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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方介绍
1956年出生于辽宁昌图。现任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唐时期考古、历史、文物、美术教学与研究。出版独立撰写、主编、参加撰写的学术专著《唐代金银器研究》等十二部,发表各种论著百余篇,主要包括墓葬制度研究、金银器研究、马具研究、玻璃器研究、丝绸之路研究、唐代陶俑研究和吐谷浑余部历史的研究。
最近,曹操墓的考古发现引起了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质疑“真假”之外,也涉及对公信力的丧失、地方利益等社会各种问题的思考。目前曹操墓真真假假之争基本平静,反思这一轩然大波,考古学之外的问题不论,由此引发公众对于考古的热情的同时,也令人深深感到,广大公众对什么是考古学,考古学如何进行科学发掘,如何对遗迹遗物做出论证等缺乏了解。对曹操墓的解读,已经超出了对曹操墓本身的认识,涉及到考古学学科的本质及其科学性这样一个重要问题。
曹操墓被发现的新闻公布后,引起了社会的一些质疑。但考古发掘获得的正是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遗存可以有不同解释,但不必怀疑考古学获取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考古学与挖宝、盗墓有天壤之别。科学发掘出土的文物和传世收藏品不同,有地层学依据,不存在真假问题。
考古学科学发掘的遗存有准确的地点、环境、组合,获得的实物虽然是“哑巴资料”,但可供榨取的信息很丰富。这座墓的主证、副证、旁证都纷纷指向曹操,并形成证据链或证据群。可以说,有这么多证据来论定墓主人的,以往还不多见。
一、曹操墓的发现及其引发的质疑
与其说曹操墓被找到引起很大的轰动,不如说,质疑曹操墓的真实性更吸引人眼球。但问题在于,有些质疑已经混淆了考古学与挖宝的本质区别,甚至引发人们对一个现代科学学科产生了怀疑。
曹操墓发现后,新闻发布的内容主要是:
1、这座墓葬规模巨大,总长度近60米,砖券墓室的形制和结构与已知的汉魏王侯级墓葬类似,与曹操魏王的身份相称;该墓未发现封土,也与文献记载曹操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的情况相符合。
2、墓葬出土的器物、画像石等遗物具有汉魏特征,年代相符。
3、墓葬位置与文献记载、出土鲁潜墓志等材料记载完全一致。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等文献记载,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正月病逝于洛阳,二月,灵柩运回邺城,葬在了高陵,高陵在“西门豹祠西原上”。调查资料显示,当时的西门豹祠在今天的漳河大桥南行一公里处,地属安阳县安丰乡丰乐镇。这座大墓就在西门豹祠以西。1998年,西高穴村西出土的后赵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大仆卿驸马都尉鲁潜墓志,也明确记载了魏武帝陵的具体位置就在这里。
4、文献还明确记载,曹操主张薄葬。他临终前留下《遗令》:“殓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也在这座墓葬中得到了印证:墓葬虽规模不小,但墓内装饰简单,未见壁画,尽显朴实。兵器、石枕等有文字可证皆为曹操平时“常所用”之器。
5、最为确切的证据就是刻有“魏武王”铭文的石牌和石枕,证明墓主就是魏武王曹操。据文献记载,曹操生前先封为“魏公”,后进爵为“魏王”,死后谥号为“武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史称“魏武帝”。出土石牌、石枕刻铭称“魏武王”,正是曹操下葬时的称谓。
6、墓室中发现的男性遗骨,专家鉴定年龄在60岁左右,与曹操终年66岁吻合,应为曹操遗骨。
曹操墓被发现的新闻发布后,引发了社会的一些质疑,主要包括以下6点:
