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紫竹林附件宾馆:性变态解读:思想家 艺术家为什么多是性变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03:07:55
         性变态可以由性活动的对象和方法来加以概括:性行为涉及他人的,包括强奸、奸杀、奸尸、恋童、性施虐和性受虐、露阴、窥阴、鸡奸和乱伦;性行为不涉及到人,而是涉及到其他东西的,包括兽交、恋物、异性模仿。所以,只有性行为替代了正常的阴茎--阴道性交关系时,才称之为性变态。而对于非正常活动必须区别于变态,因为许多性交前行为也采取了非正常活动的形式,但是如果这些活动仅仅是为了刺激正常的性交,那么这就不能算是性变态。
  
  对于历史上和当前社会生活中的性变态,可以分性对象的倒错和性满足方法的倒错等两个方面来加以叙述。
  
  一般说来,人们是以活着的同类异性作为性对象的,“男欲女爱”是一种规律。但是,有些人以物为性对象(恋物癖),以异性尸体为性对象(恋尸癖,或称尸奸),以动物为性对象(恋兽癖,或称兽奸),这就太匪夷所思了。
  
  许多学者研究乱伦行为发生的原因,较多的人认为经济收入低、文化素质差、住房拥挤和地理位置偏僻的家庭中更容易发生乱伦事件。但这只是一些客观环境的影响,而更多的学者注意到乱伦行为的当事人心理状态的不正常。
  
  和乱伦一样,诱童狂既是一种心理变态,也是一种性犯罪。诱童狂者的性欲对象不是成人,而是同性或异性的儿童,他们常常对儿童进行性侵犯,以获得自身的性满足。
  
  诱童狂者时常使用暴力(威胁或强迫手段),也可能采取小恩小惠来引诱儿童就范。他们也时常在酒后作案,因为酒精能降低一个人的自我克制能力。只要有引诱儿童的机会,他们就不能自制而作出这种罪恶的行径来。一般来讲,诱童狂者并不是性能力特别强盛者,反之,大部分诱童狂者却是部分或完全的阳痿者,他们必须经由抚摸、露体、手淫才能获得性的满足。诱童狂者不仅在性的方面,而且在其他方面显示出人格的缺陷,他们尤其没有能力处理成人异性间的关系。
  
  大多数的恋物癖者对性生活胆怯,性功能低下,和异性的正常交往也存在障碍,他们可能从商店买来女性用品,而更多的是偷窃别人的晾晒的女性衣物,拿回家以后穿着它照镜子,或者一面抚弄、咬、嗅、百般玩赏,一面手淫,以达到性高潮。有证据表明,衣饰恋物癖者与强烈的恋母情结有关,他们大多有过为女性服饰所刺激的历史,或者曾经因为穿戴此类衣物被人发现和责罚过。
  
  在满足自己性欲的方法百正常行为中,最怪诞的似乎是“性受虐”和“性施虐”了。施虐与受虐总是和痛苦连在一起的,而竟能从中获得性满足,这真太令人不可思议了。
  
  “性施虐”和“性受虐”的主要方式是鞭笞,鞭笞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在古罗马时期达到高峰,而这在古希腊是十分少见的,在西方文明史中,除了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也很少见。总的说来,古罗马人是荒淫而又野蛮的,他们将棍子和鞭子作为统治的象征,这种对鞭笞的频繁施用,不可避免地发展成为一种“兴趣”,而且和性联系起来了。
  
  令人奇怪的是,在历史上有些杰出的思想家、文学家、艺术家都染有“性施虐”或“性受虐”的变态现象或心理倾向。在近代性文化史上,18世纪法国的沙德是“性施虐”的一个典型,他的名字变成了现代性学中性施虐狂的代名词。法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卢梭在《忏悔录》里就说到8岁时由于淘气而遭到女教师兰贝尔斯小姐的鞭罚所带来的“肉欲的快感”,鞭挞在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影响,“正是这种惩罚注定了我终生的趣味、欲望和感情”。自此以后,卢梭专爱同年轻姑娘厮混,一心渴望着她们的鞭打,甚至成为他一生中最大的“性趣”。在找不到愿意鞭打他的女人时,他就在暗夜的街上,对着过路的女子,露出他颤栗的臀部。一个写出《民约论》这种划时代论著的伟大思想家,在性方面竟“沦落”与变态若此,实在令人感叹。
  
  由于性施虐和性受虐的传播与流行,竟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种“社会需求”,于是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为此服务的特殊妓院。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英国的特里莎·伯克利夫人。伯克利夫人发明了一种“伯克利马”,又叫“琴马”,是一种最出名的自笞工具。这实际上是一架可调节的梯子,能够拉得很长。使用时,将受笞者缚于其上,只让他的头和阴部露在外边。
  
  20世纪中期以后,西方社会在性开放的条件下,窥阴癖大大减少,例如丹麦,在取消了对色情文艺的限制11年以后,窥阴癖者下降了80%。但是另一方面,性的过分开放,也确实会带来家庭崩溃、社会动荡、犯罪增加等严重后果,过分禁锢和过分开放是两个极端,都不可取。那么什么是既能保证社会安定、同时又考虑到人的正常需要的合理措施呢?这是人们将在21世纪继续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