饭,忘记我扎辫子的红绒绳。她的姿势细想起来,实在是仙女依恋地轻抚着羽衣的姿势,那里有一个前世的记忆,她又快乐又悲哀地将之一一拾起,但是她也知道,她再也不会去拾起往昔了——唯其不会重拾,所以回顾的一刹那更特别的深情凝重。
  除了晒箱子,母亲最爱回顾的是早逝的外公对她的宠爱,有时她胃痛,卧在床上,要我把头枕在她的胃上,她慢地说起外公。外公似乎很舍得花钱(当然也因为有钱),总是带她上街去吃点心,她总是告诉我当年的肴肉和汤包怎么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女生宿舍里早晨订的冰糖豆浆(母亲总是强调“冰糖”豆浆,因为那是比“砂糖”豆浆为高贵的)都是超乎我想象力之外的美味,我每听她说那些事的时候,都惊讶万分——我无论如何不能把那些事和母亲联想在一起,我从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红烧肉和新炒的蔬菜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地放在父亲面前的,她自已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擦锅饭就是把剩饭在炒完菜的剩锅中一炒,把锅中的菜汁都擦干净了的那种饭),我简直想不出她不吃剩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而母亲口里的外公,上海、南京、汤包、肴肉全是仙境里的东西,母亲每讲起那些事,总有无限的温柔,她既不感伤,也不怨叹,只是那样平静地说着。她并不要把那个世界拉回来,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我很安心,我知道下一顿饭她仍然会坐在老地方吃那盘我们大家都不爱吃的剩菜。而到夜晚,她会照例一个门一个窗地去检点去上闩。她一直都负责把自己牢锁在这个家里。
  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只是她藏好了那件衣服,然后用最黯淡的一件粗布把自己掩藏了,我们有时以为她一直就是那样的。
  而此刻,那刚听完故事的小女儿鬼鬼地在窥伺着什么?
  她那么小,她何由得知?她是看多了卡通,听多了故事吧?她也发现了什么吗?
  是在我的集邮本偶然被儿子翻出来的那一刹那吗?是在我拣出石涛画册或汉碑并一页页细味的那一刻吗?是在我猛然回首听他们弹一阕熟悉的钢琴练习曲的时候吗?抑是在我带他们走过年年的春光,不自主地驻足在杜鹃花旁或流苏树下的一瞬间吗?
  或是在我动容地托往父亲的勋章或童年珍藏的北平画片的时候,或是在我翻拣夹在大字典里的干叶之际,或是在我轻声的教他们背一首唐诗的时候… 。
  是有什么语言自我眼中流出呢?是有什么音乐自我腕底泻过吗?为什么那小女孩地问道:“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呀?”
  我不是一个和千万母亲一样安分的母亲吗?我不是把属于女孩的羽衣收招得极为秘密吗?我在什么时候泄漏了自己呢?
  在我的书桌底下放着一个被人弃置的木质砧板,我一直想把它挂起来当一幅画,那真该是一幅庄严的,那样承受过万万千千生活的刀痕和凿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也没有把它挂出来…
  天下的母亲不都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吗?不都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吗?
  而那小女孩,是凭什么神秘的直觉,竟然会问我:“妈妈?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
  我掰开她的小手,救出我被吊得酸麻的脖子,我想对她说:“是的,妈妈曾经是一个仙女,在她做小女孩的时候,但现在,她不是了,你才是,你才是一个小小的仙女!”
  但我凝注着她晶亮的眼睛,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不是,妈妈不是仙女,你快睡觉。”
  “真的?”
  “真的!”
  她听话地闭上了眼睛,旋又不放心睁开。
  “如果你是仙女,也要教我仙法哦!”
  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她兴奋地转动着眼珠,不知在想什么。
  然后,她睡着了。
  故事中的仙女既然找回了羽衣,大约也回到云间去睡了。
  风睡了,鸟睡了,连夜也睡了。
  我守在两张小床之间,久久凝视着他们的睡容。
  ------------------  
  
  好艳丽的一块土
  好艳丽的一块土!
  沙土是桧木心的那种橙红,干净、清爽,每一片土都用海浪镶了边——好宽好白的精工花边,一座一座环起来足足有六十四个岛,个个都上了阳光的釉,然后就把自己亮在蓝天蓝海之间(那种坦率得毫无城府的蓝),像亮出一把得意而漂亮的牌。
  我渴望它,已经很久了。
  它的名字叫澎湖。“到澎湖去玩吗?”
  “不是!”——我讨厌那个“玩”字。
  “去找灵感吗?”
  “不是!”——鬼才要找灵感。
  “那么去干什么?”
  干什么?我没有办法解释我要干什么,当我在东京产抚摸皇苑中的老旧城门,我想的是居庸关,当我在午后盹意的风中听密西西比,我想的是瀑布一般的黄河,血管中一旦有中国,你就永远不安!
  于是,去澎湖就成了一种必要,当浊浪正浊,我要把剩在水面上的净土好好踩遍,不是去玩,是去朝山,是去谒水,是去每一时中国的土皋上献我的心香。
  于是,我就到了澎湖,在晓色中。
  “停车,停车,”我叫了起来,“那是什么花?”
  “小野菊。”
  我跳下车去,路,伸展在两侧的干沙中,有树、有草、有花生藤,绿意遮不住那些粗莽的太阳色的大地,可是那花却把一切的荒凉压住了——从来没有看过这么漂亮的野菊,真的是“怒放”,一大蓬,一大蓬的,薄薄的橙红花瓣显然只有从那种艳丽的沙土才能提炼出来——澎湖什么都是橙红的,哈蜜瓜的和嘉宝瓜的肉瓤全是那种颜色。
  浓浓的艳色握在手里。车子切开风往前驰。
  我想起儿子小的时候,路还走不稳,带他去玩,他没有物权观念,老是要去摘花,我严加告诫,但是,后来他很不服气的发现我在摘野花。我终于想起了一个解释的办法。
  “人种的,不准摘。”我说,“上帝种的,可以摘。”
  他以后逢花便问:“这是上帝种的还是人种的?”
  澎湖到处都是上帝种的花,污染问题还没有伸展到这块漂亮干净的土上来,小野菊应该是县花。另外,还有一种仙人掌花,娇黄娇黄的,也开得到处都是——能一下子看到那么多野生的东西让我几乎眼湿。
  应该做一套野花明信片的,我自己就至少找到了七八种花。大的、小的,盘地而生的,匍匐在岩缝里的,红的,白的,粉紫的,蓝紫的……我忽然忧愁起来,它们在四季的海风里不知美了几千几万年了,但却很可能在一夜之间消失,文明总是来得太蛮悍,太赶尽杀绝……
  计程车司机姓许,广东人,喜欢说话,太太在家养猪,他开车导游,养着三个孩子——他显然对自己的行业十分醉心。
  “客人都喜欢我,因为我这个人实实在在。我每一个风景都熟,我每一个地方都带人家去。”
  我也几乎立刻就喜欢他了,我一向喜欢善于“侃空”的村夫,熟知小掌故的野老,或者说“善盖”的人,即使被唬得一愣乙乙也在所不惜。
  他的国语是广东腔的,台语却又是国语腔的,他短小精悍,全身晒得红红亮亮的,眼睛却因此衬得特别黑而灵动。
  他的用辞十分“文明”,他喜欢说:“不久的将来……”
  反正整个澎湖在他嘴里有数不清的“不久的将来。”
  他带我到林投公园,吉上将的墓前:“卢沟桥第一炮就是他打的呀,可是他不摆官架子,他还跟我玩过呢!”
  他不厌其烦地告诉我“白沙乡”所以得名是因为它的沙子是白的,不是黑的——他说得那么自豪,好像那些沙子全是经他手漂白的一样。
  牛车经过,人经过,计程车经过,几乎人人都跟他打招呼,他很得意:“这里大家都认得我,——他们都坐过我的车呀!”
  我真的很喜欢他了。
  去看那棵老榕树真是惊讶,一截当年难船上的小树苗,被人捡起来,却在异域盘根错节地蔓延出几十条根(事实上,看起来是几十条树干),叶子一路绿下去,猛一看不像一棵树,倒像一座森林。
  树并不好看,尤其每条根都用板子箍住,而且隔不多远又有水泥梁柱撑着,看来太匠气,远不及台南延平郡王祠里的大榕轩昂自得,但令人生敬的是那份生机,榕树几乎就是树中的汉民族——它简直硬是可以把空气都变成泥土,并且在其间扎根繁衍。
  从一些正在拆除的旧房子看去,发现墙壁内层竟是海边礁石,想象中鲁恭王坏孔子壁,掘出那些典籍有多高兴,一个异乡客忽然发现一栋礁石暗墙也该有多高兴。可惜澎湖的新房子不这样盖了,现在是灰色水泥墙加粉红色水泥瓦,没有什么特色,但总比台北街头的马赛克高尚——马赛克把一幢幢的大厦别墅全弄得像大型厕所。
  那种多孔多穴的礁石叫老砧石,仍然被用,不过只在田间使用了,澎湖风大,有一种摧尽生机的风叫“火烧风”,澎湖的农人便只好细心地用老砧石围成园子,把蔬菜圈在里面种,有时甚至蒙上旧渔网,苍黑色的老砧石诘曲怪异,叠成墙看起来真像石堡,蔬菜就是碉堡中娇柔的公主。
  在一方一方的蔬菜碉堡间有一条一条的“沙牛”——沙牛就是黄牛,但我喜欢沙牛这个乡人惯用的名字。
  一路看老砧石的莱园,想着自己属于一个在风里、沙里以及最瘦的瘠地上和最无凭的大海里都能生存下去的民族,不禁满心鼓胀着欣悦,我心中一千次学孔丘凭车而轼的旧礼,我急于向许多事物致敬。
  到了鲸鱼洞,我才忽然发现矗立壁立的玄武岩有多美丽!大、硬、黑而骄傲。
  鲸鱼洞其实在退潮时只是一圈大穹门,相传曾有鲸鱼在涨潮时进入洞内,潮退了,它死在那里。
  天暗着,灰褐色的海画眉忽然唱起来,飞走,再唱然后再飞,我不知道它急着说些什么。
  站在被海水打落下来的大岩石上,海天一片黯淡的黛蓝,是要下雨了,澎湖很久没下雨,下一点最好。“天黑下来了,”驾驶说,“看样子那边也要下雨了。”
  “那边!
  同戴一片海雨欲来的天空,却有这边和那边。
  同弄一湾涨落不已潮汐,却有那边和这边。
  烟水苍茫,风雨欲来不来,阴霾在天,浪在远近的岩岬上,剖开它历历然千百万年未曾变色的心迹。
  “那边是真像也要下雨了。”我呐呐地回答。
  天神,如果我能祈求什么,我不做鲸鱼不做洞,单做一片悲涩沉重的云,将一身沛然舍为两岸的雨。
  在餐厅里吃海鲜的时候,心情竟是虔诚的。
  餐馆的地是珍珠色贝壳混合的磨石子,院子里铺着珊瑚礁,墙柱和楼梯扶手也都是贝壳镶的。
  “我全家拣了三年哪!”他说。
  其实房子的格局不好,谈不上设计,所谓的“美术灯”也把贝壳柱子弄得很古怪,但仍然令人感动,感动于三年来全家经之营之的那份苦心,感动于他知道澎湖将会为人所爱的那份欣欣然的自信,感动于他们把贝壳几乎当图腾未崇敬的那份自尊。
  “这块空白并不是贝壳掉下来了。”他唯恐我发现一丝不完美,“是客人想拿回去做纪念,我就给了。
  如果是我,我要在珊瑚上种遍野菊,我要盖一座贝壳形的餐厅,客人来时,我要吹响充满潮音的海螺,我要将多刺的魔鬼鱼的外壳注上蜡或鱼油,在每一个黄昏点燃,我要以鲸鱼的剑形的肋骨为桌腿,我要给每个客人一个充满海草香味的软垫,我要以渔网为桌巾,我要……
  ——反正也是胡思乱想——龙虾、海胆、塔形的螺、鲑鱼都上来了。
  说来好笑,我并不是为吃而吃的,我是为赌气而吃的。
  总是听老一辈的说神话似的谭厨,说姑姑筵,说北平的东来顺或上海的……连一只小汤包,他们也说得有如龙肝凤胆,他们的结论是:“你们哪里吃过好东西。”
  似乎是好日子全被他们过完了,好东西全被他们吃光了。
  但他们哪里吃过龙虾和海胆?他们哪里知道新鲜的小卷和九孔,好的海鲜几乎是不用厨师的。像一篇素材极好的文章,技巧竟成为多余。
  人有时多么愚蠢,我们一直系念着初恋,而把跟我们生活几乎三十年之久的配偶忘了,台澎金马的美恐怕是我们大多数的人还没有学会去拥抱的。
  我愿意有一天在太湖吃蟹,我愿意有一天在贵州饮茅台,我甚至愿意到新疆去饮油茶,不是为吃,而是为去感觉祖国的大地属于我的感觉,但我一定要先学会虔诚的吃一只龙虾,不为别的,只为它是海中——我家院宇——所收获的作物,古代曾有一个帝王将爱意和尊敬给了一株在山中为他遮住骤雨的松树,我怎能不爱我廿八年来生存在其上的一片土地,我怎能不爱这相关的一切。
  跳上船去看海是第二天的事。
  船本来是渔船,现在却变成游览船了。
  正如好的海鲜不需要厨师,好的海景既不需要导游也不需要文人的题咏,海就是海,空阔一片,最简单最深沉的海。
  坐在船头,风高浪急,浪花和阳光一起朗朗地落在甲板上,一片明晃,船主很认真从事,每到一个小岛就赶我们下去观光——岛很好,但是海更好,海好得让人起乡愁,我不是来看陆地的,我来看海,干净的海,我也许该到户籍科去,把身份证上籍贯那一栏里“江苏”旁边加一行字——“也可能是‘海’。”
  在什么时候,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一定曾经隶籍于海。
  上了岸第一个小岛叫桶盘,我到小坡上去看坟墓和屋子,船认认真的执行他的任务——告诉我走错了,他说应该去看那色彩鲜丽的庙,其实澎湖没有一个村子没有庙,我头一天已经看了不少,一般而言潮湖的庙比台湾的好,因为商业气息少,但其实我更爱看的是小岛上的民宅。
  那些黯淡的、卑微的、与泥土同色系的小屋,涨潮时,是否有浪花来叩他们的窗扉;风起时,女人怎样焦急的眺望。我们读冰岛渔夫,我们读辛约翰的《驰海骑士》,但我更想读的是匍匐在岩石间属于中国渔民讨海的故事。
  其实,一间泥土色的民宅,是比一切的庙宇更其庙宇的,生于斯,长于斯,枕着涛声,抱着海风的一间小屋,被阳光吻亮了又被岁月侵蚀而斑驳的一间小屋,采过珊瑚,捕过鱼虾,终而全家人一一被时间攫虏的一间小屋,欢乐而凄凉,丰富而贫穷,发生过万千事却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悠然意远的小屋一一有什么庙宇能跟你一样庙宇?
  绕过坡地上埋伏的野花,绕过小屋,我到了坟地,惊喜地看到屋坟交界处的一面碑,上面写着“泰山石敢当止”,下面两个小字是“风煞(也不知道那碑是用来保护房子还是坟地,在这荒凉的小岛上,生死好像忽然变得如此相关相连)。汉民族是一个怎样的民族!不管到哪里,他们永远记得泰山,泰山,古帝王封禅其间的、孔子震撼于其上的、一座怎样的山!
  有一个小岛,叫风柜,那名字简直是诗,岛上有风柜洞,其实,像风柜的何止是洞!整个岛在海上,不也是一只风柜吗,让八方风云来袭,我们只做一只收拿风的风柜。
  航过一个个小岛,终于回到马公——那个大岛,下午,半小时的飞机,我回到更大的岛——台湾。我忽然知道,世界上并没有新大陆和旧大陆,所有的陆地都是岛,或大或小的岛,悬在淼淼烟波中,所有的岛都要接受浪,但千年的浪只是浪,岛仍是岛。
  像一座心浮凸在昂然波涌的血中那样漂亮,我会记得澎湖——好艳丽的一块土!
  ------------------  
  
  种种有情
  有时候,我到水饺店去,饺子端上来的时候,我总是怔怔地望着那一个个透明饱满的形体,北方人叫它“冒气的元宝”,其实它比冷硬的元宝好多了,饺子自身是一个完美的世界,一张薄茧,包覆着简单而又丰盈的美味。
  我特别喜欢看的是捏合饺子边皮留下的指纹,世界如此冷漠,天地和文明可能在一刹那之间化为炭劫,但无论如何,当我坐在桌前上面摆着的某个人亲手捏合的饺子,热雾腾腾中,指纹美如古陶器上的雕痕,吃饺子简直可以因而神圣起来。
  “手泽”为什么一定要拿来形容书法呢?一切完美的留痕,甚至饺皮上的指纹不都是美丽的手泽吗?我忽然感到万物的有情。
  巷口一家饺子馆的招牌是正宗川味山东饺子馆,也许是一个四川人和一个山东人合开的,我喜欢那招牌,觉得简直可以画上清明上河图,那上面还有电话号码,前面注着TEL,算是有了三个英文字母,至于号码本身,写的当然是阿拉伯文,一个小招牌,能涵容了四川、山东、中文、阿拉伯(数)字、英文,不能不说是一种可爱。
  校车反正是每天都要坐的,而坐车看书也是每天例有的习惯,有一天,车过中山北路,劈头栽下一片叶子竟把手里的宋诗打得有了声音,多么令人惊异的断句法。
  原来是通风窗里掉下来的,也不知是刚刚新落的叶子,还是某棵树上的叶子在某时候某地方,偶然憩在偶过的车顶上,此刻又偶然掉下来的,我把叶子揉碎,它是早死了,在此刻,它的芳香在我的两掌复活,我札开微绿的指尖,竟恍惚自觉是一棵初生的树,并且刚抽出两片新芽,碧绿而芬芳,温暖而多血,镂饰着奇异的脉络和纹路,一叶在左,一叶在右,我是庄严地合着掌的一截新芽。
  二年前的夏天,我们到堪萨斯去看朱和他的全家——标准的神仙眷属,博士的先生,硕士的妻子,数目“恰恰好”的孩子,可靠的年薪,高尚住宅区里的房子,房子前的草坪,草坪外的绿树,绿树外的蓝天……
  临行,打算合照一张,我四下列览,无心地说:“啊,就在你们这棵柳树下面照好不好?”
  “我们的柳树。”朱忽然回过头来,正色地说:什么叫我们的柳树?我们反正是随时可以走的!我随时可以让它不是‘我们的柳树’。“
  一年以后,他和全家都回来了,不知堪萨斯城的那棵树的如今属于谁——但朱属于这块土地,他的门前不再有柳树了,他只能把自己栽成这块土地上的一片绿意。
  春天,中山北路的红砖道上有人手拿着用粗绒线做的长腿怪鸟的兜卖,几吹着鸟的瘦胫,飘飘然好像真会走路的样子。
  有些外国人忍不住停下来买一只。
  忽然,有个中国女人停了下来,她不顶年轻,大概三十左右,一看就知是由于精明干练日子过得很忙碌的女人。
  “这东西很好,”她抓住小投,“一定要外销,一定赚钱,你到××路××巷×号二楼上去,一进门有个×小姐,你去找她,她一定会想办法给你弄外销!”
  然后她又回头重复了一次地址,才放心走开。
  台湾怎能不富,连路上不相干的路人也会指点别人怎么做外销,其实,那种东西厂商也许早就做外销了,但那女人的热心,真是可爱得紧。
  暑假里到中部乡下去,弯入一个叉道,在一棵大榕树底下看到一个身架特别小的孩子,把几根绳索吊在大树上,他自己站在一张小板凳上,结着简单的结,要把那几根绳索编成一个网花盆的吊篮。
  他的母亲对着他坐在大门口,一边照顾着杂货店,一边也编着美丽的结,蝉声满树,我停焉为褡讪着和那妇人说话,问她卖不卖,她告诉我不能卖,因为厂方签好契约是要外销的,带路的当地朋友说他们全是不露声色的财主。
  我想起那年在美国逛梅西公司,问柜台小姐那架录音机是不是台湾做的,她回了一句:“当然,反正什么都是日本跟台湾来的。”
  我一直怀念那条乡下无名的小路,路旁那一对富足的母子,以及他们怎样在满地绿荫里相对坐编那织满了蝉声的吊篮。
  我习惯请一位姓赖的油漆工人,他是客家人,哥哥做木工,一家人彼此生意都有照顾。有一年我打电话找他们,居然不在,因为到关岛去做工程了。
  过了一年才回来。
  “你们也是要三年出师吧。”有一次我没话找话跟他们闲聊。
  “不用,现在二年就行。”
  “怎么短了?”
  “当然,现代人比较聪明!”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顿时对人类前途都觉得乐观起来,现代的学徒不用生炉子,不用倒马桶,不用替老板狼抱孩子,当然二年就行了。
  我一直记得他们一口咬定现代人比较聪明时脸上那份尊严的笑容。学校下面是一所大医院,黄昏的时候,病人出来散步,有些探病的人也三三两两的散步。
  那天,我在山径上便遇见了几个这样的人。
  习惯上,我喜欢走慢些去偷听别人说话。
  其中有一个人,抱怨钱不经用,抱怨着抱怨着,像所有的中老年人一样,话题忽然就回到四十年前一块钱能买几百个鸡蛋的老故事上去了。
  忽然,有一个人憋不住地叫了起来:“你知道吗,抗战前,我念初中,有一次在街上捡到一张钱,哎呀,后来我等了一个礼拜天,拿着那张钱进城去,又吃了馆子,又吃了冰淇淋,又买了球鞋,又买了字典,又看了电影,哎呀,钱居然还没有花完呐… ”
  山径渐高,黄昏渐冷。
  我驻下脚,看他们渐渐走远,不知为什么,心中涌满对黄昏时分霜鬓的陌生客的关爱,四十年前的一个小男孩,曾被突来的好运弄得多么愉快,四十年后山径上薄凉的黄昏,他仍然不能忘记…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人只是一个小男孩,如果可能,我愿意自己是那掉钱的人,让人世中平白多出一段传奇故事…
  无论如何,能去细味另一个人的惆怅也是一件好事。
  元旦的清晨,天气异样的好,不是风和日丽的那种好,是清朗见底毫无渣滓的一种澄澈,我坐在计程车上赶赴一个会,路遇红灯时,车龙全停了下来,我无聊地探头窗外,只见两个年轻人骑着机车,其中一个说了几句话忽然兴奋地大叫起来:“真是个好主意啊!”我不知他们想出了什么好主意,但看他们阳光下无邪的笑意,也忍不住跟着高兴起来,不知道他们的主意是什么主意,但能在偶然的红灯前遇见一个以前没见过以后也不会见到的人真是一个奇异的机缘。他们的脸我是记不住的,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他们石破天惊的欢呼,他们或许去郊游,或许去野餐,或许去访问一个美丽的笑面如花的女孩,他们有没有得到他们预期的喜悦,我不知道,但我至少得到了,我惊喜于我能分享一个陌路的未曾成形的喜悦。
  有一次,路过香港,有事要和乔宏的太太联络,习惯上我喜欢凌晨或午夜打电话——因为那时候忙绿的人才可能在家。
  “你是早起的还是晚睡的?”
  她愣了一下。
  “我是既早起又晚睡的,孩子要上学,所以要早起,丈夫要拍戏,所以晚睡——随你多早多晚打来都行。”
  这次轮到我愣了,她真厉害,可是厉害的不止她一个人。其实,所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大概都有这份本事——只是她们看起来又那样平凡,平凡得自己都弄不懂自己竟有那么大的本领。
  女人,真是一种奇怪的人,她可以没有籍贯、没有职业,甚至没有名字地跟着丈夫活着,她什么都给了人,她年老的时候拿不到一文退休金,但她却活得那么有劲头,她可以早起可以晚睡,可以吃得极少可以永无休假地做下去。她一辈子并不清楚自己是在付出还是在拥有。
  资深方妇真是一种既可爱又可敬的角色。
  文艺会谈结束的那天中午,我因为要赶回宿舍找东西,午餐会迟到了三分钟,慌慌张排地钻迸餐厅,席次都坐好了,大家已经开始吃了,忽然有人招呼我过去坐,那里刚好空着一个座位,我不加考虑地就走过去了。
  等走到面前,我才呆了,那是谢东闵主席右首的位子,刚才显然是由于大家谦虚而变成了空位,此刻却变成了我这个冒失鬼的位子,我浑身不自在起来,跟“大官”一起总是件令人手足无措的事。
  忽然,谢主席转过头来向我道歉:“我该给你挟菜的,可是,你看,我的右手不方便,真对不起,不能替你服务了,你自己要多吃点。”
  我一时傻眼望着他,以及他的手,不知该说什么,那只伤痕犹在的手忽然美丽起来,炸得掉的是手指,炸不掉的是一个人的风格和气度,我拼命忍住眼泪,我知道,此刻,我不是坐在一个“大官”旁边,而是一个温煦的“人”的旁边。
  经过火车站的时候,我总忍不住要去看留言牌。
  那些粉笔字不知道铁路局允许它保留半天或一天,它们不是宣纸上的书法,不是金石上的篆刻,不是小笺上的墨痕,它们注定立刻便要消逝——但它们存在的时候,它是多好的一根丝涤,就那样绾住了人间种种的牵牵绊绊。
  我竟把那些句子抄了下来:缎:久候未遇,已返,请来龙泉见。
  春花:等你不见,我走了(我二点再来)。荣。
  展:我与姨妈往内埔姐家,晚上九时不来等你。
  每次看到那样的字总觉得好,觉得那些不遇、焦灼、愚痴中也自有一份可爱,一份人间的必要的温度。
  还有一个人,也不署名,也没称谓,只扎手扎脚地写了“吾走矣”三个大字,板黑字白,气势好像要突破挂板飞去的样子。也不知道究竟是写给某一个人看的,还是写给过往来客的一句诗偈,总之,令人看得心头一震!
  《红楼梦》里麻鞋鹑衣的痕道人可以一路唱着“好了歌”,告诉世人万般“好”都是因为“了断”尘缘,但为什么要了断呢?每次我望着大小驿站中的留言牌,总觉万般的好都是因为不了不断、不能割舍而来的。
  天地也无非是风雨中的一座驿亭,人生也无非是种种羁心绊意的事和情,能题诗在壁总是好的!
  ------------------  
  
  梅妃
  梅妃,姓江名采苹,莆田人,婉丽能文,开元初,高力士使闽越选归,大见宠幸,性爱梅,帝因名曰梅妃,造杨妃入,失宠,逼近上阳宫,帝每念之。会夷使贡珠,乃命封一斛以赐妃,不受,谢以诗,词旨凄惋,帝命入乐府,谱入管弦,名曰一斛珠。
  梅妃,我总是在想,你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当三千白头官女闲坐说天宝年的时候,当一场大劫扼死了杨玉环,老衰了唐明皇,而当教坊乐工李龟年(那曾经以音乐摇漾了沉香亭繁红艳紫的牡丹的啊!)流落在江南的落花时节里,那时候,你曾怎样冷眼看长安。
  梅妃,江采苹,你是中国人心中渴想得发疼的一个愿望,你是痛苦中的美丽,绝望中的微焰,你是庙堂中的一只鼎,鼎上的一缕烟,无可凭依,却又那样真实,那样天恒地久的成为信仰的中心。
  曾经,唐明皇是你的。
  曾经,唐明皇是属于“天宝”年号的好皇帝。
  曾经,满园的梅花连成芳香的云。
  但,曾几何时,杨玉环恃宠入宫,七月七日长生殿,信誓旦档的轻言蜜语,原来是可以戏赠给任何一只耳膜的,春风里牡丹腾腾烈烈煽火一般的开着,你迁到上阳宫去了,那里的荒苔凝碧,那里的垂帘寂寂。再也没有宦宫奔走传讯,再也没有宫娥把盏侍宴,就这样忽然一转身,检点万古乾坤,百年身世,唯一那样真实而存在的是你自己,是你心中那一点对生命的执着。
  士为知己者死,知己者若不可得,士岂能不是士?
  女为悦己者容,悦己者若不可遇,美丽仍自美丽。
  是王右氐的诗,“涧户寂无人,纷纷开且落。”宇宙中总有亿万种美在生发,在辉灿,在完成,在永恒中镌下他们自己的名字。不管别人知道或不知道,别人承认或不承认。
  日复一日,小鬟热心地走告:那边,杨玉环为了掩饰身为寿王妃的事实,暂时出家做女道士去了,法名是太真。
  那边,太真妃赐浴华清池了。
  那边,杨贵妃编了霓裳羽衣舞了。
  那边,他们在春日庭园小宴中对酌。
  那边,贵妃的哥哥做了丞相。
  那边,贵妃的姐姐封了虢国夫人,她骑马直穿宫门。
  那边,盛传着民间的一句话:“男不封侯女作妃,看女却为门上楣。”
  那边,男贪女爱。
  那边,……
  而梅妃,我总是在想,你是一个怎样的女人?
  那些故事就那样传着,传着,你漠然的听着,两眼冷澈灿霜如梅花,你隐隐感到大劫即将来到,天宝年的荣华美丽倾刻即将结束,如一团从锦缎上拆剪下来的绣坏了的绣线。
  终有一天,那酡颜会萎落在尘泥间,孽缘一开头便注定是悲剧。
  有一天,明皇命人送来一斛明珠,你把珠子倾出,漠然地望着那一堆滴溜溜的浑圆透亮的东西,忽然觉得好笑。
  你曾哭过,在刚来上阳宫的日子,那些泪,何止一斛明珠呢?情不可依,色不可恃,现在,你不再哭了,人总得活下去,人总得自己撑起自己来,你真的笑了。拿走吧,你吩咐来人,布衣女子,也可以学会拒绝皇帝的,我们曾经真诚过,正如每颗珍珠都曾莹洁闪烁过,但也正如珠一样,它是会发黄黯淡的,拿回去吧,我恨一切会发黄的东西。
  拿走吧,梅花一开,千堆香雪中自有万斛明珠,拿走怠,后宫佳丽三千,谁不想分一粒耀眼生辉的东西。
  而小鬟,仍热心的走告。
  那过……
  事情终于发生了。
  渔阳鼙鼓动地而来,唐明皇成了落荒而逃的皇帝,故事仍被絮絮叨叨地传来:六军不发,明皇束手了。
  杨国忠死了。
  杨贵妃也死了——以一匹白练——在掩面无言的皇帝之前。
  杨贵妃埋了,有个老太婆捡了她的袜子,并且靠着收观客的钱而发了财,(多荒谬离奇的尾声)
  唐明皇回来了,他不再是皇帝,而是一个神经质的老人。
  天空的光荣全被乱马踏成稀泥了。
  而冬来时,梅妃,那些攘千臂以擎住一方寒空的梅枝,肃然站在风里,恭敬地等侯白色的祝福。
  谢尽了牡丹,闹罢了笠歌,梅妃,你的梅花终于开了,把冰雪都感动得为之含香凝芬的梅花。
  在春天的二十四番花信风之后,在夏荷秋菊之后,像是为争最后一口气,它傲然地开在那里——可是它又并不跟谁争一口气,它只是那样自自然然地开着,仿佛天地山川一样怡然,你于是觉得它就是该在那里的,大地上没有梅花才反而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邀风、邀雪、邀月,它开着,梅妃,天宝年和天宝年的悲剧会过去了,唯有梅花,将天恒地久地开着。
  ------------------  
  
  一路行去
  把电话挂断,挂不断的泪一径流了下来,我咬牙往关口走去。
  也不知是第十几次走出那关口了,但从来没有这样割心的疼,孩子倒是洒脱,电话那端是他们愉悦的童音,两人都答应要乖,要做好孩子,我也装做快乐地和他们说再见,从来不知道做一个母亲是可以一面流那样热烫的泪,一面仍可勉强拼出那样温甜的声音。
  队伍是十一个人,没有组织,没有经费,只凭一声吆喝,就这样各人请了假,硬挤出十七天的时间上路,十一人分三组,我们这组是四个人,主要安排访问的路线是美国传播机构、教会领袖和中国留学生。那一晚,丈夫守着电话打,一下子就打了十几通越洋电话,钱?管他,访问的路线就这样定了,钱,该来的时候就会来的。
  扣好安全带,我把幻灯片从上皮包里抽出来,有一张还是朋友刚才赶着送到机场来的。幻灯片全是临时赶的,做我们的朋友真是一件不幸的事,我们自己专去拣些别人不做的事来做,扰得我们的朋友也跟着忙得人仰马翻,他们都是在学业事业上有成就的人,却每每为了帮我们的忙不吃不睡的——不能想,这些事一想起来就心酸眼热,五仙如翻岩涌浆,无法平复。
  “我们要组织一个基督教友好访问团到美国去,”那天我嗫噜嚅嚅地打电话给秀治,“我想要送些礼物给那些美国教会领袖,我希望那种礼物可以一直保存着,天天看,就会想起台湾,这样看来,当然是送画最好——我想要你几幅绣画,我出不起钱,可是布和绣线那些成本我总该出… ”
  “不要,不要,”她叫了起来,“真的不要,我也不会做什么,能为国家做一件事也是应该的。”
  秀治是一个质朴的人,从来不懂得宣传自己,也只有她那样纯的人才能有那么醇的作品,她从来舍不得卖画,每次卖,都是为了教会的慈善活动,她那样千针万线绣出来的啊…
  她捐了三幅画,我棒着那样的画,觉得天地都为之庄严肃穆起来,同时捐出的还有王蓝跟许坤成。王蓝并且把他的画袋借给我,所有框好的画都放在那里面,我生平没有提过那么殷实沉重的东西。
  配合幻灯片放的录音带是“解大哥”帮的忙,临行的前一夜,我们还磨在录音室里,一遍一遍的修正着,他一会儿钻到唱片库里去,一会儿又钻到控制室里来,声音也是琢磨了又琢磨,总想做得最好,走出录音室已经是次日凌晨了,他送我回去,北安路上夜静静地平展着,我们走到路口,他叫了车给我,跟我辩说:“张姐姐,对你们夫妇,我真的可以说:”我很爱你们。‘“
  我跳上车,一句话也没说——不知该说什么,上天为鉴,所有的朋友都对我太好,我永远不能偿还,多甜美的欠负!不是“常恨此身非吾有”,而是“常喜此身非吾有”,全是朋友们的恩情缀成的。
  我把录音机打开,开到最小声,一面摹拟着要怎样配合幻灯画面——在二万多尺的高空,时空?没有时间去管时差了,我一下飞机就得去工作,我也许会累,累就累,我得去放映,去谈,去辩论,去指责,去跟人聊通宵,在冰天雪地里把自己走成一介苦行僧侣,连孩子都横下心交给爷爷奶奶。这十七天我们如果不拼命就对不起自己。
  跟孩子一起交给人的是学生,一开学就请假,让我觉得歉疚,但黄答应来代课使我喜出望外,他要跟学生讲中国诗的欣赏,每次跟他通电话,都使我迷惑,似乎仍是大一那年,似乎仍同坐在中文系的第一教室里上课,似乎凭栏望去仍是涨绿的双溪,以及有若长虹的桥柱的青山。但二十年过去了,他已是文学院院长,他答应来演讲,我自豪,因为有一位才华过人,以十几年的时间把自己从“大一学生”变成了“学者”的朋友,但我更自豪的是这个我所身处的社会,这个社会允许一个肯上进的穷苦大一学生,在十几年间成为文学院院长。
  丈夫的大箱子里带的是一百七十张展览用的图片,照的是早期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那些苍凉的画面时而是一片西北的屋脊,时而是一片江南的烟波。为了省钱,那些照片全是他杂志社里的同仁自己冲洗的,没有暗房,他们就把洗手间围上黑布装成暗房,每次要冲洗照片的时候就前前后后的宣告:“谁要上一号?谁要上一号,要去的快去,关上了门就一个钟头不准进来!”
  他们没日没夜的洗,那一百七十张大挂图就是这样洗出来的。感谢上帝没有赐我们亿万家产,如果我们有钱,我们可以购买每一份劳力,但我们没有,我们只有朋友,我们是真正富有的人。
  除了图片,我们还印六万张贴纸,大型的可以贴在车子的后杠上,小的像五元镍市,可以随便贴,上面印着中国的“主佑中华”,要多少钱?不知道,我不管钱的事,许多年来我也一直没管过,上帝不会不帮助一个自助的人,我该管的是我有没有倾我所能的奉献,我该急于知道自己是不是纯洁无暇,无愧于日日承受的天恩人惠。
  “你刚才在哭,”丈夫说,“X 姐妹赶到机场来,塞了这张支票给我。”
  我忽然又想哭,太多了,这些爱,我无法承载,其实,陆陆续续一直就有人奉献,从几百的到上万的,令人哽咽的爱。
  我想起《旧约》中的一个美丽的故事,说到大卫王在战场上,忽一日渴想喝故乡伯利恒古井里的水。有三个勇士知道了,便冲过封锁线,去为国王打来清凉的井水。大卫接了那水,为之战栗动容,不敢入口,当时他把那水浇在地上,告祭天神,说:“这是他们的血,我断不能喝!”
  那些帮助我们一路成行的人,岂是把东西给我们?他们把钱交给我们,把爱和祝福交给我们,其实是基于他们对上帝的爱,对国家民族的爱,那一切太美好,是我们必须以之告祭天下的。
  到旧金山,杏花索索地开了,日子开始周而复始地每天在不同的飞机上俯看不同的云,在不同的机场拿自己的行囊,下午在不同的会堂里贴展览图片,晚上在聚会中向不同的脸孔说话,散会后向不同的激昂的声音谈剖心沥肝的话题,夜深时,把自己交给不同客栈中不同的床。
  相同的是一路行去,尽是祝福。
  犹记得,站在旧金山机场等候去华盛顿的班机,那里刚下过五十七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们是雪封机场后的第一批旅客。
  不知为什么,子夜一时到华盛顿,看见满地的雪,我硬是可以封闭自己的感动,这雪景是异国的雪景,这白是异乡的白。要我流泪,可以,那得等到在塞北或关中,等我在故国的老瓦檐下摘一只冰坠,等我在压弯的水芦苇上掬一掌雪白,异国的雪景,充其量只是立体的圣诞卡,是一片遥远的不相干的风光,不是让人落泪的什么。
  犹记得,离开华府的那一夜,秉怡抱着我,说:“带着我们的爱去。”
  一听,就让我想起二十年前在一个唱诗班里的时光,她仍是最好的女低音。
  犹记得,在纽约,寿南和朋友到旅社中来,我们谈到深夜一点,在波士顿,在辛辛那堤,在普渡,在耶鲁,那样一路扬帜地走去,把冰辙走成暖流。
  犹记得,在奥克拉荷马,那女孩接了我们,立刻驱车回家去烤干糕,做晚上的点心,在达拉斯,那男孩清晨六点送了二包汤圆来(他想必是五点就出发了),然后转身就跑了,我实在想不通他是怎么搞到那两包汤圆的。
  我不会忘记那些把两颊交给朔风去割裂,用一双肉肩去挑起十几州的风雪雨雹的日子,但我不冷,我仍能一城一城地去告诉人,告诉人上帝的正义,永恒的真理……
  一路行去,穿一袭别人送的羊毛衣,着一只别人赠的旧鞋,三月已渐破二月而来,一襟旧衣足堪挡风,两眼酸涩犹可忍泪,所谓天涯之遥,也无非是把一只脚不断地去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而已。时而在电视机前,时而在麦克风前,在善意的或不善意的桌前,在中国人和美国人中,在万千只手合掌祈祷的祝福声中,我们一路行去。
  在古老的岁月里,一个婴儿出世,母亲每喜欢到各家去收集碎布做成百衲衣,让孩子穿着,代表着来自百家的祝福。
  而当我一路行去,我感到自己赤裸一如初生的婴儿,但在众人的祝福中,我们成行,我们穿着百衲成服的美丽衣衫,那一缝一摺间全是爱,全是满溢的关怀。
  穿着百衲吉服,我们一路行去。
  后记:与我和丈夫同行的另有中原理工学院的院长阮大年,校园团契的负责人饶孝楫。
  ------------------  
  
  情怀
  陈师道的诗说:“好怀百岁几时开?”
  其实,好情怀是可以很奢侈地日日有的。
  退一步说,即使不是绝对快活的情怀,那又何妨呢?只要胸中自有其情怀,也就够好了。
  ⒈
  校车过中山北路,偶然停在红灯前。一阵偶然的阳光把一株偶然的行道树的树影投在我的裙子上。我惊讶的望着那参差的树影——多么陌生的刺绣,是湘绣?还是苏绣?
  然后,绿灯亮了,车开动了,绣痕消失了。
  我那一整天都怀抱着满心异样的温柔,像过年时乍穿新衣的小孩,又像猝然间被黄袍加身的帝玉,忽觉自己无限矜贵。
  ⒉
  在乡间的小路边等车,车子死也不来。
  我抱书站在那里,一筹莫展。
  可是,等车不来,等到的却是疏篱上的金黄色的丝瓜花,花香成阵,直向人身上扑来,花棚外有四野的山,绕山的水,抱住水的岸,以及抱住岸的草,我才忽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美的重围了。
  在这样的一种驿站上等车,车不来又何妨?事不办又何妨?
  车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忘了,事是怎么办的,我也忘了,长记不忘的是满篱生气勃勃照眼生明的黄花。
  ⒊
  另一次类似的经验是在夜里,站在树影里等公车。那条路在白天车尘沸扬,可是在夜里静得出奇。站久了我才猛然发现头上是一棵开着香花的树,那时节是暮春,那花是乳白色须状的花,我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它叫马鬃花。
  暗夜里,我因那固执安静的花香感到一种互通声息的快乐,仿佛一个参禅者,我似乎懂了那花,又似乎不懂。懂它固然快乐——因为懂是一种了解,不懂又自是另一种快乐——唯其不懂才能挫下自己的锐角,心悦诚服地去致敬。
  或以香息,或以色泽,花总是令我惊奇诧异。
  ⒋
  五月里,我正在研究室里整理旧稿,一只漂亮的蓝蜻蜒忽然穿窗而入。我一下子措手不及,整个乱了手脚,又怕它被玻璃橱撞昏了,又想多挽留它一下,当然,我也想指点它如何逃走。
  但整个事情发生得太快,它一会撞到元杂剧上,一会又撞在全唐诗上,一会又撞到莎剧全集上,我简直不知怎么办才好。
  然后,不着痕的,仅仅在几秒之间,它又飞走了。
  留下我怔怔地站在书与书之间。
  是它把书香误作花香了呢?还是它蓄意要来棒喝我,要我惊悟读书一世也无非东撞一头西碰一下罢了。
  我探头窗外,后山的岩石垒着岩石,相思树叠着相思树,独不见那只蜻蜒。
  奇怪的是仅仅几秒的遇合,研究室中似乎从此就完全不一样了,我一直记得,这是一间蓝蜻蜒造访过的地方。
  ⒌
  看儿子画画,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用原子笔画了一幅太阳画,线条很仔细,似乎有人在太空漫步,有人在太空船里,但令我失笑的是由于他正正经经地画了一间“移民局”。
  这一代的孩子是自有他们的气魄的。
  ⒍
  十一月,秋阳轻轻如披肩,我置身在一座山里。
  忽然一个穿大红夹克的男孩走入小店来,手里拿着一叠粉红色的信封。
  小店的主人急急推开木耳和香菇,迎了出来,他粗戛着嗓子叫道:“欢迎,欢迎,喜从天降!你一来把喜气都带来啦!”
  听口音,是四川人,我猜想他大概是退役的老兵,那腼腆的男孩咕哝了几句又过了街到对面人家去挨户送帖子了。
  我心中莫名地高兴着,在这荒山里,有一对男孩女孩要结婚了,也许全村的人都要去喝喜酒,我是外人,我不能留下来参加婚宴,但也一团欢喜,看他一路走着去分发自己的喜帖。
  深山、淡日,万绿丛中红夹克的男孩,用毛笔正楷写得规规矩矩的粉红喜柬……在一个陌生过客的眼中原是可以如此亲切美丽的。
  ⒎
  我在巷子里走,那公寓顶层的软枝黄蝉嚲嚲地垂下来。
  我抬头仰望,把自己站得像悬崖绝壁前的面壁修道人。
  真不知道那花为什么会有那么长又那么好听的名字,我仰着脖子,定定地望着一片水泥森林中的那一涡艳黄,觉得有一种窥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快乐。
  我终于下定决心去按那家的门铃。请那主妇告诉我她的电话号码,我要向她请教跟花有关的事,她告诉我她是段太太。
  有一个心情很好的黄昏,我跟她通话。
  “你府上是安徽?”说了几句话以后,我肯定的说。
  “是啊,是啊。”她开心地笑了,“你怎么都知道啊?我口音太重了吧?”
  问她花怎么种得那么好,她谦虚地说也没什么秘方,不过有时把洗鱼洗肉的水随便浇浇就是了。她又叫我去看她的花架,不必客气。
  她说得那么轻松,我也不得要领——但是我忽然发觉,我原来并不想知道什么种花的窍门,我根本不想种花,我在本质上一向不过是个赏花人。可是,我为什么要去问呢?我也不知道,大概只是一时冲动,看了开得太好的花,我想知道它的主人。
  以后再经过的时候,我的眼睛照例要搜索那架软枝黄蝉,并且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心——因为知道它是段太太的花,风朝雨夕,总有个段太太会牵心挂意,这个字既有软枝黄蝉,又有段太太的巷子是多么好啊!
  我是一个根容易就不放心的人——却也往往很容易就又放了心。
  ⒏
  有一种病,我大概平均每一年到一年半之间,一定会犯一次——我喜欢逛旧货店。
  旧货店不是古董店,古董店有一种逼人的贵族气息,我不敢进去。那种地方要钱,要闲,还要有学问,旧货店却是生活的,你如果买了旧货,不必钉个架子陈设它,你可以直接放在生活里用。
  我去旧货店多半的时候其实并不买,我喜欢东张西望的看,黑洞洞不讲究装潢的厅堂里有桌子、椅子、柜子、床铺、书、灯台、杯子、熨斗、碗杓、刀叉、电唱机、唱片、洋娃娃、龙韪划玳瑁的标本,钩花桌巾……
  我在那里摸摸翻翻,心情又平静又激越。
  ——曾有一些人在那里面生活过。
  ——在人生的戏台上,它们都曾是多么称职的道具。
  ——墙角的小浴盆,曾有怎样心慌意乱的小母亲站在它面前给新生的娃娃洗澡。
  ——门边的咖啡桌,是被那个粗心的主人烫了三个茶杯印?
  ——那道书桌上的明显刀痕是不是小孩子弄的,他闯了祸不想起大红色的球衣,以及球衣背后的骄傲号码,是不是被许多男孩嫉妒的号码?是不是令许多女孩疯狂的号码?
  每次一开一阖间,我所取出取进的岂是衣衫杂物,那是一个呼之欲出的故事,一个鲜明活跃的特定,一种真真实实曾在远方远代进行的发生。
  我怎么会惦念着一个不知名姓的异国老人呢?这里面似乎有些东方式的神秘因缘。
  或开,或阖,我会在怔忡不解中想起那已是老人的球员。
  ⒐
  和旧货店相反,我也爱五金店。
  旧货店里充满“已然”,充满“旧事”,而五金行里的一张搓板或一块海绵却充满“未知”。
  “未知”使我敬畏,使我惘銇,我站立在五金店里总有万感交集。
  仿佛墨仔的悲丝,只因为原来食于一棵桑树,养于一双女手,结茧于一个屋檐下的白丝顷刻间便“染于黄则黄”、“染于苍则苍”,它们将被织成什么?织成什么?它们将去到什么地方?它们将怎样被对待?它们充满了一切好的和坏的可能性。
  墨子因而悲怆了。
  而我站在五金行里,望着那些堆在地下的、放在架上的、以及悬在头上的交叠堆砌的东西,也不禁迷离起来。
  都是水壶,都是同一架机器的成品,被买去了当然也都是烧水用的。但哪一个,会去到一个美丽的人家,是个“有情人喝水都甜”的地方?而哪一个将注定放在冷灶上,度它的朝晨和黄昏?知道有没有挨骂?
  ——龙韪的尾巴怎么会伤的?
  ——烟灰缸怎么砸了一小角,是谁用强力胶沾上去的?
  ——那茶壶泡过多少次茶才积上如此古黯的茶垢?那人喝什么茶?乌龙?还是香片?
  ——酌过多少欢乐?那尘封的酒杯。
  ——照暖多少夜晚,那落地灯。
  我就那样周而复始的摩挲过去,仿佛置身散戏后的剧场,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死了?散了?走了?或是仍在?
  有人吊贾谊,有人吊屈原,有人吊大江赤壁中被浪花淘尽的千古英雄,但每到旧货店去,我想的是那些无名的人物,在许多细细琐琐的物件中,日复一日被销磨的小民。
  泰山封禅,不同的古体字记载不同的王族。燕山勒铭,不同的石头记载不同的战勋。那些都是一些“发生”,一些“故事”。
  我喜欢看到“故事”和“发生”。
  那么真实强烈而又默无一语,生活在那里完成,我喜欢旧货店。
  ⒑
  我有一个黑色的小皮箱,是旅行时旧箱子坏了,朋友临时送我的。朋友是因为好玩,跟她一个邻居老先生在“汽车间市集”(即临时买旧货处)贱价买来的,把箱子转变给我的时候,她告诉我那号码是088,然后,她又告诉我当进卖箱子的老先生说,他所以选088,是因为中学踢足球的时候,背上的号码是088.每次开阖箱子,我总想起那素昧平生的老人,想起他的少年,炒起蚵仔煎来。
  我惊得目瞪口呆。
  原来,这样也可以是一种婚姻的。
  原来,他们是可以骂完或者打完而不失其为夫妻的,就像手心跟手背,他们根本不知道“分”是什么。
  我偷眼看他们,他们不会照那些权威所指导的互赠鲜花吧?他们的世界里也不像有“生日礼物”或“给对方一个惊喜”的事,他们是怎么活下去的?他们怎么也活得好端端的?
  他们的婚姻必然有其坚韧不摧的什么,必然有其雷打不散的什么,必然有婚姻专家搞不懂的什么。年轻的情侣和他们相比,是多么容易受伤,对方忘了情人节,对方又穿了你讨厌的颜色,对方说话不得体……而站在蚵仔铁锅后的这一对呢?他们忍受烟熏火燎,他们共度街头的雨露风霜,但他们一起照料小食摊的时候那比肩而立的交叠身影是怎样扎实厚重的画面,夜深后,他们一起收拾锅碗回家的影子又是怎么惊心动魄的美感。
  像手心跟手背,可以互骂,可以互打,也可以相与无一言,便硬是不知道什么叫“分”——不是想分或不想分,而是根本弄不清本来一体的东西怎么可能分?
  我要好好想想这手册之外的婚姻,这权威和专家们所不知道的中国爱情。
  一式一样的饭盒,一旦卖出去,将各装着什么样口味的菜?给一个怎样的孩子食用?那孩子——一边天天吃着这只饭盒,一边又将茁长为怎样的成人?
  同样的垃圾桶将吞吐怎样不同的东西?被泡掉了滋味的茶渣?被食去了红瓤的瓜皮?一封撕碎的情书?一双过时的鞋?
  五金店里充满一切可能性,一切属于小市民生活里的种种可能性。
  我爱站在五金店里,我爱站在一切的“未然”之前,沉思,并且为想不通的事情惊奇。
  11
  这个世界充满了权威和专家,他们一天到晚指导我们——包括我们的婚姻。
  婚姻指导的书也不知看过多少本了。反正看了也就模糊了。
  但在小食摊上看到的那一对,却使我不能忘记。
  那天刚下过小雨,地上是些小水洼,摊子上的生意总是忙的,不过偶然也有一两分钟的空闲。那头家穿着个苯笨的雨靴,偷空跑去踩水,不知怎的,他一闪,跌坐在地上。
  婚姻书上是怎么说的?好像没看过,要是丈夫在雨地里跌一跤,妻子该怎么办?
  那头家自己爬了起来,他的太太站在灶口上事不关己似的说:“应该!应该!啊哟,给大家笑,应该,那么大的人,还去跃水玩,应该… ”她不去拉他,倒对着满座客人说自家人的不是。我小心地望着,不知下一步是什么,却发觉那头家转身回来,若无其事地
  ------------------  
  
  替古人担忧
  同情心,有时是不便轻易给予的,接受的人总觉得一受人同情,地位身份便立见高下,于是一笔赠金,一句宽慰的话,都必须谨慎。但对古人,便无此限,展卷之馀,你尽可痛哭,而不必顾到他们的自尊心,人类最高贵的情操得以维持不坠。
  千古文人,际遇多苦,但我却独怜蔡邕,书上说他:“少博学,好辞章… 妙操音律,又善鼓琴,工书法、闲居玩古,不交当也… ”后来又提到他下狱时“乞鲸首刖足,续成汉史,不许。士大夫多矜救之,不能得,遂死狱中。”
  身为一个博学的、孤绝的、“不交当也”的艺术家,其自身已经具备那么浓烈的悲剧性,及至在混乱的政局里系狱,连司马迂的幸运也没有了!甚至他自愿刺面斩足,只求完成一部汉史,也竟而被拒,想象中他满腔的悲愤直可震陨满天的星斗。可叹的不是狱中冤死的六尺之躯,是那永不为世见的焕发而饱和的文才!
  而尤其可恨的是身后的污蔑,不知为什么,他竟成了民间戏剧中虐待赵五娘的负心郎,陆放翁的诗里曾感慨道:斜阳古道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是非谁管得,满城争唱蔡中郎。
  让自己的名字在每一条街上被盲目的江湖艺人侮辱,蔡邕死而有知,又怎能无恨!而每一个翻检历史的人,每读到这个不幸的名字,又怎能不感慨是非的颠倒无常。
  李斯,这个跟秦帝国连在一起的名字,似乎也沾染着帝国的辉煌与早亡。
  当他年盛时,他曾是一个多么傲视天下的人,他说:“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贫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
  他曾多么贪爱那一点点醉人的富贵。
  但在多舛的宦途上,他终于付上自己和儿子以为代价,临刑之际,他黯然地对儿李由说:“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幸福被彻悟时,总是太晚而不堪温习了!
  那时候,他曾想起少年时上蔡的春天,透明而脆薄的春天!
  异于帝都的春天!他会想起他的老师苟卿,那温和的先知,那为他相秦而气愤不食的预言家,他从他学了“帝王之术”,却始终参不透他的“物禁太盛”的哲学。
  牵着狗,带着儿子,一起去逐野兔,每一个农夫所触及的幸福,却是秦相李斯临刑的梦呓。
  公元前208年,咸阳市上有被腰斩的父子,高踞过秦相,留传下那么多篇疏壮的刻石文,却不免于那样惨刻的终局!
  看剧场中的悲剧是轻易的,我们可以安慰自己“那是假的”,但读史时便不知该如何安慰自己了。读史者有如屠宰业的经理人,自己虽未动手杀戮,却总是以检点流血为务。
  我们只知道花蕊夫人姓徐,她的名字我们完全不晓,太美丽的女子似乎注定了只属于赏识她的人,而不属于自己。
  古籍中如此形容她:“拜贵妃,别号花蕊夫人,意花不足拟其色,似花蕊轻柔也,又升号慧妃,如其性也。”
  花蕊一样的女孩,怎样古典华贵的女孩,由于美丽而被豢养的女孩!
  而后来,后蜀亡了,她写下那首有名的亡国诗。
  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无一个男儿,这又奈何?孟昶非男儿,十四万的披甲者非男儿,亡国之恨只交给一个美女的泪眼。
  交给那柔于花蕊的心灵。
  国亡赴宋,相传她曾在薜萌的驿壁上留下半首采桑子,那写过百首宫词的笔,最后却在仓皇的驿站上题半阕小词:初离蜀道心将碎,离恨绵绵,春日如年,马上时时闻杜鹃……
  半阕!南唐后主在城破时,颤抖的腕底也是留下半首词。半阕是人间的至痛。半阕是永劫难补的憾恨!马上闻啼鹃,其悲竟如何?那写不下去的半段比写出的更哀绝。
  蜀山蜀水悠然而青,寂寞的驿壁在春风中穆然而立,见证着一个女子行过蜀道时凄于杜鹃鸟的悲鸣。
  词中的《何满子》,据说是沧州歌者临刑时欲以自赎的曲子,不获兔,只徒然传下那一片哀结的心声。
  乐府杂录中曾有一段有关这曲子戏剧性的记载:刺史李灵曜置酒,坐容姓骆唱《何满子》,皆称其绝妙,白秀才曰:“家有声妓,歌此曲音调。”召至,令歌,发声清越,殆非常音,骆遽问曰:“是宫中胡二子否?”妓熟视曰:“不问君岂梨园骆供奉邪?”相对泣下,皆明皇时人也。
  导地闻旧音,他乡遇故知,岂都是喜剧?白头宫女坐说天宝固然可哀,而梨园散失沦落天涯,宁不可叹?
  在伟大之后,渺小是怎样地难忍,在辉煌之后,黯淡是怎样地难受,在被赏识之后,被冷落又是怎样地难耐,何况又加上那凄恻的何满子,白居易所说的“一曲四词歌八叠,从头便是断肠声”的何满子!
  千载以下,谁复记忆胡二子和骆供奉的悲哀呢?人们只习惯于去追悼唐明皇和杨贵妃,谁去同情那些陪衬的小人物呢?但类似的悲哀却在每一个时代演出,天宝总是太短,渔阳颦鼓的馀响敲碎旧梦,马嵬坡的夜雨滴断幸福,新的岁月粗糙而庸俗,却以无比的强悍逼人低头。玄宗把自己交给游仙的方士,胡二子和骆供奉却只能把自己交给比永恒还长的流浪的命运。
  灯下读别人的颠沛流离,我不知该为撰曲的沧州歌者悲,或是该为唱曲的胡二子和骆供奉悲——抑或为西渡岛隅的自己悲。
  ------------------  
  
