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豆腐脑培训:重庆强扣房产税错在哪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8 17:08:35

近日,据新华网报道,重庆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表示,如果纳税人逾期未缴纳房产税的,重庆地方税务机关将“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重庆市地税机关有没有权力从纳税人存款中强扣房产税?

 

重庆将从纳税人存款中强扣房产税

重庆市多管齐下应对欠缴房产税风险

据新华网记者从1月27日召开的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将于28日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届时将采取多管齐下的征收方式,积极应对欠缴税款风险。据悉,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包括存量住房和新增住房两部分,每年征收一次。

重庆市地税局局长刘有恒在发布会上表示,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时期定为每年10月1日至31日,届时将通过公告、信函、上门告知多种方式,告知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应纳税额。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重庆主城九区及三个开发区,征收实行属地化,纳税人在哪个区县,就在哪个区县办理征收。对于特别集中的片区,也将采取上门服务等特殊的征收方式。

地税机关将从纳税人存款中强扣房产税引关注

据报道,按照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个人转让应税住房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将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特别引人关注的是,据报道,如果纳税人逾期仍未缴纳的,重庆市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欠税公告后仍不缴纳的,其欠缴个人住房房产税的情况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据报道,按照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纳税人应按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并提供相关信息。

从纳税人存款中强扣房产税明显违法

重庆房产税试点本身就被指缺乏法律基础

从1月28日起,重庆、上海两直辖市正式对住房开征房产税。不过,有关房产税试点违法甚至违宪的争议一直不断。有学者就认为,征收房产税,是在保有环节向产权人征收的税种,属于财产税的范畴。据《立法法》规定,任何向公民财产征税的行为,必须经全国人大批准。但沪渝两地显然只是得到了国务院的批准,欠缺人大方面的立法程序。因为开征此税,缺少法律基础,缺少全国人大的授权,在一定意义上,开征此税还与宪法精神相抵触。

此外,有专家认为,房产税征税的对象既然是房产,当然就包括建筑在其上的土地,而在目前的中国,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个人和单位只有使用权。我国颁发的所谓房产证并非完整产权的证明,它只是一个使用期限70年的凭证。让纳税人为只有使用权的所谓财产交税,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重庆市地税机关从存款中扣税明显违法

重庆试点房产税不仅有违法嫌疑,而且重庆市地税机关对于逾期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将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也明显违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2001年5月1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才可以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释义,第40条中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很明显,房产税的纳税人作为自然人主体,并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对于此类纳税人,我国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无明文规定可采取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因此,对上述纳税人在不依法纳税的情况下,就不能采取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而只能按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从1月28日起,重庆、上海两直辖市正式对住房开征房产税。而有关房产税试点违法甚至违宪的争议一直不断。

强扣房产税是对私有产权制度的挑衅

保护私有财产权已经写入宪法,不容挑战

我国已经将私有财产权保护制度写入宪法,公民私有产权不应该受到行政权力的非法侵害。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修正案表明我国在宪法中首次确认私有财产权的地位,确立私有财产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对公民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则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强扣房产税是对私有产权制度的挑衅

重庆市地税机关对于逾期未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将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如果这一制度真的得以执行,那么将是地方政府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滥用,不仅没有丝毫法律依据,而且还将直接侵害到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不少有识之士将之视为一种"疯狂"举动。

地产商人任志强就在微博中强烈质疑:"如果银行不能保护储户的存款安全,还有哪个人敢将钱存入银行。如果未经司法程序税务就有权动储户的存款,还有什么依法保护私人财产权可言?尤其是非立法而实行的试点税?重庆是在挑战民众对中国法律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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