1、刻有“魏武王”的石牌与石枕,此两件最有力的铁证并不是考古的正规发掘,而是从盗墓分子手中缴获的。
2、号称魏王用过的一件兵器,到底是真是假,很难鉴定。墓已被盗挖过,不是原封的,兵器也可能是有人故意藏在里面的。
3、在墓室清理中,发现的人头骨经专家初步鉴定为一男两女,要确认是不是曹操本人的头盖骨,还需要把骨头上提取的DNA和曹氏后人作比对。
4、要最终确认墓穴的归属,还需要凭借墓志铭。
5、除“魏武王常所用格虎大戟”等文字外,其他的石牌上还有“黄豆二升”、“刀尺一”等,更是仓库里的说明牌,不是墓葬所用。汉代墓葬很少有发掘出类似物品的。
6、而且,如果“疑冢说”成立,这个墓就可能是疑冢。
与其说曹操墓被找到引起很大的轰动,不如说,质疑曹操墓的真实性更吸引人眼球。
对于上述质疑,有些误解可以澄清,有些疑问可以解释,学术问题可以继续讨论。但问题在于,有些质疑已经混淆了考古学与挖宝的本质区别,甚至引发人们对一个现代科学学科产生了怀疑。如同人们可以质疑物理、化学等学科中的某项研究结果,但不能对物理、化学学科本身的科学性产生质疑一样,了解和认识考古学是什么,在这里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二、考古学视域中的曹操墓
曹操墓发现之后,人们联想到了历史上关于曹操  “疑冢”的传说,怀疑这座墓是否就是曹操的疑冢。而事实上,到了宋代以后,“疑冢”之说才在诗文传说中出现,历史学不会把“疑冢”说当成真正的史实。曹操“疑冢”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考古学的定义是:考古学是研究如何寻找和获取古代人类社会的实物遗存,以及如何依据这些遗存来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一门学科。换句话说,考古学是以科学发掘为基础、通过实物研究历史的学科。
考古学的基本理论方法是地层学和类型学。这里包含有三层意思:其一,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寻找和获取资料;其二,考古学对象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实物遗存;其三,考古学的目的是研究人类历史。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认知,很难在一个有效的平台上讨论严肃的学术问题。
首先应该指出,不是所有研究古代遗物的学问,都叫做考古学。考古学是20世纪初由西方引入的新学科,是将西文的archaeol ogy翻译对应为汉语的“考古”,这与中国宋代以来也被叫做考古的金石学完全不同。
如果仅就研究古代器物而言,早在春秋时,孔子就曾到太庙研究过古代器物,《左传》也著录过铜器,汉代还有人对铜器铭文进行过考释,西晋河南汲郡魏襄王墓出土大量的战国竹简,当时和后来的学者都不断考证研究。到了宋代,又出现了吕大临的《考古图》、王黻的《宣和博古图》等等一批著作,这类图书描绘古代器物的形状、尺寸、重量以及摹写铭文,编撰体例形成一定规范,由于以古代铜器、石刻为主要著录对象,当时先称“博古”,后称“金石”,也叫考古。金石学研究的对象是传世收藏品,并非经过科学发掘出土,也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现代学科体系。早在20世纪30年代,郭沫若就说金石学为“纸上杂货店”,“逃不出一个古董趣味的圈子”;考古学家李济把金石学与考古学的关系比喻得更透彻,即“炼丹学之与现代化学,采药学之与现代植物学”,意在表明两者之间无论是理论还是研究手段都有极大的区别。
考古学与金石学或古器物学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前者能用科学的方法寻找和获取到准确可靠的实物资料。曹操墓得到确认的根据之一,即带有“魏武王”文字的石牌、兵器等,是否可能是有人故意藏在里面的?这一疑问就直接关系到考古学是怎样进行发掘的问题。如果了解考古学,就会知道这种可能即便有,也骗不了考古学家。