  生活赋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
  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的路了,却是永远分别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拍拉的扇着,嘴里不干不净的咒着。她的一张块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糯”“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有用过‘糕’字啊,”他分辨道,“我怎么能冒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高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混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档地坐在一片淡档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碰柑”处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换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  
  
  画睛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
  我起来,走下台阶,独自微笑着、欢喜着。四下一个人也没有,我就觉得自己也没有了。天地间只有一团喜悦、一腔温柔、一片勃勃然的生气,我走向田畦,就以为自己是一株恬然的菜花。我举袂迎风,就觉得自己是一缕宛转的气流,我抬头望天,却又把自己误以为明灿的阳光。我的心从来没有这样宽广过,恍惚中忆起一节经文:“上帝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我第一次那样深切地体会到造物的深心,我就忽然热爱起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的东西来了。我那样渴切地想对每一个人说声早安。
  不知怎的,忽然想起住在郊外的陈,就觉得非去拜访她不可,人在这种日子里真不该再有所安排和计划的。在这种阳光中如果不带有几分醉意,凡事随兴而行,就显得太不调和了。
  转了好几班车,来到一条曲折的黄泥路。天晴了,路刚晒干,温温软软的,让人感觉到大地的脉搏。一路走着,不觉到了,我站在竹篱面前,连吠门的小狗也没有一只。门上斜挂了一把小铃,我独自摇了半天,猜想大概是没人了。低头细看,才发现一个极小的铜锁——她也出去了。
  我又站了许久,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想要留个纸条,却又说不出所以造访的目的。其实我并不那么渴望见她的。我只想消磨一个极好的太阳天,只想到乡村里去看看五谷六畜怎样欣赏这个日子。
  抬头望去,远处禾场很空阔,几垛稻草疏疏落落地散布着。颇有些仿古制作的意味。我信步徐行,发现自己正走向一片广场。黄绿不匀的草在我脚下伸展着,奇怪的大石在草丛中散置着。我选了一块比较光滑的斜靠而坐,就觉得身下垫的,和身上盖的都是灼热的阳光。我陶醉了许久,定神环望,才发现这景致简单得不可置信一—一片草场,几块乱石。远处惟有天草相粘,近只有好风如水。没有任何名花异草,没有任何仕女云集。但我为什么这样痴呆地坐呢?我是被什么吸引着呢?
  我悠然地望着天,我的心就恍然回到往古的年代,那时候必然也是一个久雨后的晴天,一个村野之人,在耕作之余,到禾场上去晒太阳。他的小狗在他的身边打着滚,弄得一身的草。他酣然地躺着,傻傻地笑着,觉得没人经历过这样的幸福。于是,他兴奋起来,喘着气去叩王室的门,要把这宗秘密公布出来。他万没有想到所有听见的人都掩袖窃笑,从此把他当作一个典故来打趣。
  他有什么错呢?因为他发现的真理太简单吗?但经过这样多个世纪,他所体味的幸福仍然不是坐在暖气机边的人所能了解的。如果我们肯早日离开阴深黑暗的垫居,回到热热亮亮的光中,那该多美呢!
  头顶上有一棵不知名的树,叶子不多,却都很青翠,太阳的影像从树叶的微隙中筛了下来。暖风过处一满地圆圆的日影都欣然起舞。唉,这样温柔的阳光,对于庸碌的人而言,一生之中又能几遇呢?
  坐在这样的树下,又使我想起自己平日对人品的观察。我常常觉得自己的浮躁和浅薄就像“夏日之日”,常使人厌恶、回避。于是在深心之中,总不免暗暗地向往着一个境界——“冬日之日”。那是光明的,却毫不刺眼。是暖热的,却不致灼人。什么时候我才能那样含蕴,那样温柔敦厚而又那样深沉呢?“如果你要我成为光,求你叫我成为这样的光。”
  我不禁用全心灵祷求:“不是独步中天,造成气焰和光芒。而是透过灰冷的心,用一腔热忱去温暖一切僵坐在阴湿中的人。”
  渐近日午,光线更明朗了,一切景物的色调开始变得浓重。记得读过段成式的作品,独爱其中一句:“坐对当窗木,看移三面阴。”想不到我也有缘领略这秋静趣,其实我所欣赏的,前人已经欣赏了。我所感受的,前人也已经感受了。但是,为什么这些经历依旧是这么深,这么新鲜呢?
  身旁有一袋点心,是我顺手买来,打算送给陈的。现在却成了我的午餐。一个人,在无垠的草场上,咀嚼着简单的干粮,倒也是十分有趣。在这种景色里,不觉其饿,却也不觉其饱。吃东西只是一种情趣,一种艺术。
  我原来是带了一本词集子的,却一直没打开,总觉得直接观赏情景,比间接的观赏要深刻得多。饭后有些倦了,才顺手翻它几页。不觉沉然欲睡,手里还拿着书,人已经恍然踏入另一个境界。
  等到醒来,发现几只黑色瘦胚的羊,正慢地啮着草,远远的有一个孩子跷脚躺着,悠然地嚼着一根长长的青草。我抛书而起,在草场上纡回漫步。难得这些静的下午,我的脚步声和羊群的啮草声都清晰可闻。回头再看看那曲臂为枕的孩子,不觉有点羡慕他那种“富贵于我如浮云”的风度了。几只羊依旧依头择草,恍惚间只让我觉得它们嚼的不止是草,而是冬天里半发的绿意,以及草场上无边无际的阳光。
  日影稍稍西斜了,光辉却仍旧不减,在一天之中,我往往偏爱这一刻。我知道有人歌颂朝云,有人爱恋晚霞,至于耀眼的日升和幽邃的黑夜都惯受人们的钟爱。唯有这样平凡的下午,没有一点彩色和光芒的时刻,常常会被人遗忘。但我却不能自禁地喜爱并且瞻仰这份宁静、恬淡和收敛。我回到自己的位置坐下,茫茫草原,就只交付我和那看羊的孩子吗?叫我们如何消受得完呢?偶抬头,只见微云掠空,斜斜地排着,像一首短诗,像一阕不规则的小令。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出许多奇想。记得元曲中有一段述说一个人不能写信的理由:“不是无情思,过青江,买不得天样纸。”而现在,天空的蓝笺已平铺在我头上,我却又苦于没有云样的笔。其实即使有笔如云,也不过随写随抹,何尝尽责描绘造物之奇。至于和风动草,大概本来也想低吟几句云的作品。只是云彩总爱反覆地更改着,叫风声无从传布。如果有人学会云的速记,把天上的文章流传几篇到人间,却又该多么好呢。
  正在痴想之间,发现不但云朵的形状变幻着,连它的颜色也奇异地转换了。半天朱霞,粲然如焚,映着草地也有三分红意了。不仔细分辨,就像莽原尽处烧着一片野火似的。牧羊的孩子不知何时已把他的羊聚拢了,村落里炊烟袅升,他也就隐向一片暮霭中去了。
  我站起身来,摸摸石头还有一些余温,而空气中却沁进几分凉意了。有一群孩子走过,每人抱着一怀枯枝干草。忽然见到我就停下来,互相低语着。
  “她有点奇怪,不是吗?”
  “我们这里从来没有人来远足的。”
  “我知道,”有一个较老成的孩子说:“他们有的人喜欢到这里来画图的。”
  “可是,我没有看见她的纸和她的水彩呀!”
  “她一定画好了,藏起来了。”
  得到满意的结论以后,他们又作一行归去了。远处有疏疏密密的竹林,掩映一角红墙,我望着他们各自走处他们的家,心中不禁怃然若失。想起城市的街道,想起两侧壁立的大厦,人行其间,抬头只见一线天色,真仿佛置身于死荫的幽谷了。而这里,在这不知名的原野中,却是遍地泛滥着阳光。人生际遇不同,相去多么远啊!
  我转身离去,落日在我身后画着红艳的圆。而远处昏黄的灯光也同时在我面前亮起。那种壮丽和寒伧成为极强烈的对照。
  遥遥地看到陈的家,也已经有了灯光,想她必是倦游归来了,我迟疑了一下,没有走过去摇铃,我已拜望过郊上的晴朗,不必再看她了。
  走到车站,总觉得手里比来的时候多了一些东西,低头看看,依然是那一本旧书。这使我忽然迷惑起来,难道我真的携有一张画吗?像那个孩子所说的:“画好了,藏起来了!”
  归途上,当我独行在黑茫茫的暮色中,我就开始接触那幅画了。它是用淡墨染成晴郊图,画在平整的心灵素宣上,在每一个阴黑的地方向我展示。
  ------------------  
  
  有些人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胁下生翅一般一一我生平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为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忽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有神明”
  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她的眼睛闭着,黎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
  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冽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但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自己和别人一样地漠然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
  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人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清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七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
  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而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拣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丽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国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  
  
  魔季
  蓝天打了蜡,在这样的春天。在这样的春天,小树叶儿也都上了釉彩。世界,忽然显得明朗了。
  我沿着草坡往山上走,春草已经长得很浓了。唉,春天老是这样的,一开头,总惯于把自己藏在峭寒和细雨的后面。等真正一揭了纱,却又谦逊地为我们延来了长夏。
  山容已经不再是去秋的清瘦了,那白绒绒的芦花海也都退潮了,相思树是墨绿的,荷叶桐是浅绿的,新生的竹子是翠绿的,刚冒尖儿的小草是黄绿的。还是那些老树的苍绿,以及藤萝植物的嫩绿,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一山。我慢慢走着,我走在绿之上,我走在绿之间,我走在绿之下,绿在我里,我在绿里。
  阳光的酒调是很淡,却很醇,浅浅地斟在每一个杯形的小野花里。到底是一位怎样的君王要举行野宴呢?何必把每个角落都布置得这样豪华雅致呢?让走过的人都不免自觉寒酸了。
  那片大树下的厚毡是我们坐过的,在那年春天。今天我走过的时候,它的柔软仍似当年,它的鲜绿仍似当年,甚至连织在上面的小野花也都娇美如昔,啊,春天,那甜甜的记忆又回到我的心头来了——其实不是回来,它一直存在着的!我禁不住怯怯地坐下,喜悦的潮音低低回响着。
  清风在细叶间穿梭,跟着他一起穿梭的还有蝴蝶。啊,不快乐真是不合理的——在春风这样的旋律里。所有柔嫩的枝叶都邀舞了,沙沙地响起一片搭虎绸和细纱相擦的衣裙声。四月的音乐季呢!(我们有多久不闻丝竹的声音了?)宽广的音乐台上,响着甜美渺远的木萧,古典的七古弦琴,以及琮琮然的小银铃,合奏着繁复而又和谐的曲调。
  我们己把窗外的世界遗忘得太久了,我们总喜欢过着四面混凝土的生活。我们久已不能像那些溪畔草地上执竿的牧羊人,以及他们仅避风雨的帐棚。我们同样也久已不能想象那些在陇亩间荷锄的庄稼人,以及他们只足容膝的茅屋。我们不知道脚心触到青草时的恬适,我们不晓得鼻腔遇到花香时的兴奋。真的,我们是怎么会疾驰得那么厉害的!
  那边,清澈的山涧流着,许多浅紫、嫩黄的花瓣上下飘浮,像什么呢?我似乎曾经想画过这样一张画——只是,我为什么如此想画呢?是不是因为我的心底也正流着这样一带涧水呢?是不是由于那其中也正轻搅着一些美丽虚幻的往事和梦境呢?啊,我是怎样珍惜着这些花瓣啊,我是多么想掬起一把来作为今早的晨餐啊!
  忽然,走来一个小女孩。如果不是我看过她,在这样薄雾未散尽、阳光诡谲闪烁的时分,我真要把她当作一个小精灵呢!她慢慢地走着,好一个小山居者,连步履也都出奇地舒缓了。她有一种天生的属于山野的纯朴气质,使我不自己地想逗她说几句话。
  “你怎么不上学呢?凯凯。”
  “老师说,今天不上学,”她慢条斯理地说:“老师说,今天是春天,不用上学。”
  啊,春天!噢!我想她说的该是春假,但这又是多么美的语误啊!春天我们该到另一所学校去念书的。去念一册册的山,一行行的水。去速记风的演讲,又数骤云的变化。真的,我们的学校少开了许多的学分,少聘了许多的教授。我们还有许多值得学习的,我们还有太多应该效法的。真的呢,春天绝不该想鸡兔同笼,春天也不该背盎格鲁散克逊人的土语,春天更不该收集越南情势的资料卡。春天春天,春天来的时候我们真该学一学鸟儿,站在最高的枝柯上,抖开翅膀来,晒晒我们潮湿己久的羽毛。
  那小小的红衣山居者委好奇地望着我,稍微带着一些打趣的神情。
  我想跟她说些话,却又不知道该讲些什么。终于没有说——我想所有我能教她的,大概春天都已经教过她了。
  慢慢地,她俯下身去,探手入溪。花瓣便从她的指间闲散地流开去,她的颊边忽然漾开一种奇异的微笑,简单的、欢欣的、却又是不可捉摸的笑。我又忍不住叫了她一声——我实在仍然怀疑她是笔记小说里的青衣小童。(也许她穿旧了那袭青衣,偶然换上这件的吧!)我轻轻地摸着她头上的蝴蝶结。
  “凯凯。”
  “嗯?”
  “你在干什么?”
  “我,”她踌躇了一下,茫然地说,“我没干什么呀!”
  多色的花瓣仍然在多声的涧水中淌过,在她肥肥白白的小手旁边乱旋。忽然,她把手一握,小拳头里握着几片花瓣。她高兴地站起身来,将花瓣住小红裙里一兜,便哼着不成腔的调儿走开了。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击了一下,她是谁呢?是小凯凯吗?还是春花的精灵呢?抑或,是多年前那个我自己的重现呢?在江南的那个环山的小城里,不也住过一个穿红衣服的小女孩吗?在春天的时候她不是也爱坐在矮矮的断墙上,望着远远的蓝天而沉思吗?她不是也爱去采花吗?爬在树上,弄得满头满脸的都是乱扑扑的桃花瓣儿。等回到家,又总被母亲从衣领里抖出一大把柔柔嫩嫩的粉红。她不是也爱水吗?她不是一直梦想着要钓一尾金色的鱼吗?(可是从来不晓得要用钓钩和钓饵。)每次从学校回来,就到池边去张望那根细细的竹竿。俯下身去,什么也没有——除了那张又圆又憨的小脸。啊,那个孩子呢?那个躺在小溪边打滚,直揉得小裙子上全是草汁的孩子呢?她隐藏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在那边,那一带疏疏的树荫里,几只毛茸茸的小羊在啮草,较大的那只母羊很安详地躺着。我站得很远,心里想着如果能模摸那羊毛该多么好。它们吃着、嬉戏着、笨拙的上下跳跃着。啊,春天,什么都是活泼泼地,都是喜洋洋的,都是嫩嫩的,都是茸茸的,都是叫人喜欢得不知怎么是好的。
  稍往前走几步,慢慢进入一带浓烈的花香。暖融融的空气里加调上这样的花香真是很醉人的,我走过去,在那根陡的斜坡上,不知什么人种了一株栀子花。树很矮,花却开得极璀璨,白莹莹的一片,连树叶都几乎被遮光了。像一列可以采摘的六角形星子,闪烁着清浅的眼波。这样小小的一棵树,我想,她是拼却了怎样的气力才绽出这样的一树春华呢?四下里很静,连春风都被甜得腻住了——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站了很久,哦,我莫不是也被腻住了吧!
  乍酱草软软的在地上摊开、浑朴、茂盛,那气势竟把整个山顶压住了。那种愉快的水红色,映得我的脸都不自觉地热起来了!
  山下,小溪蜿蜒。从高处俯视下去,阳光的小镜子在溪面上打着晚晃晃的信号,啊,春天多叫人迷惘啊!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是谁负责管理这最初的一季呢?他想来应该是一种神奇的艺术家了,当他的神笔一挥,整个地球便美妙地缩小了,缩成了一束花球,缩成一方小小的音乐匣子。他把光与色给了世界,把爱与笑给了人类。啊,春天,这样的魔季!
  小溪比冬天涨高了,远远看去,那个负薪者正慢慢地涉溪而过。啊,走在春水里又是怎样的滋味呢?或许那时候会恍然以为自己是一条鱼吧?想来做一个樵夫真是很幸福的,肩上挑着的是松香,(或许还夹杂着些山花野草吧!)脚下踏的是碧色琉璃,(并且是最温软、最明媚的一种。)身上的灰布衣任山风去刺绣,脚下的破草鞋任野花去穿缀。嗯,做一个樵夫真是很叫人嫉妒的。
  而我,我没有溪水可涉,只有大片大片的绿罗裙一般的芳草,横生在我面前。我雀跃着,跳过青色的席梦思。山下阳光如潮,整个城布都沉浸在春里了。我遂想起我自己的那扇红门,在四月的阳光里,想必正焕发着红玛瑙的色彩吧!
  他在窗前坐着,膝上放着一本布瑞克的国际法案,看见我便迎了过来。我几乎不能相信,我们已在一个屋顶下生活了一百多个日子。恍惚之间,我只觉得这儿仍是我们共同读书的校园。而此时,正是含着惊喜在楼梯转角处偶然相逢的一刹那。不是吗?他的目光如昔,他的声音如昔,我怎能不误认呢?尤其在这样熟悉的春天,这样富于传奇气氛的魔术季。
  前庭里,榕树抽着纤细的芽儿,许多不知名的小黄花正摇曳着,像一串晶莹透明的梦。还有古雅的蕨草,也善意地延着墙角滚着花边儿。啊,什么时候我们的前庭竟变成一列窄窄的画廊了。
  我走进屋里,扭亮台灯,四下便烘起一片熟杏的颜色。夜已微凉,空气中沁着一些凄迷的幽香。我从书里翻出那朵栀子花,是早晨自山间采来的,我小心地把它夹入厚厚的大字典里。
  “是什么?好香,一朵花吗?”
  “可以说是一朵花吧,”我迟疑了一下,“而事实上是1965年的春天——我们所共同盼来的第一个春天。”
  我感到我的手被一只大而温热的手握住,我知道,他要对我讲什么话了。
  远处的鸟啼错杂地传过来,那声音纷落在我们的小屋里,四下遂幻出一种林野的幽深——春天该是很深很浓了,我想。
  ------------------  
  
  回到家里
  去年暑假,我不解事的小妹妹曾悄悄地问起母亲:“那个晓姐姐,她怎么还不回她台北的家呢?”
  原来她把我当成客人了,以为我的家在台北。这也难怪,我离家读大学的时候,她才三岁,大概这种年龄的孩子,对于一个每年只在寒暑假才回来的人,难免要产生“客人”的错觉吧?
  这次,我又回来了,回来享受主人的权利,外加客人的尊敬。
  三轮车在月光下慢慢地踏着,我也无意催他。在台北想找一个有如此雅兴的车夫,倒也不容易呢。我悠闲地坐在许多行李中间,望着星空,望着远处的灯光,望着朦胧的夜景,感到一种近乎出世的快乐。
  车子行在空旷的柏油路上,月光下那马路显得比平常宽了一倍。浓郁的稻香飘荡着,那醇厚的香气,就像有固着性似的,即使面对着一辆开过来的车子,也不会退却的。
  风,有意无意地吹着。忽然,我感到某种极轻柔的东西吹落在我的颈项上,原来是一朵花儿。我认得它,这是从凤凰木上落下来的,那鲜红的瓣儿,认人觉得任何树只要拼出血液来凝成这样一点的红色,便足以心力交瘁而死去了。但当我猛然抬首的当儿,却发现每棵树上竟都聚攒着千千万万片的花瓣,在月下闪着璀璨的光与色,这种气派决不是人间的!我不禁痴痴地望着它们,夜风里不少瓣儿都辞枝而落,于是,在我归去的路上便铺上一层豪华美丽的红色地毯了。
  车在一家长着大榕树的院落前面停了下来,我递给他十元,他只找了我五元就想走了,我不说什么,依旧站着不动,于是他又找了我一块钱,我才提着旅行袋走回去。我怎么会上当呢?这是我的家啊!
  出来开门的是大妹,她正为大学联考在夜读,其余的人都睡了。我悄悄走入寝室,老三醒了,揉揉眼睛,说:“呀,好漂亮!”便又迷迷糊糊地入梦了。我漂亮吗?我想这到底是回家了,只有家里,每一个人才都是漂亮的,没有一个妹妹会认为自己的姐姐丑,我有一个朋友,她的妹妹竭力怂动她,想让她去竟选中国小姐呢!
  第二天我一醒来,柚子树的影子在纱窗上跳动了,柚子树是我十分喜欢的,即使在不开花的时候,它也散布着一种清洁而芳香的气味。我推枕而起,看到柚子树上居然垂满了新结的柚子,那果实带着一身碧绿,藏在和它同色的叶了里,多么可佩的态度,当它还没有成熟的时候,它便谦逊地隐藏着,一直到它个体庞大了,果汁充盈了,才肯着上金色的衣服,把自己献给人类。
  这时,我忽然听到母亲的声音,她说:“你去看看,是谁回来了。”
  于是门开了,小妹妹跳了进来。
  “啊,晓姐姐晓姐姐”她的小手便开始来拉我了,“起来吃早饭,我的凳子给你坐。”
  “谁要我坐他的凳子,就得给我一毛钱。”我说。
  “我有一毛,你坐我的。”弟弟很兴奋地叫起来。
  “等一下我就有五毛了,你先坐我的,一会就给你。”
  我奇怪这两个常在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而得奖了孩子,今天竟连这个问题也搞不清楚了。天下哪人坐别人座位还要收费的道理?也许因为这是家吧,在家里,许多事和世界上的真理是不大相同的。
  刚吃完饭,一部脚踏车倏然停在门前,立刻,地板上便响起一阵赛跑的脚步声。
  “这是干什么的?”没有一个人理我,大家都向那个人跑去。
  于是我看到一马领先的小妹妹从那人手里夺过一份报纸,很得意地回来了,其余的人没有抢到,只好作退一步的要求:“你看完给我吧!”
  “再下来就是我。”
  “然后是我。”
  乱嚷了一阵,他们都回来了,小妹妹很神秘地走进来,一把将报纸塞在我手里。
  “给你看,晓姐姐。”
  “我没有说报纸啊!”
  “你说了的!”
  “我不知道,没有报纸啊!”她傻傻地望着我。
  “你刚才到底说什么?”
  “说包‘挤’”。她用一根肥肥的指指着我枕旁的纸包,我打开来一看,是个热腾腾的包子。原来她把“子”说成“挤”了,要是在学校里,老师准会骂她的,但这里是家,她便没有受磨难的必要了,家里每一个人都原谅她,认为等她长大了,牙齿长好了,自然会说清楚的。
  我们家里常有许多小客人,这或许是因为我们客厅中没有什么高级装璜的缘故,我们既没有什么古瓶、宫灯或是地毯之类的饰物,当然也就不在乎孩子们近乎野蛮的游戏了,假如别人家里是“高朋满座”的话,我们家里应该是“小朋满座”了。这些小孩每次看到我,总显得有几分畏惧,每当这种时候,我常想,我几乎等于一个客人了,但好心的弟弟每次总能替我解围。
  “不要怕,她是我姐姐。”
  “她是干什么的?”
  “她上学,在台北,是上大学呢”
  “这样大还得上学吗?”
  “你这人,”弟弟瞪了他两眼:“大学就是给大孩子上的,你知不知道,大学,你要晓得,那是大学,台北的大学。”
  弟弟妹妹多,玩起游戏来是比较容易的,一天,我从客厅里走过,他们正在玩着“扮假家”的游戏,他们各人有一个家,家中各有几个洋娃娃充作孩子,弟弟扮一个医生,面前放着许多瓶瓶罐罐,聊以点缀他寂寞的门庭。我走过的时候他竭力叫住我,请我去看病。
  “我没病!”说完我赶快跑了。
  于是他又托腮长坐,当他一眼看到老三经过的时候,便跳上前去,一把捉住她;“来,来,快来看病,今天半价。”
  老三当然拼命挣扎,但不知从哪里钻出许多小鬼头,合力拉她,最后这健康的病人,终于坐在那个假医生的诊所里了,看她那一脸悉容,倒像是真的病了呢,做医生的用两条串好的橡皮筋,绑着一个酱油瓶盖,算是听诊器,然后又装模作样地摸了脉,便断定该打盐水针。所谓盐水针,上端是一个高高悬着的水瓶,插了一根空心的塑胶线,下面垂着一枚亮晶晶的大钉子,居然也能把水引出来。他的钉尖刚触到病的胳臂,她就大声呼号起来,我以为是戳痛了,连忙跑去抢救,却听到她断断续续地说:“不行,不行,痒死我了。”
  打完了针,医生又给她配了一服药,那药原来是一把拌了糖的番石榴片,世界上有这样可爱的药吗?我独自在外的时候,每次病了,总要吃些像毒物一样可怕的药。哦,若是在那时能有这样可爱的医生伴着我,我想,不用打针或吃番石榴片,我的病也会痊愈的。回家以后,生活极其悠闲,除了读书睡觉外,便是在庭中散步。庭院中有好几棵树,其中最可爱的便是芒果树,这是一种不能以色取胜的水果,我喜欢它那种极香的气味。
  住在宿舍的时候,每次在长廊上读书,往往看到后山上鲜红的“莲雾”。有一次,曹说:“为什么那棵树不生得近一点呢?”事实上,生得近也不行啊,那是属于别人的东西;如果想吃,除了付钱就没有别的法子了,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法律条文,把所有权划分得清楚极了,谁也不能碰谁的东西,只有在家里,在自己的家里,我才可以任意摘取,不会有人责备我,我是个主人啊!
  回家以后惟一遗憾的,是失去了许多谈得来的朋友,以前我们常在晚餐后促膝谈心的。那时我们的寝室里经常充满了笑声,我常喜欢称她们为我“亲爱的室民”,而如今,我所统治的“满室的快乐”都暂时分散了。前天,我为丹寄去一盒芒果,让她也能分享我家居的幸福。家,实在太像一只朴实无华而又饱含着甜汁的芒果呢!
  我在等,我想不久她的回信就会来的,她必会告诉我,她家中许多平凡而又动人的故事。我真的这样相信;每个人,当他回到自己家里的时候,一定会为甜蜜和幸福的所包围的。
  ------------------  
  
  光环
  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我冷漠,说我骄傲,说我盛气凌人,这是他们的偏见吗?或是我自己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呢?我是否已经树立了许多敌人?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是有些朋友的,我只晓得,在我身边还有许多人,认为我并不冷漠,并不骄傲,并且并不盛气凌人——菊如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认识菊如是在四年前的新生训练中,她拖了两条长长的辫子,穿着一件格子裙,笑的时候总要加上强调的尾音,让人很自然地也想跟她一起笑,我特别喜欢她那胖墩墩的体型,让人有一种舒泰的感觉。
  开学后不久,女孩子们很自然地便混熟了,午饭后我们总坐在竹林子里面谈天,有一次我们谈到自己的绰号,她说:“我小学时就叫小胖,到了初中原来以为可以换掉了,谁知又有人叫我小胖,等升了高中,还是叫小胖。”
  “那么,我们沿着朝旧制吧!”大伙儿便兴奋地决定了。
  那时候,班上有十个女孩子,我常喜欢在暗地里仔细评较她们,她总是拖拖拉拉的,懒懒散散的,仿佛要她修饰一下,就会让她头痛十天似的,她从来不矫揉造作,从来不企图让自己更女性化。但是,我终于认定她是最美的。她的脸上永远刻划着一种自然而又含蓄的美,那线条挺秀的鼻梁,那棱角分明的嘴唇,是我从来没有在别的面孔上发现过的一一即使有,也不可能配合得像她这样巧妙。她又戴着一付眼镜,显得斯文而秀丽。我常想,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娟秀,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可爱,那该有多么好!
  其实,除了外形的美丽之外,她还许多更吸引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一样和悦、一样讨人喜欢。也从来没有人有她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居然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过秦论》背熟——那是我努力了两个晚上仍不能上口的,此外,我每次想起她,总不免要怀念起她的幽默感。并且觉得上帝本来就准许某些人得到较多的东西,他必定是怕那些美好的本质,若是流到其他人的手里,会被糟蹋掉了。我一直相信小胖所以有优异的秉赋,是因为她配得的缘故。我也确信,我们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她的温良,而不是由于我。
  那时侯,她是六号,我是七号,我们的座位是如些紧挨着,逐渐地,我们的情感也彼此挨近了,当时,没有宿舍,我们都带便当,往往到十一点钟就忍不住要取一点来充饥了,但她的食量极小,每次总央求我替她吃一块卤蛋或几块豆腐干,我很庆幸自己一直有很好的食欲,能够一直接受她善意的馈赠。有时她也尝尝我便当盒中的鱼片或是素鸡,我们彼此以“酒肉朋友”戏呼对方,往往把局外人搞得莫明其妙。她的家住在台中,每次归家,她总带回一盒凤梨酥给大家享用,我因为是她的“酒肉朋友”,总比别人多分到几块。
  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反应太过灵敏,每次教授的笑话还没讲一半,我们的笔声就忍不住迸了出来,好在我们总是一起笑,还不至被目为怪物。二年后,我们的座位分开了,每次一想笑就得制止住,两个人远远地递个眼色就算了。
  我们都不用功,一聊起天来就失去了时间观念,有时候话说完了,两个人相对面视也觉得很有趣的。有一次,读了李白的诗,就彼此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打趣。后来又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一位教授,教授对她说:“如果晓风是男孩子,你嫁给她倒是很相配的。”
  “我一直很安于做女孩子。”我对教授说:“不过如果做男孩子而又能娶到这样的太太,我倒很向往。”
  当然,我一直没有成为男子,但我们的友谊仍在平静中进行着,那种境界,我总自信比之爱情是毫无逊色的,谁能说澄清的湖水比不上澎湃的汪洋,又有谁能说请冽的香片比不上浓郁的咖啡呢?
  她常常做出许多很洒脱的事,颇有点侠士的意味,让我们又诧异、又好笑,却又不得不佩服她的鬼脑筋——我就是喜欢这种作风,就好像我喜欢读一些跌宕生姿的古文一样。
  有一次,是冬天,她刚搬入宿舍不久,那天晚上她从外面回来,便径入我的寝室,我很少看到她那样美丽,她头上扎着丝巾,身上是一件奶油色的风衣,脚下则是一双两吋半的高跟鞋。
  “去赴约会吗?难得这副打扮。”
  “去买红豆汤,”她把提盒递给我看。“我们寝室里住着几个饿琈呢,我只好去买点东西来救灾。”
  “那又何必如此盛装呢?”
  “盛装吗?”她大笑起来,把丝巾和风衣取了,立刻,一个寝室都笑倒了,原来丝巾底下包的是她缠满发卷的头发,风衣里面则是一袭睡衣——裤脚管是卷起来。
  当然,她并不是常常戏谑的,唯其因为她经常守着严正的轨迹,所以更见她恶作剧的趣味。我喜欢和她谈到庄严的事,那使我感到她同时是我的良师和益友。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沿上,当夜色渐渐深沉,我们的题目也愈谈愈深:“我只有一次,被一个故事感动哭了,是我姐浇讲给我听的,那天竟然完全控制不住。”她的声音很低,像是直接从心脏里面发出来的——没有经过喉管和舌头。
  “告诉我那个故事吧!”
  “我要告诉你的。”她望着我,目光深沉,“我姐浇有一个同学,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一面读书,一面做事,她的母亲是个没知没识的人,她们全家几乎都是靠她撑着,后来她考取了留美,到外去辞行,她母亲总跟着她,当她女儿和别人谈话的时侯,她总带着近乎崇敬的意味呆呆地朝着她,一直到上船的那一天,她把女儿送到船上,当汽笛起鸣的时候,那妇人忽然抖着双臂哭喊道:”妈妈跟慕讲的话你记不记得呀… ‘不知为什么,我也忍不住地哭了。
  “你怎么了。”她问我,但她自己的也在抹眼睛。
  “我忍不住,真奇怪,这样平的故事我也忍不住。”
  黑暗里我们相对垂泪,之后我们又为自己的脆弱感到很腼腆,我们曾把这故事告诉几个其他的同学,他们却似乎毫无所动。
  毕业考的前一周是我们最用功的阶段,我们两个常一起开夜车,但多半的时候刚过十二点就困得像醉鬼一样相扶着回寝室睡觉了。毕业考过后,我们又忙着办各种典礼中的行头,每天不是我试衣服给她看,就是她试鞋子给我看,许多低年级的同学一边凑热闹,兴奋得不得了,她们看到的只是漂亮的白旗袍,只是精工的披肩与手套,只是耀眼的耳环与项链,只是新颖的鞋子与皮包,她们何尝看到我们心里的伤感,心里的忧戚,心里的怅惘以及心里的茫然。
  记得那是毕业典礼的前一个晚上,一切该办的都办齐了,寝室里的灯也熄灭了,我坐在她的上层铺位上,两个人居然一点睡意也没有。
  “我总觉得我们才刚混熟。”她说:“就要分手了。”
  我不敢接腔,怕把谈话带到一种更凄凉的意味中。可是我们的沉默却仍是凄凉的。唉,人和人之间的“缘份”竟是这样薄吗?
  第二天早晨她修饰得很美,其实二年级以后她的体重就直线下降,许多后期的同学竟不知道何以她会称小胖,她以内的美烘托着外型的美,使她看起来焕发极了。那天,她在掌声中走上台去代表全系的毕业生接受文凭,如果不是限于会场中秩序,我想我会跳起来握住她的手,祝贺她得到优异学业成绩。但转念之间我又觉得该祝贺她的并不是在毕业的一刹,而是四年中每一个日子——因为她每天都是一个打胜仗的战士,而所祝贺于她的也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成功——更是她整个为人处事的成功。
  毕业后我常和她通讯,我称她为“菊如女史”,她也称我的号,并且加上“词长”,与她通信和与她谈话有同样的乐趣,她永远知道怎样使自己和别人的生活都轻松愉快。不久,她找到一份很理想的工作,离家近,待遇也好,我相信她会做得很称职。其实,与其说她得到工作很幸运,不如说那工作得到她很幸运,她天生是一撮盐,能使整个环境因而变得有滋味。后来,我的工作也固定了,是留在原校服务,我很兴奋地告诉三个最知已的朋友——小胖是其中的一人我们都开始进入办公室的生活,我感到又惶恐又怯惧,不知该如何做。我一直遗憾的是她只住过一年宿舍,否则我必会从她多感染一点美好的德性,使我的人生更饱满、更圆熟。但如今,我感到自己像一只乡下老鼠,乍然跑到城市里去,被红灯、绿灯、斑马红以及棋盘式的街道弄昏了,我只有继续和她写信,盼望她给我一点指引。
  有一天晚上,丹到我的寝室来。
  “今天晚上我听见了别人在讨论你。”
  “哦?”
  “有一点不妙呢!”
  “是吗?”我放下笔。
  “他们说,你很骄傲,”她有一点激动了:“又说你对人很凶,一点不徇情面,说话总是恶声恶气的,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吗?”
  “他们说,曾经看过你把毛衣披在肩上——不像个学中文的。”“他们还说,某一篇文章是你写的——里面仅是贬人的话。”
  “哦?我自己还不晓得我曾写过呢?”“他们还说,说你好像很会用手腕,你所有的成就就是靠耍手法弄来的… ”
  我没有什么反应,我平静的程度让我自己都有点惊奇。
  “我自己知道我的路,”我对丹说:“我走的是正路还是邪路,那是人人都可以看得到的,我的心很平安,我不打算知道是哪些人,也不想和他们争辨。”
  “你真的不生气吗?”丹终于叫了起来:“害我还替你生气呢,我告诉你吧,他们还说,说你一得到职位就写信告诉小胖,他们说你是故意向她示威,向她显耀… ”
  “什么,他们为什么想得这样卑鄙?”
  这一次我生气了,我能忍受别人对我的污蔑,但他们凭什么要糟蹋我们的友谊呢?我是个沉不住气的人,第二天我就写信告诉我可敬的朋友,当我把信投入邮筒,空泛的心中便响起一位教授讲的话。他说:“处在今天的世代里,我们何啻是举目无亲呢?我们简直是举目皆敌啊!”我永远记得他眼神中苍老而凄凉的意味,而此刻,我虽未老去,却已感染到那份凄凉了。那几天我一直在焦灼与痛苦中等着她的回信。她的信很快就回来了,我在寒冷的寝室中展读它,风雨把玻璃敲得很响,但我仿佛听到她亲切温润的声音,从风雨那边传过来,并且压过了风雨:晓风:上次来信问我读书和做人的心得,我想了很久,书,近来很少读,似乎无心得可言。谈到做人我就不得不改变以往对读书头痛的偏见。的确,以前我们一直都幼稚的以为读书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而今初入社会,无端的我们竟也被卷入了是非圈,对于这些我已有足够的容忍量,诚如你说,自古以来谁能不遭毁谤,至于别人所说关于你我之间的闲言,我还是从你处得知的,但愿我们都置若罔闻,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我们的友谊早已在四年前的便当上奠了深厚的基础(一笑),如今岂能容宵小谗言破坏于一旦,不要再为这此恼火了。
  何时作台中之行,一定准备麻油鸡以飨远方人…
  我低下头,心中好像有一万种复杂的情感需要表达,却又好像不再具有一缕累人的思绪了,啊,为什么我这样低估她友谊呢?让所有的人误会我吧,她是了解我的,我还需要什么呢?她是了解我的!我感到一种甜蜜,一种骄傲,一种恬远的自足。
  偶低首,我看见她送给我的蝶形别针,正扣在襟上,我的心也禁不住地欢然鼓翼了。其实,她友谊的本身就是最美的馈赠了,它将永远罩在我的头上,像远古的世纪里,戴在圣徒头上的光环,又像在漆黑的冬月之夜里,缭绕在土星四围的光环,啊,小胖,小胖,多么盼望在睡梦中也能化为蝴蝶,在这般风雨的夜里,去探探我久违的故人。
  ------------------  
  
  雨天的书
  ⒈
  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想你那里必是很冷了吧?另芳。青色的屋顶上滚动着水珠子,滴沥的声音单调而沉闷,你会不会觉得很寂谬呢?
  你的信仍放在我的梳妆台上,折得方方正正的,依然是当日的手痕。我以前没见你;以后也找不着你,我所能有的,也不过就是这一片模模糊糊的痕迹罢了。另芳,而你呢?你没有我的只字片语,等到我提起笔,却又没有人能为我传递了。
  冬天里,南馨拿着你的信来。细细斜斜的笔迹,优雅温婉的话语。我很高兴看你的信,我把它和另外一些信件并放着。它们总是给我鼓励和自信,让我知道,当我在灯下执笔的时候,实际上并不孤独。
  另芳,我没有即时回你的信,人大了,忙的事也就多了。后悔有什么用呢?早知道你是在病榻上写那封信,我就去和你谈谈,陪你出去散散步,一同看看黄昏时侯的落霞。但我又怎么想象得到呢?十七岁,怎么能和死亡联想在一起呢?死亡,那样冰冷阴森的字眼,无论如何也不该和你发生关系的。这出戏结束得太早,迟到的观众只好望着合拢黑绒幕黯然了。
  雨仍在落着,频频叩打我的玻璃窗。雨水把世界布置得幽冥昏黯,我不由幻想你打着一把外伞。从芳草没胫的小路上走来,走过生,走过死,走过永恒。
  那时候,放了寒假。另芳,我心时其实一直是惦着你的。只是找不着南馨,没有可以传信的人。等开了学,找着了南馨,一问及你,她就哭了。另芳,我从来没有这样恨自己。另芳,如今我向哪一条街寄信给你呢?有谁知道你的新地址呢?
  南馨寄来你留给她的最后字条,捧着它,使我泫然。另芳,我算什么呢?我和你一样,是被送来这世界观光的客人。我带着惊奇和喜悦着青山和绿水,看生命和知识。另芳,我有什么特别值得一顾的呢?只是我看这些东西的时候比别人多了一份冲动,便不由得把它记录下来了。
  我究竟有什么值得结识的呢?那些美得叫人痴狂的东西没有一样是我创造的,也没有一件是我经营的,而我那些仅有的记录,也是玻碎支离,几乎完全走样的,另芳,聪慧的你,为什么念念要得到我的信呢?
  “她死的时侯没有遗憾,”南馨说,“除了想你的信。你能写一封信给她吗?… ——我是信耶稣的,我想耶稣一定会拿给她的。”
  她是那样天真,我是要写给你的,我一直想着要写的,我把我的信交给她,但是,我想你已经不需要它了。你此刻在做什么呢?正在和鼓翼的小天使嬉戏吧?或是拿软软的白云捏人像吧?(你可曾塑过我的?)再不然就一定是在茂美的林园里倾听金琴的轻拨了。
  另芳,想象中,你是一个纤柔多愁的影子,皮肤是细致的浅黄,眉很浓,眼很深,嘴唇很薄(但不爱说话),是吗?常常穿着淡蓝色的衣裙,喜欢望帘外的落雨而出神,是吗?另芳,或许我们真不该见面的,好让我想象中的你更为真切。
  另芳,雨仍下着,淡档的哀愁在雨里瓢零。遥想墓地上的草早该绿透了,但今年春天你却没有看见。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透明而苍白,在雨中幽幽地抽泣。
  而在天上,在那灿烂的灵境上,是不是也正落着阳光的雨、落花的雨和音乐的雨呢?另芳,请俯下你的脸来,看我们,以及你生长过的地方。或许你会觉得好笑,便立刻把头转开了。你会惊讶地自语:“那些年,我怎么那么痴呢?其实,那些事不是都显得很滑稽吗?”
  另芳,你看,我写了这样多的,是的,其实写这些信也很滑稽,在永恒里你已不需要这些了。但我还是要写,我许诺过要写的。
  或者,明天早晨,小天使会在你的窗前放一朵白色的小花,上面滚动着无数银亮的小雨珠。
  “这是什么?”
  “这是我们在地上发现的,有一个人,写了一封信给你,我们不愿把那样拙劣的文字带进来,只好把它化成一朵小白花了——你去念吧,她写的都在里面了。”
  那细碎质朴的小白花遂在你的手里轻颤着。另芳,那时候,你怎样想呢?它把什么都说了,而同时,它什么也没有说,那一片白,乱簌簌地摇着,模模糊糊地摇着你生前曾喜爱过的颜色。
  那时候,我愿看到你的微笑,隐约而又浅淡,映在花丛的水珠里——那是我从来没有看见,并且也没有想象过的。
  ⒉
  细致的湘帘外响起潺潺的声音,雨丝和帘子垂直地交织着,遂织出这样一个朦胧黯淡而又多愁绪的下午。
  山径上两个顶着书包的孩子在跑着、跳着、互相追逐着。她们不像是雨中的行人,倒像是在过泼水节了。一会儿,她们消逝在树丛后面,我的面前重新现出湿湿的绿野,低档的天空。
  手时握着笔,满纸坏的都是人头,上次念心理系的王说,人所坏的,多半是自己的写照。而我的人像都是沉思的,嘴角有一些悲悯的笑意。那么,难道这些都是我吗?难道这些身上穿着曳地长裙,右手握着擅香折扇,左手擎着小花阳伞的都是我吗?咦,我竟是那个样子吗?
  一张信笺摊在玻璃板上,白而又薄。信债欠得太多了,究竟今天先还说的呢?黄昏的雨落得这样忧愁,那千万只柔柔的纤指抚弄着一束看不见的弦索,轻挑慢捻,触着的总是一片凄凉悲怆。
  那么,今日的信寄给谁呢?谁愿意看一带灰白的烟雨呢?但是,我的眼前又没有万里晴岚,这封信却怎么写呢?
  这样吧,寄给自己,那个逝去的自己。寄给那个听小舅讲灰姑娘的女孩子,寄给那个跟父亲念《新丰折臂翁》的中学生。寄给那个在水边静坐的织梦者,寄给那个在窗前扶头沉思者。
  但是,她在哪里呢?就像刚才那两个在山径上嬉玩的孩童,倏忽之间,便无法追寻了。而那个“我”呢?隐藏到哪一处树丛后面去了呢?
  你听,雨落得这样温柔,这不是你所盼的雨吗?记得那一次,你站在后庭里,抬起头,让雨水落在你张开的口时,那真是好笑的。你又喜欢一大早爬起来,到小树叶下去找雨珠儿。很小心地放在写算术用的化学垫板上,高兴得像是得了一满盘珠宝。你真是很富有的孩子,真的。
  什么时候你又走进中学的校园了,在遮天的古木下,听隆然的雷声,看松鼠在枝间乱跳,你忽然欢悦起来。你的欣喜有一种原始的单纯和热烈,使你生起一种欲舞的意念。但当天空陡然变黑,暴风夹雨而至的时候,你就突然静穆下来,带着一种虔诚的敬畏。你是喜欢雨,你一向如此。
  那年夏天,教室后面那棵花树开得特别灿美,你和芷同时都发现了。那些嫩枝被成串的黄花压得低垂下来,一直垂到小楼的窗口。每当落雨时分,那些花串儿就变得透明起来,美得让人简直不敢喘气,那天下课的时候,你和芷站在窗前。花在雨里,雨在花里,你们遂被那些声音、那些颜色颠倒了。但渐渐地,那些声音和颜色也悄然退去,你们遂迷失在生命早年的梦里。猛回来,教室竟空了,才想起那一节音乐课,同学们都走光了。那天老师骂你们,真是很幸运的——不过他本来就不该骂你们,你们在听夏日花雨的组曲呢!
  渐渐地你会忧愁了。当夜间,你不自禁地去听竹叶滴雨的微响;当初秋,你勉强念着“留得残荷听雨声”,你就模模糊糊地为自己拼凑起一些哀愁了。你愁着什么呢?你不能回答——你至今都不能回答。你不能抑制自己去喜欢那些苍晾的景物,又不能保护自己不受那种愁绪的感染。其实,你是不必那么善感,你看,别人家都忙自己的事,偏是你要愁那不相干的愁。
  年齿渐长,慢慢也会遭逢一点人事了,只是很少看到你心平气和过,并且总是带着鄙夷,看那些血气衰败到不得不心平气和的人,在你,爱是火炽的,恨是死冰的,同情是渊深的,哀愁是层叠的。但是,谁知道呢?人们总说你是文静的,只当你是温柔的,他们永远不了解,你所以爱阳光,是钦慕那种光明;你所以爱雨水,是向往那分淋漓。但是,谁知道呢?
  当你读到论语上那名“知其不可而这之”,忽然血如潮涌,几天之久不能安座。你从来没有经过这样大的暴雨——在你的思想和心灵之中。你仿佛看见那位圣人的终生颠沛,因而预感到自己的一部份命运。但你不能不同时感到欣慰,因为许久以来,你所想要表达的一个意念,竟在两千年前的一部典籍上出现了。直到现在,一想起这句话,你心里总激动得不能自己。你真是傻得可笑,你。
  凭窗望去,雨已看不分明,黄昏竟也过去了。只是那清晰的声音仍然持续,像乐谱上一个延长符号。那么,今夜又是一个凄零的雨夜了。你在哪里呢?你愿意今宵来入梦吗?带我到某个旧游之处去走走吧!南京的古老城墙是否已经苔滑?柳州的峻拔山水是否也已剥落?
  下一次写信是什么时候呢?我不知道。当有一天我老的时侯,或许会写一封很长的信给你呢!我不希望你接到一封有谴责意味的信,我是多么期望能写一封感谢的赞美的信啊!只是,那时候的你配得到它吗?
  雨声滴答,寥落而美丽。在不经意的一瞥中,忽然发现小室里的灯光竟这般温柔;同时,在不经意的回顾里,你童稚的光辉竟也在遥远的地方闪烁。而我呢?我的光芒呢?真的,我的光芒呢?在许多年之后,当我桌上这盏灯燃尽了,世上还有没有其他的光呢?哦,我的朋友,我不知道那么多,只愿那时候你我仍发着光,在每个黑暗凄冷的雨夜里。
  ------------------  
  
  秋天·秋天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是哪个聪明的古人想起来以木象春而以金象秋的?我们喜欢木的青绿,但我们怎能不钦仰金属的灿白。
  对了,就是这灿白,闭着眼睛也能感到的。在云里,在芦苇上,在满山的的翠竹上,在满谷的长风里,这样乱扑扑地压了下来。
  在我们的城市里,夏季上演得太长,秋色就不免出场得晚些。但秋得永远不会被混淆的——这坚硬明朗的金属季。让我们从微凉的松风中去认取,让我们从新刈的草香中去认取。
  已经是生命中第二十五个秋天了,却依然这样容易激动。正如一个诗人说的。
  “依然迷信着美。”
  是的,到第五十个秋天来的时候,对于美,我怕是还要这样执迷的。
  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吵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又记得小阳台上黄昏,视线的尽处是一列古老的城墙。在暮色和秋色的双重苍凉里,往往不知什么人加上一阵笛音的苍凉。我喜欢这种凄清的美,莫名所以地喜欢。小舅舅曾带着一直走到城墙的旁边,那些斑驳的石头,蔓生的乱草,使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长大了读辛稼轩的词,对于那种沉郁悲凉的意境总觉得那样熟悉,其实我何尝熟悉什么词呢?我所熟悉的只是古老南京城的秋色罢了。
  后来,到了柳州,一城都是山,都是树。走在街上,两旁总夹着橘柚的芬芳。学校前面就是一座山,我总觉得那就是地理课本上的十万大山。秋天的时候,山容澄清而微黄,蓝天显得更高了。
  “媛媛,”我怀着十分的敬畏问我的同伴。“你说教我们美术的龚老师能不能画下这个山?”
  “能,他能。”
  “当然能,当然,”她热切在喊着,“可惜他最近打篮球把手摔坏了,要不然,全柳州、全世界他都能画呢。”
  沉默了好一会。
  “是真的吗?”
  “真的,当然真的。”
  我望着她,然后又望着那座山,那神圣的、美丽的、深沉的秋山。
  “不,不可能。”我忽然肯定地说,“他不会画,一定不会。”
  那天的辩论会后来怎样结束,我已不记得了。而那个叫媛媛的女孩和我已经阔别了十几年。如果我能重见到,我仍会那样坚持的。
  没有人会画那样的山,没有人能。
  媛媛,你呢?你现在承认了吗?前年我碰到一个叫媛媛的女孩子,就急急地问她,她却笑着说已经记不得住过柳州没有了。那么,她不会是你了。没有人能忘记柳州的,没有人能忘记那苍郁的、沉雄的、微带金色的、不可描摹的山。
  而日子被西风尽子,那一串金属性、有着欢乐叮当声的日子。终于,人长大了,会念《秋声赋》了,也会骑在自行车上,想象着陆放翁“饱将两耳听秋风”的情怀了。
  秋季旅行,相片册里照例有发光的记忆。还记得那次倦游回来,坐在游览车上。
  “你最喜欢哪一季呢?”我问芷。
  “秋天。”她简单地回答,眼睛里凝聚了所有美丽的秋光。
  我忽然欢欣起来。
  “我也是,啊,我们都是。”
  她说了许多秋天的故事给我听,那些山野和乡村里的故事。她又向我形容那个她常在它旁边睡觉的小池塘,以及林间说不完的果实。
  车子一路走着,同学沿站下车,车厢里越来越空虚了。
  “芷,”我忽然垂下头来,“当我们年老的时候,我们生命的同伴一个个下车了,座位慢慢地稀松了,你会怎样呢?”
  “我会很难过。”她黯然地说。
  我们在做什么呢?芷,我们只不过说了些小女孩的傻话罢了,那种深沉的、无可如何的摇落之解的。
  但,不管怎样,我们一起躲在小树丛中念书,一起说梦话的那段日子是美的。
  而现在,你在中部的深山里工作,像传教士一样地工作着,从心里爱那些朴实的山地灵魂。今年初狄我们又见了一次面,兴致仍然那样好,坐在小渡船里,早晨的淡水河还没有揭开薄薄的蓝雾,橹声琅然,你又继续你山林故事了。
  “有时候,我向高山上走去,一个人,慢慢地翻越过许多山岭。”你说,“忽然,我停住了,发现四壁都是山!都是雄伟的、插天的青色!我吃惊地站着,啊,怎么会那样美!”
  我望着你,芷,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分别这样多年了,我们都无恙,我们的梦也都无恙——那些高高的山!不属于地平线上的梦。
  而现在,秋在我们这里的山中已经很浓很白了。偶然落一阵秋雨,薄寒袭人,雨后常常又现出冷冷的月光,不由人不生出一种悲秋的情怀。你那儿呢?窗外也该换上淡档的秋景了吧?秋天是怎样地适合故人之情,又怎样的适合银银亮亮的梦啊!
  随着风,紫色的浪花翻腾,把一山的秋凉都翻到我的心上来了。我爱这样的季候,只是我感到我爱得这样孤独。
  我并非不醉心春天的温柔,我并非不向往夏天的炽热,只是生命应该严肃、应该成熟、应该神圣,就像秋天所给我们的一样——然而,谁懂呢?谁知道呢?谁去欣赏深度呢?
  远山在退,遥远地盘结着平静的黛蓝。而近处的木本珠兰仍香着,(香气真是一种权力,可以统辖很大片的土地。)溪小从小夹缝里奔窜出来,在原野里写着没有人了解的行书,它是一首小令,曲折而明快,用以描绘纯净的秋光的。
  而我的扉页空着,我没有小令,只是我爱秋天,以我全部的虔诚与敬畏。
  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没有大多绚丽的春花、没有太多飘浮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一样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秋天,这坚硬而明亮的金属季,是我深深爱着的。
  ------------------  
  
