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余晖图片:“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4:21:49
“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纪要 

        200871820日,由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共同举办的“早期夏文化学术研讨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来自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联合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国家博物馆、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物报社、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山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河南博物院、河南古建研究所、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洛阳市文物考古工作队等二十余家学术机构的老中青三代学者共一百余位参加了会议。北京大学震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主任李伯谦致开幕词,河南省文物局局长陈爱兰、郑州市文化局局长阎铁成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学研究所所长王巍分别致辞,河南省文物局副局长孙英民致闭幕词。来自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河南分社、河南电视台、河南日报、郑州日报、大河报等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采访报道。
    本次大会是第一次以早期夏文化为主题的专题学术研讨会,通过会议搭建的讨论平台,充分体现了学术界对于早期夏文化与中国文明起源问题研究的关注程度。
    大会议题广泛而鲜明,几乎涵盖了当前夏文化研究乃至早期文明探索的最前沿的问题。通过大会10场主题报告、分组讨论、大会发言以及会上会下的交流讨论等形式,各位学者对夏文化研究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大会气氛积极热烈,部分问题甚至出现了争论。在为期一天的现场参观中,与会代表实地参观了禹州瓦店遗址及其发掘材料;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所藏的新砦、花地嘴遗址的发掘实物,对这几批重要材料有了直观认识。
从整体看,大会讨论大致集中在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关于夏文化研究的可行性探讨


    由于绝大多数华裔学者及部分日本学者承认夏王朝的存在,而绝大多数西方学者则对于夏王朝是否存在存在怀疑,因此对于夏文化的研究相应的存在理论质疑。在西方学者看来,夏在文献上的记载是无法得到证实的。对于考古材料,他们质疑华裔学者寻找田野材料的出发点就是从文献出发的,如此通过文献记载的地域寻找的材料再来印证文献,有循环论证的意味。从论证的逻辑基点来看,他们认为,当无法把夏族与同时共存的族群区分开的时候,如何确定今日所见的考古学文化就是“夏族”的文化?
    面对这种质疑,与会代表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夏王朝的存在是无可质疑的。但是,在没有夏文字发现的前提下,通过传世文献与出土资料的二重证据法对夏文化进行探索仍是可行的,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在对应夏文化研究中仍是最好的选择。文献记载的夏人活动地域、地望、都城与地下材料的互证并非遥不可及。许宏研究员提出,在没有文字材料证明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考古学遗存进行夏文化研究,但仅能作为假说提出,不可作为确定的结论。就目前的材料而言,不能排除任何一种夏文化研究结论的可能性。

