脖子绞刑窒息踢蹬失禁:《廉政准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4:19:22
梅蕴傲骨方知暗香幽远 竹持亮节才见正气齐天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临泽县工商局城关分局结合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学习和深入讨论。《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 “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 “安全区”。
一、为政不贪,头顶蓝天; 为政不廉,利剑高悬
近几年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准则的行为屡屡发生,在某些地区和领域甚至呈愈发愈烈之势。其他的不说,就说说2009年我国在新一轮声势浩大的反腐风暴中,有16位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这些高官在一年内先后“落马”,足以说明我们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二、学苏琼,置瓜梁上,与誉声传万代;效王翱,封珠宛然,美名照千年
苏琼守清河。先达赵颖献园瓜,琼勉留置梁上,不剖食。人闻受颖瓜,竞献新果,至门,知瓜犹在,相顾而去。  公为都御史,与太监某守辽东。某亦守法,与公甚相得也。后公改两广,太监泣别,赠大珠四枚。公固辞。太监泣曰:“是非贿得之。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某得八焉,今以半别公,公固知某不贪也。”公受珠,内所著披袄中,纫之。后还朝,求太监后,得二从子。公拆袄,出珠授之,封识宛然
廉洁出威信,腐败伤民心,勤廉从政,政治上就会得到组织上的充分信任和不断培养;如果把握不住自己,堕落成腐败分子,则不仅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多年的辛勤努力毁于一旦,也会给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廉政准则》教育我们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自身形象。
三、崇勤尚俭持家敬桑梓,倡廉奉洁治国顺天下
如果贪污受贿受到查处,不仅合法收入、正常待遇会被全部取消,非法所得也要全部退出。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绝不能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贪污腐败,为自己和家人谋取私利。今年以来,省局提出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目的是要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嘴,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领导干部一旦出了问题,走向犯罪,必然会使家人精神上受到打击,一个原本和美的家庭将会坠入痛苦的深渊,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我们要珍爱自己美满和睦的家庭,不要因为把握不住自己而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四、廉而正,生命如垒石积山让后人景仰;贪亦邪,行为似蝼蚁蛀堤为世人唾讽。
领导干部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受人尊重。如果走上歧途,既连累组织,又自毁声誉。因此,我们要视名节大如天,慎独、慎始、慎微,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做一个勤廉从业的领导干部,自然会受到群众敬佩、下属爱戴和亲朋好友的亲近,亲人也会引以为荣。如果走上犯罪道路,最终会落得众叛亲离、遗憾终生的凄惨下场。领导干部要珍视亲情、友情,把群众的敬佩、下属的爱戴,以及家人和亲朋好友的支持转化为事业成功的动力,激励自己廉洁自律、勤廉从政,做一个人民群众尊敬的好干部。
五、守得住清贫胜似福,耐得住寂寞持亮节,抗得住诱惑保平安
领导干部勤廉从业,自然能够光明磊落,身心愉快。但是,如果收取不义之财,精神高度紧张,心理压力加重,造成体质衰退,必然危及健康。领导干部要多想想腐败行为和牢狱之灾给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六、奋起廉政双刃剑,外拒腐蚀, 内防蜕变,上忠国家,下慰妻儿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修筑“防腐线”;不踩“高压线”。立公心甘作公仆德乃大,去私念不谋私利品自高。
(张掖市工商局临泽县局城关分局 干部 吕永祥)   把握学习贯彻原则 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时强调“要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廉政准则》正是在全党、全国高度关注廉政工作的背景下修订完善后出台的,它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作为省局纪检监察职能部门,我们在抓好本处室学习贯彻的同时,对如何以《廉政准则》指导,抓好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思考和探讨,认为应该坚持把握好四个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原则。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现阶段的所有问题、一切矛盾必须依靠发展来解决。《廉政准则》是以制度建设为基本标志的体制治理,根本目的在于保障科学发展。如何将党中央治理腐败的具体思想在全省系统加以实现,是对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考验。作为省局职能部门,应该从工作指导的层面加以引导,带动全系统正确处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全省系统发展的关系,使学习贯彻工作自觉服务于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服务发展是目的,学习贯彻是手段,两者必须融为一体,相互推进。具体讲,就是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是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寓于全省系统科学发展、健康发展之中,让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学习贯彻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党组决策部署、重大工作落实提供纪律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真学真用原则。近年来,全省系统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活动,干部队伍总体是勤政廉政的。但应该清醒的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因此,要把学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学习领会,严格执行落实。作为省局纪检监察部门,从工作谋划上通盘考虑,引导学以致用,达到真学真有用,真学真受益的目标。要督导全省系统把学习《廉政准则》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经常学、反复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廉政准则》的本质和目的、内涵和要求,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问题,最大限度地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采取大会交流发言、心得体会展评、理论征文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反思、对照检查实践活动,自觉做到警钟常鸣。利用省局当前派出的巡回督导组,对各市、州局学习贯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反复督促,帮助各单位以学习贯彻活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廉政准则》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关键在人。要引导全省系统纪检部门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握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以人为本,联系到具体工作就是要大力营造鼓励干事业、支持干成事业的工作导向。既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监督的关系,又要标本兼治,处理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党的政策保护党员干部,提高各级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和力量,聚精会神谋发展,一心一意干工作。