  细细的潮音
  每到月盈之夜,我恍惚总能看见一幢筑在悬崖上的小木屋,正启开它的每一扇窗户,谛听远远近近的潮音。
  而我们的心呢?似乎已经习惯于一个无声的世代了。只是,当满月的清辉投在水面上,细细的潮音便来撼动我们沉寂已久的心,我们的胸臆间遂又鼓荡着激昂的风声水响!
  那是个夏天的中午,太阳晒得每一块石头都能烫人。我一个人撑着伞站在路旁等车。空气凝成一团不动的热气。而渐渐地,一个拉车的人从路的尽头走过来了。我从来没有看过走得这样慢的人。满车的重负使他的腰弯到几乎头脸要着地的程度。当他从我面前经过的时侯,我忽然发现有一滴像大雨点似的汗,从他的额际落在地上,然后,又是第二滴。我的心刹那间被抽得很紧,在没有看到那滴汗以前,我是同情他,及至发现了那滴汗,我立刻敬服他了——一个用筋肉和汗水灌溉着大地的人。好几年了,一想起来总觉得心情激动,总好像还能听到那滴汗水掷落在地上的巨响。
  一个雪睛的早晨,我们站在合欢山的顶上,弯弯的涧水全都被积雪淤住。忽然,觉得故国冬天又回来了。一个台籍战士兴奋在跑了过来。
  “前两天雪下得好深啊!有一公尺呢!我们走一步就铲一步雪。”
  我俯身拾了一团雪,在那一盈握的莹白中,无数的往事闪烁,像雪粒中不定的阳光。
  “我们在堆雪人呢。”那战士继续说,“还可以用来打雪仗呢!”
  我望着他,却说不出一句话,也许只在一个地方看见一次雪景的人是比较有福的。只是万里外的客途中重见过的雪,却是一件悲惨的故事。我抬起头来,千峰壁直,松树在雪中固执地绿着。
  到达麻疯病院的那个黄昏已经是非常疲倦了。走上石梯,简单的教堂便在夕晖中独立着。长廊上有几个年老的病人并坐,看见我们便一起都站了起来,久病的脸上闪亮着诚恳的笑容。
  “平安。”他们的声音在平静中显出一种欢愉的特质。
  “平安。”我们哽咽地回答,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简单的字能有这样深刻的意义。
  那是一个不能忘记的经验,本来是想去安慰人的,怎么也想不到反而被人安慰了。一群在疾病中和鄙视中延喘的人,一群可怜的不幸者,居然靠着信仰能笑出那样勇敢的笑容。至于夕阳中那安静、虔诚、而又完全饶恕的目光,对我们健康人的社会又是怎样一种责难啊!
  还有一次,午夜醒来,后庭的月光正在涨潮,满园的林木都淹没在发亮的波澜里。我惊讶地坐起,完全不能置信地望着越来越浓的月光,一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快乐,还是忧愁。只觉得如小舟,悠然浮起,浮向似乎很近又似乎很远的青天,而微风里橄榄树细小的白花正飘着、落着,矮矮的通往后院的阶石在月光下被落花堆积得有如玉砌一般。我忍不住欢喜起来,活着真是一种极大的幸福——这种晶莹的夜,这样透明的月光,这样温柔的、落着花的树生平读书,最让我感慨莫过廉颇的遭遇,在那样不被见用老年,他有着多少凄怆的徘徊。昔日赵国的大将,今日已是伏枥的老骥了。当使者来的时候,他为之“一饭斗米。肉十斤,披甲上马,以示尚可用”的苦心是何等悲哀。而终于还是受了谗言不能擢用,那悲哀就更深沉了。及至被楚国迎去了。黯淡的心情使他再没有立功的机运。终其后半生,只说了一句令人心酸的话:“我思用赵人。”
  想想,在异国,在别人的宫廷里,在勾起舌头说另外一种语言的土地上,他过的是一种怎样落寂的日子啊!名将自古也许是真的不许见白头吧!当他叹道:“我想用我用惯的赵人”的时候,又意味着一个怎样古老、苍凉的故事!而当太史公记载这故事,我们在二千年后读这故事的时候,多少类似的剧本又在上演呢?
  又在一次读韦庄的一首词,也为之激动了好几天。所谓“温柔敦厚”应该就是这种境界吧?那首词是写一个在暮春的小楼上独立凝望的女子,当她伤心不见远人的时候,只含蓄地说了一句话:“千山万水不曾行,魂梦欲教何处觅。”不恨行人的忘归,只恨自己不曾行过千山万水,以致魂梦无从追随。那种如泣如诉的真情,那种不怨不艾的态度,给人一种凄惋低迷的感受,那是一则怎样古典式的爱情啊!
  还有一出昆曲《思凡》,也令我震撼不已。我一直想找出它的的作者,但据说是不可能了。曾经请教了我非常敬服的一位老师,他也只说:“词是极好的词,作者却找不出来了,猜想起来大概是民间的东西。”我完全同意他的见解,这样拔山倒海的气势,斩铁截钉的意志,不是正统文人写得出来的。
  当小尼赵色空立在无人的回廊上,两旁列着威严的罗汉,她却勇敢地唱着:“他与咱,咱与他,两下里多牵挂,冤家,怎能够成就了姻缘,就死在阎王殿前,由他把那碓来舂,锯来解,磨来挨,放在油锅里去炸。啊呀,由他。只见活人受罪,那曾见死鬼戴枷。啊呀,由他,只见活人受罪,那曾见死鬼戴枷,啊呀,由他火烧眉毛且顾眼下,”接着她一口气唱着,“那里有天下园林树木佛,那里有枝枝叶叶光明佛,那里有江湖两岸流沙佛,那里有八万四千弥陀佛。从今去把钟佛殿远离却,下山去寻一个少年哥哥,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一心不愿成佛,不念弥陀般若波罗。便愿生下一个小孩儿,却不道是快活煞了我。”
  每听到这一须,我总觉得心血翻腾,久久不能平伏,几百年来,人们一直以为这是一个小尼姑思凡的故事。何尝想到这实在是极强烈的人文思想。那种人性的觉醒,那种向传统唾弃的勇气,那种不顾全世界鄙视而要开拓一个新世纪的意图,又岂是满园嗑瓜子的脸所能了解的?
  一个残冬的早晨,车在冷风中前行,收割后空旷的禾田蔓延着。冷冷请清的阳光无力地照耀着。我木然面坐,翻着一本没有什么趣味的书。忽然,在低档的田野里,一片缤纷的世界跳跃而出。“那是什么。”我惊讶地问着自己,及至看清楚一大片杂色的杜鹃,却禁不住笑了起来。这种花原来是常常看到的,春天的校园里几乎没有一个石隙不被它占去的呢!在瑟缩的寒流季里,乍然相见的那份喜悦,却完全是另外一种境界了。甚至在初见那片灿烂的彩色时,直觉里中感到一种单纯的喜悦,还以为那是一把随手散开来的梦,被遗落在田间的呢!到底它是花呢?是梦呢?还是虹霓坠下时碎成的片段呢?或者,什么也不是,只是……
  博物馆时的黄色帷幕垂着,依稀地在提示着古老的帝王之色。陈列柜里的古物安静的深睡了,完全无视于落地窗外年轻的山峦。我轻轻地走过每件千年以上的古物,我的影子映在打蜡的地板上,旋又消失。而那些细腻朴拙的瓷器、气象恢宏的画轴、纸色半枯的刻本、温润暇的玉器,以及微现绿色的钟鼎,却凝然不动地闪着冷冷的光。隔着无情的玻璃,看这个幼稚的世纪。
  望着那犹带中原泥土的故物,我的血忽然澎湃起来,走过历史,走过辉煌的传统,我发觉我竟是这样爱着自己的民族、自己的文化。那对侯,莫名地想哭,仿佛一个贫穷的孩子,忽然在荒废的后园里发现了祖先留下来买宝物的坛子,上面写着“子孙万世,永宝勿替”。那时,才忽然知道自己是这样富有——而博物院肃穆着如同深沉的庙堂,使人有一种下拜的冲动。
  在一本书,我看到史博士的照片。他穿着极简单的衣服,抱膝坐在一块大石头上。背景是一片广漠无物的非洲土地,益发显出他的孤单。照画面的光线看来,那似乎是一个黄昏。他的眼睛在黯淡的日影中不容易看出是什么表情,只觉得他好像是在默想。我不能确实说出那张脸表现了一些什么,只知道那多筋的手臂和多纹的脸孔像大浪般,深深地冲击着我,或许他是在思念欧洲吧?大教堂里风琴的回响,歌剧院里的紫色帷幕也许仍模糊地浮在他的梦里。这时候,也许是该和海伦在玫魂园里喝下午茶的时候,是该和贵妇们谈济慈和尼采的时候。然而,他却在非洲,住在一群悲哀的、黑色的、病态的人群中,在赤道的阳光下,在低矮的窝棚里,他孤孤单档地爱着。
  我骄傲,毕竟在当代三十二亿张脸孔中,有这样一张脸!那深沉、瘦削、疲倦、孤独而热切的脸,这或许是我们这贫穷的世纪中唯的一产生。
  当这些事,像午夜的潮音来拍打岸石的时候,我的心便激动着。如果我们的血液从来没有流得更快一点,我们的眼睛从来没有燃得更亮一点,我们的灵魂从来没有升华得更高一点,日子将变得怎样灰黯而苍老啊!
  不是常常有许多小小的事来叩打我们心灵的木屋吗?可是为什么我们老是听不见呢?我们是否已经世故得不能被感动了?让我们启开每一扇窗门,去谛听这细细的潮音,让我们久暗的心重新激起风声水声!
  ------------------  
  
  小小的烛光
  他的头发原来是什么颜色已经很费猜了,因为它现在是纯粹珠银白。
  他的身材很瘦小,比一般中国人还要矮上一截。加上白色的头发,如果从后面看上去,恐怕没有人会想到他是美国人——我多么希望他不是美国人。每次,当我怀着敬畏的目光注视他,我心里总羼合着几分嫉妒、几分懊恼、几分痛苦。为什么,当我发现一个人,秉赋了我所钦慕的诸般美德,而他却偏偏是一个美国人呢?为什么在我心中那个非常接近完美的人,竟不属于我自己的民族?
  他已经很老了,听说是六十七。他看起来也并不比实际岁数年轻。当然,如果他也学中国老头的样子,坐在大躺椅里抱孙子玩,闲来就和一般年纪的人聊天喝酒,或是戴着老花眼镜搓麻将,那么,他也许看起来不致这么憔悴吧!
  他身上所有的东西大概也都落伍二十年了,细边的眼镜,宽腿的裤子,带着长链子的怀表,以及冬天里很古怪的西装。每在走廊上碰面,我总要偷偷地看他几眼,那些古老的衣物好像从来也没有进步的迹象。我常常怀疑,他究竟藏有多少条这种可笑的裤子?为什么永远也穿不完呢?
  他颈上的皱折很深很粗,脸上的皮肤显然也有挂下来的趋势。如果要把那些松弛的地方重新撑饱满,恐怕还得三十磅肉呢!他有一个很尖峭的鼻子——那大概就他唯一不见皱纹的地方了。他的眼光很清澈,稍微有点严厉,长方带尖的脸型衬着线条很分明的薄嘴唇,嘴角很倔强地向下拢着,向里陷着。使他整个的容貌都显露出一种罕见贵族气质。
  那年,我是二年级,他就到学校来了。他是来接任系主任的。可是他刚来几天就贴出海报要招募合唱团员,我当时很从心里怜悯他,不过也有几分认为他是太幼稚太不明实况。其实当个系主任就够忙的了,何苦又自己另找罪受,他所征来的那批人马,除了少数几个,大部份连五线谱都认不清楚的。每天中午休息的时侯,他们就在二楼靠边的那间教室里练习。一首歌翻来覆去地唱了有个把月,把每个人的耳朵都听腻了,他们还是唱不准。后来记不清有一次怎样的集会,他们居然正式登台了。唱的就是那首人人已经听够了的歌。老桑先生急得一面指挥一面用他以前在大陆上学过的苏州话帮腔,结果还是不理想。其实那次失败并不意外——甚至我想连他自己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意外的。
  意外的是四年后一个美丽的春天晚上。这被邀请坐在学校的大礼堂里。紫红绒的帷幕缓缓拉开,灿烂的花篮在台上和台下微笑着,节目单很有分量地沉在我的手中,优雅的管弦乐在台上奏着,和谐的四重唱缭绕而弥漫。我不能不感到惊讶,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这些年来,他用的是怎样的一根指挥棒。
  他又是个极仔细的人。那时侯学校宿舍还没盖好,所有的女生都借住在阳明山腰的一个夏令营地时,山上的坟虫很多,我们经常是体无完肤的。有一次,他到山上看我们,饭后大家坐在饭厅的里,他的眼睛盯在那两扇纱门上,看来往的同学怎样开关它。其实大部分的同学是只管开门不管关门的。许多人只顾走进走出,然后就随便由自动弹簧去使它合上了。他看了一会,站起来。我还以为他要发表有关生物学的演讲呢——他学的是生物——不料他很严肃地直走到纱门前。
  “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蚊子吗?”他的目光四下巡视,没有人说话,他指着不甚合拢的门说:“门不是这样关的,这样一定有缝。”
  他重新把门摊开,先关好其中第一扇,然后把第二扇紧紧地合上去,最后又用力一拉。纱门合拢了,连空气都不夹呢!他满意地微笑,又沉默地退到座位上去了。
  我特别喜欢看他坐在书库里的样子。这两年来,学校不断地扩充,图书馆的工作不免繁复而艰巨,要把一个贫乏的,没有组织、没有系统的图书馆重头建设起来,真需要不少的的魄力呢?我真不晓得他为什么又和这种工作发生了关系。那年我被分到图书馆做工读生,发现所有的旧次序都需要另编,真让我不胜惊骇。每次,当编排书目的时候,他好像总在那里。安静地,穿着一身很干净的浅颜色衣服,坐在高高的书架下面,很仔细地指导工作。他的样子很慎重,也很怡然。日子久了,偶然走进书库如果他不在那里,我好像也能看见一个银发的影子坐在那儿。好几次,我很冲动地想告诉他那四个字——皓首穷经。但我终于没有说,用文字去向一个人解说他已经了解、已经践行的真理,实在有点可笑。
  想他是很孤单的,虽然他那样忙。桑夫人已经去世多年了,学校里设有一个桑夫人纪念奖学金。我四年级的时候曾经得到它。那天,他在办公室见我,用最简单的句子和我说话。他说得很慢,并且常常停下来,尽可能的思索一个简单的字汇一一后来我渐渐知道这是他和中国人说话的习惯。其实他的苏州话说得不错,只是对大多数的学生而言,听英文还比听苏州话容易一些!
  “哦,是你吗?”他和我握手,我忽然难受起来,我使他想起他的亡妻了。我觉得那样内疚。
  “我要一张你的照片,”他很温和地说,“那个捐款的人想看看你。”
  “好,”我渐渐安定下来,“下礼拜我拿给你。”
  “我可以付洗照片的钱。”他很率真地笑着。
  “不,我要送给你!”
  那次以后,我常常和他点点头,说一句早安或是哈罗。后来我毕业了,仍旧留在学校里,接近他的机会更多了。我才发现,原来他那清澈的双目中有一只是瞎了的!那天我和他坐在一辆校车里、他在中山北路下车。他们系里的一个助教慌忙把头伸出窗外。
  “桑先生。”他叫着,“今天坐计程车回去吧,不要再坐巴士了。”
  他回过脸来,像一个在犯错的边缘被抓到的孩子,带着顽皮的笑容点了点头。
  “你看,他就是这样。人病着,还不肯停。”那助教对我说,“并且他有一只眼已经失明了,还这样在街上横冲直撞的叫人担心。”
  我忽然觉得喉头被什么哽咽住了,他瞎了一只眼!难怪他和人打招乎的时候总是那样迟钝,难怪他下楼梯的时候显得那样步履维艰。他必定忍受了很大的痛苦,什么都不为,什么都贪图,这是何苦来呢!
  “只有受伤者,才能安慰人”或许这就是上帝准许他盲目的唯一解释。学生有了困难,很少不去麻烦他的。常常看他带着一个学生走进办公室来,慢慢地说:“这个男孩他需要帮助。”他说话的时候每每微佝着腰,一只手搭在那学生的肩膀上,他的眼光透过镜片,透露出深切真挚的同情——以致让我觉得他不可能瞎过,他总让我不由自己地想起一句话:“从来没有一个人,像屈身帮助一个孩子的人那样直。”
  他所唯一帮不上忙的工作,恐怕就是为想放洋的人写介绍信了。有一次,吴气急败坏地来找我。
  “我托错人了,人家都说我太糊涂,”她说得很快,不容我插嘴,“你知道,人家说凡是请他写介绍信的,就没一个申请了,我也没希望了。我事前一点不晓得,只当他是个大好佬呢!”
  “你知道,他也写得太老实了,唉,这种教徒真是没办法,一点谎都不撒。”她接着说,气势逐渐弱了。“你说,写介绍信怎么能不吹嘘呢?何必那么死心眼?你说,这种年头… ”
  她走后办公定里剩下我一个人。想象中仿佛能看到他坐在对面的办公室里,面对着打字机,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斟酌,要写封诚实无讹的介绍信。但他也许不会知道,诚实并不被欢迎。
  他的生活很简单,除了星期天,他总是忙着。有时偶然碰到放假,我到办公室去看他一眼,他竟然还在上着班,打字机的声音响在静静走廊上,显得很单调。
  他爱写一些诗,有几首刊载出来的我曾经看过,但我猜想那是多年以前写的了,这些年来,他最喜欢的恐怕还是音乐。他有一架大钢琴,声音很好,也很漂亮。放在大礼堂里,从来不让人碰。去夏令会的时候,学音乐的徐径自跑上去弹,工友急忙跑来阻止。他很严重的叫道:“桑先生听见要生气的!”
  “弹下去,孩子。”另一个声音忽然温和地响起,那双流露着笑意的眼睛闪着,是桑先生自己来了,“他叫什么名字,你弹得真好。”
  我不由想起那古老的瑶琴的故事。
  后来有次在中山堂听音乐,徐忽然跑过来,指着前面说:“瞧,那不是你们的老桑先生吗?他,很可爱。”
  “是的,我们的老桑先生,”我不觉纳纳地重复着徐的话,“他很可爱。”
  我想,徐已经了解我说的是什么了。
  节目即将开始,我却不自禁地望着他的背影,那白亮的头发,多沟纹的后颈,瘦削的肩膀。我不由想起俄曼在《青春》一文中开头的几句话:“青春并不完全是人完全是人生的一段时光——它是一种心理的状态。它并不完全指丰润的双颊、鲜红的嘴唇、或是伸屈自如的腿胫。而是意志的韧度、理想的特质、情感的蓬勃。在深远的人生之泉中,它是一股新鲜沁凉的清流。”我觉得,他是那样年轻。这时他发现了我,回头一笑。在那安静自足笑容里,我记起上次院长和我谈他的话了。
  “你看他说过话吗?不,他不说话的,他只是埋着头做事。有一次我问:”桑先生,你这样干下去,如果有一天穷得没饭吃怎么办?‘他很郑重地用苏州话说:“我喝稀饭。’‘稀饭也没得喝呢?’‘我喝开水!’”
  我忍不住抵了身旁的德一下。
  “这是为什么呢?德,”我指了指前面的桑先生。“一个人孤零零地、颤巍巍地绕过半个地球,住在另外一个民族里面,听另外一种语言,吃另外一种食物。没有享受,只有操劳,没有聚敛,只有付出。病着,累着,半瞎着,强撑着,做别人不在意的工作,人家只把道理挂在嘴上说说,笔下写写,他倒当真拼着命去做了,这,是何苦呢?”
  “我常想,”德带着沉思说,“他就像马太福音书里所说的那种光,点着了,放在高处。上面被烧着,下面被插着——但却照亮了一家的人,找着了许多失落的东西。”
  灯忽然熄了,节目开始,会场立刻显得空旷而安静。台上的光红很柔和,音乐如潮水,在大厅中回荡着。而在这一切之中和这一切之外,我看到一支小小的烛光,温柔而美丽,亮在很高很高的地方。
  ------------------  
  
  归去
  终于到了,几天来白日谈着、夜晚梦见的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重叠的深山中,只是我那样确切感觉到,我并非在旅行,而是归返了自己的家园。
  我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次这样激动过了。刚踏入登山的阶梯,就被如幻的奇景震慑得憋不过气来。我痴痴地站着,双手掩脸,忍不住地哭。参天的黛色夹道作声,粗壮、笔直而又苍古的树干傲然耸立。“我回来了,这是我的家。”我泪水微泛地对自己说:“为什么我们离别得这样久?”
  一根古藤从危立的绝壁上挂下,那样悠然地垂止着,好像一点不觉察它自己的伟大,也一点不重视自己所经历的岁月。我伸手向上,才发现它距离我有多远。我松下手,继续忘神仰视那突出的、像是要塌下来、生满了蕨类植物的岩石。我的心忽然进入一个阴凉的岩穴里,浑然间竟忘记山下正是酷暑的季节。
  疾劲的山风的推着我,我被浮在稀薄的青烟里,我每走几步总忍不住要停下来,抚摩一下覆盖着苔衣的山岩,那样亲切地想到“苔厚且老,青草为之不生”的句子。啊,我竟是这样熟悉于我所未见的景象,好像它们每一块都是我家中的故物!
  石板铺成的山径很曲折,但也很平稳。我尤其喜欢其中的几段——它们初看时叠叠的石阶并无二致。仔细看去才知道是整块巨大的山岩被凿成的。那一棱一棱的、粗糙而又浑厚的雕工表现着奇妙的力,让我莫名地欢欣起来。好像一时之间我又缩小了,幼弱而无知,被抱在父亲粗硬多筋的双臂里。
  依还落在后面,好几天来为了计划这次旅行,我们兴奋得连梦境都被扰乱了。而现在,我们已经确确实实地踏在入山的道路上,我多么惭愧,一向我总爱幻想,总爱事先替每一件事物勾出轮廓,不料我心目中的狮山图一放在真山的前面,就显得拙劣而又可笑了。那样重叠的、迂回的、深奥苍郁、而又光影飘忽的山景竟远远地把我的想象抛在后面。我遂感到一种被凌越、被征服的快乐。
  我们都坐在浓浓的树荫下——峙、茅、依和我——听蝉声和鸟声的协奏曲。抬头看天,几乎全被浓得拨不开的树叶挡住了,连每个人的眉宇间,也恍惚荡过一层薄薄的绿雾。
  “如果有一张大荷叶,”我对峙说,“我就包一包绿回去,调我一盒小小的眼膏。”
  他很认真地听着我,好像也准备参与一件具体的事业。“另外还要采一张小荷叶,包一点太阳的金色,搀和起来就更美了。”
  我们的言语被呼啸的风声取代,入夏以来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样的风声了。刹那间,亿万片翠叶都翻作复杂琴键,造物的手指在高低音的键盘间迅速地移动。山谷的共鸣箱将音乐翕和着,那样郁勃而又神圣,让人想到中古世纪教堂中的大风琴。
  路旁有许多数不清的小紫花,和豌豆花很相象,小小的,作斛状,凝聚着深深的蓝紫。那样毫不在意地挥霍着她们的美,把整个山径弄得有如一张拜占庭的镶嵌画!
  我特别喜欢而又带着敬意去瞻仰的,却是那巍然耸立的峭壁。它那漠然的意态、那神圣不可及的意象,让我忽然静穆下来。我真想分沾一点它的稳重、它的刚毅、以及它的超越。但我肃立了一会儿便默然离去了——甚至不敢用手碰它一下,觉得那样做简直有点亵渎。
  走到山顶,已是黄昏了。竹林翳如,林鸟啁啾。我从来没有看过这样奇特的竹子,这样粗,这样高,而叶子偏又这样细碎。每根竹干上都覆罩着一层霜状的白色细末。把那绿色衬得非常细嫩。猛然看去,倒真像国画里的雪竹。所不同的,只是清风过处,竹叶相击,平添了一阵环佩声,我们终于到了海会庵,当家师为我们安顿了住处,就又往厨房削瓜去了。我们在院中盘桓一会,和另外的游客义谈几然。无意中一抬头,猛然接触到对面的山色。
  “啊!”我轻轻叫了一声,带着敬畏和惊叹。
  “什么事?”和我说话的老妇也转过身去。只见对面的山峰像着了火般地燃烧着,红艳艳地,金闪闪地,看上去有几分不真实的感觉,但那老妇的表情很呆滞,“天天日落时都是这样的。”她说完就真走。
  我,一个人,立在斜阳里,惊异得几乎不能自信。“天父啊!”我说:“你把颜色调制得多么神奇啊!世上的舞台的灯光从来没的控制得这么自如的。”
  吃饭的时间到了,我很少如此饿过。满桌都是素菜,倒也清淡可口。饭厅的灯很黯淡,有些特殊的气氛,许多游客都向我们打听台北的消息,问我们是否有台风要来。
  “台风转向好几天了,现在正热着呢!”
  也许他们不知道,在那个酷热的城里,人们对许多可笑的事也热得可笑。
  饭罢坐在庙前,看脚下起伏的层峦。残霞仍在燃烧着,那样生动,叫人觉得好像着不多可以听到火星子的劈拍声了。群山重叠地插着,一直伸延到看不见的远方。迷茫的白气氤氲着,把整个景色渲染得有点神话气氛。
  山间八点钟就得上床了,我和依相对而笑。要是平日,这时分我们才正式开始看书呢!在通道里碰见家师父,她个子很瘦小,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您来这里多久了?”我说。
  “晤,四五十年了。”
  “四五十年?”我惊讶地望着她,“您有多大年岁?”“六十多了。”她说完,就径自走开了。
  我原没有料到她是那么老了,她年轻的时候,想必也是很娟秀的,难道她竟没有一些梦、一些诗、一些痴情吗?四五十年,多么凄长的岁月!其间真的就没有任何牵挂、任何眷恋、任何回忆吗?钟鼓的声音从正殿传过来,低祝而悠扬。山间的空气很快地冷了,我忽然感到异样凄凉。
  第二天,依把我推醒,己是四点五十了。她们的早课已毕。我们走出正殿,茅和峙刚好看守了日出回来。原来我们还起得太晚呢!天已经全亮了,山景明净得像是今天早晨才新生出来的。朝霞已经漂成了素净的白色,无所事事地在为每一个山峰镶着边。
  五点多,就开始吃早饭了。放在我面前的是一盘金色的苦瓜,吃起来有一些奇异的风味。依尝了一口,就不敢再试了。茅也闻了闻,断定是放了棘芥的叶子。棘芥?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嗅起来有一点类似苗香,嚼起来近乎芫荽。我并不很喜欢那种味道,但有气味总比没气味好,这些年来让我最感痛苦的就是和一些“非之无举、刺之无刺”的人交往的。他们没有颜色、没有形状、没有硬度、而且也没有气味。与其如此,何如在清风巡逡的食堂里,品尝一些有异味的苦瓜。
  六点钟,我们就出发去找水帘洞了。天很冷,露水和松果的一起落在我们的路上。鸟儿们跳着、叫着、一点没有畏人的习惯。我们看到一只绿头红胸的鸟,在凌风的枝头嘤鸣。它的全身都颤抖着,美丽的颈子四面转动。让我不由想起旧约圣经里面的雅歌:“不要惊动,不要叫醒我所亲爱的,等他自己情愿。”忽然,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微弱的咱应,那鸟儿就像触电似的弹了出去。我仰视良久,只见一片浅色的蓝天的蔼地伸延着。
  “它,不是很有风度吗?”我小声地说。
  其余的三个人都笑了,他们说从未没听说鸟有风度的。
  转过几处曲折的山径,来到一个很深的峡谷,谷中种了许多矮小的橘树。想象中开花的季节,满山满谷都是香气,浓郁得叫人怎么消受呢?幸亏我们没赶上那个季候,不然真有坠崖之虞呢!
  峡谷对面叠着好几重山,在晨光中幻出奇异的色彩来。我们真是很浅薄的,平常我们总把任何形状、任何颜色的山都想象作一样的,其实它们是各自不同的。它们的姿容各异,它们叠合的趣味也全不相象。靠我们最近的一列是嫩嫩的黄绿色,看起来绒绒的、柔柔的。再推进去是较深的苍绿,有一种稳重而沉思的意味。最远的地方是透明而愉快的浅蓝。那样豁达、那样清澄、那样接近天空。我停下来,伫立一会,暗暗地希望自己脚下能生出根来,好作一棵永远属于山、永远朝参着山景的小树。
  已是七点了,我们仍然看不见太阳,恐怕是要到正午时分才能出现了。渐渐地,我们听到淙淙的水声,溪里的石头倒比水还多,水流得很缓慢、很优美。
  “在英文里头,形容溪水的声和形容情人的说话,用的是同样状声词呢!”峙说。
  “是吗?”我恋恋地望着那小溪,“那么我们该说流水喁噜噜了。”
  转过一条小径,流水的喁噜逐渐模糊了。一棵野百合灿然地开着,我从来不认为有什么花可以同百合比拟,它那种高贵的气质、那种脱俗的神韵,在我心里总象征着一些连我自己也不全然了解的意义。而此刻,在清晨的谷中,它和露而绽开了,完全无视于别人的欣赏。沉默、孤独、而又超越一切。在盛开的一朵下面,悲壮地垂着四个蓓蕾,继第一朵的开放与凋落之后,第二朵也将接着开放、凋落。接着第三朵、第四朵……是的,它们将连续着在荒芜的谷中奉献它们洁白的芳香。不管有没有人经过的,不管有没有人了解。这需要何等的胸襟!我不由想起王摩诘的句子“涧户寂无人,丝丝开且落”,以及孔子所说的“知其不可而为之”,心情不觉转变得十分激烈。
  水声再度响起,这是一个狭窄的溪谷,水帘洞已经到了。洞沿上生着许多变种的小竹子。倒悬着像藤萝植物似的。水珠从上面滴下来,为石洞垂下许多串珠帘,把洞口的土地滴得有些异样,洞里头倒是很干燥。
  溪谷里有很大的石头,脱了鞋可以从容地玩玩。水很浅。鱼虾来往悠游。我在石上倚上好一会,发觉才是八点。如果在文明社会里,一切节目要现在才开始呢!想台北此刻必是很忙了。粘粘的柏油路上,挂着客满牌子的汽车又该衔尾急行了。
  我们把带着的衣服洗好,挂在树枝上。便斜靠着石头看天空。太阳渐渐出来了,把山巅树木的阴影绘在溪底的大石头上。而溪水,也把太阳的回光反推到我们脸上来。山风把鸟叫、蝉鸣、笑声、水响都吹成模糊的一片。我忽然觉得自己也被搅在那声音里,昏昏然地飘在奇异的梦境中。真的,再没有什么比自然更令人清醒,也再没有什么比自然更令人醺然。过了一会,我定神四望,发现溪水似乎是流到一个山缝里而被夹住了。那山缝看起来漆黑而森严,像是藏着一套传奇故事。啊!这里整个的景色在美丽中都包含着魔术性。
  太阳升得很高,溪谷突然明亮起来。好像是平缓的序曲结束了,各种乐器忽然奏起轻柔明快的音响,节拍急促而清晰。又好像是画册的晦黯封面被打开了,鲜丽的色彩猝然跃入视线,明艳得叫人几乎炫昏。坐在这种地方真需要一些定力呢!水姜花的香气从四面袭来,它距离我们只有一抬手的距离,我和依各采了一朵。那颜色白得很细致,香气很淡远,枝干却显得根朴茂。我们有何等的荣幸,能掬一握莹白,抱一怀宁静的清芬。回来的路上,天渐渐热了起来。回到庵中,午饭已经开出来了,笋汤鲜嫩得像果汁,四个人把一桌菜吃得精光。
  下午睡足了起来看几页书,阳光很慵懒,流云松松散散地浮着。我支颐长坐,为什么它们美得这样闲逸?这样没有目的?我慢慢的看了几行传记,又忍不住地望着前前后后拥合的青山。我后悔没有带几本泰戈尔或是王摩诘的诗,否则坐在阶前读它们,岂不是等于念一本有插图注释的册子吗?
  我们仍然坐着,说了好些傻话。茅偷偷摸摸地掏出个小包,打开一看,竟是牛肉干!我们就坐在阿弥陀佛不远的地方嚼了起来。依每吃一块就惊然四顾,唯恐被发现。一路走向饭堂的时侯,她还疑心那小尼姑闻到口中的牛肉味呢。
  晚饭后仍有几分夕阳可看。慢慢地,蓝天现出第一颗星。我们沿着昏黑的山径徐行,因为当家师父过寿,大小尼姑都忙着搓汤圆去了,听说要到十点才关门,我们也就放心前去。走到一处有石凳的地方,就歇下看天。这是一个难得的星月皎洁的夜晚,月光如水,淹没了层峦,淹没了无边的夜,明亮得叫人不能置信。看那种挥霍的气派,好像决心要在一夜之间把光明都拼尽似的。“我担心明夜不再有月华了。”我喃喃地说,“不会有了,它亮得太过分。”
  “不用过虑,”峙说,“只是山太高太接近月亮的缘故吧!”
  真的,山或许是太高了,所以月光的箭镞才能射得这么准。
  晚上回来,圆圆煌月亮仍旧在窗框子里,像是被法术定住了,我忍不住叫依和我一起看,渐渐地,月光模糊了、摇晃了、隐退了剩下一片清梦。
  早晨起来,沿着花生田去爬山,居然也找到几处没有被题名的胜景。我们发现一个很好的观望台,可以俯视灵塔和附近的一带松林。那松树本来就非常高,再加上那份昂然的意义,看来好像从山谷底下一直冲到山峰顶上去了。弄得好像不是我们在俯视它,倒是它在俯视我们了,风很猛,松树的气味也很浓烈,迎风长啸,自觉豪情万千。
  “下次,”峙说,“你们再来找个地方!”
  “恐怕找不着了,”我一面说,一面留恋地大口呼吸着松香,“这样曲径,只能偶然碰着,哪里能够轻易找到呢?”
  真的,那路很难走——我们寻出来的时候就几乎迷路。
  到了庵中,收拾一下,就匆匆离去了。我们都是忙人,我们的闲暇不是偷来的,就是抢来的。
  下山的阶梯长长地伸延着,每一步都带我走向更低下的位置。
  我的心突然觉得悲楚起来,“为什么我不能长远归家?为什么要我住在一个陌生多市尘的大城里?”群山纠结着,苍色胶合着,没有一声回音。
  在路旁不远的地方,峙站着,很小心地用一张棉纸包一片很嫩的新叶,夹进书页中,然后又紧紧地合上了。我听见他在唱一首凄美的英文歌:“当有一天,我已年老不爱梦幻你的爱情仍停留我心间。”
  我慢慢地走下去,张开的心页逐渐合拢了。里面夹着的除了嫩叶的颜色以外,还有山的郁绿、风的低鸣、水的弦柱、月的水银,连同松竹的香气,以及许多模模糊糊、虚虚实实的美。
  那欢声仍在风的余韵中回响着,我感到那本夹着许多记忆的书,已经被放置在雕花的架上了。啊,当我年老,当往事被尘封,它将仍在那里,完整而新鲜,像我现在放进去的一样。
  ------------------  
  
  我喜欢
  我喜欢活着,生命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毒像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的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它好像准备着要奉献什么,要展示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导我一些最美丽的真理。
  我喜欢看一块平平整整、油油亮亮的秧田。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是集许多翠禽的羽毛织成的,它总是激发我想在上面躺一躺的欲望。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我喜欢观赏这样的布景,我喜欢坐在那舒服的包厢里。
  我喜欢看满山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美得那样凄凉。那次,刘告诉我他在梦里得了一句诗:“雾树芦花连江白。”意境是美极了,平仄却很拗口。想凑成一首绝句,却又不忍心改它。想联成古风,又苦再也吟不出相当的句子。至今那还只是一句诗,一种美而孤立的意境。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我总是梦见自己能飞,能跃过山丘和小河。我总是梦见奇异的色彩和悦人的形象。我梦见棕色的骏马,发亮的鬣毛在风中飞扬。我梦见成群的野雁,在河滩的丛草中歇宿。我梦见荷花海,完全没有边际,远栽在炫耀着模糊的香红-一这些,都是我平日不曾见过的。最不能忘记那次梦见在一座紫色的山峦前看日出——它原来必定不是紫色的,只是翠岚映着初升的红日,遂在梦中幻出那样奇特的山景。
  我当然同样在现实生活里喜欢山,我办公室的长窗便是面山而开的。每次当窗而坐,总沉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如。较远的地方,教堂尖顶的白色十字架在透明的阳光里巍立着,把蓝天撑得高高地。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十字形的、斛形的、星形的、球形的。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早晨我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我缩在皮手套里的指头不再感觉发僵,空气里充满了和善。
  当我到了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我喜欢看见短发齐耳的中学生,那样精神奕奕的,像小雀儿一样快活的中学生。我喜欢她们美好宽阔而又明净的额头,以及活泼清澈的眼神。每次看着他们老让我想起自己,总觉得似乎我仍是他们中间的一个。仍然单纯地充满了幻想,仍然那样容易受感动。
  当我坐下来,在办公室的写字台前,我喜欢有人为我送来当天的信件。我喜欢读朋友们的信,没有信的日子是不可想象的。我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于,总是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座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德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信件,虽然我不一定有时间回复。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这不就够了吗?我不需要永远存在,我希望我所认定的真理永远存在。
  我把信件分放在许多小盒子里,那些关切和怀谊都被妥善的保存着。
  除了信,我还喜欢看一点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一灯茕茕之下。我不是一个十分用功的人,我只喜欢看词曲方面的书。有时候也涉及一些古拙的散文,偶然我也勉强自己看一些浅近的英文书,我喜欢他们文字变化的活泼。
  夜读之余,我喜欢拉开窗帘看看天空,看看灿如满园春花的繁星。我更喜欢看远处山拗里微微摇晃的灯光。那样模糊,那样幽柔,是不是那里面也有一个夜读的人呢?
  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我很自然地想到,有几个人执过它,有几个人读过它。他们也许都过去了。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坐在汪教授家中的客厅里,在落地灯的柔辉中捧一本线装的昆曲谱子。当他把旧发亮的褐色笛管举到唇边的时候,我就开始轻轻地按着板眼唱起来,那柔美幽咽的水磨调在室中低回着,寂寞而空荡,像江南一池微谅的春水。我的心遂在那古老的音乐中体味到一种无可奈何的轻愁。
  我就是这样喜欢着许多旧东西,那块小毛巾,是小学四年级参加儿童周刊父亲节征文比赛得来的。那一角花岗石,是小学毕业时和小曼敲破了各执一半的。那具布娃娃是我儿时最忠实的伴侣。那本毛笔日记,是七岁时被老师逼着写成的。那两只蜡烛,是我过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同学们为我插在蛋糕上的……我喜欢这些财富,以致每每整个晚上都在痴坐着,沉浸在许多快乐的回忆里。
  我喜欢翻旧相片,喜欢看那个大眼睛长辫子的小女孩。我特别喜欢坐在摇篮里的那张,那么甜美无忧的时代!我常常想起母亲对我说:“不管你们将来遭遇什么,总是回忆起来,人们还有一段快活的日子。”是的,我骄傲,我有一段快活的日子——不只是一段,我相信那是一生悠长的的岁月。
  我喜欢把旧作品一一检视,如果我看出已往作品缺点,我就高兴得不能自抑——我在进步!我不是在停顿!这是我最快乐的事了,我喜欢进步!
  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那样晶晶闪闪的的、细细微微的、奇奇巧巧的。它们都躺在一个漂亮的小盆子里,炫耀着不同的美丽,我喜欢不时看看它们,把它们佩在我的身上。
  我就是喜欢这们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的分配的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
  我喜欢晴朗的礼拜天清晨,当低沉的圣乐冲击着教堂的四壁,我就忽然升入另一个境界,没有纷扰,没有战争,没有嫉恨与恼怒。人类的前途有了新光芒,那种确切的信仰把我带入更高的人生境界。
  我喜欢在黄昏时来到小溪旁。四顾没有人,我便伸足人水——那被夕阳照得极艳丽的溪水,细沙从我趾间流过,某种白花的瓣儿随波飘去,一会儿就幻灭了——这才发现那实在不是什么白花瓣儿,只是一些被石块激起来的浪花罢了。坐着,坐着,好像天地间流动着和暖的细流。低头沉吟,满溪红霞照得人眼花,一时简直觉得双足是浸在一钵花汁里呢!
  我更喜欢没有水的河滩,长满了高及人肩的蔓草。日落时一眼望去,白石不尽,有着苍莽凄凉的意味。石块垒垒,把人心里慷慨的意绪也堆叠起来了。我喜欢那种情怀,好像在峡谷里听人喊秦脏,苍凉的余韵回转不绝。
  我喜欢别人不注意的东西,像草坪上那株没有理会的扁柏,那株瑟缩在高大龙柏之下的扁柏。每次我走过它的时候总要停下来,嗅一嗅那股儿清香,看一看他谦逊的神气。有时候我又怀疑它是不是谦逊,因为也许它根本不觉得龙柏的存在。又或许他虽知道有龙柏存在,也不认为伟大与平凡有什么两样——事实上伟大与平凡的确也没有什么两样。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天去叩湿湿的大门,在落雨的窗前话旧真是多么美,记得那次到中部去拜访芷的山居,我永不能忘记她看见我时的惊呼。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山上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了。我们走在向日葵的荫下,慢慢地倾谈着。那迷人的下午像一闋轻快的曲子,一会儿就奏完了。
  我极喜欢,而又带着几分崇敬去喜欢的,便是海了。那辽阔,那淡远,都令我心折。而那雄壮的气象,那平稳的风范,以及那不可测的深沉,一直向人类作着无言的挑战。
  我喜欢家,我从来还不知道自己会这样喜欢家。每当我从外面回来,一眼看到那窄窄的红门,我就觉得快乐而自豪,我有一个家多么奇妙!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来。虽然过往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他的足音。那是很容易的,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中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英文名字。
  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灯光如纱,轻轻地撒开。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象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闭。
  我也喜欢户外的生活,我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当礼拜天早晨我们一起赴教堂的时候,两辆车子便并弛在黎明的道上,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无声的欢唱中滑行。我好像忽然又回到刚学会骑车的那个年龄,那样兴奋,那样快活,那样唯我独尊——我喜欢这样的时光。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喜欢在读完一章书后仰起脸来和他说话,我喜欢假想许多事情,“如果我先死了,”我平静地说着,心底却泛起无端的哀愁,“你要怎么样呢?”
  “别说傻话,你这憨孩子。”
  “我喜欢知道,你一定要告诉我,如果我先死了,你要怎么办?”
  他望着我,神色愀然。
  “我要离开这里,到很远的地方去,去做什么,我也不知道,总之,是很遥远的很蛮荒的地方。”
  “你要离开这屋子吗?”我急切地问,环视着被布置得像一片紫色梦谷的小屋。我的心在想象中感到一种剧烈的痛楚。
  “不,我要拼着命去赚很多钱,买下这栋房子。”他慢慢地说,声音忽然变得凄怆而低沉:“让每一样东西像原来那样被保持着。哦,不,我们还是别说这些傻话吧!”
  我忍不住澈泪泫然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问这样的问题。
  “哦,不要痴了,”他安慰着我,“我们会一起死去的。想想,多美,我们要相偕着去参加天国的盛会呢!”
  我喜欢相信他的话,我喜欢想象和他一同跨入永恒。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我喜欢,我喜欢,这一切我都深深地喜欢!我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  
  
  我有
  那一下午回家,心里好不如意,坐在窗前,禁不住地怜悯起自己来。
  窗棂间爬着一溜紫藤,隔春青纱和我对坐着,在微凉的秋风里和我互诉哀愁。
  事情总是这样的,你总得不到你所渴望的公平。你努力了,可是并不成功,因为掌握你成功的是别人,而不是你自己。我也许并不希罕那份成功,可是,心里总不免有一份受愚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c站在糖食店的门口的,那里有一份抽奖的牌子,你的眼睛望着那最大最漂亮的奖品,可是你总抽不着,你袋子里的镍市空了,可是那份希望仍然高高的悬着。直到有一天,你忽然发现,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份奖品,那些藏在一排红纸后面的签全是些空白的或者是近于空白的小奖。
  那串紫藤这些日子以来美得有些神奇,秋天里的花就是这样的,不但美丽,而且有那一份凄凄艳艳的韵味。风一过的时候,醉红乱旋,把怜人的红意都荡到隔窗的小室中来了。
  唉,这样美丽的下午,把一腔怨烦衬得更不协调了。可恨的还不止是那些事情的本身,更有被那些事扰乱得不再安宁的心。
  翠生生的叶子簌簌作响,如同檐前的铜铃,悬着整个风季的音乐。这音乐和蓝天是协调的,和那一滴滴晶莹的红也是协调的——只是和我受愚的心不协调。
  其实我们已经受愚多次了,而这么多次,竟没有能改变我们的心,我们仍然对人抱孩子式的信任,仍然固执地期望着良善,仍然宁可被人负,而不负人,所以,我们仍然容易受伤。
  我们的心敞开,为要迎一只远方的青鸟,可是扑进来的总是蝙蝠,而我们不肯关上它,我们仍然期待着青鸟。
  我站起身,眼前的绿烟红雾缭绕着。使我有着微微眩昏的感觉,遮不住的晚霞破墙而来,把我罩在大教堂的彩色玻璃下,我在那光辉中立着,洒金的份量很沉重的压着我。
  “这些都是你的,孩子,这一切。”
  一个遥远而又清晰的声音穿过脆薄的叶子传来,很柔如,很有力,很使我震惊。
  “我的?”
  “我的,我给了你很久了”
  “晤,”我说,“你不知道。”
  “我晓得,”他说,声音里流溢着悲悯,“你太忙。”
  我哭了,虽然没有责备。
  等我抬起头的时候,那声音便悄悄隐去了,只有柔和的晚风久久不肯散去。我疲倦地坐下去,疲于一个下午的怨怨。
  我真是很愚蠢的——比我所想象的更愚蠢,其实我一直是这么富有的,我竟然茫无所知,我老是计较着,老是不够洒脱。
  有微小的钥匙转动的声音,是他回来了。他总是想偷偷地走进来,让我有一个小小的惊喜,可是他办不到,他的步子又重又实,他就是这样的。
  现在他是站在我的背后了,那熟悉的皮夹克的气息四面袭来,把我沉在很幸福的孩童时期的梦幻里。
  “不值得的。”他说,“为那些事失望是太廉价了。”
  “我晓得,”我玩着一裙阳光喷射的洒金点子,“其实也没有什么。”
  人只有两种,幸福的和不幸福的,幸福的人不能因不幸的事变成不幸福,不幸福的人也不能因幸运的事变成幸福。“
  他的目光俯视着,那里面重复地写着一行最美丽的字眼,我立刻再一次知道我是属于哪一类了。
  “你一定不晓得的,”我怯怯地说,“我今天才发现,我有好多东西。”
  “真的那么多吗?”
  “真的,以前我总觉得那些东西是上苍赐予全人类的,但今天你知道,那是我的,我一个的。”
  “你好富有。”
  “是的,很富有,我的财产好殷实,我告诉你我真的相信,如果今天黄昏时宇宙间只有我一个人,那些晚霞仍然会排铺在天上的,那些花儿仍然会开成一片红色的银河系的。”
  忽然我发现那些柔柔的须茎开始在风中探索,多么细弱的挣扎,那些卷卷的绿意随风上下,一种撼人的生命律动。从窗棂间望出去,晚霞的颜色全被这些纤纤约约的小触须给抖乱了,乱得很鲜活。
  生命是一种探险,不是吗?那些柔弱的小茎能在风里成长,我又何必在意长长的风季?
  忽然,我再也想不起刚才忧愁的真正原因了。我为自己的的庸俗愕然了好一会。
  有一堆温柔的火焰从他双眼中升起。我们渐冷的暮色里互望着。
  “你还有我,不要忘记。”他的声音有如冬夜的音乐,把人圈在一团遥远的烛光里。
  我有着的,这一切我一直有着的,我怎么会忽略呢?那些在秋风犹为我绿着的紫藤,那些虽然远在天边还向我灿然的红霞,以及那些在一凝注间的爱情,我还能要求些什么呢?
  那些叶片在风里翻着浅绿的浪,如同一列编磬,敲很古敲出很古典音色。我忽然听出,这是最美的一次演奏,在整个长长的秋季里。
  ------------------  
  
  咏物篇
  柳
  所有的树都是用“点画成的,只有柳,是用”线“画成的。
  别的树总有花、或者果实,只有柳,茫然地散出些没有用处的白絮。
  别的树是密码紧排的电文,只有柳,是疏落的结绳记事。
  别的树适于插花或装饰,只有柳,适于霸陵的折柳送别。
  柳差不多已经落伍了,柳差不多已经老朽了,柳什么实用价值都没有——除了美。柳树不是匠人的树,这是诗人的树,情人的树。柳是愈来愈少了,我每次看到一棵柳都会神经紧张的屏息凝视——我怕我有一天会忘记柳。我怕我有一天读到白居易的“何处未春先有思,柳无力魏王提”,或是韦庄的“睛烟漠漠柳毵毵”竟必须去翻字典。
  柳树从来不能造成森林,它注定是堤岸上的植物,而有些事,翻字典也是没用的,怎么的注释才使我们了解苏堤的柳,在江甫的二月天梳理着春风,隋堤的柳怎样茂美如堆烟砌玉的重重帘幕。
  柳丝条子惯于伸入水中,去纠缠水中安静的云影和月光。它常常巧妙地逮着一枚完整的水月,手法比李白要高妙多了。
  春柳的柔条上暗藏着无数叫做“青眼”的叶蕾,那些眼随兴一张,便喷出几脉绿叶,不几天,所有谷粒般的青眼都拆开了。有人怀疑彩虹的根脚下有宝石,我却总怀疑柳树根下有翡翠——不然,叫柳树去哪里吸收那么多纯净的碧绿呢?
  木棉花
  所有开花的树看来该是女性的,只有木棉花是男性的。
  木棉树又干又皱,不知为什么,它竟结出那么雷白柔软的木棉,并且以一种不可思议的优美风度,缓缓地自枝头飘落。
  木棉花大得骇人,是一种耀眼的橘的红色,开的时候连一片叶子的衬托都不要,像一碗红曲酒,斟在粗陶碗里,火烈烈地,有一种不讲理的的架势,却很美。
  树枝也许是干得狠了,根根都麻绉着,像一只曲张的手——肱是干的,臂是干的,连手肘手腕手指头和手指甲都是干的——向天空讨求着什么,撕抓些什么。而干到极点时,树枚爆开了,木棉花几乎就像是从干裂的伤口里吐出来的火焰。
  木棉花常吵长得极高,那年在广州初见木棉树,不知是不是因为自己年纪特别小,总觉得那是全世界最高的一种树了,广东人叫它英雄树。初夏的公园里,我们疲于奔命地去接拾那些新落的木棉,也许几丈高的树对我们是太高了些,竟觉得每团木棉都是晴空上折翼的云。
  木棉落后,木棉树的叶子便逐日浓密起来,木棉树终于变行平凡了,大家也都安下一颗心,至少在明春以前,在绿叶的掩覆下,它不会再暴露那种让人焦灼的奇异的美了。
  流苏与《诗经》
  三月里的一个早晨,我到台大去听演讲,讲的是“词与画”。
  听完演讲,我穿过满屋子的“权威”,匆匆走出,惊讶于十一点的阳光柔美得那样无缺无憾——但也许完美也是一种缺憾,竟至让人忧愁起来。
  而方才幻灯片上的山水忽然之间都遥远了,那些绢,那些画纸的颜色都黯淡如一盒久置的香。只有眼前的景致那样真切地逼来,直把我逼到一棵开满小白花的树前,一个植物系的女孩子走过,对我说:“这花,叫流苏。”
  那花极纤细,连香气也是纤细的,风一过,地上就添上一层纤纤细细的白,但不知怎的,树上的花却也不见少。对一切单薄柔弱的美我都心疼着,总担心他们在下一秒钟就不存在了,匆忙的校园里,谁肯为那些粉簌簌的小花驻足呢?
  我不太喜欢“流苏”空虚名字,听来仿佛那些都是垂挂着的,其实那些花全向上开着,每一朵都开成轻扬上举的十字形——我喜欢十字花科的花,那样简单地交叉的四个瓣,每一瓣之间都是最规矩的九十度,有一种古朴诚恳的美——像一部四言的《诗经》。
  如果要我给那棵花树取一个名字,我就要叫它诗经,它有一树美丽的四言。
  栀子花
  有一天中午,坐在公路局的车上,忽然听到假警报,车子立刻调转方向,往一条不知我的路上疏散去了。
  一刹间,仿佛真有一种战争的幻影的蓝得离奇的天空下涌现——当然,大家都确知自己是安全的,因而也就更有心情幻想自己的灾难之旅。
  由于是春天,好像不知不觉间就有一种流浪的意味。季节正如大多数的文学家一样,第一季照例总是华美的浪漫主义,这突起的防空演习简直有点郊游趣味,不经任何人同意就自作主张而安排下一次郊游。
  车子走到一个奇异的角落,忽然停了下来,大家下了车,没有野餐的纸盒,大家只好咀嚼山水,天光仍蓝着,蓝得每一种东西都分外透明起来。车停处有一家低檐的人家,在篱边种了好几棵复瓣的栀子花,那种柔和的白色是大桶的牛奶里勾上那么一点子蜜。在阳光的烤炙中凿出一条香味的河。
  如果花香也有颜色,玫瑰花香所掘成的河川该是红色的,栀子花的花香所掘的河川该是白色的,但白色的有时候比红色更强烈、更震人。
  也许由于这世界上有单瓣的栀子花,复瓣的栀子花就显得比一般的复瓣花更复瓣。像是许多叠的浪花,扑在一起,纠住了扯不开,结成一攒花——这就是栀子花的神话吧!
  假的解除警报不久就拉响了,大家都上了车,车子循着该走的正路把各人送入该过的正常生活中去了,而那一树栀子花复瓣的白和复瓣的香都留在不知名的篱落间,径自白着香着。
  花拆
  花蕾是蛹,是一种未经展示未经破茧的浓缩的美。花蕾是正月的灯谜,未猜中前可以有一千个谜底。花蕾是胎儿,似乎浑淹无知,却有时喜欢用强烈的胎动来证实自己。
  花的美在于它的无中生有,在于它的穷通变化。有时,一夜之间,花拆了,有时,半个上午,花胖了,花的美不全在色、香,在于那份不可思议。我喜欢慎重其事地坐着昙花开放,其实昙花并不是太好看的一种花,它的美在于它的仙人掌的身世的给人的沙漠联想,以及它猝然而逝所带给人的悼念,但昙花的拆放却是一种扎实的美,像一则爱情故事,美在过程,而不在结局。有一种月黄色的大昙花,叫“一夜皇后”的,每颤开一分,便震出卟然一声,像绣花绷子拉紧后绣针刺入的声音,所有细致的蕊丝,顿时也就跟着一震,那景象常令人不敢久视——看久了不由得要相信花精花魄的说法。
  我常在花开满前离去,花拆一停止,死亡就开始。
  有一天,当我年老,无法看花拆,则我愿以一堆小小的春桑枕为收报机,听百草千花所打的电讯,知道每一夜花拆的音乐。
  春之针缕
  春天的衫子有许多美丽的花为锦绣,有许多奇异的香气为熏炉,但真正缝纫春天的,仍是那一针一缕最质朴的棉线——初生的禾田,经冬的麦子,无处不生的草,无时不吹风的,风中偶起的鹭鸶,鹭鸶足下恣意黄着的菜花,菜花丛中扑朔迷离的黄蝶。
  跟人一样,有的花是有名的,有价的,有谱可查的,但有的没有,那些没有品秩的花却纺织了真正的春天。赏春的人常去看盛名的花,但真正的行家却宁可细察春衫的针缕。
  乍酱草常是以一种倾销的姿态推出那些小小的紫晶酒钟,但从来不粗制滥造。有一种菲薄的小黄花凛凛然的开着,到晚春时也加入抛散白絮的行列,很负责地制造暮春时节该有的凄迷。还有一种小草毒的花,白得几乎像梨花——让人不由得心时矛盾起来,因为不知道该祈祷留它为一朵小白花,或化它为一盏红草莓。小草莓包括多少神迹啊。如何棕黑色的泥土竟长出灰褐色的枝子,如何灰褐色的枝子会溢出深绿色的叶子,如何深绿色的叶间会沁出珠白的花朵,又如何珠白的花朵己锤炼为一块碧涩的祖母绿,而那颗祖母绿又如何终于兑换成浑圆甜蜜的红宝石。
  春天拥有许多不知名的树,不知名的花草,春天在不知名的针楼中完成无以名之的美丽。
  “有一次,收到了一张非常美丽的小卡片,我把它悬挂在书桌前的壁上,整整看了一年,后来叹了一口气,把它收起来,夹入一本心爱的书里,深深感怀一种关怀是无限的,一种期许的永恒就像一千九百多年前的一位拿撒勒人。以那样特异的眼光看世界,世界就不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一粒种子下地,大地是该战栗的,也许青葱就将永远覆盖着它了,我怎么表达我所感受的那一份震颤呢?愿在他里同住!愿你永远是他所选取的!”
  如果我当时吝惜一句感谢的话,就会损失了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
  ------------------  
  
