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歌手排行榜:内地人在香港上学、工作,如何买保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13:05:13
请问内地内地户口,在香港的大学学习,如何买保险?可以在内地买保险吗? 如果是在香港工作呢,又该怎么买保险呢?谢谢!
随着自由行城市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内地居民去香港买洋保险。据香港特区政府保险业监理处网站公布的数据,在2006年前三季
度,内地访港旅客在香港购买新保单保费共计21.75亿港元,占这期间个人业务新保单保费(382.65亿港元)的5.7%。?而这个
比例至今还处于稳中有升。为何内地居民热衷于到香港买保险呢?业界人士分析认为,内地居民到香港买保险,主要是看好香港保险公司稳定的回报率以及
完善的法规。同时,香港保险公司的险种多,服务也比较好,这就是内地消费者选择香港保险公司的原因。到香港买保险的优势真正做到客户第一。香港的保险产业拥有较悠久的历史,它是世界上开放程度最高的保险市场,其高效率、高透明和严格的金融
监管体制在世界上享有盛名。由于保险基本上都是长期的计划,至少10年、20年甚至终身。在整个保险合同期间,客户始终处在
弱势,而保险公司则处于强势。其原因就是从理论上讲,保险公司在整个保单合同中,随时都有理由拒绝客户索赔。香港保单条
款中的“不可争议”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投保两年以上的寿险索赔,从而制约了保险公司的权力,最大限度保护了
客户的利益。费率低,高保障。在香港买人寿险附加重大疾病险,费率有时只是内地的1/2到1/3,而且香港一些保险公司的储蓄型寿险大都提
供10%~20%的回报率,附加每年现金红利或基金结余,红利为0%~30%,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而定。但内地的寿险预定利率被定为
2.5%,一家国内保险广州分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告诉笔者:“在收益率方面,我们的产品无法同境外保单竞争,我们的预期收益率
最高在3%~5%之间,而境外保险都在10%以上,甚至达到20%。而在理赔方面,内地的公司也不乐观,举个例子说,在2001年
SARS期间,国内保险公司对患病者的理赔率还不到50%,而国外保险公司理赔率是100%,这种对比明显阻止了潜在的客户买国内
保险。”“不可争议”条款。至于保障方面,香港保单有一个“不可争议”条款,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
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
为由拒付赔偿金。比如王先生在签下保单之后两年,突然发现自己患有某种受保疾病不幸过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请理赔,如果在
内地,保险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当时隐瞒疾病状况”而拒绝理赔,但在香港,一旦过了两年的可争议期,“不可争议条款”就
能驳回了保险公司这种理由,从而保障投保人权益。买洋保险理赔难吗?很多人之所以对洋保险存有一定顾虑,主要是考虑到理赔的问题。毕竟香港离内地有空间差距,不比在内地投保理赔那么便捷。
而且香港的保险公司是否承认内地的医疗病历也是个问题。其实这种担心是可以理解的。香港的保险公司采取的“严核保,宽理赔的”经营理念,使理赔工作变得简洁,而且具有较高的理赔成功率。香港的保险公司对
理赔工作极为重视,因为理赔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司的形象和信誉,以及客户对公司的信心。为此,那位英国保诚保险公司员工告诉笔者,由于香港保险业对内地医疗体制的不完全放心,所以香港保险业并不是对内地所有
医院的病历都承认,她向笔者列举了在广州的几个看病定点医院,如广东省人民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
第一、第二医院等。这些医院全都是三甲医院,无论是从医疗水平还是分布来说,都能解决广州居民的看病问题。据这位员工介绍,如果投保人生病了,可以先给保险代理人打个电话,或者直接打电话给公司的客服中心,报出自己的编号就行
了。以后到了出院时凭病历、发票、出院小结、理赔单(以上四种需要正本)以及化验单(可以用复印件)等,寄给保险公司,
公司会开一张支票给你。“这个时间大概15天左右,最主要的是,只要投保人相关证明齐全,我们从不会出现不理赔的事情。”那位员工告诉笔者。当然,去香港买保险也存在一定的弊病,那位员工分析,主要是交费时不方便,特别是每年交费。每年都亲自去一次香港或在香
港托人代缴,都不是一个十分方便的行为。当然,比较好的办法是利用现在的网上银行——受保人在香港银行开户,授权保险公
司每年从账户中自动支取保费,即便身在内地也可以给香港账户打款。还有一点,笔者认为投保者也需注意,因为购买了香港的保险拿到的是港元,也就要承担汇率风险。因为港元与美元是联系汇率
制度,而如今美元兑人民币不断贬值的大趋势下,港元相对人民币也在悄然贬值。两年前港币还比人民币值钱,如今1元港元已
经贬值到0.966元人民币左右。最后,作为投保人来讲,如果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而上法庭,根据香港保险法规,官司一定要到香港去诉讼。就这一点,笔者请
教了一位中山大学法学诉讼法学硕士。“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合法保单,而且各种手段措施合法,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形象几乎
不可能闹到法庭。而且香港法庭非常公正,绝不可能存在人情官司,更不可能偏袒大保险公司。”当然,一旦发生争议,投保人
需要聘请香港律师,这个花费确实挺大
 
什么是地下保单?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些在港澳地区注册的保险公司私自进入内地,非法从事寿险业务推销活动,这种销售活动违反了《保险
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具有服务走私性质,因此被称为“地下保单”或“地下保险”。目前,境外寿险公司通过港澳分支机构或港澳寿险公司向内地居民销售保单,这种保单违反了我国《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外
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有关我国保险市场准入限制的规定,逃避国家税收,具有服务走私性质,因此被称之为“地下保单”。
虽然中国保监会已明确表示要加大对“地下保单”市场的整顿力度,香港保险监管机构也曾多次宣称,要对无视中国保单销售有
关规定、非法在内地销售保单的代理人实施处罚,但“地下保单”的销售热度近几年来并无衰减之势。“地下保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近年来,境内沿海一带非法保险业务发展泛滥,尤其是我省深受其害。据报道,香港每年
400多亿港币的寿险保费中,境内投保者竟占了三分之一。由于“地下保单”的不合法性,已严重扰乱了内地保险市场。所谓“地下保单”,即指境外(主要是香港、澳门特区)保险公司未经国家保监会批准在境内销售的保单,其表现为境外地区的
保险公司派推销员到境内销售保单,境内人员实施为境外保险公司销售保单的行为。“地下保单”所涉及的产品主要是寿险,其
险种多、保单功能全的特点往往是他们非法展业的“杀手锏”。有些境外保单甚至还具有抵押担保功能,可以用来购房、购车、
置业等等。而内地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管理水平不高,给客户的投资回报率根本无与能比。大量的“地下保单”不仅造成逃
税现象,同时还为个别人实施“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方便,其危害性极大。不过,尽管境外保险公司的产品具有很强的诱惑
力,但其不无隐藏着许多风险,如法律风险,由于境外保险公司保险单中的保险条款与内地有很大的不同,一旦发生歧义,难免
发生纠纷。纵然有纠纷,也难以投诉。境外“地下保单”是一种违反国家《保险法》,破坏和扰乱境内正常经济秩序、金融秩序和外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由于其展
业手段隐蔽性,大多是分散的一对一销售,涉及面广而分散,加上境内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所以还难能对其进行有效打击。
因此,多方携手,上下联动,即必须有工商、公安、法院、检察院、海关、外汇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参与,做到联手打击,才能
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境内保险监管机关积极与港澳特区保险监管当局通力合作,达成共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地下保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