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王撒谎布晶石共鸣:最易误解的文学常识(十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05:43:40

(十七)"未亡人"限制性别

  单纯从字面上看,所谓"未亡人"就是没有死的人,因此,所有活在世界上的人都可以称为"未亡人"。但事情又没有如此简单,"未亡人"有它的特殊含义,并有自己独特的要求,只有符合条件才能被称为"未亡人"。那么,"未亡人"需要什么样的资格呢?

  《辞源》和《现代汉语词典》以及许多辞书,都把"未亡人"解作"旧时寡妇的自称"。在实际的语言实践中,"未亡人"也用来泛指寡妇。因此,"未亡人"既可以是他称也可以是自称,但有一点则是约定俗成的,从来未曾改变,那就是,未亡人必须是女性,所以,未亡人一定是遗孀。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在一首名为《爱情未亡人》的歌中,伍佰唱道:"爱情未亡人,四方我都在逃亡。爱情未亡人,停下来不可回头。爱情未亡人,迷失就是我方向。"歌唱得如何暂且不去管,但是一个大男人自称"未亡人"不仅让人感到别扭,而且自称爱情的未亡人也不太妥当。

  无独有偶,《东方体育日报》在报道汉诺威球队主教练兰尼克即将下课的消息时,用的是这样的标题:"汉诺威为主帅'办好后事',兰尼克成'未亡人'。"面对这样的标题,真让人有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附庸"也可有"风雅"

  "附庸"原本指的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也许称"小国"已经有些夸张了,因为"庸"的本义就是"小城"的意思。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但是,小地方就不能有小地方的"风"、小地方的"雅"了吗?

  "三光日月星,四诗风雅颂。""风"本来是指不同地区的地方音乐。《诗经》之《风》就收录了从周南、召南、邶、、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个地区采集上来的土风歌谣。"附庸"之地虽小,但小地方有小地方的风土方物,小地方有小地方的人情民俗,因此,小地方也一定有小地方的"风"。时代的强音让"周南"、"召南"那些大地方的人去演绎吧,小地方只抒发小地方的情感。因此,"附庸"之"风"也有其存在的价值。

  "雅"即所谓正声雅乐。难道小地方就不能正经八百地来回阳春白雪,小地方就不能在闲暇无事时练练美声?谁能说"附庸"不能"雅"?

  因此,"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但这个词后来却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到今天更是发展到了极端,一般辞典对这个词的解释就是"缺乏文化修养的人为了装点门面而结交文人,参加有关文化活动"。这是"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的产物,这是对"大"盲目崇拜的产物,"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鸡丁"前面冠"宫保"

  生活中有一些事情让人觉得很有意思,比如去饭店吃饭,大家喜欢点一道"宫保鸡丁"的菜。可拿过来菜单时,常常会发现菜单上写成了"宫爆鸡丁"。吃饭的人也许会想:"莫不是改了口味了?变成爆炒的了?"如果了解了"宫保鸡丁"的来历,就会明白这是一种误解:"宫爆鸡丁"原本应该是"宫保鸡丁"。

  "鸡丁"前面之所以加个"宫保",是因为发明人的缘故。这一道菜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灵柩不是棺材

  按照以前的规矩,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方得其所,家属方觉心安,也就是常说的"入土为安"。丧葬的礼仪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要为死者准备一副好棺材。如今,民政部门进行殡葬改革,要求尸体必须火化。而在某些地方,死者被火化之后,其骨灰还可以装进棺材里,然后实行土葬。

  近日看到一则社会新闻,说是一个做生意的人,赚钱之后就回老家,打算为祖辈换上好的"灵柩",重新安葬祖辈。看罢,不禁哑然:按照这位生意人的想法,本来是想给祖辈换换棺木;只不过,记者不晓得"棺木"和"灵柩"两词意义的区别,所以就犯错了。

  从汉语词典上来看,"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举个例子,新华网2004年11月12日有则新闻,题目为"阿拉法特灵柩运抵开罗遗体保存在加拉军事医院"。这里所说的"灵柩",就是装有阿拉法特尸体的棺材。我们可以由此想象一下,那则新闻错在哪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