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传桂阳之战攻略:谢松保厅长在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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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松保厅长在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0年8月10日)

 

同志们:

   在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结束不久、在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十分紧张的时候,厅党组决定召开“省民政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厅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同时对法治民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一并进行安排部署。会前,厅党组已经就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印发了实施方案和活动表,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党组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先争优活动上来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对党的建设作出的两项重大部署。4月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随后,中央和省委先后专门召开会议对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创先争优要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也就是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党的事业新局面作贡献。二是要使创先争优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三是各级党委都要抓创先争优活动。也就是说,创先争优活动虽然在基层开展,但不能只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事,各级党委都要抓。四是创先争优要注重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内在积极性。内在的动力不同于外在的约束力,它能让党员感到创先争优不只是上面的要求,而且是自己发挥作用、提高进步的需要,开展活动是给党员提供了平台、创造了机会。这些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全厅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第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2008年下半年,我厅作为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历时近半年,进一步理清了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思路,深入查找和剖析了在影响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法制建设滞后、思想观念解放不够等突出问题,取得了丰富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学习实践活动本身是有阶段性的,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无止境的,是一项长期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有利于进一步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思路、举措和规划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全面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不断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第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创先进、争优秀”,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和不懈追求。我们党是聚集社会优秀分子、创造优秀发展业绩的先锋队组织。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应该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的自觉追求。近年来,我省民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工作职能不断拓展,保障面逐步扩大,民政事业经费逐年增加,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前不久,我省大部分地区遭受严重暴雨洪涝灾害,受灾面广、灾害损失大,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全力以赴,冲锋在前,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取得了抗灾救灾的初步胜利,赢得了受灾群众的一致好评,罗清泉书记和李鸿忠省长对我厅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也多次给予充分肯定。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面临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期望越来越高,民政工作服务大局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建设“两型社会”、成为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等重大战略任务对民政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湖北民政工作要率先走在中西部前列,对我们提出了很高的工作标准。因此,面对机遇和挑战并存,面对复杂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创先争优、勇创一流的精神状态,高标准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光荣职责,推动全省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第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厅机关党的建设的实际需要。厅机关是全省民政系统的龙头,厅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着全省民政系统改革发展的成效,直接关系着民政系统的社会形象。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锻炼和考验,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我们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科学发展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够强。我们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重要载体,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厅直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坚强堡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科学执政、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本领,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敢于攻坚破难、善于依法行政、自觉严格自律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不断夯实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组织基础。

二、明确任务,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在7月12日召开的“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省委7号文件暨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我已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今天既是一次再动员,也是一次推进会。同时,今年上半年,省委、省政府还部署了“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和“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今天的会议也就我厅这两项工作一并进行安排部署,厅里将不再单独召开动员会。

(一)以五好五带头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要把握总体要求。我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紧密联系厅直系统实际,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主题,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为目标,以创建“六型”机关活动为载体,完善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贯彻落实这一总体要求,要着力在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效:一是要在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要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厅党组的重要决议决定和民政工作大局,切实解决影响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要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坚定党的理想信念,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各级党组织要带领广大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敢于迎难而上,敢于勇挑重担;在群众思想工作中,要主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基层稳定。三是要在服务群众上取得新进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群众的需求日益增长且多样化,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愿望更加迫切。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就是我们民政干部最应该去的地方,群众最需要办的事情就是我们应该全力去做的事情。要始终站在改善民生的高度,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望闻问切”,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等民生问题,让群众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美好。四是要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住覆盖面、战斗力、表率作用这几个关键问题,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提高党员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建立健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这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争做优秀共产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争当终身学习的模范;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带头服务群众,争当爱岗敬业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争当廉洁奉公的模范;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忠于职守的模范。同时,要注意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贯穿在创先争优活动全过程中,要形成爱学习、勤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把学习成果变成解决问题的建议,变成工作方法,变成思想行动。

3、要把握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载体。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确定具有自身特色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所在。一是全面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根据五个基本(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七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贯彻始终,目标更加明确、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有力,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达到“五好”党组织建设目标。二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 7号)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省委7号文件紧密结合起来,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选择若干对湖北民政事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部署,为民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创建六型机关活动。按照《厅党组关于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鄂民发〔2010〕55号)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活动。按照第一年办点、第二年推广、第三年提升、第四年见效、第五年验收的总体部署,坚持与时俱进,丰富创建内容,提高创建标准,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集中创建和巩固提高,2013年,基本达到“六型”机关要求。

4、要把握好创先争优活动的方式和节奏。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厅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十八大献礼。活动方式有以下四种:一是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明确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的具体内容,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措施,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创争目标,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直属单位党委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二是定期讲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半年讲评,年终总结。讲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先由党员自评,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讲评。年终总结由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半年讲评和年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报厅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群众评议。直属单位党委可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每年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组织开展一次群众集中评议,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四是评选表彰。上级党组织对所属党组织、本级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厅直机关党委从2011年开始,每逢单年开展一次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二)以责任为核心,深入开展法治民政建设活动