  不能被增加的人
  我很惊讶——原来到最后我连一件礼物都不曾预备。我早就接到她“发愿”的邀请信,当时只觉得要买一件礼物并不是难事。可是,明天,她就要发愿了,我仍然还没找到一件合适的礼物。
  初识她是在淡水的一座山头上,古朴的修道院里,青绿的葡萄串尚未熟,四窗的花香里低放着一只巨大的、铜质的十字架,她的白衣服烧灼着异样的白。
  她就要正式发愿了,我该送她一件礼物,她们对我那么好,从那么遥远的山上,为我送来自烘的热蛋糕,自制的大蜡烛。但我却找不到一件可送给她的礼物——在她的发愿之日,在她立志以贫穷、服役为终生目标的日子。
  如果我送她一点小摆设,她该放在哪里呢?如果我送她一篮花,那易凋的繁花怎能切合她永恒的誓愿——而且我怀疑她会责备我说:“为什么不用它去周济穷人呢?”
  我能送她唇膏吗?当她亲吻小孤儿的时候,她早已有最美丽的红唇。我能送她胭脂吗?她奔波于山径去服役人的时候,她已有最动人的朱颊。我能送她衣料吗?神圣的白袍已将她嫁给理想,世间还有什么花色的衣料足以妆点她?有什么臂钏足以辉煌她操作的手臂?有什么项链可以辉映她垂向卑微者的头顶?有什么耳环配悬在那倾听他人忧烦的耳朵?有什么别针可以点缀那忧世的心胸?有什么戒指可以戴上那为人合掌祈祷的手指。
  世间这么大,市场这样喧腾,而我却买不到一个可以送给她的礼物。
  我打算这一件礼物给一位国外的牧师的时候。同样的困难又产生了。我才忽然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他,他自己已是一个完美的宇宙。
  也许我可以学别人一样,把猪肉干、牛肉干之类的东西当成土产送给他。但我知道给一个忙碌的,席不暇暖的人,他不可能有时间坐下来嚼零食。
  所有的食物似乎都不在他的心上,他的零食不是被忘了,就是分给别人去吃了。
  如果我送他一件衬衫或领带夹和袖扣之类的东西,他也不会记得妆扮自己的。他的一副眼镜架已经用了十年了,松得滑在鼻翼上,他仍然不肯换,只说:“何必呢?都成了老朋友了,已经有了感情了!”
  送给他一些小东西放在壁炉架上吗?他选择做牧师的那一天已经告别了沙发椅——而且他也没有壁炉。送他一点奢侈品吗?他的教区住着一些最贫穷的工人,他在他们中间只过着最简朴的日子。任何生活里牵牵绊绊的小物件对他而言都未必有意义,他是一个经常忘记自己的人——他必须别人的反复提醒才会猛然自己这个人的存在,他自己是不在他照顾的范围之内的。
  也许,我可以送他一本书,但对一个已经拥抱了这世界的人还有什么书可以增加他的智慧,还有什么知识可以提高他的价值。
  原来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他,他自己己是一个完美的宇宙。
  ------------------  
  
  人物篇
  我在餐厅看书,那一年我大三。
  餐厅四周是树,树外是曲折的杜鹃杂生的山径,山径之上交错着纵横的夜星。
  餐厅的一头是间空屋,堆着几张乒乓球桌,另一头是厨房,那里住着一个新来的厨子。
  我看完了书,收拾我的东西,忽然发现少了一本《古文观止》。我不好意思大叫,只好一个一个地去问,大家全说没有看到,最后有一个女孩不太确定的说:“我看到厨子捧着一本书,在乒乓球桌那里,不知道是不是你的。”
  我生着气去找厨子,正好一眼就看到他拿着那本《古文观止》,我一言不发地走过去。
  半句吟哦嘎然而止,厨子慌张的站起来,他是一个典型的胖嘟嘟的厨子,胜上堆着油腻的笑容。
  黯淡的灯光下,一个有名字的小人物在读温馨的《古文观止》,浅碧色的丝带停在“陋室铭”上,我真要责备他吗?
  “是你的书吧?你不在,我就拿来看创,本来只想看一点的,看得太久了吧?”他脸上挂着卑微的歉意,说的是一口难懂的福州腔,“是看得太久了,我太久没有看了。”
  我要生气吗?那些古老、美好、掷地可作金石响的文章,只该放在一个中文系三年级学生的书桌上吗?它不该哺育所有的不知名的山村中的人吗?能看到一张被油垢染黄的脸灯下夜读是怎样美丽,我还能坚持书是我的吗?
  “不忙,你要看就多看一下吧!”
  他再三推开了,没有了书的双手在灯下显得异常空荡,他仍然温和地笑着,那种古老的、寂寞的、安于现实生活的中国人的笑。
  我忽然了解,从基本精神上看来,每一个中国人都是读书人。
  我自此更爱中国书,它们曾被多少善良的中国人的眸光所景仰啊!他们曾在多少低檐的屋角下薰染着耙上的土香啊!它们曾在多少凄寒的夜晚被中国式的平仄抑杨所吟哦啊!
  中国人因读中国书而深沉了,中国书因被中国人读而优美了。
  有一次,从罗斯福路走过,那天天气很好,由于路拓宽了,竟意外地把某家人家的一架紫气腾腾的九重葛弄到人行道上来了,九重葛未被算为“违章”,我不知这该感谢谁。总之,在一个不春不夏不秋不冬的日子,在高速公路旁黯淡而模糊的黄尘里,能看到一树九重葛是一件愉快的事。
  走了几步,又看到一张“阿瘦露担面在此巷内”的小招帖,红纸条已经被风雨吹成淡红色——其实也许甚至连淡红色也不是了。我呆站了一会,竟觉得自己和阿瘦十分熟悉。我想他必是一个窄肩削脸的小人物,一双长筷子,一把捞面的篓子,常常腾云驾雾的站在面锅后面的水气里。
  能带着自嘲的笑意叫自己“阿瘦”是一件了不起的事!世上有多少因为自己是秃子而怕听人说“亮”的人。
  连带地,也想起那些堂皇的市招,如“唐矮担担面”、“周胖子饺子馆”、“大声公粥品”、“老头牛肉面”。
  连带地又想起“王二麻子”,想起“麻婆”。
  中国是一个和悦的民族,王二麻子是,阿瘦也是。中国人是一个能够接受自己缺点而又能正视它的人,由于一种高度的自尊和自信,他们能够坦然地照着自己的样子接受自己。
  一捆柴
  有一年,一位在哈佛大学任教的医生到台湾南部极僻远的小城去行医,他医好了一个穷苦的山地人,没有向他收一文钱。
  那山地人回家,砍了一捆柴,走了三天的路,回到城里,把那一捆柴放在医生脚下。可笑他不知道现代的生活里,已经几乎没有“烧柴”这个项目了,他的礼物和他的辛苦成了白费。
  但事实却不然,在爱里没有什么是徒劳的。那医生后来向人复述这故事的时候总是说:“在我行医的生涯中,从未收过这样贵重、昂价的礼物。”
  一捆柴,只是一捆荒山中枯去的老枝,但由于感谢的至诚,使它成为记忆中不朽的川富。
  一条西裤
  那年的夏令营真是难忘,尤其刺激的是男生的寝室被小偷光顾了。
  小偷偷走了一些相机和手表,以及牧师的一条西裤。被偷的大男孩们虽然懊丧,却不免有几分兴奋,这种兴奋也染给了牧师的小女儿,她逢人便高高兴兴的嚷道:“小偷来啦!小偷偷了我爸爸的西装裤啦!”
  牧师是一个极淡泊的人,失去一条西裤并不会使他质朴的衣着更见寒酸一一正如多一条西裤也不致使他华丽一样。
  那天,他悄悄地把他的小女儿叫到面前,严厉地说:“你不要乱讲,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小偷,这两个字多么难听。”
  “是小偷,是小偷偷去的!”
  “不是,不是小偷——是一个人,只是他比我更需要那条裤子而已。”
  我永不能忘记我当时所受的震惊,一个矮小文弱的人,却有着那样光辉而矗然的心灵!盗贼永不能在他的国度里生存——因为藉着爱心的馈赠,他已消灭了他们。
  一柄伞
  微雨的车站上,为了贪看一本心爱的书,我竟腾不出手来撑伞,雨点打在书页上,有如一行行娟秀的眉批和笺注。
  忽然,左边的一个女孩带着她的伞靠近来,说:“我们一起打,好吗?”
  我一时竟木讷地说:“不,不用了,我有伞的,雨不大,我… ”
  忽然,我感到懊悔,我怎可对一个高贵的女孩如此说话?也许她也和我一样,是一个羞怯而不惯于和陌生人讲话的人,也许她也是鼓了极大的勇气才来和我说话的,而我竟给她那样的回答。
  我将脸低下去,不敢看她是否有失望的表情。
  每当雨季,满街的伞盛放如朵朵湿菌,有哪一朵愿意让我共同寄身?而唯一的这片庇护我竞拒绝,我何其愚鲁!
  整个雨季,我仍常站在冷雨的街头等车,仍然常常带了伞而腾不出手来打伞,但那温厚的声音何在?那安妥有如故居屋檐的那柄伞何在?
  一个声音
  丈夫带学生到合欢山去的那夜,家里异样的凄冷。寒流将夜色凝冻了,寂然如一块黯黑的寒玉。
  对着窗外古典的夜,小室中只有我翻书的声音,从陶渊明到杜子美,从姜白石到马东篱,只不过是簌簌然的几声册页的响声罢了。
  长夜未央,我忽然渴望有一点什么声音,不是古人的声音,也不是黑巷中卖馄饨的梆声,而是更切近的声音。
  但这样的夜里,我到何处去寻找这样的声音呢?
  腕表已停,时间似乎也休止了,望着床头小几上那具茶色的电话,我想起“一一七”。
  “下面音响一点四十七分十秒……下面音响一点四十七二十秒……”
  我倚枕而卧,满床零落的书香中,我久久不能放下听筒,那样简单的报时的声音,竟使我那样激动!
  其实,有时清早赶去上课,也常在匆忙中拔个电话对对时间,那时候从来没有发现这声音如此亲切如此动听。
  在电话线的另一端是怎样的一位女孩?虽然经过冷冷的录音带,仍能听出她是一个极温柔极有耐心的女孩,当她从事这项枯燥的工作之际,她可曾想到她的声音会在某一个寒冷的冬夜里,成为另一个女子耳中最美的音乐?
  曾经那么厌恶人群的声音,曾经那么向往着索居的清静,但此刻却为一个在午夜殷勤报时的声音所动,才感到同样生而为人,而又同文同种是怎样可贵的缘份。
  宇宙的钟漏上刻度无限,但我却独爱这个时辰——由一个陌生人口中所报出的人间的时分。
  ------------------  
  
  遇见
  一个久晦后的五月清晨,四岁的小女儿忽然尖叫起来。
  “妈妈!妈妈!快点来呀!”
  我从床上跳起,直奔她的卧室,她己坐起身来,一语不发地望着我,脸上浮起一层神秘诡异的笑容。
  “什么事?”
  她不说话。
  “到底是什么事?”
  她用一只肥匀的有着小肉窝的小手,指着窗外,而窗外什么也没有,除了另一座公寓的灰壁。
  “到底什么事?”
  她仍然秘而不宣地微笑,然后悄悄地透露一个字。
  “天!”
  我顺着她的手望过去,果真看到那片蓝过千古而仍然年轻的蓝天,一尘不染令人惊呼的蓝天,一个小女孩在生字本上早已认识却在此刻仍然不觉吓了一跳的蓝天,我也一时愣住了。
  于是,我安静地坐在她的旁边,两个人一起看那神迹似的晴空,平常是一个聒噪的小女孩,那天竟也像被震慑住了似的,流露出虔诚的沉默。透过惊讶和几乎不能置信的喜悦,她遇见了天空。她的眸光自小窗口出发,响亮的天蓝从那一端出发,在那个美丽的五月清晨,它们彼此相遇了。那一刻真是神圣,我握着她的小手,感觉到她不再只是从笔划结构上认识“天”,她正在惊讶赞叹中体认了那份宽阔、那份坦荡、那份深邃——她面对面地遇见了蓝天,她长大了。
  那是一个夏天的长得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像棉花似的,有些飘到草地上,有些飘入湖水里,我仍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偶然风起所带来的。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暗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像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漫地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
  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靠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条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
  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馀,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树,但造物者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
  我至今仍然常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种子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长成,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荫,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
  ------------------  
  
  我在
  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寂寂青山、迟迟春日,心里竟有一份巨大幽沉至今犹不能忘的凄凉。当时因为小,无法对自己说清楚那番因由,但那份痛,却是记得的。
  为什么痛呢?现在才懂,只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那里,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一起挨骂挨打都是好的啊!
  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妹的,小脸还没有开始脏,小手还没有汗湿,老师说:“XXX”
  “在!”
  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
  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
  然后,长大了,不必被点名了,却迷上旅行。每到山水胜处,总想举起手来,像那个老是睁着好奇圆眼的孩子,回一声:“我在。”
  “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跋扈,目无余子,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回答长者的问题。
  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能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题?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份吗?就连神明,其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已“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乔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天神的存在是无始无终浩浩莽莽的无限,而我是此时际此山此水中的有情和有觉。
  有一年,和丈夫带着一团的年轻人到美国和欧洲去表演,我坚持选崔颢的《长干曲》作为开幕曲,在一站复一站的陌生城市里,舞台上碧色绸子抖出来粼粼水波,唐人乐府悠然导出:君家何处走,妾住在横塘。
  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渺渺烟波里,只因错肩而过,只因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那年夏天,我们也是这样一路去问海外中国人的隶属所在的啊!
  《旧约》里记载了一则三千年前的故事,那时老先知以利因年迈而昏聩无能,坐视宠坏的儿子横行,小先知撒母耳却仍是幼童,懵懵懂懂地穿件小法袍在空旷的大圣殿里走来走去。然而,事情发生了,有一夜他听见轻声的呼唤:“撒母耳!”
  他虽渴睡却是个机警的孩子,跳起来,便跑到老人以利面前:“你叫我,我在这里!”
  “我没有叫你,”老态龙钟的以利说,“你去睡吧!”
  孩子躺下,他又听到相同的叫唤:“撒母耳!”
  “我在这里,是你叫我吧?”他又跑到以利跟前。
  “不是,我没叫你,你去睡吧。”
  第三次他又听见那召唤的声音,小小的孩子实在给弄糊涂了,但他仍然尽快跑到以利面前。
  老以利蓦然一惊,原来孩子已经长大了,原来他不是小孩子梦里听错了话,不,他已听到第一次天音,他已面对神圣的召唤。虽然他只是一个稚弱的小孩,虽然他连什么是“天之钟命”也听不懂,可是,旧时代毕竟已结束,少年英雄会受天承运挑起八方风雨。
  “小撒母耳,回去吧!有些事,你以前不懂,如果你再听到那声音,你就说:”神啊!请说,我在这里。‘“
  撒母耳果真第四度听到声音,夜空烁烁,廊柱耸立如历史,声音从风中来,声音从星光中来,声音从心底的潮声中来,来召唤一个孩子。撒母耳自此至死,一直是个威仪赫赫的先知,只因多年前,当他还是稚童的时候,他答应了那声呼唤,并且说:“我,在这里。”
  我当然不是先知,从来没有想做“救星”的大志,却喜欢让自己是一个“紧急待命”的人,随时能说“我在,我在这里?”
  这辈子从来没喝得那么多,大约是一瓶啤酒吧,那是端午节的晚上,在澎湖的小离岛。为了纪念屈原,渔人那一天不出海,小学校长陪着我们和家长会的朋友吃饭,对着仰着脖子的敬酒者你很难说“不”。他们喝酒的样子和我习见的学院人士大不相同,几杯下肚,忽然红上脸来,原来酒的力量竟是这么大的。起先,那些宽阔黧黑的脸不免不自觉地有一份面对台北人和读书人的卑抑,但一喝了酒,竟人人急着说起话来,说他们没有淡水的日子怎么苦,说淡水管如何修好了又坏了,说他们宁可倾家荡产,也不要天天开船到别的岛上去搬运淡水……
  而他们嘴里所说的淡水,在台北人看来,也不过是咸涩难咽的怪味水罢了——只是于他们却是遥不可及的美梦。
  我们原来只是想去捐书,只是想为孩子们设置阅览室,没有料到他们红着脸粗着脖子叫嚷的却是水!这个岛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鸟屿,岩岸是美丽的黑得发亮的玄武石组成的。浪大时,水珠会跳过教室直落到操场上来,澄莹的蓝波里有珍贵的丁香鱼,此刻餐桌上则是酥炸的海胆,鲜美的小鳝……然而这样一个岛,却没有淡水。
  我能为他们做什么?在同盏共饮的黄昏,也许什么都不能,但至少我在这里,在倾听,在思索我能做的事……
  读书,也是一种“在”。
  有一年,到图书馆去,翻一本《春在堂笔记》,那是俞樾先生的集子,红绸精装的封面,打开封底一看,竟然从来也没人借阅过,真是“古来圣贤皆寂寞”啊!“心念一动,便把书借回家去。书在,春在,但也要读者在才行啊!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我在这里,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读那首韦应物的《调笑令》的时候,我会轻後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一面觉得自己就是那从唐朝一直狂弛至今不停的战马,不,也许不是马,只是一股激情,被美所迷,被莽莽黄沙和胭脂红的落日所震慑,因而心绪万千,不知所止的激情。
  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
  他噤而不答。
  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
  “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  
  
  遇
  遇者,不期而会也— 《论语义疏》
  ⒈
  生命是一场大的遇合。
  一个民歌手,在洲渚的丰草间遇见关关和鸣的睢鸠,— 于是有了诗。
  黄帝遇见磁石,蒙恬初识羊毛,立刻有了对物的惊叹和对物的深情。
  牛郎遇见织女,留下的是一场恻恻然的爱情,以及年年夏夜,在星空里再版又再版的永不褪色的神话。
  夫子遇见泰山,李白遇见黄河,陈子昂遇见幽州台,米开朗基罗在浑炖未凿的大理石中预先遇见了少年大卫,生命的情境从此就不一样了。
  就不一样了,我渴望生命里的种种遇合,某本书里有一句话,等我去读、去拍案。田间的野花,等我去了解、去惊识。山风与发,冷泉与舌,流云与眼,松涛与耳,他们等着,在神秘的时间的两端等着,等着相遇的一刹— 一旦相遇,就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是忍不住贪看山色。生命里既有这么多值得伫足的事,相形之下,会不会误了宿头,也就不是那样重要的事了。
  ⒉
  匆匆告别主人,我们搭夜间飞机前往维吉尼亚,残雪未消,我手中犹自抱着主人坚持要我带上飞机的一袋苹果和一袋蛋糕。
  那是80年代的有一年,华盛顿大雪,据说五十年来最盛的一次。我们赶去上一个电视节目,人累得像泥,却分明知道心里有组纲架,横横直直的把自己硬撑起来。
  我快步走着,忽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喊了一声音调奇怪的中国话。
  “你好吗?”
  我跟丈夫匆匆回头,只见三个东方面孔的年轻男孩微笑的望着我们。
  “你好,你们从哪里来的?”
  “我们不会说中文。”脸色特别红润的那一个用英文回答。
  “你刚才不是说了吗?”我们也改用英文问他。
  “我只会说那一句,别人教我的。”
  “你们是ABC(华裔美人)?”
  “不是。”
  “日本人?”
  “不是,你再猜。”
  夜间的机场人少显得特别空阔宽大,风雪是关在外面了,我望着三张无邪的脸,只觉一阵暖意。
  “泰国人?”
  “不是。”
  不是。
  “菲律宾人?”
  “不是。”
  不是。
  愈猜不到,他们孩子式的脸就愈得意。离飞机起飞时间已经不多,我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站在那里傻傻的跟他们玩猜谜游戏。
  “你怎么老猜不到,”他们也被我一阵乱猜弄急了,忍不住大声提醒我,“我们是你们最好最好的朋友啊!”
  “韩国人!”我跟丈夫同时叫了起来。
  “对啦!对啦!”他们三个也同时叫了起来。
  时间真的不多了,可是,为什么,我们仍站在那里,彼此用破碎的英文续继说着……
  “你们入了美国籍吗?你们要在这里住下去吗?”
  “不要,不要。”我们说。
  “观光?”
  “不观光,我们要去维吉尼亚上电视,告诉他们中国是个好地方,我们要让他们知道中国人是值得尊敬的。”
  “有一天,我们也要去看看。”
  “你们叫什么名字?”
  他们把歪歪倒档的中文名字写在装苹果的纸袋上,三个人里面有两个是兄弟,大家都姓李。我也把我的名字告诉他们。播音器一阵催促,我们握了手没命的往出口奔去。
  那么陌生,那么行色匆匆,那么辞不达意,却又能那么掏心扒肺,剖肝沥胆。
  不是一对中国夫妇在和三个韩国男孩说话,而是万千东方苦难的灵魂与灵魂相遇。使我们相通相接的不是我们说出来的那一番话,而是我们没有说出来的那一番话,是民族史上长期受外敌欺凌血枯泪尽说不完的委屈——所有的受苦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因为他们曾同哺于咸苦酸痛的祖国乳汁。
  我已经忘了他们的名字,想必他们也忘了我们的,但我会一直记得那高大空旷的夜间机场里,那一小堆东方人在一个小角落上不期然的相遇。
  ⒊
  菲律宾机场意外的热,虽然,据说七月并不是他们最热的月份。房顶又低得像要压到人的头上来,海关的手续毫无头绪,已经一个钟头过去了。
  小女儿吵着要喝水,我心里焦烦得要命,明妹没几个旅客,怎么就是搞不完,我牵着她四处走动,走到一个关卡,我不知道能不能贸然过去,只呆呆的站着。
  忽然,有一个皮肤黝黑,身穿镂花白衬衫的男人,提着个007的皮包穿过关卡,颈上一串茉莉花环。看他样子不像是中国人。
  茉莉花是菲律宾的国花,串成儿臂粗的花环白盈盈的一大嘟噜,让人分不出来是由于花太白,白出香味来,还是香太浓,浓得凝结成白色了。
  而作为一个中国人,无论如何总霸道的觉得茉莉花是中国的,生长在一切前庭后院,插在母亲鬓边,别在外婆衣襟上,唱在儿歌里的:“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
  我搀着小女儿的手,痴望着那花串,一时也忘了溜出来是干什么的。机场不见了,人不见了,天地间只剩那一大串花,清凉的茉莉花。
  “好漂亮的花!”
  我不自觉的脱口而出,用的是中文,反正四面都是菲律宾人,没有人会听懂我在喃喃些什么。
  但是,那戴花环的男人忽然停住脚,回头看我,他显然是听懂了。他走到我面前,放下皮包,取下花环,说:“送给你吧!”
  我愕然,他说中国话,他竟是中国人,我正惊诧不知所措的时候,花环已经套到我的颈上来了。
  我来不及的道了一声谢,正惊疑间,那人已经走远了,小女儿兴奋地乱叫:“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花的呀?”
  更兴奋的当然是我,由于被一堆光璨晶射的白花围住,我忽然自觉尊贵起来,自觉华美起来。
  我飞快的跑回同伴那里去,手续仍然没办好,我急着要告诉别人,愈急愈说不清楚,大家都半信半疑以为我开玩笑。
  “妈妈,那个人怎么那么好,他怎么会送你的呀?”小女儿仍然誓不甘休的问道。
  我不知道,只知道颈间胸前确实有一片高密度的花丛,那人究竟是感动于乍听到的久违的乡音?还是简单的想“宝剑赠英雄”,把花环送给赏花人?还是在我们母女携手处看到某种曾经熟悉的眼神?我不知道,他已经匆匆走远了,我甚至不记得他的面目,只记得他温和的笑容,以及非常白非常白的白衫。
  今年夏天,当我在南部小城母亲的花圃里摘弄成把的茉莉,我会想起去夏我曾偶遇到一个人,一串花,以及魂梦里那圈不凋的芳香。
  ⒋
  那种树我不知道是黄槐还是铁刀木。
  铁刀木的黄花平常老是簇成一团,密不通风,有点滞人,但那种树开的花却松疏有致,成串的垂挂下来,是阳光中薄金的风铃。
  那棵树被圈在青苔的石墙里,石墙在青岛西路上。这件事我已经注意很久了。我真的不能相信在车尘弥天的青岛西路上会有一棵那么古典的树,可是,它又分明在那里,它不合逻辑,但你无奈,因为它是事实。
  终于有一年,七月,我决定要犯一点小小的法,我要走进那个不常设防的柴门,我要走到树下去看那枝错柯美得逼人的花。一点没有困难,只几步之间,我已来到树下。
  不可置信的,不过几步之隔,市声已不能扰我,脚下的草地有如魔毯,一旦踏上,只觉身子腾空而起,霎时间已来到群山清风间。
  这一树黄花在这里进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冥顽如我,直到此刻直橛橛的站在树下仰天,才觉万道花光如当头棒喝,夹脑而下,直打得满心满腔一片空茫。花的美,可以美到今人恢复无知,恢复无识,美到令人一无依恃,而光裸如赤子。我敬畏地望着那花,哈,好个对手,总算让我遇上了,我服了。
  那一树黄花,在那里说法究竟有多少夏天了?
  我把脸贴近树干。忽然,我惊得几乎跳起来,我看见蝉壳了;土色的背上一道裂痕,眼睛部分晶凸出来,那样宗教意味的蝉的遗壳。
  蝉壳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但它是我三十年前孩提时候最爱拣拾的宝物,乍然相逢,几乎觉得是神明意外的恩宠。他轻轻一拔,像拔动一座走得太快的钟,时间于是又回到浑沌的子时,三十年的人世沧桑忽焉消失,我再度恢复为一个一无所知的小女孩,沿着清晨的露水,一路去剥下昨夜众蝉新褪的薄壳。
  蝉壳很快就盈握了,我把它放在地下,再去更高的枝头剥取。
  小小的蝉壳里,怎么会容得下那长夏不歇的鸣声呢?那鸣声是渴望?是欲求?是无奈的独白?
  是我看蝉壳,看得风多露重,岁月忽已晚呢?还是蝉壳看我,看得花落人亡,地老天荒呢?
  我继续剥更高的蝉壳,准备带给孩子当不花钱的玩具。地上已经积了一堆,我把它痛上裂痕贴近耳朵,一一于未成音处听长鸣。
  而不知什么时候,有人红着眼睛从甬道走过。奇怪,这是一个什么地方?青苔厚石墙,黄花串珠的树,树下来来往往悲泣的眼睛?
  我探头往高窗望去,香姻缭绕而出,一对素烛在正午看来特别黯淡的室内跃起火头。我忽然警悟,有人死了!然后,似乎忽然间我想起,这里大概就是台大医院的太平间了。
  流泪的人进进出出,我呆立在一堆蝉壳旁,一阵当头笼罩的黄花下,忽然觉得分不清这三件事物,死,蝉壳以及正午阳光下亮着人眼眩的半透明的黄花。真的分不清,蝉是花?花是死?死是蝉?我痴立着,不知自己遇见了什么?
  我仍然日日经过青岛西路,石墙仍在,我每注视那棵树,总是疑真疑幻。我曾有所遇吗?我一无所遇吗?当树开花时,花在吗?当树不开花时,花不在吗?当蝉鸣时,鸣在吗?当鸣声消歇,鸣不在吗?我用手指摸索着那粗砸的石墙,一面问着自己,一面并不要求回答。
  然后,我越过它走远了。
  然后,我知道那种树的名字了,叫阿勃拉,是从梵文译过来的,英文是golden shower,怎么翻叱?翻成金雨阵吧!
  ------------------  
  
  月,阙也
  “月,阙也”那是一本二千年前的文学专书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缺?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我不再爱花好月圆了吗?不是的,我只是开始了解花开是一种偶然,但我同时学会了爱它们月不圆花不开的“常态”。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是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多像老祖母叠起报纸垫桌子腿)。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有一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她们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大地才虚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皱折,皱折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森森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天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下去,只因我们相信残缺不但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美丽的。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市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在现实的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心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并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光也算圆,它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正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此外,我们更可以换个角度看。我们说月圆月阙其实是受我们有限的视觉所欺骗。有盈虚变化的是月光,而不是月球本身。月何尝圆,又何尝缺,它只不过像地球一样不增不减的兀自圆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那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的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那一刻不美好完满?那一刹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  
  
  情怀
  不知人什么时候开始,我变成了一个容易着急的人。
  行年渐长,许多要计较的事都不计较了,许多渴望的梦境也不再使人颠倒,表面看起来早已经是个可以令人放心循规蹈矩的良民,但在胸臆里仍然暗暗的郁勃着一声闷雷,等待某种不时的炸裂。
  仍然落泪,在读说部故事诸葛亮武侯废然一叹,跨出草庐的时候;在途经罗马看米开朗基罗一斧一凿每一痕都是开天辟地的悲愿的时候,在深宵不寐,感天念地深视小儿女睡容的时候。
  忽焉就四十岁了,好像觉得自己一身竟化成二个,一个正咧嘴嘻笑,抱着手冷眼看另一个,并且说:“嘿,嘿儋儋儋你四十岁啦,我倒要看看你四十岁会变成什么样子哩!”
  于是正正经经开始等待起来,满心好奇兴奋伸着脖子张望即将上演的“四十岁时”,几乎忘了主演的人就是自己。
  好几年前,在朋友的一面素壁上看见一幅英文格言,说的是:“今天,是此后余生的第一天。”
  我谛视良久,不发一语,心里却暗暗不服:“不是的,今天是今生到此为止的最后一天。”
  我总是着急,余生有多少,谁知道呢?果真如诗人说的“百年梳三万六千回”的悠悠栉发岁月吗?还是“四季攸来往,寒暑变为贼,偷人面上花,夺人头上黑”的霸道不仁呢?有一年,眼看着患癌症的朋友史惟亮一寸寸的走远,那天是二月十四,日历上的情人节,他必然还有很绵缠不足的爱情吧,“中国”总是那最初也是最后的恋人,然而,他却走了,在情人节。
  我走在什么时候?谁知道?只知道世方大劫,一切活着的人都是叨天之幸,只知道,且把今天当作我的最后一天,该爱的,要来不及的去爱,该恨的,要来不及的去恨。
  从印度尼泊尔回来,有小小的人世间的得意,好山水,好游伴,好情怀,人生至此,还复何求?还复何夸?回来以后,急着去看植物园的荷花,原来不敢期望在九月看荷的,但也许咯什米尔的荷花湖使人想痴了心,总想去看看自己的那片香红,没想到她们仍在那里,比六月那次更灼然。回家忙打电话告诉慕容,没想到这人险阴,竟然已经看过了。
  “你有没有想到,”她说,“就连这一池荷花,也不是我们‘该’有的啊!”人是要活很多年才知道感恩的,才知道万事万物包括投眼而来的翠色,附耳而至的清风,无一不是豪华的天宠。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刹时间都是向永恒借来的片羽,才相信胸襟中的每一缕柔情都是无限天机所流泻的微光。
  而这一切,跟四十岁又有什么关连呢?
  想起古代的东方女子,那样小心在意的贮香膏于玉瓶,待香膏一点一滴的积满了,她忽然竟渴望就地一掷,将猛烈的馨香并作一次挥尽,啊!只要那样一度,够了。
  想起绝句里的剑客,“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似君,谁有不平事?”分明一个按剑的侠者,在清晨跨鞍出门,渴望及锋而试。
  想起朋友亮轩少年十七岁,过中华路,在低矮的小馆里见于右任的一幅联“与世乐其乐,为人平不平”,私慕之余,竟真能效志。人生如果真有可争,也无非这些吧?
  又想起杨牧一把纸扇,扇子是在浙江绍光买的,那里是秋瑾的故居,扇上题诗日:连雨清明小阁秋,横刀奇梦少时游。
  百年堪羡越园女,无地今生我掷头。
  冷战的岁月是没有掷头颅的激情的,然而,我四十岁了,我是那扬瓶欲作一投掷的女子,我是那挎刀直行的少年,人世间总有一件事,是等着我去做的,石槽中总有一把剑,是等着我去拔的。
  去年九月,我们全家四人到恒春一游。由于娘家至今在屏东已住了二十八年,我觉得自己很有理由把那块土地看作故乡了。阳光薄金,秋风薄凉,猫鼻头的激浪白亮如抛珠溅玉,立身苍茫之际,回顾渺小的身世,一切幼时所曾羡慕的,此刻全都有了。曾听人说流星划空之际,如果能飞快的说出祈愿便可实现,当时多急着想练好快利的口齿啊,而今,当流星过眼我只能知足的说:“神啊,我一无祈求!”
  可是,就在那一天,我走到一个小摊子前面,一些褐斑的小鸟像水果似的绑成一串吊在门口,我习惯后伸出手摸了它一下,忽然,那只鸟反身猛啄我一口,我又痛又惊,急速的收回手来,惶然无措的愣在那里。
  就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忘记痛,第一次想起鸟的生涯。
  它必然也是有情有知的吧?它必然也正忧痛煎急吧?它也隐隐感到面对死亡的不甘吧?它也正郁愤悲挫忽忽如狂吧?
  我的心比我的手更痛了。这是我第一次遇见不幸的伯劳,在这以前它一直是我案头古老的《诗经》里的一个名字,“七月鸣”。
  便是伯劳了,伯劳也是“劳燕分飞”典故里的一部分。
  稍往前走,朋友指给我看烤好的鸟,再往前走,他指给我看堆积满地的小伯劳鸟的嘴尖。
  “抓到就先把嘴折下来,免得咬人。然后才杀来烤,刚才咬你的那种因为打算卖活的,所以嘴尖没有折断。”
  朋友是个尽责的导游,我却迷离起来。这就是我的老家屏东吗?这就是古老美丽的恒春古城吗?这就是海滩上有着发光的“贝壳沙”的小镇吗?这就是入夜以后诏气的蓝焰会从小泽里亮起来的神话之乡吗?“恒春”不该是“永恒的春天”吗?为什么有名的“关山落日”前,为什么惊心动魄的万里夕照里,我竟一步膊踩着小鸟的嘴尖?
  要不要管这档子闲事呢?
  寄身在所谓的学术单位里已经是几十年了,学人的现实和计较有时不下商人,一位坦白的教授说:“要我帮忙做食品检验?那对我的研究计划有什么好处?这种事是该卫生部门管理部门做的,他们不做了,我多管什么闲事,我自己的Paper不出来,我在学术界怎么混?”
  他说的没有错,只是我有时会想起胡胡金铨的《龙门客栈》,大门碰然震开,白衣侠士飘然当户。
  “干什么的?”
  “管闲事的!”
  回答得多么理直气壮。
  我为什么想起这些?四十岁还会有少年侠情吗?为什么空中无中总恍惚有一声召唤,使人不安。
  我不喜欢“善心人士”的形象,“慈眉善目”似乎总和衰老、妇道人家、愚弱有关。而我,做起事来总带五分赌气性质,气生命不被尊重,气环境不被珍惜。但是,真的,要不要管这档闲事呢?管起来钱会浪费掉,睡眠会更不足,心力会更交瘁,而且,会被人看成我最不喜欢的“善士”的模样,我还要不要插手管它呢?
  教哲学的梁从香港来,惊讶的看我在屋顶上种出一畦花来。看到他,我忽然唠哌叨叨在嘻笑中也哲学起来了。
  “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终于慢慢明白,我能管的事太少了,北爱尔兰那边要打,你管得着吗?巴基斯坦这边要打,你压得了吗?小学四年级的音乐课本上有一首歌这样说:”看我们少年英豪,抖着精神向前跑,从心底喊出口号,要把世界重改造,为着民族求平等,为着人类争公道,要使全球万国间,到处腾欢笑。‘那时候每逢刮风,我就喜欢唱这首歌顶着风往前走。可是,三十年过去了,我不敢再说这样的大话,’要把世界重改造‘,我没有这种本事,只好回家种一角花圃,指挥指挥四季的红花绿卉,这就是辛稼轩说的,人到了一个年纪,忽然发现天下事管不了,只好回过头来’乃翁依旧管些儿,管竹、管山、管水。‘我呢,现在就管它几棵花。“
  说的时候自然是说笑的,朋友认真的听,但我也知道自己向来虽不怕“以真我示人”,只是也不曾“以全我示人”,种花是真的,刻意去买了竹床竹椅放在阳台上看星星也是真的,却像古代长安街上的少年,耳中猛听得金铁交鸣,才发觉抽身不及,自己又忘了前约,依然伸手管了闲事。
  一夜,歇下驰骋终日的疲倦,十月的夜,适度的凉,我舒舒服服的独倚在一张为看书而设计的躺榻上,算是对自己一点小小的纵容吧!生平好聊天,坐在研究室里是与古人聊天,与西人聊天。晚上读闲书读报是与时人聊天,写文章,则是与世人与后人聊天,旅行的时候则与达官贵人或老农老圃闲聊,想来属于我的一生,也无非是聊了些天而已。
  忽然,一双忧郁愠怒的眼睛从报纸右下方一个不显眼的角落向我投视来,一双鹰的眼睛,我开始不安起来。不安的原因也许是因为那怒睁的眼中天生有着鹰族的锐利奋扬,但是不止,还有更多,我静静的读下去,在花莲,一个叫玉里的镇,一个叫卓溪乡古风村的地方,一只“赫氏角鹰”被捕了。从来不知道赫氏角鹰的名字,连忙去查书,知道它曾在几万年前,从喜玛拉雅和云南西北部南下,然后就留在中央山脉了,它不是台湾特有鸟类,也不是偶然过境的候鸟,而是“留鸟”,这一留,就是几万年,听来像绵绵无尽期的一则爱情故事。
  却有人将这种鸟用铁夹捕了,转手卖掉,得到五千元。
  我跳起来,打长途电话到玉里,夜深了,没人接,我又跑到桌前写信,急着找限时信封作读者投书,信封上了,我跑下楼去推脚踏车寄信,一看腕表已经清晨五点了,怎么会弄得这么晚的?也只能如此了,救生命要紧?
  跨车回来,心中亦平静亦激动,也许会带来什么麻烦,会有人骂我好出风头,会有人说我图名图利,会有人铁口直断说:“我看她是要竞选了!”不管他,我且先去睡两个小时吧!我开始隐隐知道刚才的和那只鹰的一照面间我为什么不安,我知道那其间有一种召唤,一种几乎是命定的无可抗拒的召唤,那声音柔和而沉实,那声音无言无语,却又清晰如面晤,那声音说:“为那不能自述的受苦者说话吧!为那不自伸的受屈者表达吧!”
  而后,经过报上的风风雨雨,侦骑四出,却不知那只鹰流落在哪里,我的生活从什么时候开始竟和一只鹰莫名其妙的连在一起了?每靠我凝视照片,想象它此刻的安危,人生际遇,真是奇怪。过了二十天,我人到花莲,主持了两个座谈会,当晚住在旅社里,当门一关,廊外海潮声隐隐而来,心中竟充满异样的感激,生平住过的旅社虽多,这一间却是花莲的父老为我预定并付钱的,我感激的是自己那一点的善意和关怀被人接纳,有时也觉得自己像说法化缘的老僧,虽然每遭白眼,但也能和人结成肝胆相照的朋友,我今夕蒙人以一饭相款,设一榻供眠,真当谢天,比起古代餐风露宿的苦行僧,我是幸运的。
  第二天一早搭车到宜兰,听说上次被追索的赫氏角鹰便是在偷运台北的途中死在那里。我和鸟类专家张万福从罗东问到宜兰,终于在一家“山产店”的冻箱里找到那只曾经搏云而上的高山生灵,而今是那样触手如坚冰的一块尸骨。站在午间陌生的不市镇上,山产店里一罐罐的毒蛇药酒,从架上俯视我。这样的结果其实多少也是意料中的,却仍忍不住悲怆。四十岁了,一身仆仆,站在小城的小街上一家陈败的山产店前,不肯服输的心底,要对抗的究竟是什么呢?
  和张万福匆匆包了它就赶北宜公路回家了,黄昏时在台北道别,看他再继续赶往台中的路,心中充满感恩之意。只为我一通长途电话,他就肯舍掉两天的时间,背着一大包幻灯片,从台中台北再转花莲去“说鸟”。此人也是一奇,阿美族人,台大法律系毕业,在美军顾问团做事,拿着高薪,却忽然发现所谓律师常是站在有钱有势却无理的一边,这一惊非同小可,于是弃职而去,一跑跑到大度山的东海潜心研究起鸟类生态来。故事听起来像江洋大盗忽然收山不做而削发皈依、反渡起众人一般神奇。而他却是如此平实的一个人,会傻里傻气呆在野外从早上六点到下午六点,仔细数清楚棕面莺的母鸟喂了四百八十次小鸟的记录。并且会在座谈会上一一学鸟类不同的鸣声。而现在,“赫氏角鹰”交他去做标本,一周以后那胸前一片粉色羽毛的幼鹰会乖乖的张开翅膀,乖乖的停在标本架上,再也没有铁夹去夹它的脚了,再也没有商人去辗转贩卖它了,那永恒的展翼啊!台北的暮色和尘色中,我看他和鹰绝尘而去,心中的冷热一时也说不清。
  我是个爱鸟人吗?不是,我爱的那个东西必然不叫鸟,那又是什么呢?或许是鸟的振翅奋扬,是一掠而过将天空横渡的意气风发,也许我爱的仍不是这个,是一种说不清的生命力的展示,是一种突破无限时空的渴求。
  曾在翻译诗里爱过希腊废墟的漫草荒烟,曾在风景明信片上爱过夏威夷的明媚海滩,曾在线装书里迷上“黄河之水天上来”,曾在江南的歌谣里想自己驾一叶迷途于十里荷香的小舟……而半生碌碌,灯下惊坐,忽然发现魂牵梦索的仍是中央山脉上一只我未曾及睹其生面的一只鹰鸟。
  四十岁了,没有多余的情感和时间可以挥霍,且专致的爱脚跟脚下的这片土地吧!且虔诚的维护头顶的那片青天吧!生平不识一张牌,却生就了大赌徒的性格,押下去的那份筹码其数值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是余生的岁岁年觋,赌的是什么?是在我垂睫大去之际能看到较澄澈的河流,较清鲜的空气,较青翠的森林,较能繁息生养的野生生命……输赢何如?谁知道呢?但身经如此一番大搏,为人也就不枉了。
  和丈夫去看一部叫《女人四十一技花》的电影,回家的路上格格笑个不停,好莱坞的爱情向来是如此简单荒唐。
  “你呢?”丈夫打趣,“你是不是女人四十一枝花?”
  “不是,”我正色起来,“我是‘女人四十一枚果’,女人四十岁还作花,也不是什么含苞盛放的花了,但是如果是果呢,倒是透青透青初熟的果子呢!”
  一切正好,有看云的闲情,也有犹热的肝胆,有尚未怍敛也不想收敛的遭人妒的地方,也有平凡敦实容许别人友爱的余裕,有高龄的父母仍容我娇痴无忌如稚子,也有广大的国家容我去展怀一抱如母亲,有霍然而怒的盛气,也有湛然一笑的淡然。
  还有什么可说呢?芽嫩已过,花期已过,如今打算来做一枚果,待果熟蒂落,愿上天复容我是一粒核,纵身大化,在新着土处,期待另一度的芽叶。
  ------------------  
  
  描容
  一
  有一次,和朋友约好了搭早晨七点的车去太鲁阁公园管理处,不料闹钟失灵,醒来时已经七点了。
  我跳起来,改去搭飞机,及时赶到。管理处派人来接,但来人并不认识我,于是先到的朋友便七嘴八舌地把我形容一番:“她信基督教。”
  “她是写散文的。”
  “她看起来好像不紧张,其实,才紧张呢!”
  形容完了,几个朋友自己也相顾失笑,这么一堆抽象的说词,叫那年轻人如何在人堆里把要接的人辨认出来?
  事后,他们说给我听,我也笑了,一面佯怒,说:“哼,朋友一场,你们竟连我是什么样子也说不出来,太可恶了。”
  转念一想,却也有几分惆怅——其实,不怪他们,叫我自己来形容我自己,我也一样不知从何说起。
  二
  有一觋,带着稚龄的小儿小女全家去日本,天气正由盛夏转秋,人到富士山腰,租了匹漂亮的栗色大马去行山径。低枝拂额,山鸟上下,“随身听”里翻着新买来的“三弦”古乐。抿一口山村自酿的葡萄酒,淡档的红,淡档的芬芳……蹄声得得,旅途比预期的还要完美……
  然而,我在一座山寺前停了下来,那里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由不得人不看。告示上有一幅男子的照片,奇怪的是那日文告示,我竟大致看明白了。它的内容是说,两个月前有个六十岁的男子登山失踪了,他身上靠腹部地方因为动过手术,有条十五厘米长的疤口,如果有人发现这位男子,请通知警方。
  叫人用腹部的疤来辨认失踪的人,当然是假定他已是尸体了。否则凭名字相认不就可以了吗?
  寺前痴立,我忽觉大恸,这座外形安详的富干山于我是闲来的行脚处,于这男子却是残酷的埋骨之地啊!时乎,命乎,叫人怎么说呢?
  而真正令我悲伤的是,人生至此,在特征栏里竟只剩下那么简单赤裸的几个字:“腹上有十五厘米长的疤痕”!原来人一旦撒手了,所有人间的形容词都顿然失败,所有的学历、经验、头衔、土地、股票持份或功勋伟迹全部不相干了,真正属于此身的特点竟可能只是一记疤痕或半枚蛀牙。
  山上的阳光淡寂,火山地带特有的黑土踏上去松软柔和,而我意识到山的险峻。每一转折都自成祸福,每一岔咱皆隐含杀机。如我一旦失足,则寻人告示上对我的形容词便没有一句会和我平生努力以博得的成就有关了。
  我站在寺前,站在我从不认识的山难者的寻人告示前,黯然落泪。
  三
  所有的“我”,其实不都是一个名词吗?可是我们是复杂而又噜苏的人类,我们发明了形容词——只是我们在形容自己的时候却又忽然辞穷。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岂是能用三言两语胡乱描绘的?
  对我而言,做小人物并没什么不甘,却有一项悲哀,就是要不断地填表格,不断把自己纳入一张奇怪的方方正正的小纸片。你必须不厌其烦地告诉人家你是哪年生的?生在哪里?生日是哪一天?(奇怪:我为什么要告诉他我的生日呢?他又不送我生日礼物。)家在哪里?学历是什么,身份证号码几号?护照号码几号?几月几日签发的?公保证号码几号?好在我颇有先见之明,从第一天起就把身份证和护照号码等一概背得烂熟,以便有人要我填表时可以不经思索熟极而流。
  然而,我一面填表,一面不免想“我”在哪里啊?我怎会在那张小小的表格里呢?我填的全是些不相干的资料啊!资料加起来的总和并不是我啊!
  尤其离奇的是那些大张的表格,它居然要求你写自己的特长,写自己的语文能力,自己的缺点……奇怪,这种表格有什么用呢?你把它发给梁实秋,搞不好,他谦虚起来,硬是只肯承认自己“粗通”英文,你又如何?你把它发给甲级流氓,难道他就承认自己的缺点是“爱杀人”吗?
  我填这些形容自己的资料也总觉不放心。记得有一次填完“缺点”以后,我干脆又慎重地加上一段:“我填的这些缺点其实只是我自己知道的缺点,但既然是知道的缺点,其实就不算是严重的缺点。我真正的缺点一定是我不知道或不肯承认的。所以,严格地说,我其买并没有能力写出我的缺点来。”
  对我来说,最美丽的理想社会大概就是不必填表的社会吧!那样的社会,你一个人在街上走,对面来了一位路人,他拦住你,说:“咦?你不是王家老三吗?你前天才过完三十九生日是吧?我当然记得你生日,那是元宵节前一天嘛!你爸爸还好吗?他小时顽皮,跌过一次腿,后来接好了,现在阴天犯不犯痛?不疼?啊,那就好。你妹妹嫁得好吧?她那丈夫从小就不爱说话,你妹妹叽哌呱呱的,配他也是老天爷安排好的。她耳朵上那个耳洞没什么吧?她生出来才一个月,有一天哭个不停,你嫌烦,找了根针就去给她扎耳洞,大人发现了,吓死了,要打你,你说因为听说女人扎了耳洞挂了耳环就可以出嫁了,她哭得人烦,你想把她快快扎了耳洞嫁掉算了!你说我怎么知道这些事,怎么不知道?这村子上谁家的事我不知道啊?……”
  那样的社会,从都知道别家墙角有几株海棠,人人都熟悉对方院子里只母鸡,表格里的那一堆资料要它何用?
  其实小人物填表固然可悲,大人物恐怕也不免此悲吧?一个刘彻,他的一生写上十部奇情小说也绰绰有余。但人一死,依照谥法,也只落一个汉武帝的“武”字,听起来,像是这人只会打仗似的。谥法用字历代虽不大同,但都是好字眼,像那个会说出“何不食肉糜?”的皇帝,死后也混到个“惠帝”的谥号。反正只要做了皇帝,便非“仁”即“圣”,非“文”即“武”,非“睿”即“神”……做皇帝做到这样,又有什么意思呢?长长的一生,死后只剩下一个字,冥冥中仿佛有一排小小的资料夹,把汉武帝跟梁武帝放在一个夹子里,把唐高宗和清高宗做成编类相同的资料卡。
  悲伤啊,所有的“我”本来都是“我”,而别人却急着把你编号归类——就算是皇帝,也无非放进镂金刻玉的资料夹里去归类吧!
  相较之下,那惹人訾义的武则天女皇就佻达多了,她临死之时嘱人留下“无字碑”。以她当时身为母后的身份而言。还会没有当朝文人来谀墓吗?但她放弃了。年轻时,她用过一个名字来形容自己,那是“曌”(读作“照”),是太阳、月亮和晴空。但年老时,她不再需要任何名词,更不需要形容词。她只要简简单档地死去,像秋来暗哑萎落的一只夏蝉,不需要半句赘词来送终,她赢了,因为不在乎。
  四
  而茫茫大荒,漠漠今古,众生平凡的面目里,谁是我,我又复谁呢?我们却是在乎的。
  明传奇《牡丹亭》时有个杜丽娘,在她自知不久于人世之际,一意挣扎而起,对着镜子把自己描绘下来,这才安心去死。死不足惧,只要能留下一副真容,也就扳回一点胜利。故事演到后面,她复活了,从画里也从坟墓里走了出来,作者似乎相信,真切地自我描容,是令逝者能永存的唯一手法。
  米开朗基罗走了,但我们从圣母垂眉的悲悯中重见五百年前大师的哀伤。而整套完整的儒家思想,若不是以仲尼在大川上的那一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长叹作底调,就显得太平板僵直,如道德教条了。一声轻轻的叹息,使我们惊识圣者的华颜。那企图把人间万事都说得头头是道的仲尼,一旦面对巨大而模糊的“时间”对手,也有他不知所措的悸动!那声叹息于我有如两千五百年前的录音带,至今音纹清晰,声声入耳。
  艺术和文学,从某一个角度看,也正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描容吧,而描容者是既喜悦又悲伤的,他像一个孩子,有点“人来疯”,他急着说:“你看,你看,这就是我,万古宇宙,就只有这么一个我啊!”
  然而诗人常是寂寞的——因为人世太忙,谁会停下来听你说“我”呢?
  马来西亚有个古旧的小城马六甲,我在那城里转来转去,为五百年来中国人走过的脚步惊喜叹服。正午的时候,我来到一座小庙。
  然而我不见神明。
  “这里供奉什么神?”
  “你自己看。”帝我去的人笑而不答。
  小巧明亮的正堂里,四面都是明镜,我瞻顾,却只冗我自己。“
  “这庙不设神明——你想来找神,你只能找到自身。”
  只有一个自身,只有一个一空依傍的自我,没有莲花座,没有祥云,只有一双踏遍红尘的鞋子,载着一个长途役役的旅人走来,继续向大地叩问人间的路径。
  好的文学艺术也恰如这古城小庙吧?香客在环顾时,赫然于镜鉴中发现自己,见到自己的青青眉峰,盈盈水眸,见到如周天运行生生不已的小宇宙——那个“我”。
  某甲在画肆中购得一幅大大的天盖地的“泼墨山水”,某乙则买到一张小小的意态自足的“梅竹双清”,问者问某甲说:你买了一幅山水吗?“某甲说:”不是,我买的是我胸中的丘壑。“问者转问某乙:”你买了一幅梅竹吗?某乙回答说:“不然,我买的是我胸中的逸气。”描容者可以描慕自我的眉目,肯买货的人却只因看见自家的容颜。
  ------------------  
  
  矛盾篇(之一)
  一 爱我更多,好吗?
  爱我更多,好吗?
  爱我,不是因为我美好,这世间原有更多比我美好的人。爱我,不是因为我的智慧,这世间自有数不清的智者。爱我,只因为我是我,有一点好有一点坏有一点痴的我,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我,爱我,只因为我们相遇。
  如果命运注定我们走在同一条路上,碰到同一场雨,并且共遮于同一把伞下,那么,请以更温柔的目光俯视我,以更固执的手握紧我,以更和暖的气息贴近我。
  爱我更多,好吗?唯有在爱里,我才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的位置,并且惊喜地发现自身的存在。所有的石头只是石头,漠漠然冥顽不化,只有受日月精华的那一块会猛然爆裂,跃出一番欣忭欢悦的生命。
  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知识使人愚蠢,财富使人贫贫,一切的攫取带来失落,所有的高升令人沉陷,而且,每一项头衔都使我觉得自己的面目更为模糊起来,人生一世如果是日中的赶集,则我的囊橐空空,不因为我没有财富而是因为我手中的财富太大,它是一块完整而不容割切的金子,我反而无法用它去购置零星的小件,我只能用它孤注一掷来购置一份深情。爱我更多,好让我的囊橐满涨而沉重,好吗?
  爱我更多,好吗?因为生命是如此仓促,但如果你肯对我怔怔凝视,则我便是上戏的舞台,在声光中有高潮的演出,在掌声中能从容优雅地谢幕。
  我原来没有权力要求你更多的爱,更多的激情,但是你自己把这份权力给了我,你开始爱我,你授我以柄,我才能如此放肆如此任性来要求更多。能在我的怀中注入更多醇醪吗?肯为我的炉火添加更多柴薪否?我是饕餮,我是贪得无厌的,我要整个春山的花香,整个海洋的月光,可以吗?
  爱我更多,就算我的要求不合理,你也应允我,好吗?
  二 爱我了少一点,我请求你
  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
  有一个秘密,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其实,我爱的并不是你,当我答应你的时候,我真正的意思是: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一起去爱这个世界,一起去爱人世,并且一起去承受生命之杯。
  所以,如果在春日的晴空下你肯痴痴地看一株粉色的“寒绯樱”,你已经给了我最美丽的示爱。如果你虔诚地站在池畔看三月雀榕树上的叶苞如何——骄傲专注地等待某一定时定刻的爆放,我已一世感激不尽。你或许不知道,事实上那棵树就是我啊!在春日里急于释放绿叶的我啊!至于我自己,爱我少一点吧!我请求你。
  爱我少一点,因为爱使人痴狂,使人颠倒,使我牵挂,我不忍折磨你。如果你一定要爱我,且爱我如清风来水面,不黏不滞。爱我如黄鸟渡青枝,让飞翔的仍去飞翔,扎根的仍去扎根,让两者在一刹的相逢中自成千古。
  爱我少一点,因为“我”并不只住在这一百六十厘米的身高中,并不只容纳于这方趾圆颅内。请在书页中去翻我,那里有缔造我骨血的元素,请到闹市的喧哗纷杂中去寻我,那里有我的哀恸与关怀;并且尝试到送殡的行列里去听我,其间有我的迷惑与哭泣;或者到风最尖啸的山谷,浪最险恶的悬崖,落日最凄艳的草原上去探我,因为那些也正是我的悲怆和叹息。我不只在我里,我在风我在海我在陆地我在星,你必须少爱我一点,才能去爱那藏在大化中的我。等我一旦烟消云散,你才不致猝然失去我,那时,你仍能在蝉的初吟、月的新圆中找到我。
  爱我少一点,去爱一首歌好吗?因为那旋律是我;去爱一幅画,因为那流溢的色彩是我;去爱一方印章,我深信那老拙的刻痕是我;去品尝一坛佳酿,因为坛底的醉意是我;去珍惜一幅编织,那其间的纠结是我;去欣赏舞蹈和书法吧——不管是舞者把自己挥洒成行草篆隶,或是寸管把自己飞舞成腾跃旋挫,那其间的狂喜和收敛都是我。
  爱我少一点,我请求你,因为你必须留一点柔情去爱你自己。因你爱我,你便不再是你自己,你已是我的一部分,所以,把爱我的爱也分回去爱惜你自己吧!
  听我最柔和的请求,爱我少一点,因为春天总是太短太促太来不及,因为有太多的事等着在这一生去完成去偿还,因此,请提防自己,不要爱我太多,我请求你。
  ------------------  
  
