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费用预算:煤矿机电专业各各种技术操作规程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17:42:30
()电所检修工     一、适用范围
    1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煤矿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2  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3  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4  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三、安全规定
    5  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6  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7  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8  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9  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10  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11  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12  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13  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14  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15  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16  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17  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18  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19  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20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21  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22  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23  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宜过紧。
    24  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25  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26  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27  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28  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29  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30  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31  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提示机电币不足的朋友注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 .dynamic{width:440px;} .dynamic ul{padding:0 0 10px 18px;} .dynamic li{background:url(images/pwicon/related_li.gif) 0 6px no-repeat;padding-left:12px;} .dynamic h6{padding:6px 0 0;margin:0;font-weight:700;color:#666666;} .dynamic .mode-o-a a{text-decoration:underline;color:#333333;}
相关话题
  • 机电部门岗位责任制度
  • 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 如何做好煤矿排放瓦斯工作
  • 水锤效应的危害与消除
  •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回复 引用 收藏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沙发  发表于: 05-07 变(配)电所值班员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年产9万吨以上煤矿的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值班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  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4条  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第5条  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第6条  无妨碍本工种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第7条  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第8条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第9条  倒闸操作必须执行唱票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

    第10条  操作前应先在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

    第11条  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

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

    第12条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第13条  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14条  用绝缘棒分合开关或经传动杆机构分合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雨天在室外操作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第15条  严禁带负荷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停送刀闸(或隔离开关)要果断迅速,并注意刀闸是否断开或接触良好。

    第16条  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可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第17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第18条  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电”警示牌。

    第19条  严禁使蓄电池过充、过放电。

    第20条  变(配)电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鼠患,变(配)电室无漏雨现象。

  四、操作准备

    第21条  值班员上岗后应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1.检查电气设备上一班的运行方式、倒闸操作情况、供配电线路和变电所设备发生的异常情况。

  2.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故、不安全情况和处理经过,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

  3.了解上一班内未完的工作及注意事项,特别是上一班中停电检修的线路、有关设备情况。尚未结束的工作,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线路及作业联系人。

  4.阅读上级指示、操作命令和有关记录。

  5.检查各线路的运行状态、负荷情况、设备状况、电话通讯是否正常。

  6.检查仪器仪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

    7.清点工具、备件、消防器材和有关技术资料。

  8.接班人员应在上一班完成倒闸操作或事故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接班。

  五、操作顺序

    第22条  停电倒闸操作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开关、电源侧开关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六、正常操作

    第23条  值班员负责监视变(配)电所内外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监视以下内容:

    1.电气设备的主绝缘如瓷套管、支持瓷瓶应清洁、有无破损裂纹、异响及放电痕迹。

    2.电气设备的油位、油色应正常,无漏油、渗油现象。

    3.电气设备电缆、导电排的接头应无发热、变色、打火现象。

    4.油开关、变压器温度应正常,油箱内无异响。

    5.电缆头无漏胶、渗油现象。

    6.仪表和信号指示、继电保护指示应正确。

    7.电气设备接地系统、高压接地保护装置和低压漏电保护装置工作正常。

    第24条  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接受调度指令,做好录音和记录。

    2.观察负荷变化、仪表指示,定时抄表并填好记录。

    3.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第25条  倒闸操作:

    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倒闸。受令人复诵无误做好录音后执行。

    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且字迹工整清晰。

    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

    第26条  操作票应包括下列内容:

  1.应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2.应切换的保护回路。

    3.应装拆的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的熔断器。

    4.应装拆的接地线和接地开关。

    5.应封线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

    6.操作票应编号,按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要盖“作废”印章。已操作的操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第27条  进行倒闸操作前后应检查下列内容:

    1.分、合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是否处在正确位置。

    2.各仪表、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解列操作时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

    4.检验电压,验明有无电压。

    第28条  停送电倒闸操作按上述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单极隔离开关(刀闸)时,在室内先拉开中间相隔离开关(刀闸),在室外先拉开顺风隔离开关(刀闸)。合闸时与此相反。

