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才人是怎么死的:方绍伟:民主不是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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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绍伟:民主不是一个传说“民主的悖论”与“不够民主”的神话作者:方绍伟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0-6-3本站发布时间:2010-6-3 4:21:44阅读量:1602次

  哪个实行民主的地方一闹出事,怀疑民主的人就会出来说:看,都是西方民主惹的祸,我说民主不行吧。紧接着,支持民主的人马上就会出来反驳说:有没有搞错?这些地方出事,全都是因为“不够民主”造成的。

  例如:印度的民主腐败得很,有人就会说:“印度的腐败与民主无关,却是独裁的结果。……印度的民主名不副实,是独特的历史产物,民主有几个重要的标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政党均势,言论自由,军队警察完全中立不参与政治,印度在非常长的时间里政党均势没有形成,军队警察不完全中立。整个印度,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是国大党的党天下,全国上下,除了少数几个被毛派控制的邦以外,所有重要部门都是国大党控制,同时,印度不只党天下,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印度还是家天下,尼赫鲁-甘地家族长期控制整个国家政权,……1992年后民主化的印度虽然没有根本解决腐败问题,廉洁度的世界排名已经超过中国,现在印度的腐败应该归结为独裁后遗症,这如同我国的台湾一样,是民主化时间太短的独裁后遗症。受独裁后遗症困扰的国家还有印尼、菲律宾等等新生民主国家”(“独裁后遗论”)。

  又如,近年来泰国和吉尔吉斯因民主而动乱不断,赵心树在“泰国和吉尔吉斯动乱乃因不够民主”一文中就认为:“泰国与吉尔吉斯的问题,不是'民主太多',而是传统的选举制度还'不够民主'。……所谓民主,就是听从全体选民的所有意愿;听从越彻底,则民主越彻底。传统的一选制只考虑过半选民首选票中的意愿,而完全忽略全体选民非首选票中的意愿,是'不够民主'的制度。……是选举制度中的技术错误导致多数困局,困局促成多数暴政,暴政逼迫少数反抗,反抗导致民主法治的全面崩溃!其受害者是所有人,包括实施暴政的多数。……应当尽早摈弃'一人一票最民主'的迷思,尽早理解一选制是不够民主的制度,这种'不够民主'是民主早期震荡动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要尽早懂得:民主自由与和谐稳定可以兼得,兼得的关键之一是实施更精确、更民主的选举制度,特别是记分制和转票制”(“选举设计论”)。

  另外还有人说:“泰国民主吗?民选政府被军人推翻,在军人扶持下建立新政府,这就是民主?巴基斯坦军人势力难道都是假的?萨达姆以100%选票当选,……当然也是民主的喽!民主有真有假,……伊拉克现在是很乱,那是因为现在媒体可以进入报道,所以大家都知道,在老萨时期当然乱不了,毒气、万人坑都是秘密搞的,所以很太平嘛。巴基斯坦一乱在跟印度打仗,一乱在跟塔利班、基地打,这是国与国、国家与恐怖组织之间的战争,……还要误导民众呀:看看,这都是民主惹得祸,这东西谁沾上谁倒霉呀!是呀,美国也有问题呀,法国也有问题呀,英国也有问题呀,这世界上谁没有问题呢?我拉肚子也是个问题呀,只是问题一样吗?”(“有真有假论”)

  总之,人们可以把把类似于法国民主化过程中出现的动乱归之于“不够民主”,把纳粹德国的暴行说成“不是民主的产物而是不够民主的产物”,把俄罗斯的分裂当成专制的结果,也可以把美国参议院和最高法院的设置归之于“不够民主”的“共和传统”。

  “不够民主”的潜台词是:只要够民主了,腐败、动乱、独裁、分裂,“拉肚子问题”等等都能得到解决,起码是得到“最不差”的解决。而且,尽管例外太多,在民主化和腐败动乱之间,似乎存在一个'倒U形'关系,民主化初期不降反升的腐败动乱程度一般会随着民主的稳定而下降。

