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侏儒兔好养吗:常德市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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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

                          常纪发〔2009〕2号

                   中共常德市纪委关于印发《常德市县处级

                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党委(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市纪委五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现将《常德市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纪委
                                                       2009年2月2日
 
                             常德市县处级党政正职
                        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廉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的监督,充分发挥纪委全会作用,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常德市委批转的《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题述廉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室具体组织实施。设立专题述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述廉办),与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兼任。市纪委常委根据分工对各自联系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专题述廉工作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开展询问和评议等。
  第三条  专题述廉对象包括区县(市)及市直副处级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
  第四条  专题述廉内容
  (一)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重点报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建立、完善和推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情况;主抓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主持或参与本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政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情况;完成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对所辖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情况;领导、组织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报告收受或拒收单位、个人现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情况;购买商业保险情况;婚丧嫁娶情况;配偶、子女及近亲属从业情况;房产购置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价格、型号、排气量、资金来源);公费学习考察及出国境情况;重大事项报告的情况;生活作风情况等。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重点报告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调整等方面民主决策情况。
  (四)对单位管理监督情况。重点报告抓班子带队伍情况;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
  (五)其它应向市纪委全会报告的情况。包括有无受到纪检监察、检察、司法、审计等机关和部门查处情况等。
  第五条  专题述廉前的准备工作
  (一)确定专题述廉对象。每年由述廉办根据工作安排分批次地选择部分区县(市)和市直单位党政正职作为专题述廉对象。原则上为本届内未进行专题述廉的党政正职。经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书面通知专题述廉对象及所在单位。
  (二)开展对专题述廉对象廉政情况调查。原则上由市纪委巡视组承担。重点对专题述廉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三)审计部门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形成对专题述廉对象的廉政审计报告,向市纪委巡视组通报。
  (四)专题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应在其工作区域内(包括下属单位、服务对象)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市纪委巡视组对述廉报告公示后反映出来的情况进行收集,综合汇总。
  第六条  召开专题述廉会议
  (一)确定参会人员。市纪委委员出席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情况确定,要求具代表性和广泛性。
  (二)专题述廉对象口头述廉。述廉内容应侧重个人存在的问题。
  (三)审计部门通报审计情况。重点通报专题述廉对象任期内对本地本单位经济监管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应承担的责任。
  (四)市纪委巡视组组长点评。根据调查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述廉对象进行综合评价,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市纪委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问、质询。专题述廉对象应对现场提问和质询的问题进行简要说明。
  (六)市纪委委员书面测评。测评采取现场测评、现场统计、现场公布结果的方法进行。
  (七)专题述廉对象表态发言。
  第七条  专题述廉会议后,专题述廉对象应根据提问、质询的内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述廉办,述廉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第八条  专题述廉情况和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示,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对专题述廉调查中反映出来的案件线索,由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进行查处;对测评结果中满意票在90%以上的述廉对象,向市委推荐;对测评结果中不满意票在30%以上或无满意票的述廉对象,建议市委领导对其诫勉谈话;对测评结果中不满意票在50%以上的述廉对象,建议市委对其免职。


主题词:党政正职  专题述廉△  制度  通知
中共常德市纪委办公室                               2009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