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脂肪效果怎么样: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19:58:18

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为公司改制后生产经营快速发展打好基础,全面贯彻和落实青岛市建委、建管局关于开展创建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公司* * *总经理在二00六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和公司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目标,特制定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2006年公司在建工程全部达到标准化工地。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目标为10个。凡新开工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全部达到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公司所属从事土建施工的单位,年内至少创建一个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部可根据新开工程规模与单位协商指定创建目标。

二、实施项目

公司所属的土建单位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队伍管理、民工工资、生产进度、客户服务等工程全过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实施方案

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创建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主要形式以公司流动红旗考核评比,促进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并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评比,进行量化、公布、好的奖励、差的批评曝光、处罚。

(一)安全生产措施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0.2%以内。创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1个,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2个。

1、深基坑开挖:凡是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没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必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深基坑坑顶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设职工宿舍。在深基坑周边上述距离范围内,确需搭设办公用房、存放料具等,必须经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验算设计,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对基坑进行特殊加固处理,加固方案必须经原专家组评审。参照青建管字[2005]36号《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2、垂直起重运输机械设备:严格实行起重机械年度登记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严格实行塔机、井架、人货施工电梯等大型物料垂直起重机械拆装许可管理制度,严禁招用无资质队伍进行拆装作业。严格履行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装后试车、验收、交接制度,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到青岛市技术监督局申请设备检测,检测合格后凭检测报告或证明到青岛市建管局安检站备案。对起重机械的采购、租赁、进场安装、使用、保养等环节要严格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确保设备良好运转。(参照执行青岛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3、脚手架: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搭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搭设后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须对搭设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确保脚手架基础稳固、排水畅通,整体拉结牢固,脚手板满铺,搭设上下斜道。操作层应按规定设置防护栏和挡脚板,不得超重堆放材料。悬挑脚手架悬挑梁必须采用型钢。接料平台必须有独立支撑系统,严禁与脚手架相连。严禁在脚手架悬挂水桶等重物。高度在10米(含1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单排脚手架。(参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起重吊装: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吊装安全技术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审查。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严禁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吊装前对起重机械、起重钢丝绳、索具和吊点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构件必须按规定存放,确保稳固安全。高处作业人员应有可靠立足点。严禁采用人工绞磨起重吊装施工。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实行全过程监管。

5、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审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用电线路的架设与维护实行专业人员负责制,严禁他人随意拉设和变更。施工现场应配备漏电、电阻测试仪等检测工具,电工应加强每天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测管理,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参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大型模板施工:大型模板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支撑系统计算书,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应做到设计合理、基础稳固、拉结有效。严格执行模板拆除前审批制度。大型模板立放时必须有固定堆放架,并有稳定的支撑和防倾倒措施。项目经理、总监及安全监管人员应加强对模板支撑、加固、验收和拆除各个环节的监控。

7、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特别是建筑装饰装修必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各项管理措施,对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的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退回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对电气焊等动火作业进行重点监控,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的“三相五线制”,配备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

8、防止高处坠落:施工现场的各类临边、洞口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防护。安全防护栏、防护门和防护盖板等设施应牢固有效,工程未结束前,不得随意拆除。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平网、立网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搭设,安全立网应高处造作层1、5米。搭设前安全监管人员应对安全网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搭设后项目经理、总监、安全监管人员须对搭设质量进行全面验收,并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参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9、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实行“一个门进,一个门出”,统一销售,集中管理的监管模式,市内四区及崂山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到市专门安全防护用品市场采购,其他市、区也应到当地建设局的交易场所采购。各单位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未取得备案证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二)文明施工措施

凡新开工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全部达到标准化工地的要求。创“标准化示范工地”10个。每一个从事土建施工的单位,年内至少创建一个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部也可根据新开工程规模选定创建目标。

1、施工现场围挡: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的彩色喷塑压型钢板,不得依靠围挡墙堆放建筑材料、垃圾、机械设备等。围挡墙应结合企业文化和周边环境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美化、亮化。项目经理及安全监管人员必须对围挡墙进行检查验收,特别要加强恶劣天气的安全检查。

2、临建设施:建筑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施工前应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按规定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做到布局合理。严禁在易发生山体滑坡、崩塌等危险区域设置临建设施。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生活设施:施工现场应为工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设置餐具柜,并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伙房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应定期查体,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炊事用具应定期消毒,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物;厕所应采用封闭、水冲式,设专人管理,定期喷洒药物,防止蚊蝇孳生;淋浴室应满足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娱乐室应配备报刊、杂志等学习、娱乐用具;卫生室应配备药箱、担架等急救器材;饮水室应设置保温桶,确保饮水卫生。(参照公司标准化统一做法)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构件必须按平面布置图分类、分规格堆放,设置标识牌。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和高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整齐有序,稳定牢固。

