芈月传那几集有床戏:今生我们相约 携手永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4:21:42
 
 


 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相遇……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惬意。媒婆也快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一直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还没见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人。直到有一天,她去一个庙会散心,于万千拥挤的人群中,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女孩觉得那个男人就是她苦苦等待的结果了。可惜,庙会太挤了,她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她的诚心打动了佛祖,佛祖显灵了。

  佛祖说:“你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

  女孩说:“是的!我只想再看他一眼!”

  佛祖:“你要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家人和幸福的生活。”

  女孩:“我能放弃!”

  佛祖:“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你不后悔么?”

  女孩:“我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这让她都快崩溃了。最后一年,一个采石队来了,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走过了。当然,他不会发觉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男人又一次消失了,再次出现的是佛祖。

  佛祖:“你满意了吗?”

  女孩:“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他一下!”

  佛祖:“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女孩:“我愿意!”

  佛祖:“你吃了这么多苦,不后悔?”

  女孩:“不后悔!”

  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地看见一个人走来,又无数次希望破灭。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相信女孩早就崩溃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了,她知道,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地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阴很诱人,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地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这千年的相思。她只有尽力把树阴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千年的柔情啊!男人只是小睡了一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在动身的前一刻,他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的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哦?”

  女孩:“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佛祖:“哦!”

  女孩:“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因为这样很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爱的感悟——一所房子与一把雨伞

  在一个夏日的黄昏,当骤来的雨点打得那个美丽的女孩子不知所措时,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将他的雨伞遮在女孩的头顶。雨打湿了男孩明朗的笑容,映得女孩的眼睛亮晶晶地发着光。爱就是这样毫无准备地闯入女孩的心田。男孩是从外地闯入这个城市的,他现在算得上是两手空空,但他是个执著而又吃苦耐劳的青年人,凭借这些,他已拥有了一份他所热爱的工作,现在又有了这个他极珍爱的女孩。女孩对她身边的追求者坦荡地言明已心有所属。但一位财大气粗者却颇不服气,他不相信爱有那么大的力量,就又一次向女孩展开了攻势。女孩说,不,我只爱他,他给了我一把雨伞。追求者说,我给你的是一所房子。说着把一张照片放在女孩面前。照片里的房子漂亮而华贵,门厅里还放着一棵挂满彩灯的圣诞树。女孩一副赞许的样子说:这确实是一所漂亮的房子,可里面没有我所爱的人,那它就只能是一所房子而不可能是一个家。要知道,再堂皇的房子没有爱来支撑也必定会倒塌,再奢华的陈设没有爱来擦拭也会布满灰尘。即使你能为我点亮圣诞树上的一百盏彩灯,却不能使爱的激

  情燃烧。追求者很不以为然地说:每天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爱大概只能是其中的一叶小舟罢了。女孩笑了,说我就是因为怕被横流的物欲所淹没,所以才要拼命地抓住那一叶小舟。追求者摇摇头说,喝着西北风谈情说爱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你是不是对他说:亲爱的,就是跟着你要饭我也会爱你一辈子。追求者的眼神里有几分讽刺。不!我们为什么要喝着西北风谈情说爱呢?女孩大声反驳,我更不会说“就是要饭我也要跟你”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在看不起他。人生的路那么长,他现在只是刚刚起步,何必非要计较这一时的所有呢?凭着他的个性与能力,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事业有成。

  还有我,我的快乐不在于别人赐予我什么,而在于用双手和所爱的人一起创造我们的生活。我想我们将来一定也会有这样的一所房子的,我们会一起点燃圣诞树上的一百盏彩灯来招待客人,到那时希望你能够光临,看看我们的爱情所创造的一切。追求者很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颇有些家资的自己(怎么说他也是一位大公司的老板呀!)竟敌不过一个初出茅庐、赤手空拳的穷小子。女孩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微笑着替他回答:这个道理很简单,你能给我一所房子,可你能在一生中随时为我打起一把遮风挡雨的伞,而宁肯自己在风雨中挨淋吗?追求者歪着脑袋,沉默良久,才喟然长叹一声道,想不到我的一所房子竟会输给了一把雨伞,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真是荒天下之大谬!爱能打开通往幸福的门,同样也能打开通往事业成功之门,因为爱是一股永不枯竭的源泉。在这股源泉的滋润下,面包会有的,幸福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3.爱情的约定

  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九岁那年,琳这样对平说。说这话时,初冬正午的阳光打在她小小的脸颊上,泛着一丝绯红,看得平的心猛地一跳。从那开始,他便常常会想像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自己会像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一样拉着自己心爱公主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该有多么美好啊!他这样想着,不禁笑了,很开心地。他常常带着她上街,他们一起在街上看人来人往。大热天的时候平总会省下父母给的午餐钱,买来两根冰棍,一人一根,然后看着琳低着头小心翼翼地吃完,一副很认真的样子。那时候他忽然想,要是能这样一辈子看着她吃冰棍,他宁愿什么都不要。八年后,他和她都考上了大学,都是名牌大学,琳学的是化学,平学的是计算机。只是,他

  在上海,而她在北京。两地相隔的日子,他常常会想起他们在炎炎夏日手拉手逛大街的情景;常常会想起他和她一人吃一根冰棍的情景;常常会想起她对他说,长大了,我一定要嫁给你。他的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意,轻轻地,拂过心头。大三的暑假,他从上海跑到北京去看她。在火车出站口,他看见她捧着一束红玫瑰,灿烂地笑着。初春的阳光洒在她披散着的长发上,美丽得令人眩晕。琳。他走过去,轻声唤着。你来了,平。她微笑着,把手中的玫瑰送给了他。我有个同学在校外租了房子,本来是打算暑假在北京打工的,她父母却非要她回去不可。她

  知道你要来,临走前就把钥匙给了我。她依旧笑着对他说。他跟着她到了那套租来的房子。房子坐落在学校正门边,街边种着一排法国梧桐,树叶延伸到窗前,弥散着淡淡的清香。他静静地看着她。琳,他轻轻唤道。

  怎么了?她转过头,看着他,眼神里已经有了一丝不安。半年没有看到你,你变化了许多。他微笑着,掩饰住了内心的心绪。是的,在岁月面前,每个人都是会变化的,每个人又是不可能变化的,她的眼睛定格在了窗外的梧桐树叶上。他的心猛地一跳,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来轻轻地拉住了她的手。她回过头来,眼睛一触及他热辣辣的眼神便躲开了。她低下了头,满脸羞红。他看得心神荡漾,轻轻地拉过了她,紧紧地把她拥在了怀里。他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他捧起她低垂的脸,往她红润的嘴唇吻去。别!她伸出手按在了他的唇上。他没有理会,依旧吻在了她的唇上。他的手开始在她光滑如缎的肌肤上滑动。她感觉到体内一阵剧痛。睁开眼,看到一片梧桐叶子从树上落下,在微风中轻轻飘了进来,最后落在了床边。泪水忽然从她眼中滴落下来。一个月后,她收到了他从上海寄过来的一封信。刚撕开信封,一张平整的纸片便从信封里掉落下来。她俯下身拾起。那是一张冰棍纸,是十年前特有的那种。她把它放在桌上,展开了信笺。琳,还好吗?寄给你一张我收藏了十年的冰棍纸。十年了,我无法忘记那个在炎炎夏日和我手拉手一起逛大街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和我一人吃一根冰棍的女孩;无法忘记那个对我说长大了就要嫁给我的女孩。你知道吗?当我来北京看你,你捧着火红的玫瑰笑脸盈盈地看着我时,当你低着头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在心头暗暗发誓,我一定要娶你,一定要跟你相守一生。你知道吗?是你那低头间的温柔感动了我。有你的日子,我便永远也不会孤单。爱你的平于上海她给他回了信。整张洁白的信笺上只有用书法笔写的一行触目惊心的大字。虽然父母要我出国留学,但是我不去,因为,我爱你。那个秋天,他是幸福的。他常常独自一人徘徊在漫长的邯郸路。看着宽阔的大路上人来人往,他会忽然想起他和琳的未来,然后他傻傻地发笑。从复旦正门出来,穿过国定路,武川路的文化花园里有一个新开的网络公司。他会常常在网吧登陆到这家网站的论坛上游荡,看着上边一个个熟悉和不熟悉的ID,看着他们在论坛里热烈地争吵,他的心里会忽然涌上一股暖意。他开始在一个叫“小资情调”的论坛里发帖子。他感觉自己是一个属于漂泊的人。颓废的表情,黯淡的心绪。喜欢流浪,很少停留。很快,他的帖子就有人回复。是一个叫潇的女孩。她说,我猜想你一定是复旦的学生。他感觉很是惊讶。虽然他很少在论坛上回别人的帖子,但是这次他还是回了。

  为什么。他在后边写了这几个字。因为你的语言里流露出的颓废与忧伤。很小资的一个男人,同时又很显品位,只有复旦出来的学生才有这种格调。潇说。他忽然感觉自己对这个叫潇的女孩有了兴趣。于是,他开始在那里停留,第一次长时间的停留。人走累了,就该向往停歇。漂泊久了,总会寻找归宿。我也是如此吗?他问自己。然后笑。六月。琳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电话也没有。他打去电话,却总说琳不在。终于在他打了无数个电话之后得到了一个消息:琳已经在一个多月前申请提前领取了毕业证书后和父母一起出国了,临走前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他猛然间觉得天旋地转。和朋友出去,喝了很多的酒,然后回来,倒头就睡,几乎忘却了心里所有的忧伤。半夜忽然感到头痛欲裂,然后从床上起来,喝了很多的凉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阴郁的颜色。风从

  开着的窗户吹了进来,在屋里轻轻地盘旋。然后他感到眼睛潮湿。他在南京西路的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份工作。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开始发狂般地写作,写完后马上贴在论坛里。论坛上的人们开始沸沸扬扬地讨论起他,他的帖子一贴出去就会有很多的回帖。他会认真地看每一个回帖,但是从不回帖。他决心开始写一篇小说,很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终结。他常常会一整天地逃课,自己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用电脑写字。有一天下午六点开始写,一直写到晚上十一点,中间不断地喝水。写了一万多字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胃一阵发痛。然后躺在床上,静静地看着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的方块字,他忽然觉得它们在凝视着自己,安静而平和地。他的眼泪忽然从眼眶中流了出来,滴在地板上,溅出一朵绚丽的泪花,在发黄的灯光下像绽放在黑暗中的花朵。终于有一天,他在论坛里看到别人写给他的一句话。平,我要见你。晚上八点整,国定路书店。帖子下赫然写着一个字,潇。虽然不是繁华地段,但是晚上的国定路分外热闹。

  三三两两学生模样的人群,在冬天的寒风中游荡。他走进国定路书店的时候,书店里站着十来个顾客。书店老板围着一条围巾,坐在桌前看书。他四下打量,发现书店角落里有一个女孩靠在书架上静静地看书。他径直走了过去。潇。他叫道。女孩抬起头。这是一个很清纯的女孩。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似水般的明眸刚从书本上移开,显得有点迷茫。她笑了。平,你来了。他带着她去音乐酒吧喝酒。在淡淡的音乐声中,她静静地凝视着他,嘴角顽皮地微翘着,一副清新可人的样子。你的文字很颓废,我却很喜欢。潇笑着说。这么说你也是复旦的。他看着潇可爱的笑脸说。是的,今年大四。她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在你文章中常常提到的琳现在怎么样了?走了。他的脸上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悲哀。和父母一起出国走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我知道,她是想彻底地忘记我,忘记一个十年前就有过约定的人。潇没有再说话,只是把手轻轻地放在他脸上,似乎想为他擦去脸上的泪水。谢谢。他说,可是我早已经不会再流泪了,从半年前琳走了之后。

  那以后,他们开始常常一起出去散步。潇的眼神变得越来越温暖。他知道,她已经喜欢上他了。有时候他想,潇其实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漂亮,温柔,懂得体贴人。对于一个有过心灵伤痛的男人来说,这些都是自己最需要的。于是他开始慢慢接受潇。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平稳。潇慢慢地就把自己完全投入了进来。女孩为什么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完全地投入到一个男人的怀抱与梦想中。在他紧紧地拥抱住潇的时候,平这样想着。两年后,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周末的下午,平带着潇去商场买婚纱。在买完婚纱刚要走出商场的时候,他忽然触电般地,然后停了下来。对潇说,你先回去。然后就飞一般地跑了出去,只留下潇一个人在商场门口目瞪口呆。潇在家里等平,等到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才见平回来。潇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平只是摇头,一句话都不说。

  从那开始,潇就感觉到自己与平之间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默契,两人之间好像隔了什么东西似的。凭直觉她感觉到她和平之间的这段感情快要走到尽头了。在无数个寂静的夜里,她常常起来看着身边的平。平睡觉的时候像个孩子,潇忽然这样想着。然后她就感觉到自己的眼泪流在了脸颊上。终于有一天,平对潇说,潇,你还是找另一个适合爱你的男人吧,我不配。潇很平静,她知道这一天终究是要来临的。从他们买回婚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知道他们之

  间的这份感情已经走到了尽头。她一句话都没有说,收拾了几件衣服就离开了。从此以后,平再也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她的消息。两个月后,平结婚了。新娘是一个叫静的女孩。静声音很沙哑,她的脸已经几乎完全毁掉。一条条红色疤痕裸露在空气中,甚至在左脸颊上还可以看到一小块无法掩饰的森森白骨。当前来祝贺的人们看到静的时候都惊呆了,一个个不知道说什么好。送走客人之后,平和静并排坐在床上。你为什么看到我这模样都还要娶我?静看着平,满脸温柔地问。不为什么。平轻轻地握着静的手说。你一定要说。静的话语开始激动起来。

  平犹豫了一会儿,说:好的,我说。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因为我在商场门口看见你低头间温柔的样子像极了我的初恋情人琳。静定定地看着平,忽然泪流满面。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告诉平。琳在毕业前夕的化学专业实验中不小心让硫酸严重烫伤了脸部,在治疗中又影响了声带。琳无法把这样的消息告诉平,只好顺从父母的意思出国留学。琳在国外的三年时间里,无法摆脱平的影子,于是她决心回国看看。她只想在平的身后静静

  地看他一眼。静没有想到平会喜欢上她这样一个已经毁了容颜的女子。静没有想到平会爱她如此之深。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平事情的真相。今日面目全非的静就是昔日与平有过十年约定的琳。  

  会珍惜才是福

  我和丈夫品洁可以算是“青梅竹马”,从高一入校到结婚,经历了八年爱情长跑,其中有许多无限美好的时光,也有差点让我们错失了这一生的姻缘的惨痛经历。曾经不懂珍惜的我现在还觉得对不住丈夫,这种愧疚让我得到一个教训:不仅要会爱,还要会珍惜才是福。我经常想:我这个貌不出众、才不惊人的女孩是上苍的宠儿。品洁是一个如他名字一样优秀的男孩。

  那年高考,他考上了京城的一所本科院校,而我只考上了一所市属大专,我开始感到自卑。但品洁每周都有超重的信寄来,品洁每封信的结尾都有一句:“珍,等我回来娶你,我们会相爱一辈子。”品洁的珍爱让我觉得好甜蜜,好幸福。毕业后我被分配到一个偏僻的小镇工作。生活上的不习惯、工作上的失意、心理上的失衡,使得我心灰意冷,而此时的品洁正雄心勃勃地准备考研。我想:品洁毕业后能满天飞,他会回到我身边吗?我能拥有品洁一辈子吗?柔弱的我对我和品洁的将来失去了信心。就在这时,同事田风闯入了我的生活。田风是一个工作了好几年的男人,虽然他文化不高,但却有好多社会经验;他不会像品洁一样同我谈雨果、谢灵运,谈高能物理,但他会告诉我许多生活的道理;他也不会像品洁一样逼我多学一点知识,他只会想很多花招来让我开心,并说他不希望我回报。

  我想,这就是成熟吧,他就是能适应社会的人吧。我很感激田风,同时也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和对他的警惕。一天晚上,田风的甜蜜话语冲垮了我脆弱的防线。那一瞬,我猛醒过来:这个男人,我了解他吗?爱他吗?他真的爱我吗?我是想嫁给我爱的品洁的呀。我想推开他,可已经来不及了,我感到难言的痛楚。那一夜,我流泪到天明,而田风却满足地熟睡。我在心中对自己说,我再也配不上我爱的品洁了,也别奢望他会要我了,不要玷污了品洁的纯洁。我将嫁给一个我并不了解,或许也谈不上爱的男人。可我天天想品洁想得要命,我这才知道失去的东西是多么可贵。达到目的的田风对我并不珍惜,他的本质日渐显露:他当着我的面摸别的女人的腰;他对他的父母亲乱吼,从不帮家里干活;对领导阿谀奉承,打小报告讨领导欢心,对同事却鸡蛋里挑骨头……天啊,我真的难以接受自己要嫁给这样的一个人。

  每次收到品洁的信,我都痛哭不已。我怎么对得住高尚的品洁,我是一个坏女人,一个背叛感情的坏女人。我好多次想为自己的错做一个了结,可我还留恋这个世界,因为有品洁。有时痴痴地想:要是品洁能原谅我就好了。我就这样一直挣扎,一直煎熬,一直瞒着品洁。不能影响他的学业,一切都要等他考完研究生再说。一个假日,品洁从学校跑回来看我。一见面,品洁便紧紧地拥抱我,我好想能这样让他拥抱我一辈子。品洁一边热情地吻我,一边说:“珍,快了,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不会让你再等了。”我无法再欺骗品洁了。我泣不成声地推开品洁:“洁,我们分手吧。”品洁脸色惨白地抓住我的双肩:“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一起走过了七年多,在我快毕业了还要讲这些?”我只是

  哭,心像千万把刀在乱剐。我咬咬牙说:“我不喜欢你。”“你在骗我,如果你不喜欢我,我们又怎可以相爱这么长时间?如果你不爱我,你就不会哭。”我麻木地讲出了真实情况。“为什么会这样?不可能!为什么会这样?”他情绪激烈,拼命地打自己的头,他也哭了,而我的头脑一片空白。过了许久,稍微平静一点后他问我:“你爱他吗?”“我以前一点都不了解他,我只是需要一点点关怀和慰藉,现在才知道我一点也不爱他。”“那你会不会嫁给他?”“不知道,可能会。”“他会对你好吗?”我摇头,他一把抱住我哭了:“为什么你不相信我的爱?为什么你这样不了解我?你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视你为珍宝,而你却这样糊涂,你好令我失望。

