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联盟新英雄索尔:在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3月17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9 13:51:25

厅党组书记、厅长  黄锦生

(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财政部有关精神,总结去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情况,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厅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作了专门研究和安排。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徐波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显强同志将代表厅党组作工作报告,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明确当前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也是财政工作经受最为严峻考验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异常突出的收支矛盾,全省财政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止滑提速、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改革、负重前行、超常工作,圆满完成了收支预算任务,财政收支创历史新高,支出规模居全国前列,为我省率先实现经济止滑回升、向好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推进“两个加快”进程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全省财政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与此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以及全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财政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切实加强财政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扎实开展“小金库”治理等专项工作,努力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全省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还时有发生,财政干部思想教育和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机制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还要进一步深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要进一步加强;面对支出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的实际,财政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比较突出,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同时,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复杂环境中,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对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这些情况表明,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

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认真做好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既是践行为民理财宗旨、推进财政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惩防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是财政部门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提升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中央、省委和财政部的要求,当前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两个加快”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全省财政部门要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执行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认真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灾后重建进程。加强对政府公共投资、扩大内需、结构性减税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环境保护等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对“三农”、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等重点支出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特别是要完善与监察、审计、专员办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内部绩效评价、投资评审、监督检查三方联动合作机制,整合监督管理资源,提升监督管理实效,扎实做好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各项牵头和协办任务。

(二)加强教育监督和作风建设,筑牢财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不断完善对财政干部的廉政教育制度,努力做到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针对新情况、新变化,积极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综合运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使广大财政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意识,提高教育实效。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践行“四个特别”的要求,把感情贴在人民群众上,把心思用在财政事业上,切实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树立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大力整顿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经费。严格执行关于控制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级财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重点解决好不按制度、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坚决防止决策腐败和用人腐败。

(三)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重视民意、关注民生。一方面,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灾后重建、扶贫开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在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规范收费行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效;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治理和查处教育乱收费、侵害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利益等问题;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等行业的监管,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确保民生资金到位,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围绕“十项民生工程”的实施,切实增加投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

(四)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解决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加大查办力度,突出查办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违反财经纪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干预招投标获取非法利益、违反职业操守执法犯法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继续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查处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执业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巩固和扩大前期工作成果。对财政部门发生的案件,要深入剖析原因,及时通报,使广大财政干部吸取教训、受到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患未然,提高办案综合效能。

二、健全制度,着力构建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工作,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快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小集中”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讲廉政党课、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任前谈话、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不断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深入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财政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加强财政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结合学习财政系统先进典型活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切实加强财政干部勤政廉政教育,树立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财政机关形象。逐步建立贯穿财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以制度明确教育目标、落实教育责任、规范教育内容、拓宽教育领域,加快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坚持集体议事制度,凡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分配、重点工作部署、重要政策出台,都要按规则议事、按制度办事,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要大力开展以“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完善对政策制定权、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权的监控机制,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努力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公开透明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内民主监督制度、党员定期评议班子成员制度,以及干部谈话、函询、诫勉等制度,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要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落实到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要从财政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推进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提高对财政廉政风险的判断力和预见性,对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要防得住、能应对。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和办法,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以金财工程“大平台”为依托,加快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财政资金的实时在线监管,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及规律,探讨分析案件查处中的难点问题尤其是制度缺陷,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通报机制。要健全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减少违纪违法者利用制度漏洞对抗组织调查、掩盖真相、逃脱责任、获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性。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财政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要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环节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保障,不断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成效,根本上取决于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抓好制度执行,既是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不断加大财政部门内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履行财政职能和制度创新、制度执行的力度,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推动财政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高度重视,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组织保障。要充分认识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重大意义,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制度执行摆在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位置来抓紧抓好。要按照“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的总体布局,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和责任考核,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对制度执行各项措施,特别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执行的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执行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障碍和阻力,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要严格实行责任制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件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要切实改变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话贯彻讲话的做法,真抓实干,务求每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注重宣传,营造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良好氛围。要牢牢把握制度宣传教育基础不动摇,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制度宣传教育纳入各级财政部门党组、支部学习以及个人自学范围,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广泛开展交心谈心、提醒告诫,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既要宣传制度规定了什么,又要宣传制度如何执行、如何落实、怎样监督,最大限度扩大制度透明度和影响力,努力营造人人维护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要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示范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使财政干部广泛了解财政制度、自觉运用财政制度、有效监督财政制度执行。

(三)加强督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实际效果。要从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各项机制入手,通过发挥监督检查的制约、保障和促进职能作用,提高制度执行实效。要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列入财政工作日程,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单位,采用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制度执行情况,从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主动接受人大、审计以及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积极创造能够监督、方便监督的平台和条件。要注重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引导、利用和发挥多方力量的监督作用,为制度执行以及推进财政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使制度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得到强化。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做好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要经常性地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新颁布和虽然颁布已久、但仍然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对过时的有关财政制度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

(四)强化队伍,夯实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牢固基础。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始终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财政纪检监察机构不仅要带头遵守制度,还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要高度重视财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重团结、能战斗”的财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大力支持财政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不断推动财政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纪检监察为财政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和水平。要一如既往地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高度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始终做纪检监察部门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意义深远。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我省“两个加快”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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