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战争破解补丁:文化大革命中“三结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4 03:09:42
 文化大革命中“三结合”的台前幕后  关海庭 

  “三结合”是对“文化大革命”中中国领导机构内部人员构成和运行方式进行概括而形成的特定术语。其内涵几经变化,在中国领导体制的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很深的影响。对“三结合”这一现象进行剖析,再现其发展的历史轨迹,探讨其产生及演变的社会原因,希望能为中国领导体制的改革提供一点历史的借鉴。

“三结合”:全面夺权的产物

  “三结合”是1967年全面夺权的产物。1967年1月4日和5日,上海《文汇报》和《解放日报》先后宣告夺权。6日,上海市32个“造反派”组织联合,夺了上海市的党政大权,刮起了所谓的“一月风暴”。上海夺权以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夺权。

  1月12日,山西省各造反派联合行动,占领了省、市领导机关。1月31日晚,个别省级领导干部公开站出来,向2000名造反派的代表表态,“坚决和革命造反派群众站在一起,进行夺权”。1月14日,“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发布《第一号通告》,宣布接管省、市委的领导权。在1967年1月23日以前,造反派夺权后成立的领导机构,主要是由群众组织代表和少量的革命干部代表两部分人组成。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群众的决定》,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积极支持广大革命左派群众的夺权斗争”。解放军到地方支“左”,成为“革命委员会”内部“三结合”的构成之一。1月25日,《人民日报》就山西省夺权发表题为《山西省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胜利》的社论指出:“山西省的革命造反派,为全国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的夺权斗争创造了新的经验。山西省委内革命的领导干部,为全国革命的领导干部作出了良好的榜样。山西省军区的人民解放军部队,为全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树立了鲜红的旗帜。”显然,社论已经突出了这三方面力量的作用,说明这三方面的代表将在新的政权机构中占有重要位置。

  1月31日,《人民日报》转载了发表在《红旗》杂志1967年第3期上题为《论无产阶级革命派的夺权斗争》的社论。社论说:“毛主席把北京大学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称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人民公社宣言时,就已英明地天才地预见到我们的国家机构,将出现崭新的形式”。社论指出,在夺权斗争的过程中,要由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当地驻军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的领导干部,经过酝酿和协商,建立临时的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夺权斗争。这里首次提出了新建立的政权机构要由上述三部分人组成。同日,黑龙江省成立了全省的临时最高权力机构——“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

  2月2日,《人民日报》以《东北的新曙光》为题发表社论,指出黑龙江的经验是:革命群众组织的负责人,人民解放军当地的负责人和党政机关的革命领导干部,组成“三结合”的临时权力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三结合”这一特定的术语。7日,《黑龙江日报》发表了没有署名的《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夺权斗争的基本经验》一文,文章在叙述了“三结合”夺权的经过后指出,黑龙江省的基本经验是:“革命造反派,根据当地的斗争具体情况,鲜明地体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省委内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同人民解放军的负责人,三位一体,联合夺权”。10日,《黑龙江日报》、《人民日报》、《文汇报》又将这篇文章加上“此文系参加夺权斗争的红色造反者的领导同志共同研究写成”的署名,并稍加改动同时重新发展和转载。同日,《人民日报》还发表题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的社论,赞扬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实行“三结合”的经验好得很。这样,就把“三结合”作为黑龙江省夺权的一个基本经验向全国推广。2月17日和3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捍卫“三结合”的正确方针》,《革命的“一结合”是夺权斗争胜利的保证》两篇社论。其中心议题是:“革命领导干部代表、革命造反派代表和人民解放军当地驻军代表实行“三结合”,这是夺权斗争的基本保证,是实行夺权的正确方针。

  “三结合”在全面夺权浪潮的推动下扩展很快,并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1967年《红旗》杂志第5期发表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传达了毛泽东的最新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和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

何谓“三结合”

  全面夺权后新建立的“革命委员会”,为什么要采用“三结合”的形式呢?