  你自己也知道你爱的是我啊。”品洁脸上的肌肉抽搐,我说不出别的,只是喃喃自语般地对品洁说:“不要管我了,我对不起你,只希望以后你能幸福。”“我会幸福吗?”许久,品洁痛苦地说,“嫁给我吧!我们的爱情已经遭受劫难,要珍惜劫后余生。”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我还能拥有幸福。田风对我的决定很平静,或许他早就料到,他甚至在背地里无耻地说:“反正我没吃亏。”我的错,换来了品洁的苍老与痛苦。品洁以数学两分之差失去了上研究生的机会。我的内心更多了一分内疚,还是品洁鼓励我,用爱化解一切不快,我们慢慢地挣扎出来。品洁说我成熟了很多。品洁为了我放弃了一份很好的工作,来到离我近一点的城市工作,他表现一直很好,从不问及田风的事,反倒是我偶尔同他讲一下田风的女朋友更新换代的事。品洁说:“看清楚了也好,不要被表面迷惑。”

  我越来越庆幸自己没有错失一生的幸福。结婚那一天,我同品洁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手印。八年多,我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刻。靠在品洁的肩上,我问他:“是真的吗?我能嫁给你了?”“傻瓜,这还有假,还有闹着玩的吗?”我们热烈地吻着,什么都不再去想它。  

  蓝色手机的爱情故事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地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

  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地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地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得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泻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

  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次,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

  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6点40分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停,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着Morning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是,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

  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他在IT界越做越好,人气渐旺,俨然成了中关村的知识英雄了。人们说他是个敬业守时的人,只有他的第一个老板知道,他爱迟到;只有他的同学知道,他是个懒鬼。他身边总是围绕着美丽的女孩,因为他分明是一个新贵!他会逢场作戏,但没有真心。其实他自己还不知道,每天清晨的那个手机,已经让他习惯。尽管他早就不需要那个MorningCall了,但他没说,每天早上,他等着那个电话响起。他会问自己:我爱她吗?会娶她吗?不,他摇摇头,她实在太平凡了,没有一丝的眩目,我不要……但他也知道,他习惯了她,他不能过没有她的日子。

  可能,比较平凡的女孩比较遵守信约,他这样安慰自己。可是,这样的手机联络并不能持续很久。因为,因为,因为她必须走了。她昏迷的时间越来越长。她开始失约,开始没有MorningCall。他有些奇怪,但并没有追问,女孩,该有自己的生活。他有时还偷偷笑笑:和男朋友云雨后就给另一个男人打电话当然不好。男孩,都这么粗心吗?她的状况更差了。她在死亡的边缘。她的即将来临的死亡成了联系同学的信息,很多同学来医院看她。他,终于也知道了这个消息,除了震惊他没有别的感觉。不是好好的吗?不是经常打MorningCall吗?尽管有时失约,但毕竟还是准时的呀。他认定她是急病,匆匆地买了一束黄玫瑰,赶往医院。他在心里认定她是他最好的朋友,黄玫瑰,代表友情。他去开自己的车。手机又响了。是不是她?他真的已经习惯了她。不是,这是一个美丽的娇柔的小姐给他的信息:一颗心。他打量着自己的诺基亚,这是一个可以传递图形的手机。两年来,他收到了无数的心、天使,但,没有收到她的。他突然站住了,一个从不说爱的女孩。他很轻易地就想起了她的手机号码,那是一个他每天都会看一遍的数字:××××××××521,他念了一遍,一种晕眩的感觉在他的头顶铺开。她是统计和管理这些数字的,她可以为自己挑一个最适合的。原来,每天,她都会说521。想清楚这些,他几乎站不住了,整个世界都转了过来。每天,每天,每天,在那个固定的时刻,她温柔的声音会在这里传到他的耳边——

  “起床吧,别耽误了。”

  “要不,你再睡会儿,我十分钟后叫你?”

  “今天天冷,当心点。”

  后来胆子大了,她也会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想没想我?不,不,不,他不能想了,他突然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笨蛋,他觉得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失去她。对,不能失去,这种不能失去的感觉,这种害怕失去的痛苦,原来就是爱。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自己可以编出最简洁的程序,可以黑掉世界上任何一个网站,但却看不透一个平凡的女孩。她真的平凡吗?不,不,我要她!他没有办法自己开车了,他叫了TAXI,他要赶到她的身边去,对,带着爱去!在一家花店门口,他叫车停住。他扔下了黄玫瑰。“快,我要红玫瑰,999枝!”一个小店,哪有这么多,殷勤的小姐配了99枝。99枝火红的热烈的玫瑰终于随着他来到了病房。她,在昏迷。

  几台机器在她身边,发出奇怪的声音,闪着奇怪的图像。他在门外,他和99朵玫瑰一起等,等待她的苏醒。她一定会活着。有我爱她,她会活着!他轻声地呼唤她,我在等你!她终于苏醒过来了。他冲了进去,还有,99朵玫瑰。他趴在了她的耳边,就像每天早上她叫他一样,让自己的声音轻轻的传入她的耳朵:我爱你。她已经完全变了样子。任何人都知道,平凡是对一个不好看的女孩比较客气的评价。是的,她不是漂亮的女孩。而病中的她,更不好看了。可对他来说,他需要什么呢?他不需要漂亮的女孩,他只要一个全心爱他的头脑!他爱她。脑瘤一直在压迫视神经,她实际上已经看不见什么了。他抓住了她的手,温柔的说:我现在没有钻戒,但我真诚地向你求婚。相信我!我只有99朵玫瑰。你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孩,你会喜欢玫瑰吗?我怕你不喜欢它们。在他眼里,她是那么与众不同,她会喜欢俗气的玫瑰吗?而他,曾经送给过很多人玫瑰呀。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这不是怜悯不是同情。他知道自己醒悟的太晚了,他知道其实自己早就爱上了她。她小小的柔软的手被握在了他纤细的冰冷的手中。“傻瓜,哪个女孩不喜欢玫瑰?”她颤抖着,说了一句。他把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喃喃地说:我们结婚时,要999朵玫瑰,不,9999朵……她微笑着,又是昏迷。

  几天了,他一直陪在医院。他拒听了一切来电,他的手机只等着一个号码。她有时清醒,有时沉睡。而清醒时她就说:真抱歉,我没有一直守约。他就握住她的小小的手,说我真的爱你,一直爱你,我等你。“这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你,我才幸福。”他不信这是最后的时光,他要把她唤回,他要她守约,他要她一辈子叫他起床。这天她清醒的时间特别长,似乎她又能看见东西了。但她几乎已经不能呼吸,她仍在清晨给了他一个微笑,一个最美的笑。但接着,就是剧烈的头痛和呕吐。仪器上显示她的颅内压已经相当高了。她快走了。而这种情形下,只有她,只有她自己可以体会这种痛苦。

  当然不会,这是最幸福的时光,有他。好静。周围好静。已经是秋天了,树叶从枝头落下,铺满了小路。这是他们初相遇的季节。她望着他,想他们的故事。校园里的心跳,毕业时热烈的拥抱,看似无意的承诺,每天清晨让人又恨又怜的电话铃声,还有那玫瑰。她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从她的枕头下拿出了她的手机,他第一次见到这个每天叫他的手机,小巧的蓝色的手机,他最喜欢的颜色,也是他最喜欢的牌子。他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颗心,他郑重地传递给她一颗心。她微笑了。四周真的好静,只有手机键盘拨号的声音。她,第一次,为他打上了一颗心。她把自己的手机递到了他的面前,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拿过了两个手机,把它们挨在一起。屏幕上,那两颗心也靠在了一起。  

  爱你,不久,就一生

  欣毕业了。留下了一个孤独的我,一个视爱为生命的女孩子。本来他是留校的,但他说校园的天地太小,恰恰一位很欣赏他的教授在武汉一家公司做老板,一个电传召他,他毅然决定南下,投奔教授,因为他认定那里的世界很精彩。我泪眼汪汪地一连几天不出声。欣陪我沉默,瞧着我流泪,只是不肯回头,一副豁出去的模

  样。看来,在教授与情人之间,他决意弃我而去。我知道大势已去。欣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不会被眼泪折服。在离别的那一夜,我们一圈一圈地绕着校园那熟悉的小道悠悠地走着,默默地,没有太多的话。我倔强地不愿再挽留他,不愿在他面前表现我的那份缠绵,其实,一种无奈正太重太重地绕着我。欣那样坚决犹如下棋时那种认真和顽强。让他去吧,只是恨他太不懂一个女孩子的心。分明是赌气,我决定不送他,我不愿像永别一样,戚戚惨惨地哭,很小气的样子。那天清早,我早早起来,默默地盯着对面的男生宿舍楼,那一扇很熟悉的窗。那里面的灯也亮着,透出一屋喧闹。我知道,那群尊他为“棋王”的大学生棋友们都赶着来送他。一会儿,一大群人簇着他走出来,消失在我的视线尽头。这一刻我极后悔。我该去送他呢,想像着他一定在站台假装着与朋友们笑别,眼睛偷偷窥探四周,肯定想等侍一位美丽柔情的女孩来与他吻别。然而我终于没去,只是用伤感的眼睛盯着那扇窗。

  整整一上午,好心酸。我不敢想像我们的离别,但那一夜欣的那句话总敲打着我的耳鼓:“吻你,不长,就一生。”它给我许多自信。这是我俩郑重其事地用生命作赌注的誓言啊!欣走了,一别就是半年。只有信很勤,一周一封,安慰着我的思念。他极忙,老板看重他,力荐他做了公司的副总。他常在深圳、上海、武汉之间飞来飞去,还有了女秘书,生意做得很大。几位逃课去南方谋事的女友曾诡秘地暗示我:欣很风光,是许多漂亮女孩追逐的对象。我很冷静地笑着,不为所动,使我心安的是欣总是不由分说地将厚厚实实的信投进我的心湖。我几乎能背诵每一封信,知道得很清楚很透彻。然而,那份从容却每每被一份忧郁所淹没,如负重的船,吃水深,危险也重。这一年的冬天来了。北方的冬季雪多,才晴了几天又下了雪,白皑皑地铺了一地,很是壮观。

  明天就是我的生日,23岁的生日。一个女孩子就要在一种孤独之中、在一个寒冷的季节、在对远方情人的浓浓恋意中度过花儿一样美丽的生日了。想默默地在那幽静的天梦咖啡厅为自己祝福,喝一杯不加糖的咖啡,独酌逝去的温馨。然而,我不甘心。欣知道遥远的北方那位女孩的生日吗?欣记得在许久前深秋的一个日子里曾许诺给那女孩子一条大红大红的头巾吗?欣说他喜欢看雪地里女孩系着条红头巾的那份潇洒与浪漫,欣知道那女孩此刻正恋着那条红头巾吗?我好委屈,心也痛楚。这毕竟是男孩子一时兴起的诺言,美丽而不真实。欣也许正忙着他的公司,正飞往深圳,那里草地如茵、靓女如云,怎会有闲暇来想想冰天雪地的城市里有一位痴痴的女孩正期盼他呢?我决定告诉欣我的心语,提醒他不该忘记我明天23岁的生日,不该忘记他那美丽的诺言。

  我好勇敢,独自踏着大雪,在深夜12点,来到电信局,拨通了欣公司的长途。电话通了。然而没容我说话,那边传来了陌生而又使人心颤的声音:“慧子小姐吗?总经理吩咐我转告你,他前天已经……”一个年轻女人甜甜的声音!我的血涌上来,心却坠下去,不容她说完便愤然挂下电话。天哪,她也叫着我只有父母和情人才呼唤的乳名。我想像着欣此刻准在她身边,多么地亲近,不然她怎会对我了解得如此清楚呢?我那份莫名的忧郁与疑虑此刻变成一种冷酷的现实,我那所拥有的自信被这一定很妩媚的女人击溃了,我的所有初恋的温情被冰雪冻住了。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学校的,高一脚低一脚地在雪地上留下零乱的印痕,踉踉跄跄。不知道这一夜是怎样度过的。这是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周末之夜。

  明天我的生日该会在一种怎样的心境中度过,我的心被悲伤鼓满着,被怨恨鼓满着。半年时光不长啊,欣果真弃下了我的情我的心吗?这一夜雪很大,纷纷扬扬,把冬天拉得很长。我无泪,我的泪只向真情慷慨挥洒。终于熬到了天亮。第一个出门的女友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叫:“慧子快来看,好美的风景!”我们一起涌向门外。那一刻,我顿时感到眼前一片火在燃烧。对面的楼几乎所有的墙和窗都被白雪覆盖着,惟独有一扇窗口,那扇我熟悉的窗中系着无数条红头巾,鲜红鲜红的耀眼夺目!像沉默的尽头那再生的玫瑰和火焰,在风雪中摇曳跳跃。这是北方之冬中惟一生动的舞蹈。整个女生楼喧动了,女生们全涌出来,瞧着这奇景。一条、二条、三条……大家数着有多少条红头巾,猜着这雪中飘动着的红头巾的故事,大家既兴奋又疑惑。我在看见红头巾那一刻,心如闪电般痉挛。

  那准是23条,恰是我的年龄。我心明白。我心醉了。这是我一生中看到的最最动人的风景,而且,这所有的红头巾,好风景全属于我一个人。我拥有一个世界了。我直觉上感到,欣正一步步地走近我,我似乎听到他的呼吸声。校广播台“每周一歌”节目开播了,传来广播员稍显仓促的声音:“今天,大家熟悉的‘棋王’欣总经理重返母校,为慧子庆贺23岁的生日……”所有的女孩子欢天喜地地呼叫着,所有的目光投向我!我被喜悦和羡慕淹没了,我不敢相信我的感觉。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飘在白雪飞舞的天空中:“慧子,看到那簇红头巾了吗?”声音好急促,那是欣。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向那个声音回答:“我看见了,慧子真幸福!”我忘情地跟着喊着,此刻忘记了哪一位是慧子,此刻我确实为幸福的慧子而心动。直到女友们簇着我,几乎是挟持着我跑向广播台,直到那首熟悉的曲子在空中召唤着我,我才醒悟,原来我便是那个被情人宠坏、被女孩子羡慕嫉妒的慧子。推开广播台的门,一眼便望见了欣,一群朋友围着他,都一脸正经而投入地唱着,很卖劲地唱着。欣的脖子上吊着一条极长的红头巾。他千里迢迢地为我的生日而来,为这北方的雪而来。我几乎是扑上去,泪无声无息地流,像蓄存了一个世纪的委屈。

  顾不上女孩子的那份矜持、那份羞涩、那份傲气了,我拥在欣的胸前,倾听那心跳如鼓。欣一脸的认真与专注,将那条红头巾细细给我围上,笨拙地打了个花结,竟很美。然后他吻我,肆无忌惮。我任他所为,眼前满是那雪中飘动的23条红头巾,所有的感觉全在冬天之外。  

  爱一个人,过一生

  他是位学生尊敬的好老师,尤其是他苦读奋斗的传奇故事早为这一路走职业教育体系的学生所羡慕,学生只知道他的苦读,却不懂那十四岁时圣诞火红的倾心仰慕是如何化成近二十年的苦恋,又如何在近乎绝望之中成为他奋斗的希望源头。

  初二那年的圣诞节前夕,她因获选为模范生上台领奖而为全校所认识,他成为仰慕者。那天放学,他发现他们不但是坐同一路线公车,还在同一站下车,她家只隔他家一条小巷子。他利用圣诞卡写了封“希望和你做朋友”的信,结果得到训导主任在主席台拿来念而讥笑一阵的回音,这封信让全校都知道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放牛班的孩子怎能获得模范生的青睐呢?他继续写信,写完后封起来,直到初三那年的圣诞节一起丢到她家信箱,她没回音,连训导主任也没回音。高中联考放榜,她考上华府路隔壁那一所学校,他的学校离华府路也不远,他念化工科,还常和她同班公车,却从未交谈。他只能默默看着她,暗自祝福,并为自己打气。他依然写信,依然在圣诞火红季节整批寄信,她依然不睬。

  大学,她念师大,他到南部读二专。为了能再常看见她,他在南部苦读了一年,考上了师大工教系,他又和她同学了。还记得看了榜单,他口中念着她的名字,飞快地骑车到那条巷子,头次按了她家的门铃,在铃声中他满脑子都是她,渴望和她讲一辈子的话。她还是不睬他,她已有男友,但他写了句话给她:“你选择别人是你的选择,我选择你是我的选择,你会改变你的选择而我却不会!”对他这种有些恐怖分子色彩的痴恋,她始终置之不理。他当兵那年的圣诞节,她嫁人了,没多久到了美国,他也知道她生了个女儿,但他不绝望。他从小没想到要去美国,他原本认为每学期能读完就很不错了。是她唤起他的美国梦,他到了美国读书,才更体会雪地中的圣诞很美,他也更坚信十四岁的抉择。

  三十一岁那年,他学成回国,在大学教书,他依然只单恋着她,他还是继续写信,每逢圣诞节信就特别长,只是没有寄出,他打算等她到相识二十年再说。他是单纯地要把单纯的爱带到中年。三十三岁那年的圣诞节,她来找他。十九年了,终于有了回应。她已婚变,带女儿回国,一个多月找不到工作,想到他在教育圈有许多好朋友。他当然帮她,她很快就重拾教鞭。他追求她,用十四岁起就炙热的单纯爱情。她依然抗拒,她觉得自己不配,她不再是当年的才女,只是一个曾在婚姻中心碎的妇人。他带着两大箱的信向她求婚,感谢她给他的一切。没有她,他大概读个高职就停止了;没有

  她,没学士,没硕士,没博士;没有她,他熬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岁月;没有她,人生的道路不知道要怎么混乱;没有她,他的字不可能如此工整,文章不可能如此流畅;没有她,他这学理工的不可能喜爱文学诗词。诗词伴随他的爱情,使两大箱的信字字句句都是爱。他对她说:“我是为了爱你而活,是你使我成为今日的我,让我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怀一种情!你没有欠我的,我以爱你为生命中最美的事。”三十四岁那年的圣诞节,他和她走向红地毯的那一端,他坚持请她的女儿作花童,他深爱这小女孩,视同己出。这故事还没有完,不过他俩已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圣诞,在学校宿舍中,他们家的圣诞红开得特别旺,特别早,也最晚枯萎。  

  永远是你

  在我上大学以前,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我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他用自行车带着我,从我的女同学面前招摇而过,然后去吃一条街的小吃。我的第二大爱好是白线袜,他最善于投我所好,每月送我一双,里面放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祝你开心”、“愿你快乐”之类土里土气的话,对此类小把戏,我一向不屑一顾,不过袜

  子很漂亮,我笑而受之。也许那句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报考了相同的大学,却因为几分之差,被两个不同的大学录取了,我在南方,而他去了西北。离家的时候他去送我,我第一次离家去遥远的地方,心里既紧张又兴奋,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却不停地嘱咐这,嘱咐那,婆婆妈妈的,要不是我催他下车,他肯定要被火车带走。在南方,我收到的第一封信是他的:“飞儿,你好吗?看着你兴冲冲地上火车,很多想说的