二、夏文化的定义与理论、研究方法的探讨


       1959年,徐旭生先生将“夏文化”定义为“夏文化全是从时间来看,所指的是夏代的文化……在夏代,氏族社会虽已到了末期,而氏族却还没有很大的势力,中国远不是统一的,所以夏文化一词很可能指夏氏族或部落的文化”。至1979年,夏鼐先生将夏文化确定为“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由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的文化面貌较为一致,无法从文献记载的禅让制部落联盟中剥离出一个夏族的遗存来,因此,夏文化的定义也备受西方学者质疑。
    大部分与会学者仍旧赞同夏鼐先生的定义,但有学者认为“夏文化是指夏王朝时期华夏族创造、使用的文化”,也有学者提出“夏族是单指姒姓的夏人,还是包括姒姓以外的人群”的思考,还有学者坚持邹衡先生提出的“夏文化是指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与使用的考古学文化”。这些讨论体现出目前学术界对夏族、夏人族属研究的反思。王立新教授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夏启统一嵩山南北以后行程的结构稳定的文化,就是夏代夏国之人所创造、使用的考古学文化,此前的龙山文化、新砦期遗存年代可能进入了夏纪年,但还不是结构稳定的夏国之人的文化,不应笼统称其为早期夏文化,也就是说夏文化的形成要滞后于夏王朝本身。
    李伯谦教授总结了几代研究者对于夏文化研究的成果,提出当前的夏文化研究在如下六个方面较为薄弱,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第一,无文字条件下能否进行研究,确认夏文化的存在;第二,“夏族”的物质文化如何与考古学文化对应;第三,政治事件与夏(考古学)文化的关系如何,考古学文化是否会因政治事件发生变迁;第四,早期夏文化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夏文化的阶段性如何;第五,夏代社会的发展阶段问题,夏能否作为由部落发展至国家的标志;第六,夏代都城的确定及都城变迁的原因问题。
    刘绪教授从整体宏观角度提出,对于早期夏文化的研究不能仅限于对于豫西地区,而应将眼光放大,对于晋南、豫北地区的龙山至夏商时期考古学文化缺乏通盘的考察,如何看待文献记载的夏商时期其它各族的遗存是缺少关注的重要问题。从研究对象而言,对于夏早期的墓葬研究还不够充分。就理论方面而言,三代考古研究的宏观理论尚未建立。商文化研究模式适用于商,但是否也适用于其它考古学文化,仍然需要验证,如夏文化早、晚之别;西周与先周之别等等,都遇到了挑战。对于重大历史事件与考古学如何对应,“文化滞后说”的实用性和实际操作都缺乏理论支持
    许宏研究员在详细梳理夏文化研究史的基础上,认为文献记载的确是夏文化研究的基础,但不是绝对的,夏商世系记载不是史学意义的编年史。就方法论而言,由殷墟成功的个案并不能在方法论上得出相应的夏文化研究模式,商文化研究与夏文化存在很大的差异。目前对于早期夏文化的研究,最大的理论缺陷在于需要建立族属、文献与考古学资料三者间的理论解释体系。程一凡先生运用“投影方法”,从中原以外的周边地区来观察中原,以此观察权力的消长与扩张。通过对不同地区材料的对比,他认为从龙山时期开始,周边地区出现对中原地区的模仿。这种模仿,或许就是向中原地区“臣服”或早期国家阶段来临的体现。
    绝大多数与会学者都强调在夏文化研究中应更注重多学科交叉研究,对于文献材料与考古学文化遗存如何拟合需要进行整合性的研究。曹兵武先生强调要把夏文化研究置于文明起源和国家形成阶段的大背景中去考虑,要注意为什么中原地区在这一时期有社会复杂化的过程,是否中原地区的文明进展模式可以作为中国的一种范式是值得分析的。郑杰祥先生认为夏王朝的出现与农业经济的发展、世袭制的出现、政权与族权的牢固结合、礼制的兴起和相对统一的中原王朝的兴起是密不可分的。郑光先生则强调考古研究应超越陶器的束缚,上升到精神领域的探索。
    还有学者对夏文化的时段划分提出疑问,对如何界分早期夏文化,早期夏文化包括哪些考古学文化存在不同看法。大部分学者同意早期夏文化应包括豫西龙山文化晚期、新砦类遗存和二里头一期文化。李民教授认为夏文化主体文化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对待,早期夏文化应是处于万邦时期向国家阶段过渡的时期。韩建业先生认为王湾三期文化是早期夏文化,新砦是中期夏文化,二里头文化则是晚期夏文化。对于夏文化始于禹还是始于启,学者间的看法仍有不同。方酉生、郑杰祥、张国硕等学者再次强调夏代应始于启的观点。

