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春天广场舞优酷:知觉意向性--学说连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4:24:28

知觉意向性

作者:李长征 更新时间:2010-5-22 6:03:00 来源:投稿 【字号: 大 中 小】 浏览5次  意向性是意识的一个本质特征,是“表象”指向、追逐、统一于外在“对象”的一种现象,这就是意向性的内涵。要认识意识的意向性就要先了解意识。   一、意识   意识有一种结构,它由意识主体、意识活动、意识内容三部分组成。意识主体统常指人,如果其它动物有意识,也可以是其它动物;意识活动有视、听、嗅、触、尝等知觉活动,也包含想象、回忆、思考、愿望等思维活动,总之意识活动有着复杂多样的形式;意识内容就是意识的对象,我们看到的绿色、听到的声音、尝到的滋味、感到的疼痛、回忆中的往事、想象中的飞龙等都是意识的内容。广义上讲意识包含意识主体、意识活动、意识内容,但在狭义上来说意识就是指意识内容,也就是意识对象。   有人会产生疑问,如果意识是指意识内容,意识内容又是指意识对象,而意识的对象就是苹果、山川、村庄、分子这些物质性的东西,那么,由此推知意识就是物质,二者是同一个东西,没有区别。这种疑问在下面这个例子中就会呈现出来:我现在看到一个苹果,此时我有没有意识?如果我有意识,它指什么?我看到一个苹果,这个事件有三个要素:我、看到、苹果。我是一个主体、看到是一种活动、苹果是一个物质对象,我通过看这种活动知道有一个苹果存在。在这里,如果有意识存在,我就是意识主体;通过看而知道就是意识活动;一个苹果就是意识内容,或者说意识对象。在这种情况下,意识指什么?是指看到——通过看而知道,还是指意识对象——一个苹果。反映论认为,意识内容在我们的大脑中,它是物质对象在我们大脑中的映象,不是物质对象本身,意识内容和物质对象是不同的东西。如果像反映论所说的那样,意识内容是物质对象在我们大脑中的映象,那么,在我看到一个苹果时,就没有意识存在,因为此时只有三个要素:我,看到,一个苹果,没有一个映象存在。到这里,我们困惑不已。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没有搞清楚“意识”指什么,但我们却在争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这种混乱充斥在我们的哲学中,这种不明对象的争论混乱了我们的哲学,哲学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厘清这些混乱。   赖尔和罗素在驳斥唯心主义有一个著名的论证:我心中想到张三,并不表明张三在我心里,张三仍在我心外存在。因此罗素有时坚持一元论,同意詹姆士彻底经验主义的主张,认为物质和意识是同一个东西,意识的内容就是物质对象,而不是大脑中的映象。   詹姆士认为,意识仅仅表明我与对象存在着一种关系,就是我“知道”物质对象存在。也就是说,在詹姆士看来意识仅仅指意识活动,没有与物质对象迥然不同的意识内容这种东西。詹姆士说:“经验作为是“主观的”时候,我们说它是“表现”;作为是“客观的”时候,我们说它是被表现。表现者和被表现者,这在数目上是同一个;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在自在的经验里并没有什么被表现和表现的二元性。经验在其纯净的状态中,换言之,当它被单独拿来看时,并不存在把它自己一分为二——即一个是意识,另一个是意识“所属”的东西——这种情况。它的主观性和客观性只不过是职能上的两种属性,这两种属性只有当我们把经验拿来做两次对待,也就是说,当我们两次谈到它时,分别同它的两个不同的结构一起来考虑时,才实现出来。“P12“就以外知觉,例如这个厅的几垛墙给我们的直接感觉来说。我们在这里说心理的东西和物理的东西是绝对异质的吗?相反,它们并不是那么异质的,……如果我们老老实实看待实在,把实在看待得就像它呈现给我们那样……那么,这种可感觉的实在和我们对于这种实在所有的感觉,就在感觉产生得时候,二者是绝对同一的。实在就是统觉本身。……在这里得物理得东西的内容就是心理的东西,主观和客观混而为一了。”P114-115“首先使这个真理得到张扬的是贝克莱。存在就是被知觉。我们的感觉并不是事物的一些内部的小小副本,就事物呈现给我们这个范围来说,这些感觉就是事物本身。……我认为这个现实同我们的内心生活的某一部分是同质的,不仅是同质的,而且在数目上是一个。”P116詹姆士的观点就是意识对象就是客观事物本身,而不是大脑中的映象。   意识是指意识活动还是意识内容?意识内容是指物质对象还是指物质对象在大脑中的映象?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浅薄的人是不能来理解哲学问题的。