  话我都没说,也许你现在真的是什么也不懂,包括爱情。不过,我会等你的,我知道,以前,你的身边只有我,我们彼此都习惯了生活中存在对方,当你懂得爱懂得生活时,我不在你身边,也许你会更慎重地选择,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但是我不想让过去对你未来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一年之内,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假期我不回家,你别找我了,我要让你清醒地不受任何影响,如果一年以后你的男朋友还是我,那么我要马上知道……”是的,也许我还真不懂,我只知道他呵护我,心疼我,竟然没有想到过他还爱我。我匆匆的收起了这封信,匆匆的开始了新的生活。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一年也将过去,陪我走一个人不敢走的黑路去上晚自习的男生也换了几个,后来我干脆不去上晚自习,以这种关系和他们在一起,我只觉得别扭。

  第二个七月来了,一年很快过去了,我开始心神不宁。有一天晚上,我发现袜子破了。打开箱子,几双白线袜子洗得干干净净,叠得平平整整放在那里,什么时候我开始舍不得穿它们,什么时候我那么用心的把它们放起来,我自己也不能解释自己,但是我知道我一直都在思念他,一种很深的思念。我知道了为什么拿到稿费,总想第一个让他分享;为什么倒在床上大哭,无以诉说的时候,第一个想到他;为什么上课走神,写满了笔记本的全是他的名字。是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我一直爱着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在盛夏的傍晚和我在院子里乘凉的人,就是这个敲着我的脑袋勒令我不许抄作业的人,就是这个全心呵护我的人。在第三百六十五天,我发了一封加急电报,只有四个字:永远是你。不在乎电报员诧异的目光。七月的南方我心里有动人的感觉在浮动。

  一个星期以后,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一打十二双白线袜整整齐齐摆在里面,我知道那袜筒里一定有一张纸条,我一只只打开来,第一张:一月,想你;第二张:二月,想你;第三张:三月,依然想你……

  我流泪了,是幸福的泪。  

  红玫瑰的丑女人

  这是一个被传颂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故事,而今天我们才知道它的主人公是谁——1997年1月10日,英国《婚纱与幸福》杂志评选的“最动人的真实爱情故事”揭晓,轰动一时的“布朗与朱迪丝的奇恋”即有名的“戴红玫瑰的丑女人”的故事,以压倒多数的选票,荣登榜首。1996年5月3日,英国老人约翰·布朗去世。不久,朱迪丝也溘然长逝。这一对一生深深相爱的老人几乎同时离开人间。在他们的葬礼上,他们生前数十年的挚友、白发苍苍的范妮拄着拐杖,上前发表了讲话。

  她一开口就语出惊人——“现在可以公开一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秘密了。因为我已经忠实地遵守了我的承诺。今天,保密的时效已经结束了。”接着,她宣布了一个更令人震惊的消息:在英国,在欧美,乃至在世界传说了几十年的最感人爱情故事的结尾之一——“戴红玫瑰的丑女人”轶闻,其实真正的主人公就是已躺在这里的两个人。于是,范妮向人们讲了这样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这是1945年6月的一天,伦敦仍然沉浸在战争胜利的无比喜悦中。英武的陆军中校布朗抬起被战场的硝烟薰得黑黝黝的脸,仔细盯住地铁中心问讯处的大钟。呵,差12分就要到下午六点了。这位战场上视死如归的英雄,这时心跳竟然不由自主地加快了。他在心中一遍又一遍惊叹:“呵,多少个日日夜夜魂牵梦绕的女人,快要出现在我的面前了!”确实,在将近3年的难忘的日日夜夜中,正是她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力量。那是他内心深处的女神。然而,他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她。

  更早些的1942年5月26日,德军精锐部队——非洲军团,伙同训练有素的意大利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名将、“沙漠之狐”——隆美尔将军的指挥下,发起了“泰西”战役,向防守在贾扎拉-比尔哈凯姆一线的英国第8集团军,发动猛烈进攻。德意联军以集中兵力,侧翼包抄的狡猾战术,成功地突破英军的严密防线,包围了托卜鲁克城。当时刚刚从伦敦赶到英军第8集团军任职的年轻布朗,刚到托卜鲁克,就遇到这样残酷的大围歼。布朗完全被震天动地的飞机轰炸声、大炮的轰鸣声和坦克履带的碾地声吓蒙了,他染上了战争恐惧症。德意法西斯狂叫着,像潮水一样,涌入城中,3.3万英军成为瓮中之鳖,全部被俘。布朗也在缓缓行进的俘虏队伍中。他早就听说,德寇残忍地虐待战俘,心里一直发怵。不过,天赐良机,在一次骚乱中,当德军的机枪向他周围的俘虏扫射时,他索性装死躺下。这一招居然还灵,他在混乱中蒙骗过关。等德意军队离开后,他趁茫茫的夜色,拼命逃跑。所幸的是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部队。

  可是,此后,布朗的恐惧症更严重了。他整天无精打采,一听到枪炮声就害怕,总是抱怨自己命运不好,盼望能早日回国。他甚至想偷偷逃回英国,同家人团聚。他曾经为自己有当逃兵的念头而感到可耻可悲。可是,求生的欲望却渐渐压过了对这种念头的自责。他的这个不可告人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不过,有一天,他的恐惧症和逃跑欲竟然奇迹般地消除了。治愈它的良药奇方竟然是一本书。

  这天,吃过午饭,他同战友们一起,正在战壕里休息。团参谋抱着一大叠书,走了过来:“书来啦!”官兵们立即围了上去。原来,1942年初英国出版界曾发起一个“好书送英雄”的运动,将有益于将士身心健康的书籍,通过军事邮路,免费赠送给前线官兵。这一大叠中,各种各样的书都有:间谍小说、爱情故事、展现英国风景的优美散文和英国历史上著名爱国人物的传记等等。可是,布朗都不感兴趣。他感到它们都不足以消除自己内心深处的惊恐。忽然,一本书的标题跃入他的眼中——《在炮火中如何保持心灵平衡》。他立即取过来,聚精会神、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本材料丰富、文笔细腻、丝丝入扣、说理透彻、语气诚恳的好书。作者引用了从古代希腊到1936年西班牙内战,将近2000年战争中的大量实例,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著名战役,说明在死神近在咫尺时,在生与死的瞬息转换中,如何消除对死亡的恐惧。读着读着,布朗的心境渐渐开朗了,对死的恐怖也慢慢消失了。他觉得书中的这几段话说得好极了,简直可以说句句打中他的心扉——“怕死,死神就不来找你了吗?不,恕我直言,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怕死怎么办,惟一的办法只有当逃兵。许多被抓获的敌方逃兵,对于己方根本没有什么用处,只能成为可能泄露己方行动机密的包袱,因此,从古到今,在拉锯战中处理敌方逃兵的方式,常常是处死。即使你能带去一点对方需要的军事秘密,那么这也是很快就会交代完的。

  完了之后,你同样会成为累赘。”“当逃兵,你能逃到哪里去?须知,现代战争的特点是敌我双方的阵地常常犬牙交错,双方的战线往往错综复杂,逃兵常常又被己方部队所抓获。即使你不被自己的部队抓获,即使你直到战争结束都留在敌方,那么史料表明,这种逃兵90%以上在战争结束后,最终要回到祖国。你有这个脸面回去吗?你能保证回去后,不受到惩罚吗?同样道理,你如果主动投降,后果也不会比当逃兵好。”书中这样的掷地有声、回肠荡气的语句,在他脑海里久久响亮地回荡——“是的,谁都不想死,但是战争却注定要有许多军人死在战场上。

  当然,究竟轮到谁死,常常是偶然的。炮弹的确不长眼睛。但是,为了英伦三岛不受战火的蹂躏,为了让英国可爱的儿童不再饥饿恐怖,慈祥的母亲不再悲痛欲绝,有时祖国需要你死在战场上。即使你死得并不伟大,并不壮丽,死得默默无闻,悄然无声,那么在无名英雄碑上也会有你的英灵。你的母亲将会为你感到自豪。”布朗的心被震动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在他心中油然升起。以后,这本书便成了他须臾不离的良师益友。1942年10月23日,英国第8集团军在闻名遐迩的蒙哥马利将军的指挥下,对埃及和利比亚境内的德意军队发起猛攻,拉开了举世闻名的阿拉曼战役的序幕。布朗在这场长达4个月的战役中,勇敢无畏,为英军收复埃及失地、昔兰尼加和黎波里塔尼亚,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也因此升为上尉。

  同年11月,围歼“沙漠之狐”的战斗又打响了。在盟国远征军总司令艾森豪威尔将军的指挥下,美国第1集团军联合英国第8集团军向盘踞在突尼斯的德意军队发动了进攻。隆美尔的部队在盟军的飞机大炮加坦克的大规模进攻前,地盘越来越小,日子越来越难过。布朗的心情自然也越来越好了。

  一天,在战争宝贵的空隙时间,他又情不自禁地翻开了这本书。他再次读着书中《序言》。一句他早已十分熟悉的话,又一次跃入了他的眼帘:“尤其让人惊异的是,本书的作者朱迪丝是一名年轻女性。”每次读到它,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个知识丰富、善解人意、美丽动人的姑娘形象。他忽然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写一封信给她?对!于是,他当场写了一封表明自己大有收获的感谢信。他并不奢望她会回信。可是,两周以后,他就收到了回信。于是,他又抽空写了信寄给她。就这样,两人一直保持通信。如果有段时间没有收到回信,布朗就会心神不定,坐卧不安。尽管布朗没有将这种心情告诉对方,可是,朱迪丝似乎也知道。她的回信总是不会拖得

  很晚。1943年5月初,隆美尔见大势已去,丢下部队,逃回德国。13日,25万被包围的德军举手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激烈的非洲战争胜利结束。以后,晋升为少校的布朗又到欧洲大陆继续作战。当然,他与朱迪丝的通信是不会中断的。他俩的感情也在这种“飞鸿”不间断的来往中,悄悄地进展。渐渐地,两人终于谈情说爱了。

  一天,心里洋溢着爱的喜悦的布朗,忍不住写信给心上人,要一张照片。可是,他收到的回信,却大大出乎意料,朱迪丝是这样回答的——“如果真的如你过去多次说过的那样,你爱我的是‘鲜明的个性、突出的才华、深刻的思想’,那么,你为什么一定要清楚我的外貌?如果你对我的爱确实真心诚意,‘地久天长’,‘海枯石烂不变心’,那么我长得美不美,又有什么关系?如果我长相平平,甚至丑陋不堪,你还会如此热烈地追求我吗?”布朗深感委屈。他苦笑着,摇摇头。此后,两人都不再提起这次“照片风波”了。不过,两人依旧频频通信。他们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1945年5月,希特勒自杀,德国法西斯投降。欧洲战争终于结束了。在这之前两个月,布朗也已晋升为中校了。布朗得知回国的具体时间后,第一件事是给朱迪丝写信,急切地约定见面的办法。一封电报几乎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他的手中,电报除了告诉他见面的时间外,还告诉他“在伦敦地铁一号出口处等我。你的手中拿一本我写的书,我的胸前将佩戴一朵英国的国花——红玫瑰。不过,我不会先认你,你见到我后,如果觉得我做你的女友不合适,你可以不认我。”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差3分钟就要到6点了。

  中校的思绪又回到了眼前。他在心中抱怨:“为什么这样准时?为什么不能早点来,让我忍受等待的煎熬?”布朗这颗在无数次战斗中都平静如常的心,此时却情不自禁地猛烈跳动起来。一个身穿一套绿色衣裙的姑娘从从容容向他走来了。她碧眼金发,朱唇皓齿,风度娴雅,绰约多姿,是一位人见人爱的盎格鲁-撒克逊美人。中校大喜过望。激动不已的他甚至忘记了对方胸前应该戴红玫瑰。这位姑娘却几乎没有看他一眼。她径直而去。中校定神细细一想,不由得一拍脑袋笑了:人家没有戴约定的标志,怎么会是她?不过,不知怎的,他的心中油然升起这样一种想法:我的心上人的外貌长相一定不亚于她。随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推移,他的这种毫无根据的念头,越来越强烈了。

  时间到了,一名左胸戴红玫瑰的女人慢慢向他走来了。在这一瞬间,他张口结舌,目瞪口呆,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他的脑海一片空白!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拄着拐杖,只有一条腿,一条胳膊,另一条手臂上也绑着绷带;头发稀稀落落,脱落殆尽;半边脸呈非常难看的焦黑色。“怪不得她在信中要这样说:我可以不认她。原来如此。怎么办?不认她现在还来得及。”布朗心里激烈地冲突起来。不过,经历过无数战火的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心想:“不,我不应该这样想。

  因为这非常可能是德寇飞机造成的罪孽。我应该恨的是德国法西斯。在戈林指挥的空军对伦敦不分昼夜的狂轰滥炸中,有多少原本美丽的祖国姑娘,如今不仅‘缺胳膊少腿’,而且被大火烧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甚至被炸死,烧死。我不能给她再增添痛苦了。要知道,她在我最需要的时候,无私地伸出了援助之手。在长达将近1000天的战火相恋中,我们的爱是神圣的。我要为刚才自私的想法而感到羞愧。我没有理由不认她,否则是卑鄙的。”于是,他面带笑容,转过身,追上这名已经走远的“奇丑无比”的女人:“请您等一等!”说完,他举起手中那本作为标记的书,并且挥舞了一下,然后温和地对她说:“我是布朗,如果我没有弄错,您就是朱迪丝。

  我们终于见面了,非常高兴!我们一起共进晚餐,怎么样?”“不,您弄错了。我是范妮。我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在5分钟前,刚才在你面前走过的那位穿绿衣服的姑娘,请求我戴上这朵红玫瑰,她一定要我不要主动认您,如同不认识一样。只有在您先同我打招呼,并且对我毫无嫌弃之意时,才把真相告诉您。她还要我告诉您,您已经成功地接受了一次或许比战争更严酷的考验。她正在对面那家餐馆等您。”

  原来如此!布朗比刚才更吃惊了,一时间他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还是范妮提醒,他才涨红着脸,带着一种奔向天堂的无比幸福感,向那家餐馆跑去……

  不久,朱迪丝就向布朗提出要求:“永远不要向别人宣扬我同你的这段似乎不平常的恋情。爱只是你与我的私事,没有必要让大家都知道,只要我俩珍惜就可以了。好吗?如果用自己的恋爱经过,来提高知名度,那么可以说是对我们纯洁的爱的一种亵渎。对不对?”布朗当然答应。他幽默地举起右手,说:“我以军人的荣誉和铁的纪律来保证,一辈子执行您的命令。”后来,布朗和朱迪丝同范妮也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也要求范妮为他们的“奇异的恋情”保密。范妮也答应了。

  然而,几年后,范妮终于忍不住了,向她的当记者的表弟鲍勃透露了这桩战火奇恋及其极富戏剧性的团圆。不过,她交代人物的姓名和所在部队都作了“虚化处理”,主要情节也作了很大的简化,使人无法确认真正的主人公。可是,鲍勃对此仍然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它的结尾。他以《一个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为题,发表在《泰晤士报》上。尽管鲍勃在文章中已经说明,这是一个虚化的真实故事,可是它仍然引起了轰动。不久,根据这个故事出人意料的精彩结尾改编的一篇通俗小说就问世了。

  此后几十年中,以这个故事的结尾为模式的小说、散文、戏剧、电影、电视剧等层出不穷,时有所闻。这个故事的结尾成为最著名的故事结尾之一,它几乎已经成为“女性考验恋人”的代名词。随着这个结尾的名气越来越响,几十年来许多人都想知道,这个结尾究竟起源于什么样的真人真事。几十年来许许多多的人对它进行了种种猜测,可是始终没有得到确实的证据。因为,3个当事人一直恪守诺言,守口如瓶。范妮终于说完了这个故事。葬礼现场一片寂静,人们依然沉浸在这个感人的故事之中。突然,现场爆发出一阵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两人的灵柩被激动的人们高高地举起,范妮也被人们抬了起来。

  人们向亡灵致敬,也向范妮表示敬意。这一奇闻立即成为欧美新闻界的热闹消息,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在布朗和朱迪丝死后两个多月,范妮也病入膏肓。在弥留之际,范妮说了这样一番话——“我为布朗和朱迪丝的幸福感到欣慰羡慕,甚至妒忌。然而,我可以说,我也是幸福的。因为一个非常偶然的邂逅,使我同朱迪丝和布朗的奇妙恋爱有了关联。他们当面相认后,原本可以不再同我发生联系,而我也没有同他们经常来往的奢望。可是,他们却一直把我当成好友,乃至终生的挚友。我曾多次听他们这样告诉我,只要他们的爱情存在,我就永远是他们最好的朋友。因为,他们不同凡响的爱情在最关键的时刻,同我直接有关。”1997年第一期的《婚纱与幸福》杂志的“编者”认为,“范妮的功绩是不可抹煞的,因为如果她不向我们揭示这个世纪之谜,我们很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已经传说50多年的最美好最感人的真实爱情故事的真正的主人公。”  

  一百零一次求婚

  我第一次向朱颜求婚那年,她只有18岁。她是董太婆的外孙女,来外婆家过暑假,我家与董家毗邻而居,我是家中老三,哥哥们去游泳,不肯带我。我追到门口哇哇大哭,她在隔壁听见了,就过来问:“小弟,你哭什么呢?”朱颜问明白了,便自己带我去,经过冰棒摊的时候,还给我买一根红豆冰棒。我问她为什么叫朱颜,她便说给我听:“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她只说了一遍,而我就记住了,并且永远不会忘记。她每天都带我去,每天给我买一根冰棒,我因此觉得全世界人只有她最好,就跟她说:“朱姐姐,等我长大我要娶你。”她答应了,却又马上说:“等你18岁,我就28岁,你还要娶我吗?”我想了一个晚上才终于做出回答:“愿意。”大清早就兴冲冲地想往外跑,妈训斥我:“去找谁呢,朱姐姐已经去北京念大学了。”再见朱颜,我已14岁,是羞涩的少年,常穿一条被磨得淡白的牛仔裤,因为喜欢那种我自己没有的沧桑。朱颜那年已大学毕业,在外地工作,这次回来,是因为董太婆过世,回家奔丧。

  见到我,她轻轻将我一抱:“长大了。”我全身的血都涌上了脸颊。我去参加丧仪,她向我恍惚地笑,好像没有看见我。我便在她身边站定。在人们为董太婆盖上白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肩上的重量,侧过头,是朱颜伏在我肩上哭了。隔着衣服,我分明地感到她眼泪的重量,应该是冰凉的吧,却仿佛烛油般滚烫,一滴滴打在我身上,竟是疼的。我很想为她拭泪,可是,没有勇气,便只有站得笔直,任我的肩一滴滴承受着她的泪,第一次那样强烈地感觉到身为男人的骄傲和力量,和她的女人的柔弱。

