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途 苍白纸人 小说:往来账项对账函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04:52:16
付 款 明 细
客户:XX有限公司截止时间: 2010 年 4 月 10 日合同总金额:1000000元
序号
付款时间
付款金额(单位:元)
1
2010年1月1日
500,000.00
2
2011年1月1日
300,000.00
合计付款
800,,000.00
应付款项 200,000.00
附件资料:产品订货合同合同价款:1000000元。使用单位:云南XX项目部贵司项目负责人:张三
往来账项对账函
[ 2008-1-23 10:11:00 | By: neptune888 ]
3
推荐
原创的对账函,比较适合零售企业。供参考。
往来账项对账函
:
按照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于年度末需要函证本公司与贵单位的往来账项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并在备注栏具体注明。多谢合作!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账项列示如下:
序号
欠据日期
贵单位经手人
金额
备 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
——
¥
大写
人民币: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回函地址:广州市天河区XXXXXXXX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信息证明无误。
2、信息不符。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不符原因(分项见上表备注):
金额应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附加说明:
主持人:什么是对账函?它都有哪些法律效力?它是否可以作为债权凭证进行债务追偿?
曾筱清:对账函,又称询证函,一般是指审计机构(包括内部审计机构或外部审计机构)直接发给被审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审计文书。其发函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确认被审计单位债务人及其债务的存在从而达到核实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记录真实性、正确性的目的。本案中的对账函即是原告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发向被告的函证。
从法理上看,不论采取何种发文形式,是催款函也好,是对账函也好,只要发文对象在函文上签字盖章,即是对函文内容的一个确认,是发函方与受函方对函文所涉事项的一个合意。如果函文内容涉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受文方在函文上的签字盖章即表明其对该债权债务的承认,当然可以视作债权债务凭证。
韩嘉毅:从对账函的内容上看,一般情况下是由两部分内容构成的:一是对账联,由发出对账函的一方根据自己的财务记录,列明原因并推导得出结算数额,并盖章、签名,以示对该数额负责。有些时候,发出对账函的一方不仅在此部分告诉相对方最终的往来金额,而且还具体描述业务发生的过程,包括货物的发出时间、数量,提供劳务的时间,已经结算的金额等情况;二是确认联,由相对方对对账联所确认的包括往来数额在内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无异议则盖章、签名确认。
从法律上看,我认为对账函至少具有如下三个方面的法律效力:
(1)有效地证明了交易关系的存在;
(2)有效地证明了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一份经过相对方有效确认或者部分确认的对账函相当于欠条;
(3)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一份表述恰当的对账函还可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刘燕:对账函首先是一份商业书函,而不是一份典型的法律文件。但是,它并非没有法律效力。对账函上的往来金额和性质一旦被双方确认,就成为了一份有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表彰,可以起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作用。
【议题二】
主持人:您认为本案中TCL公司与电信局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合同法律关系?
韩嘉毅:依据现有材料,本案中TCL公司与电信局之间素有业务往来,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此可见,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签订某类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本着意思自治、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应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因此,应该认定本案中的TCL公司与电信局存在合同关系。
曾筱清:事实合同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合同法理论问题。与传统合意合同相比较,事实合同的主要特征,一是事实合同没有经历“要约─承诺”的合同订立过程,其救济基础是事实行为,而不是意思表示;二是事实合同在客观上构成一种法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合同法》亦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案中,TCL公司提供货物,电信局予以接受,该事实合同关系,有“对账函”予以作证,应当受法律保护。
【议题三】
主持人:不同的行业都有自己的交易习惯,根据习惯进行的交易可能没有签订完整的合同,交易习惯存在着哪些法律风险,司法实践该如何处理?
韩嘉毅:本案中,TCL公司与电信局发生了多笔业务往来,但是货款并未及时清结,而是由双方不定期结算,这是由买卖双方的市场经济地位决定的,反映了供求关系,可以看成是一种“交易习惯”。
事实上不同行业领域也有着各种各样的“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是由该行业的行业特征、从业人员的素质、市场规律等因素决定的。比如说:餐饮业中,供货方按照购买方的需求先供货,供货时经常仅取得购买方采购人员或厨师等人的签收文件(未加盖购买方的公章),再定期或不定期凭这种未加盖购买方公章的签收文件与购买方结算;医疗器械、药品销售行业中,医药或医疗器械提供方经常是先供货,同时不得不根据医院的要求向医院提供发票,再定期或不定期与医院进行结算;机票销售行业中,尤其是向大公司销售机票时,通常是根据大公司的要求,销售方先出票给使用人使用,再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结算。
在不同的行业“交易习惯”中,供货方(或销售方)常常是先供货(或先销售),再与购买方定期或不定期结算,然而在维护债权方面得到保护却经常有区别。餐饮业中的供货方,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取得的交付货物的证据存在瑕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被大家接受和认可;医药行业中,由于医院已经取得了发票,医院完全可以凭发票主张已经支付了货款,供货方如果再拿不出其他证据材料佐证时,其债权往往得不到保护;机票代销行业中,由于人们普遍的认识是付款后才能拿到机票,所以,没有其他证据时销售公司的债权也常常不被保护。
因此,本着维护交易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的原则,本人认为应该尊重并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交易习惯,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机械适用证据规则。尊重交易习惯,灵活适用证据规则,适当加重一方的举证责任,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刘燕:本案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交易习惯。我以为这一交易习惯并无不妥,实际上是一方为另一方提供的信用融资。买卖双方之间互有往来,一时可能是多供了货(即卖方提供了信用),另一时可能是多付了款(即买方提供了信用),只要双方彼此信任,愿意采取这样的惯例,法律上没有必要干预。而且,这种商业惯例已经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如会计上反映这种交易习惯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又称为“往来账”,看其余额来确定究竟是债权还是债务。同时,还有“对账函”这种商业书函来保证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一方如果想确定债权债务金额,都可以与对方进行对账。
