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机械公敌出装:抓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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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哪里逃!

(2009-11-13 09:00:07)转载 标签:

法律

杂谈

分类: 教学园地.法律

 

 

  中央百日反腐风暴:贪官哪里逃!

  总书记的教导提醒我们,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100天的成果是振奋人心的,但这只是开始,等待我们的是对腐败分子更坚决的斗争。百日反腐风暴,让我们更有信心、更有决心让我们党的肌体更加健康,让我们党的队伍更加纯洁,让我们党的形象更加崇高,让我们党的力量更加强大!

随着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和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两个部级高官同时落马以及上海社保案中的关键人物、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王维一被判死缓,在2009年过去的100多天中,反腐风暴让大小贪官在“孙悟空”的金箍棒下纷纷现出原形。刚进入2009年时,人们总以为,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加深,诸如就业之类的民生问题和经济发展下滑问题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但不曾想,2009年全国“两会”前的民调显示,反腐败仍然是普通老百姓关注的第一大热点问题。这给我们的震动是很大的:人民群众不怕发展遇到挑战,不怕前进道路上遇到曲折,不怕生活遇到困难,他们最担心的还是我们执政党的形象,最关心的是我们党能不能时刻在为人民服务的旗帜下领导人民创造更大的辉煌。这也表明,在老百姓看来,腐败问题已是影响我们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完全相一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发出了一个令人民群众精神振奋而令腐败分子胆战心惊的信息:反腐查案力度将由连续几年的“保持”升级到“加大”,以前的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也升级为“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回顾这100多天来中央和各级纪委对腐败分子的无情打击,我们十分鲜明地感受到中央“加大”反腐力度的承诺已经成为现实。笔者通过对100多天来的反腐“成绩单”所作的不完全统计,总结出百日反腐风暴的三大特点。 一、    巨贪纷纷落马 100多天来查处的千万元以上特大贪腐案:1、在山东引起较大影响的原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潘洪才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一案,年初在山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现年53岁的被告人潘洪才于1999年至2007年间,利用担任聊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在为他人承揽建筑工程、减免房产开发规费和保证金以及安排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赵某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28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潘洪才对其600多万元的家庭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1月24日,也就是大年三十的前一天,安徽第一女贪、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海英因贪污2014万余元、职务侵占4757万元、挪用资金2005万元、行贿15万元,犯罪总金额达8700万余元而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罗亚平在任职期间,利用掌管征地款、动迁补偿款等机会,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另有折合人民币30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于2月初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4、2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浦东新区原副区长“炒楼区长”康慧军因受贿总计人民币599万元,且有总计1184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而被判无期徒刑,其妻有期徒刑5年。两人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被追缴。5、2月10日,为有关单位在资金拆借、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款项共计折合人民币2661万余元的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被判刑。法院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2月2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重庆“规划腐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原重庆市规划局局长蒋勇因受贿1796万余元被判死缓,其情人唐薇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7、4月17日,原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王维一因涉案上海社保案并多次索取、收受请托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3万余元,而被判处死缓。 二、    贪官无处遁形 普通人对反腐败的评价往往从感性认识开始,打击了多少贪官、打击的贪官级别多高,这些往往涉及到群众对反腐败成绩的直接评判。100多天来,反腐风暴让一个个贪官在人民群众如炬的目光中现形。(一)今年以来被惩处的省部级贪官1、1月21日上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一案宣布二审裁定,维持了一审法院的死缓判决。2、中共中央纪委对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陈少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生活腐化。陈少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3、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党委委员王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王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在全国“两会”即将开幕之前,中共中央纪委对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米凤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米凤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国有企业财物;违反有关规定,低价从国有企业购买别墅;生活腐化。米凤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4月16日,中纪委同时发布消息,对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元实行“双规”。(二)贪腐县委书记落马引人注目县级党政主官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勤政廉政,是群众对这个重要岗位的最基本要求。因此,某些贪腐的县委书记落马,必然会受到广泛关注。1、1月20日,湖南省郴州市原资兴市市委书记、市人防办主任黄湘鄂滥用职权、受贿一案在郴州宣判,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合并判处被告人黄湘鄂有期徒刑8年,并处财产30000元(已执行),依法没收其受贿款757131元,美元1000元上缴国库。2、因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内蒙古赤峰市委决定对赤峰市松山区委原书记王玉良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经查,自2007年3月至9月,王玉良违反党纪规定,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13.2万元,2006年至2007年,违规接受礼金折合人民币15.425万元。此外,王玉良以单位名义收受贿赂200万元,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2万美元,以个人名义给他人送礼金5万元人民币,以单位名义给他人送礼金10万元人民币。3、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通道侗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李先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和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非法所得予以追缴。经查,李先胜共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0万余元,同时,李先胜还对其家庭219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4、2月17日,四川省仁寿县县委书记张敏涉嫌巨额受贿被实行“双规”。5、济南中院对齐河县原县委书记李风臣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风臣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自2001年春节至2006年10月间,被告人李风臣利用担任齐河县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381次非法收受79人或单位给予的现金人民币646.4万元、银行卡10万元、美元1.8万元、港币2万元、黄金500.09克、电脑一台,共计折合人民币679.6万余元。此外,被告人李风臣对708.7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6、3月24日上午,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受贿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个贪污犯在法庭上居然这样辩护:“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7、河南省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以“合作投资”等借口,收受贿赂700多万元。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社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非法所得709.4472万元予以追缴。 三、    祭刀悬剑,痛下重拳 对重大贪腐案件查处存在的重查轻判现象一直引起人们的议论,因此,对腐败分子痛下重拳,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一)百日反腐风暴中被判处死刑的重犯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金额巨大、挪用巨额公款,情节恶劣,二审被判处死刑。李树彪犯罪金额高达11893.1061万元。其中,挪用公款5854.7287万元,贪污公款6038.3774万元。李树彪贪污、挪用的公款,绝大部分用于到澳门等地豪赌或个人挥霍,案发时尚有7747.5万元未退还。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李培英案一审宣判,认定李培英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百日反腐风暴中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重犯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副厅级)夏金荣;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安徽第一女贪张海英;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上海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维工。(三)百日反腐风暴中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重犯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上海浦东新区原副区长(“炒楼区长”)康慧军;山东省齐河县原县委书记李风臣;河南省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安徽省颍上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绳允。 上述初步统计充分说明,2009年的这100多天,正是党中央向腐败分子重拳出击的100多天,也是让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充满希望的100多天,是让腐败分子穷途末路的100多天!百日反腐风暴,让我们再次重温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言语不多但语气异常坚定的宣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我们自然也想起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著名论断:“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取得执政地位、尤其是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必须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党内可能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可能遇到的风险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是十分清醒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对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大意义的认识也是十分清醒的,态度也是一以贯之的。”总书记的教导提醒我们,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100天的成果是振奋人心的,但这只是开始,等待我们的是对腐败分子更坚决的斗争。百日反腐风暴,让我们更有信心、更有决心让我们党的肌体更加健康,让我们党的队伍更加纯洁,让我们党的形象更加崇高,让我们党的力量更加强大! 

资料来源:中华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