  此后三四年没见过她,我也渐渐不再想起。高考、读大学、结识女友,大学生活斑斓多彩。有段日子学画,高高兴兴地为小女友画,画完了她看了半晌,道:“不是我嘛。”怎么不是,海军蓝的裙,飞扬的长发,笑起来冰淇淋将融的软与甜……我蓦地一惊,这的确不是她,这是朱颜。好像刹那间懂得了自己少年的心情,明明是初相识,难道就已是永别?子夜醒来,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我不甘心。”写写撕撕用了半本信纸,因为不知道该叫她什么,最后我到底大义凛然地在抬头写上“朱颜”,连名带姓,像叫校园里亲密的女生。我已经18岁了,算得上是成年人了,该有资格与她平起平坐了吧。然而信才投进邮筒我就后悔了,她有什么记住我的理由呢,却仍是每天两遍地看信箱。

  不久放了寒假,大年初一大雪铺天盖地,街上几无行人,我却冒雪去了学校,一看到信,我的心就狂跳起来。除了朱颜,还有谁写得出这样妖媚的字。抬头一句“小弟”亲切而遥远,仿佛她在久远的童年喊我。而我与她,其实已是长相识了。每天无论多忙,我都会给她写信,不是求她帮忙,也不是叫她为我排忧解难,只是要告诉她我的心声,好像说给自己听,好像她的胸中跳动的是我的另一颗心。也喜欢在灯下一页页翻她的信,信纸、便条、资料纸、废打印纸背面,是她的随意也是她的平常心。可是都是一样的,抬头的“小弟”,字里行间的云淡风轻,说不出的体贴入微。她的细丽的字,与我粗重的笔迹一道放着,截然不同,却又分明紧密相连。那年秋天,我决定做一件大胆的事。

  是朱颜来开的门,我把手里的红玫瑰一伸:“生日快乐。”她疑惑地看着我,忽然深吸一口气:“小弟!”她只及我肩际,细细地打量我,良久道:“真是雕栏玉砌应犹在。”但是朱颜并没有改,笑容依然,惟多点沧桑意味,说着她美丽容颜下的底蕴。坐在她的宿舍里,捧着她给我倒的冰水,忽然觉得,一年来纷纷扰扰的心,定了下来,那年我18,朱颜28。她带我去游览。爬香山,她问我:“你行吗?”依然是大人对孩子的不放心。我笑一笑,不说什么,三步两步爬上去,反身拉她,她神色讶然:“小弟,你真长大了。”是的,已经长大到可以追求我心爱的女人了。

  回程,她是累了,闭着眼打盹,头渐渐落到我肩上。我的手一点点伸出去,终于轻轻搂住她。车一个巨震,她滑进我怀里,温暖的身体与我紧紧相贴。快到站时,她醒了,笑着抬头看我,正遇上我大无畏的目光。她吃了一惊,脸慢慢地,慢慢地烧了起来。那一刻,我明白地觉察到,那一瞬间,她是在把我当男人看了。时间飞逝,转眼假期就过完了。临别的晚上,她帮我清理东西。我想问一句重要的话,却没有勇气,终于我问:“朱颜,你喜欢我吗?”她温和地说:“像你这么优秀的男孩,谁会不喜欢呢?”啊,她终于对我说了喜欢。第二天下午我到了家,晚饭桌上,母亲忽然说,“咦,你去了北京,怎么没有去看你朱姐姐?听你朱伯伯说,她要结婚了……”以下的话我都听不见了。

  她的门半开着,可以看见她正坐在窗边,那晚有大而圆的月亮,月光下她微微忧伤的面容,仿佛若有所思,她所想的东西,我无从知道,再没有一刻,我那样强烈地感觉到我与她之间时间的天堑。她是成年人,而我,还是孩子。朱颜看到我,吃了一惊:“咦,你没回去?还是,又来了?”我的眼睛一直盯着她:“你要结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她一愣,然后笑了:“有什么好说的。”我忽然大声地说:“可是,可是,你说过你喜欢我的。”朱颜脸色大变,她怔怔地看着我。

  我在她膝前蹲了下去:“你爱那个人吗?”她缓缓地摇头:“这种年代,这种年纪,说爱不爱实在是很可笑的。”“既然你不爱他,那么给我时间,给我三年时间,三年以后我就毕业了,我就可以娶你了,我,”我的声音突然哽住了,“我,我喜欢你。”朱颜勉强张嘴,似乎想笑,可是忽然间泪水倾泻而下:“我还一直以为是我的错觉。原来,原来是真的。

  可是,我哪有时间给你呢,我已经28了,三年后就31岁了。我怎么能拿我的幸福来赌一个少年的诺言。小弟,回去吧。”我轻轻地,无限绝望地问:“你真的喜欢过我吗?”她点了点头:“是,我喜欢你。”我以为这就是永别了,念书、毕业、找工作,一点点舔净自己的伤口,挂牵着千里之外朱颜的喜与悲。

  一天,在公共汽车上,迟迟的,我认出熟悉的背影,明知不可能,我还是脱口而出:“朱颜。”她转过身来,对我静静地一笑,竟真是朱颜。五年时间过去了,我已23岁,年纪渐长,遂不动声色。她33岁,眼角初生皱纹,然而风韵更胜当年。我们随意地聊着,知道她离了婚,又调回本市,她给我留了电话号码,我们从此便淡淡地来往着。走在街上,喜欢在橱窗里看我们的侧影,我的高大和她的娇小,如此相配,看不出任何的差距。

  一日,我邀她到我的宿舍里坐坐,屋子窄小,她在床上坐下,打翻了一个木盒。“咦,”她蹲下去,我听见她的声音变了调,“这是什么?”我也蹲下去:“这是冰棒纸,15年前你买给我的。一天一张,一共是38张。”她的呼吸突然间急促起来,我轻轻说:“你记不记得,我8岁那年你就答应过要嫁给我。你现在还愿意吗?”我开始每天给她送花,大束大束的红玫瑰,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嫁给我。”朱颜始终避而不见,我送了98束后,她终于约我出来见面,开口道:“小弟,我已经决定要嫁给一个50岁的丧偶男人了。”我的心整个沉了下去:“为什么,从九岁那年开始,我向你求了100次婚,你还是不能被我感动?”她沉默了许久:“不是因为我不能被你感动,而是因为我已经感动了,有一段时间我真的想这样嫁给你也好。

  但是,我也有过23岁,我也全心全意地爱过一个人,我相信你的情意,可是到你33岁的时候,一切也许都会改变。而到了那时,我就真的老了。对不起,小弟,我输不起。”朱颜已经走了,我久久地坐在咖啡厅里,好久,听见邻桌的收音机里,主持人正在播送热线电话的号码,突然一阵热浪涌上心头,我冲向最近的公用电话,按下了号码。电话通了:从当年第一根冰棒,到15年后最后一朵玫瑰,她始终是我心中惟一的新娘,广漠世间我愿牵手的伴侣。隔开我们的,是时间,时间真的是不能战胜的吗?我问:“我应该爱她吗?”放下电话,我立刻去了隔壁的音响商店买收音机,颤抖地调准频道,屏息,仿佛等待上帝的裁判。第一个电话:“你应该爱她。”第二个电话:“她应该爱你。”好像全世界的电话都为这个频道响起,此起彼落的,是各种各样的声音。“时间不是理由,有理由的还叫什么爱情!”“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大赌,做个负责的好男人,让她敢于下注,让她赢。”而最后的一个电话:“再向她求婚!”这时我已站在朱颜门口,收音机的声音是从她房里传出来的,传出来的还有她的啜泣声。 而我举起手中的玫瑰,敲门,准备我的第101次求婚。

  父亲的情诗

  那个春雨潇潇的下午,我百无聊赖地翻着父亲的书柜,在一捆信札和相簿下面,我发现了一个装潢精美的本子。本子里是我父亲写给母亲的全部情诗。当我读完最后一首诗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刻。我坐在满室的黑暗与春寒中泪流满面。我哭并不是因为终于知道了父母的整个爱情故事,而是因为,只有我才真正了解这些情诗的意义与价值。我记起了十五年前的那个黄昏,也是在这样的春寒与黑暗中,我独自一人趴在窗沿,望着下面的路灯与行人。

  门开了,父亲孤独地站在门口,他没有开灯,而是径直地走了进来,将我紧紧抱起。贴着他冰冷的面颊我感到有泪水流下。于是我知道,父母终于离婚了。我没有哭,只是紧紧地,紧紧地抱住父亲,感到格外的寒冷。那年,我才6岁。几天之后,父亲带着我离开了那个南方的小城,来到了另一个临海的城市。那时,我是多么的恨母亲呵,因为一个男人,她竟然离开了我们。

  我拒绝一切母亲寄来的东西,甚至拒绝谈论母亲。每天黄昏的时候,父亲总坐在窗前的藤椅上,默默地拉着二胡。那淡蓝色的天空,那血红的夕阳,那如泣如诉的二胡,总将我陷于近乎窒息的忧伤。于是我总会冲上前,拉开父亲的手,夺下二胡,勒令他改读一段《格林童话》。可是一直到今天,父亲还常常会从电视机前、继母身旁悄悄退出,独自坐在另一个房间,将自己封闭于黑暗的空间,轻轻地拉着二胡。那泣咽欲绝的琴声常常令我魂断神伤,令我想起那段父子相依为命的黯然岁月。我终于明白:父亲对母亲,从来不曾,也永将不会淡忘,他的爱历经岁月的磨难,却从不曾终止。

  于是我再也没有在那样的时刻干扰过他。因为那是他的世界,只有那时,他才能尽情倾吐对往日的思念,沉湎于那曾经美好而甜蜜的从前。我十二岁的那年夏天,随父亲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当我独自一人,恍若隔世地在熟悉的街上闲逛时,我听到有人在欣喜而焦急地呼唤我的名字。那是母亲!我一回头,便看见她从不远处招手跑来。然而几乎是在同一瞬间,我转身撒腿飞奔,将她抛在了身后。当我气喘吁吁的停下,回头再看时,母亲如木头般呆立于汹涌的人流中,满脸泪痕。我带着复仇的快意告诉父亲时,父亲却挥手打了我一个耳光!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只是颓然地坐下,以一种我无法读懂的眼神望着我。

  几个月以后的一个深秋的下午,也是飘着冷冷的雨,父亲说带我去见一个人。在那个宾馆的房间里,我再次见到了母亲。她比我记忆中消瘦了很多,噙着泪微笑着看我。我愤怒地瞪了一眼父亲,感觉到被出卖了。从宾馆里出来,我咬牙不语,挣脱了父亲的手,走在冷冷的秋雨中,充满了悲壮与凄凉,愤怒与自怜。那年寒假,父亲把我送回故乡,寓居母亲的家中。送我上车的时候,父亲拍了拍我的肩膀,低声说:“别再伤你妈的心了。”那一刻我所有的委屈与愤怒都化为泪水夺眶而出,心中在呐喊:“那么她呢?她又是怎样的伤我们的心?”但是我什么也没说,默默地上了车。从那以后,每一年的寒暑假我都要住在母亲家中。母亲的爱与歉疚很快融化了我,冲垮了我花了六年时间建立起来的感情的大坝。

  那几年母亲过得很幸福。于是我忍不住疑惑,或许她的选择是对的,虽然这种选择对我们而言,自私而残酷。从母亲那儿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忍不住问父亲,为什么你要让我回去?母亲那样地伤害了我们,你怎么能原谅她呢?父亲笑了笑,说:“人生中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那时我太小,没有读出这句话中,父亲那经过岁月阻隔,汹涌依旧的潜伏的爱和一种可以包容一切,乃至自己苦难与悲伤的情怀。八年的时间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我长大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从一些长辈的口中,以及母亲零星的叙述里,我逐渐了解了父母的故事。当我将这些琐琐屑屑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章节时,我突然明白了父亲那句轻描淡写的话语后所深藏的风霜雪雨。他所原谅和接受的不仅仅是一份艰难苦涩的爱情,更是坎坷挫折的命运。生命中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只要你热爱生命,无悔爱情。那时正是我在大学中的第二个年头,许多挫折、困惑围绕着我。因为一些原因,我玩世不恭地对待许多事情,包括爱情。而当我突然顿悟父亲的人生,顿悟情感,顿悟宽容,我才发觉我是何其狭隘和猥琐。拒绝真诚与宽容,就是拒绝生命本身。

  大二的那年暑假,母亲的家中发生了许多变故,她的婚姻与家庭遭受到前所未有的考验。或许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她更加明白曾经带给父亲的痛苦。好几次,母亲在与我独处时,突然念及往事,念及父亲,悲不能抑。我无法安慰她,在我离乡返校的那天早上,我给母亲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父亲给我的箴言:生命中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也就是那天晚上,父亲突然收到了母亲的电话。在电话的那一头,母亲泣不成声,所有的愧疚与懊悔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我不知道那一夜父亲对母亲说了些什么,或许什么也没有说。

  就如同他三十年前写给我母亲的情诗那样:人生是一条随时改道的河流/只有大海是终极不变的命运/选择爱你/选择一种无法抗拒的宿命/把所有结果/留给时间与风去证明。  

  可有一只蝴蝶停在你的肩膀上

  在一个详和而美丽的小镇上,有一对非常相爱的男女,他们常常都会相依在山顶望日出,相偎在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不禁会送出羡慕的目光和幸福的祈祷。可是有一天男人不幸受了重伤,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醒来过,白天女人就守在床前不停呼唤着毫无知觉的爱人,晚上她就跑到镇上的小教堂里祈祷上帝,她几乎快哭干了自己的眼泪。

  一个星期过去了,男人依然如故地昏睡着,而女人早已变得憔悴不堪了,但她仍然在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被这个痴情而执著的女人感动了,于是他决定给这女人一个例外。上帝问她:你真的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交换吗?女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爱人很快就好起来,但是你要答应化做三年的蝴蝶,这样的交换你也愿意吗?女人听了激动而坚定地回答到:我愿意!天亮了,女人已经变成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她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赶回了医院。

  结果那男人真的醒了,而且他还正在跟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她听不到,因为她飞不进那间屋子,她只能隔着玻璃窗远远地望着自己心爱的人。几天后男人便康复出院了,但是他并不快乐,他向每个路人打听女人的下落,但没人知道女人究竟去了哪里。男人整天不食不休地寻找着,他是那么地思念着她,那么地想见到她,然而早已变成蝴蝶的女人却无时无刻都围绕在他身边,只是她不会呼喊,不会拥抱,她只能默默地承受着他的视而不见。夏天结束了,凉凉的风吹落了树叶,蝴蝶不得不离开这里了,于是她最后一次飞落到男人的肩膀上,她想用自己轻薄的翅膀抚摸他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他的额头,然而她弱小的身体实在不足以被他发现,一阵悲伤的哭泣声也只有蝴蝶自己听得见,她只好恋恋不舍地告别了爱人,飞向了远方。

  转眼间便到了第二年的春天,蝴蝶迫不及待地飞回来寻找自己的爱人,然而熟悉的身影边竟站了一个漂亮的女人,那一刹那蝴蝶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她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的场景,更不敢相信人们口中的谈论。人们讲述着圣诞节时男人病得有多严重,描述着那女人有多么善良可爱,还描述说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了男人已经快乐如从前……蝴蝶伤心极了,接下来的几天,她常常会看到自己的爱人带着那个女人到山上看日出、在海边送日落,曾经属于自己的一切,转瞬间主角都换成了另一个女人,而她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他的肩膀上以外,竟什么都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蝴蝶每天痛苦地低飞着,她已经再没有勇气接近自己的爱人。他和那女人之间的喃喃细语,他和她快乐的笑声都足以令自己窒息死去,于是在夏天还没结束之前,蝴蝶便早早地飞走了。花开花落,花落又花开,对于一只蝴蝶来说,时间似乎只意味着这些。第三年的夏天,蝴蝶已经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爱人了,他轻拥着女人的肩,轻吻着女人的脸,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心碎的蝴蝶,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上帝与蝴蝶约定的三年很快要结束了,就在最后的一天,蝴蝶的爱人跟那个女人举行了婚礼。小教堂里坐满了人,那蝴蝶也飞了进去,轻落到上帝的肩膀上,她听着下面的爱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她看着爱人把戒指戴到那个女人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着,蝴蝶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上帝心酸地叹息着:你后悔了吗?蝴蝶擦干了泪:没有。上帝又带着一丝愉悦说:明天你就可以做回你自己了。蝴蝶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的蝴蝶吧……有些失去是注定的,有些缘分是永远不会有结果的,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就一定要去好好的爱她。你的肩膀上有蝴蝶吗?  