5、控制粉尘污染: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面硬化。对因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易产生扬尘的污染源,应采取遮盖、洒水、封闭等有效的控制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6、控制噪音污染:施工现场要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施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对使用电锯、电刨等易产生噪音的机具应进行封闭作业;装卸物料时应轻卸轻放;未经审批,晚10:00至早6:00 ,中、高考期间,晚8:00至早6:00禁止施工。

7、控制大气污染:施工现场要严格控制对大气的污染,使用油、气、电等洁净燃料,禁止使用散煤等污染性燃料;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8、控制污水污染:施工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污水,不乱排污水;合理设置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污水经沉淀净化后方可排出,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

9、垃圾处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确保清运到规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在施工现场出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刷槽,保持出场车辆清洁,避免行驶途中污染道路。

(三)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策划:工程开工前要对图纸进行详细的图纸会审,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要形成明确答复的书面文件;编制有指导意义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详尽有指导意义的施工方案。

1、)公司所属工程,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规定、政策法规和公司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

2)、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等必要材料;如手续不全,应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签章)原因说明材料。

3)、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以下制度和图表并上墙:标准化管理体系网络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部各成员的岗位责任制;有对比性的施工进度计划(分计划、实际,如差异较大应重新调整)。应制定项目部各成员的详细职能分配、协调合作分工表。公司统一具体制作材质、样式、尺寸。

4)、项目经理部应依据公司《客户服务工作程序》,成立专门的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客户的满意度调查、投诉的处理及上报等工作。

5)、工程项目的验收: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验收,必须实行阶段性报检、报验制度(地基、基础、主体、竣工),阶段性验收由各分公司质量部门上报公司共同检验。

6)、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合同进行仔细学习,队施工图进行会审,形成审图纪录,字迹为标准楷体或打印,且经各分公司总工审阅、签字。

7)、开工前七日前,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报相应审批单位审批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的总体部署,应着重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环境、总体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人才机的配备准备被情况、合同成本等方面的控制措施,对重要分项(专业)大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明和基本的控制措施;重要分项(专业)施工方案应对涉及到的工作进行详细、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全面阐述。

对于各种原因发生的方案的重大变更,应重新报批。

8)、建筑工程设计荷载增加、结构变动、主要使用功能改变的重大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方案,并报原设计审批单位重新审批。项目部应报公司备案。

9)、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行使总包管理职责,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协调管理所有分包单位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到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10)、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对各项材料的环保性进行审核,严禁使用可能造成各种伤害的建筑材料,对工程的成品保护措施应有效。

11)、工程项目部要对工程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情况进行专项学习、组织,并由各分公司进行登记备案。

2、        工程材料:

1)、材料的采购与验收:

工程项目经理部要对所有进场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验收(包括业主、其他单位采购的材料)。验收人员应为具有相关知识的专门人员负责,会同监理单位对材料的外观质量和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经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并退场。

2)、试件的见证取样与送检:

需要送检的材料,项目经理部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按规定对材料、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等取样、封样,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取样人员应在试样上或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封志和标识上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取样与送检试块(件)、材料的检测报告应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3)、下材料、试块(件)应按规定数量实行见证取样: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砌筑砂浆试块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头试件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中使用的掺加剂

地面、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其他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件)、材料。

4)、关于抽检:

按规定进行建材的建材产品,应在工程材料使用前由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检测机构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取样方法、数量和判定原则现场进行抽样,须进行抽检的建材:

塑料、铝合金门窗;给排水管才、管件;管道阀门;散热器;防水材料;室内装修材料;内外墙涂料;其它按规定应进行抽检的建材产品。

建材产品检验合格,报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施工单位将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封村,及时报告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建材产品检验及验收档案,及时填写《建材产品进场分类台帐》,详细注明进场日期、数量、批号、使用部位、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

5)、配合比与计量:

混凝土、砂浆必须提前取得由指定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的有效的配合比通知单,若使用材料发生变化,必须重新设计配合比。

施工现场必须在搅拌机具旁设置计量设备(砼搅拌机设置悬挂式磅秤计量),悬挂配合比标识牌(公司统一样式、材质、尺寸等),计量设备应具备法定计量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明,并按期校验。

施工现场设专职计量员,具体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并填写计量记录;计量员胸卡应标明身份。

试块留置与养护: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留置标准养护试块、同条件养护试块(等效试块和拆模试块)。留置组数应能满足规范规定及施工过程依据需要。

施工现场应设置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室(箱)。混凝土、砂浆试块养护的温度、湿度、时间应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养护室(箱)必须进行定期校核,每年不得少于1次。试块标准养护室(箱)的规格(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规模所需。同条件试块的养护应制定专门工具来保证与结构构件养护条件一致。

3、过程控制:进行对每个操作工人有针对性、有操作指导的书面技术交底;要明确工程的工序检查验收制度,做到不合格的工序不通过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1、  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应报请各分公司、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内部验收,验收通过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2、  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应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按规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结构工程进行检测。未经主体结构抽检或抽检不合格的,不得组织主体分部验收。

