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附件宾馆:1.3 認識聖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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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認識聖經 怡晨 发表于 2010/10/20 23:20:00 基要神學(一)創造的神——聖經論.神論     呂沛淵   著    海外校園出版

第三課 認 識 聖 經       列印全文--PDF

聖經是神的話,是神賜給人類的啟示,主題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能使人有智慧,因信基督耶穌而得救,因此聖經是“救恩之書”(約廿31;提後三15)。聖經是神的話語啟示,是透過聖靈的感動默示,寫成文字的特別啟示;所以,聖經說的,就是神說的,具有屬神的權威。

一、救恩的啟示

1. 話語的啟示

神創造人,賜人生命與神自己相交團契;在伊甸園中,神向人說話來啟示神的旨意計劃。神吩咐人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創一28-29);修理看守園子,園中一切果子都可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可吃(創二16-17)。神說話,人聆聽,這是話語的啟示,在人被造之初就開始了,這是伊甸園生活的特色。

“話語”是“神的形象”的重要部分,是位格與位格之間交流關係的主要表達。在人犯罪墮落之後,罪人無法從“普遍啟示”得知自己的罪孽何其深重,更不知所需的救贖為何,所以,神以“話語”宣告審判與救贖,啟示救恩之路;因此,話語成為神曉諭“救贖啟示”的主要途徑。聖經是神話語的啟示,曉諭救恩,是在人墮落之後賜下的,是超自然的“救贖啟示”。

2. 成文的啟示

 “特殊啟示”是藉著“神的顯現”,“先知之言”,“神蹟奇事”來傳達救恩信息。它啟示了神拯救罪人和世界的計劃,及其實現的方式。它光照人心,使人悔改得新生命,與神和好,過聖潔生活,預備人進入天家。“特殊啟示”不僅帶給我們救贖的信息,也帶來救贖的事實,豐富了我們對真理的認識,供應我們的生命長進所需。“特殊啟示”在歷史中的彰顯,是階段性漸進的,愈照愈明;其完美全貌在整本聖經完成記載時,表露無遺。

賜下“特殊啟示”的神,為要保守與傳揚救贖真理,建立神的子民,堅固安慰神的教會,免受“撒但,世界,老我”的危害,遂將“特殊啟示”藉先知使徒之手寫成文字,成為“舊約與新約聖經”。整本聖經是“特殊啟示”的記錄,是作者們被聖靈感動默示,寫下成文的“神的話”。此後,唯有“聖經”才是“特殊啟示”,是神的兒女信仰與生活一切的根基。

3. 聖經與聖靈

 “啟示”,就命題內容(propositional revelation)而言,是“一次永遠”已經完成;從客觀真理來說,不會再有新的啟示,直到主基督再來。然而,“啟示”就實施應用(personal application)而言,則是“多次多方”繼續進行;就主觀領受而言,則指引光照連續不斷,使信徒進入真理遵行主道。所以,今日的教會要靠“聖經”與“聖靈”來生活,來認識神。因為“聖經”就是“神已說過的話,也是為每一時代所說的話”,而“聖靈”感動先知使徒寫下“神的話”並光照指引信徒明白遵行之。

二、聖經的默示

 “默示 inspiration”(或譯“靈感”)是指:神藉著聖靈,保守神的選僕將所領受的啟示,正確無誤地傳講或記載,以傳達給神的子民,作永遠的見證(出卅二16)。聖靈感動先知與使徒將所得的啟示,寫成聖經,共66卷(舊約39卷,新約27卷)。聖經的默示既是完全的,且是真實的,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提後三16-17):

1. 徹底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範圍”而言,是“全面默示 plenary inspiration”:神感動作者寫成聖經,保守他們所寫的每一部分都是神的話(彼後一21);就“遣詞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 verbal inspiration”:神直接引導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神的話,所以聖經的一點一劃都不能廢去(太五17-18)。

2. 真實的默示

聖經的默示,就“內容”而言,是“絕對無謬無誤的默示 infallible and inerrant inspiration”:既然神保守神的選僕寫下聖經─神的話,而神的話就是真理,當然聖經是絕對無謬無誤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全然真實可信,在凡事上都是確實可靠的準則指引(約十七17;多一1-2)。