  百合盛开

  他是八年前在一个朋友家的聚会上见到她的。她有一种惊艳的美,但是有点冷漠,这使她在朋友的聚会上显得有些孤单。朋友怕忽略她,便上前动员她给大家跳一支舞。她倒也不忸怩,说跳就跳了。朋友家的客厅算是大的,这让她有足够的空间舒展自己的身体。她白色的裙摆扬起的舞姿,像是盛开的百合,轻风般地拂过每一个人。他坐在角落里,更是痴痴地转不动眼睛。朋友看出了他的心思,雪中送炭似的介绍他们认识。隔了几天之后,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他就发现了她的性格,冷漠而又平淡。可是,他真的是爱她的。以后每次约会,还是很少能够看到她的笑,这让他不安极了,生怕再约她时会遭到拒绝。奇怪的是,每每再度约她出来,她从来不爽约。久了,他也习惯了,晓得她就是这样的性格,和对他的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他虽然爱她,有时,却也难免会不能忍受她冰似的冷漠。他不停地送玫瑰给她,从不曾见过她表示喜欢或者是不喜欢。惟独,在他们共度的第一个情人节,他送去的一大束娇艳的玫瑰,被她以很明确的不喜欢的态度摔在了地上。同时,第一次听到她的哭诉:“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玫瑰花的呀!我从来都不喜欢玫瑰花。我可以告诉你,我爱你。可是你送我的

  花从来都没有送到我的心坎上,我要的不多,一束百合就可以,你怎么就看不出来呢?你从来都不懂我呀……”说完,她哭着跑开了。他站在和她时常约会的这个街口,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真的,他还从来不晓得她的心是那样的细腻。看着她的背影消失,突然在心里念起她的名字——冯百合。想起每次和她经过花店门口,她痴痴盯着那些百合的目光,他才顿然醒悟自己简直是愚蠢到家了。想让她消消气,所以,隔日才打电话给她。她母亲却告诉他,她随团去日本演出了,两个月之后才回来。他又一次傻在电话的这头。他过了一段有史以来最痛苦的日子。因为当他醒悟以后,心里已经积蓄了满腹的情话想要告诉她。可在这个当口上,她又偏偏去了日本。那些日子,他整夜难眠,却一次都没有接到她从日本打来的电话,而他压根也不晓得该怎么和她联络。打电话问她母亲,她母亲总是说,她在那边演出要去的城市很多,行踪不定。他再一想,也许,她已对他心死。有时,他也安慰自己:或许是她演出太忙了。

  两个月之后,终于等到她回来的日子。他第一个打电话给她。电话那头,她淡笑,语意却忧伤得令他恐慌:“去日本演出的这段时间以来,我也一直在考虑我们的爱情。婚姻是现实的,我不敢想像和一个根本不懂我的人如何长久相守。可是,我还爱……”她没有说下去,便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他冲着电话大喊,难道就是因为一束玫瑰?在电话这头他着急得想跳楼,一再地向她保证,自己再也不会如此,自己再也不会如此粗心了。他对她说,他要赶到她家里去看她。她立刻阻止他,请求他给她一个空间。她那哀怨的声音让他心疼不已。

  他退一步,对她说,给她时间考虑,两个小时以后他在老地方等她。她终于答应,然后放下了电话。挂断电话,他就去花店买了一大束盛开的百合,站在他们过去常见面的街口,满怀一颗期盼的心迎接着她。他其实根本没有把握,因为,回想过去和她在一起的每一个场景,都因他的粗心而显得淡然无味。可是,他晓得自己还是爱她的。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他的内心也在大起大落地变化,他居然寻求到了一种忧伤的释然:因为,他看到街头从自己的面前走过的一对对情人,都是那样亲密而温柔。和这些情人比起来,他突然发现,和她的每一次约会都显得太过疏离了。

  想起她在电话里的哭泣,又想起自己这两个月以来的辗转难眠,他生出一种委屈:自己的这一切,她难道就晓得吗?他寂寞地伫立在街头,心里闪过一个很灰暗的念头——也许,他和她是有些不大合适。这个念头让他有些怕,那一刻,他急切地想看到她。在约定的时间过去了以后,他走了。轻轻地把手中那一大束盛开的百合,放在街边那只垃圾箱的顶上,难过地离去了。他和她再也没有通过电话。一个星期以后,因为工作的变动,他离开了这座令他有些心伤的城市。几年以后,他在另一座城市结婚了,与太太的感情一直都很融洽。他吸取了以往的教训,这使他在太太的心目中成为一个细心而又体贴的男人。

  只是,他从来不送任何花给太太,而太太也不是那种钟情于这种风花雪月般形式的人。他每回走过街边的那些花店,看到橱窗里面的百合,还会想起她来。只是,已经淡而又淡了。今年情人节前夕,他带着太太回到这座城市。毕竟,父母还在这座城市。结婚时,还是父母赶过去的,这让他一直很内疚。情人节那天,太太在家里陪着父母,他去拜访一位几年没见的朋友。在街上,意外地遇见了她。她的身边站着一个男人,看上去很忠厚。而她坐在轮椅上,被那个男人轻轻地推着往前走。他看到她的时候,她正幸福地从那个男人的手上接过一大束盛开的百合。抬头时,她就看见了他。在她的示意下,身后的那个男人轻轻地推着轮椅上的她,向他靠近。那个男人对他礼貌地点了一下头,便很合时宜地走进了旁边的一家店里,显然晓得他对来说是有些不同的。

  看着他一脸惊异的神情,她反而淡淡一笑,告诉他失去这双美丽的腿的事故。这让他知道了,八年前的那个夜晚他离开之后所发生的一些事:在他离开的那一瞬间,她赶了过来。在车流汹涌的街对面,她是看着他放下那束百合转身离去的。她隔着街市的喧哗,老远就在喊他的名字,开始向他跑来……他一句话也说不出。而她说这一切的时候,自始至终,脸上都没

  有任何的表情,仿佛在说着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人的遭遇。

  不一会儿,那个男人从店里出来,还是很礼貌地冲他点点头,便推着她走开了。他回头看她,隔了好远,发现她坐在轮椅上,手里拿的那一束盛开的百合,在冬日的阳光下还是在晃着

  他的眼睛,直至他流下泪来。都说玫瑰表达爱情,但在那一刻,他却清晰地感到,其实他与她的爱恰恰被埋葬于那些红得像血一样的玫瑰之间。


  第100封情书

  从我真正爱上若涵的那一刻起,我就常常对他说:“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而他就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水说,我能感觉到你在流泪,因为你在我的心中。”听完这句话,我就会恨恨地瞪着他,而他还是用那一脸令我陶醉的笑容对着我:“你应该是快乐的小鱼,不该有泪,记住!”

  其实,我也不知这是他第几次拒绝我了,有时候我好恨自己为什么执迷不悟,哎!爱他,爱他,还是爱他!

  若涵是一个高大英俊的阳光男孩,有清秀的脸庞,但最令我着迷的就是那健康的笑容,可他的手总是那么冷冰冰的,所以,我就叫他“冷血动物”,也对,不然他怎么会对我的一往情深视而不见?

  星期天的一大早,我就趴在阳台上对着他家的窗户大喊:“冷血动物,起床了!”我故意把最后的“了”字说得很长,然后,只看见他怒目圆睁,双手掐腰指着我大喊:“死鱼,知道了!”我呵呵地笑着,做了个鬼脸,然后匆匆忙忙的拿起两片面包去敲若涵的门,我早已猜到他开门时的尊容:乱蓬蓬的头发,系错扣的睡衣,扭曲变形的脸,尤其是那张大了要骂人的大嘴巴,可怕!!我正为我的猜想偷笑着,忽然门开了,若涵打着哈欠,我手中的那两片面包,说时迟那时快,就塞到了他的嘴巴里,呵呵,万事OK!

  他的家就像我的家,他的父母疼我比疼他多,尤其是他的东西就像是我的东西,可以有“借”无回,呵呵!

  突然,他很神秘的凑近我,“喂,死鱼,问你件事?”“什么事?”我被他弄的很紧张。

  “你多大了?”

  “16呀!”我愤愤地看着他,原来他这么不关心我!

  “那我们认识多久了?”

  “嗯?”我沉默,“很多很多年了吧!”“是17年!”他咬牙切齿!

  “啊?我才16呀!”我疑惑地看着他。

  “打你在娘胎,我就命中注定要被你压迫!”他斜着眼瞪着我。

  “呵呵,原来如此!”我笑弯了腰。

  每天我们所必需的“功课”就是一起上学、放学,开开玩笑,聊聊天,偶尔还吵吵架,这样的日子很美,很美!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也喜欢上了若涵!不过,他上了大学后,一切也就变了,他住校了!不过,他会安慰我:“加油,两年后考到我们学校,我等你!”又是“我等你”三个字,每次他拒绝我时都是这么说:我等你,我等你!但为了他,我还是努力着,不停地努力着,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接受我的,我相信!

  高三那年,他突然回来,呵呵,原来这个倒霉的家伙病了,是回来养病的。我“幸灾乐祸”地去看他,可是当我看见他苍白的脸、瘦弱的身体时,我就忍不住哭了。“喂,傻丫头,哭什么呀?”他说着用手试去我的泪,我握住他的手,呀!好凉!

  “你要快点好,不然我恨你一辈子!”我不知该怎么说。

  “会的,放心吧,死不了的!”他呵呵的笑着。

  大约过了一个月,他就回学校了,可脸还是苍白的。

  再见到他,是我捧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义无反顾地对他说“我喜欢你”了,可是这一次,他仍说:“我等你!”只是伸出了他的右手,在我的眼前晃了晃,我看见在他右手中指上套了一只小小的戒指,像是半颗心的样子,“知道这代表什么吗?”他问。

  我摇了摇头。“是心有所属!”他看看我,笑了。

  我恍然抬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去观察眼前这个忽然变得陌生的若涵,他好像很幸福!他心有所属了!我哭了!

  “傻丫头,你永远是我最爱的小鱼——”他顿了顿,“小妹妹!”他把我揽进怀,我挣脱了他的怀抱,飞快地跑了,身后只剩下他孤单的身影。

  后来,我一直回避他,不接他的电话,不给他开门,听见他在宿舍窗外喊我,我会用一个桔子扔他,看见他迎面走来,我会转身就跑。

  后来,他很少找我了,我努力地平衡自己的心情,而他努力地学习着,还用心地交着女朋友。

  再后来,我渐渐想开了,缘分已定,也许我们有缘无分吧!认命吧!可我是不会放下尊严去和他讲和的。

  那天我的生日,他突然来了,再见到他,我依然会心动,其实我忘不了他,其实我还爱他!可是,哎!算了!

  “有样东西送你!”他说。

  我犹豫着接过礼物,拆开来,一只小鱼镶在一个透明的水晶里,小鱼的脸上挂着两颗晶莹的泪珠,我一时感动,哭了!

  他以为我想开了,很开心的样子。我不希望若涵为难,只好强装笑颜,可心里还是酸酸的,痛痛的。

  他第一次拿着一只淡紫色的信封来找我:“喂,大才女,帮忙看看写得如何!”

  “什么呀?”我疑惑地打开信封。

  “是情书呀!”他呵呵地笑着。

  “情书?你给谁的?”我恨恨地问。

  “当然是我的女朋友啦!”他无视我的感受。

  “傻丫头,你好吗?真的好喜欢你,喜欢你爽朗的笑,喜欢你淘气的样子,喜欢你可爱的模样……!”

  “恶心!”我暗自骂若涵的这封“经典情书”。

  “怎么样?”他问。“还好,不错,很感人!”我白了他一眼。

  “那就好。”他放心地安慰自己。

  “那个女孩真幸福呀!如果我是她会幸福得死掉的!”我酸酸地对自己说。

  以后,若涵经常拿着这样的信封出现在我的面前,还总是淡紫色的。我喜欢的颜色。该死的!他有心气我!看着一封封“惊天地,泣鬼神”的“经典之作”,我就会想像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孩捧着另外半颗心的戒指偎在若涵的怀里,还有若涵那幸福得像要死掉的样子,心里就是莫名地痛!

  转眼间,一年了,我还死守着那只水晶鱼,拒绝着身边的一只只“苍蝇”。

  今夜有流星雨,若涵突然来找我,“陪我去看流星雨。”他几乎是用命令的口吻,而我好像没有一丝拒绝,随他去了。

  操场上都是一对一对的,奇怪,若涵的女朋友呢?噢,对了,她在另一个城市,这个该死的若涵,竟拉我做“垫背”,恨死你了!我暗自骂若涵,心里很不是滋味。

  “快看,流星雨呀!”若涵突然很激动地喊。正在愣神的我被吓了一跳。

  “快许愿,很灵的!”说着他闭上了他那“虔诚”的眼睛。看着他,我也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许了什么愿?”他问,我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也笑了,白净的脸配上阳光般的笑容,棒极了!

  “你长大了,终于长大了!”他变得深沉了,“长大了,可以独自面对了!”我很疑惑地看着他。

  “很好!”不知道他是在对我说,还是在对他自己说。

  “知道流星代表什么吗?”他突然又问我。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然后用右手的食指在我的眉间轻轻地划了一道弧线。“一个结束。”他说。

  奇怪!他的戒指不见了,难道?难道?他们分手了?我暗自庆幸,希望是的!但我什么也没问,什么也不想问。

  “帮我个忙吧!”他忽然说,我点点头。

  “帮我收着它!”说着他拿出一个盒子,很精致的盒子。“现在不要看,以后再看!”他把盒子递了过来。咦?他是在对我说吗?这个该死的若涵,为什么总让我放不下呢?深秋的晚风,已有了些凉意,我不禁一颤,若涵突然用外套裹住了我,我转过脸看着他,有几许哀愁的脸!我不禁心疼起来,“若涵,你怎么了?”我心里默默地问着自己。若涵看着我,欲言又止的样子,忽然,他轻轻的把我揽进怀里,我不知所措地偎在他的怀里,泪水却不争气地滑落,死若涵,臭若涵!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明白?你为什么总在失意的时候才想起我啊!

  他拥着我,送我回到宿舍。

  “进去吧!”他看着我。

  “嗯!再见!”我依依不舍地转身,又回头。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默默地看着我离开。这个该死的若涵,连“再见”也不说。

  “等等!”他突然叫住我。

  我欣喜地马上回身。

  “这个替我戴着!”说着他拿出两只戒指套在我的食指上。

  我仔细一看,原来是那只“心”,噢,不!是两半心!

  我默默地伫立在窗边,只看见一个孤单、瘦弱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中!……

  再见到若涵,竟在他的葬礼上,若涵,那个优秀的若涵,那个不爱我的若涵,那个我深爱着的若涵,竟然死了,死于先天性心脏病!

  我不能接受这个荒谬的事实!但当我亲眼看见若涵带着微笑睡着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我的世界一下子什么都没有了,变得黑暗,就连我的心也被掏空了!

  “若涵一直瞒着你,其实十年来,他一直努力让自己在你面前坚强!”这是若涵妈妈的一句话。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若涵的脸总是苍白?为什么若涵的手总是冰冷?为什么若涵总是“生病”?为什么他不对我说“再见”?原来,原来……

  从这以后我病了,病得几个月不能下床,病得迷迷糊糊,病得闭上眼睛就是若涵的脸,病得只会在梦中哭醒,我就此活在了回忆里,那个拥有若涵的回忆里!

  原来,我真的失去了若涵!还不曾拥有就失去了!……

  今天,是我21岁生日,若涵离开我也有一年了,第一次尝试没有若涵的生日,孤单寂寞,我望着水晶鱼,忽然觉得有什么事儿没有做。好像,好像,噢!我在床下翻出了一只布满灰尘的盒子,就是若涵寄存在我这儿的,我慢慢打开了它……

  哦,是那99封淡紫色的“经典情书”!咦?不对,是100封?怎么多了一封呢?我神差鬼使似的打开了第100封……

  思琳: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也是我在另一个世界最想你的时候。可爱的女孩,你已经长大了,也应该学着坚强,无论将来如何,你都不要轻易地哭,知道吗?我的每一次“拒绝”都是为了你今天的“坚强”,我不想在我离开你的时候,你接受不了。今生今世,有你这样的女孩爱我,已是我最大的幸福,99封“经典”是为你而做,因为你是我生命中最经典的女孩。每一次看到你认真读它们的样子,我很欣慰,还有那两只戒指,是为你心有所属,今生我不能等你了,但愿我们还有来生!来生我一定要你做我的新娘!一定!最后只想告诉你,我爱你!

  “他爱我!”我跌坐在地上,泪水迷蒙我的视线,“不要,若涵,我不要来生,我只要今生啊!”我紧紧抱着那99封信,好像紧紧抓住了若涵!

  终于,我明白了为什么一颗流星是一个结束。不!我要一颗流星代表一个心愿!忽然,一颗流星划过了夜空,我默默取下食指上的戒指,悄悄戴在了无名指上,“若涵,今生我要做你的新娘!我等你!”而夜空下那只水晶鱼,依然静静地依偎在水的怀抱中,两颗晶莹的泪珠悄悄地对流星诉说着一个永恒的爱情故事——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眼中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今生我们相约携手——爱情篇错过一时,错过一生

  生活有时阴差阳错,你错过了一时,就似乎错过了一生。

  有个男孩,在学校的新生联欢会上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笑如春花,聪明活泼,男孩对她几乎是一见钟情,却没有表露。因为男孩刚经过高中阶段循规蹈矩式的教育,对男女感情小心翼翼得令人难以置信,他想:“再等等吧,等一切成熟些,再向她说。”

  一年以后的一个夜晚,男孩终于鼓足勇气约女孩出来,向她表达了心中的爱意。没想到,平时伶俐的女孩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想我不能接受……你的好意,一个星期以前……我已经……接受了另一个……男孩……我真的……不知道你……会喜欢我……”女孩说完就跑掉了,没有让男孩看到她湿润的眼。

  后来,有人看到男孩同学校的“校花”经常出双入对,大家都以为他看中了“校花”的美貌,谁也没有注意,“校花”有着和女孩一样的春花般的笑容,非常相似,所以谁都没有发现男孩的苦心。但是没过多久,男孩与“校花”的爱情就以分手告终。

  大学生活很快就结束了。毕业后,女孩披上了嫁衣成了别人的新娘,而男孩再没有恋爱过。因为他清楚,只有这个女孩才是他今生惟一的至爱。

  男孩从朋友那里辗转打听到女孩的生日和地址,每到女孩生日时,他就会叫人送去九朵郁金香(他不知道女孩最喜欢什么花,他自己最喜欢郁金香)。男孩知道女孩已为人妇,所以他从来不在卡片里留下姓名和联系号码,他不想因为自己的感情而影响女孩的生活。

  几年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男孩依然是形只影单,依然记得每年都送花给女孩。就在女孩生日的前两天,男孩参加了一个同学聚会,他听说女孩在这几年里经历了两次离婚,如今也是独身,心里又是心疼又是高兴。他为女孩遭遇了感情的不幸而心疼,又为自己再次有了机会而高兴……

  终于等到了女孩的生日!男孩兴奋得难以言状!他想这次一定要亲自把花送去,再向她表白。为此,他几乎逛遍了所有的花店,最后挑选了最美的郁金香。

  当小姐把花包扎好的刹那,男孩在卡片里写下几个字:你知道我在爱你吗?!男孩英俊的脸上洒满了笑意与渴望,径直向街心走去……

  就在那时,一辆逆行货车撞倒了他……

  女孩在收到郁金香的同时也收到了男孩的死讯。

  女孩明白了一切,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哭了整整一夜。她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男孩对她的表白。她一直不知道,这近10年来,男孩是如此执著而痴迷地爱着她!想到这里,她就哭得更伤心,奔泻的泪水将郁金香浸染得无限凄美。女孩知道,她失去了今生难遇难求的至爱。

  然而,长眠的男孩肯定也不知道,女孩最喜欢的,正是郁金香啊……  

  千纸鹤

  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

  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爱的甜蜜和幸福。

  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像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 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契天使站在湖边,透过那平静的蓝色湖面望着下面的世界,望着那个男孩。

  “再见!”

  “再见!”男孩如平常一般,同那个女孩一起放学回家。

  那一天,他问身边的那个女孩:“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当然不信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这是女孩的答案。

  “是吗?”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望着天空发愣。

  契天使穿过镜云池,镜天使与她擦肩而过:“天庭是不允许恋爱的,你是我们中最棒的,我不希望你受到惩罚。”

  “是吗?”契天使离开了,她知道,自己已经爱上男孩了。“那么,请让我下凡吧,我已经犯错了,我爱上了他。”收起自己雪白的翅膀,契天使纵身跃了下去。这一刻,她放弃了给予自己一切的天堂,契天使的身份已不再属于她。

  男孩的班上转来一个新生,一个很可爱的女孩,蓝色的眼睛,皮肤白得像雪一样,就像一个天使——她叫契。那一刻,男孩愣住了,因为她真的好美,还散发出一种自己熟悉的气息。

  契总是去找男孩,和他聊天,和他玩,和他一起看海,和他一起数星星,好开心,男孩好喜欢和契在一起的感觉。某一天的黄昏时分,躺在夕阳下的沙滩上,男孩问契:“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相信啊!”契甜甜地一笑。

  男孩笑了:“如果世上真有天使的话,我好想看见哦!”

