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丝交易网蚕茧价格:法院工作人员干扰办案的根源在于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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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人员干扰办案的根源在于权大于法

作者:渔人 2011-02-21 22:18:00 发表于:博客中国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出台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规定强调,禁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说情打招呼。

这真是开天辟地以来的一大创举。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禁止审理人员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是一项常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因为是常识,没有人将之单独罗列出来,而是将之与违法犯罪行为视作等同,现在人民法院将之以规定的形式告示天下,是不是一项创举?

这一规定至少说明,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材料、打听案情和说情打招呼,已经成为案件审理工作中的常态,并引起相当大的民愤,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出台这样的规定,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已突破了社会容忍的底线,并且通过教育等方法已无能为力,必须借助规定进行校正的现实。

这一规定注定逃不出流于形式而告终的命远。一项规定要取得好的成效,需要几个条件,第一,对禁止的行为有明确界定,第二,对于违犯规定的处理措施应具有震摄性和可操作性,第三,要有强有力的监督,第四,规定应有长期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人民法院关于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对于禁止的行为的界定非常明确,这一点很好,但对于违犯规定的处理却流于形式:对违反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的处理为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同时涉嫌违法犯罪的的法院内部人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实践证明,批评教育、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等于没处分,这几项所谓的处理就是现在的八股文,严禁公款吃喝的规定、严禁节日期间大搞不正之风等规定中,这几项“严肃”处理时常出现,至于说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的说法,也形同虚说,因为法院工作人员谁也不会傻到为了人情去违法犯罪的地步,除非是自己的亲骨肉,如果是自己的亲骨肉,不用递条子打招呼,同事自然领神会意,如果受亲朋好友之托,谁会傻到去违法犯罪的说情打招呼?因此,这几项处理措施既不具有震摄性,也不具备可操作性。谁来监督这一规定的落实?最高法纪检监查部门负责人说:“最高法院上级地方法院还将通过司法巡检、审务督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法院贯彻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与检查,希望社会公众及参与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领导干部及办案法官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各级法院纪检察部门将随时受理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这些年来,对于各类巡检、督查、检查,大家见得多了,无外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结果是上下握手把酒言欢,如果巡查、督查、检果真的效果明显,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上访人员了。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为当事人递材料、打招呼皆在暗处行事,公众如何得知?公众以及参于诉讼的一方对于法院工作人员的暗地动作如何知晓,如何监督?许多案件的审理就连记者也要经过审批才能进去,让普通公众参于监督无异于天方夜谈。近些年来,法院的各项规定多如牛毛,现在还有谁能记得前十年前的规定?阅古可以知今,这一规定绝逃不出前类规定的命运。

但有规定比没规定强些,面对愈演愈烈的司法内部人员干预审判的现实,在现体制下又有何法?这一现象形成的内在逻辑是,首先是权大于法,然后就有托权以赢官司的现象,然后就有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受人所托,干预审判现象发生并成燎原之势。要想杜绝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干预审案现象,首先要限权,让法院之外的权力不能干预法院审判,然后让法院等司法系统独立于政治权力之外,司法系统对公众开放,让公众、媒体、涉案当事人可以充分自由地对司法审理进行围观、报导与监督,将法院法官的权力置于大众视野之内,这样才能根治法院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对法院审判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