考古学基本理论方法中的地层学,正是为了能科学地获取地下埋藏的遗物,保证遗物的真实可靠性而出现的方法。所谓地层学,就是在进行发掘时,根据土质、土色等确定不同的层位。举个例子:在一个遗址中,汉代人活动留下了堆积,以后唐朝人活动又留下一些堆积,再后来宋朝人也留下一些堆积。考古发掘时,根据土质、土色和包含物可以清楚地发现不同地层,不同的地层也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时代。人们在参观考古工地或者看到考古报告的图片时,经常会看到遗迹剖面画出不同的线,就是表示不同的层位,这在考古发掘中非常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常识。按照这个规程进行考古发掘,不存在某人能够把一件东西放到遗迹中而辨认不出来的。墓葬也是一样,即便被盗扰过的墓,考古发掘完全可以把不同时期被扰乱的堆积和原来的状态区别开来,据此分析遗迹反映的历史信息。在曹操墓的发掘中,有三件石牌是在一个漆器下面发现的,古代的漆木件只要一动,就会荡然无存了,因此三件石牌没有移位。
如果假设某人把一个造假的文物埋到遗址或墓葬中,如同上面的例子,要把一件物品埋到东汉的文化层中,只有挖开宋、唐文化层,而埋入后再回填必然留下痕迹,土质、土色都会有变化,这种情况在考古学上叫做“打破关系”,即后来的人为活动打破了宋、唐地层,考古学家不会因为这件物品在东汉文化层的深度而认为它就是东汉的遗物,因为打破的开口会在唐、宋、现代土层之上,这件物品应该属于现代,这在考古学来说是基本常识。
考古发掘获得的正是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遗存可以有不同解释,但不必怀疑考古学获取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考古学与挖宝、盗墓有天壤之别。掌握发掘技术需要严格的训练和科学的头脑。科学发掘出土的文物和传世收藏品不同,有地层学依据,不存在真假问题。因此,不能以传世文物为标准来确定科学发掘出土文物的真伪,相反,传世文物的真伪鉴定,通常要靠发掘出土品来比较鉴定。
也许会有发掘时出现失误,以及出土文物的年代没有直接证明的情况,这时,考古学的另一个方法“类型学”就显得重要了。简单地说,“类型学”是研究物品样式、特征的学问。因为任何物品都具有造型、纹样、颜色、材质、工艺等特点,很多物品是沿着一定的轨道演化的,“类型学”就是在器物演变序列中判别物品的年代。考古“类型学”并非仅仅是研究个体器物的方法,它是通过对包括遗迹、遗物、遗痕在内的“遗存”形态加以排比,来确定遗存的时间与空间关系。即便某件出土文物是前所未有的发现,缺乏以往演变序列的标尺,但由于是科学发掘,出土文物都有载体和环境,还经常与其他遗物具有共存关系,大量信息的综合,仍然会保证考古学家正确判定遗存性质的概率。
如果了解了“类型学”方法,就会知道曹操墓出土墓志铭的可能性极小,甚至可以说不会有墓志铭。中国古代丧葬活动中,西汉到东汉的高级贵族一般是在墓前立碑,魏晋时期开始严禁,后来有的人将墓前所立的碑,改换形态后埋入墓中,再后来变成了方形、石质、带盝顶盖的墓志铭,这已经是南北朝以后的事了。至于刻有“黄豆二升”、“刀尺一”等文字的石牌,当然不是仓库里的说明牌,而是汉代墓葬中常见的“遣册”,即随葬物品清单,上面书写着物品的名称及数量,有时可以与实物对照,有时是象征性的,这在以往发掘的汉代墓葬中不止一次发现。
曹操墓发现之后,人们联想到了历史上关于曹操“疑冢”的传说,怀疑这座墓是否就是曹操的疑冢。这个问题涉及到史料学或史源学了。首先应该看到,在早期正史记载中,曹操是东汉丞相、魏国国王,死后的安葬并没有秘密进行,曹操的儿子曹丕在其《武帝哀策文》一文中对出殡情景有生动描写,曹操第三子曹植的《诔文》也能看出曹操的丧葬活动是公开的。直到唐代,太宗李世民路过邺城曹操墓,曾作《祭魏太祖文》,唐代《元和郡县志》也记载了曹操墓的位置。十分明确的是,唐代之前对曹操墓的地点认定很清楚。所谓“疑冢”,起自北宋王安石《将次相州》诗:“青山如浪入漳州,铜雀台西八九丘。蝼蚁往还空垄亩,骐麟埋没几春秋。功名盖世知谁是,气力回天到此休。何必地中余故物,魏公诸子分衣裘。”此后的人们叠加演绎,元人杨涣《山陵杂记》云:“曹操没,恐人发其冢,乃设疑冢七十二,在漳河之上。”