  女孩望着他,好久,才问:“你真的想看见吗?”

  男孩用力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契站起来,闭上眼睛,念起了咒语。白色的光芒凝聚在她的周围,身后所隐藏的翅膀慢慢地张开了,雪白的,那是天使的羽翼呢!男孩惊讶得合不上嘴。突然,天上下雨了,白色的羽毛片片飘落在地上,落在男孩的身上。

  契知道,时间并不多了,“我爱你!”这是契第一次对男孩说。她转过身,将自己隐藏在了羽翼飘落的白色之中。男孩伸手去抓,却什么也没抓到。突然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隐约中,契听到了一个声音:“你泄露天机,需受到天谴。”是镜天使。“最后问你一次,醒来之后,他将会忘记今天的一切,你仍然不后悔吗?只要你愿意回天庭,你仍然是契天使。”

  “不,我不后悔。”这是契的答案。

  白色羽翼卷起的黑尘,轻轻地包围着契,一瞬间后,她已不再是天使,也不再是凡人,洁白的翅膀闪烁着黑色的光芒,她已坠入了地狱,化做了恶魔——这是上天的惩罚。契努力地向上爬着,无论流多少血,无论受多少伤,无论自己是天使或是恶魔,她想见到男孩,想要陪在他的身边。终于,遍体鳞伤的她爬上来了,再次以契的身份,在学校见到了男孩。男孩对她笑着,像往常一样,他已不记得昨天发生过什么,也永远不知道曾经有个女孩为他所牺牲过什么,只是笑着,像往常一样。契也笑了,这样或许也好吧。

  那一天,下雨了,男孩,女孩,还有契,并肩走在路上。男孩突然看到街的对面有好漂亮的发饰,便跑了过去,然而一辆大车飞驰而过,女孩和契一起冲了过去。男孩被推开了,契本来就不在乎被车压到,可是女孩却倒在了血泊中……

  医生说女孩不行了,男孩哭了,他喊着如果可以救回女孩的性命的话,他愿意付出任何东西。没有人注意到他说什么,大家都挤在女孩的病床前,可是,契却听到了。她没说什么,只是悄悄地来到了女孩的病床前,对着男孩大吼了一声:“我爱你。”这是她第二次对男孩说。男孩怔了一下,契笑了,她用她那最后的,也是惟一的恶魔的力量,将自己的生命传给了女孩……

  镜天使再一次出现了:“你的生命已用尽,你将会消失。而在你消失的刹那,他将会完全地将你忘记,你不后悔吗?跟我回去吧,收回你的生命,你仍然是契天使。”

  “不,我不后悔。”这是契的答案。一阵风吹过,一切都消失了,地上,只留下黑尘,与一片黑羽……

  女孩醒了,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之时醒了。后来,男孩与女孩结为了夫妻。

  那一天,他问身边的那个女孩:“你相信世上有天使吗?”

  “当然不信了,我又不是小孩子!”这是女孩的答案。

  “是吗?”男孩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望着天空发愣。

  “你为什么总是望着天空发愣呢?”女孩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有一种怀念的感觉,似乎曾经有一个相信天使的人呢!”这是男孩的答案。

  “别开玩笑了。”  

  一支口红

  她从没想过她和他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

  上学时校园里流行两种感情,一种是为了爱情选择贫穷的精神之恋,再一种是因为金钱选择物质的婚姻,她选择了前者。大学毕业后,她应聘到一家公司做文秘,1年后,她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新婚的最初是幸福甜蜜的。可是,没多久,这种平静就被破坏了。作为文秘的她经常同经理参加各种会议和酒会。一次商务洽谈会,双方代表围坐在圆桌前商谈有关事宜,她同往常一样做会议记录。当她拿起纸杯轻呷一口茶时,一个鲜红的唇印印在了杯沿上,她十分不好意思地将沾了口红的那一面转向自己,生怕被别人看见耻笑自己。然而,这一幕还是被对方的女秘书发现了。招待宴后,她去洗手间洗手,碰见了那个女秘书。女秘书说:“你口红的颜色很漂亮,只可惜印在杯上就不太雅观了,我们做秘书的代表一个公司的形象,是不可以用那些廉价口红的。”在她转身关上门的瞬间,泪从她的脸上流了下来。婚后,为了住上更舒适的房子,攒钱成了他们生活的重心。她的衣饰和化妆品只占了日常开销的极少一部分,口红多是10元左右一支的,她从没有在乎过它的价格,只觉得青春是骄傲的资本,但是今天她严重地感觉到自尊心的受挫。她没有给他讲起这件事,只是再同他上街时,她发现自己的心情明显地不同了,她和许多女孩子一样有虚荣心得不到满足的失落感。有时她甚至想大学时那些因为金钱选择婚姻的女孩子是明智的,因为她们不必遇到像她这样的尴尬。在心里她开始埋怨他的无能,但她没有告诉他,她同他可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她的这些变化没能逃过他的眼睛。

  有一天,她同他路过一家豪华商场,正巧碰到搞化妆品促销活动,热情的小姐拉住了她,为她介绍一款法国知名品牌的口红,口红涂在她的嘴上生动靓丽,最大的优点是不褪色、不沾杯,这令她十分心动,她几乎下定了决心要买它。他看出了她的心思,掏出皮夹问价钱,小姐说活动期间8折销售388元。他的手突然愣在了那里。他看了她一眼,她立即有一种受伤的感觉,转身挤出人群,他在后面追她,她和他发生了第一次最伤彼此自尊心的争吵。一支口红,让她觉得她和他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不久,他们离了婚。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商人,在她结婚那天,他送给了她一份礼物,她没有拆开便将它放进了抽屉的角落,她不想再记起这个曾带给她伤心的人。新的婚姻带给她极大的物质满足,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从衣服到化妆品她用的没有一样不是名牌,一双鞋一件衣服常常成千上万元,挥霍金钱成了她的快乐。丈夫常常早出晚归,有时甚至彻夜不归,他对她的解释永远都是忙业务。有一天,她从丈夫的衣领上发现了一个鲜红的唇印,所有关于丈夫晚归的谜底都揭开了。她质问丈夫,丈夫一把推开了她并厌烦地说:“你安心做你的太太就行了,别的事最好少管。对于现在的位置,你应该满足才对,不要耍你的高傲,你当初同我结婚还不是看上我的钱,想过富足的生活。”说完他摔门而去,许多天都没有回来。她在丈夫眼里不过是个寄生虫,她苦笑。她失去了她的第二次婚姻,但是她不后悔,因为她找回了一个做女人的自尊。

  在整理衣物时,她发现了被她扔进抽屉的她结婚时他送的礼物,她拆开包装纸,竟是那天她同他在商场看上的那支口红。卡上写着:我从没想过我们分手竟是因为一支口红,这令我想起来还心痛,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都成了过眼云烟了吗?失去你是我今生无法愈合的伤痛,但是现在再说这些已没有任何意义,还是祝福你新婚快乐吧!愿这支口红带给你好运。

  她将口红装进包里,在关上第二次婚姻大门时,她没有丝毫的留恋。

  后来,她无意在一次电视专访中看到了他,他已是国内有名的化妆品经销商,主要以经营口红为主。当主持人问他为什么用口红做主打品牌时,他无限地伤感:“因为没有人知道,我曾因一支口红失去了一段婚姻。那支口红其实只有388元,但是当时我很穷,没能给她买。我不知道那支口红对她的意义,她曾因一支廉价的口红唇印印在杯沿而遭人耻笑,这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所以对那样一支不沾杯的口红是十分向往的,我却不知道,直到她结婚的前一天才听她的一个好友说起,所以我买了那支口红给她,但是一切都太晚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太太了。从那天起,我便决定经销口红,那种不沾杯的,能被大多数女孩子买得起的……”

  泪在她脸上一行行地滑落下来,一滴一滴落在他送给她的那支口红上。  

  爱五百只苍蝇

  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却比比皆是,所以,纵使蒙住了眼,我也不会从我的这些同事里拉来一个做男友。

  他们的条件其实也不差,但是在一起工作了几年,早就丧失了新鲜感,很难想像,和一个男人同一个房间里生活同一个房间里工作——天天对着同一张脸,哪能相看两不厌?

  吴桐是这些光棍男人里最让我心烦的一个,他就坐在我对面,无论是画图、做表还是吃盒饭时嘴里都哼着流行歌曲。

  他的歌唱得并不难听,但是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听起来便是五百只苍蝇一起在耳边哼哼。这个时候我总会敲敲桌子,说:“安静一会儿行不行?”

  吴桐极有绅士风度地点点头,可是安静不到十分钟,苍蝇便又飞了回来,让我恨不得到洗手间拿起灭害灵对着他的脑袋猛喷。

  我有过一个恋人,开始时也海誓山盟,许诺爱情会坚如磐石,稳如泰山,两个人开始筹办婚礼,买了房子,买了婚床——法式钢艺的床,有着美丽而单薄的四条细细的床腿和天马行空般的钢艺花纹。我怀疑这床会不会在新婚之夜塌掉,谁知道床没塌,爱人却在婚前跟另

  一个女人跑掉了,因为那个女人是美国华裔。

  他离开我的时候振振有词:“我还是爱你,但是我更爱那个有着民主和长腿碧眼美女的国家。我的人背叛了你,但是我的心绝对没有。”

  我回了他一句:“去你妈的。”

  房子是两个人合伙买的,散伙时,他一分一毫地和我算账,告诉我如果我想留下房子,我就得付他十五万六千元人民币。

  我冷笑:“还没有去美国,就将币种说得这么清楚,放心,我不会给你美元。”

  七拼八凑的钱放进他怀里,他温情脉脉眼里水花闪闪地提议再拥吻一下,我给了他一个耳光。我一直没有用灭害灵喷吴桐,原因很简单——我欠他的钱,十万!

  吴桐听我声泪俱下讲述郎心似铁时,毫不犹豫地将自己存了几年打算娶老婆的钱全拿了给我,让我得以体面地在负心人面前傲然离去。

  欠钱倒也算了,欠人人情会让我寝食难安,于是我一本正经告诉他,我会按银行利息连本带利一起还给他。

  他冲我耸耸肩,说:“哥们,你怎么这么俗气!如果你真想还我利息,不如将你那张漂亮的床做人情送给我!”

  这小子和我一样是做设计的,眼光也果然一致,都看中了钢艺床那柔软又刚硬的线条。

  我那张床是一万二千元买的,拿去当利息他并不吃亏,而且,睹物伤神,睡那样的床我会对未来的爱情和婚姻都觉得岌岌可危。

  吴桐今天的歌声比平时更让人难以忍受,因为他居然哼了一上午的“向前进,向前进……”,几次敲桌提醒无效后,我正准备拍案而起,他忽然大声说:“今天晚上到我家聚餐,一个都不能少。”

  “为什么?”我结舌。

  “我生日!二十七岁大寿!”

  心里骂他娘娘腔——哪有男人过生日还大肆张扬,只差没有趴在每个人耳朵边补充一句:“记得带上礼物哦!”

  嘴上却勉强弯成一个笑容:“恭喜恭喜,一定去一定去。”

  忙了一天,已是腰酸背痛,将吴桐的生日早已忘得一干二净。随着大家一起来到吴桐家,发现个个手里都有礼物,惟我两手空空。

  吴桐依然热情地给我拿饮料,让我们大家随便坐。

  吴桐家布置得挺有眼光,惟一缺的就是椅子,女士们挤在沙发上,男士们没处可坐,便在从我家搬来的钢艺床沿上坐成一排。

  有说有笑,有吃有喝,唱了生日歌,抹了奶油,一个完美的生日宴会即将完成,忽然一声巨响,然后是一阵呻吟声——床塌了!四条大汉滚成一堆。

  大家哄堂大笑,我忐忑不安地望向吴桐,碰上了他虎视眈眈的眼睛。残局收拾干净后,大家做鸟兽散,谁知吴桐居然跟着我们锁门出来。

  那些人各按各的方向回家,吴桐居然一直跟在我后面,“不用送,不用送!”我忙带笑说。

  吴桐也笑:“我没有送你,只是跟你一起回家而已!”

  “凭什么?”我惊叫。

  “因为我没有床可睡!而且你是我最大的债务人,最关键的是,那床是你拿来做利息送我的。”他得意洋洋,理直气壮。

  我气得翻白眼,却无话可说。

  从此,我和吴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同居在一所房子里,我想赔给他一张新床,他却说:“赔是应该的,但是要赔就得赔一样的!”

  每天夜里,听到客厅里沙发上吴桐的鼾声,我就开始骂那张该死的床——那床一定是得到了巫婆的诅咒,要不然,我怎么会丢了爱人,又招惹进来五百只苍蝇,而且最要命的是这样不结实的床,居然还是法国进口,现在断货,老板说如果我真想要的话,至少得等两个月。

  吴桐果然是天下最招人烦的男人,我习惯深夜带图表回家设计,早上拼命睡到快上班。他却在夜晚时不时敲我的门,“阿北,眼圈黑了。”“阿北,再不睡明天你就会是全公司第一丑女了!”一大早便又开始敲门,“阿北,早餐做了。”“阿北,不吃早餐你会有胃病,我可不想见你英年早逝……”

  终于怨声载道地去上班,他却在身边寸步不离,上公交时还用手臂将我和周围人群分开,他美其名曰说这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我骂他是居心不良,让所有的男人见了我都不敢上前搭话,想让我当一辈子女光棍。

  这个时候,他就会一脸受伤的样子,假惺惺地说:“唉,阿北,月亮代表我的心。”

  一个月后,我发现镜子里的我至少胖了一圈,气急败坏地找他算账,他从电视屏幕上收回眼睛,得意地说:“亲爱的,你看看,在我的照顾下,你成长得多么茁壮!”

  我欲哭无泪。

  吴桐也有吴桐的好处,比如说我这一个月破天荒地没有迟到过一次,月底拿了个全勤奖;比如说半夜想起设计图上一点问题,可以将他从梦里摇醒交换意见;比如说可以天天早上吃到他买回来的早点或煎的鸡蛋煮好的牛奶;比如说心情不好可以拿他猛骂,然后坐在沙发上享受他给我松松骨捏捏肩……

  日子在吵吵闹闹中踏实地一天天过去,我开始习惯了和吴桐同居一室的生活,甚至一天没有听到他哼哼叽叽地唱歌就会担心地向他投去垂询的眼神。

  “阿北,现在是不是觉得我其实也很可爱?”他说话总是没有正经。

  “有些进步,原来是五百只苍蝇,现在是三百只!”我回敬。

  同事阿MAY很严肃地问我是不是在和吴桐谈恋爱,我忙摇头否认,并发誓:“天下男人死光了我也不会和吴桐走到一起,现在只是收留他而已!”

  阿MAY舒了一口气:“那就好,我想给吴桐介绍女朋友呢,你见过十六楼金通公司的那个小白了吧,长长的头发很温柔的那个,她是我表妹!”

  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酸意,但仍嘴硬:“尽管介绍去吧,将他骗走我一定请你吃大餐!”

  晚上吴桐果然没有等我一起下班,我看着他兴冲冲地走出办公室,心也长了草,画废了几张纸,终于满心不快地拎包回家。

  一进门,习惯性地往沙发上一躺:“哥们,拿拖鞋来!”回头看,身后并没有笑嘻嘻的吴桐。

  “正好一个人清静!”我安慰自己说,“很久没有这么自在过了,今天晚上终于可以没有苍蝇!”

  可是没有苍蝇的日子就是冬季,一个人在偌大的房子里过冬,冷冷清清很不适应。无聊地做饭,没有吴桐夸张的赞美,吃起来索然无味。

  无聊地看电视,没有吴桐喋喋不休地对电视情节发表个人演讲,电视也失去了吸引力。洗澡上床睡觉,没有吴桐苍蝇似的哼唱,居然连数绵羊都用上还是不能入眠。

  当听到门响时,我的心一阵乱跳,我惊恐地发现:我可能是爱上吴桐了!这,怎么可能!

  “小白很可爱吧!”吃早饭时,我装做若无其事地样子问。

  “唔,今天的鸡蛋很嫩吧!”

  “我问你小白,你别岔开话题!”我冲他大叫。

  他惘然地看着我:“什么小白?”

  “阿MAY给你介绍的女朋友!”看他装傻我就来气。

  “哦!我知道了,我没有去!”

  “是吗?”我忽然笑了起来,轻声细语地问他:“那你昨天做什么去了?”

  “陪一个朋友去酒吧,他被女朋友甩了!”

  和吴桐一起走出家门,看他细心地将门锁上保险,我有种幸福的甜蜜。

  “阿北,你今天怎么怪怪的?”坐在对面画图的他抬头时正好看到我正呆呆地看他。

  我忙低头做沉思状。

  我爱上吴桐了,这个被我骂做五百只苍蝇的男人。很久没有爱一个人,这种感觉真好,晕晕沉沉,意乱神迷。

  吴桐还是以前的吴桐,对我还像以前一样的好,但是却一直固步不前。我也想过向他表白,可是我害怕万一他对我没有感觉,那会有多么的自讨没趣!毕竟我们同一屋檐住,同一办公室工作啊。

  失眠的夜越来越多,和吴桐的话也越来越少,害怕自己会在不小心中露出马脚。我已被男人狠狠地伤过一次,如果这次又是心伤,我想我会痛不欲生的。

  这天吴桐中午便没了身影,一下午看着对面空荡荡的桌子,我无法集中精神对付自己的图纸。

  走在楼下看见家里暗暗的窗口——他没有回家。

  打开门,开灯,换鞋。

  茶几上一张纸条:亲爱的阿北,今天上午老板打电话来说我的床到了,我已买下来了,我再也不用占你的沙发了!和你同居的日子很开心!谢谢你!

  看着纸条,久久出不了声,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吴桐搬回去了,吴桐从我这儿离开了!

  坐在沙发上晕了半天,心里闷得难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就知道这床不是好东西,我刚爱上他,这床就来破坏。”

  将纸条撕个粉碎,还没来得及将眼泪擦一擦,忽然听到手机响,一看号码是吴桐,忙镇定下来,接通。

  “阿北啊!你今天可以一个人享受你的房子了!”他笑嘻嘻一如往常。

  我说:“去你的!”

  “为什么骂我?”他问。

  “我不想一个人享受我的房子,我喜欢你住在这儿,我,我爱你!”

  我将话一股脑地说完,原来表白并不是难事,而且,我怀疑如果再不说的话,我连今天晚上都活不过去。

  他居然不出声,任两个人难堪地沉默着。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大不了是被他拒绝,那时大不了不在这家公司里做,大不了再伤一次心……我安慰自己。

  忽然听见身后洗手间门一响,吴桐笑眯眯地站在洗手间门口,手里拿着手机。

  “你能对着我再说一次吗?”他问。

  我尖叫一声捂住脸,我的天啊!

  他将我抱在怀里,我的脸烫得惊人,小声问他:“你为什么要骗我?”