四是必须坚持优化载体原则。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结合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当前,就是要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上,优化工作载体,抓准抓实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参与性强的具体活动,形成工作拳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以工商廉政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设立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廉政文艺演出、学习廉政典型、记写廉政体会、制作“廉政台历”、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等活动,创新廉政理念、制度、机制,切实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在全省系统具体化、工商化。二是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指导全省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达到惩前毖后,以儆效尤的目的。三是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督导全省系统,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围绕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和资金使用权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开展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遏制、消除风险源,逐步建立以人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岗位为面,以制度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要扎实开展“三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和省局机关各处室的协调配合,推动各市、州局开展“作风建设年”、“素质效能提升年”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学习贯彻活动的基础,增强学习贯彻活动的实效。
当然,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是一个很高的政治要求,实践性和自律性非常强,需要把握的原则很多,我们将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省纪委的指导下,与时俱进予以总结,并灵活运用到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
认真践行《准则》 坚持廉洁自律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为重要的一个政治观点。近日,县局党组组织我们学习、研读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充分体现了县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和对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关爱。
2008年以来,“反腐”连续3年成为最受关注的热点名词,名列“贫富差距”、“调控房价”、“依法拆迁”、“医疗改革”、“养老保险”和“教育公平”等众多热点问题的榜首。印发《廉政准则》,当其时,合时事,顺民意。仔细研读《廉政准则》,与13年前的《廉政准则(试行)》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新准则是在经历12年反腐的制度实践后,我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总结,更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的一次自我完善。三章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针对新时期市场经济下新的腐败形态,针对“灰色地带”、“擦边球”等问题,增加了“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实施与监督”这些新内容,可以说极具时代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吹响了胡总书记提出的以制度建设打开反腐倡廉新局面的号角,构筑了制度反腐的“铜墙铁壁”,使反腐败斗争又多了一把有力的“尚方宝剑”。反复阅读这52道红线,我认为这既是一台“精确指导仪”,也是一份严厉而亲切的关爱。在此,我谈谈自己的三点体会。
一、坚持廉洁从政,必须加强学习,坚定信念,在提高自身党性修养上下功夫
加强学习可以使人明辨是非,提高自身修养。2009年是我国近年来反腐力度最大、落马高官最多的一年。仅厅级干部就查处了200余名,一些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忘记了党员的宗旨,丢掉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光荣传统,极力追求金钱、权力和享乐主义,经不起腐朽思想的侵蚀,经不起灯红酒绿的诱惑,自甘堕落,究其原因往往是因为长期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导致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最终走上了蜕化变质的道路。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首先要不断加强学习,保持政治上的清醒,思想上的警惕。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是领导干部一辈子的事,什么时候有所放松,就会犯错误、摔跟头。古人曾说,“吾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在当今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的历史环境下,在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诱惑面前,如何拒腐蚀,永不沾,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来讲,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用经济、科技、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充实自己,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促进工商工作的新措施和解决问题的新本领。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思想、道德行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慎始、慎微、慎独,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矩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