    第29条  维护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处理事故时,值班员在值班长的领导下做如下工作:

    1.停电:将检修设备的高低压侧全部断开,且有明显的断开点,开关的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必须将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笔在有电的设备上验电并确认验电笔正常后,再对检修设备的两侧分别验电。

    3.放电:验明检修的设备确无电压后,装设地线,先接接地端,后将地线的另一端对检修停电的设备进行放电,直至放尽电荷为止。

    4.装设接地线:使用符合规定的导线,先接接地端,后接三相短路封闭地线。拆除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1)装拆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2)接地线接触必须良好。

    (3)接地线禁止在三相上缠绕。

    5.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1)在合闸即可将电送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操作把手上,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应加锁;

    (2)部分停电时,安全距离小于规定距离的停电设备,必须装设临时遮栏,并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30条  准备受电:

    1.断路器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隔离开关及母线应无异常。

    3.变压器瓷瓶应无裂纹,接地应完好,端子接线应紧固,油色、油标正常。

    第31条  受电:

    1.合上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2.合上变压器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观察变压器空载运行应正常。

    3.合上变压器二次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2条  送电:

    1.配出线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完好状态。

    2.合上配出线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33条  停电:

    1.断开配出线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2.断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断开变压器一次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断开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34条  低压馈电开关操作如下:

    1.低压馈电开关停电时,在切断开关后,实行闭锁,并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2.低压馈电开关送电时,取下开关手柄上的“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后解除闭锁,操作手柄,合上开关。同时,观看检漏继电器绝缘指示,当指针指示低于规定值时,必须立即切断开关,责令作业人员进行处理或向调度室及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甩掉漏电继电器强行送电。

  七、特殊操作

    第35条  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汇报。

  第36条  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

    第37条  值班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各开关的继电保护、漏电保护的工作状态,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记录。

    第38条  发生事故时,可采取措施做应急处理后再进行报告。

    第39条  倒换受入电源。

    1.备用电源开关操作机构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2.合上备用电源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3.拉开原受入电源的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第40条  变压器并列。

    1.参加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应完好,变压器参数应符合并列运行要求。

    2.一、二次开关及跳闸机构应处于完好状态。

    3.合上一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4.合上二次的隔离开关及断路器。

    第41条  变压器解列。

1.注意负荷情况能否适合单台运行,如不行,应先调整负荷。

  2.拉开变压器二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3.拉开变压器一次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4.变压器需解列运行时必须先拉开二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再拉开一次母联断路器及隔离开关。

  5.观察负荷分配及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八、收尾工作

    第42条  按要求及时、清晰、完整、正确地填好各种记录。并将工具、记录及其他用品摆放整齐。

    第43条  巡视室内外,对未完成的工作做详细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提示机电币不足的朋友注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板凳  发表于: 05-07 采掘机电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  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第15条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6条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7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第18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

    2.停电后,必须用与所测试电压相符的高压测电笔进行测试。

    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

    (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

    (2)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

    (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

    (4)最后用接地棒或接地线放电。

    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二、操作准备

    第21条  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2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第23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5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6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7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8条  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地方。

    第29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1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3条  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  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4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5条  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第36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7条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38条  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9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41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2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3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44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提示机电币不足的朋友注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地板  发表于: 05-07 采煤机地面检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2条  检修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检修采煤机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和电气部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安全措施。

    第7条  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第8条  起吊时应按起重工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操作准备

    第9条  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  根据检修内容认真检查普通工具、专用工具、吊装用具,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第11条  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第12条  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第13条  检查外部零件有无损坏、丢失。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连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连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第15条  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第16条  解体:

  1.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他们的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2.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3.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4.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第17条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不得损坏零部件。

  第18条  用煤油对内部零件进行清洗,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第19条  零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第20条  对修复的零部件应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应在无尘车间进行。

    第21条  装配前根据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对零件进行清洗。

    第22条  部件组装时应每完成一个步骤检测一遍,直至整体组装完毕。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第23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4条  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应做安全性能试验的必须先进行试验。

