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夺命电梯:点名、点题、点人—— 浙江海宁实施“3D”监督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20:25:48
点名、点题、点人—— 浙江海宁实施“3D”监督方式

核心提示: 
       浙江省海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点名、点题、点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实现监督方式由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监督程序由事后向事中、事前转变,监督主体由纪检监察机关单一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力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综合监督体系。几年来,“点名、点题、点人”的监督实践,有效解决了监督“看不到实情、找不到症结、触不到要害”的难题,为探索加强党内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 
               

       领导班子“点名”巡察,中心工作“点名”汇报,龙头工作“点名”考核——— 
    分层次“点名”, 解决监督“看不到实情”难题
  

        海宁市探索建立领导班子“点名”巡察制度始于2009年初。“以往,由于多种原因,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不多、掌握不全。为此,我们组建四个巡察组,聘请老领导担任巡察员,出台工作意见,制订实施方案,力求解决想监督却‘看不到实情’这一难题。”海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俊良告诉记者。  
       “点名”巡察之初,该市“点”许村镇、长安镇、硖石街道和海洲街道为巡察对象,巡察为期两个月。“‘点名’巡察会不会走过场?”“‘点名’巡察真能起作用吗?”……在被“点名”的镇、街道,这样的猜测和疑问不少,然而,随着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干部、群众心中的疑惑渐渐散去。  
       展现在面前的这样一组数字,让记者首先感到的是巡察取得实效的可能性:四个巡察组分别走访45个村(社区)共135人,听取群众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采取“一对一”形式个别约谈78人次;列席被巡察单位党委会12次;召开座谈会11次;查阅资料1300余份;组织304人次开展民主测评。  
       “巡察组一来就召开干部大会、座谈会,发布巡察公告,公布巡察组成员名单、任务、举报电话等,而且针对不同巡察对象确定不同重点,采取不同方式,掌握了第一手资料。”被“点名”巡察单位的群众说。“巡察之前,市纪委就介绍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现状及其成员的表现。”巡察组成员道出了能做到“心中有数”的缘由。   
       各巡察组在实践中探索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实行“四个结合”:全面了解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查找问题相结合、抓好巡察与推动工作相结合、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他们在某镇巡察时发现,该镇国有资产清理不彻底、管理不规范,便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该镇根据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清理规范,并重新修订《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截至目前,该市四个巡察组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9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7条,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干部管理“点题”质询,村级财务“点题”检查,工程领域“点题”监察—— 
     分项目“点题”, 解决监督“找不到症结”难题  

       “其实他们缺乏的是对法纪的敬畏心,单靠自律不够,还需要他律,要常提醒,敢于动真格。你们是怎么做的?”“内部监管必须突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你们又是怎么开展这项工作的?”这是2009年8月6日下午,在海宁市政府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市纪委委员以“点题”的方式,就市规划建设局党委加强制度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提出质询的一幕。问题问得尖锐,会场气氛严肃。  
       市规划建设局党委书记认真回答了每一位市纪委委员的提问,并深有感触地说:“那么多制度为何还管不牢人?关键是有的制度还停留在书面上没有落实好,我们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还存在漏洞。”长达3个小时的“点题”质询,市规划建设局党委班子成员全程参加。   
       干部管理“点题”质询始于2008年下半年,这是海宁市做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解决监督“找不到症结”难题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提高“点题”质询质量,该市制定出台《关于市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实施细则》规定,凡市级机关部门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必须接受全体市纪委委员面对面“点题”质询。同时强调,在“点题”质询前,要组织人员进驻被质询单位,就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先期调研和检查,走访单位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和行政相对人,采用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点”出询问和质询的具体问题。  
       据介绍,2008年以来,该市纪委委员对发生过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市水利局、规划建设局和环保局三个部门的党组织进行了“点题”质询。被质询单位认真剖析被“点”出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市水利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水利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水利局财务内审制度》等18项制度,并对“小金库”、临时账户等问题进行清理和规范;市规划建设局着重从抓教育、建机制、强监督三个方面入手,详细列出了11项整改措施,建立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库。  
       被质询单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表示:“‘点题’质询给我们带来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让我们看清了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方俊良告诉记者:“‘点题’质询绝不是要为难人、责难人、让谁难堪,而是帮助查漏补缺更及时、对症下药更准确。” 
 