  “我可没有骗你,我确实买了床!也确实不想再睡沙发!”他认真地说。

  “那你……”我的眼睛忽然又湿了起来。

  他将我抱起来,向我的房间走去——居然,居然我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和我那张一模一样的钢艺床!

  “如果你不介意,我希望以后我能和你一起睡在这里!”他鬼鬼地笑。

  “这床不结实的!”我想起他家里的床塌事件,又羞又喜地说。

  他哈哈大笑起来:“这床绝对结实,如果我不再用锯子对付床腿的话!”  

  今生我们相约携手——爱情篇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男孩和女孩最初相识是在那场午夜大火的现场。那火起得突然,所有的人都是从睡梦中惊醒仓皇逃出的。当时,和其他人一样,女孩的样子很狼狈,只穿着内衣披着床单在深秋的街头瑟瑟发抖。男孩是惟一与众不同的人。当他着装整齐地从那幢被大火包围的建筑物中走出的时候,态度从容,步履稳健,不像从死神的魔爪下突围,倒像是在赶赴一个约会。女孩就想:这真是一个奇怪的家伙。

  男孩恰巧就站在女孩的身边,看到女孩那样一副模样,就把身上的西服脱下披到了女孩的身上,让女孩在寒秋中体会到了暖意。大火扑灭的时候,男孩已不见。后来,女孩在整理西服的时候,从口袋里发现了男孩的名片。女孩知道,男孩干的是地质勘探工作。

  再后来,女孩和男孩就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男孩对待女孩就像珍宝一样,男孩爱得痴情而投入。这让女孩很满足也很感动。女孩想:女人一生的幸福不过如此吧。

  月圆的时候,两个人会在一起看月。看月的时候,就不约而同地想到了百年。两个人就有了童心,就用小指互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变。”

  慢慢地,恋爱就变得平淡了。平淡的日子就生出些许变故,变故的起因之一就是男孩的工作。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男孩在不同的地域之间长期奔波,和整日厮守是根本无缘的。于是也就出现了一些问题。

  女孩说:“换个工作吧!”

  男孩笑着摇头:“我学的是这个,还能干什么呢?”

  女孩不悦。女孩不悦就不好再说什么。

  又是一个春秋过去,女孩觉得有必要重新认识男孩,认识彼此的关系。女孩又提出:“换工作吧!我受不了。”男孩笑着摇头不语。男孩总是笑,这让女孩恼火。

  女孩说:“我要平稳的生活,你给不了。”

  男孩说:“我给你爱,还不够吗?”

  女孩说:“爱在平稳踏实的生活中,不在长相忆里。”

  女孩就说:“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要这样?”男孩一脸悲苦。女孩懂得男孩的爱很深、很沉,但女孩读不懂男孩的心思。

  “你爱我,就让我走吧!我在寻求一份踏实,你应该知道。”

  男孩不忍,但还是让女孩走了。

  男孩的毅然决然让女孩轻松,又有些许的失落。走了的女孩仍时时想起男孩的好,仍想找男孩,可男孩已出发去了西北。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另一个男孩走进女孩的生活,日子才重新变得鲜活光亮起来。男孩很体贴,很温柔。男孩是值得女孩信赖并托付终生的人。

  几年过去了,女孩和心爱的男孩有了自己的家,有了宝宝。幸福的女孩过着踏实的日子心满意足,直到后来。

  有了宝宝的女孩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听到了男孩的噩耗。男孩在云南进行地质考察时,失足从一座山上跌落,不治而逝。女孩回家放声悲哭,女孩知道,原来心底最隐秘处一直有男孩的影子。她以为它消失了,可没有,它一直悄悄躲在那里,等待最温柔的一击。

  几天后,正在上班的女孩接到一封信。里面夹着一张保险单。信是故去的男孩的母亲写的,她这样说:“这张保单是前几天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的,受益人是你。从你们相恋的时候开始,他就给你办理了这份保险,即便是在你们分手以后,每一年的交费,他,也从没耽搁过。我知道,他或许想像不到这张保单最终会交到你的手里,因为,在他短暂的一生中,一直把你放在心里,始终陪伴着你没有离去……”

  放下信,女孩已是泪雨倾盆,不能自已。   

  一张生命的车票

  现在,遥想20年前蓝光闪过的夜晚,仍隐隐感到恐怖和悲戚……

  7月28日,是我们刚刚结婚后的第4天,我们本来已经计划好,利用婚假的剩余几天去北戴河、秦皇岛好好玩一玩,两张火车票已经买好,就放在床头柜上。这个建议是我提出来的,就在灾难降临的前一天提出来的。我对他说:“我在唐山生活了25年,还没有迈出过唐山市的大门,我想去北戴河,可以吗?”他轻轻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笑吟吟地说:“为什么不可以呢?今后只要我们能挣到钱,我每年都和你到外地玩一次,让你走遍全国。”我满意地笑了,说:“今年是我们两个人,以后就是我们三个了。”他听了我的话,眼里闪着希望的光芒,轻轻挽着我的手臂,在屋里转了几圈。

  吃过晚饭,我们在一起准备好了行囊,就甜甜地进入了梦乡。不知睡到什么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俩穿着鲜艳的泳衣,携手奔向蓝蓝的大海,在清凉的海水中上下起伏,随波逐浪。突然间,一阵大浪向我们压来,并且伴随着惊天动地的吼声……当我挣扎着睁开双眼时,周围漆黑一片,仿佛整个天空都坍塌下来一般。这时我听到了一个痛苦的呻吟声,是他的,就在我耳边。恐惧一下子袭遍了我的全身。我听到了他扭曲的声音:“我……被……压住了。”我几乎是带着哭腔不知是问他还是问自己: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房子塌了吗?难道是地震么?我说对了,是地震,一场灾难性的地震发生了。我想坐起来,想弄清究竟怎么了,可我刚刚一抬头就重重地撞在了上面坚硬的水泥板上,差点晕过去。我只好让手在他身上一直摸过去。在水泥板和他身体相交的地方,我摸到了黏黏的,掺杂着碎沙石颗粒的液体。血!从他身体里沁出的浓浓的热血。我哭了,几乎是嚎啕大哭。我紧张地问:“疼吗?”他说:“不疼。”然后他用另一只没有压伤的手牢牢抓住我颤抖的手,关切的询问:“有没有……东西……压在你……身上?”我活动了一下身体,告诉他没有。他说那就不要哭了,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敢与天斗与地斗,现在正是天地考验我的时候,我一定可以战胜它们!我紧紧地贴在他身边,鼻子酸酸的: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笑话。我们仰脸躺在床上,用两个人的3只手臂一起向上推那块水泥板,试图把它推开。然而失败了,水泥板像焊在那里一样,纹丝不动,只有几粒沙石哗哗落下来。他鼓励我别怕,过一阵会有人来救我们的。我告诉他:“只要在你身边,我什么都不怕。”

  枕头下的手表“嗒,嗒”地敲响这狭小的空间。我用手向另一侧摸去,幻想能摸到一丝光明,摸到一线生的希望。水泥板,还是水泥板;砖块,还是砖块……我几近绝望,生命的支柱一瞬间像房屋一样坍塌了。

  真的不甘心走向死亡啊,我们刚刚结婚还不足4天啊,蜜月还没有度完,我还没有生过孩子,女人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完,今后的路还应该很长,对,还有北戴河、秦皇岛,还有那两张车票,就放在床头柜上。车票,使我产生了新的动力和勇气,于是继续摸索。床头柜——车票——我真的触摸到了一张硬纸板,真的是车票!我欣喜万分地把车票攥在手里,激动地摇着他的肩膀:我找到了车票!他也很高兴:两张,车票?我心头一沉,一张,可另一张呢?

  另一张车票被水泥板牢牢地压住了,只露出很小的一角,我试图把它拉出来,却几次都未如愿。我无言对答,默默的流泪。他好像什么都知道了:不要紧,我们可以……再买一张……

  沉重的水泥板一端压在他身上,一端压在床头柜的车票上,两个支点为我留下了一块赖以生存的空间。

  不知道什么时候,表的“嗒嗒”声停止了,我们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个他,我什么都没有,就连一点点生的希望都在渐渐稀释,融化。肚子“咕咕”地叫个不停,嘴唇像干裂的土地,四肢瘫软无力,眼里闪着眩晕的亮星。似乎他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信念正在一点一点地崩溃,便开始向我讲述外部世界的故事:北戴河的海滨清爽宜人,海是湛蓝的,人是欢乐的;美丽的西双版纳聚居着很多少数民族,每年一度的泼水节异常热闹;橘子洲头遍地生长着橘树,秋天的橘子水分充足,甘甜如蜜……他讲的每一段情景都让我产生许多遐想,仿佛大海就在眼前,泼水节的水就泼在我身上,橘子就在我的唇上滋润……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我身体里涌动,一个生命的光环在眼前扩散,越来越大,越来越亮。

  他用生命的余晖,为我点亮一支希望的蜡烛,这支蜡烛一直照耀着我走出了地狱之门,重返光明的人间。7月31日清晨(这是后来才知道的),压在我们头顶上的水泥板被掀开了,一道阳光瞬间泻在脸上,我仿佛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竟然意外的喊出了声音:我们活了!当我急急地俯在他身边时,映入眼帘的一幕突然间让我变傻了:他的右半部身体完全被砸成了肉泥,殷红的血凝固在废墟的石堆里。他只看了我一眼,嘴角渗出一丝浅浅的笑纹,就闭上了双眼。他以最顽强的精神,最坚韧的毅力和最深切的爱恋,陪伴和激励我度过了最艰难、最黑暗的3个昼夜,然后,他安心地走了。

  当我的身体复原后不久,我也离开了唐山市——那座令我怀念的城市。随身带走的,只有一张车票。

  20年过去了,20年的岁月里我没有去过北戴河、秦皇岛,甚至没有离开过现在生活的城市。没有他的陪伴,我将不会再去任何地方。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知道人不可能再有来世,可我又总是在想:如果真的能再有来世,该多好,我们重将成为眷属,携手走遍天涯海角。

  那张车票我至今还完好无损的保存着,我相信,定将有一天,它会带我踏上隆隆作响的列车,驶向他的身边。   

  爱与纸巾

  ——有时,即使是一张纸巾,也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婚礼上,她的泪忽然奔涌而出,不仅是新娘必有的喜泪。当初她坚持要举行盛大的婚宴,不是没有一点补偿心理的。他是留美的医学博士,开一家药品公司,财富与前途都是明摆着的。第一次见面,对她说手术室的笑话,自己笑得“呵呵”的,她也附和地浅笑,可是根本没听懂——一大堆专业术语。

  他对她好,送花,开车送她上下班,带她去豪华娱乐场所,出资为她出了两本散文集——但他都只翻了几页就睡着了。对于他,她始终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却连她周围所有的人都动了心——这样的男人不嫁,还要等什么样的男人。她最后还是嫁了,只是泪不由自主。在豪华的奔驰车里,他一路用纸巾细细地为她拭泪,淡淡的茉莉清香笼了她一脸,柔声劝她:“我们会经常回来看你爸妈的,别哭了,脸上的妆花了。”——他还是不懂得她。

  她是在一次笔会上认识那个男孩的。第一个晚上,月光泼泼溅溅得满山都是,夜都深了,她还依着靠山的栏杆,把自己放在月光里。有脚步声从她身边走过,那人停一停,低低吟了一句:“几处吹茄明月夜。”她惊得直起身来:莫非他听得见她心里的声音?

  他们以后就总是这样:一句话,她说了上半句,他便很自然地接出了下一半。笔会结束后,他们回到了各自的城市,却仍旧借助电话与邮件,谈诗说文,谈天说地,然后谈情说爱,终至于谈婚论嫁……她不自觉地将男孩的信揉成了一团,她整个人都愣住了——也许,她一直都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只是……

  她看见丈夫在电脑前专注的身影,已经开始了中年的微胖——他怎么办?男孩不断地催问,每次见到男孩,她都下决心回家后立刻对丈夫摊牌。可是,怎么说出口?他对她,一直是那么好。她在时间里煎熬,思绪纷乱如风起时的槐花:进,或者退?离婚,或是不离婚?他们再见面的时候,男孩追问的声音越来越大,她想起自己的诸般委屈,不由得就落了泪,一会儿便哭得……

  男孩慌了,翻遍全身才摸出一张卫生纸递给她。她捧着男孩递过来的卫生纸,忽然心里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滋味。

  那卫生纸颜色灰蒙蒙的,纹理粗枝大叶,捏在手里,坚硬粗糙有如砂纸,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自由市场上论斤卖的。

  她想起他为她拭泪时那淡淡茉莉清香的纸巾,柔软细腻而轻盈,仿佛他给她的日子:舒适的,温存的,清洁的。如果不是遇上他,她不可能在两年内连出两本书,也不可能至今还保留了一份少女不谙世事的纯净,包括她编织的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其实都是在他给了她足够的生活保障的前提下才有的。她想起他的豪华私家车和那些与男孩在寒风凛冽的街头等末班车的深夜;他的健伍音响和男孩要经常拍一拍才会响的随身听;他送的钻戒和男孩送的玫瑰。男孩给了她爱情,他却给了她一个女人一生中最为重要的东西:安全感。不知不觉地,她泪止住了。她将他的卫生纸还给了他,静静地说:“我自己有。”

  她后来还是会常常地想起男孩,可是一次也没有后悔过自己的选择:如果,感情和生活的质量,一个是玫瑰,另一个是每天必吃的一把青菜,那么,她只能选择后者。

  只是,那一天,男孩递过来的,为什么会是质量那么低劣的一张卫生纸呢?   

  最后的玫瑰

  这条小街上,开着一家花店。店主是个中年妇女,雇了一个大约十七八岁的姑娘帮忙。小姑娘一看便知是个外乡人。小姑娘很勤勉,守在店里,终日站着或蹲着,不是忙着出售花便是帮着扎花蓝。

  小店虽处僻静,但生意还算不错。顾客主要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情人节、教师节、圣诞节、聚会、派对、生日、约会,都需要花。女孩子常常是三五个搭伴着来,买的时候,左挑右挑,叽叽喳喳很热闹。男孩子往往是一个一个单独来买,看准了买,付了钱就走。

  有一个大学生引起了姑娘的注意。他总是在周末来到店前,摸出准备好的零票,随手从玻璃缸里抽出一枝玫瑰,他的口音被姑娘听出也不是本地人。小伙子瘦瘦的,穿着过时的球鞋,苍黄的脸色,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这回,有好几个周末,小伙子突然不来了。姑娘有一点想念他。姑娘想,小伙子买了花一定是送给喜欢的姑娘的,他一定是在恋爱了,现在也许女孩不和他好了,分手了,他也不要再送花了。姑娘有一点为他难受,又有一点为他高兴。乡下人出来读书不容易,把几个钱都买了无用的花,真不该啊,现在总算好了。

  可是没多久,男孩又出现在花店前,又开始了每周一枝玫瑰的买卖。大约持续了几个月,小伙子又不来了。姑娘想,如果下次他再来,她要劝劝他,好好读书,不要再把钱乱花掉。

  姑娘空下来,常常瞅着那所大学的方向。终于有一次,他们在一家书店里碰到了。姑娘是去买一本插花的书。小伙子正拿着一套书,和店里商量,因为钱不够,他想用一叠菜票作抵押,等回去拿了钱来赎还,他怕这最后的一套书被别人买走了。姑娘走了过去,替他付了钱。就这样两个人开始了交谈。谈谈城市,谈谈乡下,谈谈书,谈谈花,两人谈得很快乐。

  第二天,小伙子来还钱,又从花堆里取出一枝红玫瑰付了钱。姑娘把钱退到他手里:还是别买了吧?啊?姑娘的声音里似有种不满,又似一种恳求。想不到,小伙子把玫瑰递到姑娘面前说,这枝花,我是送你的。姑娘读懂了小伙子眼睛里的话,红了脸庞又红了眼圈,把这枝玫瑰单独地插在一只花瓶里。

  小伙子走后,姑娘想了好久,想了好多,哭了又笑,笑了又哭。第二天一早终于把那枝花又插到大玻璃缸里。小伙子来了望着那只空花瓶,问她那枝花呢?姑娘淡淡地说,卖了,花又不能当饭吃。姑娘想只有这样才能断了他的心思。她知道她配不上大学生,也知道书呆子气的大学生不太会挣钱。小伙子瞅着她,看了好一会儿,看出姑娘眼眶里蓄着的泪,默默地走了。不再来了。

  又一年的一个春天里,小伙子来了,脸色红润多了。他邀姑娘出来,走到另一家花店前。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对姑娘说,这店是我的,我想请你做老板娘。

  梦一样的声音,使姑娘一句话也说不出就湿了眼睛。小伙子告诉姑娘,他大学已毕业,有了一份工作。半年里,每月的工资,每天晚上打工的钱,凑在一起,租了这家店面房,开了花店。他说,只有这样,他的梦想才能实现。他的梦想,只是想找一个肯吃苦肯学习又有爱心的好姑娘做新娘。

  新婚之夜,新娘问他,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呢?他说,他是在买了她很多玫瑰后才发现,她是他最后的玫瑰。姑娘拥住了他。他把嘴唇附在她耳畔,轻轻说道,我们会幸福的。   

  爱情与猜忌

  当初,她是很爱他的。他们一起去登山,去划船,去听音乐。他幽默的谈吐常常引得她捧腹大笑;他很爱她,他总是那般深情体贴地呵护着她。她也早已领受了这份照顾,在每个角落感觉他真实的存在。她不敢想像失去他该怎么生活下去。然而,他就要离开她了。他要出国,去大洋彼岸那个富饶的国度留学。临行前,他对她说:“等我回来。”“你还能回来吗?”她流泪。

  “怎么了?”他笑了,“像是永别似的。”停了一会,他说:“我很快就会回来的,那时,我要娶你。”

  漫长的等侍。周围的朋友都一个个结了婚,建立了小家庭。看着朋友们脸上荡漾着的幸福,她在深夜里深深地焦灼了,她的热泪在枕间蔓延,这样的日子再也无法忍受下去。她开始怀疑他诺言的真实。她一遍又一遍地猜测:他会变心吗?在那个开放的国度里,他能守得住寂寞吗?他还会要我这个平庸的女人吗?她没有把握。于是,在信中她一次次地催他:快回来吧,快结婚吧。他总是在信中告诉她:不要急,就快了。但她无法不怀疑这些话,无法不怀疑他的心。

  她有种不祥的预感,她伤心地想:他要抛弃我了,天哪,他就要抛弃我了!担心的事终于到来了——他的最后一封信中说:他很快要跟一个女人结婚了,他将于月底回国办理一些手续……晴天霹雳。她懵了:这个负心的男人,狠心抛弃了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不能便宜了他!她泪水盈盈地想:我付出了那么多,最终却被他抛弃,他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他好过!我得不到他,别的女人也休想得到他!

