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草盒:诚信三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2:18:32
          孟子把诚信看作做人的根本。   他老人家从分析每个人所面对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入手,由外层推及内层,由他人推及自身,由外表推及内心,层层递进,环环紧扣,指出了诚信的重要。“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离娄章句上)由获得上级的信任到获得朋友的信任,由获得朋友的信任到获得亲人的欢心,由获得亲人的欢心到反思自己的诚意,由反思自己的诚意到懂得什么是善,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安身立命,获得上上下下的信任,必须“思诚”。以诚待人接物,以诚处事,才能“获于上”“信于友”“悦亲”“诚身”。
  这是做人的正道。
  在此,孟子实际上提出了诚信的三原则,即根本原则,互动原则以及共生原则。这三原则所反映的,正是诚信的本质。它超越了时空,在任何时候,尤其是在当前,都具有现实意义。
  首先是根本原则,即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他老人家把追求诚信,作为做人的最高目标和境界,的确是抓住了做人的本质所在。无论古今中外,任何人若无起码的诚信,他能生存和发展吗?
  假若他请人吃饭,别人早就到了,自己却不来了,还会有下一次吗?比如他为人办事,事前拍着胸脯打包票,等到别人全权委托于他时,他却表示办不了。“应人事小,误人事大”,谁还会让他办事呢?如果他的承诺一次又一次不能兑现,那他就失去了别人的信任,自己也就孤立了。久而久之,生存就难了,还奢谈什么发展呢?做人一旦失去了根本,那就难再做人了。
  一个人,如果他说的话,别人都以为是假的,他做的事,别人都以为那是骗局,他还能生活下去吗?
  一个组织,比如最基层的城市组织——社区,如果居委会只要求所辖居民尽种种义务,而不能兑现建立“诚信社区”“和谐社区”的承诺,居民还会服从和投他的赞成票吗?
  做生意,更是不能没有诚信。一个产品的产、供、销链条的连接和延续,靠的就是诚信。若生产厂家有诚信,产品质量好,供货、流通就容易,销售也就能获利;若销售商无诚信,好产品被随意改装,加价,则直接损害了生产厂家的信誉。或者销售商欠账不还,拖成三角债,把大家都拖垮了。无诚信的苦果让大家吃。
  而诚信的失去,也像千里长堤溃于蚁穴那样,最初只是从一次违约,一次贪利,一次借故,一次拖延,一次敷衍开始的。失去诚信的缺口一旦打开,那要想重新堵上,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连人都做不成了,还能做什么呢?
  人际关系的链条是紧密相连,互相依存的,一旦由于失信出现了断裂,那就难以安身立命了。每个人的诚信,是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依据,也是他人的依赖,谁也离不开缺少不了诚信。自身与他人之间的诚信,是互动的关系。即诚信的又一大原则:互动原则!
  由于诚信是所有人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所以,诚信的根本原则往往是通过互动原则体现的。正如孟子他老人家分析的那样:由内到外,一个人若不能真诚地待自己的亲人,他还会取信于朋友吗?若对朋友都无诚信,对待上级还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相反,由外到内也一样。
  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诚信的互动表现得更为充分,可以说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比如去超市购物,当然希望货真价实,离不开超市的诚信;自己也要诚心购买,不是去故意挑刺,或为把手中的假币花出去。若一方无诚信,生意就做不成。再比如去饭馆就餐,当然要求享用干净、卫生、无害的美味可口的饭菜,价钱也要公道合理,这些无疑是饭馆诚信的表现。否则,饭馆就会门庭冷落;自己得到了优质的服务,就应付费“埋单”,若吃饭后转身逃走,下一回还敢再去吃饭吗?再比如去看病,也是一样。先要看医院的诚信度如何,是否在用假药,是否有“宰病人”的现象,医生收不收“红包”,医护服务态度好不好等,然后再决定去哪家医院就诊。对病人,医院方面也要看其诚信度,是真病还是假病,是小病大养还是大病难治,有没有支付医药费的能力等,也要一一搞清楚,才好治疗。否则,医院无诚信,或病人无诚信,均不能达到互助治病的目的。
