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药记事在线阅读:张子林书法 收藏 新形势下增强政协参政议政实效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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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增强政协参政议政实效的方法和途径

青山区政协委员  刘仕东
(2008年9月)

      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政协委员代表各自界别所联系的人民群众协商和讨论国家和地方的各项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的重要场所,在“三个文明”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人民政协在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有待研讨改进的方面,还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进一步增强参政议政的实效。
      一、人民政协在参政议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一些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观能动性不够。有些委员很少参与政协的有关活动,思想观念未及时更新,不了解人民政协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对政协工作抱着“一点不做不好意思,做多了没意思,做一点意思意思”的消极心态,履行委员职责的意识不到位,没有进入角色。有些委员把参政议政当作软任务,没有深入调研,掌握的第一手材料不足,只讲套话、空话,表扬多,批评的少,罗列现象多,本质分析少,一般性建议多,可行性措施少,作用发挥不够。有些委员总认为自己提的意见不一定能被采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高。
      (二)一些委员参政议政的素质有待提高。参政议政的范围涉及到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知识,要求政协委员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文化科学知识素养以及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与之对应。但有些委员对本职工作以外的知识知之有限,缺乏对社会的全面了解,在参政议政中,表现出思路不宽、局限性大的弱点,参政话题道听途说多,实际经历的少;反映本部门本系统的情况多,带有宏观指导意义的意见少。而且委员界别的集体智慧发挥不够,在参政议政中表达的个人意愿多,团体意见少,反映出的问题很难代表界别或群体意愿。
      (三)政协组织缺乏完善的委员管理办法。政协对加强委员管理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对委员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不够细化、不够严格,缺乏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缺乏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机制(政协委员来自各个界别和各个单位,其所在界别和单位对其在政协履职情况缺乏了解,更缺乏监督。党委有关部门对委员产生后的履职情况考核和监督还没有纳入自己的工作内容),缺乏可操作的委员退出机制。《政协章程》虽然对委员履行职责有一个基本的要求,但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把握和运用。
      (四)一些委员在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中存在一些客观困难。在现代社会,许多委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面临竞争和压力不断增大,为了实现自己在职称评定、业务发展以及收入提高等方面的较高期望,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参加政协活动的时间经常与本人本职工作时间安排发生冲突。参政议政需要有深入调查研究作为基础,而委员在调研上所花费的大量时间精力,包括一些费用并不能直接从政协得到物质补偿,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委员调研的积极性。一些委员的学习培训和知情渠道还不多,缺乏对全局形势和大政方针的学习和把握,缺乏对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情况的了解,在履行职责时,显得力不从心。一些委员虽然情况比较熟悉,但由于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发表意见时有所顾虑。
      二、增强政协参政议政实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通过自我锻炼提高与组织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委员素质。每个委员都应针对自己某个或某些方面的不足,积极主动地多看多问多听多思,开辟更多的社会活动渠道,扩大视野和信息来源,不断充实自己,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文化科学知识素养及社会活动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要正确处理好政协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作为政协委员,肩负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光荣使命,代表着一定群众团体的利益,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他们的意愿和呼声,充分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利益,努力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要树立“政协是舞台,委员是演员”的意识,委员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协的形象,关系到政协职能的发挥。每个委员都应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决不能“只挂名、不议政”,更不能“只要荣誉、放弃责任”。
      (二)严把进口关,努力改善委员结构。组织、统战部门和政协要严格掌握委员条件,注重其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和能力素质,不断完善委员推荐、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可以考虑在推荐阶段,适当引入竞争因素,把组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从而增强政协委员的参与意识及责任心。在换届或进行委员调整时,切实把文化层次高、代表性强、热爱政协工作、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同志吸收进来,并不断改善委员结构。
      (三)要为委员知情议政积极创造条件。要加强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委员有效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前提,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获取信息的途径直接影响委员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要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的信息渠道,大力加强各种参政议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储工作,组织和引导政协委员积极开展参政议政活动。要从制度上改善政治信息的供给方式和供给量,加强和规范与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对口单位的联系,适时组织委员参加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情况通报会和专业性会议,参加政府部门的调研、论证、检查等活动,从更宽的范围知情明政,把参政议政与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特约监督以及为社会服务和对外联络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参政议政工作更具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发挥委员在专题调研、视察、大会发言、民主监督等活动中的作用。在专题调研时,要尽量安排参与热情高、有专业特长、文字表达能力强的委员参加,并积极吸收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组织委员视察时,要提高委员视察活动的参与率、发言率,以及党委政府对委员意见建议的采纳率;在大会发言时,不仅要营造良好的氛围,更要注重委员发言的质量和效果,以增强社会各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在民主监督活动中,要发挥政协位置超脱、渠道畅通的优势,鼓励政协委员敢于讲真话、进诤言,真心实意地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要密切联系,关心支持,加强服务。政协领导和政协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多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政协机关要不断改进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方法,尽心尽力为委员履行职责搞好服务,并提供必要的保障。要积极促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工作。加强政协干部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政协机关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努力使政协机关更好地成为政协委员之家。要提高成效。对委员通过提案、建议案、调查报告、大会发言、社情民意反映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党政有关部门要从函件接办、处理方法、领导批示、办复结果的反馈等工作程序加以明确规范,并应有约束性措施加以保证实施执行。
      (四)健全制度,加强考核,进一步规范对委员的管理。要建立完善档案台账制度。政协办、各专委会、委员小组要对委员参加政协活动及履职等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完善通报、考核制度。将每个委员参政议政及履行职责情况,如参加全会、视察、调研、培训、小组活动及撰写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等,定期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或届中与换届时评比优秀委员、委员先进集体、优秀信息员、优秀理论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政协章程》对委员规定的基本要求及义务,政协应对每个委员的参政议政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体委员、委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是领导干部的,还要将考核情况抄送区委组织部,建议将其列入干部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另外,建立委员管理考核档案,并把委员履行职责情况作为委员调整的重要依据。建议党委把各单位支持政协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把各单位支持配合政协工作情况与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从而强化这些单位和委员对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视。要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履行职责好,发挥作用成绩显著的委员要在政协全会上加以表彰奖励。要建立换血机制。在换届时,保留骨干,更换掉参加活动太少,发挥作用很差及因故不宜继续留任委员;对因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长时间内(一年以上)无法发挥作用者,可准其自愿辞去;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或全委会议、常委会议决议的,视其情节,可以撤销其委员资格,缺额应即从其原所在界别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