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对紫石英号评价:人性本私论——破解人类政治经济社会难题的密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08:52:39
人性本私论

  ——破解人类政治经济社会难题的密码

  ●李钟琴

  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这是一个困扰了人类两千多年的命题。虽然是个老问题,虽然历代人们的观点早已超出了“善”与“恶”非此即彼的单一选择,但至今仍然莫衷一是。我认为,这个问题,实是一个关系到人类社会能否健康和谐发展的现实问题,甚至可以说,弄清这个问题,就找到了破解人类政治经济社会各种难题的密码。

  一,“性善论”与“性恶论”

  大概很多人都知道,中国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而西方人则认为“人之初性本恶”。

  其实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既有“性本善”说,也有“性本恶”说,而且还出现了“人性本无善恶”说。西方除了“性恶论”,也有“性善论”,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人,便认为人性本善。佛教也认为人性本善。佛说“大地众生皆具如来智能德相”,“一切人类,悉有佛性”。

  “性本善”理论的代表者是孟子。他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之初性本善”,但其观点已经表达得比较充分,如:“孟子道性善,言必称尧舜。”(《孟子·滕文公上》)“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孟子·告子上》)

  至于家喻户晓的“人之初性本善”一语,则出自南宋王应麟编著的小学教材《三字经》。《三字经》开篇即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在孟子提出“人性本善”之后,又出现了荀子的“人性本恶”说。《荀子》中有一篇,题目就是《性恶》。文中说:“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正因为人性本恶,所以必须从小就要教孩子向善。恶是不用教的,因为人性本恶。

  应该说,在春秋战国时期,无论是“性善说”还是“性恶说”,都只是一种观点,谁也没能成为“主体思想”。到了汉武帝时代,行“罢黜诸家独尊儒术”之恶政,孔孟学说这才成为主流,百家争鸣的时代一去不复返。虽然也有人将荀子归为儒家学派,但其“性恶论”已不为人们所重视。

  儒家学说的代表人物孟子毕竟是“亚圣”,比儒家的开山鼻祖老孔还低一个档次。那么,我们感兴趣的是,孔老夫子是如何论说人性的呢?

  在《论语》中,孔夫子并没有明说人性是本善还是本恶,这个老滑头只给后人留下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意思是,人的本性是差不多的,但每个人后天受到的教育以及社会环境对人的影响却很大。那么,这“相近”之性到底是善还是恶?他老人家就没了下文了。

  不过,从孔子的另外一些言论中,我们可以隐约看出孔子的观点。如,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子曰:“富贵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可见,孔子承认人生来就有欲望。好逸恶劳,嫌贫爱富,贪权好色,趋利避害,这是人的天性。所谓“性相近也”,庶几谓此。

  与孟子同时的告子,则持“人性本无善恶”论。他说:“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又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见《孟子·告子》)也就是说,人之初,一切都是出自生之本能,无所谓善恶。其实告子才是真正理解孔子思想的人。

  西汉时,又出现了“善恶混”说——文学家扬雄在其《法言·修身篇》里说:“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善恶混”即说人性既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将善的一面发扬光大则是个好人,使恶的一面发展膨胀则成坏人。看来杨雄是综合了孟子与荀子的观点,来了个“调和论”。其实“善恶混”说与告子的“人性本无善恶”论是有相通之处的。

  无论是“性善说”、“性恶说”,还是“善恶混”和“人性本无善恶”论,都是似是而非的理论。

  二,人之初,性本私

  婴儿刚出生之时,既不懂何为善,也不懂何为恶,他只有生之本能。譬如饿了便哭着要吃奶,他不会去想他的哭喊是否会引起大人的紧张、不安甚至烦感,也不管他吃奶是否会剥夺其兄弟姐妹吃奶的权利。这是孩子的一种本能!

  人之初,其本能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这是一种“私”。

  虽然中国的先贤们没有明确提出“人性本私”说,但早就有了类似的观点,如明代思想家李贽认为:“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也。如服田者私有秋之获,而后治田必力;居家者私积仓之获,而后治家必力;为学者私进取之获,而后举业之治也必力。故官人而不私以禄,则虽召之必不来矣;苟无高爵,则虽劝之必不至矣。”

  李贽所说的道理很简单:耕田者、居家者、为学者、做官者,都是因为有收获才辛勤劳作、努力积累、上进拼搏的。某贪官的名言“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倒是也道出了一个浅显的道理。

  其实不仅人具有“性本私”的特性,世间各种生物,都有这个特性。

  孟子是主张人性本善的,但他一不留神也说了实话。他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如果两者都可以得到,孟老先生是连鱼也不放过的;如果只让他挑一样,他毫不犹豫地挑选熊掌——熊掌当然比鱼贵重、比鱼好吃了!