  矛盾篇(之二)
  一 我渴望赢
  我渴望赢,有人说人是为胜利而生的,不是吗?
  极幼小的时候,大约三岁吧,因为听外婆说一句故乡的成语“吃辣——当家”,就猛吃了几大口辣椒,权力欲之炽,不能说不惊人了。
  如果我是英国贵族,大约会热中养马赛马吧?如果是中国太平时代的乡坤,则不免要跟人斗斗蟋蟀,但我是个在台湾长大的小孩,习惯上只能跟人比功课。小学六年级,深夜,还坐在同学家的饭厅里恶补,补完了,睁开倦眼,模黑走夜路回家。升学这一仗是不能输的,奇怪的是那么小的年纪,也很诡诈的,往往一面偷愉读书,一面又装出视死如归的气概,仿佛自己全不在乎。
  考取北一女中是第一场小赢。
  而在家里,其实也是霸气的,有一次大妹执意要母亲给她买两枝水彩笔,我大为光火,认为她只须借用我的那枝旧笔就可以了,而母亲居然听了她的话去为她买来了,我不动声色,第二天便要求母亲给我买四枝。
  “为什么要那么多?”
  “老师说的!”我决不改口,其实真正的理由是,我在生气,气妹妹不知节俭,好,要浪费,就大家一起来浪费,你要两枝,我就偏要四枝,我是不能输给别人的!
  母亲果然去买了四枝笔,不知为什么,那四枝笔仿佛火钳似的,放在书包里几乎要烫着人,我暗暗立誓,而今而后,不要再为自己去斗气争胜了,斗赢了又如何呢?
  有一天,在小妹的书桌前看到一张这样的纸条:下次考试:数学要赢XXX国文要赢XXX英文要赢XXX不觉失笑,争强斗胜,一至于此,不但想要夺总冠军,而且想一项一项去赢过别人,多累人啊——然而,妹妹当年活着便是要赢这一场艰苦的仗。
  至于我自己,后来果真能淡然吗?有的时候,当隐隐的鼓声扬起,我不觉又执矛挺身,或是写一篇极难写的文章,或是跟“在上位者”争一件事情。争赢求胜的心仍在,但真正想赢过的往往竟是自己,要赢过自己的私心和愚蠢。
  有一次,在报上看到英国的特攻队去救出伊朗大使馆里的人质,在几分钟内完成任务大获全胜,而他们的工作箴言却是“Who dares wins”(勇于敢者胜),我看了,气血翻涌,立刻把它钉在记事板上,天天看一遍。
  行年渐长,对一已的荣辱渐渐不以为意了,却像一条龙一样,有其颈项下不可批的逆鳞,我那不可碰不可输的东西是“中国”。不是地理上的那块海棠叶,而是我胸中的这块隐痛:当我俯饮马来西亚马六甲的郑和井,当我行经马尼拉的华人坟场,当我在纽约街头看李鸿章手植的绿树,当我在哈佛校区里抚摸那驮碑的赑屭,当我在韩国的庆州看汉瓦当,在香港的新界看邓围,当我在泰北山头看赤足的孩子凌晨到学校去,赶在上泰国政府规定的泰文课之前先读中文……我所渴望赢回的是故园的形象,是散在全世界有待像拼图一般聚扰来的中国。
  有一个名字不容任何人污蔑,有一个话题绝不容别人占上风,有一份旧爱不准他人来置喙。总之,只要听到别人的话锋似乎要触及我的中国了,我会一面谦卑地微笑,一面拔剑以待,只要有一言伤及它,我会立刻挥剑求胜,即使为剑刃所伤亦在所不惜。
  上天啊,让我们赢吧!我们是为赢而生的,必要时也可以为赢而死,因此,其他的选择是不存在的,在这唯一的奋争中给我们赢——或者给我们死。
  二 我寻求挫败
  我一直都在寻求挫败,寻求被征肌震慑被并吞的喜悦。
  有人出发去“征山”,我从来不是,而且刚好相反,我爬山,是为了被山征服。有人飞舟,是为了“凌驾”水,而我不是,如果我去亲炙水,我需要的是涓水归川的感觉,是自身的消失,是形体的涣释,精神的冰泮,是自我复归位于零的一次冒险。
  记得故事中那个叫“独孤求败”的第一剑侠吗?终其生,他遇不到一个对手,人间再没有可以挫阻自己的高人,天地间再没有可匹敌可交锋的力量,真要令人忽忽如狂啊!
  生来有一块通灵宝玉的贾宝玉是幸福的,但更大的幸福却发生在他掷玉的刹那。那时,他初遇黛玉,一照面之间,彼此惊为旧识,仿佛已相契了万年。他在惊愕慌乱中竟把一块玉胡乱砸在地上,那种自我的降服和破碎是动人的,是一切真爱情最醇美的倾注。
  文学史上也不乏这样的例子,陈师道念经“一见黄豫章(黄山谷)尽焚其稿而学焉”,一个人能碰见令自己心折首府的高人,并能一把火烧尽自己的旧作,应该算是一种极幸福的际遇。
  《新约》中的先知约翰曾一见耶稣便屈身降志说:“我仅仅是以水为你们施洗礼的,他却以灵为你们施洗礼,我之于他,只能算一声开道的吆喝声!”《红拂传》里的虬髯客一见李靖,便知天下大势已定,乃飘然远引,那使男子为他色沮、女子为他夜奔的大唐盛世的李靖,我多么想见他一眼啊!清朝末年的孙中山也有如此风仪,使四方豪杰甘于俯首授命。生的悲剧原不在头断血流,在于没有大英雄可为之赴命,没有大理想供其驱弛。
  我一直在寻找挫败,人生天地间,还有什么比挫败更快乐的事?就爱情言,其胜利无非是最彻底的“溃不成军”,就旅游言,一旦站在千丘万壑的大峡谷前感到自己涉如缕蚁,还有什么时候你能如此心甘情愿地卑微下来,享受大化的赫赫天威?又尝记得一次夏夜,卧在沙滩上看满天繁星如雨阵如箭镞,一时几乎惊得昏呆过去,有一种投身在伟大之下的绝望,知道人类永永远远不能去逼近那百万光年之外的光体,这份绝望使我一想起来仍觉兴奋昂杨。试想全宇宙如果都像一个窝囊废一样被我们征服了,日子会多么无趣啊!读对圣贤书,其理亦然。看见洞照古今长夜的明灯,听见声彻人世的巨钟,心中自会有一份不期然的惊喜,知道我虽愚鲁,天下人间能人正多,这一番心悦诚服,使我几乎要大声宣告说:“多么好!人间竟有这样的人!我连死的时候都可以安心了!因为有这样优秀的人,有这些美丽的思想!”此外见到特瑞沙在印度,史怀哲在非洲,或是“八大”石涛在美术馆,或是周鼎宋瓷在博物院,都会兴起一份“我永世不能追摹到这种境界”的激动,这种激动,这种虔诚的服输,是多么难忘的大喜悦。
  如果此生还有未了的愿望,那便是不断遇到更令人心折的人,不断探得更勾魂摄魄荡荡可吞人的美景,好让我能更彻底地败溃,更从心底承认自己的卑微和渺小。
  ------------------  
  
  矛盾篇(之三)
  一 狂喜
  仰俯终宇宙,不乐复何如。
  曾经看过一部沙漠纪录片,荒旱的沙碛上,因为一阵偶雨,遍地野花猛然争放,错觉里几乎能听到轰然一响,所有的颜色便在一刹间窜上地面,像什么壕沟里埋伏着的万千勇士奇袭而至。
  那一场烂漫真惊人,那时候,你会惊悟到原来颜色也是有欲望,有性格,甚至有语言有欢呼的!
  而我自己的生命,不也是这样一番来不及地吐艳吗?细想起来,怎能不生大感激大欢喜,就连气恼郁愤的时候,反身自问,也仍是自庆自喜的,一切烦恼原是从有我而来,从肉身而来,但这一个“我”、这一个“肉身”却也来之不易啊!是神话里的山精水怪桃柳鱼蛇修炼千年以待的呢!即使要修到神仙,也须先做一次人身哩!《新约》中的耶稣,其最动人处便在破体而出舍入尘寰而为人身,仿佛一位父亲俯身于沙堆里,满面黑污地去和小儿女办家家酒。
  得到这样的肉身,是所有的动物、植物、矿物仰首以待的,天上神明俯身以就的,得到这样清亮飒爽如黎明新拭的肉身,怎能不大喜若狂呢?
  莎士比亚在《第十二夜》里有一段论爱情的话:你要这样想:“求爱得爱固然好,没有求,就给你,更是宝。”
  如果以之论生命,也很适用,这一番气息命脉是我们没有祈求就收到的天宠,这一副骨骼筋络是不曾耕耘便有的收获。至于可以辨云识星的明眸,可以听雨闻风的聪耳,可以感春知秋的慧觉,哪一样不如同悬崖上的吊松,野谷里的幽兰,是一项不为而有不豫而成的美丽。
  这一切,竟都在我们的无知浑噩中完足了,想来怎能不顶礼动容,一心赞叹!
  肉身有它的欲苦,它会饥饿——但饥饿亦是美好的,没有饥饿感,婴儿会夭折,成人会消损,而且,大快朵颐的喜悦亦将失落。
  肉身会疲倦困顿——但世上又岂有什么仙境比梦土更温柔。在那里,一切的乏劳得到憩息,一切的苦烦暂且卸肩,老者又复其童颜,羸者又复其康强,卑微失意的角色,终有其可以昂首阔步的天地,原来连疲倦困顿也是可以击节赞美的设计,可以欢忭踊颂的策划。
  肉身会死亡,今日之红粉,竟是明日之髑髅,此刻脑中之才慧,亦无非他年缕蚁之小宴。然而,此生此世仍是可幸贺的。我甘愿做冬残的槁木,只要曾经是早春如诗如酒的花光,我立誓在成土成泥成尘成烟之余都要洒然一笑,因为活过了,就是一场胜利,就有资格欢呼。
  在生命高潮的波峰,享受它。在生命低潮的波谷,忍受它。享受生命,使我感到自己的幸运,忍受生命,使我了解自己的韧度,两者皆令我喜悦不尽。
  如果我坚持生命是一场大狂喜而激怒你,请原谅我吧,我是情不自禁啊!
  二 大悲
  生命中之所以有其大悲,在于别离。
  而其实宇宙万象,原不知何物为“别”,“别”是由于人的多事才生出来的。萍与萍之间岂真有聚散,云与云之际也谈不上分合。所以有别离者,在于人之有情,有眷恋,有其不可理喻的依依。
  佛家言人生之苦,喜欢谈“怨憎会”、“爱别离”,其实,尤其悲哀的应该是后者吧?若使所爱之人能相依,则一切可憎可怨者也就可以原谅。就众生中的我而言,如果常能与所爱之人饮一杯茶,共一盏灯,就知道小女孩在钢琴旁,大儿子在电脑前,并且在电话的那一端有父母的晨昏,在圣诞卡的另一头有弟弟妹妹的他乡岁月,在这个城或那个城里,在山颠,在水涯,在平凡的公寓里住着我亲爱的朋友们,只要他们不弃我而去,我会无限度地忍耐不堪忍耐的,我会原谅一切可憎可怨的人,我会有无限宽广的心。
  然而,所谓“怨憎会”与“爱别离”其实也可以指人际以外的环境和状况吧?那曾与你亲密相依的密实黑发,终有一日要弃你而去,反是你所怨憎的白发或童秃来与你垂老的头颅相聚啊!你所爱的颊边的蔷薇,眼中的黑晶,终将物化,我们被强迫穿上那件可怨可憎的松挂得不成款式的制服——我指的是那坍垮下来的皮肤。并且用一双蒙胧的老花眼去看这变形的世界。告别那灵巧的敏慧的曾经完成许多创造的手,去接受颤拌的不听命的十指,整个垂老的过程岂不就是告别那一个自己曾惊喜爱赏的自己吗?岂不就是不明不白强迫你接受一个明镜中陌生的怨憎的与我格格不入的印象吗?
  而尤其悲伤的是告别深爱的血中的傲啸,脑中的敏捷,以及心底的感应,反跟自己所怨憎的沉浊、麻木和迟钝相聚了。这种不甘心的分别与无奈的相聚恐怕不下于怨偶的纠结以及情人的远隔吧,世间之真大悲便该是这一类吧?
  死是另一种告别,不仅仅是告别这世上恋栈过的目光,相依过的肩膀,爱抚过的婴颊——死所要告别的还要更多更多,自此以后,我那不足道的对人生的感知全都不算数了,后世之人谁会来管你第一次牙蜒学语说出一个完整句子所引起的惊动和兴奋,谁又会在意你第一次约会前夕的窃喜,至于某个老人垂死之前跟一条狗的感情,谁又耐烦去记忆呢?每一个人自己个人惊天动地的内在狂涛,在后人看来不过是旋生旋灭的泡沫而已。活着的人要把自己的琐事记住尚且不易,谁又会留意作古之人的悲欢呢?死就是一番彻底的大告别啊,跟人跟事,跟一身之内的最亲最深的记忆。宗教世界虽也淡永生和来生,但毕竟一切都告一段落,民间信仰中的来生是要先涉过忘川的,一切从此便告一了断。基督教的天堂又偏是没有眼泪的地方——可是眼泪尽管苦涩,属于眼泪的记忆却也是我不忍相舍的啊!生命中尖锐的疼痛,最无言的苍凉,最疯狂的郁怒,我是一样也舍不得忘记的啊!此外曾经有过的勇往无悔的深情,披沙拣金的知识,以及电光石火的顿悟,当然更是栈栈不忍遽舍的!一只鹭鸶不会预知自己必死的命运,不会有晚景的自伤,更不会为自己体悟出的捉鱼本领要与自身一同消失而怅怅,人类才是那唯一能感知“怨憎会”和“爱别离”之苦的生物啊,只因我们才有爱憎分明的知觉,才有此心历历的判然。
  人生的大悲在斤斤于离别之苦,而离别之苦种因于知识,弃圣绝智却又偏是众生做不到的,没有告别彩笔以前的江淹曾写下:“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等彩笔绮思一旦被索还,是不是就不必销魂了呢?我是宁可胸中有此大悲凉的,一旦连悲激也平伏消失,岂不更是另一番尤为彻骨的悲酸?
  ------------------  
  
  只因为年轻啊
  ⒈爱——恨
  小说课上,正讲着小说,我停下来发问:“爱的反面是什么!”
  “恨!”
  大约因为对答案很有把握,他们回答得很快而且大声,神情明亮愉悦,此刻如果教室外面走过一个不懂中国话的老外,随他猜一百次也猜不出他们唱歌般快乐的声音竟在说一个“恨”字。
  我环顾教室,心里浩叹,只因为年轻啊,只因为太年轻啊,我放下书,说:“这样说吧,譬如说你现在正谈恋爱,然后呢?就分手了,过了五十年,你七十岁了,有一天,黄昏散步,冤家路窄,你们又碰到一起了,这时候,对方定定的看着你,说:‘XXX,我恨你!’如果情节是这样的,那么,你应该庆幸,居然被别人痛恨了半个世纪,恨也是一种很容易疲倦的情感,要有人恨你五十年也不简单,怕就怕在当时你走过去说:”XXX,还认得我吗?‘对方愣愣的呆望着你说:’啊,有点面熟,你贵姓?“
  全班学生都笑起来,大概想象中那场面太滑稽太尴尬吧?
  “所以说,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
  笑罢的学生能听得进结论吗?——只因为太年轻啊,爱和恨是那么容易说得清楚的一个字吗?
  ⒉受创
  来采访的学生在客厅沙发上坐成一排,其中一个发问道:“读你的作品,发现你的情感很细致,并且说是在关怀,但是关怀就容易受伤,对不对?那怎么办呢?”
  我看了她一眼,多年轻的额,多年轻的颊啊,有些问题,如果要问,就该去问岁月,问我,我能回答什么呢?但她的明眸定定的望着我,我忽然笑起来,几乎有点促狭的口气。
  “受伤,这种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你非要把你自己保卫得好妹的不可吗?”
  她惊讶的望着我,一时也答不上话。
  人生世上,一颗心从擦伤、灼伤、冻伤、撞伤、压伤、扭伤,乃至到内伤,那能一点伤害都不受呢?如果关怀和爱就必须包括受伤,那么就不要完整,只要撕裂,基督不同于世人的,岂不正在那双钉痕宛在的受伤手掌吗?
  小女孩啊,只因年轻,只因一身光灿晶润的肌肤太完整,你就舍不得碰碰撞撞就害怕受创吗!
  ⒊经济学的旁听生
  “什么是经济学呢?”他站在讲台上,戴眼镜,灰西装,声音平静,典型的中年学者。
  台下坐的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我,是置身在这二百人大教室里偷偷旁听的一个。
  从一开学我就昂奋起来,因为在课表上看见要开一门《社会科学概论》的课程,包括四位教授来设“政治”“法律”“经济”“人类学”四个讲座。想起可以重新做学生,去听一门门对我而言崭新的知识,那份喜悦真是掩不住藏不严,一个人坐在研究室里都忍不住要轻轻的笑起来。
  “经济学就是把‘有限资源’做‘最适当的安排’,以得到‘最妹的效果’。”
  台下的学生沙沙的抄着笔记。
  “经济学为什么发生呢?因为资源‘稀少’,不单物质‘稀少’,时间也‘稀少’,——而‘稀少’又是为什么?因为,相对于‘欲望’,一切就显得‘稀少’了… ”
  原来是想在四门课里跳过经济学不听的,因为觉得讨论物质的东西大概无甚可观,没想到一走进教室来竟听到这一番解释。
  “你以为什么是经济学呢?一个学生要考试,时间不够了,书该怎么念,这就叫经济学啊!”
  我愣在那里反复想着他那句“为什么有经济学——因为稀少——为什么稀少,因为欲望”而麻颤惊动,如同山间顽崖愚壁偶闻大师说法,不免震动到石骨土髓格格作响的程度。原来整场生命也可作经济学来看,生命也是如此短小稀少啊!而人的不幸却在于那颗永远渴切不止的有所索求,有所跃动。有所未足的心,为什么是这样的呢?为什么竟是这样的呢?我痴坐着,任泪下如麻不敢去动它,不敢让身旁年轻的助教看到,不敢让大一年轻的孩子看到。奇怪,为什么他们都不流泪呢?只因为年轻吗?因年轻就看不出生命如果像戏,也只能像一场短短的独幕剧吗?“朝如青丝暮成雪”,乍起乍落的一朝一暮间又何尝真有少年与壮年之分?“急把盏,夜阑灯灭”,匆匆如赴一场喧哗夜宴的人生,又岂有早到晚到早走晚走的分别?然而他们不悲伤,他们在低头记笔记。听经济学听到哭起来,这话如果是别人讲给我听,我大概会大笑,笑人家的滥情,可是… 。
  “所以,”经济学教授又说话了,“有位文学家卡莱亚这样形容:经济学是门‘忧郁的科学’… ”
  我疑惑起来,这教授到底是因有心而前来说法的长者,还是以无心来渡脱的异人?至于满堂的学生正襟危坐是因岁月尚早,早如揭衣初涉水的浅溪,所以才凝然无动吗?为什么五月山桅子的香馥里,独独旁听经济学的我为这被一语道破的短促而多欲的一生而又惊又痛泪如雨下呢?
  ⒋如果作者是花
  年年岁觋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诗选的课上,我把句子写在黑板上,问学生:“这句子写得好不好?”
  “好!”
  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像真心的,大概在强说愁的年龄,很容易被这样工整、俏皮而又怅惘的句子所感动吧?
  “这是诗句,写得比较文雅,其实有一首新疆民谣,意思也跟它差不多,却比较通俗,你们知道那歌辞是怎么说的?”
  他们反应灵敏,立刻争先恐后的叫出来: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美丽小鸟飞去不回头,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那性格活泼的干脆就唱起来了。
  “这两种句子从感性上来说,都是好句子,但从逻辑上来看,却有不合理的地方——当然,文学表现不一定要合逻辑,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看得出来问题在哪里?”
  他们面面相觑,又认真的反复念诵句子,却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我等着他们,等满堂红润而聪明的脸,却终于放弃了,只因太年轻啊,有些悲凉是不容易觉察的。
  “你知道为什么说‘花相似’吗?是因为陌生,因为我们不懂花,正好像一百年前,我们中国是很少看到外国人,所以在我们看起来,他们全是一个样子,而现在呢,我们看多了,才知道洋人和洋人大有差别,就算都是美国人,有的人也有本领一眼看出住纽约、旧金山和南方小城的不同。我们看去年的花和今年的花一样,是因为我们不是花,不曾去认识花,体察花,如果我们不是人,是花,我们会说:‘看啊,校园里每一年都有全新的新鲜人的面孔,可是我们花却一年老似一年了。’同样的,新疆歌谣里的小鸟虽一去不回,太阳和花其实也是一去不回的,太阳有知,太阳也要说:‘我们今天早晨升起来的时候,已经比昨天疲软苍老了,奇怪,人类却一代一代永远有年轻的面孔… ’我们是人,所以感觉到人事的沧桑变化,其实,人世间何物没有生老病死,只因我们是人,说起话来就只能看到人的痛,你们猜,那句诗的作者如果是花,花会怎么写呢?”
  “年年岁觋人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他们齐声回答。
  他们其实并不笨,不,他们甚至可以说是聪明,可是,刚才他们为什么全不懂呢?只因为年轻,只因为对宇宙间生命共有的枯荣代谢的悲伤有所不知啊!
  ⒌高倍数显微镜
  他是一个生物系的老教授,外国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退休了。
  “小时候,父亲是医生,他看病,我就站在他旁边,他说:”孩子,你过来,这是哪一块骨头?‘我就立刻说出名字来… “
  我喜欢听老年人说自己幼小时候的事,人到老年还不能忘的记忆,大约有点像太湖底下捞起的石头,是洗净尘泥后的硬瘦剔透,上面附着一生岁月所冲积洗刷出的浪痕。
  这人大概注定要当生物学家的。
  “少年时候,喜欢看显微镜,因为那里面有一片神奇隐密的世界,但是看到最细微的地方就看不清楚了,心里不免想,赶快做出高倍数的新式显微镜吧,让我看得更清楚,让我对细枝未节了解得更透澈,这样,我就会对生命的原质明白得更多,我的疑难就会消失… ”“后来呢?”
  “后来,果然显微镜愈做愈好,我们能看清楚的东西,愈来愈多,可是… ”
  “可是什么?”
  “可是我并没有成为我自己所预期的‘更明白生命真相的人’,糟糕的是比以前更不明白了,以前的显微倍数不够,有些东西根本没发现,所以不知道那里隐藏了另一段秘密,但现在,我看得愈细,知道的愈多,愈不明白了,原来在奥秘的后面还连着另一串奥秘… ”
  我看着他清癯渐消的颊和清灼明亮的眼睛,知道他是终于“认了”,半世纪以前,那意气风发的少年以为只要一架高倍数的显微镜,生命的秘密便迎刃可解,什么使他敢生出那番狂想呢?只因为年轻吧?只因为年轻吧?而退休后,在校园的行道树下看花开花谢的他终于低眉而笑,以近乎撒赖的口气说:“没有办法啊,高倍数的显微镜也没有办法啊,在你想尽办法以为可以看到更多东西的时候,生命总还留下一段奥秘,是你想不通猜不透的… ”
  ⒍浪掷
  开学的时候,我要他们把自己形容一下,因为我是他们的导师,想多知道他们一点。
  大一的孩子,新从成功岭下来,从某一点上看来,也只像高四罢了,他们倒是很合作,一个一个把自己尽其所能的描述了一番。
  等他们说完了,我忽然觉得惊讶不可置信,他们中间照我来看分成两类,有一类说“我从前爱玩,不太用功,从现在起,我想要好好读点书”,另一类说:“我从前就只知道读书,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参加些社团,或者去郊游。”
  奇怪的是,两者都有轻微的追悔和遗憾。
  我于是想起一段三十多年前的旧事,那时流行一首电影插曲(大约是叫《渔光曲》吧),阿姨舅舅都热心播唱,我虽小,听到“月儿弯弯照九州”觉得是可以同意的,却对其中另一句大为疑惑。
  “舅舅,为什么要唱‘小妹妹青春水里流(或”丢“?不记得了)’呢?”
  “因为她是渔家女嘛,渔家女打鱼不能上学,当然就浪费青春啦!”
  我当时只知道自己心里立刻不服气起来,但因年纪太小,不会说理由,不知怎么吵,只好不说话,但心中那股不服倒也可怕,可以埋藏三十多年。
  等读中学听到“春色恼人”,又不死心的去问,春天这么好,为什么反而好到令人生恼,别人也答不上来,那讨厌的甚至眨眨狎邪的眼光,暗示春天给人的恼和“性”有关。但事情一定不是这样的,一定另有一个道理,那道理我隐约知道,却说不出来。
  更大以后,读《浮士德》,那些埋藏许久的问句都汇拢过来,我隐隐知道那里有番解释了。
  年老的浮士德,坐对满屋子自己做了一生的学问,在典籍册页的阴影中他乍乍瞥见窗外的四月,歌声传来,是庆祝复活节的喧哗队伍。那一霎间,他懊悔了,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抛掷了,他以为只要再让他年轻一次,一切都会改观。中国元杂剧里老旦上场照例都要说一句“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说得淡然而确定,也不知看戏的人惊不惊动),而浮士德却以灵魂押注,换来第二度的少年以及因少年才“可能拥有的种种可能”。可怜的浮士德,学究天人,却不知道生命是一桩太好的东西,好到你无论选择什么方式度过,都像是一种浪费。
  生命有如一枚神话世界里的珍珠,出于砂砾,归于砂砾,晶光莹润的只是中间这一段短短的幻象啊!然而,使我们颠之倒之甘之苦之的不正是这短短的一段吗?珍珠和生命还有另一个类同之处,那就是你倾家荡产去买一粒珍珠是可以的,但反过来你要拿珍珠换衣换食却是荒廖的,就连镶成珠坠挂在美人胸前也是无奈的,无非使两者合作一场“慢动作的人老珠黄”罢了。珍珠只是它圆灿含彩的自己,你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你只能欢喜或喟然——因为你及时赶上了它出于砂砾且必然还原为砂砾之间的这一段灿然。
  而浮士德不知道——或者执意不知道,他要的是另一次“可能”,像一个不知是由于技术不好或是运气不好的赌徒,总以为只要再让他玩一盘,他准能翻本。三十多年前想跟舅舅辩的一句话我现在终于懂得该怎么说了,打渔的女子如果算是浪掷青春的话,挑柴的女子岂不也是吗?读书的名义虽好听,而令人眼目为之昏耗,脊骨为之佝偻,还不该算是青春的虚掷吗?此外,一场刻骨的爱情就不算烟云过眼吗?一番功名利禄就不算滚滚尘埃吗?不是啊,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
  “春色恼人”那句话现在也懂了,世上的事最不怕的应该就是“兵来有将可挡,水来以土能掩”,只要有对策就不怕对方出招。怕就怕在一个人正小行心心的和现实生活斗阵,打成平手之际,忽然阵外冒出一个叫宇宙大化的对手,他斜里杀出一记叫“春天”的绝招,身为人类的我们真是措手不及。对着排天倒海而来的桃红柳绿,对着蚀骨的花香,夺魂的阳光,生命的豪奢绝艳怎能不令我们张皇无措,当此之际,真是不做什么既要懊悔——做了什么也要懊悔。春色之叫人气恼跺脚,就是气在我们无招以对啊!
  回头来想我导师班上的学生,聪明颖悟,却不免一半为自己的用功后悔,一半为自己的爱玩后悔——只因太年轻啊,只因年轻啊,以为只要换一个方式,一切就扭转过来而无憾了。孩子们,不是啊,真的不是这样的!生命太完美,青春太完美,甚至连一场匆匆的春天都太完美,完美到像喜庆节日里一个孩子手上的气球,飞了会哭,破了会哭,就连一日日空瘪下去也是要令人哀哭的啊!
  所以,年轻的孩子,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也看不出来吗?生命是一个大债主,我们怎么混都是他的积欠户,既然如此,干脆宽下心来,来个“债多不愁”吧!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是浪掷”的憾意,何不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的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因为你或读书或玩,或作战,或打渔,恰恰好就是另一个人叹气说他遗憾没做成的。
  ——然而,是这样的吗?不是这样的吗?在生命的面前我可以大发职业病做一个把别人都看作孩子的教师吗?抑或我仍然只是一个大年轻的蒙童,一个不信不服欲有辩而又语焉不详的蒙童呢?
  ------------------  
  
  一句好话
  小时候过年,大人总要我们说吉祥话,但碌碌半生,竟有一天我也要教自己的孩子说吉祥话了,才蓦然警觉这世间好话是真有的,令人思之不尽,但却不是“升官”“发财”“添丁”这一类的,好话是什么呢?冬夜的晚上,从爆白果的馨香里,我有一句没一句的想起来了。
  ⒈
  你们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讲故事的是个年轻的女佣人名叫阿密,那一年我八岁,听善忘的她一遍遍重复讲这个她自己觉得非常好听的故事,不免烦腻,故事是这样的:有个人啦,欠人家钱,一直欠,欠到过年都没有还哩,因为没有钱还嘛。后来那个债主不高兴了,他不甘心,所以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就偷偷跑到欠钱的家里,躲在门口偷听,想知道他是真没有钱还是假没有钱,听到开饭了,那欠钱的说:“今年过年,我们来大吃一顿,你们小孩子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顺便插一句嘴,这是个老故事,那年头的肥肉瘦肉都是无上美味。)
  那债主站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气得要死,心里想,你欠我钱,害我过年不方便,你们自己原来还有肥肉瘦肉拣着吃哩!他一气,就冲进屋里,要当面给他好看,等到跑到桌上一看,哪里有肉,只有一碗萝卜一碗蕃薯,欠钱的人站起来说,“没有办法,过年嘛,萝卜就算是肥肉,蕃薯就算是瘦肉,小孩子嘛!”
  原来他们的肥肉就是白白的萝卜,瘦肉就是红红的蕃薯。他们是真穷啊,债主心软了,钱也不要了,跑回家去过年了。
  许多年过去了,这个故事每到吃年夜饭时总会自动回到我的耳畔,分明已是一个不合时宜的老故事,但那个穷父亲的话多么好啊,难关要过,礼仪要守,钱却没有,但只要相恤相存,菜根也自有肥腴厚味吧!
  在生命宴席极寒俭的时候,在关隘极窄极难过的时候,我仍要打起精神自己说:“喂,你爱吃肥肉?还是瘦肉?”
  ⒉
  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去欧洲开会,然后转美国,前后两个月才回家,我去机场接他,提醒他说:“把你的表拔回来吧,现在要用台湾时间了。”
  他愣了一下,说:“我的表一直是台湾时间啊!我根本没有拨过去!”
  “那多不方便!”
  “也没什么,留着台湾的时间我才知道你和小孩在干什么,我才能想象,现在你在吃饭,现在你在睡觉,现在你起来了……我喜欢跟你用同一个时间。”
  他说那句话,算来已有十年了,却像一幅挂在门额的绣锦,鲜色的底子历经岁月,却仍然认得出是强旺的火。我和他,只不过是凡世中,平凡又平凡的男子和女子,注定是没有情节可述的人,但久别乍逢的淡淡一句话话里,却也有我一生惊动不已,感念不尽的恩情。
  ⒊
  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经过罗马的时候,一位新识不久的朋友执意要带我们去喝咖啡。
  “很好喝的,喝了一辈子难忘!”
  我们跟着他东抹西拐大街小巷的走,石块拼成的街道美丽繁复,走久了,让人会忘记目的地,竟以为自己是出来踏石块的。
  忽然,一阵咖啡浓香侵袭过来,不用主人指引,自然知道咖啡店到了。
  咖啡放在小白瓷杯里,白瓷很厚,和中国人爱用的薄瓷相比另有一番稳重笃实的感觉。店里的人都专心品咖啡,心无旁鹬。
  侍者从一个特殊的保暖器里为我们拿出杯子,我捧在手里,忍不住讶道。
  “咦,这杯子本身就是热的哩!”
  侍者转身,微微一躬,说:“女士,好咖啡总是放在热杯子里的!”
  他的表情既不兴奋,也不骄矜,甚至连广告意味的夸大也没有,只是淡淡的在说一句天经地义的事而已。
  是的,好咖啡总是应该斟在热杯子里的,凉杯子会把咖啡带凉了,香气想来就会蚀掉一些,其实好茶好酒不也都如此吗?
  原来连“物”也是如此自矜自重的,庄子中的好鸟择枝而栖,西洋故事里的宝剑深契石中,等待大英雄来抽拔,都是一番万物的清贵,不肯轻易亵慢了自己。古代的禅师每从喝茶喂粥去感悟众生,不知道罗马街头那端咖啡的侍者也有什么要告诉我的,我多愿自己也是一份千研万磨后的香醇,并且慎重的斟在一只洁白温暖的厚瓷杯里,带动一个美丽的清晨。
  ⒋
  将来我们一起老。
  其实,那天的会议倒是很正经的,仿佛是有关学校的研究和发展之类的。
  有位老师,站了起来,说:“我们是个新学校,老师进来的时候都一样年轻,将来要老,我们就一起老了……”
  我听了,简直是急痛攻心,赶紧别过头去,免得让别人看见的眼泪——从来没想到原来同事之间的萍水因缘也可以是这样的一生一世啊!学院里平日大家都忙,有的分析草药,有的解剖小狗,有的带学生做手术,有的正埋首典籍……研究范围相差既远,大家都不暇顾及别人,然而在一度一度的后山蝉鸣里,在一阵阵的上课钟声间,在满山台湾相思芬芳的韵律中,我们终将垂垂老去,一起交出我们的青春而老去。
  ⒌
  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汪老师的家是我读大学的时候就常去的,他们没有子女,我在那里从他读“花间词”,跟着他的笛子唱昆曲,并且还留下来吃温暖的羊肉涮锅……
  大学毕业,我做了助教,依旧常去。有一次,为了买不起一本昂价的书便去找老师给我写张名片,想得到一点折扣优待。等名片写好了,我拿来一看,忍不住叫了起来:“老师,你写错了,你怎么写‘慈介绍同事张晓风’,应该写‘学生张晓风’的呀!”
  老师把名片接过来,看看我,缓缓地说:“我没有写错,你不懂,就是要这样写的,你以前是我的学生,以后私底下也是,但现在我们在一所学校里,我是助教,我是教授,阶级虽不同却都是教员,我们不是同事是什么!你不要小孩子脾气不改,你现在长大了,要做人了,我把你写成同事是给你做脸,不然老是‘同学’‘同学’的,你哪一天才成人?要记得,你长大了,要做人了!”
  那天,我拿着老师的名片去买书,得到了满意的折扣,至于省掉了多少钱我早已忘记,但不能忘记的却是名片背后的那番话。直到那一刻,我才在老师的爱纵推重里知道自己是与学者同其尊与长者同其荣的,我也许看来不“像”老师的同事,却已的确“是”老师的同事了。
  竟有一句话使我一夕成长。
  ------------------  
  
  触目
  ⒈ 说故事的人
  岩穴里,一个说故事的人。
  其实只是一张照片,可是我被它慑住了。
  那是菲律宾南部的一个小岛,千瓣落花般的群岛中的一个,1971年偶然经人发现上面竟住着石器进代的居民。这蒙昧无知的一小群人却也爱听故事。照片里一群人都坐在洞里,也许是晚上了,大家坐在木桩上,视线交集处就是那个说故事的人。他比别人坐得稍稍高一点,两手半举跟头部平,眼睛里有某种郁勃的热情,旁边的题字是:——岩穴里,一个说故事的人——使我一时僵住无法挪开视线的是什么呢?是因为那眼神啊!说故事的和听故事的都一样,他们的眼中都有敬畏、有恐惧、有悲悯、有焦痛、有无奈,一场小 的故事下来,几番沧桑几番情怯都一一演尽——笑泪两讫处,正是故事的终板。
  某个远方的小岛,某个安适的岩窟,某个漫长的夏夜,那些石器进代的初民正为着某个故事痴迷。
  而我呢?我既不因有故事要告诉人而痴,也不是想听别人的故事而痴——我是安静的游客,站在博物馆中,因说者和听者共同的痴狂而痴。
  ——岩穴里,一个说故事的人。
  ⒉ 索债
  “她一定愈来愈老,愈来愈佝偻愈卑微愈哀伤愈恨毒… ”
  那是前些年,我每想起她的时候的感觉,而近几年我不再这样想了,我想的是:“她一定死了,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反正她一定是死了,临死的时候,她的表情是什么?她不再追究了吗?她至死不能闭眼吗?”
  我遇见她,约在十二年前。
  那时我偶然在香港开会,一个绝早的冬日清晨,我因会开完了,心情很好,沿街漫行,顺手买了一份英文的《南华日报》。把报展开,她的号陶悲痛扑面而来,我被这张脸吓呆了,一时僵立路旁,觉得自己像一个急需什么法师来为我收惊的孩子。
  那样悲惨凄苦无所告诉一张老肚,枯发蓬飞,两手扒心,五官扭曲如大地震之馀的崩瘫变形,她放声的哭号破纸而出,把一条因绝早而尚未醒透的大街哭得痉孪起来。
  她是谁?她碰到什么事,因何如此大恸?多年来中文系的教育有意无意之间无我同意了“温柔敦厚”,让我相信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是比较好的境界,然而这老妇的一张脸却不是悠扬的钟声或和鸣的弦柱,她是捣烂铜钟摔碎古琴的一声绝响,是观之令人恻肺闻之使人伤肝的大号啕,如乐器中的筚篥,尖拔逼人,无可问无可告,只这样直声一叫,便把天地鬼神都惊起。
  那报上写是故事是这样的:香港有个“索债会”,是一些在中日战争中的受害人发起的,年年向日本提出无助的要求,请他们补偿自己的损失。
  那妇人是一个小贩,卖肉粽,在旺角火车站,战争时期她死了儿子,年年,她悲啼着要求还债。
  我站在路边,一字一字读那对我而言艰涩难苦的语言,以及语言文字背后更为艰涩难苦的讯息。我来自学院,这样的事件如果送到研究所去,便是史学研究所的一篇硕士或博士论文,题目我也知道,叫《中日战后东亚地区受害人民之仇日心态》。而且,为了客观,撰写论文的人很快会发表另外一篇,题目是《战后亚洲人民亲日心态之研究》,而一篇篇论文加起来,叠成厚厚的一本著作,那题目我料得到,叫《战后亚洲人民与日本关系之研究》。
  学者有时有其大慈悲,却也每每因冷静而近乎残酷啊!此刻记者或因摄得这张杰作而蒙编辑嘉许,研究院中的院士正请助手剪辑资料归档,而谁肯陪伴那妇人一哭?谁去赔偿那妇人的儿子?谁去使天下后世历史不要再重演,不要再让另一个垂暮的妇人扒心扒肝的哭她死于战争的儿子?
  我不能,我只能流泪走开。从此避免去旺角,必须去的时候,绝不走近火车站,而且低头回目,避免看到任何小贩,我怕碰到那老妇人。我可以面对历史课本上记载抗战史的累累伤亡数字,却不能面对一个死者的母亲,一个活生生的垂老无子的母亲。
  仅仅是报摊上的一照面,她却恒在我心中,而且,像真的人一般,一日日衰老萎缩,后来的她不知怎么样了?其实她是没有“后来”的,索债会注定是索不到债的,所欠太多,让京都奈良的所有古寺诵经百年,让所有的松下、铃木、丰田等等财团尽输其财,也无法补偿一妇人的儿子啊!世间女子就算坏到身坠阿鼻地狱如唐人变文中的青提夫人,听到儿子目莲来了,也不免含泪叫一声:“我的一寸肠娇子啊!”
  世上的大债务,无论是大恩大仇都是报不成的啊!那在旺角卖粽的老妇人最后是否收泪吞声而终呢?裕仁天皇是还不起你的儿子的!所以他只能在御花园里徘徊,在红蕊翠叶间沉思,而终于成了一个昆虫专家,荒谬啊!几千万中国人死者化为血海骨岳,上亿的中国生者哭成泪人盐柱,只为了一个名字,而那个名字如今优雅的活着,和昆虫联在一起。天皇啊,不要研究虫豸好吗?研究研究在你眼里比虫更不起眼的债主们吧!
  世上的事,果真能索能赔也就好了,然而不能啊!一生不能,累世也不能啊!那老妇终于被悲痛开释而去了吗?或是她仍在叨叨念念她失去的儿子呢?
  ------------------  
  
  你要做什么
  ⒈
  咖啡初沸,她把自烘的蛋糕和着热腾腾的香气一起端出来,切成一片片,放在每个人的盘子里。
  “说说看,”她轻声轻气,与她一向女豪杰的气势大不一样,“如果可以选择,你想要做什么?”
  (可恶!可恶!这种问题其实是问不得的,一问就等于要人掀底,好好的一个下午,好好的咖啡和蛋糕,好好伫立在长窗外的淡水河和观音山,怎么偏来问这种古怪问题!)
  她调头看我,仿佛听到我心里的抱怨。
  (好几个月以后,看到她日渐隆起的圆肚子,我原谅她了,怀抱一团生命的女人,总难免对设计命运有点兴趣)
  “我——一定得做人吗?”我嗫嚅起来。
  “咦?”她惊奇地搅着咖啡,“好吧!不做人也行!那你要做什么?做小鸟吗?”
  “老实说,”我赖皮,“‘选择’这件事太可怕,‘绝对自由’这件事我是经不起的,譬如说,光是性别,我就不会选——只这一件事就可以把我累死。”
  我说完,便低下头去假装极专心地吃起蛋糕来。
  然而,我是有点知道我要做什么的……
  ⒉
  行经日本的寺庙,每每总会看到一棵小树,远看不真切,竟以为小树开满了白花。走近看,才知道是素色纸签,被人打了个结系在树枝上的。
  有人来向我解释,说,因为抽到的签不够好,所以不想带回家去,姑且留在树上吧!
  于是,每经一庙,我总专程停下来,凝神看那矮小披离的奇树,高寒地带的松杉以冰雪敷其绿颜,温带的花树云蒸霞蔚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意味,热带的果树垂实累累,圣诞树下则有祝福与礼物万千——然而世上竟有这样一株树,独独为别人承受他自己不欲承受的命运。
  空廊上传来捶鼓的声音和击掌的声音,黄昏掩至,虔诚礼拜的人果然求得他所祈望的福禄吗?这世上抽得上上签的能有几人呢?而我,如果容我选择,我不要做“有求”的凡胎,我不要做“必应”的神明,钟鸣鼓应不必是我,缭绕花香不须是我,我只愿自己是那株小树,站在局外,容许别人在我的肩上卸下一颗悲伤和慌惴的心。容许他们当不祥的预言,打一个结,系在我的腕上,由我承当。
  ⒊
  “遥怜故园菊,应傍战场开。”岑参诗中对化为火场灾域的长安城有着空茫而刺痛的低喟。但痛到极致,所思忆的竟不是人,不是瓦舍,甚至不是官廷,而是年年秋日开得黄灿灿的一片野菊花。
  我愿我是田塍或篱畔的野菊,在两军决垒时,我不是大将,不是兵卒,不是矛戈不是弓箭,不是鲜明的军容,更不是强硬动听的作战理由____我是那不胜不负的菊花,张望着满目的创痕和血迹,倾耳听人的呻吟和马的悲嘶,企图在被朔风所伤被泪潮所伤被令人思乡明月所伤的眼睛里成为极温柔极明亮的一照面。在人世的惨凄里,让我是生者的开拔号,死者是定音鼓。
  ⒋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远之迹……初造书契”,我愿我是一枚梅花鹿或野山羊的蹄痕,清清楚楚的拓印在古代春天的原隰上,如同条理分明的版画,被偶然经过的仓颉看到。
  那时是暮春吗?也许是初夏,林间众生的求偶期,小小的泥径间飞鸟经过,野鹿经过,花豹经过,蛇经过,忙碌的季节啊,空气里充满以声相求和以气相引的热闹,而我不曾参与那场奔逐,我是众生离去后留在大地上的痕迹。
  而仓颉走来,傻傻的仓颉,喜欲东张西望的仓颉,眼光闪烁仿佛随时要来一场恶作剧的仓颉,他其实只是一个爱捣蛋的大男孩,但因本性憨厚,所以那番捣蛋的欲望总是被人一眼看破。
  他急急走来,是为了贪看那只跳脱的野兔?还是为了迷上画眉的短歌?但他们早就逃远了,他只看到我,一枚一枚的鸟兽行后的足印。年轻的仓颉啊,他的两颊因急走而红,他的高额正流下汗珠,他发现我了,那些直的,斜的,长的和短的线条以及那些点,那些圆。还有,他开始看到线与线之间的角度,点与点之际的距离。他的脸越发红起来,汗越发奔激,他懂了,他懂了,他忘了刚才一路追着的鹤踪兽迹,他大声狂呼,扑倒在地,他知道这简单的满地泥痕中有寻不尽的交错重叠和反复,可以组成这世上最美丽的文字,而当他再一次睁开不敢完全置信的眼睛,他惊喜地看到那些鹿的、马的、飞鸟的、猿猴的以及爬虫类的痕迹——而且,还更多,他看到刚才自己因激动而爬行的手痕与足印。
  我愿我是那春泥年经上生活过的众生的记录,我是圆我是方我是点我是线我是横我是直我是交叉我是平行我是蹄痕我是爪痕我是鳞痕我是深我是浅我是凝聚我是散。我是即使被一场春雨洗刷掉也平静不觉伤悲、被仓颉领悟模仿也不觉可喜的一枚留痕。
  可爱的仓颉,他从痕迹学会了痕迹,他创造的字一代一代传下来,而所有的文字如今仍然是一行行痕迹,用以说明人世的种种情节。
  我不做仓颉,我做那远古时代春天原野上使仓颉为之血脉贲张的一枚留痕。
  ⒌
  日本有一则凄艳的鬼故事,叫“吉备津之釜”(取材自《牡丹灯》),据说有个薄幸的男子叫正太郎,气死了他的发妻,那妻子变成厉鬼来索命。有位法师可怜那人,为他画了符,贴在门上,要他七七四十九天不要出来,自然消灾,厉鬼在门外夜夜詈骂不绝,却不敢进来。及至四十八天已过,那男子因为久困小屋,委顿不堪,深夜隔户一望,只见满庭乍明,万物登莹,他奋然跳出门来,却一把被厉鬼揪住,不是已满了四十九天吗?他临死还不平的愤愤,但他立刻懂了,原来黎明尚未到来,使他误以为天亮而大喜的,其实只是如水的月光!
  读这样的故事,我总无法像道学家所预期的把“好人”“坏人”分出来,《佛经》上爱写“善男子”“善女人”,生活里却老是碰到“可笑的男子”和“可悲的女人”。连那个法师也是个可悯可叹的角色吧?人间注定的灾厄劫难岂是他一道的悲慈的符咒所化解得了的?如此人世,如此爱罗恨网,吾谁与归?我既不要做那薄幸的男子,更无意做那衔恨复仇的女子,我不必做那徒劳的法师,那么我是谁呢?其实这件事对我而言,一点也不困难,在读故事的当时,我毅然迷上那片月光,清冷绝情,不涉一丝是非,倘诗人因而堕泪,胡笳因而动悲,美人因而失防,厉鬼因而逞凶,全都一概不关我事。我仍是中天的月色,千年万世,做一名天上的忠恳的出纳员,负责把太阳交来的光芒转到大地的帐上,我不即不离,我无盈无缺,我不喜不悲,我只是一丸冷静的岩石,遥望有多事多情多欲多悔的人世。
  世上写月光的诗很多,我却独钟十三世纪时日本人西行所写的一首和歌。那诗简直不是诗,像孩童或白痴的一声半通不通的惊叹,如果直译起来,竟是这样的:明亮明亮啊明亮明亮明亮啊明亮明亮啊明亮啊明亮明亮明亮明亮啊明亮别人写月光是因为说得巧妙善譬而感人,西行的好处却在笨,笨到不会说了,只好愣愣地叫起来,而且赖皮,仿佛在说:“不管啦,不管啦,说不清啦,反正很亮就对啦!你自己来看就知道。”
  如果我真可选择,容许我是月,光澈绝艳使人误为白昼的月明坦浩荡,使西行之痴愚而失去诗人能力的月。
  ⒍
  小时候,听人说:“烧窑的用破碗”,蒙蒙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渐渐长大才知道世间竟真是如此,用破碗的,还不只是窑户哩!完美的瓷,我是看过的,宋瓷的雅拙安详,明瓷的华丽斗艳都是古今不再一见的绝色了,然而导游小姐常冷静地转过头来,说:“这样一件精品,一窑里也难得出一个啊,其他效果不好的就都打烂了!”
  大概因为是宫窑吧?所以惯于在美的要求上大胆越分,才敢如此狂妄的要求十全十美,才敢于和造化争功而不忌讳天谴。宫里的瓷器原来也是如此“一将功成万骨枯”啊!我每对着冷冷的玻璃,眷那百分之百的无憾无暇,不免微微惊怖起来,每一件精品背后,都隐隐堆着小家一般的尖锐而悲伤的碎片啊!
  而民间的陶瓷不是如此的,民间的容器不是案头清供,它总有一定的用途。一只花色不匀称的碗,一把烧出了小疙瘩的酒壶都仍然有生存权,只因为能用。凡能用的就可以卖,凡能卖的就可以运到市场上去,每次窑门打开,一时间七手八脚,窑便忽然搬空了。窑大约是世上最懂得炎凉滋味的一位了,从极热闹极火炽到极寂寞极空无——成器的成器,成形的成形,剩下来的是陶匠和空窑,相对峙立,仿佛散戏后的戏子和舞台,彼此都疑幻疑真起来。
  设想此时正在套车准备离去的陶瓷贩子忽然眼尖,叫了一声:“哎!老王呀,这只碗歪得厉害呀,你自己留下吧!拿去卖可怎么卖呀,除非找个歪嘴的买主!”
  那叫老王的陶匠接过碗来,果真是个歪碗哩!是拉坯的时候心里惦着老母的病而分了神吗?还是进窑的时候小么儿在一边吵着要上学而失手碰撞了呢?反正是只无可挽回的坏碗了,没有买主的,留下来自己用吧!不用怎么办?难不成打破吗?好碗自有好碗的造化,只是歪碗也得有人用啊!
  捏着一只歪碗的陶匠,面对着空空的冷窑,终于有了一点落实的证据——具体而微温,仿佛昨日的烈焰仍未褪尽。
  在满窑成功完好的件头中,我是谁?我只愿意是那只暇疵显然的歪碗啊!只因残陋,所以甘心守着故窑和故主,让每一个标价找到每一个买主,让每一种功能满足每一种市场,而我是眷眷然留下来的那一只,因为不值得标价而成为无价。
  成年后读梅尧臣写瓦匠的诗: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张俞写蚕妇的诗也类似:昨日到城廓,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原来世事多半如此吗?一国之中,最优秀的人才注定只供外销吧?守着年老父母的每每是那个憨愚老实的儿子。如果这是一个瓦匠买不起瓦的世界,英雄豪杰或能鼎革造势,而我不能,我只愿是低档的茅檐,为那老瓦匠遮蔽一冬风雪。如果蚕妇无法拥有罗绮,我且去作一袭黯淡发白的老布衣,贴近她愤愤不平的心胸。至于那把一窑的碗盘都卖掉的陶匠,我便是他朝夕不舍的歪碗,或喂水,或饮粥,或注酒,或服药,我是他造次颠沛中的相依。他或者知道,或者并不知道,或者感激,或者因物我归一也并不甚感激,我却因而庄严端贵如同唐三藏大漠行脚时御吹的紫金盂。
  ⒎
  很少有故事像《甘泽谣》中的“三生石上”那样美丽:在春日的清晨吧?一妇人到荆江上峡汲水,她身着一件美丽的织绵裙,在一注流动的碧琉璃前面伫步。阳光灿金,她也为自己动人的倒影而微怔了,是因骀荡的春风吗?是因和暖的春泥吗?她一路行来几若古代的美嫄,竟有着一脚踏下去便五内皆有感应的成孕感觉。她想着,为自己的荒唐念头而不安,当即一旋身微蹲下去,丰圆的瓦瓮打散满眼琉璃,一霎间,华丽的裙子膨然胀起,使她像足月待产的妇人,陶瓮汲满了,她端然站直,裙子重又服贴的垂下,她回身急行的风姿华艳流铄,有如壁画上的飞天。
  而那一切,看在一位叫圆观的老僧眼里,一生修持的他忽然心崩血啸,如中烈酒,但他的狂激却又与平静宁穆并起,仿佛他心中一时决堤,涌进了一大片海,那海有十尺巨浪,却也有千寻渊沉。他知道自己爱上这女子了,不,也许不是爱那不知名不知姓的女子,只是爱这样的人世,这样的春天,春天里这样的荆江上峡,江畔这样的殷勤如取经的汲水,以及负瓮者那一旋身时艳采四射的裙子。
  “看到那汲水的妇人吗?”老僧转身向他年轻的友人说,“我要死了,她是我来世的母亲。”
  圆观当夜就圆寂了,据说十二年后,他的友人在杭州天竺寺外看到一个唱着竹枝词的牧童,像圆观……
  世间男子爱女子爱到极致便是愿意粉身立断的吧?是渴望舍身相就如白云之归岫如稻粒之投春泥的吧?老僧修持一世,如果允许他有愿,他也只想简简单单再投生为人,在一女子温暖的子宫中做一团小小的肉胎。是这样的春天使他想起母亲吗?世上的众神龛中最华美神圣的岂不就是容那一名小儿踞坐的子宫吗?
  而我是谁呢?我不是那负瓮汲水的女子,我不是那修持一世的老僧,我只是那系在妇人腰上的长裙,与花香同气息,与水纹同旋律,与众生同繁复的一条织锦裙,我行过风行过大地,看过真情的泪急,见证前生后世的因缘——而我默无一言,我和那女子因一起待孕和待产而鲜艳美丽,我也在她揣着幼儿的手教他举步时逐渐黯然甘心的败旧。我是目击者,我是不忘者,我恒愿自己是那串珠的线,而不是那明珠。
  ⒏
  “你们想好了没有?”美丽的女主人把咖啡一饮而尽,“我想好了,如果要我选择,我要做一个会唱歌的人。”
  而我笑笑,走开,假装去看窗外仰天的观音山,以及被含衔着的落日。我不能告诉她,她的性格里有种穷迫不舍的蛮横,如果我告诉她,她一定会叫起来,追根究底的问道:“为什么?为么你不肯是人么你在回避?人生的掷骰大赌场里你不下注吗?你既不做庄家,又不肯做赌双数、或者单数的赌徒,你真的如此超然吗?”
  因为知道她要这样问我,所以干脆不说,让她无从问起。但逃不掉的,我自己终于这样问起自己来。然后,我发现我对自己耐心地解释起来。
  记得不久以前在香港教书,有一天去买了一幅手染的床罩,是中国大陆民间的趣味。我把它罩在床上,一个人发呆发痴的看个不停。到了晚上该睡觉了,我竟睡不着,在沙发上靠靠,在桌边打个盹儿,也就混过去了,只因舍不得掀开啊,那么漂亮那么迷死人的东西啊!这样弄了一个礼拜,忽然读到朋友蒋勋的文章,提到民间杨柳青的年画,年年都要换新的,他的结论竟说连美也是不可沉陷不可耽溺的。我看了大为佩服,见面的时候我说:“真佩服你啊!能不耽美,我就做不到!”他笑起来:“老实说,我也做不到,你当我那些话是说给谁听的?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我又猛然想起有一次看柏格曼的电影,其中一位小块有难,有人好心引述良言劝慰他,他哭笑不得,反讥了一句:“朋友,你真幸福——因为你说的话,你自己都相信。”
  原来,所有的话,都是说给自己听的——说给或相信或不相信的自己听的——希望至少能让自己相信自己所说的话,我之所以想做树,想做菊,想做一枚蹄痕,想做月,想做一只残陋的碗,甚至是一条漠然不相干的裙子,不是因我生性超然,相反的是因为我这半生始终是江心一船,崖边一马,“船到江心马到崖”,许多事已不容回头,因而热泪常在目,意气恒在胸,血每沸扬,骨每鸣鸣然作中宵剑鸣,这样的人如果允许我有愿,我且劝服我自己是江上清风,是石上苔痕,我正试着向自己做说客,要把自己说服啊!至于我听不听自己的劝告,我也不知道啊!
  ------------------  
  