二、坚持廉洁从政,必须严于律己,当好表率,在推动工商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上下功夫
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我们应当从已出现的腐败分子的腐化堕落中汲取教训。作为工商局纪检组长,我以为,更要在执行《廉政准则》过程中,当好表率,做好模范,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与党组同心,群策群力地为推动县局各项工作的落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公正严明,群众才能相信组织,才能树好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我们要立志做大事,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规范个人行为,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用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上。坚持服务群众,做到执政为民,时刻把服务群众放在心上,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做亲民为民的表率。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纪检监察是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心声的,其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要下大气力解决好群众最急、最难、最盼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真抓实干的表率。要有“贫贱不移、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的凛然正气。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变;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丢,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坚持廉洁从政,必须艰苦奋斗,永葆本色,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上下功夫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本人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纪检监察干部,无论于公还是于私,都应当带头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反对铺张浪费,做艰苦奋斗的榜样。在履行职务、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防止决策失误。作为一个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生活上要不断地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一身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的腐蚀,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廉政准则》的修订和正式颁布,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成果,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歇气”心态、“凭经验办事,吃老本”的“自满”心态,全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在行动上树立廉政勤政的公仆形象,发挥监督、服务大局的作用,当好科学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当好和谐社会的促进者和维护者,为工商事业做出自己最大贡献。
(天水市工商局秦安县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王玺珍供稿)
《廉政准则》是纪检干部必须坚守的“界碑”
新闻来源: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点击: 294 次
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活动中,我结合自己从事的工作,就《廉政准则》是纪检干部必须坚守的“界碑”,谈一点自己的肤浅认识。
2010年月18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作风问题。这说明,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正逐步完善,这充分体现了党在新形势下以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贯彻《廉政准则》,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自觉树立起工作威信,用《廉政准则》树起不作为的“界碑”,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规范用权、保护群众利益的“界碑”。
一、自觉树立工作威信
以德生威。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立身立业,必先养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廉政准则》的贯彻者,又是执行情况的监督者,自己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因此,要守护好《廉政准则》这块“界碑”,作为纪检加监察干部,必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个人情操三个方面的修养,不断完善自我,具备崇高的思想境界、高尚的情操和为政清廉的品德,才能提高个人的威望,成为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
以公生威。“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作为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监察室主任,作为《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者,必须事事公心,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公尽责,公道正派,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以才生威。要以才“服人”,让人心服口服。要加强对《廉政准则》的深入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对《准则》的理解和深层次的认识,积极探索和有效解决本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更好地履其责,司其职,尽其力。
以廉生威。古人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金可熔,不可使污腐”。这些至理名言体现了古人对人格的重视。经验表明,为政不廉,说话不灵,腰杆不硬,政令难行。要树立个人威信,就得为政清廉,为人清白,这样,才有感召力和影响力。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廉政意识,严以律己,慎欲、慎权、慎独、慎微。
二、用《廉政准则》树起不作为的“界碑”