  我们看一种哲学思想的优劣,必须看这种文化是否构建在对人性的深刻理解和洞察上。世间形形色色的哲学思想,皆是关于人性的学问。

  儒家讲养性、讲修身、讲明德、讲慎独、讲致良知、讲成德成圣、讲内圣外王、讲齐家治国平天下,无不以“性善”和“善恶混”为前提。其实,用不着儒家那些漂亮的道德说教,人逐利之本性会推动经济的发展;人维护自身利益之需要会推动社会进步;人的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会使他在现实中学会与他人相处,学会互助互利;人的自我实现需求会使人有道德、有理想、有操守。而儒家只注重道德的呼吁,而忽略了制度的建设,这是对人性认识不深的表现。

  三,人性与经济

  2005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温家宝在参加全国政协经济界、农业界、工商联委员联组讨论时说:“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各位都很熟悉,他所著的《道德情操论》同样精彩。”

  亚当·斯密是西方经济学的鼻祖,是市场经济理论的奠基者,其代表作《国富论》,指导西方迎来了自由经济时代。其另一代表作《道德情操论》则是他年轻时期的作品,主要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与“感恩”问题。亚当·斯密的理论有个前提,即:“人都是自私的。”也就是说,如果人不是自私的,亚当·斯密的经济学理论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其实也可以这么说:如果人不是自私的,市场经济学理论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亚当·斯密认为,在经济社会中,人都是标准的“经济人”。“经济人”的行为动机是个人私利,其行为是主观为己,客观为人。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他只有生产别人需要的商品才能赚到钱,所以,“经济人”为了自己获利,总是千方百计生产市场需要的东西,他在实现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满足了他人、满足了社会的需要。

  所以,最好的经济体制应该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民间因为利益的关系,会很好地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亚当·斯密有个著名的短语:“一只看不见的手”。正是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力地调节着市场供求关系,调节着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促进。

  而主张“性本善”的地方,是不会产生市场经济理论的。相信人性本善,便忽视了人对利益的追逐,从而搞出一些违背人性的政策,如将原本姓“私”的市场经济改为姓“公”的计划经济,将本来可以放到民间的经济实体收为国有,用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去搏击市场规律那只“看不见的手”,结果当然是发展失衡、民生穷困、国家凋弊、经济崩溃。

  我们不妨也假设一下,如果人性不是自私的,如果人们都“大公无私”,那么,社会就没有了需求,社会没有需求,也就不会有市场,市场经济规律也就失去了作用。人也就不用想着获利赚钱,投资、生产、经营就失去了动力,这样一来,社会经济就会退化,人类只有走向共同贫穷的绝路。上个世纪有多个国家搞“乌托邦”试验,结果越搞国家人民越穷,已经向世人作了很好的证明。

  四,人性与政治

  人是“经济人”,同时也是“社会人”,其私欲不可能脱离别人、脱离社会而无限膨胀,因此社会便需要秩序,人们便有了成立一个政府以管理社会的要求。美国的开国元勋麦迪逊曾说:“政府本身即是人性的集大成者,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没有必要成立政府。”

  光有政府不行,因为政府的组成人员也是人,是人就有私欲。如果有私欲的人有了权力,无疑可以利用权力侵犯他人的利益,这是比没有政府更可怕的事情。所以,人们又需要对政府的权力进行制约,于是又产生建立一种既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又制约当权者利用权力侵犯他人利益的机制的要求,于是要制定法律,设立权力制衡机制,保护舆论监督。这一切,无不基于对人性的深刻认识。

  所以说,自私的本性,决定了人只要有条件、有权力,一定会最大限度地首先来维护、实现他自己、他的家族、他所在的团体的利益。在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下,盛产贪官污吏是正常的,这是人的私欲所决定的。腐败分子不见得都是坏人,普通民众也不见得都是好人,无论让谁掌握了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都难免不沦为贪官污吏。不合理的体制,最终只能导致“无官不贪”,此所谓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只有思维还停留在朱元璋时代的人,才会像朱皇帝那样百思不得其解,发出“吾欲尽诛贪官污吏,奈何朝杀而暮犯”的哀叹。

  或曰,古代的监察制度、惩贪措施,不能说不严厉,但就是不见效。这说明了什么?