  有一个老太太,又患感冒了,她不想像以前那样,自己买点常用的感冒药,多喝水,注意休息,至多一周就好了。这次,她想早点好。于是,便去一家她选定的大医院就诊。医生一看,就对她说,症状虽然是感冒,但也可能潜藏着其它的病症,必须做全面检查。于是,按照医生的要求,这位老太太一会儿做化验,一会儿拍片,楼上楼下跑,忙了整整一天,总算有了诊断结果:一切正常。医生开了一个处方,所要买的药,正是老太太以前常用的那种感冒药。而各种检查费用,已超过了二千多元。老太太心疼她的钱的同时,开始怀念那个“头疼发烧,阿斯匹林一包”的年代,一包二角五分钱的药就能治好感冒,老太太一遍又一遍算着治一次感冒涨价了多少倍。她发誓再也不到那家大医院看病了。
  其实,这位老太太是充当了一次被“宰”的对象,她所惋惜的,不是失去了那些钱,而是这家医院已没有了诚信。
  诚信从来就是双方的,若一方已失信了,另一方也就难以再讲什么诚信。
  而失信于人,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自己。他人所受的伤害,可能是一次性的,尚能弥补和补偿,自己失失了诚信,那损失可能永远也补偿不了。尤其是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一次失信于人,就会由人推及众人,就会由一时推及长期,发达的资讯的推及作用,达到了“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程度,只要失信成为新闻广为传播,那无异于降临灭顶之灾,什么还能够补偿如此大的损失呢?到了那时候,才想到要“思诚”,那就为时已晚了!
  一个人,若既不能“获于上”,又不能“信于友”,连“悦亲”也未做到,那他会如何呢?
  因此,只有诚信待人,人才会诚信待你。“思诚”为别人,更为自己。
  自己与别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诚信关系,既是互动的,必然也是共生的,共生原则,是诚信的又一大原则。
  互动,必然互相依赖,才能共生共存,一方离不了另一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方的利益既是另一方的利益,一方的损失也既是另一方的损失,一方的声誉和品牌也既是另一方的声誉和品牌。
  只有诚信,才能共生,才能发展。
  日常生活中,随处随时,可见这样的例子。比如上学,谁都希望上一个名符其实的好学校。但若碰上了一个只收高额学费的“三无”(无固定校址,无正式教师,无正规办学批文)学校,会如何呢?上学者的学上不了,这样办的“名牌学校”肯定只能关门了。双方不能共生,自然难以共存。
  互助互惠,才能共生共存。
  企业更是如此。

  有一位自以为“自己的脑袋比别人的灵”的老板,以无诚信为“能干”,他对外不讲诚信,对自己公司的员工也不兑现承诺。终于,当他颓然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时,才感到了不守诚信所付出的惨重代价。在那种地方,在那个时候,才意识到需要“思诚”,可惜,已经迟了!原来,这位老板的公司之所以在面临倒闭时还能支撑三年之久,就在于他有了一位能干的“副总”。当那位自带一个大项目前来的资深职业经理人被委以“副总”,全力拓展业务时,这位老板的承诺是完成三千万元业务量,兑现百分之五的提成和一套价值百万元的住房作为奖金。结果,三年之后,那位“副总”完成的业务量超过了五千万元,而这位老板只兑现三千万元业务量的提成,超额的两千万元不给提成,以“为公司做贡献”而敷衍搪塞,至于价值百万元的住房根本不给兑现。无奈,那位“副总”把这位老板告上了法庭。由于有合同为凭,白纸黑字,无法抵赖,这位老板败诉了。他虽然被迫兑现了当时的承诺,但诚信彻底丧失了。从此,再也没有人愿与其合作了。不能互动互惠,也就难以共生了。如今,那位老板早已不再是老板了,是无诚信毁了他和他的公司。
  有诚信,则能互助,可共生;无诚信,则无异于自毁。
  诚信三原则源于生活,贯穿于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
  诚信既然如此重要,那该如何做到诚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