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形脸怎么剪空气刘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06:28:18
(发稿时间:2003-04-14 阅读次数:195) 苏建职(2003)9号 images/line2.gif">
各市房管局,泰州市、宿迁市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公布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住房[2003]4号),现将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苏省合格人员共1035人,名单(见附件一)予以公布,并就注册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办法
各地考生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www.realestate.gov.cn)、中国建设执业网站(http://www.cpaer.com)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www.cirea.org.cn)查询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考试成绩。也可通过江苏建设信息网站(http://www.jscin.gov.cn)的职业资格栏获取我省有关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及注册工作相关信息。
二、证书办理
请各市和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仔细校对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内容,如需校正,务必将校正材料加盖公章后于4月21日之前上报我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便及时办理资格证书,过期不予补办。
三、注册工作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取得《房地产纪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房地产经纪人的名义执业。
个人申请注册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申请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未用),其中2张由申请人贴在注册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市别和姓名。
3、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中指定的位置。
各市集中上报材料:
1、个人申请注册材料(用铅笔在每套材料上编号)。
2、申请注册人员数据库和汇总表各一份,数据库中的注册人员顺序务必与注册材料编号顺序一致。
3、本地具有房地产经纪资质的机构信息库及汇总表各一份。
各市严格按数据库的规定格式和内容进行信息录入,与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一并上报。
数据库的形式:采用Excil
申请注册人员数据库的内容:
姓名、国籍、所在市、性别、民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联系电话、E-mail、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累计年限、其他执业资格、在申请执业单位担任的职务、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年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用档案号、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人事档案存放单位,申请注册类型,现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申请执业单位名称、房地产经纪资质,备案日期、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代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房地产经纪机构数据库的内容:
企业名称、法人代码、所在市、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房地产经纪资质、备案日期、资质证书到期日。
四、注册费用
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文件的规定,国家收取注册证书工本费为每证10元。
请各市及时将本市或本单位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认真做好办证、注册的组织工作,并按要求将注册申请的有关材料于4月30日前报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二楼西侧)。联系电话:(025-3200271)。
附件一: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纪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苏省合格人员名单。
江苏省建设工程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三年四月九日
抄送:省人事厅、各市人事局
附件一: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纪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江苏省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