    信访监督“点人”谈话,效能督查“点人”问责,廉洁自律“点人”教育——— 
     分类别“点人”,解决监督“触不到要害”难题  

       这是近年来海宁市探索开展“点人”信访谈话的两个实例———  
        “原来,我一直认为迎来送往是一种习俗。领导找我谈话使我警醒:用公款吃吃喝喝绝不是小事!”某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后,迎来送往过多,群众反映其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前不久,海宁市纪委委托其分管领导与其谈话,该负责人受到震动。  
       群众反映某镇领导干部存在公车私驾行为。该市纪委通过“点人”信访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纠正。同时,出台加强公车管理的制度,并强化督查,有效遏制了此类现象的发生和蔓延。  
       2008年,海宁市建立健全市管干部“点人”信访谈话制度,这是该市解决监督“触不到要害”难题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被反映人的实际情况,或由市纪委负责同志与其谈话,或委托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  
       “谈话要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和轻重程度来确定方式,主要是提醒、劝诫和批评三种。”海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建英介绍说,“提醒是针对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信访件,既是谈心,又是沟通,使信访监督由约束向教育延伸;劝诫是针对举报内容笼统、缺少具体细节的信访件,推进信访监督由他律向自律深化;对信访举报较为具体可信,属轻微违纪违规的信访件,采取批评方式,使被谈话人既能感受到组织监督的严格,又能体会到组织的关心。”   
       据介绍,实施这一制度两年来,该市共对221名党员干部进行信访谈话,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8起,为7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相关链接: 
       在浙江省海宁市,与领导班子“点名”巡察、干部管理“点题”质询和信访监督“点人”谈话同时进行的还有中心工作“点名”汇报、龙头工作“点名”考核;村级财务“点题”检查、工程领域“点题”监察以及效能督查“点人”问责、廉洁自律“点人”教育。 
  中心工作“点名”汇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工作,该市“点名”要求28个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牵头单位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龙头工作“点名”考核。该市确定6家单位为龙头工作“点名”考核对象。实行“点名”考核,解决了责任制年终检查考核难以深入的问题以及一些单位、部门存在重形式轻实际效果的现象。 
  村级财务“点题”检查。该市采取查阅文件资料、个别约谈、财务审计等方式,对村级财务状况进行全面“体检”,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督促整改,同时树立一批正面典型。 
  工程领域“点题”监察。对全市2008年以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对口援建项目及3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点题”监察10个方面46个重点。通过“点题”监察,发出整改通知书8份,制定完善制度6项,查处违法行为17起。 
  效能督查“点人”问责。2008年以来,该市组织效能监督员和社区督查员,对镇、街道、市级部门和单位开展督查16次,对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的21个单位及60名违规人员下发告知函,并发出督查通报,对违规人员进行“点人”通报,共有73人受到“点人”问责。 
  廉洁自律“点人”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在不同阶段可能遇到或发生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点人”教育,起到预防在先的作用。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市共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4次,对58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教育,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话379人次,诫勉谈话52人次。 



                      短  评: 创新形式  注重实效 
                                  (今晨) 

       浙江省海宁市纪委创新党内监督形式,将“点名、点题、点人”监督方式融入反腐倡廉各项中心工作之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综合监督体系,延长了工作的触角,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有效解决监督“看不到实情、找不到症结、触不到要害”的难题。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监督的效力,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所亟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海宁市锻铸“点名、点题、点人”三把监督“利剑”,抓住了人和事,抓住了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改变以往监督缺位、不到位的局面。该市在创新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加强制度执行力,并努力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引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使得“点名、点题、点人”监督工作成效明显,海宁市的做法值得借鉴。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