脏乱差的宿舍: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0 12:22:17
诺顿三部曲之一。
    一只名叫诺顿的苏格兰折耳猫的真实故事。
    诺顿征服了誓言此生绝不养猫的盖泽斯之后,“两人”就形影不离了。他们一起搭乘渡轮到火岛度假;坐上协和号到巴黎与奥斯卡最佳导演波兰斯基、国际影星哈里森;福特见面;与美女约会,在全世界最好的餐厅用餐,到巴黎最有名的地下舞厅狂欢……诺顿甚至帮主人看穿脚踏两只船的坏女人。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几个星期前,我立下生平第一份遗嘱。34岁了,这件事让我有点感伤,感觉更近中年,而且还有点多愁善感。我想分享这个感觉,于是跟我的母亲提到我已经——我认为相当大方——把我纽约市的公寓留给弟弟艾瑞克一岁大的儿子,摩根。她没有表现出我预料中母性的光辉与骄傲,而是盯着我看,好像我疯了。
        “可以这样吗?”她问。
        我不懂她为什么这么惊讶,尤其在她自己的人类成就量表里,她把自己的小孙子与甘地、托马斯?杰佛逊①与博?杰克森②等人相提并论。
        “为什么不行?”我有点困惑地说:“我是说,我希望他至少再过四十或五十年才有机会用到,如果不是这样,公寓会先交给艾瑞克然后他可以——”
        “你刚才是说摩根吗?”她打断我的话。
        “对啊,不然是谁?”
        “我以为你在说诺顿。”我亲爱的老妈告诉我。
        “我的猫?你以为我把公寓留给我的猫?”“嗯,”在这个充满智慧的时刻,她耸了耸肩说:“如果是诺顿的话,什么事都有可能。”
        ①托马斯?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美国第三任总统,著名的政治家和启蒙思想家,美国民主传统的缔造者。
        ②博?杰克森(Bo  Jackson),美国首位棒球与美式足球双栖明星。
        1.一见钟情
        这是一本关于一只不平凡的猫的书。然而,任何一只猫最不平凡的部分,就是它对主人的影响。养一只猫,尤其是从小猫开始,跟养小孩很像。你喂它,尽你所能地教育它,跟它说话,就像它听得懂一样——你希望它会因此而爱你。它的独立自主会让你抓狂。它就像小孩子一样,让你涌起一股想要保护它不受伤害的强烈欲望。它很小,很脆弱,抱起来很舒服——当它愿意让你抱的时候。它呕吐的周期跟小孩子也差不多。
        猫跟小孩子一样,活在另外一个可能比我们更高明的世界,而且在评价它们的时候,也多多少少必须参考它们和父母间的关系。虽然它们可以做出各种不可思议的事,例如躲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小角落里拒绝出来,不管你是不是已经迟到很久了,或为了某个理由必须带它们去什么地方;它们也没办法替自己立传。这只能留给人类来做。所以,这本书,一定也是一本与人有关的书。因此也会与感情有关。还有许许多多看似与猫无关,却又无法不扯上关系的其他事情。
        我会和猫结缘完全是场意外。事实上,我完全是迫不得已的。
        我举个例子,大约七年前,某人要我列出十件我自己认为真正能够揭露自我,而且完全不可能改变的事情。这个人——当时跟我在一起的女孩——会叫我做这件事,肯定是因为她认为我是个没有多少感情也没有太多热情的人。我同时相信,她历经过太多年纽约上西区的心理咨询,这类清单她已经列过太多份了;事实上,我感情充沛也充满热情——只是对她的感情没那么多——人们在谈感情时似乎经常掉入这种陷阱:他们好像觉得,如果某某人的表现和自己预期的不同,那么这个某某人一定是哪里有问题。我猜,这样想比较容易过日子,也就不必去思考“预期”这件事,或是自己、或是世界可能出了什么问题。或是生活本身出了什么问题。
        最后,我没有听从自己比较正确的直觉,而是列了一张清单,写下十件我认为能正确描述我自己的事情。这又是人们在谈感情时经常掉入的陷阱(猫就永远不会掉进去):我们做很多愚蠢的事,只是为了不要寂寞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2)
            总之,以下就是那份清单:
        一、我绝对不会投票给共和党。
        二、爱无法承受近距离的检视……
        三、……第二点不适用在棒球这件事情上。我爱棒球——我爱看、爱在广播上听、爱聊、爱看比数。我棒球上瘾。
        四、生活基本上是个悲哀的东西,它的结局更悲哀,因此在过程中能够让人快活的任何东西都是好的。尤其是好笑的事情。
        五、我不喜欢身为任何东西的一份子——宗教、固定的垒球赛、公司、政府,随便什么。只要某人变成了某个东西,我会觉得他或她迷失了。
        六、友谊必须争取才能得到。友谊如此重要,如果对方不要、不作响应、或是不值得,绝对不要浪费友谊在他身上。我可以说,人类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价值观,但朋友之间绝对有。
        七、残酷不需要任何理由。
        八、不过就另一方面来说,我随时都认为“有趣”和“聪明”,比“美好”的价值还要高。
        九、不管别人怎么想,我认为梅里尔?斯特里普是个很烂的女演员。
        十、我恨猫。
        过了几年以后,上述不可能改变的项目中,有些还真是坚定不移。其中几项有一点修正,有的几乎已经完全走样。其中一项,现在看来荒唐至极,很难想象我怎么可能有过那种想法,更别提我还曾经把它说出来,甚至写在纸上。
        第四项基本上是稳固的,但我不敢确定“任何东西”是不是对的。当初我在列清单的时候,没想到的可怕东西还很多,例如燕麦片、廉价海洛因、《时人》杂志介绍戒酒艺人的封面故事、结伙抢劫、各种续集,还有亚柏?罗森索在《纽约时报》的“我见我思(On  My  Mind)”专栏。
        第八跟项有点微妙。第八项与我的心情,以及我那天过的如何愈来愈有关系。然后,梅里尔?斯特里普的澳洲口音①还真是惟妙惟肖。
        第五项多少有点改变。我已经找到一个我愿意加入的东西。
        第二项明显与第五项有关,随着本书的继续进行,也会愈来愈清楚,而且很奇妙的是,两个都是因为第十项改变的。
        啊,没错,第十项……
        现在要说的,就是年轻不懂事的那一项,在天大的无知之下所做的宣言,让人惊奇……
        现在,我当然养了一只猫。它叫诺顿。
        我对待它的方式,很少有动物——或是人,人也算动物——曾经让我这样对待过。
        如果在我一天的活动结束时,它正好睡在床的正中央,我会蜷曲在床垫的一角,开心而勇敢地面对脖子酸疼和背痛,只要它不会被吵到就好。
        我到哪儿去都带着诺顿。它去过佛蒙州滑雪,参加过在圣地亚哥的作家会议,去过阿姆斯特丹最高级的餐厅,也经常往返巴黎。当我的助理打电话到巴黎最好的旅馆之一特雷穆瓦耶订房的时候,柜台人员总会记得问上一句:“Avec  son  chat?”(跟他的猫一起吗?)
        我在沙格港买了一幢房子,那里靠近长岛边缘。虽然我买房子有许多情有可原的因素,但是私底下、也是最最重要的理由,是因为我的猫爱在院子里奔跑。
        曾经有一任女友跟我提分手,理由是她相信我喜欢她的程度不及我喜欢诺顿(这是真的)。有一次,我和另一任女友放弃前往全美我最喜欢的度假旅馆度假,只因为他们不肯接受一只小型、非常有教养的猫科动物。
        我为它操心,我说话提到它(补充一下,我也跟它说话)到了一种白痴的程度,如果它没有睡在我臂弯所及的枕头上——大概一个礼拜里会有这样的一天!我就会睡不好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3)
            有时候!要公开承认这点很难——我让它从我的汤匙里吃东西。通常是冰淇淋或是优格。它最喜欢的口味是巧克力②,看到它准备把汤匙舔干净。特别好玩。
        不过,这绝不是单方面的付出。就一只猫而言,它为我做了许多贴心的事情。
        它跟我一起去散步。不用拉绳。在没有车子打扰的沙滩上,它可以走上两里,范围从我背后十尺到我面前三尺,随心所欲地到处闲晃;在有车的街道上,它的纪录是三个巷口,通常是在沙格港的星期天早晨、当我散步到尚的莫理西尔市场的时候。
        不管我把诺顿留在哪里,它都会在那个地方等我。如果我住在旅馆,我可以让它待在外面的游泳池旁或花园里,让它玩个整天或整夜。我去接它的时候,一开始会找不到它,但我一叫它或是吹口哨,它就会“喵”一声,然后从它躲藏的地方冲出来找我。老实说,我相信我可以把它放在非洲丛林里,让它在那里待上一年,然后再去接它,只要我能找到它最后跑进去的草丛,它一定会在那里等我。
        它喜欢打打闹闹。它最喜欢玩的游戏,是突击我放在毯子下面逗它的手,它跟我的手搏斗,试着要张嘴咬——但是它从来不会咬或是抓任何它知道属于我身体部位的地方。有的时候,在打逗时它会玩过头,当我把手从床单下拿出来,它没来得及把爪子收回去,一听到我的尖叫它就僵住,然后难为情地拿脚遮住眼睛,把鼻子埋进枕头底下,直到我拍拍它的头,跟它保证我没事。
        我泡澡的时候它坐在浴缸旁边。
        如果——有的时候我会没注意到——我不小心把某个房间的门关上,把诺顿留在里面,它会像疯了一样又叫又喵直到我把门打开。它不喜欢待在没有我的空间里。
        它信任我。
        我难过的时候它能给我安慰,我快乐的时候它让我更开心。
        它看过我心碎,生病,历经生死关头。
        我爱我的猫,如果你还不懂我的意思的话。
        它逼得我改变了我那张不可能改变的自我了解清单。
        它这么做的同时,也改变了我的生命。
        当一只灰色的小东西为你做了那些小事情,在它累的时候,你怎么能不让它睡在床中间呢?