到了明代,李贤等撰《明一统志》在“彰德府”记“曹操疑冢”条:“在讲武城外,凡七十二处,森然弥望。高者如小山布列,直至磁州而止。”可以看出,宋代以后,“疑冢”之说才在诗文传说中出现,历史学不会把“疑冢”说当成真正的史实,“疑冢”说不过是后来的、靠不住的民间故事或野史传说。另外,考古学针对传说中漳河岸边的疑冢或七十二疑冢进行过实地考察,查明是北朝的大型古墓群,已经发掘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北朝墓。曹操“疑冢”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三、“哑巴证据”如何说明曹操墓的真实性
历史和现实社会中的挖宝、鉴宝活动等,常常衍生出很多似是而非的传奇故事。在考古学家眼中的“珍宝”,无非是研究历史的实物史料。挖宝、鉴宝者不屑的“破烂”也许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曹操墓发现后,“疑冢”之说重新提起,显然也是人们对考古学作为现代学科的出现缺乏了解。早在20世纪初,中国史学界出现了以顾颉刚为首的“疑古派”,他们怀疑大量先秦古籍记载的真实可靠性,把古史理解为一个“层累地造成”的过程。顾颉刚作出了如下概括:第一,时代愈后,传说中的古史越长。第二,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越是早出的文献,所涉及的古史越短。越是晚出的文献,它所构造的历史便越长。从逻辑上说,后时代的人,不应详尽地记叙前代人尚未提及的人物和事件,因此,这种记叙是后人一层一层叠加上去的,因而是靠不住的。顾颉刚还列举了很多实例,如《诗经》、《尚书》、《论语》对尧、舜、禹的记载,《诗经·商颂》中,禹被视为开天辟地的神,《诗经·鲁颂》中,禹开始被看作是最早的人王,在《论语》中禹更具体地被描绘成一个耕稼的人王。尧、舜在《诗经》和《尚书》中没有提到,《论语》开始论及他们语焉不详,而在更后起的《尧典》中,他们的事迹才逐渐具体化。“层累地造成”是一种历史观,又是一种研究方法,它指出了史学研究中即使不能知道某些历史事情的真实,但可以知道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历史研究应该把每一件史事的记载,依先后出现的次序排列起来,疏通源流,研究这件史事的渐渐演进及其原因。
“疑古派”出现的时候,各种现代思想引入中国,知识界推崇科学理性精神,“疑古派”冲破了上古传说时代的历史体系。但是,冲破之后又该怎么办?新兴的考古学成为史学家驰骋想象力的原野,很多人便主张要走考古学之路,此后中国学界“由盲目的信古而进到疑古,更由消极的疑古,而进到积极的考古”。中国考古学经历了近百年的探索,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现代科学学科,重大发现层出不穷,极大地丰富了研究历史的实物史料。
曹操墓的发现,就是考古学的新成果。那么,考古学是如何对这一墓葬做出论证的呢?确认一个古墓的主人身份,究竟需要哪些步骤,或者进行到哪个程度才能确定呢?当一座古墓发掘时,考古学家最初思考的问题不外乎是:这个墓是什么时代的?哪一个级别的?甚至是哪一个人的?这些最初的问题,随着发掘的进程会逐渐明朗。就曹操墓的发掘而言,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考古学的论证背景、逻辑和过程:
考古学对墓葬的研究采用了分区域、分期、分类型的模式。不难理解,中国地域广大,每一个地区的文化面貌都不同,不可一概而论,中原地区就是其中一个文化区域。但是中原地区发现的墓葬很多,时代不同,接下来就要在这个区域内确定众多墓葬的不同时期,如西汉早期、晚期,东汉早期、晚期墓,这样就在一个区域内排出了时代序列。分区、分期以后,还要在每一期里面分类,如每一时期的墓葬有大型墓、中型墓、小型墓等。不同类型的墓在墓室结构、墓内设施、墓壁装饰、出土器物的种类等方面的详细数据都不一样。