教育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治本之策,推进反腐倡廉必须从强化教育着手。要让工商系统党员干部坚守这块“界碑”,就必须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引导大家牢固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用教育的引导性来提高针对性,用教育的规范性来促进有效性,使党员干部能够通过学习活动,自觉地成为干部队伍建设中执行《廉政准则》的楷模。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用《廉政准则》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把《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贯穿于反腐败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加强教育、发扬民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创新机制之中,形成以《廉政准则》规范行为,按《准则》办事,靠《准则》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还要把《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不正之风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从体制和制度方面查找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增强约束力。把《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同中层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坚持落实《廉政准则》与思想道德教育双管齐下,充分发挥教育的示范引导作用和《廉政准则》的规范约束作用。同时,“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的效果在于监督。”再好的制度把它束之高阁、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最终不能落实在行动上,就等于没有制度。因此,要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就必须严明监察纪律,强化内部监督、狠抓《准则》的落实,增强《准则》的钢性,维护《准则》的权威,才能让《廉政准则》成为干部廉洁从政的“界碑”。
三、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界碑”
市场监管工作中需要监督的领域很广,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始终是个重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用《廉政准则》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使《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规范用权的“界碑”。
选人用人,向来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领导干部用权过程实施监督的重点。《廉政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同时,又列出了“八个不准”。结合工商工作实际,要用《廉政准则》来加强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就必须发挥好监督作用,让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干部的测评、考察等关键环节,监督领导干部守住这块“界碑”。
四、让《廉政准则》成为保护群众利益的“界碑”
什么是群众利益?就工商部门而言,就是要公正执法,廉洁从政,要保护监管服务对象的合法利益。执法程序不合法、办照程序繁琐、服务不文明、工作效率不高,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地损害监管服务对象的合法利益。作为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护群众利益,必须用《廉政准则》强化对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各项的工作的监督。同时,要用《廉政准则》当好工商干部队伍的“保健医生”,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必要时要敢于“动手术”,让监管执法人员在监督中自觉执行《廉政准则》,从而构建和谐的监管服务关系,使《廉政准则》成为保护群众利益的“界碑”。
(天水市工商局监察室 主任 安超平供稿)
踏实做人 廉洁从政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印发执行,充分体现了中央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坚持的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现了中央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强决心。《廉政准则》不仅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好、切实遵守好《廉政准则》,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学习好、遵守好《廉政准则》,关键要做到五个自觉:
一、要自觉保持高度的思想警惕。“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纵观古今中外诸多贪官污吏,其变贪变腐之初,无不是以放松思想警惕、浅试贪腐之举,最终导致滑入深渊、遗臭万年。在价值观念、思想意识不断多元化的今天,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从政,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尤为重要。有些领导干部就是因为放松了思想警惕,认为“吃点喝点没啥大不了的”,“这点小事算什么问题”,从而逐渐为自己的私欲留下了不断膨胀的空间,久而久之再大的事也会看成是“小事”,再严重的问题也不会看成是问题。只有时刻保持思想上的警惕,才能保持头脑的清醒,才能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二、要自觉保持健康的心态。心态问题对于廉洁从政来讲其实尤为重要,也往往最容易被忽略。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健康的心态,不仅有利于个人心身健康,更有利于做到勤俭廉洁从政。现实中,党员领导干部不健廉的心态表现有多种: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当中的不平衡心理、在职权职务使用中的自私心理、在公务生活当中的攀比心理、在解决问题当中的浮躁心理、在对待政绩当中的虚荣心理、在对待上级当中的唯上是从心理、在对待群众当中的居高临下心理等等。这些不健康的心态,不仅不利于领导者真正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图”的思想,也使得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离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越走越远。
三、要自觉保持为民爱民之心。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喜欢将自己称作群众的“父母官”,其不知群众才是我们真正的“衣食父母”。要做到廉洁从政,必须时刻保持一颗为民爱心之心,时刻将百姓的冷暖、群众的安危装在脑中,记在心里。有些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去单位检查指导,往往喜欢信口开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做深入了解和分析,往往出于应付了事的心理,对群众随便许愿:“我知道了,回去给你解决”,但回去后往往是泥牛沉大海,音信沓元。岂不知群众对领导说的话可是牢牢记在了心里。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对群众答应的事,对群众许的愿,千万不能一带而过,要时刻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考虑问题、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拥护。
四、要自觉做好表率。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方面要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五、要自觉接受监督。“良药苦口,忠方逆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够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必然给决策带来不足。这种时候,就要善于倾听不同声音,吸纳不同意见,多加对比分析,多加研究思考。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不断改造思想,查找自身不足,才能取信于民,更好地做到廉洁从政。