        ①梅里尔?斯特里普于1988年赴澳洲演出由真实事件改编的《暗夜哭声》(A  Cry  In  The  Dark),该片让她荣登戛纳影后宝座,并为她赢得多项大奖以及另一项奥斯卡奖提名。
        ②一般兽医均认为巧克力对猫狗而言是有毒性的食物——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主要成份甲基黄嘌呤是对猫狗产生致命毒性的元凶。愈香浓的巧克力,毒性相对也愈高。
        2.你的名字叫诺顿
        你见过苏格兰折耳猫吗?
        我读过一本猫书,竟敢称这个品种为“突变种”。事实上,它们是非常潇洒的猫,耳朵在一半的地方打折向前,弯下来,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像猫头鹰。它们的头比普通的猫要圆一点,而它们的身体,至少在我看过的猫里面,好像比较短,结实而苗条。正式来说,它们是一种短毛猫,但我会非正式地把它们归类在介于长毛与短毛之间。它们摸起来特别软,特别舒服。它们的脾气介于贴心到非常贴心。所有我碰过、花时间相处过的折耳猫都很聪明,不过当然没有一只像我的这么聪明。
        事实上,它们还真的是从苏格兰来的。显然,第一只苏格兰折耳猫是1961年在苏格兰丹地附近的一间农场被发现的,发现者是威廉与玛丽?罗斯。今天到处走的每只折耳猫都可认祖归宗到苏西(Susie)身上,它是罗斯夫妇为那第一只折耳猫所取的名字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4)
            第一次听说苏格兰折耳猫,是在我的弟弟艾瑞克打来的电话里,他住在洛杉矶。我们聊到生活(还算可以),工作(他是编剧,所以工作辛苦、有许多讨厌的人事物、充满诡计阴谋),女人(女人愈来愈年轻),还有彼此的健康(我们都愈来愈老)。对话似乎顺其自然地发展,直到他忽然丢了颗炸弹。
        “喔,对了,”他说:“我跟你说过,我养了一只猫吗?”
        如果这是一部剧本,现在就会出现用括号括起来的“长暂停”这三个字,因为对话暂停了很久。真的很久。在长长的暂停里,我瞪着天花板翻白眼,嘴巴张大到不能再大,我非常确定全世界都疯了。
        “你讨厌猫。”终于能够说话时,我提醒他。
        “我知道”是他的回答:“但这只不一样。”
        然后他描述了我这辈子所听过的第一只苏格兰折耳猫,他为它取名为“亨利”。我得说,他没有说动我。
        “但是你讨厌猫,”我还是这么说:“我们都讨厌猫。我们厌恶而且鄙视猫。一直都是这样,以后也会一样。”我想我大概从这个时候开始嘀咕的。“我们喜欢狗。”
        甚至是距离三千英里之遥,我都可以感觉到他那发现我说了蠢话时、脸上总会出现的、高人一等的讨厌微笑。“你以后就知道了,”他又说:“这只不一样。”
        我必须先换个话题。
        那时,我的女友叫辛迪?威本。我们在一起大约有三年了,相处得还不错。有一次,大概在六个月前,她随口提到她考虑养一只猫。而我也若无其事地说,如果她这么想的话,她可能要考虑晚上睡在别人的公寓,而不是我的。
        我们争吵,讨论,又争吵。她诱骗。我搬出“猫不会玩‘捡东西’”的前提,所以我们继续吵下去。她甚至出招说,养宠物对我会比较好。我犯了一个错,我不该在很久以前告诉她:我很想念家里有动物的时候,没有动物感觉起来很寂寞。
        “养宠物,可以,”我说:“养猫,不行。”
        “但你常常出远门,”她如此反驳:“你不可能养狗的。它两个礼拜就会死掉。”
        “我知道,”我说:“所以我才没有养狗。但这样也不能说服我养猫就比较好。猫大概也会在两个礼拜内死掉!会被我宰掉。”
        “你从来没有跟猫一起生活过。你熟悉了以后就会喜欢猫的。而且这样对你很好。你会待在海边的房子好长一段时间——这样你就有伴了——也不必花很多时间跟那些杂货店的老太太说话。”
        “你怎么知道我花很多时间跟那些老太太说话?谁跟你讲的?”我以为这个秘密没有人知道。我在火岛渡假胜地的费尔港租了一幢海边小屋,每年夏天都会花一整个月的时间在那里写作。这些年来,都是辛迪在周末的时候过来看我,平常的日子我则辛苦地过,坚称我喜欢独处。但是花三天时间对着打字机埋头苦干之后(这是在我胆敢用手提电脑用力打字之前),我就开始想念与人类的交流了。我开始比平常更频繁地打电话,大概会从早上十点半开始;大约过了六天以后,朋友们开始用录音机敷衍我,因为大部分的人没办法把时间花在陪我逃避我的工作上。到了第十天,我终于投降,一天里要跑到费尔港市场三次。那里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两条街,通常会有一群上了年纪的家庭主妇聚在一起,不是交换邻里情报,就是跟肉贩聊天。到了第三个夏天,我已经成了市场的熟客,对当地数百名跟我未曾谋面的居民了如指掌。最棒的是,我每天可以离开打字机三次,每次半小时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5)
          “你跟小猫一起生活过吗?”辛迪盘问我,不管我如何拜托她说出那个告密者是谁。
        “我也从来没有跟一条蛇一起生活过。我也不想。我不喜欢蛇。是那个肉贩弗兰克吗?是他跟你说的吗?”
        我们以这种成年人的方式讲了还算蛮长一段时间——大概七个钟头——最后她终于决定,不管是她养猫或是叫我养猫,对我们的关系都不会加分。我松了口气:争执结束了,一切又恢复原状。
        直到辛迪回洛杉矶看她的母亲。
        她本来对这一趟远行不抱什么特别的期望,因为她不太关心她的母亲。不过,每年总有一次,没能尽到孝道的内疚感会战胜常识,辛迪就会飞到西岸去探望她。威本太太——我尽可能地保持公正客观——是个非常可怕的女人。她住在洛杉矶市郊一个我从来没听过的小区,叫拖车房屋市;如果那个地方会有什么标语的话,可能会是“在你的器官衰竭之前来这里和我们过几年沮丧的日子”。总之,如果你不在乎空气、空间,或是眼前有没有赏心悦目的东西,那么待在那边还真是挺不错的。
        这回的探视比以前更糟。第二天她们就大吵一架。辛迪想带她妈妈去一家好一点的餐厅,只是想对她表示友善。她老妈,以她一贯的乐观态度,说所有的食物对她来说吃起来都一样——就像一团腐烂冰冷的灰色泥巴——因此不必把钱浪费在例如吃得好这种令人不快的事情上。辛迪觉得这种态度很不健康,而且她也这样跟她妈妈说,然后争吵就开始了。一个小时之后,她跑到我弟家,边哭边吃美味的苹果塔(我弟刚好是个很棒的厨师)。
        艾瑞克对她非常亲切,鼓励她,等到她打电话给我道晚安时,她的心情已经好得不得了了。比我预期的还要好。事实上,好到我应该要起疑的。她跟我说,她明天早上要跟我弟一起逛街购物,然后搭下午的班机回家。她已经决定再也不要跟她母亲见面了,既然探望母亲的责任已了,她也不想再待在洛杉矶。她挂掉电话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绝对不敢相信艾瑞克的猫有多可爱。等你看到就知道了。”
        我挂上电话,决定她再晚回来也没关系。
        隔天晚上大概十一点十分,我的电话响了。
        “我在出关的地方,”辛迪通知我:“你睡了吗?”她的声音有种特别的节奏,每当她对我特别热情时都会这样。
        “我还没睡。”我说,我的语调也差不多。
        “我三十分钟后就到。”
        “我等不及要见到你。”我告诉她。事实的确如此。辛迪有我家的钥匙,她不必像多数人一样,必须经过层层的保安措施、门铃、电话、电视屏幕才能进这幢大楼。因此三十分钟过后,我听到前门打开的声音。我走出卧房,辛迪站在门口,开心地笑着。
        我走过去要吻她。
        “不行,”她命令我:“停。”
        我停住。
        “我有东西要给你看。”
        “是吗?”
        她点点头。
        “要到走廊才能看吗?”
        “不必,”她说,脸上还是挂着我从没见过的灿烂笑容。“站在那边。眼睛闭起来。我叫你睁开的时候再睁开。”
        我不动,闭上眼睛。听到她说“现在”,我把眼睛睁开。
        辛迪的手上有一团小毛球。那东西这么小,瞬间我还以为她从加州带回一只很有教养的老鼠。
        但那不是老鼠。
        那是一只很小很小的灰猫,圆圆的头,耳朵向前然后向下折,看起来很可笑。这只小猫坐在她的手掌心,大胆地转头,浏览我阁楼公寓里的一切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6)
           “你帮自己买了一只猫?”我有气无力、结结巴巴地说。
        小猫停止转头,现在它直接瞪着我的眼睛,喵了一声。它对我轻轻地喵了一声。直到今天,我还是可以发誓:它在笑。
        “不,”辛迪说:“这不是给我的。”
        “那是给谁的?”我轻声地说。
        她没有回答,我又柔声地问了一次:“辛迪,猫是给谁的?”
