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教师发展中心主任:令人费解的两个重要司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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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范死刑证据采集 刑讯逼供取证不作证据环球网 京华时报2010年05月31日04:42http://china.huanqiu.com/roll/2010-05/834091.html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规定明确,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难道“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能够作为呈堂证据?!难道警方会表示自己提供的证据是“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  ※※※ 公安部: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凤凰网资讯 中国警察网2010年05月28日 05:29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5/28/1561522_0.shtml  

核心提示:近日召开的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强调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承担强制医疗任务的精神病医院统称为“安康医院”,以区别于普通精神病医院;目前中国共有安康医院22所,分布在18个省市区;规定的收治对象为有“杀人、放火、强奸、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后果等五大类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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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安康医院内要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司法鉴定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在收治精神病人中要特别注意收治程序和收治对象的把关,没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对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一律不得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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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有公安机关办案部门的审核同意,精神病院就可以接受不是精神病患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