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有没有罂粟粉:可悲可叹:政协主席被“小钱”砸到!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14:33:43
可悲可叹:政协主席被“小钱”砸到!

据昨天《法制日报》报道,江苏省海安县政协原主席陈友龙1993年至200916年间,收受贿赂124万元,被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与其他受贿贪官所不同的是,他是被一笔笔“小钱”砸到的。

“小钱”是什么概念?按常理,“小钱”是相对于“大钱”而言的。一般说来,贪官大多“胃口”较大,能求上门来的,大多是看中贪官手中的权力,而权力一旦向所求之人倾斜,则能为所求之人带来巨大的财富;事成之后,送上门的“大钱”怎还不得几万、十几万或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而陈友龙则不是,16年间,他利用中秋、尤其是春节前后总共受贿244笔,平均每笔不足6000元,最少的每笔1000元,最多的一笔10万元,且是唯一的一笔两位数。244次贿赂,其中1000元至3000元的就有125次,占到一半以上,过万的寥寥无几。

陈友龙为何屡屡收受些“小钱”?恐怕与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和他的普通家庭有关。现年59岁的陈友龙生于江苏省海安县的一个普通人家,“文革”耽误了他的大学之梦,但凭他在乡间务农的几年间的良好表现,逐步被选调为小学代课老师、企业文书、县计生委秘书、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等职。之所以列这么长长的任职职务名单,是想说,陈友龙的每一部进步,基本上是靠他自己打拼出来的,可能他也非常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大钱”想来断是不敢要的,“小钱”推辞不掉也就“笑纳”了。可见陈友龙还是坚守着廉洁关的。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是至理名言,凡人难以逃脱这一冥冥之命理。19919月,陈友龙被调任海安县李堡镇党委书记实权在握后,他坚守的廉洁关逐步被请吃请喝打破,继而收受烟酒有逐步发展为收受他人的贿赂钱财。但可能在行贿的人看来他小心翼翼,也就“随行就市”送些“小钱”。这样“小钱”办大事的买卖,谁不何乐而不为呢?可悲的是,到了他想收受“大钱”的时候,他“爱小钱”已经名声在外了。就连他的妻子耿菁也说他说:“真丢人,年年如此,这点钱你也稀罕。”“有总比没有好嘛,都是老关系了何必计较。”陈友龙却如是说。

俗话也说得好,“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陈友龙所收受的这244次“小钱”,恰恰似244个“蚁穴”,终于使陈友龙这个“堤坝”轰然倒塌。其实,陈友龙早就应该知道“小钱”的厉害,因为他把收受的每一笔“小钱”都逐一记录在案,早就知道“从小偷针,长大偷牛”的道理,尽管他还在近年来拿出一部分受贿款上交纪委或打入纪委的廉政账户伪装成清官。

事实再一次证明,“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陈友龙被“小钱”砸到,足以证明“小钱”不拒日积月累也会成大贪;不索不要又来者不拒同样触犯法律。陈友龙“栽”在“小钱”上,实属贪官腐败的一个基本标本,十分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