  从你美丽的流域
  推着车子从闸口出来,才发觉行李有多重,不该逞能,应该叫丈夫来接的,一抬头,熟悉的笑容迎面而来,我一时简直吓一跳,觉得自己是呼风唤雨的魔术家,心念一动,幻梦顿然成真。
  “不是说,叫你别来接我吗?”看到人,我又嘴硬了。
  “你叫我别来的时候,我心里已经决定要来了,答应你不来只是为了让你惊喜嘛!”
  我没说话,两人一起推着车子走,仿佛举足处可以踏尽天涯。
  “孙越说,他想来接你。”
  “接什么接,七十分钟的飞机,去演一个讲就回来了,要接什么?”
  “孙越有事找你,可是,他说,想想我们十天不见了,还是让我们单独见面好,他不要夹在中间。”
  我笑起来,看不出孙越还如此细腻呢!
  “他找我有什么事?”
  “他想发起个捐血运动,找你帮忙宣传。”
  “他怎么想到我的?”
  “他知道你在香港捐过血—是我告诉他的。”
  孙越—这家伙也真是,我这小小的秘密,难道也非得公开出来不可吗?
  1983年9月我受聘到香港去教半年书。临先前是虽然千头万绪,匆忙间仍跳上台北新公园的捐血车,想留下一点别时的礼物,可惜验血结果竟然说血红素不够,原来我还是一个“文弱女子”,跟抽血小姐抗辩了几句,不得要领,只好回家整理行囊扬空而去。
  1984年2月合约期满,要离满的那段日子,才忽然发现自己爱这座危城有多深。窗前水波上黎明之际的海鸥,学校附近大树上聒噪的黄昏喜鹊,教室里为我唱惜别曲的学生,深夜里打电话问我冬衣够不够的友人,市场里卖猪肠粉的和善老妇,小屋一角养得翠生生的鸟巢蕨……爱这个城是因为它仍是一个中国人的城,爱它是因为爱云游此处的自己。“浮屠不三宿桑下者,不欲久生恩爱。”僧人不敢在同一棵桑树下连宿三天,只因怕时日既久不免留情。香港是我淹留一学期的地方,怎能不恋栈?但造成这恋栈的形势既是自己选择的,别离之苦也就理该认命。
  用什么方法来回报这个拥抱过的地方呢?这个我一心要向它感谢的土地。
  我想起在报上看到的一则广告:有个人,拿着机器住大石头里钻,旁边一行英文字,意思说:“因为,钻石头是钻不出什么血来的——所以,请把你的血给我们一点。”
  乍看之下,心里不觉一痛,难道我就是那石头吗?冷硬绝缘,没有血脉,没有体温,在钻探机下碎骨裂髓也找不出一丝殷红。不是的,我也有情的的沃土和血的川原,但是我为什么不曾捐一次血呢?只因我是个“被拒绝捐血的人”,可是—也许可以再试一下,说不定香港标准松此,我就可以过关了。
  用一口破英文和破广东话,我按着广告上的指示打电话去问红十字会,这类事如果问“老香港”应该更清楚,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知道,只好自己去碰。
  还有什么比血更好呢,如果你爱一块土地,如果你感激周围的关爱,如果你回顾岁月之际一心谢恩,如果你喜欢跟那块土地生活时的自己,留下一点血应该是最好的赠礼吧。
  那一天是二月六号,我赶到金钟,找到红十字会,那一带面临湾仔,有很好的海景。
  “你的血要指定捐给什么人。”办事的职员客气地拿着表格要为我填上。
  “捐给什么人?我一时愣住,不,不捐给什么人,谁需要就可以拿去。这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只不过是光与光的互照,水与水的交流,哪里还需要指定?凡世之人又真能指定什么、专断什么呢?小小的水滴,不过想回归大地和海洋,谁又真能指定自己的落点?幽微的星光,不过想用最温柔的方式说明自己的一度心事,又怎有权力预定在几千几百年后,落入某一个人的视线?
  “不,不指定,”我淡淡一笑,“随便给谁都好。”
  终于躺上了捐血椅,心中有着偷渡成功的窃喜,原来香港不这么严,我通过了,多好的事,护士走来,为我打了麻醉针。他们真好,真体贴。我瞪着眼看血慢慢地流入血袋,多好看的殷红色,比火更红,比太阳更红,比酒更红,原来人体竟是这么美丽的流域啊!
  想起余光中的那首《民歌》来了,舒服地躺在椅子上慢慢回味着多年前台北国父纪念馆里的夜晚,层层叠档的年轻人同声唱那首泪意的曲子: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 也听见沙 也听见如果黄河冻成了冰河还有长江最最母性的鼻音从高原到平原鱼 也听见龙 也听见如果长江冻成了冰河还有我,还有我的红海在呼啸从早潮到晚潮醒梦 也听见有一天我的血的结冰还有你的血他的血在合唱从A型到0型哭 也听见笑 也听见多好的红海,相较之下人反而成了小岛,零散的寄居在红海的韵律里。
  离开红十字会的时候,办事小组要我留地址。
  “我明天就回台湾呢!”
  谁又是正月有地址的人呢?谁不是时间的过客呢?如果世间真有地址一事,岂不是在一句话落地生根的他人的心田上,或者一滴血如何流相互灌注的渠道间—所谓地址,还能是什么呢?
  快乐,加上轻微的疲倦,此刻想作的事竟是想到天象馆去看一场名叫《黑洞》的影片,那其间有多少茫茫宇宙不可解不可触的奥秘,而我们是小小的凡人,需要人与人之间无伪的关怀。但明天要走,有太多有待收拾有待整理的箱子和感情,便决定要回到我寓寄的小楼去。
  那一天,我会记得,1984年2月6日,告别我所爱的一个城,飞回我更爱的另一个城,别盏是一袋血。那血为谁所获,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自己的收获。我感觉自己是一条流量丰沛的大河,可以布下世间最不需牵挂的天涯深情。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呢?
  ------------------  
  
  回首风烟
  “喂,请问张教授在吗?”电话照例从一早就聒噪起来。
  “我就是。”
  “嘿!张晓风!”对方的声音忽然变得又急又高又鲁直。
  我愣一下,因为向来电话里传来的声音都是客气的、委婉的、有所求的,这直呼名字的作风还没听过,一时竟不知如何回答。
  “你不记得我啦!”她继续用那直捅北的语调:“我是李美津啦,以前跟你坐隔壁的!”
  我忽然舒了一口气,怪不得,原来是她,三十年前的初中同学,对她来说,“教授”、“女士”都是多馀的装饰词。对她来说,我只是那个简单的穿着绿衣黑裙的张晓风。
  “我记得!”我说,“可是你这些年在哪里呀!”
  “在美国,最近暑假回来。”
  那天早晨我忽然变得很混乱,一个人时而抛回三十年前,时而急急奔回现在。其实,我虽是北一女的校友,却只读过二年,以后因为父亲调职,举家南迁,便转学走了,以后再也没有遇见这批同学。忙碌的生涯,使我渐渐把她们忘记了,奇怪的是,电话一来,名字一经出口,记忆又复活了,所有的脸孔和声音都逼到眼前来。时间真是一件奇妙的东西,像火车,可以向前开,也可沿着轨道倒车回去;而记忆像呼吸,吞吐之间竟连自己也不自觉。
  终于约定周未下午到南京东路去喝咖啡,算是同学会。我兴奋万分的等待那一天,那一天终于来了。
  走进预定的房间,第一个看到的是坐在首席的理化老师,她教我们那年师大毕业不久,短发、浓眉大眼、尖下巴、声音温柔,我们立刻都爱上她了,没想到三十年后她仍然那姻雅端丽。和老师同样显眼的是罗,她是班上的美人,至今仍保持四十五公斤的体重。记得那时候,我真觉得她是世间第一美女,医生的女儿,学钢琴,美目雪肤,只觉世上万千好事都集中在她身上了,大二就嫁给实业巨子的独生孙子,嫁妆车子一辆接一辆走不完,全班女同学都是伴娘,席开流水……但现在看她,才知道在她仍然光艳灿烂的美丽背后,她也曾经结结实实的生活过。财富是有脚的,家势亦有起落,她让自己从公司里最小的职员干起,熟悉公司的每一部门业务,直到现在,她晚上还去修管理的学分。我曾视之为公主为天仙的人,原来也是如此脚踏实地在生活着的啊。
  “喂,你的头发有没有烫?”有一个人把箭头转到迟到的我身上。
  “不用,我一生卷毛。”我一边说,一边为自己生平省下的烫发费用而得意。
  “现在是好了,可是,从前,注册的时候,简直过不了关,训育组的老师以为我是趁着放假偷偷去烫过头,说也说不清,真是急得要哭。”
  大家笑起来。咦?原来这件事过了三十年再拿来说,竟也是好笑好玩的了。可是当时除了含冤莫白急得要哭之外,竟毫无对策,那时会气老师、气自己、气父母遗传给了我一头怪发。
  然后又谈各人的家人。李美津当年,人长得精瘦,调皮岛蛋不爱读书,如今却生了几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做起富富泰泰的贤妻良母来了;魏当年画图画得好,可惜听爸爸的话去学了商,至今念念不忘美术。
  “从前你们两个做壁报,一个写、一个画,弄到好晚也回不了家,我在旁边想帮忙,又帮不上。”
  “我怎么想不起来有这么一回事?”
  “国文老师常拿你的作文给全班传阅。”
  奇怪,这件事我也不记得了。
  记得的竟是一些暗暗的羡慕和嫉妒,例如施,她写了一篇《模特儿的独白》让橱窗里的模特儿说话。又命名如罗珞珈,她写小时候的四川,写“铜脸盆里诱人的兔肉”。我当时只觉得她们都是天纵之才。
  话题又转到音乐,那真是我的暗疤啊。当时我们要唱八分之六的拍子,每次上课都要看谱试唱,那么简单的东西不会就是不会,上节课不会下节课便得站着上,等会唱了,才可以坐下。可是,偏偏不会,就一直站着,自己觉得丢脸死了。
  “我现在会了,123 12 32……”我一路唱下来,大家笑起来,“你们不要笑啊,我现在唱得轻松,那时候却一想到音乐课就心胆俱裂。每次罚站也是急得要哭……”
  大家仍然笑。真的,原来事过三十年,什么都可以一笑了之。还有,其实老师也苦过一番,她教完我们不久就辞了职,嫁给了一个医学生,住在酒泉街的陋巷里捱岁月,三十年过了,医学生己成名医,分割连体婴便是师丈主的刀。
  体育课、童军课、大扫除都被当成津津有味的话题,“喂,你们还记不记得,腕骨有八块——叫做舟状、半月、三角、豆、大多棱、小多棱、头状、钩——我到现在也忘不了。”我说,看到她们错愕的表情,我受了鼓励,又继续挖下去,“还有国文老师,有一次她病了,我们大家去看她,她哭起来,说她子宫外孕,动了手术,以后不能有小孩了,那时我们太小,只觉奇怪,没有小孩有什么好哭的呢?何况她平常又是那么要强的一个人。”
  许多唏嘘,许多惊愕,许多甜沁沁的回顾,三十年已过,当时的嗔喜,当时的笑泪,当时的贪痴和悲智,此时只是咖啡杯面的一抹烟痕,所有的伤口都自然可以结疤,所有的果实都已含蕴成酒。
  有人急着回家烧晚饭,我们匆匆散去。
  原来,世事是可以在一回首之间成风成烟的,原来一切都可以在笑谈间作梦痕看的,那么,这世间还有什么不能宽心、不能放怀的呢?
  ------------------  
  
  鼻子底下就是路
  走下地下铁,只见中环车站人潮汹涌,是名副其实的“潮”,一波复一波,一涛叠一涛。在世界各大城的地下铁里香港因为开始得晚,反而后来居上,做得非常壮观利落。但车站也的确大,搞不好明明要走出去的却偏偏会走回来。
  我站住,盘算一番,要去找个人来问话。虽然满车站都是人,但我问路自有精挑细选的原则:第一、此人必须慈眉善目,犯不上问路问上凶煞恶神。
  第二、此人走路速度必须不徐不急,走得太快的人你一句话没说完,他已窜到十公尺外去了,问了等于白问。
  第三、如果能碰到一对夫妇或情侣最好,一方面“一箭双雕”,两个人里面至少总有一个会知道你要问的路,另方面大城市里的孤身女子甚至孤身男子都相当自危,陌生人上来搭话,难免让人害怕,一对人就自然而然的胆子大多了。
  第四、偶然能向慧黠自信的女孩问上话也不错,他们偶或一时兴起,也会陪我走上一段路的。
  第五、站在路边作等人状的年轻人千万别去问,他们的一颗心早因为对方的迟到急得沸腾起来,那里有情绪理你,他和你说话之际,一分神说不定就和对方错过了,那怎么可以!
  今天运气不错,那两个边说边笑的、衣着清爽的年轻女孩看起来就很理想,我于是赶上前去,问:“母该垒,(不该你,即对不起之意)‘德铺道中’顶航(顶是”怎“的意思,航是”行走“的意思)?”我用的是新学的广东话。
  “啊,果边航(这边行)就得了(就可以了)!。
  两人还把我送到正确的出口处,指了方向,甚至还问我是不是台湾来的,才道了再见。
  其实,我皮包里是有一份地图的,但我喜欢问路,地图太现代感了我不习惯,我仍然喜欢旧小说里的行路人,跨马走到三岔路口,跳下马唱声偌,对路边下棋的老者问道:“老伯,此去柳家庄悦来客栈打哪里走?约莫还有多远脚程?”
  老者抬头,骑者一脸英气逼人,老者为他指了路,无限可能的情节在读者面前展开……我爱的是这种问路,问路几乎是我的碰到机会就要发作的怪癖,原因很简单,我喜欢问路。
  至于我为什么喜欢问路,则和外婆有很大的关系。外婆不识字,且又早逝,我对她的记忆多半是片段的,例如她喜欢自己捻棉成线,工具是一只筷子和一枚制线,但她令我最心折的一点却是从母亲听来的:“小时候,你外婆常支使我们去跑腿,叫我们到XX路去办事,我从小胆小,就说:”妈妈,那条路在哪里?我不会走啊!‘你外婆脾气坏,立刻骂起来,’不认路,不认路,你真没用,路——鼻子底下就是路。‘我听不懂,说:“妈妈,鼻子底下哪有路呀?”后来才明白,原来你外婆是说鼻子底下就是嘴,有嘴就能问路!“
  我从那一刹立刻迷上我的外婆,包括她的漂亮,她的不识字的智慧,她把长工短工田产地产管得井井有条的精力以及她蛮横的坏脾气。
  由于外婆的一句话,我总是告诉自己,何必去走冤枉路呢?宁可一路走一路问,宁可在别人的恩惠和善意中立身,宁可像赖皮的小幺儿去仰仗哥哥姐姐的威风。渐渐的才发现能去问路也是一状权利,是立志不做圣贤不做先知的人的最幸福的权利。
  每次,我所问到的,岂只是一条路的方向,难道不也是冷漠的都市人的一颗犹温的心吗?而另一方面,我不自量力,叩前贤以求大音,所要问的,不也是可渡的津口可行的阡陌吗?
  每一次,我在陌生的城里问路,每一次我接受陌生人的指点和微笑,我都会想起外婆,谁也不是一出世就藏有一张地图的人,天涯的道路也无非边走边问,一路问出来的啊!
  ------------------  
  
  林中杂想
  ⒈
  我躺在树林子里看《水浒传》。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暑假前,我答应学生“带队”,所谓带队,是指带“医疗服务队”到四湖乡去。起先倒还好,后来就渐渐不怎么好了。原来队上出了一位“学术气氛”极浓的副队长,他最先要我们读胡台丽的《媳妇入门》,这倒罢了,不料他接着又一口气指定我们读杨懋春的《乡村社会学》,吴湘相的《晏阳初传》,苏兆堂翻译的《小龙村》等等。这些书加起来怕不有一尺高,这家伙也太烦人了,这样下去,我们医学院的同学都有成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危险。
  奇怪的是口里虽嘟噜囔囔的抱怨,心里却也动心,甚至下决心要去看一本早就想看的萨孟武的《水浒传与中国社会》。问题是要看这本书就该把《水浒传》从头再看一遍。当时就把这本厚厚的章回塞进行囊,一路同去四湖。
  而此时,我正躺在林子里看《水浒传》,林子是一片木麻黄,有几分像好汉出没的黑松林,这里没有好汉,奇怪的是倒有一批各自说着乡音的退伍军人,(在这遍地说着海口腔的台西地带,哪来的老兵呢?)正横七竖八的躺在石凳上纳凉,我睡的则是一张舒服的褶床,是刚才一个妇人让给我的,她说:“喂,我要回家吃饭了,小姐,你帮我睡好这张床。”
  咦,世间竟有如此好事,我当时把内含巨款的皮包拿来当枕头,(所谓巨款,其实也只有五千元,我一向不爱多带钱,这一次例外,因为自觉是“领队老师”,说不定队上有“不时之需”)舒舒服服躺下,看我的《水浒传》,当时我也刚吃过午饭,太阳正当头,但经密密的木麻黄一过滤,整个林子荫荫凉凉的,像一碗柠檬果冻。
  我正看到二十八回,武松被刺配二千里外的孟州,跑上其实他尽有机会逃跑,他却宁可把松下的枷重新带上,把封皮贴上,一步步自投孟州而来。
  ⒉
  一路看下去,不能不叫痛快,武松那人容易让人记得的是景阳岗打虎的那一段。现在自己人大了。回头看那一段,倒也不觉可贵,他当时打虎,其实也是非打不可,不打就被虎吃,所以就打了,此外看不出他有什么高贵动机,只能证明,他是天生的拳击好手罢了。倒是二十八回里做了囚徒的武松,处处透出洒脱的英雄骨气。
  初到配军,照例须打一百杀威棒,武松既不去送人情,也不肯求饶,只大声大气说:“都不要你众人闹动。要打便打!我若是躲闪一棒的,不是打虎好汉!从先打过的都不算,从新再打起!我若叫一声,便不是阳谷县为事的好男子!”——两边看的人都笑道:“这痴汉弄死!且看他如何熬——”
  武松不肯折了好汉的名,仍然嚷道: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儿,打我不快活!
  不想事情有了转机,管营想替他开脱,故意说: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来?
  武松不领情,反而强嘴:“我于路不曾害病!酒也吃得,饭也吃得,肉也吃得,路也走得!”管营道:“这厮是途中得病到这里,我看他面皮才好,且寄下他这顿杀威棒。”两边行仗的军汉低低对武松道:“你快说病,这是相公将就你,你快只推曾害便了。”武松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干净!我不要留这一顿‘寄库棒’!寄下倒是钩肠债,几时得了!”两边看的人都笑。管营也笑道:“想你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了,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
  及至关进牢房,其他囚徒看他未吃杀威棒,反替他担忧起来,告诉他此事绝非好意,想必是使诈,想置他于死,还活龙活现的形容“塞七窍”的死法叫“盆吊”,用黄沙压则叫做“大布袋”。不料武松听了,最有兴趣的居然是想知道除了此两法以外,还有没有第三种,他说:还有什么法度害我?
  当下,管营送来美食。
  武松寻思道:“敢是把这些点心与我吃了却来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却再理会!”武松把那坛酒来一饮而尽,把肉和面都吃尽了。
  武松那一饮一食真是潇洒!人到把富贵等闲看,生死不萦怀之际,并且由于自信,相信命运也站在自己这一边时,才能有这种不在乎的境界,才能耍这种高级的天地也奈何他当得的无赖。吃完了,他冷笑一声:看他怎地来对付我!
  等正式晚饭送来,他虽怀疑是“最后的晚餐。”,还是吃了。饭后又有人提热水来,他虽怀疑对方会趁他洗澡时下毒手,仍然不在乎,说:我也不怕他!且落得洗一洗。
  这几段,真的越看越喜,高兴起来,便翻身拿笔画上要点,加上眉批,恨不得拍掌大笑,觉得自己也是黑松林里的好汉一条,大可天不怕地不怕的过它一辈子。
  ⒊
  回想起前天随队来四湖的季医生跟我说的一段话,她说:“你看看,这些小朋友,他们问我,目前群体医疗的政策虽不错,但是将来卫生主管部门总要换人的呀,换了人,政策不同,怎么办?”
  两人说着不禁摇头叹气,我们其实不怕卫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不政策,我们怕的是这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什么先自把初生之犊的锐气给弄得没有了?。
  是因为一直是好孩子吗?是因为觉得一切东西都应该准备好,布置好,而且,欢迎的音乐已奏响,你才顺利的踏在夹道花香中启步吗?唐三藏之取经,岂不是“向万里无雨草处行脚”,盘古开天辟地之际,混沌一片,哪里有天地?天是由他的头颅顶高的,地是由他踏脚处来踩实踩平的,为什么这一代的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那一批,却偏偏希望像古代的新媳妇,一路由别人抬花轿,抬到婆家。在婆家,有一个姓氏在等她,有一个丈夫在等她,有一碗饭供她吃——其实,天晓得,这种日子会好过吗?
  武松算不得英雄算不得豪杰,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这一代的人却连这点草莽气象也没有了吗?什么时候我们才不会听到“饱学之士”的“无知之言”道:“我没办法回国呀,我学的东西太尖端,国内没有我吃饭的地方呀!”
  孙中山革命的时候,是因为有个“中华民国筹备处”成立好了,并且聘他当主任委员,他才束装回国赴任的吗?曹雪芹是因为“国家文艺基金会”委员他着手撰写一部“当代最伟大的小说”,才动笔写下《红楼梦》第一回的吗?
  能不能不害怕不担忧呢?甚至是过了许多年回头一望的时候,才猛然想起来大叫一声说:“唉呀,老天,我当时怎么都不知道害怕呢?”
  把孔子所不屑的“三思而行”的踌躇让给老年人吧!年轻不就是有莽撞往前去的勇气吗?年轻就是手里握着大把岁月的筹码,那么,在命运的赌局里作乾坤一掷的时候,虽不一定赢,气势上总该能壮阔吧?
  ⒋
  前些日子,不知谁在服务队住宿营地的门口播放一首歌,那歌因为是早晨和中午的代用起床号,所以每天都要听上几遍,其实那首歌唱得极有味道,沙嘎中自有其抗颜欲辩的率真,只是走来走去刷牙洗澡都要听他再三重复那无奈的郁愤;心里的感觉有点奇怪:告诉我,世界不会变得太快,告诉我,明天不会变得更坏,告诉我,人类还没有绝望。
  告诉我,上帝也不会疯狂,……
  这未来的未来,我等待……
  听久了,心里竟有些愀然,为什么只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呢?一颗恭谨聆受的心并没有“错”,但,那么年轻的嗓音,那强盛的肺活量,总可以做些什么可以比“等待别人告诉我”更多的事吧?少年振衣,岂不可作千里风幡看?少年瞬目,亦可壮作万古清流想。如此风华,如此岁月,为什么等在那里,为什么等人家来“告诉我”呢?
  为什么不是我去“告诉人”呢?去啊!去昭告天下,悬崖上的红心杜鹃不会等人告诉他春天来了,才着手筹备开花,他自己开了花,并且用花的旗语告诉远山近岭,春天已经来了。明灿逼人的木星,何尝接受过谁的手谕才长倾其万斛光华?小小一只绿绣眼,也不用谁来告诉他清晨的美学,他把翠羽的身子浓缩为一撇“美的据点”。万物之中,无论尊卑,不都各有其美丽的讯息要告诉别人吗?
  有一首英文的长歌,右叫字“To tell the untold”,那名字我一看就入迷,是啊,“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真的,仲尼仆仆风尘,在陌生的渡口,向不友善的路人问津,为的是什么?为的岂不是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吗?达摩一苇渡江,也无非圣人同样的一点初衷。而你我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孜孜于知识的殿堂,为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是要得到更真切的道和理,以便告诉后人吗?我们认真,其实也只为了让自己告诉别人的话更诚恳更扎实而足以掷地有声(无根的人即使在说真话的时候也类似谎言——因为单薄不实在)。
  那唱歌的人“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并不是错误,但能“去告诉别人”岂不更好?去告诉世人,我们的眼波未枯,我们的心仍在奔弛。去告诉世人,有我在,就不准尊严被抹杀,生命被冷落,告诉他们,这世界仍是一个允许梦想、允许希望的地方。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可以栽下树苗也可以期迁就清荫的土地。
  ⒌
  回家吃饭的妇人回来了,我把床还她,学生还在不远处的海清宫睡午觉,我站起身来去四面乱逛。想想这世界真好,海边苦热的地方居然有一片木麻黄,木麻黄林下刚好有一张床等我去躺,躺上去居然有千年前的施耐庵来为我讲故事,故事里的好汉又如此痛快可喜。想来一个人只要往前走,大概总会碰到一连串好事的,至于倒楣的事呢?那也总该碰上一些才公平吧?可是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碰到倒楣事,总奈何我不得呀!
  想想年轻是多么好,因为一切可以发生,也可以消弭,因为可以行可以止可以歌可以哭,那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真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  
  
  谁敢?
  那句话,我是在别人的帽徽上读到的,一时找不出好的翻译,就照英文写出来,把图钉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那句话是:Who dares wins.(勉强翻,也许可以说:“谁敢,就赢!”)
  读别人帽徽上的话,好像有点奇怪,我却觉得很好,我喜欢读白纸黑字的书,但更喜欢写在其他素材上的话。像铸在洗濯大铜盘上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像清风过处,翻起文天祥的囚衣襟带上一行“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像古埃及的墓石上刻的“我的心,还没有安睡”。喜欢它们,是因为那里面有呼之欲出的故事。而这帽徽上的字亦有其来历,它是英国二十二特种空勤部队(简称S A,S )的队标(如果不叫“队训”的话)。这个兵团很奇怪,专门负责不可能达到的任务,1980年那年,他们在伦敦太子门营救被囚于伊朗大使馆里的人质。不到十五分钟,便制伏了恐怖份子,救出十九名人质。至今没有人看到这些英雄的面目,他们行动时一向戴着面套,他们的名字也不公布,他们是既没有名字也没有面目的人,世人只能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
  “Who dares wins.”
  这样的句子绣在帽徽上真是沸扬如法螺,响亮如号钹。而绣有这样一句话的帽子里面,其实藏有一颗头颅,一颗随时准备放弃的头颅。看来,那帽徽和那句话恐怕常是以鲜血以插图为附注的吧!
  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要说的是任何行业里都可以有英雄。没有名字,没有面目,但却是英雄。那几个字钉在研究室的绒布板上,好些年了,当时用双钩钩出来的字迹早模糊了,但我偶然驻笔凝视之际,仍然气血涌动,胸臆间鼓荡起五岳风雷。
  医者是以众生的肉身为志业的,而“肉身”在故事里则每是几生几世修炼的因缘,是福慧之所凝聚,是悲智之所交集,一个人既以众生的肉身为务,多少也该是大英雄大豪杰吧?
  我所以答应去四湖领队,无非是想和英雄同行啊!“谁敢,就赢!”医学院里的行者应该是勇敢的,无惧于课业上最大的难关,无惧于漫漫长途间的困顿颠踬,勇于在砾土上生根,敢于在砾土上生根,敢于把自己豁向茫茫大荒。在英雄式微的时代,我渴望一见以长剑辟开榛莽,一骑遍走天下的人。四湖归来,我知道昔日山中的一小注流泉已壮为今日的波澜,但观潮的人总希望看到一波复一波的浪头,腾空扑下,在别人或见或不见之处,为岩岬开出雪白的花阵。但后面的浪头呢,会及时开拔到疆场上来吗?
  谁敢,就赢。
  敢于构思,敢于投身,敢于自期自许,并且敢于无闻。
  敢于投掷生命的,如S.A,S 会赢得一番漂亮的战果。敢于深植生命如一粒麦种的阳明人,会发芽窜出,赢得更丰盈饱满的生命。有人敢吗?
  ------------------  
  
  眼种四则
  ⒈ 眼神
  夜深了,我在看报——我老是等到深夜才有空看报,渐渐的,觉得自己不是在看新闻,而是在读历史。
  美联社的消息,美国乔治亚州,一个属于WTOC的电视台摄影记者,名叫柏格,二十三岁,正背着精良的器材去抢一则新闻,新闻的内容是“警察救投水女子”。如果拍得好——不管救人的结果是成功或失败——都够精彩刺激的。
  凌晨三时,他站在沙凡河岸上,九月下旬,是已凉天气了,他的镜头对准河水,对准女子,对准警察投下的救生圈,一切紧张的情节都在灵敏的、高感度的胶卷中进行。至于年轻的记者,他自己是安全妥当的。
  可是,突然间,事情有了变化。
  柏格发现镜头中的那女子根本无法抓住救生圈——并不是有了救生圈溺水的人就会自然获救的。柏格当下把摄影机一丢,急急跳下河去,游了四十公尺,把挣扎中的女人救了上来。“我一弄清楚他们救不起她来,就不假思索的往河里跳下去。她在那里,她情况危急,我去救她,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他说。
  那天请晨,他空手回到电视台,他没有拍到新闻,他自己成了新闻。
  我放下报纸望着窗外的夜色出神,故事前半部的那个记者,多像我和我所熟悉的朋友啊!拥有专业人才的资格,手里拿着精良准确的器材,负责描摹纪录纷然杂陈的世态,客观冷静,按时交件,工作效率惊人且无懈可击。
  而今夜的柏格却是另一种旧识,怎样的旧识呢?是线装书里说的人溺已溺的古老典型啊!学院的训练无非的归纳、演绎、分析、比较中兜圈了,但沙凡纳河上的那记者却纵身一跃,在凌晨的寒波中抢回一条几乎僵冷的生命——整个晚上我觉得暖和而安全,仿佛被救的是我,我那本质上容易负伤的沉浮在回流中的一颗心。整个故事虽然发生在一条我所不认识的河上,虽然是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救了另一个我所不认识的人,但接住了那温煦美丽眼神的,却是我啊!
  ⒉ 枯茎的秘密
  秋凉的季节,我下决心把家里的翠玲珑重插一次。经过长夏的炙烤,叶子早已疲老不带绿,让人怀疑活着是一项巨大艰困而不快乐的义务,现在对付它唯一的方法就是拔掉重插了。原来植物里也有火凤凰的族类,必须经过连根拔起的手续,才能再生出流动欲滴的翠羽。搬张矮凳坐在前廊,我满手泥污的干起活来,很像有那么回事的样子。秋天的播种让人有“二期稻作”的喜悦,平白可以多赚额外一季绿色呢?我大约在本质上还是农夫吧?虽然我可怜的田园全在那小钵小罐里。
  拔掉了所有的茎蔓,重捣故土,然后一一摘芽重插,大有重整山河的气概,可是插着插着,我的手慢下来,觉得有点吃惊……
  故事的背景是这样的,选上这种翠玲珑来种,是因为它出身最粗浅,生命力最泼旺,最适合忙碌而又渴绿的自己。想起来,就去浇一点水,忘了也就算了。据说这种植物有个英文名字叫“流浪的犹太人”,只要你给他一口空气,一撮干土,他就坚持要活下去。至于水多水少向光背光,他根本不争,并且仿佛曾经跟主人立过切结书似的,非殷殷实实的绿给你看不可!
  此刻由于拔得干净,才大吃一惊发现这个家族里的辛酸史,原来平时执行绿色任务的,全是那些第二代的芽尖。至于那些芽下面的根茎,却早都枯了。
  枯茎短则半尺,长则尺馀,既黄又细,是真正的“气若游丝”,怪就怪在这把干瘪丑陋的枯茎上,分别还从从容容的长出些新芽来。
  我呆看了好一会,直觉地判断这些根茎是死了,它们用代僵的方法把水分让给了下一代的小芽——继而想想,也不对,如果它死了,吸水的功能就没有了,那就救不了嫩芽了,它既然还能供应水分,可见还没有死,但干成这样难道还不叫死吗?想来想去,不得其解,终于认定它大约是死了,但因心有所悬,所以竟至忘记自己己死,还一径不停的输送水分。像故事中的沙场勇将,遭人拦腰砍断,犹不自知,还一路往前冲杀……
  天很蓝,云很淡,负微微作凉,我没有说什么,翠玲珑也没有说什么,我坐在那里,像风接触一份秘密文件似的,觉得一部翠玲珑的家族存亡续绝史全摊在我面前了。
  那天早晨我把绿芽从一条条烈士型的枯茎上摘下来,一一重插,仿佛重缔一部历史的续集。
  “再见!我懂得,”我替绿芽向枯茎告别,“我懂得你付给我的是什么,那是饿倒之前的一口粮,那是在渴死之先的一滴水,将来,我也会善待我们的新芽的。”
  “去吧!去吧!我们等的就是这一天啊!”我又忙着转过来替枯茎说话,“活着是重要的,一切好事总要活着才能等到,对不对?你看,多好的松软的新土!去吧,去吧,别伤心,事情就是这样的,没什么,我们可以瞑目了… ”
  在亚热带,秋天其实只是比较忧悒却又故作爽飒的春天罢了,插下去的翠玲珑十天以后全都认真的长高了,屋子里重新有了层层新绿。相较之下,以前的绿仿佛只是模糊的概念,现在的绿才是鲜活的血肉。不知道冬天什么时候来,但能和一盆盆翠玲珑共同拥有一段温馨的秘密,会使我自己在寒流季节也生意盎然的。
  ⒊ 黑发的巨索
  看完大殿,我们绕到后廊上去。
  在京都奈良一带,看古寺几乎可以变成一种全力以赴的职业,早上看,中午看,黄昏看,晚上则翻查资料并乖乖睡觉,以便足精神第二天再看… 我有点怕自己被古典的美宠坏了,我怕自己因为看惯了沉黯的大柱,庄严的飞檐而终于浑然无动了。
  那一天,我们去的地方叫东本愿寺。
  大殿里有人在膜拜,有人在宣讲。院子里鸽子缓步而行,且不时到仰莲般的贮池里喝一口水。梁问燕子飞,风过处檐角铃声铮然,我想起盛唐…
  也许是建筑本身的设计如此,我不知自己为什么给引到这后廊上来,这里几乎一无景观,我停在一只大柜子的前面,无趣的老式大柜子,除了脚架大约有一人高,四四方方,十分结实笨重,柜子里放着一团脏脏旧旧的物事。我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捆粗绳,跟臂膀一般粗,缠成一圈复一圈的图形,直径约一公尺,这种景象应该出现在远洋船只进出的码头上,怎么会跑到寺庙里来呢?
  等看了说明卡片,才知道这种绳子叫“毛纲”、“毛纲”又是什么?我努力去看说明,原来这绳子极有来历:那千丝万缕竟全是明治年间女子的头发。当时建寺需要木材,而木材必须巨索来拉,而巨索并不见得坚韧,村里的女人于是便把头发剪了,搓成百尺大绳,利用一张大撬,把极重的木材一一拖到工地。
  美丽是什么?是古往今来一切坚持的悲愿吧?是一女子在落发之际的凛然一笑吧?是将黑丝般的青发委弃尘泥的甘心捐舍吧?是一世一世的后人站在柜前的心惊神驰吧?
  所有明治年间的美丽青丝岂不早成为飘飞的暮雪,所有的暮雪岂不都早已随着苍茫的枯骨化为滓泥?独有这利剪切截的愿心仍然千回百绕,盘桓如曲折的心事。信仰是什么?那古雅木造结构说不完的,让沉沉的黑瓦去说,黑瓦说不尽的,让飞檐去说,飞檐说不清的让梁燕去说,至于梁燕诉不尽的、廓然的石板前庭形容不来的、贮水池里的一方暮云描摹不出的、以及黄昏梵唱所勾勒不成的、却让万千女子青丝编成的巨索一语道破。
  想起京都,我总是想起那绵长恒存如一部历史的结实的发索。
  ⒋ 不必打开的画幅
  “唉,我来跟你说一个我的老师的故事。”他说。
  他是美术家,七十岁了,他的老师想必更老吧?“你的老师,”我问,“他还活着吗?”
  “还活着吧,他的名字是庞熏琹,大概八十多岁了,在北京。”
  “你是在杭州美专的时候跟他的吗?那是哪一年?”
  “不错,那是1936年。”
  我暗自心惊,刚好半个世纪呢!我不禁端坐以待。下面便是他牢记了五十年而不能忘的故事。
  他是早期留法的,在巴黎,画些很东方情调的油画,画着画着,也画了九年了。有一天,有人介绍他认识当时一位非常出名的老评论家,相约到咖啡馆见面。年轻的庞先生当然很兴奋很紧张,兴匆匆的抱了大捆的画去赴约。和这样权威的评论家见面,如果作品一经品题,那真是身价百倍,就算被指拔一下,也会受教无穷。没想到人到了咖啡馆,彼此见过,庞先生正想打开画布,对方却一把按住,说:“不急,我先来问你两个问题——第一,你几岁出国的,第二,你在巴黎几年了?”
  “我十九岁出国,在巴黎待了九年。”
  “晤,如果这样,画就不必打开了,我也不必看了,”评论家的表情十分决绝而没有商量的余地,“你十九刚出国,太年轻,那时候你还不懂什么叫中国。巴黎九年,也嫌太短,你也不知道什么叫西方——这样一来,你的画里还有什么可看的?哪里还需要打开?”
  年轻的画家当场震住,他原来总以为自己不外受到批评或得到肯定,但居然两者都不是,他的画居然是连看都不必看的画,连打开的动作都嫌多余。
  那以后,他认真的想到束装回国,以后他到杭州美专教画,后来还试着用铁线描法画苗人的生活,画的极好。
  听了这样的事我噤默不能赞一词,那名满巴黎的评论家真是个异人。他平日看了画,固有卓见,此番连不看画,也有当头棒喝的惊人之语。
  但我——这五十年后来听故事的人——所急切的和他却有一点不同,他所说的重点在昧于东方、西方的无知无从,我所警怵深惕的却是由于无知无明而产生的情无所钟、心无所系、意气无所鼓荡的苍白凄惶。
  但是被这多芒角的故事擦伤,伤得最疼的一点却是:那些住在自己国土上的人就不背井离乡了吗?像塑胶花一样繁艳夸张、毫不惭愧的成为无所不在的装饰品,却从来不知在故土上扎根布须的人到底有多少呢?整个一卷生命都不值得打开一看的,难道仅仅只是五十年前那流浪巴黎的年轻画家的个人情节吗?
  ------------------  
  
  动情二章
  ⒈ 五十万年前的那次动情
  三次动情,一次在二百五十万前,另一次在七十五万年前,最后一次是五十万年前——,然后,她安静下来,我们如今看到的是她喘息乍定的鼻息,以及眼尾偶扫的余怨。
  这里叫大屯山小油坑流气孔区。
  我站在茫茫如幻的硫磺烟柱旁,伸一截捡来的枯竹去探那翻涌的水温,竹棍缩回时,犹见枯端热气沸沸,烫着我的掌心,一种动人心魄的灼烈。据说它在一千公尺下是四百度,我所碰触的一百度其实已是她经过压抑和冷却的热力。又据说硫磺也是地狱的土壤成分,想来地狱也有一番骇人的胜景。
  “1983年庄教授和德国贝隆教授做了钾氩定年测定,”蔡说,“上一次火山爆发是在五十万年前。”
  蔡是解说科科长,我喜欢他的职位。其实人生在世,没什么好混的,真正伟大的副业如天工造物,人间豪杰一丝一毫插手不得。银河的开辟计划事前并没有人向我们会知,太阳的打造图样我们何曾过目?古往今来所有的这地面上混出道来的灿烂名字,依我看来其职位名衔无一不是“述”者,无一不是解说员。孔子和苏格拉底,荷马和杜甫,牛顿和李白,爱因斯坦和张大千,帕瓦罗谛(意大利歌剧男高音)和徐霞客,大家穷毕生之力也不过想把无穷的天道说得清楚一点罢了。想一个小小的我,我小小的此生此世,一双眼能以驰跑圈住几平方公里智慧?一双脚能在大地上阅遍几行阡陌?如果还剩一件事给我做,也无非做个解说员:把天地当一簏背在肩上的秘本,一街一巷的去把种种情事说行生鲜灵动,如一个在大宋年间古道斜旧中卖艺的说书人。
  蔡科长是旧识,“五十万”的数字也是曾经听过的“资料”。但今天不同,只因说的地方正是事件发生的现场,且正自冒着一百二十度的流烟,四周且又是起伏仿徨的山的狂乱走势,让人觉得证据凿凿,相信这片地形学上名之为“爆裂口”的温和土地,在五十万年前的确经历过一场惊心动魄的情劫。
  我一再伸出竹杖,像一支温度计,不,也许更像中国古代的郎中,透过一根丝线为帐幕里的美人把脉,这大屯山,也容我以一截细竹去探究她的经脉。竹杖在滚沸的泉眼中微微震动,这是五十万年前留下的犹未平缓的脉搏吗?而眼前的七星大屯却这般温婉蕴藉,芒草微动处只如一肩华贵的斗篷迎风凛然。我的信心开始动摇了,是焉非焉?五十万年前真有一场可以烈火焚地的大火吗?曾经有赤浆艳射千里?有红雾灼伤森森万木吗?有撼江倒海的晕眩吗?有泄漏地心机密太多而招致的咒诅吗?这诡异不可测的山系在我所住的城北蹲伏不语,把我从小到大看得透透的,但她对我却是一则半解不解的诗谜。事实上,我连“五十万年”是什么意思也弄不懂啊!我所知道的只是一朝一夕,我略略知晓山樱由繁而竭的断代史,我勉强可以想象百年和千年的沧桑,至于万年乃至五十万年的岁月对我而言已经纯粹是一番空洞的理论,等于向一只今天就完成朝生暮死的责任的蜉蝣述说下个世纪某次深夜的月光,这至今犹会烫伤我的沸烟竟是五十万前的余烬吗?
  不能解,不可解,不必有解。
  一路走下步道,云簇雾涌之上自有丽日蓝天,那蓝一碧无瑕,亮洁得近乎数学——对,就是数学的残忍无情和绝对。但我犹豫了一下,发觉自己竟喜欢这份纯粹决绝,那摆脱一切拒绝一切的百分之百全然正确无误的高高危危的蓝。相较于山的历劫成灰,天空仿佛是对联的另一句,无形无质无怒无嗔。
  穿过密密的箭竹林,山回路转,回头再看,什么都不在了。想起有一次在裱画店里看到画家写的两句话:“云为山骨骼,苔是石精神。”而大屯行脚之余我所想到的却是:“云为山绮想,苔是石留言。”至于那源源地热,又是山的什么呢?大约可当作死火山一段亦甜蜜亦悲怆的忏情录来看吧?
  ⒉ 三千公里远的一场情奔
  湖极小,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由于云来雾往,取名梦幻,关于这一点,它自己也一并不知。
  云经过,失足坠入,浅浅的水位已足够溢为盈盈眼波。阳光经过,失足坠入,暖暖的火种也刚好点燃顾盼的神采。月色经过,山风经过,唯候鸟经过徘徊伫足之余竟在河中留下三千公里外的孢囊,这是后话,此处且按下不表。
  有人说日据时代旧名鸭池的就是它,有人说不然。有当地居民说小时候在此看到满池野鸭。有人说今天虽不见水鸟,但仍拾到鸟羽,可见千万年来追逐阳光的候鸟仍然深深眷爱这条南巡的旧时路,有人在附近的其他池子里发现五十只雁鸭,劫余重逢,真是惊喜莫名。这被相思林和坡草密密护持钟爱的一盏清凉,却也是使许多学者和专家讶异困惑而不甚了然的小小谜团。我喜欢在众说纷纭之际小湖自己那分置身事外的闲定。
  湖上遍生针兰,一一直立,池面因而好看得有如翠绫制成的针插。但湖中的惊人情节却在水韭,水韭是水生蕨类,整场回肠荡气的生生死死全在湖面下悄然无息的进行。有学者认为它来自中国东北,由于做了候鸟兔费的搭乘客,一路旅行三千公里,托生到这遥远的他乡。想它不费一文,不功一趾,却乘上丰美充实的冬羽,在属于鸟类的旅游季出发,一路上穿虹贯日,又哪知冥冥中注定要落在此山此湖,成为水韭世界里立足点最南的一族。如果说流浪,谁也没本事把流浪故事编制得如此萧洒华丽。如果说情奔,谁也没有机会远走得如此彻底。但这善于流浪和冲激的生命却也同样善于扎根收敛。植物系的教授钻井四公尺,湖底的淤泥里仍有水韭的遗迹。湖底显然另有一层属于水韭的“古代文明”,推算起来,这一族的迂移也有若干万年了。水韭被写成了硕士论文,然后又被写成博士论文——然而则没有人知道,在哪一年秋天,在哪一只泛彩的羽翼中夹带了那偷渡的情奔少年,从此落地繁殖,迂都立国。
  使我像遭人念了“定身符咒”一般站在高坡上俯视这小湖而不能移足的是什么呢?整个故事在那一点上使我噤默不能作声呢?这水韭如此曲折柔细像市场上一根不必花钱买的小葱,却仍像某些生命一样,亦有其极柔弱极美丽而极不堪探索碰触的心情。如此大浪荡和大守成,岂不也是每个艺术家梦寐以求的境界?以芥子之微远行三千里,在方寸之地托身十万年,这里面有什么我说不清却能感知的神秘。
  水韭且又有“旱眠”,旱季里池水一枯见底,但在晒干的老株下,沼泽微润,孢子便在其中蓄势待发,雨季一至,立刻伸头舒臂,为自己取得“翠绿权”。
  诗人或者可以用优雅的缓调吟哦出“山中一夜雨,树抄百重泉”的句子,但实质的生命却有其奔莽剧烈近乎痛楚的动作。一夜山雨后,小小的湖泊承受满溢的祝福。行人过处,只见湖面轻烟绾梦,却哪里知道成千上万的生命不在作至精至猛的生死之博。只有一个雨季可供演出,只有一个雨季可恣疯狂,在死亡尚未降临之际,在一切尚未来不及之前,满池水韭怒生如沸水初扬——然而我们不知道,我们人类所见的一向只是澄明安静浑无一事的湖面。这世界被造得太奢华繁复,我们在惊奇自己的一生都力不从心之余,谁又真有精力去探悉别种生命的生死存亡呢?谁能相信小小湖底竟也是生命神迹显灵显圣的道场呢?
  梭罗一度拥有华尔腾湖,宋儒依傍了鹅湖,而我想要这鲜澄的梦幻湖,可以吗?我打算派出一部分的自己屯守在此,守住湖上寒烟,守住寒烟下水韭的生生世世,且守住那烟织雾纺之余被一起混纺在湖景里的自己。
  ------------------  
  
  想要道谢的时刻
  研究室里,我正伏案赶一篇稿子,为了抢救桃园山上一栋“仿唐式”木造建筑。自己想想也好笑,怎么到了这个年纪,拖儿带女过日子,每天柴米油盐烦心,却还是一碰到事情就心热如火呢?
  正赶着稿,眼角馀风却看到玻璃垫上有些小黑点在移动,我想,难道是蚂蚁吗?咦,不止一只哩,我停了笔,凝目去看,奇怪了,又没有了,等我写稿,它又来了。我干脆放下笔,想知道这神出鬼没的蚂蚁究竟是怎么回事。
  终于让我等到那黑点了,把它看清楚后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它们哪里是蚂蚁,简直天差地远,它们是鸟哩——不是鸟的实体,是鸟映在玻璃上的倒影。
  于是我站起来,到窗口去看天,天空里有八九只纯黑色的鸟在回旋疾飞,因为飞得极高,所以只剩一个小点,但仍然看得出来有分叉式的尾巴,是乌鸦吗?还是小雨燕?
  几天来因为不知道那栋屋子救不救得了,心里不免忧急伤恻,但此刻,却为这美丽的因缘而感谢得想顶礼膜拜,心情也忽然开朗起来。想想世上有几人能幸福如我,五月的研究室,一下子花香入窗,一下子清风穿户,时不时的我还要起身“送客”,所谓“客”,是一些笨头笨脑的蜻蜒,老是一不小心误入人境,在我的元杂剧和明清小品文藏书之间横冲直撞,我总是小心翼翼的把它们送回窗外去。
  而今天,撞进来的却是高空上的鸟影,能在映着鸟影的玻璃垫上写文章,是李白杜甫和苏东坡全然想象不出的佳趣哩!
  也许美丽的不是鸟,也许甚至美丽的不是这繁锦般的五月,美丽的是高空鸟影偏偏投入玻璃垫上的缘会。因为鸟常有,五月常有,玻璃垫也常有,唯独五月鸟翼掠过玻璃垫上晴去的事少有,是连创意设计也设计不来的。于是转我能生为此时此地之人,为此事此情而忧心,则这份烦苦也是了不得的机缘。文王周公没有资格为桃园神社担心,为它担心疾呼是我和我的朋友才有的权利,所以,连这烦虑也可算是一场美丽的缘法了。为今天早晨这不曾努力就获得的奇遇,为这不必要求就拥有的佳趣,(虽然只不过是来了又去了的玻璃垫上的黑点),为那可以对自己安心一笑的体悟,我郑重万分的想向大化道一声谢谢。
  ------------------  
  
  幸亏
  ⒈
  似乎常听人抱怨菜贵,我却从来不然,甚至听到怨词的时候心里还会暗暗骂一句:“贵什么贵,算你好命,幸亏没遇上我当农人,要是我当农人啊,嘿、嘿,你们早就卖不起菜了!”
  这样想的时候,心里也曾稍稍不安,觉得自己是坏人,是“奸农”。但一会儿又理直气壮起来,把一本帐重头算起。
  譬如说米,如果是我种的,那是打死也舍不得卖得比珍珠贱价的。古人说“米珠薪桂”,形容物价高,我却觉得这价钱合理极了,试想一粒谷子是由种子而秧苗而成稻复成粒的几世正果,那里面有几千年相传的农业智慧,以及阳光、沃土,和风细雨的好意。观其背后则除了农人的汗泽以外也该包括军人的守土有功,使农事能一年复一年的平平安安的进行,还有运输来,使浊水溪畔的水稻能来到我的碗里,说一颗米抵得一颗明珠也没有什么可惭愧的吧?何况稻谷熟时一片金黄,当真是包金镶玉,粒粒有威仪,如果讨个黄金或白玉的价格也不为过吧!
  所以说,幸亏我不种田,我种的田收的谷非卖这价码不可!西南水族有则传说便是写这求稻种的故事,一路叙来竟是惊天动地的大业了,想来人世间万花万草如果遭天劫只准留下一本,恐怕该留的也只是麦子或稻子吧!因此,我每去买米,总觉自己占了便宜,童话世界里每有聪明人巧计骗得小仙小妖的金银珠宝,满载而归,成了巨富。我不施一计却天天占人大便宜,以贱价吃了几十年尊同金玉的米麦,虽不成巨富,却使此身有了供养,也该算是赚饱了。故事里菩萨才有资格被供养呢,我竟也大刺刺地坐吃十方,对占到的便宜怎能不高兴偷笑。
  篷到风季,青菜便会大涨,还有一次过年,养菜竟要二百元一斤。菜贵时,报上、电视上、公车上一片怨声,不知为什么,我自己硬是骂不出口,心里还是那句老话,嘿嘿,幸亏我非老圃,否则蕃茄怎可不与玛瑙等价,小白菜也不必自卑而低于翡翠,茄子难道不比紫水晶漂亮吗?鲜嫩的甜玉米视同镶嵌整齐的珍珠也是可以的,新鲜的佛手瓜浅碧透明,佛教徒拿来供奉神胆的,像琥珀一样美丽,该出多少价钱,你说吧——对这种荐给神明吃都不惭愧的果实!
  把豇豆叫“翠蜿蜒”好不好?豌豆仁才是真正的美人“绿珠”,值得用一斛明球来衡其身价,芥菜差不多是青菜世界里的神木,巍巍然一大堆,那样厚实的肌理,应该怎么估值呢?
  胡萝卜如果是我种的,收成的那天,非开它一次“美展”不可,多浪漫多古典且又多写实的作品啊!鲜红翠绿的灯笼椒如果是我家采来的,不出一千块钱休想拿走,一个人如果看这样漂亮的灯笼椒也不感动于天恩人惠的话,恐怕也只好长夜凄其,什么其他的灯笼也引渡他不得了。
  蹋棵菜是呈辐射状的祖母绿。牛蒡不妨看作长大长直的人参,山药像泥土中挖出的奇形怪状的岩石,却居然可吃。红菱角更好,是水族,由女孩子划着古典的小船去摘来的,那份独特的牛角形包装该算多少钱才公平?
  南瓜这种东西去开美展都不够,应该为它举行一次魔术表演的,如何一棵小小的种子铺衍成梦,复又花开蒂落结成往往一个人竟抬不动的大瓜。南瓜是和西方灰姑娘童话并生的,中国神话里则有葫芦,一个人如果有权利把童话和神话装在菜蓝里拎着走,付多少钱都不算过分吧?
  释迦跌坐在莲花座上,但我们是凡人,我们坐在餐桌前享受莲的其它部分,我们吃藕吃莲子,或者喝荷叶粥,夹荷叶粉蒸肉,相较之下,不也是一份凡俗的权利吗?故事里的湘妃哭竹,韩湘子吹一管竹笛,我们却只管放心的吃竹笋,吃竹叶包的粽子。记得有一次请外国朋友吃饭向他解释一道“冰糖米藉”的甜点说:“这是用一种可以酿酒的米(糯米),塞在莲花根(藕)里做的,里面的糖呢,是一种冰山一样的糖。”外国人依他们的习惯发出大声的惊叹,我居之不疑,因为那一番解释简直把我自己都惊动了。
  这样看来,一截藕(记得,它的花是连菩萨也坐得的)应卖什么价呢?一斤笋(别忘了,它的茎如果凿上洞,变成笛子是神仙也吹得的)该挂牌多少才公平呢?
  所以说,还好,幸亏我不务农,否则,任何人走出菜场恐怕早已倾家荡产了。
  ⒉
  世人应该庆幸,幸亏我不是上帝。
  我是小心眼的人间女子,动不动就和人计较。我买东西要盘算,跟学生打分数要计到小数点以后再四舍五入,发现小孩不乖也不免要为打三下打二下而斟酌的,丈夫如果忘了该纪念的日子当然也要半天不理他以示薄惩。
  如果让这样的人膺任上帝,后果大概是很可虑的。
  春天里,满山繁樱,却有人视而无睹,只顾打开一只汽水罐,我如果是上帝,准会大吼一声说:“这样的人,也配有眼睛吗?”
  这一来,十万个花季游客立时会瞎掉五万以上,第二天,盲校的校长不免为突然剧增的盲生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所以,幸亏我不是上帝。
  闲来无事,我站在云头一望,有那么多五颜六色的工厂污水一一流向浅碧的溪流,我传下旨意:“这样糟蹋大地,让别人活不成了,我也要让他活不成。”
  第二天,天使检点人数,一个小小的岛上居然死了好几万个跟“污水罪”有关的人。
  人有电鱼,有人毒鱼,这种人,留着做什么,一起弄死算了。
  其他的松林中不闻天籁的,留耳何为?抱着婴儿也不闻乳香的,留鼻何用?从来没有帮助过人的双手双脚废了也不可惜,从来没有为阳光和空气心生感激的人,我就停止他们五分钟“空气权”让他知道厉害。
  所以说,还好,幸亏我不是上帝。
  世间更有人不自珍惜,或烟酒相残,或服食迷幻药,或苟且自误,或郁郁无所事事,这样的人,留智慧何用?不如一律还原成白痴,如此一来不知世间还能剩几人有头脑?
  我上任后,不消半年,停阳光者有之,停水、停空气者有之,而且有人缺手,有人断足,整个世界都被罚得残缺了。而人性丑陋依旧,愚鲁依旧。
  让河流流经好人和坏人的门庭,这是上帝。让阳光爱抚好人和坏人的肩膀,这是上帝。不管是好人坏人,地心吸力同样将他们仁慈的留在大地上,这才是上帝的风格,并且不管世人多么迟钝蒙昧,春花秋月和朝霞夕彩会永远不知疲倦的挥霍下去,这才是上帝。
  是由于那种包容和等待,那种无所不在的覆罩和承载,以及仁慈到溺爱程度的疼惜,我才安然拥有我能有的一切。
  所有的人都该庆幸——幸亏自己不是上帝。
  ------------------  
  