不理解意识的内涵就无法理解意识的意向性问题。要认识意识的意向性就要先认识意识的含义。   什么是意识呢?意识就是意识主体通过意识活动产生出意识对象。作家通过想象等思维活动创作出故事内容,这就是作家的意识产生过程。在作家的创作过程中,作家是意识主体,作家的思维是意识活动,其结果就是意识内容——作品——生成。在思维活动中,意识内容不是物质对象,小说、诗歌不是物质对象,它的内容不是由分子原子构成的,意识内容不同于物质对象,詹姆士和罗素的一元论在人的思维活动中是不能成立的。我们想象中的飞龙、梦境中的情景都不是物理对象,不是分子原子构成的东西。回忆中故乡的小桥与实在的小桥不同,如果故乡的小石桥不存在了,被水泥桥代替了,但是在我的回忆中它仍然呈现出来,因此这个呈现出来的小石桥就不是一个现实的物质对象,它只能是一个意识内容。   意识是否只在思维活动中存在,在感觉活动中有没有意识呢?比如我在看到一个苹果时,我在听到一个声音时,我在味道一股香味时,我在感到牙痛时。我在听到一个声音时,有三个要素:我、听到、声音。听到是一种感知活动(意识活动),声音是听到的对象,是一个物质对象。在这里,意识活动是存在的,那就是我的听觉活动。但是有没有意识内容,如果有意识内容就只能是物质对象,声音这个物质对象就是意识内容,这就是詹姆士的观点,意识就是物质,二者不是两个对象,而是同一个东西。   按照前面的定义,意识就是意识主体通过意识活动产生出意识内容,在思维活动中这是成立的,但是,在感觉活动中,如果意识内容就是物质对象,就是苹果、声音、气味、疼痛等东西,难道这些对象也是通过意识活动产生出来的吗?如果这些物质对象也是通过意识活动生成的,这难道不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吗?在这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争论就产生了,不解决意识问题,争论就无法停止,意识的意向性问题也无从谈起。   我坚持一个观点,在知觉活动中,意识对象也是通过意识活动生成的,没有人的意识活动(知觉活动)就没有意识对象的生成。如果说这是唯心主义,我们就坚持唯心主义好了,因为这是事实。试问,没有我们的视觉活动能有苹果的颜色吗?没有我们听觉活动能有声音的存在吗?没有我们的感知能有脚趾的疼痛吗?没有我们的味觉活动能有饭菜的味道吗?所有这些知觉活动的对象——颜色、声音、冷暖、味道、疼痛等等——都是通过人的知觉活动产生出来的。不论是近代的物理学家、化学家,还是哲学家都承认这一个道理,这已经是一种哲学常识,无需争论了。   但是,我们还要争论下去,因为“话不说不透、理不辨不明”。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如果意识对象是通过意识活动产生的,照此说来,苹果的存在是我们意识活动的产物,那么,农民还到地里费那么多的力气种苹果干什么,我们坐在家里通过意识活动生产苹果就行了。这种说法是对“意识活动创造意识对象”的误解,因为意识活动创造意识对象不是凭空实现的,就是在思维活动中,意识活动也要凭借生活世界的内容来创造意识内容,在知觉活动中,意识活动是要依靠实在的对象通过意向性来创造出意识对象的。为了避免混乱,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先解释几个概念:物自体(外在对象、实在)、物体、物理对象、物质、意识对象、意识内容。   物自体,就是自在的东西,例如,我们未感知的苹果就是一个物自体。它还不是一个知觉对象。   物体,也就是物理对象,就是我们感知到的东西,比例,我们看到的苹果就是一个物体。他已经是一个意识对象。物体与物自体的关系是,通过人的意向性活动,物自体生成为物体。   意识对象,也就是意识内容。在思维活动中的意识对象纯粹是由人的意识活动生成的,比如通过意识活动生成的“飞龙”,但是在知觉活动中的意识对象不能靠纯粹的意识活动来产生,需要物自体的支撑,是意识的意向性把物自体生成了意识对象。意识对象有两种:思维活动中的意识对象,它是个纯粹的表象,知觉活动中的意识对象,它是物质对象,不纯粹是个表象。   下面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在知觉活动中,意识对象是怎样通过意识的意向性活动来产生的。一个苹果,这是一个物自体的苹果,它的信息通过光线到达人的眼睛,人的眼睛接受这些信息把它传递给大脑,大脑把这些信息呈现为“表象”(表征、感受性质、知觉),表象具有意向性,也就是指向、追逐、统一到作为物自体的苹果,这样知觉中的苹果就生成了,这就是作为意识对象的苹果。其结构就是:物自体——信息——眼睛——大脑——表象——意向性——意识对象。