    第25条  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第27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第28条  将检修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第29条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场地。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提示机电币不足的朋友注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4楼 发表于: 05-07 采煤机井下检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液压基础知识及电气维修基础知识。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第4条  熟知所检修采煤机的结构、性能,传动系统、液压部分和电气部分,能独立工作。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在周围环境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并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从事检修工作。

    第7条  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

    第9条  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一般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起吊用具、仪器、仪表、绸布、海绵、棉纱(丝)、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11条  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第12条  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13条  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第14条  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第15条  检修前除原有设施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四,正常操作

    第16条  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17条  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第18条  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第19条  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20条  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21条  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第22条  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第23条  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第24条  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第25条  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26条  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7条  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五、收尾工作

    第28条  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工作帐篷和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29条  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30条  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提示机电币不足的朋友注意了:获得机电币的几种方法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5楼 发表于: 05-07 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有关检修质量标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

    第3条  熟知支柱的结构、性能、原理、试验方法和要求,能独立工作。

    第4条  会正确使用拆柱机、试验台等专用检修设备。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第6条  新到矿的支柱应按MTll2《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中的“出厂试验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试验和密封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7条  单体支柱不得露天检修、露天存放。在地面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支柱,下井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1年的支柱应逐根试验,检查支柱性能是否有变化。性能不能保证或在贮藏、运输中损坏的支柱,不允许下井使用。

    第8条  检修场地应清洁卫生,各类待修支柱、检修合格支柱应分类码放整齐。检修后经试验各项性能合格的待用支柱,应垂直或倾斜存放。

    第9条  冬季,检修车间应有取暖系统,车间最低温度不得低于0℃,以保证检修质量。

    第10条  工作介质的牌号应与支柱使用说明书中指定的牌号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工作介质牌号。工作介质注入支柱前,应经过120目/英寸滤网过滤后方可使用。

    第11条  压力试验机的各种保护措施,必须齐全可靠。在压力试笋时,操作人员应在防护栏外侧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试验柱体。

    第12条  备用零部件质量和规格,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三、操作准备

    第13条  检修前,应首先检查所用工具、量具、材料和备件、各类仪表及拆柱机、试验台等仪器设备,应完好。

    第14条  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支柱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试验情况、维修人等。

    第15条  支柱解体前,要首先将其外表煤泥、煤尘冲洗干净。

  四、正常操作

    第16条  在操作拆柱机对支柱解体时,不得用铁锤或铜棒敲击油缸或活柱的任何部位,防止变形,影响密封性能。

    第17条  在活柱体中拆活塞时,要用专用工具拉出活塞,严禁使用手锤敲击。

    第18条  检查缸体和活柱的锈蚀、拉伤和磨损、变形情况。

    第19条  对变形的活柱或油缸需用校直机、油缸整形推力器进行修复。

    第20条  使用限位钢丝的活柱,在拆卸手把体时,钢丝槽内要套入废旧的O形圈,防止刮坏导向环和防尘圈。

    第21条  所有零部件检测报废标准均按部颁标准执行。

    第22条  更换所有不能使用的零部件。

    第23条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清洗各零部件。

    第24条  更换所有密封件。

    第25条  活柱组装:

    1.将手把体装在活柱上。采用钢丝限位的活柱体,限位沟槽内套上废旧的O形圈,防止碰坏防尘圈。

    2.将Y形圈装在活塞上,装上防挤圈,密封圈装在沟槽内,防挤圈装在低压侧,将活塞装在活柱上。

    第26条  整柱组装:

    1.活柱组装时必须将活塞端由油缸上装入连接钢丝。

    2.将复位弹簧挂在活柱内,使用专用工具卡住弹簧,装上底座,装入连接钢丝。

    3.将顶盖装在活柱上,打入圆柱销,并注意顶盖四爪的一条对称轴线与孔的轴线平行。

    第27条  对检修的三用阀,要按规格型号调定开启压力,其值为额定工作压力的0.9~1.1倍,并对每个三用阀进行1.5倍压力试验、开启压力试验及密封性能试验,其结果达到MTll2标准要求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28条  将调试好的三用阀装在活柱的阀孔内,准备试压。