三、聖經的權威

我們可能受他人或教會的見證影響,因而對聖經產生了敬意。然而,我們信服聖經的權威,主要不在於任何屬人的見證或教會的傳統,乃是完全在於神是聖經的真正作者,而神就是真理本身。聖經是神的話,是救恩的啟示,藉著聖靈默示所賜下的,所以聖經當然是真理的絕對最高權威,遠在人類理性、經驗、傳統這些次要權威之上,是你我生命存在的根基,生活動作的基準。聖經的權威,是清晰自明的,且是完備無缺的。

1. 聖經的清晰 (perspicuity)

雖然聖經裡所記載的並非每件事都一樣清楚,每個人所明白的程度也不盡相同,但是關於救恩福音與信仰生活,要人相信遵行的基本須知,則是一清二楚,在聖經各處皆有清晰詳解,即使是凡夫俗子也能明白,對救恩真理得著足夠的認識。因此,在神的特別保守護理之下,聖經原文被忠實抄寫保全至今,並且聖經所到之處,都翻譯成當地母語出版發行,使得所有人都能閱讀明白在主基督裡的救恩;並且,將神的話豐豐富富存在心裡,以神所喜悅的方式來回應敬拜神,並藉著聖經所生的忍耐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十五4)。

2. 聖經的全備 (sufficiency)

關於神所要人領受的一切事情,神的榮耀,人的得救,信仰生活等全面的旨意,都完備無缺明文記載在聖經中,或在從聖經可得的必然結論裡。神藉著聖靈默示先知使徒寫成的聖經,是一次永遠的,作為建造教會的全備根基(弗二20)所以,無論何時何地,都不可增添或刪減聖經(啟廿二18-19)。若以屬人的傳統或假托“新啟示”之名,在聖經之外增加或另立權威,則必是異端假道。換言之,聖經本身就是夠用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

3. 聖靈的光照

雖然聖經裡面到處充滿證據,顯明其為神的話,然而,最終而言,我們所以會完全接受且確實相信其屬神的權威與無謬的真理,乃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內心所做的光照見證。此見證是藉著神的話,且伴隨神的話而成的。為了使我們能明白聖經並因相信主耶穌基督而得救,聖靈在我們內心的見證,是不可或缺的。正如聖靈為主耶穌作見證,聖靈也為主的話作見證,將認識神榮耀的光也照在聖經的話語上,使我們透過聖經能與主面對面的認識(林後三18;四6)。雖然查考討論,別人的見證,與自己的經歷,都能幫助我們、預備我們來接受聖靈的內證,然而,此內在光照,完全是聖靈的主權大能作為。

4. 聖經的解釋

既然聖經是神的話,每一個基督徒就要認真研讀,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運用遵行於生活中。我們不可照私意解釋,更不可無知強解,以免自取沉淪(彼後三16)。

聖經是神的話,用人類語言寫成的,具人類語言的性質,所以要依照字義文法與歷史背景來觀察解釋,不可背離上下文,寓意亂解。新舊約聖經共66卷,是漸進的與合一的啟示,前後配合互補說明,因此,聖經是自解自明的;解釋聖經的最高準則就是“以經解經”:當我們讀到難解的經文,就要以他處較清楚易明的經文來解釋之。

其實,解釋聖經最大的問題,不在聖經本身,乃在我們自己的心有無真正歸向主,有無除去心裡的帕子(林後三14-16)。讀經解經的最後目的,是將神的話運用在我們自己的生活處境中,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常常遵行主的話,就必曉得真理,而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可見遵行聖經是明白聖經的先決條件,也是作主門徒的真正標誌(約八31-32)。

四、基督與聖經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十一27)。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三16)。

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廿八18;西一15-20;弗一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神子民的主要工具。正如主基督寫給小亞細亞七教會的信(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神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 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 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

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二6-7);聖經是神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神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感謝神,賜給我們這本聖經─成文的道,完美的救恩啟示,是活潑大有功效的真道,是主基督向你我說的話。感謝神,“主耶穌愛我我深知,因有聖經告訴我”(Jesus loves me this I know, for the Bible tells me so.)。


作業(討論題目):

一.  “聖經”是怎樣的一本書?世人的看法為何?“聖經”本身如何說?
二.  “聖經”是如何寫成的?為什麼其內容是完全真實,沒有任何錯誤呢?
三.  “聖經”與今日基督徒的關係為何?
四.  今天的我們,如何才能正確解釋遵行聖經”?
五.  請說明“主基督”與“聖經”的密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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