菊淡何妨瘦,梅清不畏寒。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脚踏实地做人,勤俭廉洁从政,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做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领导干部。
(酒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 局长  沈  军供稿)
认真落实工作 全面服务基层
中共中央1月份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扎实有效地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廉政准则》,在县局召开学习《廉政准则》会议后,我们及时组织学习,广泛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廉政准则》印发很及时,也很到位,真正抓住了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覆盖面之广,内容之详尽,为前所未有。作为一名基层工商干部,我觉得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履行好《廉政准则》,为思想指正航向,为工作铺平道路。
一、对《廉政准则》的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
要把《廉政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精神实质。一是保证学习时间,把学习和工作两者结合起来;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本质内涵;三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
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武威市工商局古浪县工商局大靖分局党组书记 局长梁 勇供稿)
严以律己 守住本分 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吃人民俸禄,为人民谋事,天经地义,但有许多领导干部就是守不住清贫,耐不住寂寞,不迈自己的腿,不管自己的嘴,敛财谋利,挥霍无度,铺张排比,骄奢腐败。近日,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加强党性修养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关键在于加强自身修养,注意“三慎”,把住“三关”。
(一)“三慎”。一慎嗜好。个人有嗜好无可厚非,但个人嗜好有高低良莠之别,对党员干部来说,即使是正当的个人嗜好,也有适度把握的问题,过度就会陷入迷恋,迷恋就会影响工作,荒废事业,同时还能给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领导干部的嗜好还有可能被下属模仿,甚至形成一种风气。因此,领导干部不能把自己的嗜好视作是个人行为,而应从社会影响和个人形象的角度考虑,作出正确的选择和节制。对影响秉公用权,有损个人形象的嗜好,要认真克制和加以戒除,把个人嗜好控制在适当范围内,谨防沉醉于个人嗜好而不能自拔。二慎习惯。培养良好的个人习惯,防止沾染不良习惯,同样是保持清廉的客观需要。一位哲人说过,“习惯不是最好的仆人,就是最坏的主人。”好习惯愈多,人的道德情操就愈高尚,廉洁从政的力量就愈强大。相反,恶习犹如终生相伴的幽灵,腐蚀人的灵魂,消磨人意志。如习惯享受的人,就会贪图安逸,不愿把心思和精力花在事业上,做事不会动脑筋,学习不会下功夫,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物质生活上追求高消费,高档次。这样的人又怎么守得住清廉呢?三慎交友。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许多朋友,但朋友有好坏之分,好朋友可以带来许多帮助,助人事业成功。交错了朋友就会带来许多麻烦,甚至引人走向邪路。因此慎重交友显得非常重要。要把诚实正直、重义轻利、志同道合的人作为朋友交往,对那些献媚拍马、口是心非、重利轻义的人保持距离。决不能因为朋友的关系而放弃原则,违反法纪。
(二)“三关”。一要把住金钱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保持廉洁,对金钱就不能有非分之想,看钱要恰当,来钱要正当,用钱要适当,决不能在钱的问题上犯糊涂。钱迷心窍,失去自我,得到的结果不会是幸福,只会是烦恼。把住金钱关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不要有攀比心理、失衡心理、侥幸心理,心理健康才不会成为金钱的奴隶。二要把住人情关。我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人情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都常常处在人情网中,有亲情、友情、爱情,还有同学情、老乡请、战友情等等,在人情面前我们总有一种:“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觉。还有一点,就是我们有些人特别爱面子,在办事的时候就看你有没有面子,别人给不给面子,面子实际上就是靠人情在维系和支撑。我们很难说不要人情,不给面子,但对拥有权力的人来说,人情一定要把握一个度,把不住人情关,损害的是事业,吃亏的是自己。对于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来说,在人情面前更要谨小慎微,稍不注意就会被人利用,因人情而误入歧途。三要把住诱惑关。在市场经济下,我们面临的诱惑越来越多,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在诱惑面前缴械投降,做出有损党格、国格、人格的事情。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我们要在三方面特别注意。一是在履行职权的时候,要抵住权力的诱惑,用权之时要“三思”,即对权力面临的诱惑要有足够的估计,对权力造成的腐败要有充分的预见,对加强自身修养在用权为民中的作用要有深刻的认识。这样才会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二是在外出活动的时候要抵住色情的诱惑,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坚定地意志抵制来自这方面的诱惑,在单独活动时一定要自我克制,扎紧篱笆,决不能放纵自己。三是在人事变动时要抵得住名利的诱惑,要看得透、放得下,面对诱惑要学会放手,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
二、从严管束自己
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带头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改造,“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每一件小事上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管住自己的嘴,自觉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要迈开腿,管住嘴。迈开腿,就是要多下基层,多到第一线,掌握大量真实的第一手资料,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有些领导习惯了坐在房子听汇报,看材料,从不下去调查研究,不了解基层实际情况。要少坐车,多行走。一些领导干部出门就上车,一步路都不走,而且在车的档次上相互攀比,比档次,比气派。
管住嘴,就是少用公款吃喝,不铺张浪费,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有些领导干部沉溺于灯红酒绿,流连于声色犬马,生活低级庸俗,其结果是败坏了党风,损害了身体。一些腐败分子“落马”,根本还是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就是这个道理。