    第29条  支柱的逐根试验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暂行技术条件》进行。

    五、收尾工作

    第30条  支柱检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的干燥的室内。

  第31条  支柱如果短期不用,应将支柱腔内乳化液放尽,允许水平放置,但三用阀进液孔用塑料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第32条  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理检修场地。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6楼 发表于: 05-07 电缆修理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  电缆修理工应掌握一定的电工基本知识,熟知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熟悉电缆修补工艺,能独立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4条  电缆试验时,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试验地点应设防护栏,并悬挂警示牌。

  三、操作准备

    第5条  电缆修理工应建立电缆修理、试验等台账。

  第6条  准备材料、工具、试验用具及测量仪表。

    第7条  根据修补电缆的外径尺寸,选用合适的热补模具。

    第8条  检查热补模具,试送电源。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升井维修的电缆,用仪表或测试台找出故障点并标出故障点部位。

    第10条  需修补的电缆,凡是断线或芯线铜丝折断15%以上时必须用冷压方法重新连接芯线,除掉压接管的“飞边”,进行绝缘处理和硫化热补。

    第11条  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除进行硫化热补修补外,也可用冷补工艺进行修复,电缆护套修补必须用阻燃材料。

    第12条  凡是护套破损的电缆,必须进行芯线绝缘检查后,再进行电缆修理。

    第13条  电缆放入模具前,应在模具内均匀撒入滑石粉。

    第14条  热补器压紧电缆后,合闸送电,使热补器加热,加热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温度的变化情况。

    第15条  修补的长度超过模具长度,应分几次进行逐段硫化。在每段硫化之间应有一段重叠长度,以保证结合处的硫化效果。

    第16条  电缆热补后,进行外型修整,剪去毛边,并用木锉锉平。然后做外观检查,若不符合要求再次硫化热补。

    第17条  在芯线接头的电缆修补后必须做加载试验。如修补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并进行试验。

    第18条  补过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发现异常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19条  修补屏蔽橡套电缆时,必须处理好半导体屏蔽层或金属网屏蔽层,以保证屏蔽层的作用。

    第20条  凡修补过的屏蔽电缆,必须对屏蔽层测试。如有中断的屏蔽层必须查找断开点,重新修补。

    第21条  在井下冷补过的电缆升井后必须进行浸水耐压试验。如果冷补处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重新修补和试验。

    第22条  井下采掘工作面使用的电缆撤回升井后,必须进行检查、干燥处理,经浸水试验和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检查的电缆不许下井使用。

    第23条  电缆修补、试验合格后,必须进行长度测量,对长度有变化的电缆,要重新压号,并更改账卡和图板上的数据。由电缆管理组签发合格证,入库储存待用。

    五、收尾工作

    第24条  下班前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清除杂物,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电气设备停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7楼 发表于: 05-07 电气试验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试验人员必须具备电工基本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徒工、实习人员等新试验人员必须在持有试验技术合格证的熟练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第2条  熟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有关的电气试验规程、标准、规范,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章节和要求,熟知试验仪器、仪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独立进行操作。

    第3条  掌握电气防灭火和触电事故处理方法。

    二、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试验时要严肃认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停送电、验电、放电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进行电气试验工作不得少于2人。  

    第6条  做井下电气试验时,电源线不应使用塑料线,瓦斯浓度应保持在1%以下;在高瓦斯矿井的掘进头、采煤巷道,可能发生瓦斯突出的地区,要有专用局扇,并有瓦斯检查员现场值班,方可进行试验。

    第7条  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有合法证件,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和运行。

    第8条  在控制盘和保护盘上工作时,必须将工作盘和两侧运行盘用布幔等加以明显隔开。

    第9条  在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穿低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有专人监护,使用的工具用绝缘物包扎。电流互感器二次不得开路,短路二次绕组必须使用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短路片或短路铜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禁止将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10条  在进行钻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仪表误动和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必要时经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同意,可将保护装置暂时退出运行。