  好,问题来了,那到底什么算是“够民主”?是“政党均势,言论自由,军队警察完全中立不参与政治”?还是“听从全体选民的所有意愿;听从越彻底,则民主越彻底”?罗伯特·达尔承认,在世界的近两百个国家中,只有约24个国家称得上是多元民主国家,而即便这些国家也不能完全满足他的“民主五标准”:有效的参与、投票的平等、充分的知情、公民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成年人的公民资格。

  这就是说,如果一切都要等到“够民主”了,那民主就永远只是一个传说。换句话说,“不够民主”可能只是编造出来的一个神话。问题在于,这个神话包含了一种有害的思维方式,即“客观主义结果论”的思维方式。

  用大白话说,有这种思维方式的人,特别喜欢暗中拿起一个结果完美的逻辑在那等着,然后只要民主一出问题,他马上就会告诉你:“瞧,好的应该是这样的,不是那样的;这不是民主的不好,而是不够民主的不好”。

  这种思维方式之所以有害,至少有三个原因:一是把民主当成一个可以与社会文化背景和政治权力逻辑相脱离的“自在之物”,好象民主是一个完全客观的、外在的、可随意观察度量的东西,并且好象对想要得到它的任何第三者来说都是一样的和可以独立决定的;二是把“完全民主”或“优质民主”的实现,当成了一个根本不用考虑“操作费用”的“无摩擦”过程,仿佛民主是上帝干的而不是人干的事;三是用理想的“民主应该是什么”去代替现实的“民主只能是什么”,似乎活脱脱的现实总是错的,而规范化的理论则总是对的。

  1946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美国实验物理学家和科学哲学家布里奇曼,提出过一种曾被认为是“世界五大哲学成就之一”的“操作主义”思想方法。布里奇曼主张,工具操作和精神操作是人类认识的基点,认识与认识手段密不可分,因此,一个概念的真正定义不在于传统思维所说的“概念的特性”,而在于“概念的操作”。从“特性”把握概念,容易从“客体”、“实体”甚至“先验逻辑”去分析问题。这种常识思维,既不能提供观测“特性”的实验方法,也不能使人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操作的条件、成本、过程和相关主体。

  布里奇曼的“操作主义”思想方法是克服“客观主义结果论”的有效工具。其中,“主体操作成本”的思想就是承认人的理性不可能是完全的,就是承认人所能掌握的信息也同样不可能是完全的。如果不能认识“客观主义结果论”的逻辑基础,前面提到的“独裁后遗论”、“选举设计论”、“有真有假论”就都能显得特别正确。

  其实“选举设计论”很好理解,可以这样问:如果采用了记分制或转票制,泰国和吉尔吉斯就不闹动乱了吗?显然,问题的性质是利益和法治程度,根本不是“投票技术”。制度及其改变并不是中性和无费用的,投票制度的选用和滥用,背后往往不是更加民主的愿望,而是更有利于得票的利益和规则的失范;“多数表决”与“少数权利”的下面永远是对抗和服从,保护仅仅是形式而不是内容。就“独裁后遗论”和“有真有假论”而言,“文化惯性”的确存在,但如果把好的都归给民主,把不好的都归给不民主,其结果就会把民主当成了一个“新共产主义”来跪拜,并由此削弱人们对民主的“博弈性质”的认识,最终酿出对民主现实的极端化情绪。

  要想反对民主,就最好拿出拒绝虚伪的勇气,不要以官样代表式的“实质民主”来针对不可能没弊病的“程序民主”,好像别人都愚不可及似的。同样,要想支持民主,就最好拿出承认“民主乱象”的勇气;面对诸如台湾民主“有无止境的喧闹,以及公共事务上最后全都以公共财政为筹码,公共债务达到GDP的百分之百”(南方朔“三个民主的负面样本”),就不要拿“民主化时间太短”死撑着,好像天底下的理都在你这。“实质民主”是“制度装饰”,“不够民主”则是“理性伪装”。“不够民主”是笨拙的辩解,“更加民主”可能会更问责化,也可能是更加“希腊化”、“台湾化”而已。

  民主不是一个传说,社会各个利益集团依民主原则博弈成什么,民主就是什么。所以,民主分明就是权力斗争,当民主被说成哲学、神学、常识的时候,一切都是斗争的需要。在这个意义上,民主可以参照他国经验,其实际运作仍是不可过分理性化设计的,具体的民主运作永远是“当时当地”的“条件约束”的产物。