继“执行力大讨论”和“能力建设年”活动之后,省政府决定,今年以省直行政机关为重点,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作为民政部门来讲,就是要以法治民政建设为载体,提升各处室、各单位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活动的重点是三个方面:

1、强化忠于职守意识,加快完善机关责任体系。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每个岗位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创先争优的“平台”。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如果占着位置不干事,不能尽职尽责,工作没有成效,就是愧对人民、愧对组织、愧对时代。履行好岗位职责,既要有干事业的理想信念,又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能力席位。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湖北省省直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试行)》的通知,分厅级、处级、科级、科办员四个层级明确了各自的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厅里将依照通用标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分层分类制定每个岗位的能力席位标准。每个干部都要有危机意识,要对照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认真查找自己能力上的不足,制定提升能力的计划,缺什么补什么。要立足本职岗位,学知识,学本领,创一流,争先进。厅里将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适应性培训和岗位创优性培训,重点加强公务员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三基一专”)的培训,组织开展民政优秀调研文章评选、综合知识竞赛、青年干部职工演讲比赛等活动,着力提升公务员会写、会做、会说、会学的操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激励干部职工争当“操作能手”,争创“服务标兵”,不断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

2、强化依法行政观念,积极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一要加强学习,强化法治观念。下半年,将结合县市民政局长培训班和基层民政干部培训班,举办1到2次法制专题讲座,通过集中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一位干部职工能够熟练地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要依法办事,规范民政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就是要依法办事,切实解决好“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特别是对民政管理和服务中的自由裁量权一定要严格限定、严格监管。今年4月份,我厅与省政府法制办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了《湖北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试行)》,对社团登记管理、低保管理、殡葬管理、区划管理等四大类35条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项目,在细化行使标准的同时,进一步量化了自由裁量权幅度。相关处室要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制度。

3、强化人民满意观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水平。要以强化忠于职守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优良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社会救助、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等民政业务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使民政服务对象了解、掌握、运用相关民政政策法规,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要大力推行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的办事理念和执行文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

(三)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抓手,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中央、省委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新的重大举措,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是对干部的最大关心爱护。省纪委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省直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面要达到100%。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要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排查风险点。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 “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梳理工作事权,编制工作职能流程图。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人、财、物等管理工作,分别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细化风险内容,分析表现形式,确定廉政风险点。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岗位为基础开展自查,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评、组织定等多种方式,查找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在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要在归纳综合风险评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评估岗位腐败风险等级。

2、制定防控措施。各处室、各单位要围绕确定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订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涉险岗位工作人员针对岗位风险,按照自我防控要求,制定个人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二是各处室、各单位针对机构职能和岗位风险,按照内部防控和外部监督的风险防控管理要求,合理分权、相互制衡、定期轮岗、接受监督。三是要按照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梳理有关工作制度。

3、落实防控责任。以岗位工作人员自我防控为基础,实行分类防控和分级防控,各处室、各单位负责防控职能范围内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主要负责人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各处室、各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对不落实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不廉洁和监管风险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问责主要领导。

4、实施风险防控管理。要在对风险点普遍防控的基础上,把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切实落实防控措施,筑牢三道防线。一是抓好前期预警。要根据风险点等级,编制廉政风险点目录,建立台帐,区别不同岗位风险等级签订廉政承诺书,向涉险岗位人员进行风险提示。二是抓好中期防控。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政务公开、检查考核、信息举报、行风评议、行风热线和社会评价等功能,从风险防控角度实行动态监控,发现腐败风险迹象,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控。三是抓好后期处置。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视情况采取警示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等措施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依法处理。对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权力制约、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规范,消除风险隐患,防止问题的发生。

5、及时考核修正。厅党组将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工作实际中,对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评估风险防控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修正和完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内容。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大风险预警与防范管理的力度。

三、加强领导,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中央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部署的又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标准高,要求严,各处室、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为了使活动顺利开展,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和指导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创先争优活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要借鉴和参照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抓紧制定本处室、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动员、指导检查、考核评比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作出表率。

(二)要统筹兼顾。现在各项民政工作任务都很重,各处室、各单位要克服厌倦情绪和应付思想,从实际出发,以贴近民政特点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把创先争优活动与民政工作结合起来,与履职履责、为民服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防止活动和工作“两张皮”。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精神、推动当前各项工作有机衔接,以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推动当前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的新进步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检验创先争优活动的实际成果。特别是当前,抗灾救灾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省委、省政府提出9月底前全面完成倒房恢复重建任务,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努力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以实际行动彰显民政人的先进性。

(三)要坚持开门搞活动。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是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创先争优活动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准。各处室、各单位要广泛吸引和邀请群众参与,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活动方案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向群众做出公开承诺;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请群众评议;评选先进要请群众参与推荐,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要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省厅门户网站、《湖北民政》和专题简报的作用,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对照先进找差距,学习先进见行动,自觉参与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把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作为一种自觉行动和追求,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把全厅干部职工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上来。

同志们,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深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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