  “三结合”的结合之一,就是革命干部的代表。把革命干部结合到“革命委员会”中,是基于当时对干部队伍的矛盾认识。在全面夺权刚开始时,1967年2月23日,《人民日报》转载的《红旗》杂志《必须正确对待干部》的社论指出: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必须对干部队伍有一个基本估计。7月至9月,毛泽东在视察南方时,强调要“团结干部的大多数”。这说明尽管毛泽东对形势估计得十分严重,但还是认为干部的绝大多数是好的。“文化大革命”进行一段时间后,毛泽东也感到以前对干部队伍的估计过于严重了,认识到“文化大革命”的损失是有一些,有些好干部还站不出来。开始强调革命干部的作用。因此,在新成立的政权机构中要有革命干部的代表。但是,在“左”的指导方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革命干部不可能真正发挥作用。

  “三结合”的结合之二,就是革命群众的代表,又叫做“左”派或造反派的代表《十六条》规定:“党的领导要善于发现左派,发展和壮大左派队伍,坚决依靠左派”。毛泽东之所以要把“革命造反派”的代表结合进革命委员会中,就在于毛泽东把他们看成是打倒“走资派”的可以依靠的力量。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没有对“左”派定出明确的判别标准。实际上人们往往是根据某个偶然事件,比如是否最先起来造反,是否同中央文革小组的某个人有联系,是否打倒了某个“走资派”等等,来判别某些人是否是“左”派。正像1968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第4期社论所指出的那样:革命委员会中的群众代表不是选举产生的,而是直接依靠广大革命群众的行动产生的。这比以前单纯用选举产生的更合于无产阶级的民主,更合于民主集中制。实际上这种群众代表产生的方式是极不合理和不正常的,它是对无产阶级民主的一种曲解和破坏。首先,革命群众代表不是通过正常的制度化的程序产生的。从革命群众代表这个概念的形式上看,主要是指革命造反派组织的代表,而在当时谁都可以拉起一面大旗,成立某个组织。这就为一些投机分子和坏分子掌握权力造成了可乘之机。其次,革命群众代表出现后所产生的后果也是极坏的。因为没有判别“左”派的明确标准,也就没有判别右派的明确界限。有的群众是“左”派,那么有的群众就会被打成右派;有的群众是“造反派”,有的群众就会被打成“保皇派”,从而加剧了群众内部的分裂和对立。

  “三结合”的结合之三,就是人民解放军当地负责人的代表。从1967年1月人民解放军“介入”地方的夺权斗争以来,军队代表不但做为三结合之一参加了革命委员会,而且还在革命委员会内部居于主导地位,这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第一,先后成立的29个省、市、自治区的革命委员会,有二分之一强的省份由部队代表担任“一把手”;第二,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成立,要由相当一级的军队领导机关批准。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组合发出文件,规定:在尚未建立省市革命委员会的地区,成立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地专级由省军区或军审查,报大军区批准;县级由省军区或军批准,这种特殊的领导关系,也直接决定了军队代表在地方的地位。军队干部在当时极其复杂的情况下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做了大量的工作,对缓和紧张的局势、维护社会秩序、减少动乱造成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总的“左”倾方针影响下,“支左”工作不可能不产生一些失误,带来消极的后果。

  组成“三结合”的领导机构后,三者之间怎样有机地结合,哪部分人在政权内部居于重要地位,在制度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唯有《红旗》杂志1967年第5期《论革命的“三结合”》的社论中提到了这个问题。社论指出:三结合中,“三者缺一不可,忽视或者低估哪一方面的作用,都是错误的”,“必须充分发挥革命群众组织负责人的作用”,革命干部应该“在这个机构中起核心作用和骨干作用”,人民解放军代表也要起重大作用。社论要求革命干部起核心作用是较为具体的,其他都是笼统的。而革命干部起核心作用在当时是根本做不到的。后来中央决定“三支二军”人员撤回部队,要求地方干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此后,革命干部的作用才开始显露出来。至于“革命群众”代表,由于他们本来就不是经过群众的正常选举而担任领导的,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很难开展工作。

“三结合”的“扩展”和“变形”

  由革命群众代表,人民解放军代表和革命干部代表组成的“三结合”领导体制,被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肯定以后迅速地发展起来。