  你可以说,“民主制度是一个复杂的政治机体,除了公正选举,还需要强大的公民社会、公正的司法机构、发达的政党体系、尊重规则的法治文化、有效的水平制衡、一定的经济基础等等,只有这一系列的要素同时运转,民主的齿轮才可能真正运转,民主才能成为一个连续过程而不是几年一次的'赶集',而选举革命对选举这个要素的痴迷虽然必要,却是不够的。有了相对公正的选举就指望民主制度变得完美无缺,就像一个人有正常血脂就指望自己无比健康一样”(刘瑜“当革命成为家常便饭”)。

  但是,“选举民主”实现之后,国家的宏观政治制度就从专制走上民主了,你可以说政治文化仍在延续,你却不能讨巧地说,好的就归“民主革命”,坏的仍归“独裁传统”。既然热闹了半天“选举民主”只是“正常血脂”,而你又非要从解恨的“选举民主”开始,那么,你就得接受“选举民主”的一切后果。又要喝汤,喝着了又要叫烫,这是三岁孩童的表现。道理是一样的,要自由,就得承担自由的风险,没有鱼和熊掌兼得的事,即便在成熟的民主制里也一样(见“产权国家论:关于多党民主的'公地悲剧'”,载《领导者》2010年4月号)。

  “民主的悖论”是,在真正自由的“选举民主”实现之后,民主根本还没有到来(似乎“自由选举不等于民主”);而在没有真正自由的“选举民主”的时候,法治公议等等又都几乎是假的(似乎“没有自由选举就没有民主”)。不理解“民主的悖论”,因此既有人站在法治的角度攻击“选举先行”,又有人站在民主的角度攻击“法治先行”。政治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攻击“选举先行”可能是既得利益的伪装,攻击“法治先行”则可能是恨天下不大乱的投机;攻击“选举先行”未必能真心实意去“法治先行”,而攻击“法治先行”也未必能使“选举先行”如愿以偿。

  革命者在痛恨专制时似乎作好了准备接受民主的一切后果,可等到专制不复存在时,人们才发现没有“专制”根本就只能在闹哄哄中等死,法治制衡等等在“选举民主”实现之后反而因此落入了“权宜之计”。另一方面,保守者在痛恨民主时似乎也作好了接受专制的一切后果的准备,因此哪怕是基本的问责制衡他也不愿让步;面对民主仿佛面对一个滑坡,只要你迈出一步,你就不再是坡顶的主人。

  “能进不能退”决不是民主的“一个漏洞”,它只是民主的一个特点。在我看来,民主的特点至少有“五不”:不可阻挡,不可加权,不可倒退,不会无血,不无悲剧。平权民主在个人层次上难以妥协,虽然民主可以渐进和间接化(刘学伟:“再论加权民主”)。这当然不是说民主会“战无不胜”,但实际中的民主,从起点到过程都是“市场化”的,因为只有这样大家才无话可说、无怨可诉。民主的本质是让一切表面上能平等的都平等,即“平权民主”压倒“计划民主”,至于特定的平等是否有“平等价值”,民主就因为其“拟市场性”而管不了了,民主也就在自由的“平等价值”和自由的“外部性”上出问题了。

  社会的悲剧几乎无人能够抗拒。革命者只有缺乏理性的激情,保守者则只有缺乏激情的理性。没有了小集团的专制,政治就落入了大社会的强权,新的小集团凭着成本优势开始主宰一切,在专制那里如雨露甘霖的公开性倒成了一个游戏。而如果旧集团的专制仍存在,一切妥协都会被当成懦弱和无良。

  总之,“不够民主”无法为“民主的乱局”辩护,就象“实质民主”无法为“政治的垄断”开脱一样。“不够民主”同“实质民主”一样都是神话。“民主的悖论”(“自由选举不等于民主”和“没有自由选举就没有民主”)要求一切自由主义者坦诚地对待民主的收益与风险。不幸的是,在虚伪这个问题上,自由主义者同专制主义者似乎一样卖力。人们痛恨虚伪,但在不可避免的“民主悖论”面前,“不够民主”和“实质民主”的虚伪还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