        当她突然开始放声大哭,我有那么一点怀疑,自己可能知道答案是什么。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知道,如果我要养宠物——我假设会是只狗——我会给它取名为诺顿。我想不到够格的第二选择。
        我最喜欢的动物名字——以及目前为止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尤索林①,我弟弟的狗。在我看来,尤索林不只是一只可爱到极点的可卡贵宾——告诉一下各位爱猫人士,可卡贵宾是一半可卡犬一半贵宾犬的混种狗。它也是个天才。
        它从来不需要用绳子拉住,连在纽约市都不用。它会跟着你到街角,停在那里等你过街,然后小跑步跟在你身边;你去买东西的时候它在商店外面等你;它也非常友善,通常还有种存在主义式的、厌世的气质,让人相信它可以参与客厅里的有趣对话——而且是用法文。
        我曾照顾过尤索林一次,因为艾瑞克要去西班牙小住六个月。我住在格林威治村一幢楼梯公寓的五楼,公寓很小,尤索林搬来跟我一起住。没多久我就发现,尤索林不太喜欢散步前后都得上下爬五层楼。它尤其厌恶在冬天做这种事,因为外头的冰和雪,已经让它在洛杉矶养尊处优的脚掌够不舒服的了。
        就在我养了它大概一个礼拜之后,某天我很震惊地发现——这只小家伙竟然跛脚了;这是我们在格林威治街散步时发现的。它的右前腿很明显地向前弯曲,它小心翼翼地呵护那条腿。我上前把它抱起来检查。我看不出哪里有问题,但它很悲惨地看着我,显然痛苦不堪。我把它放下来,等它做完它要做的事,就抱着它回家,爬五楼回到自己的公寓。
        我告诉自己不能慌,应该先观察几天,如果它还是跛脚,我就带它去看兽医。
        尤索林在公寓里看起来还不错,也许只是行动稍为迟缓了一点而已,但是一出门就开始跛脚。我只好抱着它走,在它要解决的时候才把它放下来,然后再把它抱在胸前、回到公寓。
        这样的午间散步!现在它在公寓里也有一点跛;每天三次,我谨慎小心地抱着它上下楼——一直持续了三天。我把小尤放在雪地上,自己则跟一位女性朋友走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让它有点隐私。走了半条街,我回头察看我的监护对象。它看起来很好——事实上,它好得不得了,跟另一条狗在我的公寓前面奔跑嬉闹——我不敢相信;我是说,这只狗在动。它的右前脚承受着身体的全部重量。
        “尤索林!”我大叫。
        那只狗僵住了——一动也不动——它看看地上的雪——再看看我——又看看它的脚——现在它的脚正放在雪地上——它又看了我一次,接着迅速把脚举起来,急着装出它假装跛脚时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别想了,”我说:“再也没有便车可搭了。”
        如果狗会耸肩的话,尤索林就耸了耸肩,把脚放回地上,继续跟它的同伴玩闹。它的跛脚从此痊愈。
        对了,认为尤索林比一般的四脚动物还像人类的,可不只我一个。几年前,它13岁的时候,变得体弱多病,我的弟弟为它办了一场“烤肉大会”。大约有二十个人参加,带着送给狗的礼物,艾瑞克则为大家准备食物和饮料,每个人都讲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有关尤索林的故事。我从纽约打电话去,以确定有人会帮我说我的“跛脚”故事;当时,这个故事已经是尤索林传奇的一部分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7)
          大概又过了一年,尤索林过世。我向你保证,每一个到场致哀的人,都很开心能够告诉尤索林,这些年来它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伙伴。
        自从艾瑞克以《第二十二条军规》里的人名来帮他的聪明小狗命名之后,我一直想为我未来的宠物取一个能并驾齐驱的名字,也一直假定那个宠物会是一条狗。我考虑过邓巴(Dunbar),但这个名字也是出自那本书,所以放弃;麦克墨菲是另一个可能性,但是我不喜欢《飞越杜鹃窝》(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的电影版,所以也拜拜。我翻遍文学录,很快地否决了法斯塔夫、崔斯特姆、维拉克等名字,然后又否决了马洛依、左巴,最后是史努比。
        我考虑过《复仇者》(The  Avengers)里的“史迪”(如果是母的就叫“埃玛”),最后又莫名奇妙地不喜欢他们了;崔维斯大概维持了六个月!这是马尔科姆?麦道威尔在《如果……》(If…)和《幸运的人啊!》(O  Lucky  Man!)里饰演的角色!但我的朋友后来也帮他的狗取名为崔维斯,一如崔维斯?麦基②。
        绝望之下,我为了反知识分子,把目标移到运动界。
        我不可能把宠物命名为“威利”。万一有哪个可怜的蠢蛋,不知道神一般的威利?梅斯③,反而以为我是按照威利?戴维斯④或是威利?威尔森⑤等其他逊脚取名怎么办?我不能冒这个风险。其他偶像的名字,都经不起我为了把一只四脚动物从床底下哄出来时一念再念:穆罕默德⑥?朱力斯⑦?罗杰?躲闪者?斯托巴赫⑧?不行。吉姆?布朗⑨?算了。搞到最后,我养了一只没事就把我从阳台往下丢的宠物。本来我快要屈就于克莱德⑩,这样我的宠物就永远不会因为压力而慌张,而且还很会防守。但是在辛迪带着一只猫走进我的公寓的两年前左右,我忽然想到一个名字。
        我是电视儿童。我从小看电视,也很爱看,长大以后甚至还替电视写文章。我一直都很喜欢情境喜剧。从一个高傲电视迷的角度来看,只有很少数的情境喜剧可以称得上“伟大”。我可不是指像《吉利根岛》(Gilligan's  IsIand)这种做作的垃圾;我指的是了不起的编剧,了不起的演技,以及伟大的角色。《鬼头天兵》(Bilko)很接近第一名了。同样还有《玛丽泰勒摩尔秀》(The  Mary  Tyler  Moore  Show)《迪克凡戴克秀》(The  Dick  Van  Dyke  Show)以及后来的《巴尼?米勒》(Barney  Miller)与《出租车》(Taxi)。不过还有一出自成一格的戏剧,无人能出其右——最棒的角色,最棒的笑话,最佳布景,最佳异性恋男人(或女人)角色,最棒的“大巫师”,以及情境喜剧史上的两位最佳演员;很明显,我说的就是《蜜月佳偶》(Honeymooners),我灵光一现,仿佛看到有一天——即便在多年以后也天天如此——在辛苦工作之后,我回到家,大喊:“诺顿,我的伙计,我回来了!”然后看到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向我跑过来,开心地舔着我的睑。当这只小猫坐在辛迪的手上、对我喵了一声之后,我知道诺顿终于来了。我还明白了一件事。这件事跟名字一样也是灵光一现。我对它一见钟情。
        这一点都不合理。我无法解释。我从来没有对男人、女人或野兽有过这种感觉,我也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再有。
        我开始对辛迪生气。我想要大吼。我气急败坏,开始说些“你怎么可以这样!”之类的话。我已经准备好像个疯子一样开始来回踱步,双手在空中挥舞。但是我完全做不到。我没有那个机会。辛迪正在模仿露西,就是当瑞克回家、发现它为了去俱乐部试镜而打扮成画家的那一段。“我以为你会喜欢它……吸鼻涕……艾瑞克说你会喜欢它……吸鼻涕……对不起……我以为……吸鼻涕……呜哇……”我知道跟她多说无益,于是我把苗头转向“那个谁”。我的嘴巴还是打开的,一看到那只小猫的眼睛,我就软化了。完全没用,脾气没了,只剩下滥情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一部分(8)
           辛迪现在换上劳拉?佩翠模式,试着不要哭,但是让我知道她随时都可能开始哭;她把手伸出来,我从她手中接过那只小猫。我对婴儿完全没有任何经验——不管是人类的或是四脚动物的——我抱得有点尴尬。我用右手掌托着它,拿左手掌撑着右手掌,把它移近一些,举到我面前,我们鼻子对着鼻子。我觉得它应该不到六寸长,也不会超过两磅重。它是个很轻很软的灰色小东西,身上环绕着不规则的深灰色斑点。小块的白毛散布在它的足部上方,小小的黑橘色相间鼻子旁边也有一圈白毛。三条显著的黑线从它的眼睛之间延伸到它的整个背部,到尾巴部分变得宽阔,让它身体后半部的颜色看起来比前半部还深。甚至在那个时候,它的尾巴已经很蓬松了,上面有一圈一圈的黑色毛。看起来像浣熊的尾巴。它的眼睛很大,在它头上看起来好像是正常的两倍大,椭圆形,绿色。我这辈子从来没看过这么可爱、独立、聪明、看起来这么属于我的东西。它毫不胆怯地盯着我瞧。它只是又喵了一声,用它沙纸般的小舌头,舔了我的右眼睑一下,那舌头大概只有一根小画笔的笔尖那么粗而已。
        “它六个礼拜大,”辛迪稍微压低了声音说,擦干眼泪:“还有,它真的很特别。我觉得它不是只普通的猫。”
        我把它换到左手,用右手轻轻地抚摸它,从头到尾巴,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爱抚一只猫科动物。“它当然不是只普通的猫,”我说:“它怎么会是普通的猫?它是我的猫。”
        辛迪跟我弟去逛街所买的东西,当然了,就是这只小猫,诺顿。当她看到苏格兰折耳猫长什么样子,她就不行了。她告诉艾瑞克她多想养一只猫,说我也想要宠物,但拒绝考虑猫。而艾瑞克,他认识我比辛迪还久得多,知道我看到折耳猫可能会有什么反应,于是他告诉辛迪,隔天他们要去买猫。