  首先,“三结合”作为领导机构的组成形式越来越具有普遍意义。从量的覆盖面上,这种“三结合”不仅逐步扩展成为既是省以下各级政权的组成形式,而且又是各企事业和农村基层单位领导机构的组成形式。从质的内涵上,“革命委员会”内部“三结合”的组织机构,在不同部门具有不同的内容,而且越来越完善。“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在当时的具体形式是:在各级政府机构,是由革命群众代表、人民解放军代表和革命干部代表组成,农村人民公社以下由民兵代表代替解放军代表。在工厂企业中,是由革命干部代表、民兵代表和工人代表组成;在各大中专学校,是由革命学生代表、革命教职员代表、革命领导干部代表组成。后来,随着军队支“左”范围的扩大,革命干部、革命群众的代表、军队代表的“三结合”便具有了普遍的意义。

  当时,组建这种三结合,强调的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增加群众代表比例的途径,来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就多数省、市级革命委员会的委员构成来看,三方面的比例大体如下:各造反派组织代表(群众代表)一般占50%左右,军队代表占20%,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占20%,其他方面的革命群众代表占10%。在群众代表中,工、农、红卫兵的代表也有一定比例。一般的情况是,工人代表比例较大,贫下中农代表次之,红卫兵代表又次之。例如江苏省筹备成立革命委员会时,革命委员会拟由165名委员组成,其中10名作为机动。155名委员的分配为:革命群众代表95名,占57.5%,其中工人代表37名,占22.5%,贫下中农代表18名,占11%,红卫兵代表28名,占17%,其他系统的革命群众代表12名,占7%,军队代表30名,占18.2%,革命领导干部30名,占18.2%。在省、市革命委员会常委中,军、干、群三方面的比例与革命委员会委员的比例大致相同。

  后来,这种“三结合”的形式在教育系统发生了一些变化。1968年7月27日,北京60多个工厂的3万人组成“首都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北京大专院校。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学校的通知》,决定“在已经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在工人中已经实行革命大联合,清理阶级队伍工作已经有了显著成效的大、中城市,都要在革命委员会领导下,以优秀产业工人为主体,配合人民解放军战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批分期,进入学校”。同日,毛主席的最新指示发表:“实现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必须有工人阶级领导,必须有工人群众参加,配合解放军战士,同学校的学生、教员、工人中决心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进行到底的积极分子实行革命的三结合。工人宣传队要在学校中长期留下去,参加学校中全部斗、批、改任务,并且永远领导学校。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的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实际上,学校中的工人、战士、革命的知识分子的“三结合”,同一般意义上的革命干部、群众代表、军队代表的三结合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增加了工人代表。学校中的革命的知识分子,既包括了一些群众代表,也包括了一些革命干部代表。

  此外,这种“三结合”还发展成为领导机构运行过程中实行有效领导的一种组织形式。1969年7月1日,北京市北郊木材厂的题为《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一场革命》的调查报告,在总结斗、批、改的经验时说到:“工人阶级掌握技术大权后,建立了新的技术管理制度,新产品试制、设备维修、新工艺的制定,都是工人与技术人员、干部三结合进行。各车间普遍建立了三结合的技术革新小组。”

  “三结合”的侧重点是强调领导机关和领导方式要同群众、同实际相结合。毛泽东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这几种三结合,其出发点也是要使领导机关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和联系实际,这同毛泽东的一贯主张是一致的。毛泽东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就是“人民主权”思想,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主体。他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老百姓可以骂我们,我们却不能骂他们,因为他们是主人”。毛泽东强调,人民在争得主人地位的过程中,只有集中自身的精华,形成与统治者和各种错误思想相抗衡的先进思想和阶级先锋,构成强有力的凝聚优势,以此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必要核心,才能真正实现由国家权力客体地位上升到国家权力主体地位的转变。毛泽东明确指出,这个“精华”,“先锋”和“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正如他概括的那样:“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而当人民群众掌握了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体以后,也不是说社会的每一个公民都必须成为国家官员,都必须直接从事国家的政治管理,而是指少数人的执政是在大多数人的真正同意和委托之下进行的。这时代表人民利益的“精华”,主要表现为国家各级干部。正因为社会还不能完全执行管理时,大多数人才委托这些少数干部来进行管理。为此,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监督就十分必要了。毛泽东建国以后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围绕着两个主题展开的:其一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其二是人民群众与官僚主义作风之间的矛盾。到了晚年,他把这两个矛盾合二为一,把人民群众与官僚主义之间的矛盾也纳入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矛盾体系中去了,认为官僚主义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个矛盾在党内和国家政权内的反映。