“迈开腿管住嘴”是相辅相成的。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自觉抵制无聊无谓、逢场作戏、献媚攀附的交往,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不贪嘴,不伸手。少在餐桌上耗费时间,把更多的时间用来读书,丰富知识;走下去,了解基层,设身处地思考,尽心竭力笃行。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作风,防止腐朽思想的侵蚀,抵制不正之风的诱惑,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永葆党的肌体健康,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而神圣的使命。
同时,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时时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用权,扎扎实实干事。越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越是在别人不知晓的情况下,越是在“八小时之外”,越要严格要求自己,注意品行和形象,不以物惑,不以情移,抑制灵魂的浮躁,保持理性的人生,管得住小节,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好为谁执政、怎样执政、执政为了什么的问题。
三、守住自己本分
(一)领导干部要“守住本分”,必须解决如何树立崇高理想信念的问题。崇高的政治理想,令人目标远大、方向正确、前途光明;坚定地思想信念,使人意志刚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什么是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要执政为民,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领导干部只有政治坚定,信念执着,胸怀理想,立志崇高,才能自觉“守住本分”,更好的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努力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守住本分”,必须解决为谁做官、为谁做事的问题。全心全意为人们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倘若言行不一,重形象、轻实绩,作风官僚、公权私用,贪污腐败、劳民伤财,就会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就是最大的不本分。真正的人们公仆,必然是忠实守信,视人们为父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大公无私、甘于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艰苦奋斗、开拓进取,这才是领导干部最大的“本分”。
(三)领导干部要“守住本分”,必须解决怎样做官、怎样做事的问题。做官、做人、做事,这是摆在领导干部面前一个重大课题。说重大,是因为其直接关系到一个领导干部称职不称职。无疑,做官要先做人,做官必须做事。惟有注重官德,自觉把自己置于人们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如履薄冰,严以律己,本分做官,扎实工作。
不难看得出,守住本分,其实也是领导干部追求理想,刻苦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过程。守住了本分,就能认清自己的身份,本分做人,本分做官,本分做事,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庆阳市工商局宁县县局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张宁会供稿)
常怀“三颗心” 执政为人民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近日,全国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也是摆在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我们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课题,参加了分局的视频会议之后,沙井工商所结合本所实际,组织全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讨论,认为我们新时期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面对日益复杂的行政执法环境,怎么才能洁身自好、怎么做才能让党和人民放心、怎样更好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大家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只有做到:工商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戒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我们工商人员头顶时刻敲响的警钟,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工商人员,必须对《准则》心存警戒,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常怀“戒心”,才能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面对各种诱惑,保持一颗“常心”,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忠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忠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时刻明白全力是人民给的,要把手中的全力,用在为老百姓干事情上,对党和人民保持一颗忠心,才能在利益和腐败勉强,走的正、站的直。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时时刻刻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才能时时刻刻对党和人民保持一颗“忠心”。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工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掖市工商局甘州分局沙井工商所 副所长 马 珺供稿)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全面践行服务承诺
新闻来源: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3日|点击: 362 次
中共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是对1997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修订和完善。《廉政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等内容,对八个方面的“禁区”和52个“不准”行为做了详细的要求和严格的规定。它是党给广大党员干部和从政人员筑起的一道“防腐长城”;是党关心和爱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从政人员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不论是郑筱萸还是成克杰、陈希同等人,无一不使人感到悲哀和惋惜,勤廉者平安一生,贪婪者自毁一生,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的事实是令人触目惊心的。从这些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我们足以看出中央下发《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足以看出党员干部和从政人员遵守《廉政准则》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廉政准则》颁发以后,我局在第一时间召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互相讨论,制定了短期学习和长期学习相结合的学习计划,着眼解决干部职工自律问题,使之对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起到警示、教育和保护的作用,使全体领导干部做到朝省、夕省、朝夕自省,上廉、下廉、上下齐廉。促进党员干部和从政人员廉洁从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干部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的政治保障。