        他们开车到谷区,就是艾瑞克买下亨利的繁殖场。当时,这个品种的知名度还不高,但是已经相当昂贵;艾瑞克那只花了三百元(信不信由你,一只优良的苏格兰折耳猫可能要花掉你一千五百大洋)。他非常相信一个理论:如果你准备要花钱买东西,最好是花得愈多、愈不切实际愈好。
        很幸运的是,繁殖场的小姐最近才迎接了一窝小折耳。她手上的折耳猫太多了,而这种猫很贵,她觉得可能在它们全都长大、开始碍手碍脚之前还没办法卖完。她认识艾瑞克,也喜欢辛迪,于是以七十五元的价格卖给他们一只,条件是他们一定要给小猫提供一个最温暖的家。
        “来,给你们我最喜欢的一只。”她说。
        她从纸箱里挑了一只六个星期大的猫,交给他们。除了血统证明以外,她还拿了一篇一个星期前登在《圣法南度谷区报》(San  Fernando  Valley  Register)上的文章给他们。那篇报导是关于异国品种的猫,为了举例何谓异国品种的苏格兰折耳猫,上面有张照片,里头的猫就是辛迪手上抱的那只。文章把那只小猫称为“宝贝”,照片下面的附注说:“有些猫品种的名称有误导之嫌——例如喜马拉雅猫根本与喜马拉雅山无关——但是苏格兰折耳猫,如图中的‘宝贝’,则是真正来自苏格兰。”
        “它是明星。”繁殖场的小姐说。
        “希望如此。”辛迪告诉她。
        它在回家的路上确实表现得跟明星一样。要带年纪这么小的动物上飞机,让辛迪有些紧张。她不知道它会有什么反应,要上厕所的时候该怎么办,坐这么久的飞机,不知道会不会让它终其九生都紧张得要命。但她很快就发现它不是紧张型的猫。她把它放在一个纸箱里,可是才坐上飞机没几分钟,她就把它放在桌上仔细端详。它打呵欠,躺下,马上就睡着了。辛迪心想,干脆就让它待在那边,直到猫或是空姐吓到为止。不过两种情形都没有发生。整趟旅途中,猫在桌子上或坐或睡,开心得很。她担心的上厕所问题也没发生(诺顿在日后多次的飞行旅程中证明了,它不是膀胱特别强壮,就是特别有礼貌。从这次以后一直到往后好几百次的飞行,它会一直等到合适的厕所出现才解决)。它偶尔伸展一下,四处看看,然后又坐下来。它只喵了两次。在它喵完以后,辛迪都轻声安抚它——它表现得很清楚,需要安抚正是让它花力气喵的原因。空姐高兴地挤在它身边,拿牛奶给它,甚至把它抱起来秀给其他乘客看。在这些过程当中,小猫表现得仿佛它飞过的里程数跟耶格尔一样多。
        在从机场到我家的出租车上,它从后座爬到门把上,它就站在上面,伸直了身子往窗户外面看,车子就载着它到曼哈顿。
        “很奇怪,”辛迪说,这时我手上抱着猫。“它不只是看起来不害怕而已,它还表现得好像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而且很期待。”
        现在,猫在我手上稍微扭动了一下,于是我轻轻把它放到地上。
        “现在它就会怕了,”辛迪告诉我:“幼猫都会害怕新的环境。这里对它来说很大,猫会害怕大的空间。”
        是喔。
        我这只害怕的小猫漫步到客厅的沙发旁。然后它继续往对面的沙发走去。然后它往回走,走到一半的时候,扑通一声倒在地上,睡着了。
        我看着它睡觉,小小的胸口上下起伏。我从来没看过什么东西可以这么快就睡着。我知道我的脸上挂着极为愚蠢的笑容,但我就是控制不住。
        “诺顿,”我轻轻对着它叫:“诺顿……”
        小猫的眼睛慢慢张开。一开始它还眯着,然后半开,最后它歪起头,看着我。
        我对着辛迪笑。
        “你看,”我说:“它已经知道自己的名字了。”
        ①尤索林(Yossarian),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里的人物,是个贪生怕死的反英雄角色。
        ②崔维斯?麦基(Travis  McGee),是美国侦探小说家麦克唐纳(John  D.  MacDonald)笔下的探长角色。
        ③威利?梅斯(Willie  Mays),20世纪60年代美国旧金山巨人队的棒球英雄。
        ④威利?戴维斯(Willie  Davis),20世纪70年代美国洛杉矶道奇队的外野手。
        ⑤威利?威尔森(willie  Wilson),20世纪80年代美国堪萨斯皇家队的外野手。
        ⑥应该是指乔治亚理工球队中的前锋穆罕默德(Isma'il  Muhammad)。
        ⑦应该是指NBA中锋朱力斯?艾尔文(Julius  Erving)。
        ⑧罗杰?躲闪者?斯托巴赫(Roger  "the  Dodger"  staubach),美式足球著名的四分卫。
        ⑨吉姆?布朗(Jim  Brown),美式足球著名的跑锋。
        ⑩此处指的应是纽约尼克队的篮球后卫费沙亚(Walt  Frazier),绰号克莱德(Clyde),取自“义贼”(Clyde  Barrow)这个字,因为他视野广阔、动作快速利落,但能攻也能守。
        作者是指情境喜剧《我爱露西》(I  Love  Lucy)中的露西。
        露西的先生。
        劳拉?佩翠(Laura  Pctrie),《迪克凡戴克秀》里面的角色。
        俗话说猫有九条命。
        查克?耶格尔(Chuck  Yeager),第一位突破音障的飞行家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
           3.口袋里的小猫
        很多人以为养一只猫要负的责任比养狗少。
        他们错了。
        更大错特错的是,某个饲主以为某只猫是如此地敏感、聪明,知道身边即将发生什么事情,便认为必须以高于对待自己人类同伴的水平来对待这只猫。
        其实这里头有某种逻辑。人类毕竟是有选择的。人不必与自己不喜欢的人或是对自己不好的人做朋友;人可以不孤单,如果这是他们的选择(记住,这只是笼统的分类:不适用于那些夏天不用制汗剂、觉得桑德拉?伯恩哈特①好笑,以及崇拜罗伯特?德尼罗在《出租车司机》里的角色的人);人可以不必等到有人记得喂他们的时候才吃东西;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一起住的人回来晚了,大部分的人可以不必担心他是不是被掠食者吃掉了。
        辛迪觉得我举的最后一个例子有点太夸张了,可是那本《自然的猫》(The  Natural  Cat)就是她送给我的。
        她之所以送我这本书,是因为情况很快就变得明朗——诺顿不仅卸除了我对它的心防,甚至我这一生对它整个物种的心防也顿时化为乌有。
        首先,这么脆弱的东西让人很难抗拒;很少有什么东西比六个礼拜大的小猫还脆弱。第二,它一点也没有表现出脆弱的样子,因此令人更难以抗拒。它在地上爬,它伸出爪子,它轻轻推挤;它所做的就是接管我的公寓。第三,也是最后一点,它也接管了我。
        它的第一次偷袭发生在半夜。
        辛迪与我有独特的睡觉秩序。我总是睡在床的左边,她睡在右边。我睡在我这边,她伏在我背上,用手臂环绕着我。
        我们不确定诺顿是否应该睡在床上。我们不知道它是不是会整晚蠕动,让我们睡不着觉,这种可能性不会让我太兴奋。我们也不知道它是否想要跟我们一起睡觉。也许我们太大,太可怕。因此我们决定让它自己想。
        第一天晚上,就在我们快要睡着的时候,听见它在客厅地板上滑来滑去的声音。它似乎做好决定了——它已经找到自己的床。我没意见。没问题。反正大家都知道猫不像狗那样与人亲近。它爱睡哪儿就睡哪儿吧。
        早上我醒来,跟平常一样,比辛迪还早几分钟。我的眼睛半眯,以为会听见小猫在玩耍的声音。什么都没有。我有一点担心,于是更屏气凝神地细听。照道理说,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猫应该正好醒着惹麻烦才对。还是一点声音都没有。
        然后,我感觉到枕头上有东西很轻微地动了一下,我张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灰色的小毛球,舒舒服服地躺在我的脸颊与脖子之间。它醒着,眼睛张得大大的,但没有动。一动也不动。它直直地看着我,等我先动。
        我头不动、慢慢把左手伸上来摸它。我用两只手指抚摸它的头,从它的两眼之间往它的鼻子揉过去。它轻轻一动,伸长了脖子,让我抚摸它的下巴下面。我们就这样维持了大概几分钟,猫舒服地伸展,主人不停抚摸。
        感觉还不错。
        它选择跟我一起睡。不只是在床上,而是睡在我身上。也不是辛迪。是我。
        那种感觉好到让人有点不好意思。
        我转身瞄一下辛迪。她现在也醒了,正微笑看着我们。
        从此,我们又有了新的睡觉秩序。如果辛迪在这里过夜,诺顿会在客厅待到我们睡着。但每天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它会缩在我的脖子旁边,身体的一部分在我的脸颊下,清醒地等我搔它的下巴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2)