  这还要从文化传统上找根源。我们总对人性有某种程度的幻想,认为人通过“修身”即可成“圣”,相信“慎独”,相信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相信靠“自律”可以成为清官、圣人。尽管也有“清官”特例,但总的来讲,相信这些基于人性本善的说教是靠不住的。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不否认世事都有特例。所以,我们不妨承认世间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修养极高的“圣人”,但世间绝大多数人,都是亚当·斯密所说的标准的“经济人”。研究人性,当然要面向绝大多数人的人性,而不是几个特例。不要以为世间出现了几只三条腿的鸡,就得出鸡都长着三条腿的结论。如果将特例当作共性,一定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五,人性与道德

  人是“经济人”,是“政治人”,也是“道德人”。人之异于禽兽,就在于人是讲道德的。

  说到道德,有人可能会问:既然承认人有道德,这不是说明“人性本善”吗?如果说“人性本私”,难道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中能产生道德?难道在一群自私自利的家伙中能产生公平正义?

  答曰:人类的道德,人类的公平正义,当然也是源于人自私的本性。

  被誉为“第一流的分析家”的英国著名思想家大卫·休谟认为:“正是因为自私,才成就了正义,自私因此是建立正义的原始动机。”“善”也好,“恶”也好,“公平”也好,“正义”也好,必须要有个参照系。人间之事是不是公平正义,都是以人的利益为参照系的。蚊子因为吸人之血而被视为害虫,如果你发现了一只蚊子,即使它没有叮你,你打死它,在你或他人看来,也是正义之举。所以说,正义永远是和人对自身利益的维护联系在一起的。

  正因为人类“性相近也”,所以,每个人都有最基本的是非判断标准。当人们遇到不损害自己的根本利益的事情时,人会推己及人,会表现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但如果某事与自己的根本利益相关,人的是非心、正义感便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行政、执法机关,人们才设计出了“回避”制度。

  亚当·斯密认为,人类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处在一种需要互相帮助的状况之中,同时也面临相互之间的伤害。人们的个人利益与社会是否繁荣安定相关。因此,人们自然对任何有损于社会的事情都怀有憎恨之情,人们会赞成严格执行正义法则,甚至赞成用死刑来惩罚那些违反法则的人。把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从世界上驱逐出去之后,其他的人看到他的下场也不敢步其后尘。(见《道德情操论》)

  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应当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只有互惠互利,社会才能和谐有序。而互惠互利的基础,是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私欲,这样才有可能接受别人的帮助,也有可能去帮助别人。如果人人无私欲,也就谈不上“人人为我”。

  我们需要弘扬的道德,首先应该是合乎人性的道德,如利己利人、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互惠互利,而不是无视人性、高不可攀的什么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舍己为人、无私奉献之类的欺人之谈。教人修成“圣人”的漂亮话,反而会使世道人心变得更加虚伪堕落。

  六,人的需求是多层面的

  英国哲学家斯宾塞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在追求自己的利益的时候,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是公正。人虽然都具有自私的本性,但是,如果对自己的私欲放任自流,就无法同社会的其他成员相处,最终受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如何既能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又能够使自己与社会其他成员正常相处,便需要遵循人类在长期进化中形成的一些基本的伦理道德。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利益不受社会其他成员的损害,才能逐步实现自己的各种需求。

  人的需求分多个层面,总的来讲无非有二:一是物质需求,二是精神需求。物质需求不难理解,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相比,更丰富、更高级、更难得到满足。总结一下,人的精神需要也不外乎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因为有安全需求,所以人们才需要成立政府,才需要实行法治,才需要社会的公平正义。

  社交需求也是每个“社会人”正当需求。人与人之间需要互惠互利,需要合作共赢。而一个有着良好社会关系的人,往往能获得较大的利益,也更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尊重需求由社交需求发展而来。人在社会交往中,被人尊重总会令人有极大的愉悦感和满足感。一般来说,能给别人带来利益的人、能维护别人利益的人、能给社会创造财富的人,也会赢得世人的感恩、尊重。而世人的尊敬,无疑会令人得到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自我实现需求,则是一个人私欲得到满足的极致。如果人失去了超出常人的欲望,也就没有了上进心、没有了道德感、没有了愉悦感、没有了成就感。