一、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精神实质,深刻思考廉洁从政的现实意义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自觉从政、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原汁原味、全面深刻地学习《廉政准则》,切实领会《廉政准则》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真正将《廉政准则》的学习与具体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知行合一。《廉政准则》法规修订后,对党员干部和从政人员的职权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现实问题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它的修订体现了继承与创新、表面与本质、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廉洁自律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公生明,廉生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廉政准则》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廉政准则》为依据,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廉政准则》约束力的大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以自律为基础,正确使用手中权力,领导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辅以“他律”,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强化勤政廉政意识,不勤,无以成就事业;不廉,难以凝聚人心。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领会到,执政党的党风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保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团结的前提条件和重要保证。《廉政准则》是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和适时全员监督,这是现实情况的迫切需要。有效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领悟到,作为一名工商领导干部,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工作怎么干、队伍如何带、抓手在哪里”这一思路,紧密结合“素质效能提升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继续深化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转换角色,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保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提高“四个技能”。即:提高监管技能、提高办案技能、提高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经营者技能、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首先是扩大办案人员的面,做到人人会办案、多办案、办大要案,提升执法权威;其次是扩大案件类型的面,多办一些不正当竞争、变相侵权、广告违法、合同欺诈等类型的案件;第三是端正执法目的,转变执法作风,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以执法谋私利、粗暴执法、滥作为和不作为等各种不良倾向。
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规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管片区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巩固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是建立健全案件联动查处机制。形成局所两级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对于案情简单、工商所可以办理的案件,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辖区工商所具体办理,工商所将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反馈县局;工商所及时向县局提供辖区市场动态情报,发现重大问题,立即报告,由县局组织执法力量及时查处。
五是加强对基层工商所办案的督促和引导工作,提高基层工商所独立办案的能力。
六是按照“叫响一个商标,带动一方百姓”的思路,培育出我县具有影响的农产品商标,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增产增收,争取每个乡镇至少发展一件农副产品注册商标。
总之,《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内部管理和长效监管的得力措施,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深入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全面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保障。这必将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等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不断增强自身廉政意识,稳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我在学习《廉政准则》过程中,始终密切联系生活实际,学以致用,常思廉洁之语,不论是“激浊而扬清,废贪而立廉”的清贫之道,还是“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的为官之道,还是“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的革命诤言,都是不断增强自身廉政意识,稳步推进思想建设的长鸣警钟。
《廉政准则》鲜明的给广大党员干部勾画出了“一道道鲜红的警戒线”,给党员干部从职务上和权力上给予了明确的划分和界限,尤其对领导干部更加严格,从更高层次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和权力的适用范围。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切实拿好手中的这把 “双刃剑”,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道理,我们国家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应该和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如果图享受,怕艰苦,甚至走后门,特殊化,那是会引起群众公愤的。我们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自觉站在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廉政准则》时刻在为我们敲响警钟,一草一木当晓百姓利益,一言一行勿忘党的宗旨,在践行服务承诺的时候,先要以自己的行动为表率,做好自己的事,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防意如城,远离腐败筑堤坝;慎终如始,恪守桑榆重晚节,在上级部门的坚强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努力践行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对人民和对国家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