            如果只有我们两个——是我跟猫,不是我跟辛迪——诺顿会在熄灯前在辛迪的位置定位。它会躺在她那一边,头放在她的枕头上,像人一样舒张它的四肢,通常也盖着被子。我会背对着它,它就依偎在我的背上,就跟辛迪一样。到了早上它还是睡在她的枕头上,清醒地望着我,等我起床。我睁开眼睛以后,它朝我这边移过来几寸,舔我的眼睛或额头,然后移来它脸颊与脖子中间的位置,让我摸它搔它五分钟。
        它从来不曾吵我起床,从来不曾为了早餐而喵一声。不管是“两人行”或“三人行”,它总是安静地在床上等着我醒来,等待晨间的爱抚,然后才起床跟我一起到厨房用早餐——一个喝黑咖啡,一个吃高级酱汁鸡肉腰子。
        它潜入我生命的第二次鬼祟出击,完全是我自找的。
        我想带它出去炫耀(我知道这不是好兆头,但就是这样;我完全无法抗拒),因此我开始带着它出门。不是去很远的地方,只是到朋友家作客。不用说,它当然大受欢迎,它在别人的公寓跟在我家的时候一样,一点都不害怕,蹦蹦跳跳地穿梭在每个房间。有些朋友自己也养猫,担心会发生冲突场面;我无法想象会有任何东西——甚至是一只敌对的猫——能够抗拒诺顿。结果我是对的。大部分的时候,当我把诺顿放在别人客厅的地板中央时,地盘被侵犯的猫会立刻在诺顿身边绕圈、发出嘶嘶声。诺顿会盯着那个狠角色,眼神仿佛在说:“你开什么玩笑?”然后翻滚在地②,看起来实在可爱得不得了。那只猫多半没别的选择,只好走过来示好,否则在主人面前会像个好斗的傻瓜。
        出门做这类亲善访问还要拿个提篮实在有点麻烦,尤其是它那么小。因此我总是穿件风衣或雨衣,把诺顿塞在口袋里。这样走几个街口没问题。它会安静地坐好,偶尔从袋口探出头来四处张望,然后又缩回去。事实上,它相当适应这种交通方式。甚至是坐好久的地铁到上西区也没问题。它似乎不怕噪音,反而很好奇。车子的突然停止与启动对它像个好玩的游戏。唯一的缺点是:一、流浪汉以为自己产生幻觉,想要摸它,以确定自己不是快要看到幻象了;二、一些多嘴的陌生人会认为,当有人把猫放在口袋里,就代表他邀请你说些生活小故事、悲惨经历,或是最糟糕的——自己养宠物的趣闻。
        星期六早上,我逐渐习惯带着诺顿出门办事。它从来不会出声抱怨;事实上,我觉得它喜欢这样。大部分的店家都喜欢看它探出小头,四处张望的样子。我家附近的面包店会给它一些饼干和甜面包,养成它爱吃果酱甜甜圈的习惯;在杂货店,它经常能凑巧拿到小块奶酪,偶尔还有鸡肉块。星期天下午,当我在西村的餐厅享受早午餐时,它甚至能——在特大号的口袋里——保持安静。我总是点了杯含羞草调和酒,或血腥玛莉之后,再点一杯牛奶③。——“如果可以的话,请把牛奶装在浅圆形的玻璃杯里,不然就用高脚玻璃杯装,再给我一个空的碟子”——这个举动让服务生很好奇,但从来没有人多说什么。直到今天,我敢确定有几个服务生领班或是打杂的还在闲聊,为何那个留胡子的家伙座位底下,总是留有一小摊牛奶(我其实是个很爱干净的男人,你最好相信我说的话)。不过,诺顿舔起东西来是我看过最邋遢的;当它口渴时活动舌头的样子,甚至让我想到那种会喷出油漆的机器:以接近光速的速度喷溅在画布上,连幼儿园里的孩子也能实时创作抽象画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3)
            我习惯了在城里活动时,把手放在外套里,不断抚摸这只柔软的小猫。它也习惯了这种为时一到两个钟头的历险。如果出门没有带着它——我虽然不喜欢,却经常被迫如此——它会看起来非常难过,所以我出门前的准备时间也愈来愈长(你是否曾经花五分钟跟你的猫解释你一天的行程,试图让它了解,带它出门参加重要会议是行不通的?你是否曾经在友人在场的时候这么做?听我的劝告:千万不要)。诺顿显然不喜欢被留在家里。它宁愿在口袋里被带来带去,也不愿意在窗台上打瞌睡度过一天。
        除了出门前那段五至十分钟的独白以外,我唯一的问题就是夏天快到了。就算是为了诺顿,我想也没办法在纽约的夏天穿着一件大外套。
        这时,由于我与诺顿显然是难分难舍了(在我们的例子里是口袋作的媒),辛迪做了两件事。首先,她自己也养了一只猫,一只耳朵完整的猫,是她付给流浪动物之家五块美金之后带回家的。她给猫取名为马洛,是钱德勒《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里面的马洛,而不是16世纪写《帖木儿大帝》的那个马洛。我没办法真的持反对意见;我是说,我自己让猫睡在我头上,而我们刚开始建立关系的前两个礼拜,我甚至待在家里没去上班,只是为了多认识它一点;就阻止猫出现在生活中这方面而言,我已经失去立场了。何况我非常喜欢马洛。它就跟诺顿一样贴心(事实上,在某些方面来说还更贴心;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诺顿骨子里有点反叛性格。它喜欢测试我的极限。它会做一些小事,例如抓沙发。偶尔换新沙发是没什么,但震惊的辛迪坚持,绝对不能用这种方法把小猫带大,于是不管诺顿抓哪边,我都告诉它:“不行!”如同辛迪吩咐我该做的。它绝对够聪明,知道它正在做不该做的事,而且会马上响应我的警告。它会抓一下,然后离开沙发脚大约三尺远,然后就一边看着我,一边一寸寸地往沙发脚潜行,伸出它的脚爪,狠狠地再抓个一两下。我会拍手掌说:“不行!”然后,它再蹦跳到三尺之外。我转过身,两分钟后又听到那熟悉的爪子抓帆布的声音。我得承认,我对这种探险感到很骄傲,甚至还偷偷地鼓励它;反之,辛迪则满意于它的猫绝对不可能做任何惹她不高兴的事情)。
        马洛的外型也好看得很有自己的调调:美丽的深色皮毛上有黑色与棕色条纹。不过就连辛迪也承认,它绝对比不上我的小家伙。比起诺顿,马洛更懂得跳跃。马洛总是可以做些让我惊讶不已的事:它可以从地板跳到打开的房门上,而且保持平衡。我相信,诺顿以前对这种灵活度会投以羡慕的眼光,不过它很快就了解自己的能力有限,安于自己有的是高度智力,而非发达的肌肉。总而言之,虽然马洛真的是只好猫,它属于正常,它是一只猫。诺顿则另当别论。
        辛迪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送给我之前提到的那本《自然的猫》,让我认识自己的动物。这本书很棒,我很快就学到许多关于猫如何做自我清洁、如何适应使用猫砂盒等等全世界养猫人不必看书就知道的事情。对我来说这非常有趣,好像发现了一个新的文化。我从来没有听过东西会发出呼噜声,我觉得那很可能是我所听过最美妙、让人最感到慰藉的声响。我最喜欢让诺顿在床上或是沙发上舒展四肢,然后把头重重地压在它的身体中间。它会开心地呼噜呼噜再呼噜。我很快就发现,我宁愿不看回放的《洛克福档案》(The  Rockfore  Files),也要花一个小时听这种汽艇声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4)
           我也从没看过什么东西背上的毛会竖起来,更没看过会缩回去的爪子。它的爪子特别吸引我。虽然它很喜欢抓,但是它从来不会在我们玩闹的时候把爪子伸出来。它表示得很清楚: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被它这种出于直觉的温柔感动了。总之,我非常有兴趣知道有关它种种行为反应背后的原因和历史。
        《自然的猫》的最后一章讨论到猫的心理学。文章里面叫人要观察并注意:如果你每天六点钟下班回家,当你在固定时间到家时,你的猫通常正在某个舒服的角落满意地打瞌睡。它抬起头迎接你时表现得既放松又冷静。然而:如果你通常是六点回家,有一天却十一点才到家,当你一进门,你会发现猫走来走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不知道你是不是遗弃它了。这是基于五千万年来在丛林里演化出来的直觉!它确定你已经被掠食者吃掉了。它完全想不出来你是去跟同事喝一杯,然后又跟朋友去看球赛,它唯一想象得到的,就是你本来在处理自己的事,在某个澙湖旁边饮水,可是某个体重超过两吨又长有尖牙的动物忽然跑出来,把你咬成两截。
        我开始担心这一点。倒不是每天都这么过分地担心。不过,如果辛迪和我出门用餐,一旦过了九点,我会变得有点急躁。
        “怎么了?”她会说。
        “没事。”我会这么回答。然后我紧张地看表。
        “到底是什么事情?”她会想要知道:“你动来动去。你只有在什么事情不对劲的时候才会动来动去。”
        “没事。真的。我只是有一点累。”
        “你想走了吗?”
        “不,不必,”我会这么说:“完全没有必要。我很好,我们待着吧。”
        五分钟一过,我会在桌子下轻轻推她一把。“也许现在该走了。”我会小声跟她说。然后在辛迪的困惑与不悦之下,我们离开。
        等我们回到我家,诺顿一定是站在门边,张望着,我敢确定,它紧张得要命。我会把它抱起来,爱抚一下,跟它保证它的老爸又活着度过险恶丛林中的一天,告诉它美味的晚餐正等着它,然后放松地喘口大气。危机再次免除了。
        类似的情形持续了几个星期,辛迪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把《自然的猫》从我的书架上拿走,丢掉,禁止我再阅读或是研究更多有关猫的事情。她觉得这样太危险了。
        病菌已经开始扩散,只是掠食者这件事让情况达到了高峰。我开始想,只要时间地点允许,我都应该带着诺顿。我会比较放松,我相信它也比较喜欢跟着老爸到处跑,而不是整天坐在我的公寓里。口袋里的短程旅行效果不错。我何不在重要的旅行也带着它呢?