  毛泽东之所以极力反对官僚主义,是因为他认为官僚主义的膨胀,会使人民群众争得来的权力丧失掉。毛泽东曾说:“民主革命解决了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套矛盾。现在,在所有制方面同民族资本主义和小生产的矛盾也基本上解决了,别的方面的矛盾又突出出来了,新的矛盾又发生了。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就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末,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从某种意义上说,毛泽东毕生都在同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进行着斗争。从1944年印发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要全党学习,引以为戒,到1949年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警惕糖衣炮弹的攻击,以至解放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都是为了防止和反对党内的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60年代,毛泽东领导了部分农村和少数城市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个运动虽以阶级斗争为纲,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但是对解决干部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改善党群关系起了一定作用。“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对各级领导班子实行“革命”,建立“革命的三结合”领导机构,以使各级领导班子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但是,由于毛泽东对形势和干部队伍的错误估计,认为自己有责任带领群众向新的敌人即官僚主义进行生死斗争,使人民获得第二次解放。毛泽东认为这样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意志,而实际上却脱离了群众,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这正是毛泽东的悲剧所在。

新的“三结合”原则

  林彪集团被粉碎后,中共中央开始重新考虑部队的“三支二军”问题。1972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询对三支二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并附《关于三支两军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文件要求三支二军人员撤回部队。此后,大部分参加到“革命委员会”的军队代表陆续返回部队,但也还有一些军队代表留在地方,主要是在省市一级党委和“革命委员会”担任主要负责人。不久,1973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解放军报》发表《新年献词》,指出各级领导机构要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逐步完善。至此,“革命委员会”中原来意义上的革命干部、解放军代表、群众代表的“三结合”政权形式,便不再作为普遍原则存在,而代之以老中青三结合的新形式。

  实际上,老中青“三结合”形式,在此以前曾以不同的形式出现过。1967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对征询召开“九大”的意见的通报》中要求,九大代表要体现三个“三结合”,即:军队、革命干部、革命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工、农、兵三结合;老、中、少三结合。1970年3月5日,经过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转发的北京大学宣传队“关于整党建党的情况报告”提出在基层建立的党支部,要实行老、中、青三结合。1971年8月27日《人民日报》社论《我们党在朝气篷勃地前进》指出,“各级党的领导班子,实行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既有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者,又有中年和青年一代的优秀党员,还有来自工农和基层干部中的新生力量。”但是,这时的老、中、青三结合,主要是指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同“革命干部、军队代表、群众代表”的三结合相比,还没有作为普遍原则提出来。直到1973年1月1日的“二报一刊”社论发表后,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才正式被确定为各级领导班子组成的基本原则。相对于原来的革命干部、革命群众、军队代表的“三结合”,老、中、青三结合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但是,由于当时对我们党的干部队伍的错误估计,一大批被打倒的老干部还没有全部解放,因此,最初的老中青三结合过分强调了青年干部的作用,忽视或在一定程度上排斥了一大批老干部的作用。比如开始组建领导班子,有严格的年龄标准。1973年8月28日党的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根据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进行组建。四届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都必须实行精简的原则。它的领导机构,都必须实行老、中、青三结合。邓小平在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对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给予了肯定,指出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组建,但同时强调“老中青三结合,以中为主”,中青年干部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来”,否定了“火箭式”,的提拔,这就使老中青三结合原则的内涵进一步具体化,使其纳入正确的轨道。遗憾的是,这些思想后来都被当做右倾翻案风被加以批判。

  老中青三结合领导体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因为这种结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领导机构正确的组成规律。从其性质上说,属于年龄结构范畴,是指一个领导集体中不同年龄成员的比例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一个科学的领导班子,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进行组合。在不同角度中,年龄结构是最基本的,是领导群体结构中最重要的结构,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群体效能的发挥,从一定意义上说是领导集体其他科学结构形成的基础。因为年龄不仅是一个人生理功能的标志,也是一个人知识经验积累的多寡、智力发挥程度的标志。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可以为领导集体横向最佳结构的形成打下基础。

   此外,从领导集体纵向的发展上来看,老中青“三结合”还可以保证领导班子发展的连续性,不致于使领导集体在一定时期因为年龄原因大起大落。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后,并没有否定“老中青”三结合的领导原则,这是把“文化大革命”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历史严格区别开来的一个明显标志。 (来源:增刊423期,20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