XXXX公司询证函
致XXX公司
首先,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公司工作的支持和帮助。按照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我公司每年应当询证本公司与贵公司的往来帐项,下列数据出自本公司帐簿。如无异议,请贵公司签名盖章,并将此函电传或寄回敝公司。如对帐数据有异议,请将实数与出现差额之理由列于回执上。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截 止 日 期
贵公司应付
备注
200X年XX月XX日
若款项在上述日期之后已经付清,仍请及时函复为盼。
(公司印鉴)
回 复 意 见
日期:______________
1.上述数据正确无误( )(如正确请在括弧内打‘√’)
单位(签章): 日期:
2.上述数据不符,正确数据为:_________________元。原因:
单位(签章): 日期:
例题:若该企业2006年2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10万美元,2006年1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当月支付2005年12月出口货物的运保费8万美元,收到2005年12月出口货物货款100万美元。收款当日汇率为8.2。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出口记账美元汇率为8.27。则当期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800,000×8.27=6,616,000
借:应收账款--XX公司(美元) 6,6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616,000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XX公司(人民币)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4,705,882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0
贷:应付帐款 5,505,882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8.27×(17%-13%)=26464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646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4640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340,000-(800,000-264640))=195360
免抵退税额=(800,000-300,000+100,000+300,000)×8.27×13%=967,590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195360
免抵税额=967,590-195360=77223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19536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95360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77223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72230
(6)根据支付的2005年12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661,600
贷:银行存款 661,600
(7)调整2005年12月预估运保费的差额:
调整出口销售收入=(100,000-80,000)×8.27=165,400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165,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5,400
调整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0,000)×8.27×(17%-13%)=6,61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16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616
调整免抵退税额=(100,000-80,000)×8.27×13%=21,502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21,5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1,502
(8)对2005年12月出口,到期仍未收齐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的10万美元视同内销征税:
对逾期单证不齐出口货物计提销项税额:(100,000×8.27)/(1+17%)×17%=120162.39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162.39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162.39
冲减已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100,000×8.27×(17%-13%)=33,0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0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3,080
(9)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8200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70000
贷:应收帐款 827000
对 帐 单
编号:
********:
贵公司(厂)与本公司货款往来至20**年**月**日止,我公司应收帐款余额为******元,望贵公司(厂)收到对帐单后给予核对并将回执填妥后加盖公章,回复我公司财务科,谢谢合作。
此致
敬礼!
************公司
20**年**月**日
———————————————————————————————
对 帐 单 回 执
编号:
**************公司财务科:
我公司至20**年**月**日止,与您公司货款往来应付帐款余额为********元,特此回执。
此致
敬礼!
*************
20**年**月**日
公司对帐询证函
:
因我公司财务核算需要,特询证我公司与贵单位的往来账款等事项。下列数据出自我公司帐薄记录,如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数据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数据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
根据我公司财务帐目显示:
截止 年 月 日,贵单位应付我公司货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逾期付款利息约定: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或按月利率 %计算。
贵公司承诺收到此函后即时向我公司付款,否则交由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数据无误
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数据不符及需加说明的事项
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盖章)
注:若贵公司未能在七日内寄回本函则视为认同本函的全部内容。
年底应当使用对帐单
对帐单是公司财务部门与业务往来单位、客户核对帐目、确认欠款数额的手续,一般公司内在财务工作中经常使用该手续,用作财务核查帐目、记载款项往来的工具。但在法律角度来看,对帐单存在着其他特殊的作用。如果使用得当,可以使企业很大力度地减少法律风险,为企业维权打好基础。
(作用一)
使用对帐单能够把长期往来的应收账款进行汇总,把凌乱不堪的小单据、送货单、欠款条等进行整理,形成一张很简明的欠款单,防止出现帐目混乱、对数额产生争议的现象。
(作用二)
使用对账单可以将诉讼时效从新确认。一般情况下,使用一些琐碎的欠款凭证,会导致单项欠款诉讼时效超过期限。通过使用对账单的方式,可以将零散的欠款手续通确认的方式汇总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可以从新确认欠款的诉讼时效,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而丢失应收款。这在企业追索欠款方面掌握足够的实体证据,为赢得胜诉创造基本条件。
(作用三)
通过和客户使用对账单可以有效地评价客户诚信程度。一般情况下,客户很顺利地和你对账并且没有表示不满,这说明客户在欠款方面持有一颗诚信之心,并不想将该欠款赖掉或拖延。相反,如果客户对核对账目非常反感或者借口推脱或者干脆拒绝对账,这说明该客户已存在着不诚信的事实。此时,该应收账款已经存在隐患,对该这样的客户必须采取措施,不可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