  所以说,人作为“经济人”、“政治人”、“社会人”,“道德人”,都是以“人性本私”为前提的。一个没有任何私欲的人是世间最可怕的动物,是不可理喻的,“善”与“恶”、“利”与“害”在他这里也就失去了标准,也就不会有公平和正义。

  七,“性本私”不等于“性本恶”

  人们讳言“人性本私”,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将“私”与“恶”等同起来了,一提到“私”字,人们就觉得“罪莫大焉”,什么“要斗私批修”、“要大公无私”、“狠批私字一闪念”、“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明明是私有企业,却偏要改说是“民营企业”,好像一沾上个私字,就沾上了罪恶。

  其实,“私”也并不等于“恶”,“性本私”不等于“性本恶”。

  但是,“性本私”毕竟很容易演变成“性本恶”。那么,什么情况下“私”会变成“恶”呢?我认为:当人因为一己之私利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并进而损害社会公义的时候,“私欲”才会变成“罪恶”。

  如果人在维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并未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亦未损害社会公义,那么,这种私欲是正当的,应该得到社会上每一个成员的尊重,法律也要对此予以保护。尊重人类共有的东西,尊重他人也就是尊重自己。

  “性本恶”之说是对人的污辱。说人本性就是恶的,污辱别人的人性,其实也就是污辱了自己。

  而承认“人性本私”却不是什么可耻的事,这就如承认每个人都要吃喝拉撒睡一样,这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要素,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们既然敢说“人性本恶”,为什么要讳言“人性本私”呢?

  八,“灭人欲”实是反人类

  孔子是承认人生来就有各种欲望的,儒家学派也不否认这一点。“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如何对待人欲,儒家学派却步入了歧途。南宋理学家们倡导的“灭人欲,存天理”,便是典型的代表。

  人欲果可灭乎?吾未知其可也。别人不说,就说提出“灭人欲,存天理”这一口号的南宋理学代表人物朱熹,见到两个尼姑不错,他就顾不得灭自己的“人欲”了,竟娶她们做了小妾。监察御史沈继祖上疏弹劾朱熹,除了举他娶二尼为妾的例子之外,还说朱熹与儿媳偷情,吓得朱熹慌忙上疏认错。

  倒也不能说所有人都做不到“灭人欲”,明代就出了个“灭人欲”的典型,此人姓海名瑞号刚峰,这可是个妇孺皆知的“清官”!海瑞前后“九娶”,两个妻子被休弃,一个妻子暴死,一个小妾自杀。最令我气愤的是,海瑞为了维护自己的光辉形象,竟将自己五岁的小女儿活活饿死。理由可笑得很,是因为小女孩吃了男仆送她的一个饼子。男女授受不亲嘛!五岁的女孩也是女性,怎么能随便吃男仆送的饼子呢?这不是有辱海清官的清名吗?于是海清官大怒曰:“女子岂容漫受僮饵?非吾女也,能即饿死,方称吾女!”(明·姚叔祥《见只编》)就这样,五岁的小女孩竟被饿死了。海瑞灭女儿的“人欲”,是想维护自己的正人君子形象,其实这仍是一种私欲。

  早就有通达之士看破了那些假道学伪君子“存自己之天理,灭他人之人欲”的伎俩。如清初思想家颜元质问:“欲之不存,性将安附?”说明人若没有了欲望,也就失去了人之本性。

  不正视人与生俱来的私欲,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人的正当私利,动不动就在各种漂亮的口号下粗暴剥夺人的私有财产和权利,这是最大的恶!人的私心不被承认,人的私产不受保护,那么,每个人都会生活在朝不保夕的恐怖之中,即使贵为帝王,也会时时感到自己头上高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剑。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个反人性的社会。一个反人性的社会,必然会使人失去创造力,必然会使社会失去前进的动力。中国自秦汉以后,在政治经济制度的创新、自然人文科学的发展方面出现了长达两千多年的停滞,足以说明问题。

  九,“性本私”是人类社会前进的动力

  人自牙牙学语之时起,就开始接受成人的言传身教。人们都是教孩子向善,无论是社会观念还是文化传统,都是教人向善的,没有教人作恶的。这是因为,人性本私,而私欲若不合乎社会道德规范,就极易导致私欲膨胀,私欲膨胀,必会损害他人的利益,直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每个人都不会容忍他人的私欲膨胀,所以总是教人向善,乐于宣传大公无私,赞美先人后己,鼓励忘我奉献。没有人愿意别人自私自利、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于是,人们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便渐渐达成一种共识,那就是将公而忘私、先人后己、无私奉献作为一种社会公德肯定下来,让全社会都朝这个方向努力,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的私欲和私利。于是,劝人向善,就形成了社会舆论的主旋律。而这,却是基于“性本私”。