        辛迪不像我期望中的那样支持我。她说我疯了。
        “你不能带着猫到处旅行。”她告诉我。我不懂为什么不行:“它喜欢我。它相当冷静。它去你家也没问题。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的就是它是一只猫。猫不能做这种事。”
        “它可以。”“它还是小猫,怎样都好。等它大一点一定会很讨厌的。”“我不认为,”我说:“我觉得它会想试试看。”“那样行不通的。”她说,摇摇头。
        “嗯,我要试试看。”我告诉她:“我喜欢它。我喜欢跟它在一起。我想不出任何理由它会不想跟我在一起。”
        事实上,我已经想好一个地方,知道它一定会喜欢。
        从曼哈顿到火岛,开车或坐火车大约要一个钟头的车程。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每年夏天我都在那里租一幢房子,就在一个叫费尔港的城镇。我租了一间漆成深蓝色、很可爱的家庭宾馆:有一个附家具的舒适房间,一个普尔曼式的狭长厨房,还有个可以睡觉的阁楼。房子外面有一个很舒服的露天平台,虽然海边距离我只有五十尺,我却很难离开那个露台。整个火岛大约二十六英里长,从海湾到海滨大约两个路口宽。岛上有很多不同的小小区,各自有各自的规矩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从某个特别拥挤的小区订下的“不可在公众场所饮食”,到某个特别小心的小区之“不可在海滩上生营火”,以及某个蓝领小区之“有钱人不可在此停放水上飞机否则小心头被轰掉”等等,不一而足。那里的生活方式从离婚的狂野曼哈顿异性恋、整晚跳迪斯科迫切寻找除夕夜约会对象,到拜托不要乱替我的房子取名字、我是来此地休闲不跟陌生人说话的无聊人士到如果你不是同志、也没在此地租屋——音乐停不下来——至少三次、拜托不要下船等等都有。我待的地方是那种无聊……拜托……的小区之一,我对它没什么成见。事实上,我觉得那里相当接近天堂。那里有一间餐厅,某年夏天我曾经去过一次,还有一间小杂货店,如同我之前提到过的,我去那里的次数太频繁了些;其他还有一间廉价商店,老板娘曾经当过歌舞女郎(当年她在踢腿时,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第一部电影《男儿本色》才刚上映)。那附近有许多善良的家庭以及许多乖巧的小孩,最棒的是,火岛上不能开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你唯一的选择只有骑脚踏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也不想骑车,那你只能坐在阳光下,听着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这里的木板地、水上出租车,还有大家都彼此认识的气氛,让人觉得这里是个被时间遗忘的净土。最重要的是,这里很安全。火岛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这里所能发生最严重的事情,就是小孩子跌倒擦破膝盖,或是大人在鸡尾酒会上喝得烂醉、隔天早上醒来发现床上睡了个胖女人叫做娜欧米……因此,我才觉得这里是最适合诺顿第一次远足的地方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5)
            辛迪知道我对这个主意十分认真之后,也明白我绝对不可能把猫独自留在家里一整个周末,所以她决定也让马洛试试。她不希望马洛长大以后觉得自己像个被忽略的继子。
        我们第一次的“全家出游”,决定搭“汤米的出租车”:这家包车公司会来曼哈顿接你(还有许多急着——而且很吵——离开城市要度周末的雅痞),把你们送到往火岛的渡口。我们买了一个普通的宠物提篮,塑料制成的,上面有金属护栏。既然两只猫都那么小,我们决定买一个笼子就好了。
        我们在53街与第一大道交叉口等车,东西放上去之后人接着上车,尽量在众多珠宝、设计师服装及暴露出来的身体部位之间坐的舒服点。猫提篮则放在我的膝盖上。
        出发十五分钟后,我认为缩在一个动物监狱里面可能不太舒服,于是我把提篮打开一寸,把手伸进去安抚这两个小家伙。马洛没有回应。它把鼻子埋在角落里,尽它所能地表现出昏厥三个星期的样子;可是诺顿却赶紧靠向我的手指,开始用它的鼻子向我的手指推挤。我摸了它一分钟,那时辛迪正面带惊恐地看着一对标示出电话号码的耳环——左耳吊了三个号码,右耳吊了四个;我认为戴着那副耳环的女人可能把区域号码刺青在某个我不想知道的身体部位——我把诺顿从提篮里拿出来,很快把门关上。
        它感激地看着我,喵了一声。辛迪听到声音转过头来。当她看到猫出现在我膝盖上,她翻白眼。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么说,假装支持她对于携带宠物旅行所持的铁面政策,“但它在里面看起来很不快乐。”
        “它没有不快乐,”她告诉我,“它是一只猫。不快乐的是你,因为你没有抱着它。”
        我瞄了诺顿一眼,它在我的膝上卷成一个球,头靠在我的手背上。我对辛迪点点头,承认她的评估是正确的。
        “你至少把手动一动,”她跟我说,“你坐成那样一定很不舒服。”
        “我没关系。”我告诉她。
        “你那样会舒服吗?”
        “嗯……不会。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它看起来很舒服。”
        “我想,”辛迪说,“我可能犯了一个大错。”
        接下来的旅程一如预期进行。马洛缩在提篮里,努力模仿失明的海伦?凯勒;诺顿后来一点一点地向我的手臂移动,最后停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奔驰在长岛高速公路时,它就在那里欣赏沿路的乡村风光。
        它在我肩膀上的姿势之所以讨人喜欢,就是它似乎没想过干脆把我推开,或是直接占据它想要的空间——我的肩膀就是它想待的地方,因此也就是它的归属。我不得不同意。而且看起来也很公平。它还小;它被拖着到处跑,并非出于它自己的意愿;它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或是为什么要去。如果它想坐在一个景观较好的地方,我凭什么抱怨?我感到非常荣幸——我认为这就是猫会做的聪明事之一——因为它选择我作为它的舒服家具。
        事实上,我不但没有抱怨,还很迷惑地观察诺顿的第一次搭车旅行。它几乎整个小时都瞪着窗外,躬身向前,伸长了脖子,鼻子贴着窗玻璃。外面有什么东西吸引它的注意,虽然我说不上来是什么。它偶尔会转过来看看我,眼里充满了问号。它盯着我看,直到我自觉无知到极点,我会小声地说:“什么?你想知道什么?什么?告诉我——”显然我没办法解决它的问题,于是它又转回去面对窗户,继续它的监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6)
            然而,它不像在看闪烁的营火那样,随着简单的声响或动作而目光涣散、呆滞;对于诺顿而言,这绝不是茫然地打发时间。它不只是瞪着看;它的眼神充满警觉,眼珠经常在转动,它的头来回地转,仿佛正在观赏一场充满精彩底线抽球的网球赛。
        它是如此兴致勃勃,让我感到非常好奇。我表现得像个儿子就要赢得六年级拼字比赛冠军的骄傲父亲,一直拿手肘轻推辛迪,什么也没说,只是朝着诺顿眨眨眼,仿佛在说:“你看看它好吗?是不是很聪明啊?”
        厢型车里有几个人终于不再热衷于分享自己的私事,静默的时间长得足以让他们注意到我的肩膀上站了一只猫,一只耳朵折起来的猫,它似乎对长岛的风景十分感兴趣。
        有两个人伸出手来摸它。诺顿处理别人对它的注意——后来我明白——是以典型的自由放任主义来面对群众对它的崇拜。它并没有退缩或是匆匆跑回提篮里,也没有用自己的鼻子亲切地摩擦陌生的手掌,或是表现出任何鼓励他们的样子。它只是坐在那儿,恬淡寡欲地接受轻声细语、爱抚和赞美。它一度转头看着我,因为我们眼睛在同样的高度,它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没关系,这就是身为我的代价。”
        我对它会意地点点头,抚弄结束后,它向我靠近依偎,转头不看陌生人,把它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闭上眼睛睡觉去了。
        在厢型车上的马洛若不能以快乐形容,那么肯定可以用“静止”这个字;它也不喜欢从湾岸(Bay  Shore)到火岛费尔港那二十分钟的渡轮行。它在提篮里一动也不动,当辛迪伸手进去安抚它时,它避开它的碰触。我想,若非它本质上是只贴心的猫,搞不好还会对着它发出嘶嘶声。幸好情况还没悲惨到那种地步。
        当然,诺顿把情况弄得更糟,因为它面对开阔大海(至少是开阔海湾)的态度,仿佛它跟大力水手卜派有一点亲戚关系。
        它就跟在厢型车上一样,把鼻子顶到(还穿过)提篮上面的金属护栏,它表达得很清楚:它想要出来。因此,我又把手伸进去,把它挖出来,让它坐在我的大腿上。
        经过几分钟的实验,我们找到两者都最满意的姿势:我的左腿弯成九十度翘在右膝上,诺顿的身体在我右边大腿上,头靠在我的左脚上(对它而言,这还是它偏好的旅游姿势,虽然它年纪愈大,体型愈大,现在它的身体和头占去我右边大腿到左边膝盖的空间。对我而言,我则是年纪愈大,关节愈不灵活,这个姿势也当然不可能舒服。可是我已经训练得很好了,没有改变的必要;我宁愿牺牲一下关节,也不要同游的伴侣抱怨)。
        渡轮出发大约十分钟后,它也认定了水跟高速公路差不多有趣。我紧紧抓住它的身体中间,但它又回到我的肩膀坐着,把前脚放在渡轮的扶手上。
