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铝合金快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广受关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22:04:2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广受关注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广受关注

  为进一步做好税法宣传工作,帮助广大纳税人更加准确及时地了解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从今年4月起开展系列网上访谈活动,邀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指南编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负责人,就纳税人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网上访谈。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成立以来,推出的又一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税法宣传覆盖面的工作。访谈开始前10余天,网站就向社会各界公告主题并征询问题,并在访谈开放时间随时解答网民的问题。


  4月24日上午,纳税服务司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进行网上访谈,就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回答了网友的百余条提问。本报摘录部分问答以飨读者。

  据悉,6月2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廖体忠将就特别纳税调整和非居民所得税有关问题接受专访。届时,全国税务系统的省级网站也将联动实时转载,本报也将在访谈结束后适时推出读者关心的问题。

  网友51017: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其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500万元以上部分是按15%还是按25%税率减半征收?

  缪慧频: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低税率优惠,同时又享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减半优惠时,技术转让收入要单独核算。对技术转让收入减半是按照25%的税率减半。

  网友52207:总公司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其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跨地区分公司)可否享受15%的所得税率?

  缪慧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以整个法人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15%的税率也是以整个法人来确认。因此,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单独享受15%的税率优惠,应由整个法人统一计算享受。

  网友50319:软件企业在享受所得税减半期内,同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减半税率是12.5%还是7.5%?

  缪慧频:软件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期内,减半后的税率为12.5%。

  网友50292:核定征收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缪慧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适用2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应该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个方面符合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一般是不设账或难以准确进行财务核算的企业。所以,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一般无法准确得到企业的资产总额,也就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所得税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缪慧频:上述两项优惠政策可以同时享受。

  网友50319:我们是一家从事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的企业,2007年成立并当年运营,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如能,是从2008年起计算“三免三减半”,还是从2008年起在剩余年限内享受,即执行“二免三减半”?

  缪慧频: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共污水处理属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但这些项目应是2008年以后投资新建的项目。故2007年的污水处理项目,应按原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处理,不能享受新税法的优惠规定。

  网友小小鸟:根据《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04号)的规定,对于企业为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全额扣除。如果2008年年度企业亏损,对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还能否全额扣除?亏损能否用以后年度的利润弥补?
  缪慧频:企业对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不论企业是否盈亏,均可以全额扣除,不受税法规定的比例限制。

 

  网友52586:请问我公司的财政拨款进入科技三项费用和创新基金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缪慧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不征税收入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近期我们接到一些企业反映,有关政府及其部门为企业拨付一些专用基金,用于特定用途。这些基金是否征税,我们正在研究,不久将会有明确的规定。

  网友50309:在2008年12月31日前还有部分计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是否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该部分剩余工资在汇算清缴前发放,还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么?

  缪慧频: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应该在实际支付时列为企业的成本费用。2008年12月31号前计提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不能扣除,应在实际发放时扣除。

  网友50659:《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中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中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有差异,所得税前扣除如何把握?

  缪慧频: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范围,归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在计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应按照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归集,后者的政策口径较前者略紧一些。

  网友“财务人员”:房地产企业在开发成本中的招待费、广告费等开支,是在汇算清缴期内与期间费用中的招待费等一并测算,还是应该在项目完工后清算时再测算?

  缪慧频: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等开支,如果企业已经进入销售年度,应在发生当年计入企业成本费用。

  网友“个人借款”:向个人借款的利息究竟能不能税前扣除?辽宁省地税局和大连市地税局均发文明确不能扣除,且不能代开发票。但也有些地方明确可以扣除,请国家税务总局给个明确的说法,否则同在一个中国,为什么企业有不同的待遇?

  缪慧频:借贷属于金融业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进行。所以未经批准的个人从事借贷业务不符合金融监管规定,这部分利息也不能扣除。但个人购买企业债券,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利息可以扣除。随着民间资金借贷业务的客观发展,国家税务总局下一步将会同财政部进一步研究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