  玉想
  ⒈ 只是美丽起来的石头
  一向不喜欢宝石——最近却悄悄的喜欢了玉。
  宝石是西方的产物,一块钻石,割成几千几百个“割切面”,光线就从那里面激射而出,势凌厉,美得几乎具有侵略性,使我不由得不提防起来。我知道自己无法跟它的凶悍逼人相埒,不过至少可以决定“我不喜欢它”。让它在英女王的皇冠上闪烁,让它在展览会上伴以投射灯和响尾蛇(防盗用)展出,我不喜欢,总可以吧!
  玉不同,玉是温柔的,早期的字书解释玉,也只说:“玉,石之美者。”原来玉也只是石,是许多混沌的生命中忽然脱颖而出的那一点灵光。正如许我孩子在夏夜的庭院里听老人讲古,忽有一个因洪秀全的故事而兴天下之想,遂有了孙中山。又如溪畔群童,人人都看到活泼泼的逆流而上的小鱼,却有一个跌入沉思,想人处天地间,亦如此鱼,必须一身逆浪,方能有成,只此一想,便有了……所谓伟人,其实只是在游戏场中忽有所悟的那个孩子。所谓玉,只是在时间的广场上因自在玩耍竟而得道的石头。
  ⒉ 克拉之外
  钻石是有价的,一克拉一克拉的算,像超级市场的猪肉,一块块皆有其中规中矩秤出来的标价。
  玉是无价的,根本就没有可以计值的单位。钻石像谋职,把学历经历乃至成绩单上的分数一一开列出来,以便叙位核薪。玉则像爱情,一个女子能赢得多少爱情完全视对方为她着迷的程度,其间并没有太多法则可循。以撒辛格(诺贝尔奖得主)说:“文学像女人,别人为什么喜欢她以及为什么不喜欢她的原因,她自已也不知道。”其实,玉当然也有其客观标准,它的硬度,它的昌莹、柔润、缜密、纯全和刻工都可以讨论,只是论玉论到最后关头,竟只剩“喜欢”两字,而喜欢是无价的,你买的不是克拉的计价而是自己珍重的心情。
  ⒊ 不须镶嵌
  钻石不能佩戴,除非经过镶嵌,镶嵌当然也是一种艺术,而玉呢?玉也可以镶嵌,不过却不免显得“多此一举”,玉是可以直接做成戒指镯子和簪笄的。至于玉坠、玉佩所需要的也只是一根丝绳的编结,用一段千回百绕的纠缠盘结来系住胸前或腰间的那一点沉实,要比金属性冷冷硬硬的镶嵌好吧?
  不佩戴的玉也是好的,玉可以把玩,可以做小器具,可以做既可卑微的去搔善,亦可用以象征富贵吉祥的“如意”,可做用以祀天的壁,亦可做示绝的玉,我想做个玉匠大概比钻石割切人兴奋快乐,玉的世界要大得多繁富得多,玉是既入于生活也出于生活的,玉是名士美人,可以相与出尘,玉亦是柴米夫妻,可以居家过日。
  ⒋ 生死以之
  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全世界跟他一起活——但一个人死的时候,谁来陪他一起死呢?
  中古世纪有出质朴简直的古剧叫《人人》(Every Man),死神找到那位名叫人人的主角,告诉他死期已至,不能宽贷,却准他结伴同行。人人找“美貌”,“美貌”不肯跟他去,人人找“知识”,“知识”也无意到墓穴里去相陪,人人找“亲情”,“亲情也顾他不得……
  世间万物,只有人类在死亡的时候需要陪葬品吧?其原因也无非由于怕孤寂,活人殉葬太残忍,连士桶殉葬也有些居心不仁,但死亡又是如此幽阒陌生的一条路,如果待嫁的女子需要“陪嫁”来肯定来系连她前半生的娘家岁月,则等待远行的黄泉客何尝不需要“陪葬”来凭藉来思忆世上的年华呢?
  陪葬物里最缠绵的东西或许便是琀蝉了,蝉色半透明,比真实的蝉为薄,向例是含在死者的口中,成为最后的,一句没有声音的语言,那句话在说:“今天,我入土,像蝉的幼虫一样,不要悲伤,这不叫死,有一天,生命会复活,会展翅,会如夏日出土的鸣蝉……”
  那究竟是生者安慰死者而塞入的一句话?抑是死者安慰生者而含着的一句话?如果那是心愿,算不算狂妄的侈愿?如果那是谎言,算不算美丽的谎言?我不知道,只知道玉含蝉那半透明的豆青或土褐色仿佛是由生入死的薄膜,又恍惚是由死返生的符信,但生生死死的事岂是我这样的凡间女子所能参破的?且在这落雨的下午俯首凝视这枚佩在自己胸前的被烈焰般的红丝线所穿结的玉含蝉吧!
  ⒌ 玉肆
  我在玉肆中走,忽然看到一块像蛀木又像土块的东西,仿佛一张枯涩凝止的悲容,我驻足良久,问道:“这是一种什么玉?多少钱?”
  “你懂不懂玉?”老板的神色间颇有一种抑制过的傲慢。
  “不憧。”
  “不懂就不要问!我的玉只卖懂的人。”
  我应该生气应该跟他激辩一场的,但不知为什么,近年来碰到类似的场面倒宁可笑笑走开。我虽然不喜欢他的态度,但相较而言,我更不喜欢争辩,尤其痛恨学校里“奥瑞根式”的辩论比赛,一句一句逼着人追问,简直不像人类的对话,嚣张狂肆到极点。
  不懂玉就不该买不该问吗?世间识货的又有几人?孔子一生,也没把自己那块美玉成功的推销出去。《水浒传》里的阮小七说:“一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又谁又是热血的识货买主?连圣贤的光焰,好汉的热血也都难以倾销,几块玉又算什么?不懂玉就不准买玉,不懂人生的人岂不没有权利活下去了?
  当然,玉肆的老板大约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一个除了玉的知识找不出其他可以自豪之处的人吧?
  然而,这件事真的很遗憾吗?也不尽然,如果那天我碰到的是个善良的老板,他可能会为我详细解说,我可能心念一动便买下那块玉,只是,果真如此又如何呢?它会成为我的小古玩。但此刻,它是我的一点憾意,一段未圆的梦,一份既未开始当然也就不致结束的情缘。
  隔着这许多年,如果今天玉肆的老板再问我一次是否识玉,我想我仍会回答不懂,懂太难,能疼惜宝重也就够了。何况能懂就能爱吗?在竞选中互相中伤的政敌其实不是彼此十分了解吗?当然,如果情绪高昂,我也许会塞给他一张《说文解字》抄下来的纸条: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腮理自外,可以知中,义之方也其声舒扬,专以远闻,智之方也不挠而折,勇之方也锐廉而不怯,洁之方也。
  然而,对爱玉的人而言,连那一番大声镗镗的理由也是多余的。爱玉这件事几乎可以单纯到不知不识而只是一团简简单档的欢喜。像婴儿喜欢清风拂面的感觉,是不必先研究气流风向的。
  ⒍ 瑕
  付钱的时候,小贩又重复了一次:“我卖你这玛瑙,再便宜不过了。”
  我笑笑,没说话,他以为我不信,又加上一句:“真的——不过这么便宜也有个缘故,你猜为什么?”
  “我知道,它有斑点。”本来不想提的,被他一逼,只好说了,免得他一直罗嗦。“
  “哎呀,原来你看出来了,玉石这种东西有斑点就差了,这串项链如果没有瑕疵,哇,那价钱就不得了啦!”
  我取了项链,尽快走开。有些话,我只愿意在无人处小心的、断断续续的、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给自己听:对于这串有斑点的玛瑙,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它的斑痕如此清清楚楚。
  然而则买这样一串项链是出于一个女子小小的侠气吧,凭什么要说有斑点的东西不好?水晶里不是有一种叫“发晶”的种类吗?虎有纹,豹有斑,有谁嫌弃过它的上毛不够纯色?
  就算退一步说,把这斑纹算瑕疵,此间能把瑕疵如此坦然相呈的人也不多吧?凡是可以坦然相见的缺点就不该算缺点的,纯全完美的东西是神器,可供膜拜。但站在一个女人的观点来看,男人和孩子之所以可爱,正是由于他们那些一清二楚的无所掩饰的小缺点吧?就连一个人对自己本身的接纳和纵容,不也是看准了自己的种种小毛病而一笑置之吗?
  所有的无瑕是一样的——因为全是百之百的纯洁透明,但瑕疵斑点却面目各自不同。有的斑痕像鲜苔数点,有的是砂岸逶迤,有的是孤云独走,更有的是铁索横江,玩味起来,反而令人忻然心喜。想起平生好友,也是如此,如果不能知道一两件对方的臭事,不能一两件可笑可嘲可詈可骂之事彼此打趣,友谊恐怕也会变得空洞吧?
  有时独坐细味“瑕”字,也觉悠然意远,瑕字左边是玉字,是先有玉才有瑕的啊!正如先有美人而后才有“美人痣”,先有英雄,而后有悲剧英雄的缺陷性格(tragic flaw)。缺憾必须依附于完美,独存的缺憾岂有美丽可言,天残地阙,是因为天地都如此美好,才容得修地补天的改造的涂痕。一个“坏孩子”之所以可爱,不也正因为他在撒娇撒赖蛮不讲理之处有属于一个孩童近乎神明的纯洁了直吗?
  瑕的右边是叚,有赤红色的意思,瑕的解释是“玉小赤”,我喜欢瑕字的声音,自有一种坦然的不遮不掩的亮烈。
  完美是难以冀求的,那么,在现实的人生里,请给我有瑕的真玉,而不是无瑕的伪玉。
  ⒎ 唯一
  据说,世间没有两块相同的玉——我相信,雕玉的人岂肯去重复别人的创制。
  所以,属于我的这一块,无论贵贱精粗都是天地间独一无二的。我因而疼爱它,珍惜这一场缘分,世上好玉千万,我却恰好遇见这块,世上爱玉人亦有万千,它却偏偏遇见我,但我们之间的聚会,也只是五十年吧?上一个佩玉的人是谁呢?有些事是既不能去想更不能嫉妒的,只能安安分分珍惜这匆匆的相属相连的岁月。
  ⒏ 活
  佩玉的人总相信玉是活的,他们说:“玉要戴,戴戴就活起来了哩!”
  这样的话是真的吗?抑或只是传说臆想?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一块玉戴活,这是需要时间才能证明的事,也许几十年的肌肤相亲,真可以使玉重新有血脉和呼吸。但如果奇迹是可祈求的,我愿意首先活过来的是我,我的清洁质地,我的致密坚实,我的莹秀温润,我的斐然纹理,我的清声远扬。如果玉可以因人的佩戴而复活,也让人因佩戴而复活吧!让每一时每一刻的我莹彩暖暖,如冬日清晨的半窗阳光。
  ⒐ 石器时代的怀古
  把人和玉,玉和人交织成一的神话是《红楼梦》,它也叫《石头记》,在补天的石头群里,主角是那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中多出的一块,天长日久,竟成了通灵宝玉,注定要来人间历经一场情劫。
  他的对方则是那似曾相识的绛珠仙草。
  那玉,是男子的象征,是对于整个石器时代的怀古。那草,是女子的表记,是对榛榛莽莽洪荒森林的思忆。
  静安先生释《红楼梦》中的玉,说“玉”即“欲”,大约也不算错吧?《红楼梦》中含玉字的名字总有其不凡的主人,像宝玉、黛玉、妙玉、红玉,都各自有他们不同的人生欲求。只是那欲似乎可以解作英文里的want,是一种不安,一种需索,是不知所从出的缠绵,是最快乐之时的凄凉,最完满之际的缺憾,是自己也不明白所以的惴惴,是想挽住整个春光留下所有桃花的贪心,是大彻大悟与大栈恋之间的摆荡。
  神话世界每是既富丽而又高寒的,所以神话人物总要找一件道具或伴当相从,设若龙不吐珠,嫦娥没有玉兔,李聃失了青牛,果老走了肯让人倒骑的驴或是麻姑少了仙桃,孙悟空缴回金箍棒,那神话人物真不知如何施展身手了——贾宝玉如果没有那块玉,也只能做美国童话《绿野仙宗》里的“无心人”奥迪斯。
  “人非木石,孰能无情”,说这话的人只看到事情的表相,木石世界的深情大义又岂是我们凡人所能尽知的。
  ⒑ 玉楼
  如果你想知道钻石,世上有宝石学校可读,有证书可以证明你的鉴定力。但如果你想知道玉,且安安静膊的做自己,并且肤发的温润、关节的玲珑、眼目的光澈、意志的凝聚、言笑的晴朗中去认知玉吧!玉即是我,所谓文明其实亦即由石入玉的历程,亦即由血肉之躯成为“人”的史页。
  道家以目为“银海”,以肩为玉楼,想来仙家玉楼连云,也不及人间一肩可担道义的肩胛骨为贵吧?爱玉之极,恐怕也只是返身自重吧?
  ------------------  
  
  色识
  颜色之为物,想来应该像诗,介乎虚实之间,有无之际。
  世界各民族都具有“上界”与“下界”的说法,以供死者前往——独有中国的特别好辨认,所库“上穷‘碧’落下‘黄’泉”。千字文也说“天地玄黄”,原来中国的天堂地狱或是宇宙全是有颜色的哩!中国的大地也有颜色,分五块设色,如同小孩玩的拼图版,北方黑,南方赤,西方白,东方青,中间那一块则是黄的。
  有些人是色盲,有些动物是色盲,但更令人惊讶的是,据说大部分人的梦是无色的黑白片。这样看来,即使色感正常的人,每天因为睡眠也会让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失色。
  中国近五百年来的画,是一场墨的胜利。其他颜色和黑一比,竟都黯然引退,好在民间的年画,刺绣和庙宇建筑仍然五光十色,相较之下,似乎有下面这一番对照:成人的世界是素净的黯色,但孩子的衣着则不避光鲜明艳。
  汉人的生活常保持渊沉的深色,苗瑶藏胞却以彩色环绕汉人提醒汉人。
  平素家居度日是单色的,逢到节庆不管是元宵放灯或端午赠送香包或市井婚礼,色彩便又复活了。
  庶民(又称‘黔’首、‘黎’民)过老态的不设色的生活,帝王将相仍有黄袍朱门紫绶金驾可以炫耀。
  古文的园囿不常言色,诗词的花园里却五彩绚烂。
  颜色,在中国人的世界里,其实一直以一种稀有的、矜贵的、与神秘领域暗通的方式存在。
  颜色,本来理应属于美术领域,不过,在中国,它也属于文学。眼前无形无色的时候,单凭纸上几个字,也可以想见月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的山川胜色。
  逛故宫,除了看展出物品,也爱看标签,一个是“实”,一个是“名”,世上如果只有喝酒之实而无“女儿红”这样的酒名,日子便过得不精“彩”了。诸标签之中且又独喜与颜色有关的题名,像下面这些字眼,本身便简扼似诗:祭红:祭红是一种沉稳的红釉色,红釉本不可多得,不知祭红一名何由而来,似乎有时也写作“积红”,给人直党的感受不免有一种宗教性的虔诚和绝对。本来羊群中最健康的、玉中最完美的可作礼天敬天之用,祭红也该是凝聚最纯粹最接近奉献情操的一种红,相较之下,“宝石红”一名反显得平庸,虽然宝石红也光莹秀澈,极为难得。
  牙白:牙白指的是象牙白,因为不顶白反而有一种生命感,让人想到羊毛、贝壳或干净的骨骼。
  甜白:不知怎么回事会找出甜白这么好的名字,几件号称甜白的器物多半都脆薄而婉腻,甜白的颜色微灰泛紫加上几分透明,像雾峰一带的好芋头,熟煮了,在热气中乍剥了皮,含粉含光,令人甜从心起,甜白两字也不知是不是这样来的。
  娇黄:娇黄其实很像杏黄,比黄瓤西瓜的黄深沉,比袈裟的黄轻俏,是中午时分对正阳光的透明黄玉,是琉璃盏中新榨的纯净橙汁,黄色能黄到这样好真叫人又惊又爱又心安。美国式的橘黄太耀眼,可以做属于海洋的游艇和救生圈的颜色,中国皇帝的龙袍黄太夸张,仿佛新富乍贵,自己一时也不知该怎么穿着,才胡乱选中的颜色,看起来不免有点舞台戏服的感觉。但娇黄是定静的沉思的,有着《大学》一书里所说的“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的境界。有趣的是“娇”字本来不能算是称职的形容颜色的字眼——太主观,太情绪化,但及至看了“娇黄高足大碗”,倒也立刻忍不住点头称是,承认这种黄就该叫娇黄。
  茶叶末:茶叶末其实就是秋香色,也略等于英文里的酷梨色(Avocado),但情味并不相似。酷梨色是软绿中透着柔黄,如池柳初舒。茶叶末则显然忍受过搓揉和火炙,是生命在大挫伤中历炼之馀的幽沉芬芳。但两者又分明属于一脉家谱,互有血缘。此色如果单独存在,会显得悒闷,但由于是釉色,所以立刻又明丽生鲜起来。
  鹧鸪斑:这称谓原不足以算“纯颜色”,但仔细推来,这种乳白赤褐交错的图案效果如果不用此三字,真不知如何形容,鹧鸪斑三字本来很可能是鹧鸪鸟羽毛的错综效果,我自己却一厢情愿的认为那是鹧鸪鸟蛋壳的颜色。所有的鸟蛋都是极其漂亮的颜色,或红褐,或浅丘,或斑斑朱朱。鸟蛋不管隐于草茨或隐于枝柯,像未熟之前的果实,它有颜色的目的竟是求其“失色”,求其“不被看见”。这种斑丽的隐身衣真是动人。
  霁青、雨过天青:雾青和雨过天青不同,前者产凝冻的深蓝,后者比较有云淡天青的浅致。有趣的是从字义上看都指雨后的晴空。大约好事好物也不能好过头,朗朗青天看久了也会糊涂,以为不稀罕。必须乌云四合,铅灰一片乃至雨注如倾盆之后的青天才可喜。柴世宗御批指定“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口气何止像君王,更像天之骄子,如此肆无忌惮简直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不可为之事,连造化之诡、天地之秘也全不瞧在眼里。不料正因为他孩子似的、贪心的、漫天开价的要求,世间竟真的有了雨过天青的颜色。
  剔红:一般颜色不管红黄青白,指的全是数学上的“正号”,是在形状上面“加”上去的积极表现。剔红却特别奇怪,剔字是“负号”,指的是在层层相叠的漆色中以雕刻家的手法挖掉了红色,是“减掉”的消极手法。其实,既然剔除职能叫剔空,它却坚持叫剔红,仿佛要求我们留意看那番疼痛的过程。站在大玻璃橱前看剔红漆盒看久了,竟也有一份悲喜交集的触动,原来人生亦如此盒,它美丽剔透,不在保留下来的这一部分,而在挖空剔除的那一部分。事情竟是这样的吗?在忍心地割舍之馀,在冷懒惰有的镂空之后,生命的图案才足动人。
  斗彩:斗彩的斗字也是个奇怪的副词,颜色与颜色也有可斗的吗?文字学上斗字也通于逗,逗字与斗字在釉色里面都有“打情骂俏”的成分,令人想起李贺的“石破天惊逗秋雨”,那一番逗简直是挑逗啊!把寸水从天外逗引出来,把颜色从幽冥中逗弄出来,斗彩的小器皿向例是热闹的,少不了快意的青蓝和珊瑚红,非常富民俗趣味。近人语言里每以逗这个动词当形容词用,如云“此人真逗!”形容词的逗有“绝妙好玩”的意思,如此说来,我也不妨说一句“斗彩真逗!”
  当然,“艳色天下重”,好颜色未必皆在宫中,一般人玩玉总不免玩出一番好颜色好名目来,例如:孩儿面(一种石灰沁过而微红的玉)
  鹦歌绿(此绿是因为做了青铜器的邻居受其感染而变色的)
  茄皮紫秋葵黄老酒黄(多温暖的联想)
  虾子青(石头里面也有一种叫“虾背青”的,让人想起属于虾族的灰青色的血液和肌理)
  不单玉有好颜色,石头也有,例如:鱼脑冻:指一种青灰浅白半透明的石头,“灯光冻”则更透明。
  鸡血:指浓红的石头。
  艾叶绿:据说是寿山石里面最好最值钱的一种。
  炼蜜丹枣:像蜜饯一样,是个甜美生津的名字,书上说“百炼之蜜,渍以丹寒,光色古黯,而神气焕发”。
  桃花水:据说这种亦名桃花片的石头浸在瓷盘净水里,一汪水全成了淡档的“竟日桃花逐水流”的幻境。如果以桃花形容石头,原也不足为奇,但加一“水”字,则迷离荡漾,硬是把人推到“两岸桃花夹古津”的粉红世界里去了。类似的浅红石头也有叫“浪滚桃花”的,听来又凄惋又响亮,叫人不知如何是好。
  砚水冻:这是种不纯粹的黑,像白昼和黑夜交界处的交战和檬胧,并且这份朦胧被魔法定住,凝成水果冻似的一块,像砚池中介乎浓淡之间的水,可以写诗,可以染墨,也可以秘而不宣,留下永恒的缄默。
  石头的好名字还有入场多,例如“鹁鸽眼”(一切跟“眼”有关的大约都颇精粹动人,像“虎眼”、“猫眼”)“桃晕”“洗苔水”“晚霞红”等。
  当然,石头世界里也有不“以色事人”的,像太湖石、常山石,是以形质取胜,两相比较,像美人与名士,各有可倾倒之处。
  除了玉石,骏马也有漂亮的颜色,项羽必须有英雄最相宜的黑色相配,所以“乌”骓不可少,关公有“赤”兔,刘彻有汗“血”,此外“玉”骢“华”骝,“紫”骥,无不充满色感,至于不骑马而骑牛的那位老聃,他的牛也有颜色,是青牛,老子一路行去,函谷关上只见“紫”气东来。
  马之外,英雄当然还须有宝剑,宝剑也是“紫电”、“青霜”,当然也有以“虹气”来形容剑器的,那就更见七彩缤纷了。
  中国晚期小说里也流金泛彩,不可收拾,《金瓶梅》里小小几道点心,立刻让人进入色彩情况,如:揭开,都是顶皮饼,松花饼,白糖万寿糕,玫瑰搽穰卷儿。
  写惠莲打秋千一段也写得好:这惠莲也不用人推送,那秋千飞起在半空天云里,然后忽地飞将下来,端的却是飞仙一般,甚可人爱。月娘看见,对玉楼李瓶儿说:“你看媳妇子,他倒会打。”正说着,被一阵风过来,把她裙子刮起,里边露见大红潞紬裤儿,扎著脏头纱绿裤腿儿,好五色纳纱护膝,银红线带儿。玉楼指与月娘瞧。
  另外一段写潘金莲装丫头的也极有趣:却说金莲晚夕,走到镜台前,把鬏髻摘了,打了个盘头楂髻,把脸搽的雪白,抹的嘴唇儿鲜红,戴着两个金澄笼坠子,贴着三个面花儿,带着紫销金箍儿,寻了一套大红织金袄儿,下着翠蓝缎子裙,妆扮丫头,哄月娘众人耍子。叫将李瓶儿来与他瞧,把李瓶儿笑得前仰后合。说道:“姐姐,你妆扮起来,活像个丫头,我那屋里有红布手巾,替你盖着头,等我往后边去,对他们又说他爹又寻了个丫头,唬他们唬,敢情就信了。”
  买手帕的一段,颜色也多得惊人:敬济道:“门外手帕巷有名王家,专一发卖各色各样销金点翠手帕汗巾儿,随你要多少会有,你老人家要什么颜色?销什花样?早说与我,明日都替你一齐带的来了。”李瓶儿道:“我要一方老黄销金点翠穿花凤的。”敬济道:“六娘,老金黄销上金,不显。”李瓶儿道:“你别要管我,我还要一方银红绫销江牙海水嵌八宝儿的,又是一方闪色芝麻花销金的。”敬济便道:“五娘,你老人家要什花样?”金链:“我没银子,只要两方儿勾了,要一方玉色绫锁子地儿销金的。”敬济道:“你又不是老人家,白刺刺的要他做什么?”金莲道:“你管他怎的?戴不的,等我往后有孝戴!”敬济道:“那一方要什颜色?”金莲道:“那一方,我要娇滴滴紫葡萄颜色四川绫汗巾儿,上销金间点翠花样锦,同心结方胜地儿,一个方胜儿里面,一对儿喜相逢,两边阑子儿都是缨络珍珠碎八宝儿。”敬济听了,说道:“好好,再没了,卖瓜子儿开箱子打喷嚏,琐碎一大堆。”
  看了两段如此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描写,竟也忍不住疼惜起潘金莲来了,有表演天才,对音乐和颜色的世界极敏锐,喜欢白色和娇滴滴的葡萄紫,可怜这聪明剔透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她除了做西门庆的第五房老婆外,可以做的事其实太多了!只可怜生错了时代!
  《红楼梦》里更是一片华彩,在“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幻镜之余。怡红公子终生和红的意象是分不开的,跟黛玉初见时,他的衣着如下:头上戴看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
  没过多久,他又换了家常衣服出来: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园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很大辫,如漆黑亮;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脚;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衫袄,仍旧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绿撒花绫裤,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
  宝玉由于在小学中身居要津,不免时时刻刻要为他布下多彩的戏服,时而是五色斑丽的孔雀裘,有时是生日小聚时的“大红绵纱小袄儿,下面绿绫弹墨夹裤,散着裤脚,系着一条汗巾,靠着一个各色玫瑰芍药花瓣装的玉色夹纱新枕头。”生起病来,他点的菜也是仿制的小荷茶叶子、小莲蓬,图的只是那翠荷鲜碧的好颜色。告别的镜头是白茫茫大地上的一件狸红斗篷。就连日常保暖的一件小内衣,也是白绫子红里子上面绣起最生香活色的“鸳鸯戏水”。
  和宝玉的猩红斗篷有别的是女子的石榴红裙。狸红是“动物性”的,传说红染料里要用狸狸血色来调才稳得住,真是凄伤至极点的顽烈颜色,恰适合宝玉来穿。石榴红是植物性的,香菱和袭人两人女孩在林木蓊郁的园子里,偷偷改换另一条友伴的红裙,以免自己因玩疯了而弄脏的那一条被众人发现了。整个情调读来是淡档的植物似的悠闲和疏淡。
  和宝玉同属“富贵中人”的是王熙凤,她一出场,便自不同:只见一群媳妇丫环拥着一个丽人从后房进来。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仙妃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观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绘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悲翠撒花洋绉裙。
  这种明艳刚硬的古代“女强人”,只主管一个小小贾府,真是白糟蹋了。
  《红楼梦》里的室内设计也是一流的,探春的,妙玉的,秦氏的,贾母的,各有各的格调,各有各的摆设,贾母偶然谈起窗纱的一段,令人神往半天: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做蝉翼纱,原也有些像。不知道的都认作蝉翼纱,正经名叫“软烟罗”……那个软烟罗只有四种颜色:一样雨过天青,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要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做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做《云影纱》。
  《红楼梦》也是一部“红”尘手记吧,大观园里春天来时,莺儿摘了柳树枝子,编成浅碧小篮,里面放上几枝新开的花……好一出色彩的演出。
  和小说的设色相比,诗词里的色彩世界显然密度更大更繁富。奇怪的是大部分作者都秉承中国人对红绿两色的偏好,像李贺,最擅长安排“红”“绿”这两个形容词面前的副词,像:老红、坠红、冷红、静绿、空绿、颓绿。
  真是大胆生鲜,从来在想象中不可能连接的字被他一连,也都变得妩媚合理了。
  此外像李白“寒山一带伤心碧”(《菩萨蛮》),也用得古怪,世上的绿要绿成什么样子才是伤心碧呢?“一树碧无情”亦然,要绿到什么程度可算绝情绿,令人想象不尽。
  杜甫“宠光蕙叶与多碧,多注桃花舒小红”(《江雨有怀郑典设》)以“多碧”对“小红”也是中国文字活泼到极处的面貌吧?
  此外李商隐温飞卿都有色癖,就是一般诗人,只要拈出“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的对句,也一样有迷人情致。
  词人中小山词算是极爱色的,郑因百先生有专文讨论,其中如:绿娇红小、朱弦绿酒、残绿断红、露红烟绿、遮闷绿掩羞红、晚绿寒红、君貌不长红、我鬓无重绿。
  竟然活生生的将大自然中最旺盛最欢愉的颜色驯服为满目苍凉,也真是夺造化之功了。
  秦少游的“莺嘴啄花红溜,燕尾点波绿绉”也把颜色驱赶成一群听话的上驷,前句由于莺的多事,造成了由高枝垂直到地面的用花瓣点成的虚线,后句则缘于燕的无心,把一面池塘点化成回纹千度的绿色大唱片。另外有位无名词人的“万树绿你迷,一庭红扑簇”也令人目迷不暇。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李清照句中的颜色自己也几乎成了美人,可以在纤农之间各如其度。
  蒋捷有句谓“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其中的红绿两字不单成了动词,而且简直还是进行式的,樱桃一点点加深,芭蕉一层层转碧,真是说不完的风情。
  辛稼轩“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也在英雄事业的苍凉无奈中见婉媚。其实世上另外一种悲剧应是红巾翠袖空垂——因为找不到真英雄,而且真英雄未必肯以泪示人。
  元人小令也一贯的爱颜色,白朴有句曰:“黄芦岸白苹渡口,绿杨堤红蓼滩头”用色之奢侈,想来隐身在五色祥云后的神仙也要为之思凡吧?马致远也有“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蟹,煮酒烧红叶”的好句子,煮酒其实只用枯叶便可,不必用红叶,曲家用了,便自成情境。
  世界之大,何处无色,何时无色,岂有一个民族会不懂颜色?但能待颜色如情人,相知相契之余且不嫌麻烦的,想出那么多出人意表的字眼来形容描绘它,舍中文外,恐怕不容易再找到第二种语言了吧?
  ------------------  
  
  故事行
  ⒈ 像牛羊一样在草间放牧的石雕
  夜晚睡的时候舍不得关拢窗帘,因为山月——而早晨,微蓝的天光也就由那缝隙倾入。我急着爬起来,树底下正散布着满院子的林渊的石雕。其实,昨夜一到黄先生家就已经看到几十件精品,放在客厅周围,奇怪的是我一个个摸过去,总觉不对劲,那些来自河滩的石头一旦规规矩矩在木架上放好,竟格格不入起来,像一个活蹦乱跳的乡下小孩,偶尔进城坐在亲戚家的锦褥上,不免缩手缩脚。而此刻,这像牛羊一样的草间放牧的石雕却一一都是活的。虽然暂时坐着,暂时凝神望远,你却知道,它们随时都会站起身来,会走,会开口,如果是鸡,便会去啄米,如果是猴,便会去爬树……
  石雕在树下,一只换有了苔痕。
  记得在圣彼得大教堂看米开朗基罗的逸品,像圣母哀恸像,惊愕叹服之馀,不免奇怪坚硬的石头何以到了米氏手里竟柔若白云,虚若飘谷。米氏的石头真是驯化过的,但林渊不是这样的,林渊的每一个石头都仍然是石头,碰人会疼,擦到会青肿,是不折不扣的莽莽大河上游冲下来的石头。它更不是中国文人口里那剔透单瘦造型丑陋有趣的石头。它是安而拙,鲁而直的,简简单单一大块,而因为简单,所以鎚凿能从容的加上去。
  说起鎚凿,有件事应该一提,那就是埔里街上有条打铁街,有些铁制的农具和日用工具挂满一条街,这种景致也算是埔里一奇吧!
  假如不是因为有那条铁器街,假如林渊不是因为有个女婿刚好是打铁的,假如不是这女婿为他打了鎚凿,不晓得林渊会不会动手雕石头?
  “林渊这人很特别,”黄先生说,“四十多年前,那时还是日据时期,他自己一个人做了部机器,可以把甘蔗榨成汁,榨成汁后他又把汁煮成糖。”
  林渊到现在仍然爱弄机械,他自己动手做结实的旋椅,他也做了个球形的旋转笼屋。坐在里面把脚往中心轴一踢,就可以转上好多圈——看来像是大型玩具,任何人坐进去都不免变成小孩。
  站在树丛中看众石雕的感觉是安然不惊的。世上有些好,因为突兀奇拔,令人惊艳,但林渊的好却仿佛一个人闲坐时看着自己的手,手上的茧以及茧之间的伤痕,只觉熟稔亲和,亲和到几乎没有感觉,只因为是自身的一部分。但我和林渊的石雕间有什么可以相熟相知的呢?是对整个石器时代的共同追忆吧?如果此刻走着走着,看到这些石人石牛石龟石猴幻成古代的守墓石兽,我大概也觉得理所当然吧?甚至如果它又变形为石臼石析石斧石凿,我也不以为奇,这样悠悠苍古的石头是比女娲用以补天的“五色石”还要质朴远古的吧?五色石已经懂得用华彩取悦文明了。而林渊的石头是从河滩搬来的,浑沌未判,充满种种可能性……
  ⒉ 沿溪行
  那天早上我们出发,沿着野马溪,去找鱼池乡的“渊仔伯”。拐入坡道不久,忽然看到路侧乱草堆里冒出一只换石牛石羊,竟觉得那些作品像指路标一样,正确的指出渊仔伯的地址。继续再走不远,一座巨型的“四海龙王”放在路边,渊仔伯的家到了,这件作品大约一人高,圆大厚实,四方雕有四个不同的龙王,渊仔伯走了出来,硬瘦苍挺,像他的石作,有其因岁月而形成的刚和柔。
  走进他这几年自己设计的新家,更吓一跳,大门上和院子里有许多易开罐拼成的飞机,有捡来的旧钟,构成他独特的“现代感”,旧轮胎的内外胎显然也是他钟爱的“塑材”,他用内外胎,“拾了”许多景观,慕容愣了愣说。
  “我要叫学生来看——看一个人可以‘大胆’到什么程度。”
  工作室的门口,有一块山地人惯用的扁平石材,渊仔伯把它树立在门口,像块布告板,上面写着:六十六年石刻林渊五子三女福建省海定县无党无派自己思想每个人走到这里都不免一面读一面着迷起来,这有趣的老人!其实以他的背景而言,由于识字不多,也非自己思想不可,好玩的是他借用政治上的“无学无派”,然后再加上“自己思想”,显得这“党派”成了学派或画派了。
  “这是真的猪,”他介绍自己的作品总是只谈故事,仿佛故事才是重要的,而他的石雕,只不过是那些说给孙儿听的故事的立体插图罢了。“你知道吗?现在全世界每年杀的真猪只不过三四条而已,其他的都不是真的猪,都是人变的猪,真的猪就是这样的。”
  他说话的表情认真而平淡,像在告诉你昨天母牛生了小牛一样自然,不需要夸张,因为自认为是事实。
  “这个是秦始皇的某(老婆)啦!秦始皇遇到仙,仙人给了他两朵花,一朵全开,一朵还没开,仙人说全开的给老母戴,未开的给某戴。秦始皇看那朵全开的漂亮,给老母戴了太可惜,还是给太太戴吧!谁知道那全开了的花刚戴上去虽然漂亮,可是一下就谢掉了,一谢掉,人就开始变丑,愈来愈丑,愈来愈丑,后来丑得实在没办法,她自己都觉得羞,所以就逃到山里去了——后来就生下猴子,猴子就是这样来的。”
  如果兴致好,他会继续告诉你故事发展下去的枝节,例如这猴子到村子里去偷东西吃,结果被人设计烫红了屁股,而秦始皇的妈妈因为愈来愈漂亮,秦始皇想娶她为妻,她说,不可以,除非你能遮住天上的太阳,秦始皇一急,便去造万里长城,好在遮天蔽日的事还是做不到的。唉,原来极丑和极漂亮都有麻烦呢!
  不是林渊自己,连他的作品的收藏人,在收藏作品的同时,不免也同时收藏了故事,像黄先生便能一一指陈。
  “林渊说,这故事是说,有个人,生了病,他说谁要能医好他,他就把女儿嫁他。结果,有一只猴子医好了他,他只好守信用把女儿嫁给猴子,可是这事太丢人了,他丢不起脸,就把女儿和猴子放在船上,叫他们飘洋过海到远方去结婚,他们后来也生了孩子,美国人就是这样来的啦!”
  奇怪,这故事听来像高辛氏嫁狗的情节,(因为它战阵有功,后来生子十二人,成为蛮夷。)林渊有时候也以“成语”为题材,例如他雕婚姻,一块顽石的两侧各雕一男一女,男子眉目凶恶,女子五官平凡卑弱而认命,颈下却有块大瘿瘤,林渊想刻的是台语说的:“项劲生瘤,妇人家嫁了坏妚(丈夫)——都是碰上了。”碰的原文读一音双关,指“碰”上,也指“阻”住。
  但我看那石碓,却不免惊动,仿佛觉得那女人的肿瘤是一项突显明白的指控,她用沉默失调的肉体在反驳一桩不幸的婚姻。
  “这又是什么故事呢?”
  “这就是说,很早很早那时候,有人想要来盖一座楼,想要一直盖到天上去,可是有一天早上,他们一醒,忽然一个说一款话,谁也听不懂谁的,只好大家散散去。”
  我大吃一惊,这故事简直是《圣经》中巴别塔的故事啊!
  “这故事哪里来的?”如果查得出来,简直要牵出一篇中西交通史。
  “书上写的呀!”
  “什么书?”我更紧张了。
  “就是古早古早的书,都写得明明,后来呢,又下了雨,一连下四十天,一天也不停,四十天呢!后来就做大水啦,这些人,就躲在船上… ”
  我们这才知道那件作品刻的是一列人头,站在船舷边上。但这故事分明是《圣经》中的方舟故事,难道我们民间也有这种传说吗?
  “阿伯,你的故事哪里听来的?治平毕竟是教社会学的,问起话来比我有头绪。
  “收音机里啊!”他答得坦然。
  我松了一口气,起先还以为出现了一条天大的属于“神话比较学”的资料呢!原来渊仔伯不很“纯乡土”,他不知不觉中竟刻了希伯来人的文学。
  渊仔伯其实也有简单的不含故事的作品。只是即使简单,他也总有一两句说明:“这是虎豹母,从前这山上有老虎下来咬人呢,老虎本来就恶,生了孩子,怕人害它的孩子就更恶了!”
  “这是公鸡打母鸡。”
  另外一座用铁皮焊成的人体,他在肚子上反扣一口炒菜锅,题目竟是“樊梨花怀孕”,真是有趣的组合。
  林渊不怕重复自己,因此不会像某些现代艺术家天天为“突破自己”而造作,林渊不怕翻来覆去的重新雕牛、羊、猪、鸡、鸟、蛇、龟、虫、鱼和人。他的作品堆在家门口,堆在工作室,放在大路边,养在草丛里。走过他家围墙,墙上的石头有些也是雕过的,踏上他家台阶,阶石也是雕像,石雕于他既是创作也是生命,是勤劳操作一世之余的“劳动”兼“休闲”。他隶属于艺术,更属于神话。
  那天晚上我们回到学生家的别墅,躺在后院鱼池边看星月,有一株迷糊的杏花不知怎的竟在秋风里开了花。这安详的小镇,这以美酒和樱花闻名的小镇,这学生的外公曾在山溪野水中养出虹鳟鱼的小镇,这容得下山地人和平地人共生的小镇,这如今收获了石雕者林渊、摄影人梁正居、能识拔艺人的先生黄炳松的小镇,多富饶的小镇啊!
  我觉得自己竟像那株杏花,有一种急欲探首来了解这番世象的冲动,想探探这片慈和丰沛的大地,想听听这块大地上的故事。
  ------------------  
  
  老师,这样,可以吗?
  醒过来的时候只见月色正不可思议的亮着。
  这是中爪哇的一个古城,名叫日惹,四境多是蠢蠢欲爆的火山,那一天,因为是月圆,所以城郊有一场舞剧表演,远远近近用;黑色火成岩垒成的古神殿都在月下成了舞台布景,舞姿在夭矫游走之际,别有一种刚猛和深情。歌声则曼永而凄婉欲绝(不知和那不安的时时欲爆的山石,以及不安的刻刻欲震的大地是否有关)。看完表演回旅舍,疲累之余,倒在床上便睡着了。
  梦时,我遇见李老师。
  她还是十年前的老样子,奇怪的是,我在梦中立刻想她已谢世多年。当时,便在心中暗笑起来:“老师啊,你真是老顽皮一个哩!人都明明死了,却偷偷溜回来人世玩。好吧,我且不说破你,你好好玩玩吧!”
  梦中的老师依然是七十岁,依然兴致冲冲,依然有女子的柔和与男子的刚烈炽旺,也依然是台山人那份一往不知回顾的执拗。
  我在梦中望着她,既没有乍逢亲故的悲恸,也没有梦见死者的惧怖,只以近乎宠爱的心情看着她。觉得她像一个小女孩,因为眷恋人世,便一径跑了回来,生死之间,她竟能因爱而持有度牒。
  然后,老师消失了,我要异乡泪枕上醒来,搬了张椅子,独坐在院子里,流量惊人的月光令人在沉浮之际不知如何自持。我怔怔然坐着,心中千丝万绪轻轻互牵,不是痛,只是怅惘,只觉温温的泪与冷冷的月有意无意的互映。
  是因为方才月下那场舞剧吗?是那上百的人在舞台上串演其悲欢离合而引起的悸动吗?是因为《拉玛那那》戏中原始神话的惊怖悲怆吗?为什么今夜我梦见她呢?
  想起初识李老时时,她极为鼓励我写出戏。记得多次在天的夜晚,我到她办公的小楼上把我最初的构想告诉她,而她又如何为我一一解惑。
  而今晚她来,是要和我说什么呢?是兴奋的要与我讨论来自古印度的拉玛那那舞剧呢?还是要责问我十年来有何可以呈之于人的成就呢?赤道地带的月色不意如此清清如水,我有一点点悲伤了,不是为老师,而是为自己。所谓一生是多么长而又多么短啊,所谓人世,可做的是如许之多而又如许之少啊!而我,这个被爱过,被期待过,被呵宠过,且被诋毁的我,如今魂梦中能否无愧于一个我曾称她为老师的人?
  月在天,风在树,山在远方沸腾其溶浆,老师的音容犹在梦趄。此际但觉悲喜横胸,生死无隔。我能说的只是,老师啊,我仍在活着、走着、看着、想着、惑着、求着、爱着、以及给着——老师啊!这样,可以吧吗?
  后记:《画》是我的第一个剧本,因为觉得练习成分太多,便没有正式收入剧集里,近日蒙友人江伟必写粤语演出,特记此梦付之。李曼瑰老师是当年鼓励——说确实一点是“勉强”——我写剧的人,今已作古十年,此文怀师之馀,兼以自勉,希望自己是个“有以与人”的人。
  ------------------  
  
  初心
  ⒈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
  因为书是新的,我翻开来的时候也就特别慎重。书本上的第一页第一行是这样的:“初、哉、首、基、肇、祖、元、胎……始也。”
  那一年,我十七岁,望着《尔雅》这部书的第一句话而愕然,这书真奇怪啊!把“初”和一堆“初的同义词”并列卷首,仿佛立意要用这一长串“起始”之类的字来作整本书的起始。
  也是整个中国文化的起始和基调吧?我有点敬畏起来了。
  想起另一部书,《圣经》,也是这样开头的:“起初,上帝创造天地。”
  真是简明又壮阔的大笔,无一语修饰形容,却是元气淋漓,如洪钟之声,震耳贯心,令人读着读着竟有坐不住的感觉,所谓壮志陡生,有天下之志,就是这种心情吧!寥寥数字,天工已竟,令人想见日之初升,海之初浪,高山始突,峡谷乍降及大地寂然等待小草涌腾出土的刹那!
  而那一年,我十七,刚入中文系,刚买了这本古代第一部字典《尔雅》,立刻就被第一页第一行迷住了,我有点喜欢起文字学来了,真好,中国人最初的一本字典(想来也是世人的第一本字典),它的第一个字就是“初”。
  “初,裁衣之始也。”文字学的书上如此解释。
  我又大为惊动,我当时已略有训练,知道每一个中国文字背后都有一幅图画,但这“初”字背后不止一幅画,而是长长的一幅卷轴。想来当年造字之人初造“初”字的时候,也是煞费苦心的神束之笔这件事无形可绘,无状可求,如何才能追踪描摹?
  他想起了某个女子动作,也许是母亲,也许是妻子,那样慎先纺织机上把布取下来,整整齐齐的一匹布,她手握剪刀,当窗而立,她屏息凝神,考虑从哪里下刀,阳光把她微微毛乱的鬓发渲染成一轮光圈。她用神秘而多变的眼光打量着那整匹布,仿佛在主持一项典礼。其实她努力要决定的只不过是究竟该先做一件孩子的小衫好呢?还是先裁自己的一幅裙子?一匹布,一如渐渐沉黑的黄昏,有一整夜的美可以预期——当然,也有可能是恶梦,但因为有可能成为恶梦,美梦就更值得去渴望——而在她思来想去的当际,窗外陆陆续续流溢而过的是初春的阳光,是一批一批的风,是雏鸟拿捏不稳的初鸣,是天空上一匹复一匹不知从哪一架纺织机里卷出的浮云。
  那女子终于下定决心,,一刀剪下去,脸上有一种近乎悲壮的决然。
  “初”字,就是这样来的。
  人生一世,亦如一匹辛苦织成的布,一刀下去,一切就都裁就了。
  整个宇宙的成灭,也可视为一次女子的裁衣啊!我爱上“初”这个字,并且提醒自己每清晨都该恢复为一个“初人”,每一刻,都要维护住那一片初心。
  ⒉ 初发芙蓉
  《颜延之传》里这样说:“颜延之间鲍照已与谢灵运优劣,照曰:”谢五言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君诗如铺锦列绣,雕缋满眼。‘“
  六朝人说的芙蓉便是荷花,鲍照用“初发芙蓉”比谢灵运,实在令人羡慕,其实“像荷花”不足为奇,能像“初发水芙蓉”才令人神思飞驰。灵运一生独此四字,也就够了。
  后来的文学批评也爱沿用这字归,介存斋《论词杂著》论晚唐韦庄的词便说:“端己词清艳绝伦,初日芙蓉春日柳,使人想见风度。”
  中国人没有什么“诗之批评”或“词之批评”,只有“诗话”“词话”,而词话好到如此,其本身已凝聚饱实,全华丽如一则小令。
  ⒊ 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世说新语》里有一则故事,说到王恭和王忱原是好友,以后却因政治上的芥蒂而分手。只是每次遇见良辰美景,玉恭总会想到王忱。面对山石流泉,王忱便恢复为王忱,是一个精彩的人,是一个可以共享无限清机的老友。
  有一次,春日绝早,玉恭独自温步一幽极胜极之外,书上记裁说:“子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
  那被人爱悦,被人誉为“濯濯如春月柳”的王恭忽然怅怅冒出一句:“王大故自濯濯。”语气里半是生气半是爱惜,翻成白话就是:“唉,王大那空伙真没话说——实在是出众!”
  不知道为什么,作者在描写这段微妙的人际关系时,把周围环境也一起写进去了。而使我读来怦然心动的也正是那段“于时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附带描述。也许不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景观,只是一个序幕初启的清晨,只是清晨初初映着阳光闪烁的露水,只是露水妆点下的桐树初初抽了芽,遂使得人也变得纯洁灵明起来,甚至强烈地怀想那个有过嫌隙的朋友。
  李清照大约也被这光景迷住了,所以她的《念奴娇》里竟把“清露晨流,新桐初引”的句子全搬过去了。一颗露珠,从六朝闪到北宋,一叶新桐,在安静的扉页里晶薄透亮。
  我愿我的朋友也在生命中最美好的片刻想起我来,在一切天清地廓之时,在叶嫩花初之际,在霜之始凝,夜之始静,果之初熟,茶之方馨。在船之启碇,鸟之回翼,在婴儿第一次微笑的刹那,想及我。
  如果想及我的那人不是朋友,而是敌人(如果我有敌人的话),那也好——不,也许更好,嫌隙虽深,对方却仍会想及我,必然因为我极为精彩的缘故。当然,也因为一片初生的桐叶是那么好,好得足以让人有气度去欣赏仇敌。
  ------------------  
  
  错误
  ——中国故事常见的开端
  在中国,错误不见得是一件坏事,诗人愁予有首诗,题目就叫《错误》,末段那句“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四十年来像一枝名笛,不知被多少嘴唇鸣然吹响。
  《三国志》里记载周瑜雅擅音律,即使酒后也仍然轻易可以辨出乐工的错误。当时民间有首歌谣唱道:“曲有误,周郎顾。”后世诗人多事,故意翻写了两句:“欲使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真是无限机趣,描述弹琴的女孩贪看周郎的眉目,故事多弹错几个音,害他频频回首,风流俊赏的周郎那里料到自己竟中了弹琴素手甜蜜的机关。
  在中国,故事里的错误也仿佛是那弹琴女子在略施巧计,是善意而美丽的——想想如果不错它几个音,又焉能赚得你的回眸呢?错误,对中国故事而言有时几乎成为必须了。如果你看到《花田错》《风筝误》《误入桃源》这样的戏目不要觉得古怪,如果不错它一错,哪来的故事呢!
  有位德国戏剧家布莱希特写过一出《高加索灰阑记》,不但取了中国故事做蓝本,学了中国平剧表演方式,到最后,连那判案的法官也十分中国化了。他故意把两起案子误判,反而救了两造婚姻,真是彻底中式的误打误撞,而自成佳境。
  身为一个中国读者或观众,虽然不免训练有素,但在说书人的梨花简嗒然一声敲响或书页已尽正准备掩卷叹息的时候,不免悠悠想起,咦?怎么又来了,怎么一切的情节,都分明从一点点小错误开始?我们先来讲《红楼梦》吧,女娲炼石补天,偏偏炼了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本来三万六千五百是个完整的数目,非常精准正确,可以刚刚补好残天。女娲既是神明,她心里其实是雪亮的,但她存心要让一向正确的自己错它一次,要把一向精明的手段错它一点。“正确”,只应是对工作的要求,“错误”,才是她乐于留给自己的一道难题,她要看看那块多馀的石头,究竟会怎么样往返人世,出入虚实,并且历经情劫。
  就是这一点档的谬错,于是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便有了一块顽石,而由于有了这块顽石,又牵出了日后的通灵宝玉。
  整一部《红楼梦》原来恰恰只是数学上三万六千五百分之一的差误而滑移出来的轨迹,并且逐步演化出一串荒唐幽渺的情节。世上的错误往往不美丽,而美丽每每不错误,惟独运气好碰上“美丽的错误”才可以生发出歌哭交感的故事。
  《水浒传》楔子里的铸错则和希腊神话“潘朵拉的盒子”有此类似,都是禁不住好奇,去窥探人类不该追究的奥秘。
  但相较之下,洪太尉“揭封”又比潘朵拉“开盒子”复杂得多。他走完了三清堂的右廊尽头,发现了一座奇神秘的建筑:门缝上交叉贴着十几道封纸,上面高悬着“伏魔之殿”四个了,据说从唐朝以来八九代天师每一代都亲自再贴一层封皮,锁孔子还灌了铜汁。洪太尉禁不住引诱,竟打烂了锁,撕下封条,踢倒大门,撞进去掘石碣,搬走石龟,最后又扛起一丈见方的大青石板,这才看到下面原来是万丈深渊。刹那间,黑烟上腾,散成金光,激射而出。仅此一念之差,他放走了三十二座天罡星和七十二座地煞星,合共一百零八个魔王……
  《小浒传》里一百零八个好汉便是这样来的。
  那一番莽撞,不意冥冥中竟也暗合天道,早在天师的掐指计算中——中国故事至终总会在混乱无序里找到秩序。这一百零八个好汉毕竟曾使荒凉的年代有一腔热血,给邪曲的世道一副直心肠。中国的历史当然不该少了尧舜孔孟,但如果不是洪太尉伏魔殿那一搅和,我们就是失掉夜奔的林冲或醉打出山门的鲁智深,想来那也是怪可惜的呢!
  洪太尉的胡闹恰似顽童推倒供桌,把袅袅烟雾中的时鲜瓜果散落一地,遂令天界的清供化成人间童子的零食。两相比照,我倒宁可看到洪太尉触犯天机,因为没有错误就没有故事——而没有故事的人生可怎么忍受呢?
  一部《镜花缘》又是怎么样的来由?说来也是因为百花仙子犯了一点小小的行政上的错误,因此便有了众位花仙贬入凡尘的情节。犯了错,并且以长长的一生去截补,这其实也正是部分的人间故事吧!
  也许由于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故事里充满了对四时以及对风霜雨露的时序的尊重。《西游记》时的那条老龙王为了跟人打赌,故意把下雨的时间延后两小时,把雨量减少三寸零八点,其结果竟是惨遭斩头。不过,龙王是男性,追究起责任来动用的是刑法,未免无情。说起来女性仙子的命运好多了,中国仙界的女权向来相当高涨,除了王母娘娘是仙界的铁娘子以外,从女仙也各司要职。像“百花仙子”,担任的便是最美丽的任务。后来因为访友棋未归,下达命令的系统弄乱了,众花的雪夜奉人间女皇帝之命提前齐开。这一番“美丽的错误”引致一种中国国仙界颇为流行惩罚方式——贬入凡尘。这种做了人的仙即所谓“谪仙”(李白就曾被人怀疑是这种身份)。好在她们的刑罚与龙王大不相同,否则如果也杀砍百花之头,一片红紫狼藉,岂不伤心!
  百花既入凡尘,一个个身世当然不同,她们佻达美丽,不苟流俗,各自跨步走属于她们自己那一番人世历程。
  这一段美丽的错误和美丽的罚法都好得令人艳羡称奇!
  从比较文学的观点看来,有人以为中国故事里往往缺少叛逆英雄。像宙斯,那样弑父自立的神明,像雅典娜,必须拿斧头开父亲脑袋自己才跳得出来的女神,在中国是不作兴有的。还算捣蛋精的哪咤太子,一旦与父亲冲突,也万不敢“叛逆”,他只能“剔骨剜肉”以还父母罢了。中国的故事总是从一件小小的错误开端,诸如多炼了一块石头,失手打了一件琉璃盏,太早揭开坛子上有法力的封口。(关公因此早产,并且终生有一张胎儿似的红脸。)不是叛逆,是可以了解的小过小犯,是失手,是大意,是一时兴起或一时失察。“叛逆”太强烈,那不是中国方式。中国故事只有“错”,而“错”这个既是“错误”之错也是“交错”之错,交错不是什么严重的事,只是两人或两事交互的作用——在人与人的盘根错节间就算是错也不怎么样。像百花之仙,待历经尘劫回来,依旧是仙,仍旧冰清玉洁馥馥郁郁,仍然像掌理军机令一样准确的依时开花。就算在受刑期间,那也是一场美丽的受罚,她们是人间女儿,兰心惠质,生当大唐盛世,个个“纵其才而横其艳”,直令千古以下,回首乍望的我忍不住意飞神驰。
  年轻,有许多好处,其中最足以傲视人者莫过于“有本钱去错”,年轻人犯错,你总得担持他三分——有一次,我给学生订了作业,要他们每念几十首诗,录在录音带上缴来。有的学生念得极好,有时又念又唱,极为精彩。有的却有口无心,苏东坡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不知怎么回事,有好几个学生念成“一年好景须君记”,我听了,面摇头莞尔,一面觉得也罢,苏东坡大约也不会太生气。本来的句子是“请你要记得这些好景致”,现在变成了“好景致得要你这种人来记”,这种错法反而更见朋友之间相知相重之情了。好景年年有有,但是,得要有好人物记才行呀!你,就是那可以去记住天地岁华美好面的我的朋友啊!
  有时候念错的诗也自有天机欲汇,也自有密码可按,只要你有一颗肯接纳的心。
  在中国,那些小小的差误,那些无心的过失,都有如偏离大道以后的叉路。叉路亦自有其可观的风景,“曲径”似乎反而理直气壮的可以“通幽”。错有错着,生命和人世在其严厉的大制约和惨烈的大叛逆之外也何妨采中国式的小差错小谬误或小小的不精确。让叉路可以是另一条在路的起点,容错误是中国故事里急转直下的美丽情节。
  ------------------  
  