通过意识对象的生成结构来看,物自体的苹果不是意识对象,只有感知中的苹果才是意识对象,感知中的苹果已经不是自在的苹果,它是通过意识的意向性活动而生成出来的苹果,因此,认为通过意识活动生成意识对象是唯心主义的说法是没有弄清楚物自体和意识对象的区别,不了解意识的意向性的结构。   了解了意识,下面我们看看意识的意向性。   二、意识的意向性   意识为什么会有意向性呢?我们的表象为什么能够指向、追逐、统一到物自体上呢?塞尔在他的《心灵导论》中专门探讨了意向性问题,分析了意向性的本质和结构。但是在我看来塞尔的分析是失败的,因为它没有真正理解意向性的实质,他的观点会把我们思想意向歧途中去。   一开始我们指出意向性是意识的一个本质特征,是“表象”指向、追逐、统一于外在“对象”的一种现象,这就是意向性的内涵。那么意识为什么会有意向性呢?这源于表象的空间性和自然性,是因为表象的空间性和自然性这两个原因才造成意识的意向性。   就拿知觉表象来说。   知觉表象的空间性是说通过大脑生成出来的表象不是在一个平面上的,它在一个空间中,准确的说空间就是表象的组成部分,我们在回忆中、想象中、梦境中、感知中的所有对象都在空间中,也就是说表象是空间性的。为什么表象具有空间性呢?是因为来自外界的信息不仅包含了物自体的信息,也包含着外在空间的信息,这些信息通过大脑呈现出来时,就会生成一个表象空间,表象空间是实在空间的呈现。举一个例子,镜像空间就是一个知觉表象空间,它不同于实在的空间,它是一个“虚”的空间,这个空间我们进不去。知觉表象的空间性使得我们会把所有的表象看做是一个外在的对象,甚至我们回忆中的对象和梦境中的对象呈现为是外在于我们的,我们思维的对象和感知的“表象”都表现为外在于我们的,也就是通过我们大脑而呈现出来的对象却表征为外在于我们的大脑的东西,这就是表象的空间性的一个后果,那就是它的“外在性”。   在知觉活动中,通过大脑呈现出来的表象还有另一个特征,那就是它的自然性,把进入大脑的信息呈现为表象这是一个自然过程,不是一个人为的结果,人只要有感官、有大脑,它就会把接受来的信息呈现为表象,这是人类在长期进化中产生的一种功能,把信息表象化是人的本能,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只要我们睁开眼睛,我们就会接受到来自外面的信息,我们的大脑就会把它生成为表象,它是无意识的,我们无法控制的,是一个自然的客观的过程。知觉表象的自然性使得它具有了客观性,对于我们而言,表象是一个客观的对象。   表象是个虚的对象,梦境中、回忆中、想象中的表象都是虚的对象,视觉中的镜像也是虚的对象,虽然它对于我们呈现为外在的、客观的,它必须与实在的物自体统一起来,才能够获得实在性,知觉中的对象比如一个苹果它的实在性来源于作为物自体的苹果的实在性。   知觉表象的空间性使得它具有外在性,知觉表象的自然性使得它具有客观性,这样,知觉表象就成为一个外在的客观的对象。表象的外在性、客观性使它指向物自体、统一于物自体成为可能,于是意识的意向性取得成功,它指向、追逐、统一到外在对象(物自体)上,产生出意识对象来。   意向性的结果就是意识对象的生成,意识对象的生成具有重大的生命价值和实践意义,它使物自体转变成为一个认识对象和实践对象,使我们能够睁着眼睛与实践对象打交道,我们能够看清楚我们打交道的对象是什么,这极大提高我们实践的效率和主动性,使得我们与世界打交道变得更经济、更有效、更容易、更简洁。意识的意向性是人类进化中最伟大的作品。试想如果我们仅仅把物自体的信息表象化,而没有通过意向性实现表象与物自体的统一,我们就像面对一面镜子与物自体打交道,我们一边直观镜子中的表象,一边要接触镜子外的物自体,我们的生活将会是多么的复杂和困难呢?   三、知觉意向性   下面我们来研究知觉意向性的各种表现。   视觉意向性。视觉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感觉,视觉意向性同样也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意向性,视觉意向性存在着大量的现象需要我们来研究。按照科学的解释,视觉的形成过程是外在信息通过光线传递到人的眼睛,通过眼睛的转化传到大脑,大脑分析这些信息生成视觉表象。从视觉的意向性来看,视觉表象追逐、指向外在对象,实现与外在对象的统一。通过视觉意向性一般能够实现视觉表象与外在对象统一的目标,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会出现视觉表象与外物的明显分离,这种分离主要体现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不统一。太阳就是一个视觉表象与太阳本身不统一的典型例子,太阳的光线从太阳发出需要经过8分钟的时间才能到达地球,进入我们的眼睛,我们方能形成太阳的视觉表象,假如太阳突然消失了,但是8分钟之内仍然存在太阳的视觉表象,通过视觉的意向性,我们在8分钟之内仍能够看到天空中的太阳,但是外在的实在太阳已经消失了8分钟。