        辛迪看到这么危险的姿势有一点紧张,我得承认我也是。相信我,我已经预见自己跳下水拯救一只溺水的猫。但我的确在好好抓住它。而且,我就是很强烈地感觉到,这只猫不会鲁莽地做出类似从我的肩膀跳进冰冷海水中的疯狂举动。我不知道怎么会对它如此有信心,我只能说,它证明了我是对的。从一开始,我就预期它会如何如何表现,而它几乎都照做不误;我曾经把诺顿留在车门开着的车子里、把它留在机场的等候室,自己去确认机票、用餐时把它留在餐厅的座位上,自己去洗手间;我不记得它曾经跑开或是跳或是躲起来。我们在那艘船上招来非常奇异的目光:一个男孩与他以航海为业的小猫。二十分钟后,我们重新踏上陆地。这一路我们坐了出租车、厢型车,最后是渡轮;我们勇敢度过交通尖峰期、海盐的泼洒,还有疯狂爱晒太阳的人。诺顿真正的首次旅游的第一段行程,总算圆满结束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7)
           ①桑德拉?伯恩哈特(Sandra  Bernhard),喜剧演员,少数表演单口相声的女性之一。
        ②事实上,猫滚倒在地是因为感到威胁而采取的防御姿势,如此一来便可以利用所有的爪子。
        ③喂猫喝牛奶:一般来说,成猫体内缺乏乳醣酵素(Lactase)来消化乳醣,所以成猫喝牛奶反而会消化不良,拉肚子。
        4.悠悠夏日长
        诺顿立刻爱上户外生活。想到诺顿很可能会变成一个乡绅,就叫人捏一把冷汗。
        我们把两只猫带到海边的小屋后,把提篮的门打开。马洛!可怜的家伙;希望不会有人把这一段念给它听,否则它会有严重的自卑感——就是不愿意出来。如果不是前几个月还看过它在外面活动,我会大胆地说,搞不好它现在还在那个提篮里。然而,诺顿却在几分钟之内就把新家检查完毕。
        它仔细地嗅了嗅这个迷你的家——绕了沙发一圈,走到普尔曼厨房,爬上梯子到睡觉的阁楼。探索了楼上之后,它从阁楼边探出头俯视我们——我完全知道它心里在想什么。当我们的眼神相会,我只坚定地摇了一次头——我深信这就是为何它后来会选择从梯子下到客厅的地板,一次跳一小步,而不是从十二尺高一跃而下。我知道(它也知道)它大可这么做,但我知道(而且我确信它也知道)我可能会因此心脏病发作。
        下楼之后,它去厕所检查了一下,跳上浴缸的边缘,然后滑进浴缸里。浴缸是乙烯基树脂做的,非常光滑,像它这么小的小猫不太容易跳出来,因此它开始很不耐烦地喵喵叫,我只好去把它抱出来。后来这变成家常便饭,直到它长到成猫的大小,可以自行脱离为止。我每天至少会听到一次悲伤的喵声回荡在浴室中,然后就得去救它;我得承认,我通常会等它自己试个三四次以后才伸出援手,部分原因是因为它打断我的工作或娱乐,或是把我从睡眠中吵醒,还有部分原因是看它挣扎实在很有趣。它看到我,在里面蹦蹦跳跳地试图跳上浴缸边缘,因为跳不到又滑下去,一直滑到排水孔的地方。经过几次失败的尝试后,它会尖声地喵,只喵一次,让我知道游戏已经结束,它需要我的帮忙——立刻就要。它拒绝为了让我开心而继续羞辱自己。
        诺顿特别喜欢这个海边小屋的墙壁,因为整面墙都覆上了一层粗麻布,这当然非常好看,但也非常适合攀爬。
        当辛迪跟我正竭尽全力地哄马洛出提篮的时候,我们听到一个很短暂的撕裂声——事实上,大概是五或六个短暂的撕裂声——转头一看,诺顿已经接近天花板了,正用它的爪子抓住墙上的布料。
        而我,当然,觉得这是我所见过最伟大的事情之一。我已经准备将诺顿与哥伦布、汤姆?索亚、约翰?格伦①,以及第一个以邮购方式购买肉品的人同列在伟大探险家的名单中。还好,辛迪想到我的银行户头,很快指出要把屋里每一面墙都换新壁纸可能要花上不少钱,因此我们很快把诺顿拉下来,试图阻止这种刺激的行为。尽管如此,未来这也成了家常便饭。
        接下来,我们特地带领这只富有探险精神的猫熟悉房子内部。猫砂盆已经在厕所准备好了,我们带诺顿到那边去,这样一来它就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制造任何意外(结果,在火岛的三年来,它一次也没有用过猫砂盆。室外就是一个供它尽情使用的超大猫砂盆;我想,能够像祖先那样解放一定让它很满足)。我们也帮它及马洛准备了食物和水——当然是用各自的碗——但我们觉得马洛可能还要好几个星期才肯吃饭。诺顿很快地吃了几小口,表示它知道食物在哪里,但它在想别的事情。它想出去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8)
           虽然它直接往纱门走去,但它还那么小——还不到三个月——为了它的健康着想,辛迪认为我们不该真的让它到外面去,它还太年轻,不该被暴露在外面不知名的细菌、虱子……还有其他充斥在大自然里,而我根本不敢想象的奇怪东西之下;但是它看起来却那么急着想去探勘未知的天地……
        我想到一个解决办法。那天是晴朗的天气,因此我们很快就换上火岛的正式装扮——短裤、赤脚,我打赤膊,辛迪穿个背心——泡了杯冰茶,着手将诺顿变成室外猫。我们在它身上系上蓝色的项圈——配上它的灰毛显得特别好看——从罗克特歌舞女郎那里拿来一条很长很长的绳子,可能有三十尺长。我们把绳子当作临时拉绳,带诺顿到门廊去,把它绑在门把上。
        待在行动监狱里的马洛还是动也不动,于是我与辛迪拿了我们的冰茶——顺带一提,这些是不含酒精的饮料;这点值得解释,因为我们学到一个教训:在长岛的任何一个酒吧或餐厅,不知为什么,如果你点了一杯冰茶,他们会送来足够让大象昏倒的酒精饮品——懒散地躺在棉布海滩椅上,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
        我们并没有等太久。
        诺顿只花了几分钟就掌握了方向感。这跟被移到陌生的客厅不一样。这像是被带到一个陌生的星球走了一遭。
        首先,它蹲伏在地。它紧张地四处张望,仿佛预期会有什么东西对它进行突袭;然后它放松了一点;它向前走出一步,仍然对可能冒出来的危机保持警戒;它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吸进几百种新鲜的气味;折起的耳朵向两边转动,听到各种声音,例如蟋蟀蜜蜂的虫鸣与鸟叫,它从来都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然后,一件伟大的事情发生了。
        诺顿忽然雀跃地弹向空中,连舞蹈家巴瑞辛尼可夫都会忌妒它的舞姿;它用有肉垫的脚降落在地上后,马上又弹回空中,这次它猛击在面前延伸的那条绳子。它喵了一声,但不是普通的喵声,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可疑,就像是“咦……耶!”
        我的猫大概花了三十秒在走廊上兴奋地横冲直撞,而我则花了大概三十分钟把绳子解开——绳子在椅子下缠成一团,绕过一个方形的室外桌、另一张椅子、在辛迪的脚踝缠了两圈、绕过第三张椅子、又绕了桌子一圈,最后突然停在平台的中间,因为绳子用完了。
        诺顿动都不能动。等我终于把缠在各种东西上的绳子解开,它马上又要冲出去;它就这么走了;三十秒后,我重新努力地把它从绳索构成的束缚衣中解开。辛迪笑到肚子痛,诺顿没办法停下来,我则不断打开纠缠在一起的绳结——我们三个都开心得不得了。
        几个星期之内,我们就把规矩彻底定下来。
        逢周四傍晚,我与辛迪各自打包一件行李,把小猫放进各自的提篮——我们为了舒适而挥霍:猫儿们的舒适——搭五点半的汤米出租车、傍晚七点的渡轮到费尔港。马洛伏在提篮里,等安全到了屋内才冒出来。搭厢型车的路上,诺顿会坐在我的肩膀上眺望窗外,在渡轮上它则坐在我的膝盖上,向上靠着扶手。到达陆地之后,它开始局促不安,认真考虑是否要跳出它的提篮。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它就可以自己在岛上潜行了。
        我买了一个新的旅行包,对它来说很完美,对我而言很方便。那其实是给狗用的,但它在里面很舒服,它好像也比较喜欢这个新的。那是一个软的布背包,底下有支撑用的硬底;包包的前面有网眼,让动物可以看到外面并通风。诺顿不必用网眼来透气或看外面,因为我从来不会把包包的拉链拉起来。我就把它放进去,当它坐在里面时,袋子就挂在我的左肩上,而它把头转来转去,吸收来自任何角度的风景、声音与气味。不久之后,我甚至不必把它抱起来放进去:出门旅行前,我只要把袋子放在地板上,它就会自己进去坐好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9)
          经过整整一个月,把周末时间都花在帮阳台上的所有物品解套之后,我们决定该是放猫自由的时候了。我们与房东一家人共享一个露台,他们开始抱怨脚踏车全都被绳子牢牢缠住,就像从法老王图坦卡门的陵墓里挖出来的脚踏车木乃伊。
        在选定的那个周末,辛迪与马洛有事必须待在城里。辛迪有个好朋友到纽约来,它们决定来个正式的GNO(女生夜游)②:就是那一整套疯狂的行程——不喝健恰可乐、吃色拉的时候放油、在公开场合大声讨论膀胱炎。
        周五晚上,在汤米出租车上,我偶然发现一个令人吃惊、在未来几年内还相当管用的启示。无论在厢型车或是在渡轮上,有件事情一直令我纳闷,就是那些急着要度周末的狂欢客,竟然从来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肩膀上有一只可爱得不可思议的猫,正在做这么聪明伶俐的事情;我倒是不会期待有什么旗帜或是原创歌曲,例如《一只叫做诺顿的猫》——
        耳朵下垂的那只猫是谁啊?
        一点也不害怕的那只猫是谁啊?
        跳得老高的那只猫是谁啊?
        它可不是猫——它是诺顿!
        ——或其他什么之类的欢迎,但我的确期待偶尔听到:“这只猫真可爱!”或是:“它都这么乖吗?”或是:“它的耳朵怎么了?”什么都没有。基本上没有半个人问过我。
        好吧,这个周五,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上,专心盯着《纽约邮报》的体育版,猫坐在我的肩膀上,观察长岛铁路的地标。我身后一个穿着印有“人生如海滩”③的长袖运动衫的女人,说:“这是哪一种猫?”
        “苏格兰折耳猫,”我解释说:“它的耳朵折成一半,看到了吗?”
        “它真是了不起。”
        我微微一笑,继续看我的体育版。
        “打扰一下,”坐在我身旁的女人说。她也穿了一件上面印有“人生如海滩”的T恤。“你刚才说这是什么猫?”