三、文献、古文字材料与夏文化研究


    由于夏文化探讨的起点始于对文献的判定与理解,因此,文献与古文字材料与早期夏文化研究也成为本次大会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大部分学者认为,在现有的情况下,对于文献记载的夏代与夏族史迹不能轻易否定,应当是可以相信的,应该作为探讨夏文化的基础。
    李伯谦先生提出,对于文献记载的“穷寒代夏”等政治事件应该能够和考古学文化的变迁相联系,但具体的研究论证逻辑还需加强。
    刘绪教授从文献记载的三代世数出发以男子成丁生子的年限作为标准推算三代积年以此推测夏代始年的上限提出夏代起始之年是否会有那么早始于公元前1918世纪有无可能
    曹兵武
先生认为文献资料齐备本是中国考古学的优势之一,但操作不当用之过度则会变成劣势。对于原史时期的考古学研究,不能简单比附文献,禁锢于某种单一的话语系统,而应采用灵活的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许顺湛认为斟鄩遗址仍应在巩义一带,二里头遗址应是夏代晚期的都城,但不一定是斟鄩,而可能是夏桀所迁之河南,瓦店或许是少康所居之地。文献所记的地点在考古上尚未发现,是有可能的。对于晋南的夏时期遗存还应更受重视。江林昌教授强调《尚书》、《左传》、《山海经》、《楚辞》在夏文化研究的的作用应引起重视。罗琨先生提交论文,从文献中对尧舜禹的古史传说进行梳理,对早期夏文化的核心地区与年代上限进行了推测。靳松安先生认为王湾三期文化的南渐与“禹征三面”有关。张国硕教授认为早期夏都应在颍水上游的新密、禹州一带,不排除阳翟、黄台之丘两个夏都并存的可能性。郜丽梅先生对《左传》中记载的豢龙、御龙二氏的源流和地望进行了考证。

    对于王城岗城址的性质,很多学者与文献联系进行了推测。马世之先生认为王城岗小城是鲧所居之城,而大城则是禹所居之阳城。郑杰祥先生认为王城岗大城是阳城,但并非夏之都城。郑光先生认为王城岗大城是阳城,而禹并无自己的封地,只是居于阳城而已。杨肇清先生认为王城岗小城是禹居阳城之城,而大城则是禹建立夏之后的城市,其兴建与洪水有关。
    对于新砦类遗存的性质,学者们也从文献角度加以推测。韩建业先生认为新砦、花地嘴的兴起,应该是“少康中兴”之后的情况。杨树刚先生认为新砦期遗存是目前寻找到的最早的夏文化,具体来讲,就是代表了夏启至“少康中兴”以前的夏文化。早夏时期,政权并不稳固,战乱频繁,文献中的“启伐有扈”、“五观之乱”等正是这一时期文化变迁的史影。
    对于利用古文字材料探讨夏文化,是本次大会的一个特点。诸多学者认为夏代一定存在文字。葛英会教授对甲骨文中“夏”字本身进行考证,认为“雅”与“夏”在先秦时期是一个字,“夏”字与族称挂钩,即与中国对儒雅之风的尊崇有关,其象形是表现祭祀吟唱之态。而卜辞所见之“夏”,是指夏后氏大禹。商人在祭祀先祖时,将大禹与商先祖同祭。郝本性先生在赞同葛英会先生看法的同时,认为夏代有文字,但载体应不仅仅限于甲骨,而应考虑有无朱、墨书的可能。尤其提醒在今后的考古工作中应注意陶片的刷洗,以避免将文字刷洗掉。同时他提出“夏”字最早的含义或许与太阳崇拜有关,对于“夏”字的本意和形体应加以重视。顾万发先生认为“夏”字最早源于祭祀,部分陶器刻符反映了早期祭祀的一些状况,应该对陶文和刻画符号加以重视。