同样太阳和地球都在运动,在8分钟时间,它们的空间位置早已发生变化,但是我们的视觉表象还是8分钟之前的位置,因此在空间上,我们关于太阳的视觉表象与实在的外在太阳本身也是不能够统一的。心理学对错觉现象有大量的实例,有这么一个实验,用直尺测量一条线,这条线是笔直的,但是拿掉直尺,用眼睛来看这条线,这条线看起来却不是直的,而是波浪式的一条线,心理学研究认为,视觉表象的形成受到许多因素的干扰,人的已有经验和周围环境对视觉表象的形成会产生重大影响,造成视觉表象无法与外在对象的统一。我们最熟悉的例子就是在水中的筷子,一根直的筷子放在盛满水的碗中或者水杯中,筷子看起来就是弯曲的,这就是视觉表象与外在对象的不统一。镜像是视觉表象与外在对象不能够统一的最好的事例,通过镜像我们能够认识和理解许多意识的意向性问题,也能够解释许多哲学的问题。镜像空间是一个典型的表象空间,这个空间是一个“虚”的空间,我们不能进入和触及的空间,它是表象外在化的最典型实例,是意识意向性最重要的例证,是实在世界与表象世界之不同的最好证明。有些人不承认意识的存在,不承认意识内容的意向性,不承认意识内容通过意向性与外在实在对象的统一,如果这些人能够静下心来认真研究镜像这种现象,它就会接受意识的意向性,它就会对我们的世界有一种全新的看法,它就明白哲学的认识是比常识更高层面的一种思维。   听觉意向性。霍布斯说:自然界只有波动,没有声音,声音只是人的一种感觉,它是外在的波动在我们内部生成的一种感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把声音看做是外在的,我们说风在吼、狗在叫、黄河在咆哮,声音是外在对象发出的,这种现象就是意识的意向性造成的。在舞台上,有些不负责任的演员利用声音的意向性进行“假唱”,她只张口,不发声,但是我们仍然感觉到她在卖力的唱歌。剧院的音箱放在前后左右,声波从前后左右各个方向传到我们的耳朵中,但是我们感觉到声音只是从演员的口中发出来,而不是来自四面八方。如果声音真要是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我们就无法正常听音乐、看电影了。事实情况是,声波从四面八方传到我的耳朵中,通过大脑生成一个声音,通过意识的意向性,实现声音的外在化和客观化,指向统一到演员的口中,这样我们就听到演员在唱歌了。声音的意向性有时会不能实现,声音追逐不上物自体,与物自体不能实现统一,产生分离。如一架战斗机飞过,我们听到轰鸣声,但是抬头却看不到飞机。再如,回声现象,我们只听到声音从峭壁那面传过来,但是却看不到人在那里。   味觉意向性。吃一口苹果,口中感到酸,酸是人的一种感觉,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却把酸这种感受性质“赋予”给了苹果,我们说苹果是酸的,具有酸的属性,而不是说我们的感觉是酸的,这就是味觉的意向性,我们把感觉(感受性质)看做是外在对象本身的属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说糖是甜的、盐是咸的、草莓是酸的、蒜是辣的,我们把酸甜苦辣咸这些看做是对象的属性,而不是我们的感觉。对于唯心主义者来说,会把这些看做是内在于我们的一种主观感觉,但是由于感觉的意向性,日常生活中我们把这些看做是外在对象的性质。   触觉意向性。有一个很有名的实验,两只手一只手放在冷水中,另一只手放进热水中,过一会儿,把两只手从水中拿出来然后一块放进同一盆水中,这时,一只手会感到水是凉的、另一只手感到水是热的。同样一盆水,不能同时既凉又热,凉和热只是我们的感觉不同,但是我们却把凉和热“赋予”给水,我们认为这是水的属性,而不是人的感觉。疼痛是人的感觉,我的脚趾被榔头砸一下,我会感到脚趾疼痛。如果把脚趾与大脑的神经系统割断,我们就不会感到脚趾的疼痛,按照科学的解释,脚趾的疼痛是因为我脚趾的信息传递到我的大脑,引起大脑C神经的膨胀,我就会感觉到疼痛。但是,我们的实际感觉中,疼痛不会在大脑中,而是在我的脚趾上,是我的脚趾在疼。我的这种感觉正是意识的意向性的结果,我们把疼痛的感觉通过意向性指向了脚趾,赋予给了脚趾。心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断肢”现象,有一名战士因在战场上受伤腿已经被截肢,但是,它仍然感觉到他的腿在剧烈疼痛,这就是人的感觉意向性造成的现象,我们的感觉总是追逐外在的对象,当外在的对象不存在时,他仍然“外在”在那里。 文章Tag: [知觉]  
  • 上一篇: 人类理解再研究
  • 下一篇: 价值理论的七大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