    第11条  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进行任何倒闸操作,但在值班员许可后,可拉合开关。

  三、操作准备

  第12条  试验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试验人员要有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各行其责。

    第13条  试验前必须了解被试验设备情况,熟悉有关技术资料,采取安全合理的试验方案。

    第14条  做高压电气设备停电试验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慎重核实设备编号、线路后,才能按规定程序进行倒闸操作。

    四、正常操作

    第15条  高压电气试验:

    1.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相位标记,恢复后应进行核查。

    2.试验前检查试验装置金属外壳,应有可靠接地线,高压引线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持牢固。试验装置的低压电源,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隔离开关和电源指示灯,两个串联的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保护装置。

    3.试验前应先测量被试设备的绝缘电阻,合格后才可进行其他试验项目。耐压试验应在其他试验项目都合格后才能进行,否则应请示上级主管技术人员。

    4.用摇表测量大电容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如电缆、发电机,大型变压器),先将导线离开被试物后,再停止转动摇表。

    5.试验前和变更试验接线时,应坚持复查接线,通电前调压器手把应保持在零位,合拉闸必须互相呼应正确传达口令,加压时应重复要求加压的数字,避免加压错误。

    6.加压前应通知有关人员离开被试设备或退出现场后,方可加压。对有人工作的邻近设备有感应电压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7.对有电容的设备,试验前后均应充分放电,对有静电感应的设备,应接地线后才能接触。放电时需用有限流电阻的专用放电棒,放电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8.试验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9.改变接线、寻找故障或试验结束时,应先断开试验电源,然后放电,必要时还应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接地。

    10.带电试验应有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措施,特殊试验、研究性试验和在运行系统做试验时,必须有试验方案,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

    11.试验用低压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消弧电抗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线,或二线一地系统的工作地线,必须在设备停电后拆除。

12.不能采用变压器中性线,作为试验用接地线。

13.在试验过程中,禁止采用冲击办法加压,应缓慢升至试验电压,并在耐压时间内保持不变。

    14.在泄漏、耐压试验中,当发现升压到某一值时,调压器继续升压而电压表指示不再上升或电压表指示突然回零,应立即将调压器手把调至零位,断开开关,切断电源,找出原因。

    15.为了防止过电压,在一些试验中要加装球间隙保护(球间隙放电值为被试物试验电压的110%)。

    16.高压试验时,被试物的非试验相、非试验侧均应接地,在换相时必须切断电源。

    17.未装地线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进行放电,再做试验。直流耐压试验每一阶段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8.井下试验设备的接地线、接地极应保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第16条  继电保护的检验与整定:

    1.继电保护装置检验、整定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应备有整定方案、原理接线图、回路安装图、前次检验记录、有关的检验规程、适用的仪表仪器、设备、工具连接线、备用零件和正式的检验记录表格。

    2.进行继电保护试验的工作人员,应取得变电所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准开始在变电所内进行工作。值班人员按操作规定程序,切断被检验开关的一次回路,并挂接地线。将进行检验的保护装置与其他设备的跳闸回路断开,断开直流电源熔断器。并说明周围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注意事项后才准开始工作。

    3.在检验继电保护装置时,为了避免运行中的设备误跳闸或将备用设备误投入,应先确定被检验的装置中哪些回路在检验时应预断开,运行中的哪些盘或盘的哪些部分必须加以适当的防护。

    4.了解被试保护设备的一次接线及运行方式,并考虑到当利用负荷电流及电压检验时,如果系统发生事故或被检验装置发生误动作,应有保证供电的安全措施。

    5.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用的电源应基本稳定,如果由于电压波动对检验结果造成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稳压措施。

6.继电保护在拆装和试验前,应与检修及值班人员联系。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工作。

7.继电保护在带电拆装时,要断开直流电源,电流互感器二次应短路。电压互感器二次开路后的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和短路。井下严禁带电检验继电保护装置。