  在那个月的最后一天,他的飞机抵达了机场,她在他回家的必经之路等他。天很闷热。她流了一行又一行的眼泪,泪水滴落在磨得锋利异常的刀刃上,叮叮作响。两小时后,天越发闷热了。他慢慢走来,由远至近,脚步有些疲惫,但脸上分明流露着喜悦的神情。在经过那个拐角的时候,一团黑影扑了出来。他吃了一惊,然后看清是她,不由心中一阵狂喜,连忙伸出双臂去拥抱她。迎接他的,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刀锋不偏不倚地划过他的喉咙,血流如注,喷得她满身都是。她想:你再不会是别人的了,你将永远属于我。她脸上的泪痕干了,她心里充斥着一种难言的快感。他的脸因痛苦而扭曲着,他的眼里,透出万千疑问与惊讶。他张了张嘴,空洞的,说不出话来。他看着她,好像不认识似的,瞳孔放得很大。

  他艰难地抬起右臂,一点点,一点点,移到胸前,去翻开贴心的那个口袋。血不停地流,口袋早已浸透。他的手颤抖得很厉害,掏了半晌,也没掏出来。她很好奇:他想拿什么?是他相好的那个女人的照片?她伸手帮他取出,是一个精致的盒子,上面满是血污。她打开,是枚戒指,一尘不染地闪着金光。他用手指了指戒指,嘴唇翕动着,好像想说什么。突然,他沉重地向她倒去,像倒下一堵墙,软软地倒在她怀中,有一滴泪,自他眸中溢出,落在她肩头。一声惊雷,大雨瓢泼而下,她拥着他一动不动。雨水很快和血水溶在一起,将他们全身都淋透了。她的目光触到戒指上的几个小字,移到近处,看清楚了:“赠爱妻……”

  后面,是她的名字。  

  白金戒指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恋爱了。

  女人有一次看到人家手上戴的白金戒指很漂亮,就羡慕地说:我也要有。男人看在眼里,可是他实在太穷,买不起好看的白金戒指。不久,在女人过生日时,男人送给女人一个用那种透水油纸包着的纸戒指,很别致,重重的,正在恋爱中的女人戴在手上,左看右看,就觉得自己真的好幸福……

  女人后来嫁人了,新郎当然不是他。男人除了上那种没什么钱的班,吃饭之外,还写些她看也不想看的稿子。她不想嫁给他,虽然她很爱他。她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是的,女人结婚的时候,上从耳朵、脖子,中至双臂,以至于脚踝,全身白金、黄金,金光闪闪。

  她把男人送给她的纸戒指塞到抽屉的角落。可是不久之后,她那多金的老公因为家族公司出事,陷入困境,老公也因此涉及不法行为,锒铛入狱。女人悲从中来,忽然就忆起了送她纸戒指的男人。

  一天,女人在街上不期而遇男人。男人很大方,邀女人到他家坐坐。男人也结婚了,住在租来的房子。女人看到男人家里的摆设,仍然是很清苦的样子。男人的妻子替女人倒茶,女人看到男人的妻子手上也戴着和被自己扔在抽屉角落几乎一模一样的纸戒指。男人的妻子离开客厅的时候,她可以感觉男人过得很幸福,而他的妻子也是。不像自己一无所有,连丈夫都身陷牢狱。

  后来女人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题目是“纸戒指”,作者不折不扣就是他。女人看完文章后,便一切都明白了。她迅速打开抽屉,摸出了被她丢在角落里沾满了灰尘的纸戒指。她小心地将油纸剥开,剥着剥着,眼前赫然就是一只纯纯正正的白金戒指。文章里说,为了买这只戒指,在那个全民皆穷的年代,他只好瞒着女人去卖血,因为女人的生日就迫在眉睫,去赚、去借都来不及了。女人哭了,眼泪滴在戒指上。女人随后又将纸戒指小心翼翼地还原回去。

  从此,女人不论上班下班都只戴着纸戒指,同事们都赞赏她的戒指精致又好看,有创意,问她是谁送的,女人不禁黯然,说:很多东西,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它的珍贵。   

  最后的爱

  “喂!再靠近一些!好!好!OK!”照相师打着手势说。一张完美的情侣照出来了。樱看了以后,哈哈大笑说:“文,你是呆瓜啊!一点笑容也没有,又呆又傻。哈哈……”“找揍啊!”文开玩笑道。“哼!你才找揍呢!你揍啊。等你把我揍死了,你可要守寡了啊。”樱昂起可爱的小脸,噘起小嘴。文趁樱不注意,扭了一下樱的腮,撒腿就跑。樱“啊”了一声,说:“你找死啊!”说着樱追了上去,“砰”的一声,打了文的脑袋,然后把嘴一斜,用手捏起文的腮,坏坏地笑了……

  樱是个疯女孩,天天搞恶作剧,欺负文。而文是个比较老实的男孩,打得一手好篮球。在文打比赛时,樱就抓起文的衣服,站在旁边大喊“加油”。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情侣,他们很幸福。樱和文天天逃课出去玩,看电影吃爆米花,逛街。樱总是让文吃惊,有时候在马路边找自己的死党,给文打个电话,说:“樱出车祸了,在市医院里。”文一听着急了,马上跑医院,向总台问刚刚被车撞的女孩。护士说没有。文愣了,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地流下来了。文知道自己上当了,刚要走,看到了樱在门口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文跑了过去,惊喜的看着樱。有时候,樱找了一块纱布缠在头上,然后找红彩笔在纱布上涂上颜色去找文。文一看,吓了个半死。连忙问樱怎么了,怎么了。心疼的快哭了,摸着樱“受伤”的头,问:“疼吗?”樱感动得实在憋不住了,“哇”的一声抱着文哭了,边哭边说:“文,怎么那么笨啊!我是逗你玩的,你却当真了。”文“啊”了一声,接着如木鸡一样不动了。

  文已经习惯了樱爱玩的性格,天天让着她,疼着她,害怕她受任何欺负。文常对樱说:“你是我这辈子的另一半。”樱总会红着脸,点点头。在一次放假中,樱一直不在家。回来了以后,樱变了。樱不爱闹了,不爱玩了,和文在一起时,她就会望着文帅帅的面孔发呆。呆上十几分钟,说:“如果有一天我死掉了,怎么办?”文笑着抱着樱说:“不会的,小傻瓜。你可是我这辈子的另一半,我怎么会让你走掉呢?”樱趴在文的肩膀上,哭了。樱的泪水中充满着不尽的悲伤。樱望了一下天,眨了几下眼睛,用手擦了擦。挤出微笑说:“我考虑一下啊。”然后昂起头,翻一下大眼睛,再转移话题。从这以后,樱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这让文觉得担心,他总觉的樱好像要离开他似的。整整一天,他们玩的很高兴,在游乐场泡了一天,樱一会玩这,一会玩那,把文累坏了,可文还是很高兴,因为他爱樱。只要樱快乐,也就是文最大的快乐。但樱快乐的眼神中总带着忧郁。天黑了,樱吃着冰淇淋和文走在回家的路上。樱不说话,只啃着手中的冰淇淋,踢着脚下的石子。他们默默地走着,樱突然说:“我们分手好吗?”文一听,如同晴天里打了一个霹雳。文又回想到以前樱和他开的玩笑,文认为樱是在和他开玩笑,然后抱着樱笑着说:“现在我可不上当了,我可学聪明了。”樱哭了,把文推开。大声地说:“谁和你开玩笑。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知道吗?”樱用手捂着嘴,哭着跑了。文追了上去,拉着樱的手,说:“你在说什么?开玩笑不用开的那么真吧。”“文,你给我听好。我早已经不爱你。在放假期间我认识其他的男孩了!我爱上了他!你在我心里就是个废物,由我骗!”说这些话时,樱的心如刀绞,已经被千刀万剐了。樱跑走了,消失在风中。文却僵在原地。

  那一夜,文没有回家,喝了一夜的酒。文醉了,心碎了,睡了,不停地叨念着樱。当文醒来时,他以为昨天的一切是场噩梦。他以为樱会在他身边,朝他大喊到:“你找死啊。喝那么多酒!”幻影瞬间即逝,樱不在了,樱不在了,只有他的父母在眼前。文的妈心疼的看着文说:“儿子,想开点。妈给你找了一所学校,在上海。机票给你买好了,明天9:00的。乖,睡吧。”说完,文的妈妈摸了摸她儿子的头。文等他妈妈走后,拿起手机给樱打了过去,却只听见用户关机。文打了几十遍,结果却是一样的。文走到电脑旁边,打开了自己的邮箱,给樱发了十几个邮件。樱也坐在电脑旁,她看见文给她发的邮件,樱害怕看了以后将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她都删掉了。樱又哭了……她是爱文的。

  文绝望了。他收拾了行李去了上海。上海是个发达、繁华的城市,没有清新的空气,没有樱的笑声……到了上海的第5天,也就是星期五。文收到一个短信,没有署名和电话。只有一串数字:9,12,15,22,5,25,15,21。每个星期五的晚上,文总会收到这串数字,一直持续了一年。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文没有收到。文觉的奇怪,他到处打听这串数字的意思。可是没有结果。一天晚上,文在酒吧里喝醉了,他迷迷糊糊地问服务员:“9,12,15,22,5,25,15,21是什么意思?”服务员想了想说:“是不是英文字母所对的号数啊?”文一听,清醒了,马上跑回了家,查出这串数字的意思是:ILOVEYOU。

  文明白了,他知道是樱发的。他马上打电话给樱,是樱的母亲接的电话,她告诉文,“樱在去年得了白血病,前天走了。”说着樱的母亲哭了。文傻了,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再次听见樱母亲的哭声,文手中的电话已经摔在了地上。文飞快地跑着,他要去樱家,在他脑子里又再次浮现出樱可爱的笑脸。文哭了,大叫了一声,他跪在了地上,“樱……”文又站了起来。他跑啊跑,到了樱的家。文冲进门,看见了樱的遗像。文抱着遗像,又哭了。他后悔自己就这么走了,他后悔自己怎么这么笨。文不停地打着自己,樱的母亲走过来,交给文一封信,说:“樱她说,文如果没有打来电话,那就不要把这封信给他。如果他打来了,就给他。”

  文颤抖着拆开信封,慢慢地打开信。文的眼泪再次夺眶而出。

  文:

  在那里过的好吗?交到新女朋友了吗?记住,要聪明点,不要再被人骗啊。你一定怪我的无情吧,其实如果我不无情,你哪会来的今天的幸福呀?爱一个人就要让他幸福、快乐。我不想伤害你伤害得更深。所以……也许早知道自己会这样,真不应该和你认识的!

  祝你快乐!

  9,12,15,22,5,25,15,21

  如果来世我不会这样的话,希望我们在来世相爱……

  ——樱  

  

  很爱很爱你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

  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且漫长,不知道算不算很奇怪。

  高三的时候,别人还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就早早地替我办全了出国手续,只等我领到毕业证去美利坚了。我们班上有个人称大P的男生特能说,一般播音时间是早自习“体育快递”,课间插播“时政要闻”,午间休息“评书连播”,晚自习ClassicalMusic,可每次考试他总有本事晃晃悠悠蹭到前几名。班主任拿他没办法,只好让他在最后一排和我这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大P又黑又瘦,面目狰狞,读英文像《狮子王》里的土狼背古诗,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时,猴子见到他都吱吱乱跑。刚和我一桌的时候,有天晚自习,他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偷喝着可乐,唱到高音时他突然转头问我一句“嗓子怎么样”,我嘴里含的水差点全喷了出来,气得我重捶了他几下。他却跟没事似的,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我叫他教我,他倒挺认真,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见着我他头一句就是:“十三妹,昨儿你打我那几拳都紫啦!”边说边捋袖子叫我看。

  后来我想,这段感情大概就是从这儿开始的吧。以后大P一直叫我“十三妹”。我跟大P的交情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的主题下愈加巩固,我们像哥们儿似的横行高三年级,要多默契有多默契。

  我听过一种说法,每个人都是一段弧,能刚好凑成一个圆圈的两个人是一对,那时我特别相信这句话。我越来越感到我和大P的本质是一模一样的——简单直接,毫无避讳。我自信比谁都了解他,因为他根本就是我自己嘛。有一回我对大P说:“我好想在高三呆一辈子。”我没理会大P大叫我“天山童姥”,我心里有个念头,这念头关乎天长地久。

  转眼到了我起程去美利坚的那一天。“别得意,搞不好折腾几年还是我们俩。”这是我听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我永远都忘不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没有牵涉过感情问题,因为我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了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也一定会喜欢我,那还用说么?我心里清楚我走了早晚还会回来,因为我找到了我的那个半圆。我以为这就是缘分,任谁也分不开,哪怕百转千回……

  那年高考,大P进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而我刚到洛杉矶,隔壁的中餐馆就发生爆炸,我家半面墙都没了。之后我搬家。办了一年休学,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菜园是整个街区最好的。他们常送来些新鲜蔬菜,我妈烧好了就叫他们过来吃。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儿,有时候他们打手语,我看着就会想起那一个圆圈来,想起大P,心里一阵痛。我买了本书,花了一个秋天自己学了手语。

  就这样我慢慢进入了这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生的大P永远不能理解的世界。我闲来无事,除了陪陪邻居练手语外,就是三天两头地往篮球馆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签名或者邮去本月最新的卡通画报,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谢字,还主动坦白在追女生。我在电脑前呆坐一个下午,反反复复跟自己说一句话:“别哭!别哭!这又没什么不好!”可到了吃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专业水准了,大P在我这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也已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应该快乐,能做他的哥们儿,也不错。纽约交响乐团要来演出,我背着父母替别人剪草坪忙了一个月才攒够门票钱。我偷偷把小型录音机带了进去给大P灌了一大段Live版ClassicalMusic。大P回E-mail却抱怨我只顾听音乐会,第一盘早录完了都不知道,漏了一大段。我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对不起”,眼泪又流了出来。

  6月份我回北京,大P参加的辩论赛刚好决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悄悄溜进了会场。这一年大P变得像模像样的了,他总结陈辞时所有人都又笑又鼓掌,他发挥得很好。辩论结束,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笑着朝大P迎了过去。回美国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决赛场上看见一个人跟我简直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不过能像成这样,真是奇了。第二封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好,但总感觉俩人之间隔着什么,问我怎么我们俩就可以直来直去呢?我在电脑上打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

  我没有告诉大P我家的电话。

  我总能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签名。

  我背着父母赚钱看演奏,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

  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了北京。

  我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后,我只能靠助听器生活了。  

  落基山的雪

  那是很多年以前一个冬天的早晨,太阳很灿烂地照耀着雪后的风景。在落基山脉普利斯特里山谷附近,年轻英俊的橄榄球运动员卡罗吻着他心爱的未婚妻贝蒂,用极其温柔的声音说:“让我们享受圣母玛丽亚带给我们的快乐,明天我们就要踏上教堂的红地毯,你将是我永远的新娘了!”

  贝蒂含羞地依偎在卡罗的胸前,什么也没说,她早已沉醉在诗一般甜蜜浪漫的幻想中了。卡罗和贝蒂情意绵绵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滑雪,他们用各种美妙的姿态来宣泄憋闷心中许久的郁悒。现在,他们终于拥有一片自由而绚丽的天空了,他们因过度的激动而变得有些颤栗,以至于当太阳已悄悄地在厚重的乌云后面藏起它的脸时,他们仍然乐而忘返。但是很快两个人就迷了路,闯入一块也许从来就没有人到过的雪域。

  这已是迷路的第二天。

  一阵凛冽的寒风推搡着贝蒂单瘦的身躯,卡罗赶忙扶住她。贝蒂无力地说:“亲爱的,我已经几天没吃东西了,也许,也许我就要撇下你,一个人先去见上帝。”卡罗阻止她再这么说,他把贝蒂抱到附近一个积雪半掩的山洞里,用从雪野上拾来的为数不多的树枝为贝蒂燃起了一堆生命之火。然后卡罗转身去外面弄吃的,但他回来时两手空空。在这样一个寒冷荒芜的季节里,在这样一个鸟兽罕至的山谷中,哪儿来的食物呢?落基山的雪呀,只是一个劲地落!它似乎要把这对年轻的恋人埋葬在嫉妒的深渊里!就这样,两人又在饥寒交迫的痛苦中熬过了一日,贝蒂已变得极度虚弱。第二天上午,仍不肯放弃希望的卡罗又回到了山洞,他脸色苍白,脚步踉跄,左臂已不见踪影,只剩着血淋淋的残缺的袖管。贝蒂搂着心爱的恋人哭着询问,原来卡罗遇见一只觅食的棕熊,在与那头罪恶的野兽搏斗时,卡罗的一条胳膊被残忍地咬掉了。贝蒂再也不奢望着能够走出雪谷,两人紧紧依偎在一起,带着泪水也带着颤栗的微笑,尽情享受着临别这个世界时的最后的温存。夜幕降临了,贝蒂沉沉入睡,然而当她在次日早晨醒来时,却发现火堆上置放着一块烤肉。“我夜里逮到了一只冻僵的野兔。”卡罗神情疲惫地说。贝蒂于是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卡罗却没有吃,贝蒂于是留了将近一半烧得漆黑的烤肉,准备在两人最需要的时候吃。有了食物,上帝总算给两人的生存带来了一线生机。然而,卡罗因为昨日失血过多,加上这几天体力消耗太大,他终于倒在了落基山的雪地上,再也没有站起来。

  贝蒂是在卡罗永远逝去后的第五天下午被搜索小组救出的。那时,她已两眼呆滞,形容枯槁。在萨斯卡通红十字医院的病房里,当一个教授想了解贝蒂何以在满地冰雪的绝境里坚持了这么久时,贝蒂说:“是爱,还有这个!”她出示了她保存下来的小半截烤肉。

  “这是人的肉啊!”教授在凝视和检查了一会儿那截烤肉后大叫,“这是人的左臂!尽管已烧得模糊不清,但骨头的构造我还是辨别得出来!”

  贝蒂的脸色刹时苍白无比,她又想起了落基山上晶莹的雪,又想起了男友卡罗痛苦的微笑和血淋淋的臂膀。她似乎看见了卡罗在锋锐的岩石上自戕的惨烈场面,她明白了,一切她都明白了!

  贝蒂把卡罗送给她的那枚订婚的蓝宝石戒指,紧紧地捂在胸口,然后失声痛哭起来……

  每个听这个故事的人都会忍不住热泪盈眶,我就是其中的一个。当约翰的叔叔在春日花开的下午告诉我这个人间旷古未闻的奇情绝爱时,我的泪水顿时像小河一样汹涌而出。约翰的叔叔还告诉我,贝蒂后来嫁给了辛普森堡一个很富有的商人,不过两年后就离了婚。那富商不喜欢贝蒂,原因是她半夜老做噩梦,并且喃喃地呼唤着卡罗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