四、对于基础考古材料的研究


    近年来,由于王城岗、瓦店、花地嘴、新砦等遗址的重要发现,对于夏文化的研究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材料。大会对于近年来的新发现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学术界对于新材料带给夏文化研究的新的机遇与挑战是如何应对与调整的,也反映了目前夏文化研究的热点与前沿性课题。
    在本次大会的十场专题报告会中,部分来自于一线的考古工作者向大会报告了许多新的材料,以助于早期夏文化的研究。在专题报告会上,方燕明研究员汇报了禹州瓦店遗址考古新发现与颍河流域夏时期的聚落变迁。刘绪教授汇报了王城岗遗址的考古新发现与研究。许宏研究员汇报了偃师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现与研究成果。张松林研究员汇报了嵩山地区夏代早期文化遗址的考察情况与初步研究。胡亚毅先生介绍了新砦遗址的考古新发现。赵欣平研究员介绍了濮阳戚城龙山城址的最新发现。童萌先生介绍了武汉大学近年来在郧县辽瓦店子遗址夏时期遗存的新发现。李锋教授介绍了郑州大学在焦作徐堡龙山城址的新收获。顾万发先生则介绍了花地嘴遗址的考古新进展。魏兴涛先生则在小组讨论中介绍了平顶山蒲城店遗址的新发现。
对于王湾三期文化,学者的讨论也较多。靳松安先生通过对王湾三期文化的重新分期和向南扩张研究,讨论了王湾三期文化与二里头文化南渐的问题,认为杨庄二期类型和乱石滩类型是王湾三期文化南扩后取代石家河文化之后形成的。袁广阔先生对豫东、豫北龙山时期的堌堆遗址进行了分析,认为这些堌堆遗址或与当时的洪水有关。
    对于王城岗大城的发现,学者们进行了较为充分的讨论。许顺湛先生认为王城岗遗址就是阳城所在。杨肇清先生通过郝家台、王城岗遗址材料的对比认为,夏早期应该自王城岗三期开始,瓦店二期、郝家台三期相当于这一时期。王城岗小城即“禹居阳城”之城,大城则是禹建立夏王朝之后的都城。马世之先生认为龙山晚期是夏代早期,王城岗一期是王城岗小城的始建时期,二期是小城内夯土基址、奠基坑等的使用时期,三期是小城废弃,大城修筑的时期,到王城岗五期,王城岗大城也被废弃。
    新砦类遗存是近年来早期夏文化研究的热点与核心之一,在本次大会中也是学者讨论较多的问题,学者间的不同意见在大会中充分得到表达。李伯谦先生认为新砦遗存是“太康失国”、“后羿代夏”时期的夏文化。杨树刚、顾万发先生认为新砦类遗存早于二里头一期文化,应独立成为一种考古学文化或一个考古学期别,称为新砦期或新砦二期文化。杨树刚先生认为新砦类遗存吸收了大量东方文化因素,从新砦期到二里头文化一期,夏部族活动中心由颍汝流域和郑州地区逐步转移到洛阳盆地。顾万发先生强调新砦二期晚段是在新砦二期早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砦二期早段与造律台类型的最晚阶段相当。韩建业先生认为新砦类遗存多属王湾三期文化煤山类型的遗风,早于二里头文化一期,应放在龙山时期为好,作为王湾三期文化的晚期,成为“王湾三期文化新砦类型”,新砦、花地嘴的兴起是“少康中兴”以后的情况。常怀颖认为新砦二期遗存可以分为早晚两段,早段应属于王湾三期文化最晚的阶段,而晚段则应属于二里头一期偏早阶段。张莉对新砦类遗存进行了文化因素分析,对新砦类遗存的来源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对于二里头文化,学者的讨论范围较为广泛。许顺湛研究员认为应首先确定夏文化的年代框架,夏文化约可分三期,三期的分界年代大致可以公元前1920年与公元前1760年作为大体的分界。曹兵武先生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夏文化的主体,但不能说夏文化就是二里头文化。张翠莲先生提出应该加强在豫东、鲁西的考古工作,这一地区的材料应该会有助于夏商文化一些问题的解决。韩建业先生则从二里头青铜文明的兴起背景、齐家文化为代表的西部地区考古学文化对二里头文化的影响,环境和文献四个角度对二里头青铜文明的兴起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二里头文化出现的圆腹花边罐应是受到西部齐家文化的影响而产生的。同时,冶金技术和车在二里头文化的出现与兴起也应与晚期齐家文化(公元前1800~公元前1600年)有一定关系。李德方先生认为,二里头一期需要重新详细区分,对二里头、锉李、白元、稍柴等典型遗址需要重新考虑,同时期伊洛河流域的遗存与郑州地区牛砦、马庄等遗址发现的遗存是有较大的差异的,需要注意不同地域文化遗存间的差异。郑光先生重申了二里头遗址二里头文化分为五期的观点,认为一期年代大约在公元前18801750年前后,二期在公元前17501650年前后,三、四期年代约在公元前16501530年之间,五期分为早晚两段,早段年代约在15301460年间。郑州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前期应相当于二里头四期或五期早,二里岗下层相当于五期晚段。二里头一期是夏代晚期,相当于新砦期早晚段之间,新砦晚期已经进入二里头二期。李维明先生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的有些文化因素的渊源应不仅仅限于龙山时期,二里头遗址在二里头文化一期时期已经成为都邑。常怀颖认为应重新梳理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的单位,以此确认二里头一期文化的面貌。同时应详细梳理对比王湾三期文化、新砦类遗存与二里头文化一期遗存三者在陶质、陶色、纹饰、陶器细部特征、器类组合的计量分析,以此观察过渡时期考古学遗存的归属。徐燕先生则对二里头文化的南渐进行了详细的梳理。
    李素婷先生对安阳地区的先商文化进行了分期研究,认为其主体文化因素同于下七垣文化,但受到二里头文化的影响,具有较多辉卫型先商文化因素,年代上限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三期,下限进入了早商纪年。张天恩先生提交论文对关中东部夏代早期遗存进行了分析,将其命名为“东龙山文化”,认为其可分为“老牛坡类型”和“东龙山类型。”