在分区、分期、分类型的框架中,安阳西高穴村发现的这座墓规模巨大,总长度近60米,有前后室,还有四个侧室,墓葬结构是东汉晚期的大型墓,墓主人生前身份地位一定很高,属于贵族大墓毫无疑问。当然,仅仅这个根据还不能确定它就是曹操墓。紧接着还有第二个根据,曹操是非常有名的历史人物,关于曹操死后的安葬之事,《三国志》中的《武帝纪》、《夏侯尚传》、《宣帝纪》、《贾逵传》都有明确记载,说他死在洛阳,葬在邺城。此墓发现的地点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正是邺城附近,发现的地点是吻合的。而且这一区域、这一时期除了史料上记载的曹操墓,并无其他王陵一级的墓葬。于是,在“贵族大墓”的共性基础上,作为个性人物的曹操自然浮现出来。很多质疑总是围绕着出土的遗物,但考古学研究的不仅仅是遗物,还有遗迹、遗痕。在考古学家来看,时代、地点、墓葬规模已经构成了有机的证据整体,而且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如果这时推论这是曹操墓,应该说已经是合理的了。
有幸的是,证据进一步出现了。墓中出土有圭、璧这样身份很高的人才能用的物品。更重要的是,还发现了带“魏武王”字样的石牌多件,“魏武王”正是曹操死后的谥号。谥号是功劳卓著的人死后朝廷按照其生平事迹给予的名号,谥号出现在曹操墓里十分正常。
此外,还有一些证据。曹操生前主张“不封不树”,倡导“薄葬”,又在遗令中身体力行。所谓“不封不树”、“薄葬”,是指禁止以前盛行的高大坟丘、神道、寝殿、碑刻等,随葬品要简约。为什么出现“不封不树”、“薄葬”的主张?直接原因一是经济凋敝,提倡节俭。二是由于战乱,防止盗掘。深层的原因是东汉末的战乱,传统的观念、习俗、礼仪、制度受到怀疑、挑战。该墓未发现封土,与文献记载曹操墓“因高为基,不封不树”的情况相符合。而要了解这座墓是否“薄葬”,必须要知道厚葬。汉代强调“事死如事生”,“令先人坟墓简约,非孝也”。“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供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建造一座皇陵,竟如此耗费,皇帝开端,贵族、官吏乃至平民效法,或导致国库空虚,或令人倾家荡产。汉代墓葬有许多发现,如果看一看河北的满城汉墓、广州南越王墓、湖南马王堆汉墓等,就会感到曹操墓显得“寒酸”了。
或许人们有疑问:这座墓规模宏大,随葬品已被盗,如何论定为薄葬?其实不难回答。曹操主张薄葬,操办丧事的后人既要遵循遗嘱,也必须体现与其身份相适应的一定的礼仪制度,王侯级别的墓葬规模不能改变。墓中残留的物品即便有玉、玛瑙之类,无非是衣服或器物上的缀饰而已。薄葬指下葬时要节俭,生前用物应该不包括在内,因此石牌也不止一次出现“常所用”的字样。盗墓者固然可以将墓内物品洗劫,但“遗痕”和以往大量发掘的资料对比之下,仍可以说这是座薄葬墓。
不仅如此,还有重要的旁证。安阳县安丰乡西高穴村西北0.5公里处曾出土后赵建武十一年(公元345年)鲁潜墓志,志文记载:“在高决桥陌西行一千四百步,南下去陌一百七十步,故魏武帝陵西北角西行四十三步。”虽然并非科学发掘出土,但作为旁证,仍然是十分有力的证据。
考古学科学发掘的遗存有准确的地点、环境、组合,获得的实物虽然是“哑巴资料”,但可供榨取的信息很丰富。这座墓的主证、副证、旁证都纷纷指向曹操,并形成证据链或证据群。可以说,有这么多证据来论定墓主人的,以往还不多见。在多年的学术积累,通过大量资料建立的考古学时空框架、解释模型中,判定为这是曹操墓,完全不是凭空想象的推测。
历史和现实社会中的挖宝、鉴宝活动等,常常衍生出很多似是而非的传奇故事。在考古学家眼中的“珍宝”,无非是研究历史的实物史料。挖宝、鉴宝者不屑的“破烂”也许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例如,人们关注的“唐三彩”,尽管有不少个体高大、品相完美的传世文物,但就学术研究而言,有时远不如科学发掘的残片更有价值,就像陕西公元664年埋葬的郑仁泰墓中出土的残破的三彩器盖钮,是目前科学发掘的纪年墓葬中最早的实例,或许更为珍贵,因为对探讨三彩的起源至关重要。考古学是一门严肃科学,发掘保证了资料的可靠性,研究也涉及古人的行为和动机,可以从物质领域向精神领域的研究扩展。走进考古学,就会发现其本身虽然复杂,但并不神秘。
原载:《文汇报》201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