    8.拆装继电保护装置时,要作好标记,必要时画接线草图,防止接线错误。

    9.试验过程中需输入大电流时,应力求缩短时间。

    10.试验回路不应接地,以免电源短路。

    11.继电器除油壶内可以注入油脂外,其他一律不准注入任何油脂。

    12.继电器检验调整完毕后,应认真填写试验报告,将试验结果通知值班人员。

    13.检验时使用的试验仪器、仪表、工具及所采用的其他设备、装设的临时线都应拆除,检验时所拆除的导线都应恢复,各信号继电器掉牌指示都应复归。

    第17条  电气仪表检验:    

    1.拆装仪表前,应与检修人员联系好,必要时需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拆装仪表时应详细做好接头标记,应拴标牌及绘制接线图。

    3.运行中拆装仪表时,电流回路的短路线应连接可靠,电压线用胶布包好,防止接地或短路。

    4.仪表回路中若装有零序接地保护,拆装仪表时应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人员的监护下进行,必要时应停用继电保护的直流电源,防止零序接地保护误动作。

    5.试验电源的电压、频率、相序等应与仪表相符。

    6.带有外附专用分流器、专用附加电阻或专用附件的仪表,应与附件联合进行校验。

    7.校验开始时,应缓慢升压(或增流),如发现被试仪表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降低电压(或电流),断开电源进行检查。

    8.在校验仪表时,电源熔断器熔丝不宜选的过大。

    9.在现场检验仪表时,不允许直接使用交流电网作为电源。所有由交流电网供电的调节回路,均应使用变压器把他们与仪表二次回路隔离。送电至电压互感器二次网路之前,必须采取措施,使该电压不致被电压互感器变换至高压侧。

    10.检验经互感器连接的交流仪表时,要在短接电流互感器和断开电压互感器的情况下进行。

11.凡属在二次回路中进行工作时,如该回路与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有关时,均应填写专门的申请票,预先制定防止上述装置误动作或拒动的措施。

12.在二次回路中工作结束后,应恢复原有接线,检查接线的正确性和一次、二次回路相位的一致性。

    第18条  固定设备的试验:

    1.在正常运行的固定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与当班司机联系,并说明测试过程中司机应注意事项。如有变更情况,要与司机交待清楚。

    2.在正常运行设备上进行测试工作时,必须使该设备退出正常运行系统。投入备用设备运行正常后,才能进行测试工作。

    3.在无备用设备情况下进行测试时,在进行测试前,必须对该设备系统采取措施,使该设备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以防在测试过程中停电停机后出现危急情况。

    4.在非正常状态下进行测试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测试。

    5.矿井提升绞车动态测试紧急制动后,必须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当钢丝绳符合要求后,绞车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6.进行矿井水泵测试时,在水泵起动前应关闭水泵闸门,使电机在轻载状态启动,然后逐步打开闸门,增加电机负载。

  五、收尾工作

  第19条  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负责人应认真核对试验项目和记录,当试验结果无误后,才能拆除试验接线,恢复设备原有接线。

    第20条  恢复试验前的线路状态,当需要对线路恢复送电时,应撤回线路上的所有工作人员,确认线路上无人工作时,摘除有关警示牌,由值班人员按送电顺序送电。

    第21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8楼 发表于: 05-07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隐藏评分记录清空我的评分动态 共 条评分 回复 引用 新鲜事 举报顶端 单行道 在线 矿山机电论坛

级别: 管理员


  • UID2
  • 精华 6
  • 发帖1996
  • 机电币17767 枚
  • 威望125 点
  • 贡献值20 点
  • 来自煤矿
  • 在线时间44(时)
  • 注册时间2010-04-27
  • 最后登录2010-11-15
只看该作者   小中大   9楼 发表于: 05-07 防爆检查员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检查工作。

    第2条  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3条  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第4条  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地区的瓦斯浓度。

    第5条  必须配备专用工具,下井工作时应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8条  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第9条  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三、操作准备

  第10条  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第11条  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

  四、正常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第13条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1)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

    (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

    (4)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五、收尾工作

  第14条  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