  俄罗斯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哲学上的人本主义原理》中说:“人们根据经验知道,每个人都是为自己设想,关心自己的利益要超过关心别人的利益,并且差不多总是牺牲别人的利益、荣誉和生命来成全自己的利益。总而言之,每个人都看到,所有的人都是利己主义者。所有理智坚强的人在实际事务中总是抱着下面这种看法:利己主义是支配每一个与他们发生关系的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与那些羞羞答答不愿承认人性本私的思想家相比,车尔尼雪夫斯基无疑是那个说皇帝没穿衣服的小男孩,他说出了实话,人们却一时不愿相信,甚至对他怒目而视。

  私有化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是人的本性所决定了的。后世的理想主义者们偏要“灭人欲”,偏要人们“狠斗私字一闪念”,于是剥夺人们的生产资料,剥夺人们的私有财产,强行搞“大公无私”……违背人性瞎胡闹的结果是民不聊生,饿殍遍野。安徽小岗村的村民私下搞家庭承包制,当年便取得了丰收。其后我们所进行的各种改革,关键点无不是在“顺人欲”。“顺人欲”就是“从人性”,“从人性”才能得人心,得人心才能得发展。

  十,洞察人性有助于建设和谐社会

  或曰:你鼓吹“人性本私”,这不是在赤裸裸地宣扬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吗?这样会不会加深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会不会导致人们道德的日益堕落和社会风气的日益变坏?

  答曰:说“人性本私”,只是道出了一个基本事实。正视人之本性,可以指导人们更恰当地与他人相处,不仅不会导致人们道德的日益堕落和社会风气的日益变坏,相反,可以使我们的社会更加人性化、更加和谐!权力垄断,权力通吃,才会导致人们道德的日益堕落和社会风气的日益变坏。

  譬如说,在涉及经济利益的时候,应该明白对方与自己一样,要在利益分配方面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自己不吃亏,对方也不能受损失,天平倒向任何一方,都会影响双方的合作。

  同时,正视“人性本私”,将使人们更加重视契约的作用。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治经济,这样反而比仅靠道德约束的社会更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纠纷。

  诚实守信,这是公认的美德。在法治社会中,一个人的信用记录会伴其一生。一个不诚实不守信的人,是无法生存的。所以,当一个人因为利益的引诱想做不道德的事情之时,他首先要算一笔账,即他的行为有多大收益;如果被人识破,他的损失将有多大。

  我们害怕别人崇尚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其实就是害怕人的私欲膨胀,害怕别人因为私欲膨胀而危及我们自己的合法的正当的利益和社会公义。

  正因人性本私,所以才需要“劝善”。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我们也不能迷信道德说教的作用。马克思有句名言:“有300%的利润,人们就敢于冒坐牢杀头的风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贪官们敢于“前腐后继”了。如果没有完善的法治和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反腐只能是越反越腐。贪官们在被抓后常常说“我受党教育多年”云云,可见这多年的教育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由于对人性缺乏深刻认识,中国的文化传统中,反人性的东西居多,所以一直没有民主政治的萌芽。清末,如果没有西方文明的影响,大概我们今天仍会生活在皇帝的阴影之下。儒家的道德说教叫嚣了两千年,也没见中国成为天堂;西方认为“人性本恶”,也没见西方国家都成了地狱。

  如果一个人无权无势,想随意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了不受制约的权力,那么,利用权力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几乎是必然的!将当权者不滥用权力的希望寄托在其个人品质上,希望当权者成为“明君”、“清官”、“圣人”,不仅靠不住,而且这本身就是违背人性的妄想!

  美国总统布什在竞选演讲时有段话流传广泛,他说:“人类几千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我们建设的和谐社会,目标是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如果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法治,没有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那么,掌权者必然以权谋私、贪腐成风,由此必然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上行下效,整个社会将缺乏友爱,冷漠无情,假劣横行,道德伦丧……所以说,实现民主法治,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

  (注:本文系根据作者旧作《性本私论》和《一个美丽的谎言,使中国跌入黑暗的陷阱》两篇文章综合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