五、C-14测年技术与夏文化研究


    夏商周断代工程以来C-14系列样本测年在考古学界引起了较广泛的讨论,而测年数据对于原有的夏文化年代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本次大会中,有许多学者对C-14测年方法提出了质疑。大部分学者认为,C-14测年数据不能作为考古学研究的主要证据,而仅应作为参考使用。李维明研究员提出C-14测年方法与原理应更加普及,对于C-14既不能忽视、不相信,但也不能仅以
C-14
为准。对二里头一期文化公布的C-14数据前后不一致,年代逐渐变晚的情况,他提出C-14测年应该更加保持其独立性,不应为某种考古学观点服务。在测年数据与考古学文化拟合时,更应保持科学的独立性,考古学者对C-14测年数据也不能过度诠释。王立新教授提示,在田野工作C-14样本采样时,应注意辨识晚期堆积中混入的早期炭样。同时他也建议在夏文化研究中不能完全依赖C-14,只宜作为重要的参考。

    吴小红教授对C-14测年方法本身和测年原理进行了解释,对常规测年方法和加速器质谱测年方法进行了对比和介绍,并对系列样本测年方法的原理进行了介绍和实例证明。从原理和实证两方面对部分学者对C-14测年方法的疑惑作出了解释。同时,吴小红教授也对目前C-14测年校正过程中存在的技术困难作出了回应,解答了学者提出的部分问题。
    在三天的会议中,会议代表一致认为,这是一次适时的会议,学术气氛浓厚,对于当前夏文化的研究成果与信息的交流提供了极好的平台。正如孙英民先生在总结发言中所说“本次大会,对于夏文化研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一定能够推动夏文化的研究”。与会代表在肯定与总结夏文化研究探索的各项成果的同时,也认识到夏文化研究是一个任务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继续进行大量长期的实际工作,不可能仅通过一次会议来解决。尽管存在较多问题,今后的研究中还会产生更多的问题,讨论甚至争论都是不可避免甚至于必要的,只有坚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态度,积极吸取不同学者的合理建议,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才能对夏文化研究取得新的进展。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   常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