3、  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严禁进行现场搅拌,必须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并将供货合同报送工程所在地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4、  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应报请建设单位及时通知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并提请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并填写地基验槽记录和附图。

5、  灌注桩施工时,应会同监理单位对成孔、清渣、钢筋笼、混凝土浇筑等工序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端承桩必须保证桩孔达到桩端持力层,深度满足设计要求。

6、  复合地基、桩基础施工结束后,报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  现场拌制砌筑砂浆,原材料应采用重量计算,搅拌时间必须达到规范要求(大于1.5min)。

8、  砌体工程砂浆饱满度应符合要求(大于80%);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内墙需留槎的应留斜槎、放置拉结筋;冬、雨期施工时,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米

9、  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钢筋等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10、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应按规范、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不得随意留置。

11、          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强度达到要求后,方可拆除模板及支撑。模板拆除前混凝土预计强度应经过回弹检测和同条件试块试压综合分析后确定。

12、          预拌混凝土进场,施工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生产单位进行塌落度等项目的验收,项目部应每车均作塌落度试验并做好记录,塌落度不合格应立即退回;按规定留置试块。

13、          冬期施工,混凝土的浇注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0C,并增加留置不少于2组的同条件试块。

14、          基础、主体结构完成后,项目部应报请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结构验收,并填写结构验收记录。

15、          装饰装修材料应使用环保节能材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防火、防腐、防虫等处理。

16、          装饰装修施工必须坚持样板领路;样板间(套)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共同检查通过后,方可展开施工。

17、          塑料、铝合金外门窗(异性门窗除外)应采用后塞企口法安装。

18、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施工,应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蓄水试验或持续淋水试验,并进行记录。

19、          民用建筑工程必须进行室内环境空气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前检查和竣工验收。

20、          安装单位应配置设备检测、调试仪器,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21、          预埋件、预埋套管、电器配管、管道以及设备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

22、          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进行总体管理,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装饰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每一道工序完成后,总包单位应进行检查;相关工种之间进行交接验收,经总包、分包、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3、          水暖、消防、通风空调、强弱电等工程施工完毕,应按规定进行功能性试验,施工单位应先行试验合格后,报请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并填写有关试验记录。

24、          建筑工程水暖、消防、通风、电气设备调整,系统容量发生改变,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修订设计后方可施工。

25、          电气产品凡列入3C认证目录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认证产品;产品未列入认证目录的,应按规定程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6、          通风空调、综合布线等工程在系统调试合格后,应报请建设单位向检测机构申请设备安装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        工程技术资料

1)、项目经理部应派本公司专人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如人员不足,建议分工如下:由材料员负责所有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工程材料台帐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由质量员负责工程材料、实体试化验和工程验收批、分部分项质检资料等相应资料的收集整理;由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工程前期资料等的收集整理,其他人的相应工作。

2)、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内容应真实、完整,严禁涂改、伪造。施工指导性资料(如方案、交底等)应提前形成并经过审批。

3)、施工技术资料签证应齐全,签字及盖章应符合规定和要求。施工技术资料应由本公司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签字。

4)、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

5)、凡涉及向监理(建设)单位报检、报验的资料,要及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6)、施工单位应整理两套以上的施工技术资料,两套原件中一套交建设单位,另一套交公司档案室。

5、        量验收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套工序完成后进行“三级”检查验收,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报验,未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地基基础、主体、屋面分部须经项目部报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报验。

4)、单位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含分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5)、工程竣工前检查前,应由建设单位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方可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报验。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检查通过后,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下组织竣工验收。

(四)队伍管理

1、工程项目进行公开合法招投标,并办理中标通知书;

2、工程项目办理合法的施工手续,具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总包施工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劳务分包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资质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茄子支付和劳务分包规定;

5、工程总包和分包依法签订施工合同;

6、工程项目经理与中标通知书一致,证件项目部备案;现场项目经理部一致时,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7、经业主、监理、总包三方认可同意的工程劳务分包证明。

(五)工人工资

1、项目部应准备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及预备调剂资金报表。

2、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一览表、合同、考勤、岗位证书、保险费备齐。

3、施工现场工人一览表,合同、考勤、岗位证书、工资发放记录、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人员要对应,人证应相符。

4、施工现场应在规范位置布置工人威权须知牌及威权流程牌。

5、工人宿舍应按规范要求张挂工人工资牌、信息卡,信息卡填写要规范。

6、施工现场应公示最近一期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及考勤簿。

7、施工现场工人应持规范的劳务用工合同。

四、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根据***总经理2006年工作会议报告精神,和**副总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会议上布置的工程管理工作要点,各单位要详细制定本单位2006年工程管理工作打算和计划,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狠抓落实全面实现公司工程管理的各项目标。

为强化对在建工程创建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创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由工程部、安全处、工程管理处、企管办、清欠办等有关部门同志为成员,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公司企管办,***兼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  8*******  8*******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实施标准化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每季度将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公司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