  河飞记
  很好的五月天,我到香港去演讲,诗人知道了,叫我到他任教的中文大学去吃饭,中文大学的地势是“据山为王”的。如果走路当然很辛苦,但如坐在别人开的车子里上上下下攀爬自如倒也有趣,何况车子里还坐满了此地“盛产”的作家。
  “这广东话,有时候倒也有现代诗的作风,”诗人说。
  我听人论广东话不免立刻肃然起敬,这玩意对我而言太高深了。
  “有一句话叫‘水净河飞’……?他接着说。
  “咦,河怎么会飞?”我毕竟是写散文的,不懂这句怪话。
  “不是河飞不飞,是这样的啦,”梁锡华是老广,立刻摆出权威姿态,“譬如说,你今天到了中文大学,原来顾期会有番盛况的,谁知人影也不见一个,这时候你可以说:”咦,真是水净河飞啊!‘“
  我立刻牢宁记住了这个成语,甚至不免因此还觉得几分神气,毕竟粤籍以外的人懂这句话的也不多哩。事隔年馀,我有一天为了一篇论文来翻关汉卿的望江亭杂剧。元杂剧的语言向来生鲜活辣,我自己午夜披卷都有时忍不住格格笑出声来,那天读到第二折,有一句:你休等得我恩断意绝,眉南面北,恁时节水尽鹅飞。
  我正暗暗叹好,却猛然一惊,咦?这句话好熟,原来老广的那句话不是“水净河飞”,而是“水尽鹅飞”,鹅变了河,就这样一路误传下来了。
  我一高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想再找找其他杂剧里有没有类似的用语,这一找居然大有所获,又得四条例证如下:我则为空负了雨云期,却离了沧波会,这一场抵多少水尽鹅飞(《柳毅传书·楔子》)
  可不道一部笙歌出了随,抵多少水尽也鹅飞(《杀狗劝夫二折》)
  我则道地北天南,锦营花阵,偎红倚翠,今日个水净鹅飞。《云窗梦四折》)
  怕不到瓜甜蜜就,少不得水净鹅飞(《雍熙乐府(四)点绛唇》)
  这一来,几乎可以说是证据确凿了,元杂剧的语言是以大都(今北京)为依准,这语言七八百年后怎么和老广相通的,倒也出奇。
  记得家父有一次问我:“我们徐州乡下过年,有些喜庆游行,里面有个节目,我们乡下人叫它‘月饼和尚镀了翠’,大家都那么说,但说的是什么,你怎么也猜不到。”
  “我知道,”我笑起来,“这一点难不到我,那是‘月明和尚渡柳翠’给念走了音。”
  想来不知有多少语言多少故事在江南江北流衍,就算念走了音,错误中竟也仍然不失其美丽。有一次听一位佛教大师说,佛经多有误译处,但从误译的地方却也自己发展出一番教义来,真是令人称羡。
  原来只要人好,情好,自有好话出口:“水尽鹅飞”固然传神,“水净河飞”也另有风采。“月明和尚”也罢,在游行的队伍至,他都要除去高僧的岸然道貌,变成可亲的嘻笑的木头笑面,要去引渡一个凡世的姑娘。
  中国太大,但大而同舌也就够好了,尽管传舌有误,却有白纸黑字的文字可以为凭。和百舌各说各话最后竟不免要拿英文来沟通的印度相比,真是幸运。这样想想居然忽地兴高采烈起来了一虽然平时一提到中国这大题目,总几乎要眼湿的。
  ------------------  
  
  仗美执言
  我想,开始的时候,她自己也不知道后来会走得那样远。
  就像嫘祖,偶然走到树下,偶然看见闪闪发光的茧,听到微风拨划万叶的声音,她惊奇的伸手摘下那枚洁白如雪凝炼如蕾的椭圆形,然后拉开它,伸展它,才发现那是一缕长得说也说不完的故事。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扯出了一种叫“丝”的东西,她更不知道整个族人将因而产生一部丝的文化,并且因而会踏出一条绕过半个地球的“丝路”——她只知道那棵碧绿的好桑树,长在一个温暖柔和的好春天。树上有一枚银银亮亮包容无限的茧,她哪里知道那样轻柔细微的一纤,竟能坚韧得足以绾住一部历史。
  又如另个不知名的先民,在一个露水犹湿的清晨来到黄河边。听见水鸟婉啭和鸣,一时兴起,便跟着学叫一声:“关——关一”
  水鸟傻傻的应了一声,他顽皮的再学一声。忽然,他发现那以“马”收尾的关字是多么圆柔婉艳。
  “关关。”他说。
  “关关雅鸠。”他说,忽然,他知道那是一个好句子。
  “关关睢鸠,”他继续念,而水鸟在沙洲上,沙洲在河上,并且由于春草萋萋,看来轻而膨松,仿佛随时都会顺流飘走。
  唉,这样简单,一条河,一个春天,河上一夜之间绿透半实半虚的沙洲,洲上半隐半现的水鸟,以及一个看见这一切的又欢喜又悲切的自己。他觉得有话冲到嘴边,就照直说了出来:“关关睢鸠——在河之洲。”
  他并不知道那就是诗,他只想把春天早晨听到看到的说出来罢了。然而,他却吟出了一首诗,从一条河开始。
  初识碧华,只知她是诗人罗青的妻子。而“诗人的妻子”这一职分,恐怕已经是负累颇重的名衔了。我一时也没注意她本人。后来在1982年我为泰北难民筹款,办了“作家小手艺义卖”,她拿出一些精致的刺绣首饰,才真正把大家吓了一跳。1986年她又在台湾民艺文物之家展出一次,作品更见丰美繁富,最近她把心得和作品结成集子,一页页掀开,只觉是一幅幅有插图的诗集——或者说,有说明的画册,歆羡之馀,很愿意为她“仗美执言”。
  碧华和丝线的因缘其实也很偶然。那年,她母亲出国,留一盒丝线给她,那大概是她第一次惊艳吧?中国人的色彩表现最早的可见于彩陶,至于文字方面的记载,则见于尚书:“以五采彰于五色的,作服汝明。”可见早期的色彩是和丝线连在一起的(虽然并不因而和各别的连在一起)。彩色丝线的绚丽艳泽足以用来调剂单色的布,进而可以区别官阶军种,算得上是源远流长了,碧华爱上的那盒丝线,溯其源竟可以上接五千年前中国人对蚕丝爱悦流盼的目光。
  碧华拿起针来,描摹之际,竟不知不觉便做出类似香包的小手艺,香包其实正是往古时代农业社会初夏时日的好心情,新嫁的女子,在第二年端午节,照例要做些香包分送族人,特别是小孩子,往往可以像“佩六国相印”般带着婶婶、嫂嫂、姊ⅱ等人的不同香包。名为辟邪,其实自有手艺高下巧拙的比较,而新嫁娘的手艺一向是大家争看的焦点。碧华初试手艺时,心情亦如新嫁娘吧?分给大家围观传阅的时候,心情亦不过是节庆期间的一团喜气吧?
  但缝着缝着,一针一线之馀,她竟缝出自成一格的刺绣首饰来了。世上的首饰虽然有金有银有铜有锡有珠有玉有各种钻石宝石,且有玻璃、陶瓷、种子、木头、骨头、牙齿……但要找一条精致的刺绣首饰却必须到碧华的工作间去——这件事,开头的时候,我敢说,碧华自己是一点也不知道的,她只是觉得丝线鲜活美丽,她只是知道把两根丝线放在一起会比一条更鲜活美丽,线线相叠,不意就这样竟撞出一番乾坤来了。
  我看碧华作品的心情,也如端午节小儿伸手讨新嫁嫁的香包,挂在身上,无限喜悦——为那一手生香活色的好针线,为村社间的好年成好节景好兴致,为玩着玩着不知不觉开了宗创了业的潇洒。
  细赏碧华作品,或仿战国玉器,莹润温婉。或拟印度色彩,幽艳玄秘。或作螭蛟腾云或成花团锦绣。其心思之至于致密,品味之醇雅,用色用针之能宏肆能守成,都令人惊喜错愕不已。
  如果碧华一开始就立好计划,打出旗号,拟定十年工作进度表,要把自己造成一位“现代化刺绣首饰制作人”当然也没有什么不好。但我更喜欢她目前的程序,是不知不识间拈起一根属于母亲的丝线——然后再拈起另一根。色与色相授,神与形相接。她在不能自持的情况下,一步步陷入困惑和奋扬,作品在梦中涌现,在冥思中成长,复在静定中一针一缕的完成。
  我为碧华喜,但更为可以产生碧华的社会喜,为艺术上英雄四起开疆拓土的鹰扬时代喜,为传统可楔入现代喜,更为自己可以看到好东西的权利窃喜。
  ------------------  
  
  值得欢喜赞叹的《欢喜赞叹》
  做学生的时候,读到前人评谢灵运的句子,曰:“谢五言诗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
  竟觉这样漂亮的句子简直比谢诗本身还要动人啊,后来又读词话,见王国维拿温飞卿自己的句子“画屏金鹧鸪”来形容其人自己的风格。同样的办法他也用来形容韦庄和冯延已,(取两人的句子各为“弦上黄莺语”及“和泪试严妆”),初读之下,觉得简直不可思议,却也认为很好,不以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及至接触西洋文学批评,不免惊为天外美物,如此条析缕陈,真是中规中矩,毫厘必较。少年心性不免一见倾心,一时之间,人也变得沉重起来。仿佛一句“中国没有文学批评”是冲着我讲的。当时在报章杂志渐渐注意到学院式的批评,逐日取代了感性评述,所谓感性的评述,大约只须记住二十个左右的成语,便无住不利。论山水则曰‘叹为观止“,论美食则是”腴而不腻“,论文学不外”清新感人“,论声乐家则”收放自如“”馀音绕梁“,至于气韵生动”“力透纸背”则是论书画必祭之咒语。——在那时代所有的评述,少有不从一个模子里拓出来的,不同的只是像香烟或槟榔摊贩,谁先占了位子谁卖,至于货色全同,倒也没有人来过问。
  而所谓学院人士,则不外搬弄另一套术语。那套术语比较高深莫测,常见的是英文,必要的时候也须加拉丁文及希腊文。而且必须五步一注解,十步一原文(所谓原,当然不可能指中文原文罗)。在那种迸代走火入魔的批评家,不免以文章遭人看懂为耻,整个说来,那时代的评论家仍是摊贩,不同的是此摊卖的是洋烟洋酒了。
  前几年——大约前五六年吧,有个对艺评很在兴趣的老外,在“留台”一阵子之馀,曾经发出自认为“石破天惊”之论,他先认为台北没有艺评,因而艺术很难进步,他甚至举林怀民为例,曰,此人全台北艺术家几乎都是他的朋友,叫他到哪里去接受严苛的批评呢?没有严苛的批评,他又何由进步呢?
  言之凿凿,使我不免静下来想想这个问题。
  要说中国没有西方意义的批评,其实也不算错。正如胡适认为中国缺乏希腊定义的“哲学”一般。
  批评之为事,多少和商业社会的发展有些关系,亚里斯多德之所以写出《诗学》一书,成为西方批评的鼻祖,是因为在他之前三大戏剧家的作品都完成了,他乐得跟在后面批评。而三大戏剧家是在发售门票(如有穷人买不起票,另有辅助办法),且有“最佳剧本桂冠奖”之下产生的。人必须付了钱买了票才能说话,此理甚明。否则像刘十九接到白居易的诗笺“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万万不能想到批评一事,(假如你在杂志上读到不满意的诗,也许会骂几句因为你有权认为诗太坏,对不起买杂志的钱。)又如朋友送你一幅画,言明是供你“补壁”(贴糊破墙壁)用,更谦虚的则说他的诗休你“覆瓿”(拆开了可封坛子口),这种时候,你又有什么资格去批评人家?至于钟子期听伯牙弹琴,一文未花,只不过站在窗外偷听——这种听法只合喃喃自语:“这是高山。”“这是流水。”或凭第六感,知道弹琴人必有不禅。至于谈批评,则于理不合,人家既非专业弹琴手,又没叫你来听,批评纯粹成了多事,至于寒山子写诗,也无非在隐居的岩穴里除了满墙,后人集而成帙,他自己全是顽童行径,后人如何能置喙评之?
  中国虽也有“批”字“评”字,但在艺术上批字会让人想到“批水讲”,“评”字则让人想到“评话小说”,一向缺少剑拔夸张居高临下的气势,对于把艺术看作“馀事”的文人而言,很难进行专业的要求和精确的批评,只因将艺术看作“馀事”也自有优点,连带的也就不必认为缺乏西方定义的批评有什么不好了。
  中国人当然也讨论诗,那不叫批评,叫《诗话》(《词话》《曲话》也同此意义)。讨论画的叫《历代名画记》(张彦远),《图画见闻志》(郭若虚)《画继》(邓椿)或《画禅室随笔》(董其昌)。讨论音乐戏剧的则名为《录鬼簿》(钟嗣成)或《顾曲麝谭》(吴梅),整个文学美术音乐,从来不曾因为缺乏西方意义的批评而呆滞不进步,相反的,这些随笔或手拿拂尘随便聊天式的著作,也很正常的辅佐了中国艺术的前进。
  近年来,由于本土文化的自觉,批评文学渐自牵强而一面倒的西方系统回归。其中如康来新教授之论小说戏剧,以及蒋勋教授之论美术,皆在反映接受西方模式之后,返回到诗话系统的雍容和熙,而且坚持把削铁如泥的批评利剑,嵌镶拭擦成华美的舞器,剑之为器不一定用来割切杀伤,大可于点劈收放之间,以智慧决疑辨惑,并且一比一划一招一式,无不自成绝代风华。
  近读蒋勋《欢喜赞叹》,击节之馀很想为他的一番“艺话”说几句话:能摆脱无知的“感性批评”以及无趣的“学院批评”,而进入此番新的协调,对创作者和欣赏者而言,都该是一桩值得欢喜赞叹的事。
  作者的“历史系出身”对他的艺术观影响也极为显然,以中国这样一个充满历史感的民族而言、不谙历史,几乎可以算为“半个文盲”,蒋勋的“历史感”使他的美学体系有一种“行到水穷处”的溯流而上的探奥幽趣,以及在“坐看云起时”的安静中始能有见的玄冥天机。
  以范畴言,此书包括一般艺术理论(《托尔斯泰说:将来的艺术… 》)建筑林园(《藏须弥于芥子》)舞蹈(《云门的新舞台》《我舞影零乱》)戏剧(《人偶与人》《有什么东西被阉割了》(再创剧驼的高潮》)平剧(《部樵》)摄影(《认识我们的土地与人民》)雕塑(《欢喜赞叹》《雕塑之种种》《人群与群众》)绘画(《把台湾画进中国的山水》《悲愁又美丽》)电影(《看中国早期电影》)音乐(《天长路远魂若飞》)等,如果要以庞杂形容,亦无不可。事实上这部《欢喜赞叹》如能配合去年出版的《美的沉思》来看,是更为理想的,对于作者思想的纵深和走向亦可以更加脉络分明。
  以《藏须弥于芥子》一文看来(题目本身出于佛经喻语,已多少可以看出本土化批评的色彩),作者旨在讨论苏州造园的精神,但在资料上,他先从纽约大都会博物馆造苏州园林的盛事开始,继而又先谈中国建筑——他主为园林是建筑物延伸出来的弹性空间,而为了谈建筑,他又谈了儒家思想中的位与分。最后,他终于使读者同意中国建筑的规格尺度来自儒家理念,而其林园的逸兴遄飞则来自道家思想。不可信的是,峰回路转,文章最后却在令人惊愕的观察中结束。
  下面所选录的片段也许可以把该篇起伏跌宕的“美感传递方式”再加呈现:简陋到一间两间的民房,繁复到皇帝的三宫六院,我们如果不被外在附加的装饰部分所干扰,大概可以发现,这其中共同遵守的准则,那就是:清楚的中轴线,对称的秩序,是一个简单的基本空间单元,在量上做无限的扩大与延续的关系。它所强调的,不是每一个个别的单元的差异与变化,而是同样一个个别单元在建筑组群中的关系位置,在这里,与其说它所强调的是单幢建筑物个别建筑体的特色,不如说它强调的更是组群间的秩序。
  这一类的建筑,任何人走进去,都会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里,它的好处是给人一种安全感,个人退回到族群中,有整个族群为后盾,减少了个人面对命运的彷徨与孤独之感,它用严格的秩序来规范个人的行为,使个人没有任意表现的可能。
  我们看到,在这样的建筑中,个人感觉到安全、秩序、稳定的重心,明朗而不可改变的关系,但是,个人的个性也同时受到牺牲,个人的特性被抑压了,在严格的秩序中,便感到了一种处处被安排与被决定的苦闷,有时会想要破坏一下这秩序,从这秩序逃开。
  中国人从儒家的人伦秩序中逃开,为自己构造了另一个世界,便是道家的自然。
  这样使我们惊愕,完全背反了日常理念的规矩,一击劈碎了我们习以为常一成不变的思维逻辑,便是刘敦桢所说:“小大空间转换的对比手法”的来源所在,也是中国古典诗、山水画等文人艺术,包括戏剧、建筑的时空内在最根本的美学凭据。
  我们若要在园林中找儒爱的中轴线,均衡、对称、秩序,便要完全迷失了。园林,犹如道家的哲学,把人从严谨的人伦秩序中解放出出来,让每一个个人——而不是族群一一单独地面对自然,得到一种舒放。便得儒家在伦理中被抑压的部分在自然中得到发展。
  在儒家的世界中,我们总要找一个定位,把自己安放得宜,在园林中,体现的却不再是人间的秩序,而是天道的幽深。
  以上引述原文,目的无非让读者看到作者邃密的体例,以及解释现象的功力,以及在专业知识之上的民族感情。
  另外,《欢喜赞叹》一篇中分析佛教雕刻之美的片段,也可作极优秀的散文来看待。
  我去日本的时候,每次也一定去上野那间博物馆徘徊,在进门大厅的右边,一间宽敞的室内,陈列着北魏到唐不同地区的几尊佛雕。我特别喜欢一件无头的菩萨,是天龙山的作品,一脚跌咖,自在而安适,虽然没有了头部,却在那从容的坐姿是显现着凛然不可侵犯的人的尊严与气度。
  我常常一坐好几小时,面对着那些破残的身躯,仿佛是重逢了久违的亲人,便相向对坐着,那离别时候,各自的辛酸与寂寞,都不堪言说,便只是静静流下的无言的泪水罢。
  被砍断的佛手看来丰厚饱满,许多学生去做素描,用西方光影处理的方法传达它的体积与量感,但是,与原作比较,可以发现,那厚实饱满的手,处处透露着线的优美与纤细,如兰叶葳蕤,四面生姿。我们绕它一圈,这只手竟像一朵盛开的莲,在姿态上为了面面俱到,不惜改变手的写实性,使线条在手指部位做了夸张;一方面用手指自然弯曲的弧线,另一方面,被夸张的指尖部位,向指甲反方向开辟了另一弧线,使这只手如花一般有了一种“绽放”的姿态。花开到极限,那姿态的妖娇、螲蜒、妩媚反应,常常是一种自足的圆,的确是面面俱到,这只唐代的佛手便以这样的美在我们前面绽放。
  记述云门舞集在南部客家人世居的美浓镇演出过程所采用的手法却又几乎是小说的——当然也许更像“古乐府”,像从“日出东南隅”开始拉开的质朴而又壮阔落实的叙事序幕,作者也是从一个剥豆妇人的眼里看整个演出事件:美浓,这个仅有五万八千人口的市镇,被茶顶、月光、大武几个秀丽的山丘环抱着,以她的纯朴、勤劳、客家人保守的生活传统为人所乐道。
  蜿蜒而过的美浓、浓两条溪流,灌溉出一片青翠的稻秧和烟叶。时时有鹭鸶飞过,仿佛刻意用它干净无瑕疵的白羽,指引你看这四周耀眼的青绿。
  镇里旧街上的人家,门户上多半挂着竹蔑编的门帘,滚着蓝布边,中间画着红艳的花叶图案。
  穿着旧式滚宽边唐衫的客家妇女,掀开竹帘,往外探头看一看。明亮的南台湾四月阳光,使她微微眯了眼。
  但是,她还是走到院中来了。
  隔着短土墙,看到几个邻家的妇人和孩子站在街上,热烈地谈论着。墙上告示牌贴了大张红纸,几个龙飞凤舞的字写着:云门舞集,四月十八日,美浓国中演出。售票处:上海饲料行。
  快到四月十八日,这一向平静的市镇,有着一点不同于往日的兴奋和骚动。
  “云门舞集”,这妇人回到屋听时候想:“云门舞集究竟是什么呢?”
  唐人韦庄的词有句谓“四月十七,正是去年今日”,就因为那样沉重平白的记实,竟让千馀年前的四月十七至今不朽。而蒋勋所记下的某一年美浓镇上的四月十八,也应垂为一帧永恒的画面吧。
  蒋勋的艺术评述另有一可贵处,一般而言,艺术总离不开艺术家,艺术家是人,艺术评诠都民是人,人和人之间难免有友谊上的压力,但蒋勋的评论方式,比较对“事”不对“人”。讨论的是共同的大现象,而不重在个体的成败,例如论席德进的画,重点便在如何赋新山水以新意义,以及如何假新技巧以传新山水。讨论所及的范围,远拉到五代以来的画家和画论,其堂庑这大,感慨之深,自非常人可及。能免于“友式捧场”和“敌式攻击”之外,且能同时一点一滴,建立起中国美学理论,应是蒋式艺术批评的成功处,下面引述的资料便是在论席德进绘画成就时以“事理”为轴的例证:范宽的“谿山行旅”是一张杰作,画的是陕西关中一带的山,从华北平原上突兀而起,大气磅礡,用的是雨点皴,土质干硬,空气干燥清朗。这是北宋山水画的特质,当时画家活动的主要地区是华北平原。北宋到南宋,北方的领土失于金,政治中心南移,画家也大多迁到长江以南。面对新的山川,旧的技法不适用了,懒惰的人,还用画华北平原大山的老套来画江南风景,自然难以动人,逐渐就被淘汰。认真的画家、创造力强的画家,面对新的挑战,努力去观察自然,从真实的风景中归纳出新的构图,新的皴法、新的画风慢慢产生了。
  江南是多河流的地区,北宋的立轴画大山很好,写长河不一定合适。于是,长卷、横幅的形式多起来了,使我宛然有乘舟顺流而下的感受,视觉上,转高耸为平阔。河流代替了山峦,成为山水画的主题,或者,至少与山峦平分天下。
  地理环境的变迁,对于中国山水画的改变,有这样重大的影响,以后我研究明末的浙江,也重重在他的画风与安微黄山的石质结构的关系,屡试不爽。
  在法国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南宋马远画的十二幅册页的复制品,全部画的是水,大概是给学生讲解的画稿,画了十二条河流波纹的特性。看了很感动,我想:做为第一代在南方正建立家园的画家,马远需要加倍的功夫,才能为这一片绘画上的新山川造形吧!一条河,由于山壤的质地、坡度的陡斜,都可能影响水质的清浊、流速的缓急,它所产生的波纹也是不同的。画家一条河一条河去观察,不断地试验,最后把质地的清浊、流速的缓急,归纳成一根准确的线条,他从“格物”开始,建立了他丰富而辽阔的山川世界。我看着这一套册页,直似对这样的画家产生无尽的敬意。然而,我也担心着,我想,不知道马远的学生,拿到这样的画稿,会不会懒惰起来,不再去看真的河流,不再认真的观察和解析自然,只是依样画葫芦的画下去,使得一根原来具有概括性的丰富线条,最后空留形式,只是一根无意义的符号罢了。
  我更担心的是,会不会有人,几百年后,从江南到了台湾,仍然用这根线条来画浊水溪,画淡水河,使我们的山水世界没有更新,没有开拓,使台湾——中国绘画上的新山川,永远进入不了中国的历史。
  由于《欢喜赞叹》是一本值得“欢喜赞叹”的书,故为之欢喜赞叹如上。
  ------------------  
  
  溯洄
  ⒈ 掌灯时分
  1931年,江南的承平岁月依依暖暖如一春花事之无限。
  四月,陌上桃花渐歇,桅子花满山漫开如垂天之云。春江涨绿,水面拉宽略如淡水河。江有个名字,叫汩罗江,水上浮着倏忽来往的小船,他的家离江约需走一小时,正式的地名是湖南湘阴县白水乡晏家冲。家里有棵老樟树,树上还套生了一株梅花。黄昏时分年轻的母亲生下这家人的长孙。五十二年后,她仍能清楚的述起这件事:“是酉时哩,那时天刚黑,生了他,就掌上灯了。”
  渐渐开始有了记忆,小小的身子站在绣花子绷子前看母亲绣花。母亲绣月季、绣蝴蝶,以及燕子、梅花。母亲绣大一点的被面、屏幢就先画稿子,至于绣新娘用的鞋面枕套竟可以随手即兴直绣下去。绣到一半,不免要停下来料理一下家务。小男孩一俟母亲走开,立刻抓起针往白色缎面上扎下去。才绣几针,母亲回来了,看看,发觉不对,而重拆是很麻烦的。绣花当时是家庭副业,哪容小男孩捣蛋玩这种“侈的游戏”,所以按理必须打一顿。只是打完了,小男孩下次仍受不了诱惑又从事这种“探险”,怎样的葱绿配怎么的桃红?怎样以线组成面?为何半瓣梅花、半片桃叶,皆能于光暗曲折之间自有其大起伏大跌宕——这样绣了挨打,打完又绣,奇怪的是忽有一天母亲不打人了,因为七八岁的小男孩已经可以绣到和母亲差不多的程度了。
  家里还织布染布,煮染的时候小男孩总在一旁兴奋的守着。如果是染衣服,就更讲究些,母亲懂得如何在袖口领口口袋等处绑上特殊的图案,染好以后松开绑线,留在蓝布或紫布上的白花常令小男孩惊喜错愕。
  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在夏未把整疋布铺在莲花池畔,小男孩跳下澉子去挖藉泥,挖好泥浆以后涂在布上曝晒。干了就洗掉,再敷再晒。五六遍以后粗棉布便成了夹褐的灰紫色。家里的男人几乎都穿这种布衣。
  还放牛,还自己酿米酒、捡毛栗、捡菌子、捡栀子花结成的栀实。日子过得忙碌而优游——似乎知道日后那一场别离,所以预先贮好整个一生需用的回忆。
  十五岁读初中,学校叫汩罗中学,设在屈子祠里。祠就在江边上,学生饮用的便是汩罗江水。做父亲的挑着一肩行李把儿子送到祠中,注了册,直走到最后一进神殿,跪下,对着阳雕金字“楚三闾大夫屈子之神位”叩了三个头,男孩也拜了三下。做父亲的大概没想到磕了三个头后,这中国的诗神便收了男孩为门徒,使男孩的一生都属于诗魂。
  起先,在十岁那年,男孩曾跟宋容先生教授读过《左传》和《诗经》,宋教授从北大回乡养病,男孩在他家看到故宫的出版品和文物图片,遂悠然有远志。他不知道二十七年以后他自己也进入故宫,并且在吕物研究之馀也是《故宫文物月刊》的编辑委员。他回想起来。觉得遇见宋先生是生平最早出现的大事,另一件大事则是在理化老师家读到了长沙出版的新文学杂志,知道世上有小说、散文和诗歌。
  1948年,从军。长沙城的火车站里男孩看着车窗外的舅舅跑来跑去在满月台找他,想抓他回家,他狠心不顾而去。在兵籍簿上他写下自己的名字。因而分到一枚框着红边的学兵符号佩在胸上,上面写着“袁德星”。
  ⒉ “到西安城外,娶一汉家平民女子……”
  而同一年,远方另有一男孩才一岁,住在西安城的小雁塔下,和他生命相系的最早的这条河叫渭水。
  外曾祖父那一代在西安做知府,慈禧逃庚难那一年还是他接的驾。大概由于拥有这么一种家世,他被娶了一个大有期许意味的名字:蒋勋。
  辛亥革命之后,身为旗人的外曾祖父那一代败落了。外曾祖父临死传下遗命,要儿子必须娶个西安城外的汉家女子,平民出身,刻苦坚忍的那一种,家道才有可能中兴起来,外婆就这样嫁过来。外祖父显然不太爱这位妻子,一径逃到燕京大学去念书了。但这位外婆倒真是过日子的一把好手,丈夫不在,她便养它一窝猫。日本人侵华的那些年,西安城里别家没吃的,她却能趁早晨城门乍开之际,擦身偷挤出去。一出城,她便如纵山之虎,城外到处都是她的乡亲朋友,弄点粮食是不成问题的,后来她又把大屋子划成一百多个单位,分租给人,租钱以面粉计,大仓房里面粉堆得满满的。
  看到小外孙出生,她极高兴,因为小男孩已有哥哥,她满心相信可以把孩子胱给母系,所以格外疼爱。西安城里冬天苦冷,她把小婴儿绑在厚棉裤的裤裆里,像一串不容别人染指的钥匙。
  母亲当年念了西安女子师范,毕业典礼上的那首歌她一直都在唱:“我们今天是桃李芬芳,明天是社会的栋梁。”她还有一把上海来的蝴蝶牌口琴,后来因为穷,换了面粉,事后大约不免有秦琼卖马之悲,也因此每和父亲吵架,都会把“口琴事件”搬出来再骂一遍。
  中国民间女子的豪阔亮烈,蒋勋是在母亲身上看到的。
  她到台北的“故宫博物院”去参观,看到那些菲薄透明的瓷碗,冷冷笑道:“这玩意啊,我们家多的是,从前,你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看到贵妇人手上的翡翠,她也笑:“这算什么,从前旗人女子后脑勺都要簪一根扁簪,一尺长咧,纯祖母绿,放在水里,一盆尽绿——这种东西,逃难的时候,还不是得丢吗?丢了就丢了就是了。”
  母亲有着对美的强烈直觉和本能,却能不依恋,物我之间,清净无事。
  往南方逃亡的时候,到了福建,从长乐上船。小男孩哭,母亲把他藏在船舱下面,吓唬他不准再哭了——早期的恐惧经验在后来少年的心里还不断成为梦魇,他时时梦见古井,梦到惊惶的窒闷和追捕。
  暂时住在西沙群岛一个叫白犬的地方,好心的打鱼人有时丢给他们几尾鱼,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奇怪的是,许多年后,做姊姊的仍然恋恋不舍想起那些渔人分给他们的鱼:“好大的鱿鱼啦,拿来放在灰里煨熟——哎,那种好吃… ”
  终于,全家到了台湾,住在大龙峒,渭水换成了淡水河,孔庙是小男孩每天要去玩的地方。至于那轻易忘掉翠簪的母亲宁可找些胭脂来为过年的馒头点红,这才是真正的人间喜气。
  ⒊ 失踪的湖
  1952年,小女孩九岁,住在一个叫湾仔的地方。逃学的坡路上有杂色的马缨丹,刚刚够一个小女孩爬得上去。热闹的街角有卖凉茶的,她和妹妹总是去喝——为的是赚取喝完之后那粒好吃的陈皮梅。当然,还有别的:例如迷途的下午被警察牵着回家时留在手心的温暖,例如高斜如天梯的老街,例如必须卷起舌头来学说广东话,例如假日里被年轻父亲带去浅水湾玩水的喜悦,例如英记茶行那份安详稳泰的老店感觉… 然而,这一家人住在那栋楼上是奇怪的——他们是蒙古人,整个湾仔和整个港岛对他们而言,还不及故乡的一片草原辽阔,草原直漫到天涯,草香亦然,一条西喇木伦河将之剖为两半,父亲和母亲各属于左岸和右岸,而伯父和祖父沿湖而居,那湖叫汗诺日美丽之湖(汗诺日湖系蒙语“皇帝之湖”的意思)。二次大战前日本某学术团体曾有一篇《蒙古高原调查记》,文中描述的湖是这样的:沿途无限草原,由远而近,出现名曰汗诺日美丽之湖,周围占地约四华里,湖水清湛断定为一淡水湖,湖上万千水鸟群栖群飞,牛群悠然饮水湖边,美景当前,不胜依恋…
  但对小女孩而言,河亦无影,湖亦无踪,她只知道湾仔的眩目阳光,只知道下课时福利社里苏打水的滋味,五年之间,由小学而初中,她的同学都知道她叫席慕容,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名字叫穆伦·席连勃,那名字是“大江河”的意思。
  读到初一,全家决定来台湾,住在北投的山径,那一年是1954年,她11岁。
  ⒋ 湖口街头初绽的梅幅
  那一年,袁德星早已辗转经汉口、南京、上海而基隆而湖口,在岛上生活五年了。“受恩深处便为家”,他已经不知不觉将湖口认作了第二故乡。
  也许因为有个学了点裱画的朋友,他也凑趣画些梅花、枇杷让对方裱着玩,及至裱好了两人又拿到湖口街上唯一的画店去悬挂,小镇从来没出现这种东西,不免轰动一时——算来也许是他的第一次画展,如果那些初中时代的得奖壁报不算的话。
  楚戈这笔名尚未开始取,当时忙着做的事是编刊物、到田曼诗女士家去看人画画、结交文人朋友。1957年,他拿画到台北忠孝西路去裱,裱褙店的人转告他说有人想买此画,遂以六百元成交,那是生平卖出的第一张画,得款则够自己和朋友们大醉一场。
  仍然苦闷,一个既不能回乡也不能战死的小兵,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将赴南方,当时他的一位老大哥赵玉明也报了名,别人问他原因,他说:“不行啊,袁宝报了名,他那人糊里糊涂,我不跟着去照顾他怎么行呢?”
  结果虽然没有成行,好在他却在知识和艺术的领域里找到了更大的挑战!戈之为戈,总得及锋而试啊!
  ⒌ 密密的芙蓉花,开在防窍洞上
  搬进村子的第一天,蒋勋就去孔庙看野台歌仔戏。母亲一向喜欢河南梆子,所以也去了。一面看,她一面解释说起来:“这是《武家坡》啊!”
  母亲居然看得懂用闽南语唱的歌仔戏,也是怪事。家居的日子,母亲是讲故事的能手。她的故事有时简单明了。如:“那王宝钏啊,因为一直挖野菜来吃,吃啊,后来就变成一张绿肚皮… ”
  她言之凿凿,令人不得不信,也有时候,她正经经讲起《聊斋》,邻居小孩也凑进来听。弟弟又怕又爱听,不知在哪一段高潮上吓得向后翻倒,头上缝了好几针,这事让为人笃寮的父亲骂了又骂。
  每到三月十二日,公家就发下树苗,当时规定家家要做防空洞,幼年的蒋勋和家人便把分到的芙蓉插在防空洞上。芙蓉一大早是白的,渐渐呈粉红,最后才变成艳红。此外又家家种柳,柳树长得泼旺如炽。防空洞当然一次也没用过,却变成小孩游戏的地方,在里面养鸟,养乌龟,连鸭子也跑进里面去秘密的孵了一窝蛋,小孩和鸭子共守这份秘密——及至做母亲的看到凭空冒出一窝小黄鸭,不免大吃一惊。
  所谓战争,大概有点像那座防空洞,隐隐的座落在那里,你不能说它不存在,却竟然上面栽上芙蓉,下面孵着鸭子,被生活所化解了。男孩穿花拂柳——咱跑到淡水河提上去放风筝,跑得太快,线断了,风筝跨河而去。他放弃风筝转头去看落日,顺便也看跟落日同方位的观音山,观音凝静入定,他看得呆了——那一年,他小学四年级,10岁。
  ⒍ 我可不可以来学画?
  14岁考上台北师范,席慕蓉背个大画架,开始了她的习画生涯。那一年,楚戈开始努力看画展和画评后来因为觉得别人说的不够鞭辟,便自己动手来写。而13岁的蒋勋出现在民众服务处的教室里,站在老画家的面前问说:“我没有钱出学费——可不可以来学画?”
  老画家凝望了少年一眼,点头说:“可以啊!”
  1966年,楚戈退役,考入艺专夜间部美术科,而蒋勋,这时候刚开始念文化大学历史系。毕业以后,又读了文化的艺术研究所,1972年,25岁的他启程赴巴黎。
  “以前我以为西安是我的乡愁,飞机起飞的刹那才知道不是,台湾在脚下变得像一张小小的地图,那感觉很奇怪,我才知道西安是我爸爸妈妈的乡愁,台北才是我自己的乡愁啊!”
  ⒎ 回
  终于能回国了,那一年是1970年,心中胀着喜悦,腹中怀着孩子,席慕蓉觉得那一去一回是她生平最大的关键。
  蒋勋回国则是在1976年。
  楚戈也回来了——虽然他并未出国。许多年来,他一向纵身于现代诗兴现代画的巨浪里。但从1968年供职台湾的“故宫博物院”开始,却陆续发表了不少有关青铜器的论文。1971年,他在《中华文化复兴月刊》上辟栏连续写了两年《中国美术史》。认识他的人不免惊奇于他向传统的急遽回归,但深识他的人也许知识,楚戈的性情是变中有不变,不变中有变的。
  1981年,蒋勋出版《母亲》诗集,在序文里,他说:我读自己第一本诗集《少年中国》,发现有许多凄厉的高音,重复的时候,格外脸红。
  接着他又说:这几年我在大屯山下,常常往山上走走。一到春天,地气暖了,从山谷间氤氲着云风,几天的雨,使溪涧四处响起,哗啦哗啦,在乱石间争窜奔流,在深洼之处汇聚成清澈的水潭。……我观看这水,只是看它在动、静、缓、急、回、旋、崩、腾,它对自己的形状好像丝毫没有意见,在陡直的悬崖上奋力一跃,或澄静如处子,那样不同的变貌,你还是认得出它来,可以回复成你知道的水。
  我对人生也有这样的向往,无论怎样多变,毕竟是人生。
  我对诗也有这样的向往,无论怎样的风貌,毕竟是诗,不在乎它是深渊,是急湍,是怒涛,是浅流,它之所以是诗,不在于它的变貌,而在于你知道它可以回复成诗。
  回来的不只是从前那个离去的蒋勋,还要更多,多了一整腔沉潜的关情。1983年,他接受了东海大学美术系系主任的职位。
  至于席慕蓉,她在一个叫龙潭的地方住了下来,画画、教书、写诗并且做母亲。前后开的画展分别是人像系列、明镜系列、荷花系列、夜色系列。
  楚戈的情节发生了一点变化,1986年底他发现自己得了鼻咽癌,此后便一只手抗癌,一只手工作,且战且前却也出版了三本书,出过四趟国,开了港、台五六次画展。
  ⒏ 各在水一方
  1986年,蒋勋为毕业班同学开了一门课名叫“文人画”,他自己和楚戈、席慕容合授此课。属于渭水和淡水河的蒋勋,属于汩罗江和外双溪的楚戈、属于酋喇木伦和大汉溪的幕蓉,本是三条流向不同的河,此刻却在交会处冲积出肥腴的月湾土壤。
  “学生受了四年的专业训练,”蒋勋说,“我现在着包的不是要为他们再‘立’什么,而是要为他们‘破’,找三个人来开这门课,就是要为他们‘破一破’!”
  受惠的不只是学生,三个老师也默默欣赏起彼此的好处来。那属于蒙古高原的席慕蓉,可以汲饮汩罗之水,那隶籍福建却来自西安小枞塔的蒋勋可以细泽草原的秩序,至于那来自楚地的楚戈亦得聆听大度山的情歌。属于原来不可能相逢的人物,在他乡相知相遇,并且互灌互注,增加了彼此的水量与流速,形成一片美丽丰沃的流域。
  ⒐ 溪谷桃李
  1987年4月,沿太鲁阁公园的绿水、文山、回头弯、九梅一路走下去是桃塞溪和整片石基的河床(原名陶塞,此处是故意的笔误)。再往前走,则是密不透天的桃花,桃花开得极饱满的时候雄峙如一片颇有历史感的故垒。躺在树下苔痕斑斑的青石上看睛空都略觉困难——那天,教室便在花下。
  “席老师,”一个女孩走来,眼神依稀是自己二十年前的困惑,“这桃花,画它不下来,怎么办?”
  “画不下来?”她的口气有时刚决得近于凶狠,“你问我,我告诉你,我自己也画它不下来呀!谁说你要画它下来的?你就真把它画了下来,又怎么样?”
  “画家这行业根本是多馀的!”爬到一块大石头上的蒋勋自言自语的宣布,这话,不知该不该让学生听到。忽然,他对着一块满面回纹的石头叫了起来,“你看,这是水自己把自己画在石头上了。”
  楚戈则更无行无状,速写簿上一笔未着,却跟一位当地的“莲花池庄主”聊上了,一个劲的打听如何来此落地生根。
  “山水,”蒋勋说,“我想是中国人的宗教。”
  那山是座落于大劫大难与大恩大砣之间的山,那水是亦悲激亦喜悦之水。那山是增落青天之外淡然复兀然的山,那水是山中一夜雨后走势狂劲直奔人间不能自止的水——各挟其两岸的风景以俱来。
  一阵风起,悬崖上的石楠撒下一层红雾,溪水老是拣最难走的路走,像一个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艺术家,弄得咻咻不已,师生一行的语音逐渐稀微,终至被风声溪声兼并,纳入一山春声。
  ------------------  
  
  火中取莲
  认识孙超这人,会使人有个冲动——老想给他写传记,因为太精彩。其实说传记还不太对,传记嫌平面,孙超的生平适合编成话本,有说有唱有板有眼一路演绎下去(或演义下去),这,先从三代前说起吧。
  轰然一声,三进大屋的第一进炸成平地。
  接着,第二进也倒了。
  那是中日战争的年代,地点则在自古以来一直和“战争”连在一起的徐州城。
  一家人都逃光了,只剩下一位老妇人不动如山,端坐在第三进堂屋里。有个日本军人直走坦为,看见她夷然自若地抽着水烟袋,啪哒——啪哒——,日本人刚入城,是这片沦陷区的新主人,但她是这所屋子的主人,一向就是。现在屋子虽炸了,但主人还是主人。她不打算站起身来。
  日本军人心虚了,他恭恭敬敬的放了一些东西在桌上,是罐头,沦陷区最实惠的礼物。老妇人用大袖一拂,所有的罐头砰砰然全落在地上。
  依照当时战胜军人的气焰,此刻洗劫全家,亦无不可,但那军人走开了,走到藏书的地方,拿了几本书就走了。
  那老妇人是孙超的奶奶。
  她把全家赶走,说:“逃得愈远愈好。”可是她自己却留了下来,只凭一口气,跟整个日本军比强。
  逃难的孙超和母亲冲散了,母亲炸死,父亲也回了老家。开始自己流浪的那一年,他八岁。等胜利还乡,他十六岁,在徐州女师附小读了二年半,又开始第二次的飘徙,平生最拿得出手的资历,大约就是流浪吧!
  “绝不拿别人的东西!”
  从小离家,但从来没遭过人白眼,只因家里规矩大,教得严,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规定先把手背到背后才准看,绝对不去碰一下。这简单而彻底的训练使孙超成为一介不取的人。而且,日后艺术上也一空依傍,绝不捡现成的便宜,他永远只取属于自己的东西。
  出来的时候是当兵,难的是二十年刻板严苛的军旅生活适应。那些年最大的慰藉就是读书,读极硬的书。
  记得有一本书罗光著的《中国哲学史》,订价四十元,当年他的月薪十八元,他便去替人打毛衣(奇怪,一个大男人竟会织毛衣),三个月以后才存够买书的钱。
  有一年,岁暮,有位中学老师邀他到家里去吃饭。他从清泉岗出发到台中市赴宴。绕着主人的屋子走了几圈,伸出的手几度缩回,竟不敢按铃,篱内的温暖家居图,不是这身二尺半可以撞进去的吧?严重的自尊心和自卑感交战后,她终于爽约了。
  回部队的车子晚上才有,他竟不知该去哪里。逛着逛着,他很自然的走进书店,老板娘站近他,眼睛盯着他不放,她怀疑这年轻的大兵是来偷书的,她的疑虑不算太错,他的确没钱买书,只因店里有光,书里有知识的闸门,而当晚他无处可去。出身于有钱有势有根底的家庭,几度受过这种侮辱,他夺门而出。
  去哪里呢?无百是另一家书店。
  第二家书店是客家人开的,他们暗暗的用以为别人听不懂的客家话说:“那个兵,看样子要偷书。”他惊怒欲绝,放回书,冲出店门,把自己投身在十二月的冷风声。
  总不能再到第三家书店去受凌辱吧?他踉啮在华灯四射的小城里。
  忽然,他听到歌声,前面是一所教堂,门口站着一个外国牧师,红润的脸,亲和的微笑,看到这个年轻的兵,他恭恭敬敬地鞠了一个躬,伸手延客说:“请进。”
  他走了进去,诗班正唱着巴哈的弥撒曲,他忽然大恸,跪倒圣坛前,泪下如雨,再也站不起来。礼拜的人陆续离去,他仍跪在那里哭,善解人意的牧师远远站着,等他哭,所有的人早走光了,但一腔的委屈和压抑的泪却是流不完的啊。牧师耐心地等着,他走的时候,牧师和他握手,说:“下回再来。”
  曾经,在战时,炸弹炸死前前后后的人,他却幸运的捡回了自己的生命。
  而这一个圣诞夜,在一颗心几乎被痛苦扼死之际,一个微笑一声请进,使他及时重新觅得自己的心,这番惊险,其实也等于捡得一命啊!
  “那一刹那,我只有一个感觉,我这才又是‘人’了。我重新有了人的尊严,所谓人间的平等,大概只有向宗教世界里才找得到吧?”他没有再去教堂,但宗教的柔和宽敬在他的创作里如泉源般一一涌现。
  退役后,拿了七千元。
  做什么好叱?真正想做的是念书,但钱不够,他跑到三张犁养鸡,透过“鸡生蛋,蛋生鸡”的原理,他希望为自己筹得“三万元教育基金”放在银行里,每月拿三百元利息省吃俭用,也就可以念书了。
  他忘了一件事,养鸡可以嫌钱却也可以赔钱,他不幸属于后者。
  为了投考艺专,仅读了二年半书而没有报考资格的他,只好制造假证件。他用肥皂、自己刻印,他这件罕见的罪行也被识破,主事人一眼看穿,是上天见怜吧,那人拿起笔来批了几个字:“姑念该生,有志向学,准予报名。”他欣喜欲狂,捧着批示,心里想:“我不是违法的了,我现在是合法的了!”
  大专联考后不久,他到摊子上吃了碗阳春面,然后,就真正的一文不名了。他去找赵老理由。
  “赵老师,我没钱了… ”
  “没钱?哈哈,”赵老师朗声大笑,“没钱,那算啥?”
  天气热,他把席子铺在地上,两人一起身着聊天:“孙超,我说没钱,我来问你,你卖过血没有?”
  “卖血?没有。”
  “哈哈,连血也没卖过,那还不叫真没钱呢!”
  赵老师为他找了工读的机会,但他真正受益而不能忘的还是那不在乎的大乎:“哈哈,没钱?没钱算个啥!”
  果真,那个当年离开面摊后就一文不剩的退役兵便这样活过来了。二十多年后,坐在淡水三芝乡的小山头上占地百坪(地坪相当于四平方公尺或三十六平方尺)的房子里和你说这番话,等于同时让你看“预言”以及“预言的印证”。在部队的那段日子,他学了两项绝活,其一是射击,其二是针炙,两者都是准确精密的艺术。这两项本事也让他获益不少,作为“神射手”,他的刻板的军旅生活稍获一些弹性特权,让他有一点点余裕来作“自己”。第二项本领让他因而认识了后来的妻子。
  孙超似乎是一个对准确精密着迷的人,在这世上的百行百业里,如果有什么是比陶艺家更适合他当的,那就是“圣贤”这一行了。两者都是讲究唯精唯一的事业。迷上结晶釉以后,他守在窑门口,竟像圣贤守住一颗心似的慎重,虽然窑外有仪器表,窑摧有探测,锥,两者都可以知道温度,但都不是最精准的办法,最精准的办法还是靠目测。有一次,看得忘形,竟致瓦斯中毒,全身高烧到四十一度,上荣总医院躺了两个礼拜。等身体好了,他依然时时刻刻去看窑,只是改良通风设备,并且加买了防毒面具和眼睛的防护镜。
  有一次和朋友聊天,无意间打听另一位朋友的近况。
  “他呀,他不成的,上帝不帮他的忙。”朋友是四川人,口才极好。
  “为什么?”孙超一向实心眼,不知一个人为什么遭天遗弃。
  “因为他变来变去嘛——结果上帝也搞不清楚他要干啥子!”
  朋友说的只是一句笑话。他听了,却如受棒喝,一个人如不能本分务实,今天东明天西,连上帝也弄糊涂了,要帮也无从帮起!
  他于是更专心的守住他的窑,以及心爱结晶釉。
  第一次碰陶,是因为工作的需要(在艺专读书选的是雕塑,而陶艺只是美工科的专利),地时他在故宫博物院的科技室,和宋龙飞先生一起兴致勃勃的去做黑陶、彩陶… 买了许多书,累积了许多资料,对于陶瓷这种“窑门没打开之前,完全不敢肯定”的刁钻性格,他深深折服了。面对艺术加科学的双重难题,他变得斗志昂扬起来。生平喜欢困难的东西,像二十岁的时候,读那本胡适的《古代哲学史》,便是一场硬战。自己没有基础,没有时间,更没有老师,唯一的信念是反正中国字是认识的,人家写都写出来了,我难道看也看不懂吗,于是把书塞在口袋里,演习或训练途上停车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不懂就查字典,一本书看了半年,总算生吞活剥咽下去了,懂不懂不敢说,但至少以后看类似的书就不再觉得困难了。
  醉心于寻根究底,醉心于百分之百的投入,日子原来也就这样过下去了,不料有一天忽然后山山崩,整个科技室都埋在土里,他拨开水泥砸碎后的屋顶钢筋爬出来,再次捡回了一条命。所有精心收藏的书,所有曾经爱恋的资料全埋掉了,三个助手也死,还记得一位助手在里面急急哀哀叫着:“孙先生啊!孙先生啊!快啊!”
  生命原来是如此脆弱,如此不堪一击啊!经此一劫,他决心要作最无情的割舍,把其他都抛开,只专心致意弄一种结晶釉吧!
  日本人有时把陶瓷艺术叫成“炎艺术”,让人看了不免一惊。世上的艺术,有些真的是要经千度的火来煅,万分的情来炼,才能成形成吕的啊!陶瓷艺术就是这一种。陶是奇怪的东西,既可以是小儿无心的玩捏,也可以是一生探之不尽、究之不大学问。看来人也是大化或工或拙的塑吧?否则为什么人也是如此单纯又如此复杂的个体?为什么人也是探针指测不明,形制规范不尽,釉彩淋漓不定的一种艺术?人本身也是一种成于水、成于火、且复受煎熬于火的成品吧?
  艺术理论上有人颇以为作品因个人的境遇而有悲喜,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莫里哀一生穷愁潦倒,最后死在舞台上,却是喜剧圣手。莫扎特贫病交加,英年早逝,其乐章却华美流畅,如天际朝霞,花溪春水,浑不知人间有忧愁。有的人是奇怪的战士,受创愈重,流血愈多,他愈刻意掩藏怆痛,只让你看、也只许你看他的微笑。孙超似乎也是这种人,看到他的结晶釉,清澈美丽,透明处是雪,艳异时似紫水晶原矿,令人想起云母,想起冰河,想起菲薄匀整的细胞切片图。我虽因性情所趋,一向比较偏好质木素朴之美,也不得不承认孙超所经营的精致无暇的艺术,这种精纯唯美,几乎可以解释为一种赌气。命运,你要给我砂砾吗?好,我就报之以珍珠。命运陷我于窑火吗?我就偏偏生出火中莲花。一只陶皿,是大悲痛大磨难大创痕之余的定慧。那些一度经火的器皿,此刻已凉如古玉,婉似霜花。经过火——但不要让你看到烟熏火燎之气,经过火——但只容别人看到沉静收剑的光华。
  我说到哪里了?是孙超的半生?还是他的火中取莲的结晶釉?我自己也弄不分明了。
  ------------------  
  
  台词
  灯火猝然亮起的时侯,我发现站在台上的不是别人,竟是我自己,惊惶是没有用的了,别人说:“你表演呀,发什么愣。”
  我并非矫情做作,可是,人人都喜欢听离奇的、五彩的故事,可惜,我的故事只有万顷平湖,在一片清波之仍然是一片清波,编不出一段奇峰突起的情节。这当然是很抱歉的。
  四岁以前的事我是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不知为什么却也还有几幅画面模糊地悬在记忆的廊里,成为我自怡的资料。
  就在四岁那年。有天母亲把我打扮得整整齐齐,对我说:“你看,那条马路,等下公共汽车经过的时候,会有一个人走下来,他就是你爸爸呢!”
  我很惊愕,那一阵子我的生活时里差不多是不需要有一个父亲的,每天母亲给我梳小辫子,每天扎蝴蝶结儿,每天讲故事给我听,每天我到鸡棚里去捡粉红色的鲜蛋,并且听妈妈的话一口气把它喝下去。每天我坐在院子里,抱着苏打饼干的盒子,做一个小孩儿的梦。
  可是父亲回来了,从很遥远的美国,这似乎是我早期生命中最大的一件事,他带来许多稀罕的东西,那些美丽的衣服令我欢欣若狂,可是,他自己最得意的东西却是我和母亲都不感兴趣的,那是大包大包的鱼肝油丸和奎宁丸,他说:“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的东西,你想,如果我们亲友有人得病了,这东西不是比什么都宝贵吗?”
  他就是这样的一个非常务实际的人。
  而我完相反,我宁可去玩母亲为我剪制的小鸡、小狗,我敏感而沉迷于幻想的性格是来自母亲的。
  一直到我很大了我才知道,那次父亲的行囊时有一样东西是为我买的———架计算尺。我一直没有能用它,至今想起来,情感上就不知道应该怜悯他们还是怜悯自己。
  他们对我想必有过很大的期望的,我从中山国校毕业的那年,糊里糊涂地撞进了一女中的大门,我自己也很愕然(那一阵子实在并不用功,花在课外书上的时间倒比正课多),最使我难堪的是父亲一见人总是说:“这孩子,读书倒是很顺利,她小学毕业时考四个学校就取四个呢!”当时我实在很受不了,我对陌生人的打量是颇有屈辱感的。可是,这些年来,我再也听不到什么声音,对我怀着那样热切的希望了——除了我的丈夫,还不时用情人式的盲目在人前称赞。
  身为六个弟妹的长姐,我是不容令人失望的。不过,这种自觉却是到上大学以后才逐渐明显的。中学时期,我仍然只过着一种似梦似诗的日了,特别是由于搬家。我由一女中转学屏东女中的日子,骤然接触到满城的棕榈,和遮天的凤凰花,我天性中对自然的热爱一下子都爆发了。学校中有参天的古木,大片的草坪,黄花压枝的夹道树,以及一畦畦的菜园,我学会种菠菜、白菜和豆荚,那一段时间我总是起得好早,巴巴地赶到学校去,一桶桶地浇水,我生平最大的成功恐怕就是那个小小的豆棚了,蝶形的豆花满满地开了一架,一种实在而又丰富的美丽。
  屏东,一个不能忘的稻香之城,那段闲适的、无所事事的日子竟是过去了。中午坐在花园的清荫里,和几个女孩子一起读诗的日子也过去了。
  1958年的秋天,我进入东吴大学,念的是中文系。那时候,我才忽然感觉到我需要开始我的奋斗了。离开家,我才明白自己的家庭比想象中贫困,我的父亲曾经是一个军人,黄埔六期的少将,我小时候老以为少将是很小的官,不然我们为什么那么穷呢?可是一个住在家里的孩子并不见得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穷,一旦离开家才忽然明白连一张床也是一宗财富。
  我仍然眷恋着十六岁的时代,但我却不得不面对现实了。有一天,我看见杨躺在榻榻米上,跷着两只脚,很怡然地啃着一块钱买来的杠子头,那就是他的全部午餐了。他自我解嘲地唱着一首自己编的歌:“我今天吃了一个杠子头,一个杠子头,也不甜,也不咸,也不甜,也不臭,也不酸,也不辣。… ”我们都笑起来,把黯淡的心情藏在豁然的大笑里。
  那段日子就是这样过的,像无酵的杠子头,没有滋味但却很坚实。
  靠着母亲的东拼西凑和工读金,我读完了大学,我督促着自己,做一个踏实的人,我至今看不得乱花钱的人和乱花时间的人,我简直就鄙视他们。
  未读中文系以前不免有过多的幻想,这种幻想至今仍能从大一新生的眼睛里读到,每读到那种眼神就使我既快乐,又心痛。我知道,无论经过多少年代,喜欢文学的年轻人是永远存在的。但不久他们会失望,他们在学院里是找不到文学的。
  我第一篇文章发表于中的时候,距离我大学入学还有一个月,我清楚的记得那天是八月二十三日,那以后我从来没有间断过,(却也从来没有多产过,我带着喜悦写每一件东西,我写的时候心里实在是很快乐的,写完就开始不满意,等发表出来就简直不愿意提了,可是人就有那么矛盾,我还是每次送它去发表。我从来不读我自己写的书——我宁可读别人的。
  对于家务事,我有着远比写作为高的天才。我每次坐在餐桌前,看他贪馋地把每一碟菜吃得精光,心里的喜悦总是那样充实。我忽然明白,为什么许多女孩子的写作寿命总是那么短。要不是那些思想仍然不断地来撞击我的心,心许我早放弃这一切了——可是,当然我是不会放弃的。
  对于一个单纯的女孩子而言,实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描绘的了。我们的时代不是只凭一张巴掌大的履历片就能解决许多事了吗?繁言简直就是一桩罪恶了。
  是的,我的戏仅止于此,如果我的表现太平凡,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我原来就是这样的角色。要紧的是,让我们有一个热闹的戏台,演着美好的戏剧,让我们的这一季,充满发亮的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