        “苏格兰折耳猫,”我再说一次:“看到吗,它的耳朵折成这样。”
        “它好漂亮。”
        “谢谢你。”
        “它一向都这么乖吗?”
        “一向都是。”我很骄傲地说。
        回到体育版。
        “那是苏格兰折耳猫吗?”坐在我前面的女人问我,面带微笑地转过身来。她没有穿上面印有“人生如海滩”的T恤,不过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穿着。
        “嗯。”我点点头。
        “因为它的耳朵折成这样?”
        “嗯。”
        “它好可爱。”
        “我知道。”
        “它一向都这么乖吗?”
        身为一个能敏锐观察人类行为且以此为傲的人,很自然的,我完全不知道为何诺顿的耳朵忽然成了车上的主要话题。这一趟跟以往有何不同,我也完全没概念。
        直到坐上渡轮我才恍然大悟。
        我们坐在上层甲板。诺顿很专心地盯着向海浪俯冲的海鸥。我在吃一盒从“波基的店”外带的炸蛤蜊,那是渡口附近一家很棒的廉价酒吧。
        这一趟我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不同之处。
        当我身边坐着一位妩媚动人的女性,而且显然与我有情侣关系的时候,不会有人费心来称赞我的猫。可是这次辛迪不在。因此,诺顿忽然成了引起话题的最佳借口。
        我有点吃惊。我从来不曾把自己想成是一整个厢型车的女人垂涎的目标,也绝对不曾把诺顿当成钓鱼的诱饵。难道世界这么低落,人们只会为了某些目的,才愿意开口跟别人说话?比如说找个人生伴侣?真是不可思议。真是……
        就在此时,仿佛得到暗示一般,一只手从我面前袭来,从保丽龙盒里抓起一只蛤蜊——我的蛤蜊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0)
           我抬头看到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岁,手指间夹着蛤蜊。她穿着——别忘了,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一件《闪舞》(Flashdance)样式的T恤。那个夏天,我将会不停看见这种打扮(因为火岛很靠近曼哈顿,这个懒洋洋的地方最令人惊讶之处,在于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响全岛。我个人最爱的流行是一种叫做“卡迪玛”的游戏。这个游戏也可称为“史上所发明过最愚蠢的游戏”。玩这个游戏,每个人只需要一个木制球拍——通常两到三个人一起玩——还有一个黑色的硬塑料球。游戏的目的是在海滩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样,最好是在特别拥挤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乐、享受美好时光的人给烦死。玩游戏时,由其中一个人把球传给另一个人,但不能让球掉在沙滩上。这个游戏不用网子,不算出界,不计分,除了上述规则之外,没有其他规定。游戏进行时,多的是球弹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厌的噪音,听起来很好玩,不是吗?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玛是可以在海边玩上好几个钟头的娱乐活动)。
        总之,回到偷蛤蜊的贼。她的T恤故意在领口处撕开,露出晒黑的肩膀(该晒的部位很庞大),上面有个小刺青。我感到一种没来由的恐惧,害怕若是太靠近那个刺青,会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体写着:“人生如海滩”。因此我撇开眼睛,至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颗蛤蜊上。
        “我知道会养这么可爱的猫的人,”她开始说:“一定不介意与人分享食物。我快饿死了。”
        她秀给我看我这辈子见过最友善的笑容,还有她所有的牙齿。倘若她的牙龈没有从她的额头延伸到她的膝盖,那个笑容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请把我的蛤蜊还我好吗?”我很有礼貌地问她。
        她的牙齿再度闪亮,不过这回她把那个炸蛤蜊塞进两排牙齿之间。
        “这是什么猫?”
        我没有回答。我正忙着看她咀嚼。
        “它的耳朵怎么这样?它是在害怕吗?”
        我摇摇头。她咽下。我看着她喉头出现一个小小的隆起,从上往下然后消失无踪。
        “你给它吃镇静剂吗?不然它怎么能坐成那样?”
        然后她动了一下:她那戴了珠宝、晒黑的手指又伸向我的盘子。这次我出手抓住她的手。我们的手指瞬间交缠,她吓了一跳。但是她又秀出那灿烂的笑容,只是在听到我说“再拿一个蛤蜊你就死定了”时,笑容变得稍微黯淡了一些。
        我相当肯定她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她试着挣脱,再度对我的晚餐进攻。
        “我不想失礼,”我尽可能地冷静:“但是我的肚子非常饿。我买这些蛤蜊,是为了可以吃掉所有的蛤蜊,除了我喂给猫吃的那些以外。我不介意它伸手来拿一个,因为我认识它。但我不认识你。所以,如果你再敢伸手,恐怕我只好查出你的住址,半夜溜进你家,折断你的大拇指。”
        除了说“你皮在痒吗,混蛋?”之外,我几乎什么都做了。这招似乎奏效。
        她慢慢转过头去——显然,她调情的对象恰巧是这艘渡轮上的泰德?邦迪④——并消失在人群中。
        我低头看着覆盖在我肩膀上的猫。它回望我,喵了一声。
        “我知道你的意思,老兄,”我告诉它:“我想我们还没准备好面对单身生活。”
        隔天早晨就是行动日⑤。诺顿即将出发前往海边。
        它也知道。不要问我它是怎么知道的,但它就是知道。我预期它会知道。当某件大事即将发生在我们身上,它似乎总是知道:例如我即将出远门,它即将出远门,或是发生了某件特别悲伤的事情,或是某件特别欢乐的事情即将发生;要不是我很了解它,我会发誓它在公寓里藏了一本行事历;因为,随着它愈来愈习惯周末前往海边,它竟然也改变了早晨的例行公事。周一到周四,早上是例行的起床亲热,然后我慢吞吞地起床,诺顿冲到厨房、跳上料理台,焦急地等待我喂它。周五,它也冲过同样的路线——下床、越过卧房的门、转个九十度的弯、穿过客厅、经过前门、到厨房——不过它会在前门猛然煞住,热切地等待;到了周五,它连早餐都不在意了,只想赶快上路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1)
          在它第一次独立出门探险的那天早晨,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这家伙已经下床了,在火岛小屋的前门等着,不断回头看到底为什么我这么慢。
        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穿上一条短裤,从阁楼走下来,在门口碰到它。我有一点犹豫。有那么忧郁的一瞬间,我想象诺顿站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公路旁,伸出大拇指,准备到远方追求名与利;我定定神,想到它根本没有大拇指,便把纱门推开了。诺顿毫不犹豫地飞奔而去。我还来不及眨眼,它已经离开了,全速冲过庭院再冲回来,如闪电般消失在木板下面。
        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我可以像个大白痴一样尾随它到外面,试着跟踪它走过的每一条路,看它在做什么;或者当个理性、明智的人:放松心情,泡一壶浓浓的法式烘焙咖啡,加一点点肉桂,然后拿起报纸,看看今日的有趣新闻事件,再出发做健康晨泳,精神百倍。选择似乎非常明显。
        我决定跟着诺顿。
        它这辈子从没这么快活过。它嬉闹着,追逐鸟儿与松鼠——不是追捕,只是追逐——肚子贴地匍匐前进,咀嚼花朵,大体而言,享受着它丛林野兽的新角色。
        过了半个钟头左右,我确认它安然无恙,完全有能力独自面对户外的生活,因此便回到屋里干些与人类有关的活儿,例如试着写一本书,好赚到足够的钱来支付诺顿的度假小屋房租。
        我从来没有真的担心过。我知道它会待在附近,至少,不会远到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定期走到前门或是后窗前,叫它的名字,检查一下。我会听到一声清脆的喵声作为响应,让我知道一切都很好,然后我再回头继续工作。
        午餐时间到,我决定到市场去(我已经原谅了他们向辛迪告密)。这一趟我走得太习惯,甚至没留意诺顿在做什么。我想在我离开的这二十分钟内,它应该不会过分思念我,所以何必去打扰它呢?我不希望它觉得我是个过度保护的父亲。我内心骄傲无比,仿佛我的儿子刚刚拿到驾照、第一次开车出去约会……于是我列了一张购物清单便出门了。
        当我第一次听见声音时,正走在通往市场第一个路口的四分之三处;一声微弱但咆哮的喵声,事实上有点像在抱怨。我再走两步,又听见了。喵……
        我停下来,转过头。诺顿站在人行道中间,大约离我二十尺。它想要跟上,可是我走得太快了。
        “你在做什么?”我问它:“回家去。”
        我继续朝着商店前进,跨出两步后又听到更坚定的一个喵声。当我转过身,诺顿又跑又跳地向我靠过来几寸。
        “那就来吧,”我叫它:“走吧。”
        让我惊讶的是,它会在距离我大约五尺的地方停下来。“来啊,”我跟它说:“我会走慢一点。”但它始终不肯再靠近一点。
        我再走了几步,往后瞄。它还是跟在我后头——但我一停下来它就停下来。我再往前走几步,又往后看一眼。它跟上我的步伐。
        我走完到市场的剩下三个街口,诺顿跟着,总是在我身后五尺远的地方,每走几尺就喵一声让我知道它还在后面。几个费尔港的当地人经过我们身边,都惊讶地停下来看;我则假装全天下最可爱的小猫,跟它最喜欢的人类一起在午餐时间出来散步,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
        有那么两次,当骑脚踏车的人接近诺顿身边时,它会停住不动。但它完全不会惊慌失措。一旦他们离开了,我只需要向它保证一切都没问题,脚踏车只是真实世界里偶然出现的危险,然后它便会继续它忠贞的步伐,接受我的解释,相信我会照顾它的福祉。
        几分钟之后,我们到了市场的入口,那里的人大概是诺顿这辈子见过的十倍。小孩子跑来跑去玩红绿灯,脚踏车与滑板来来去去,几个身穿“人生如海滩”T恤的人试着让其他穿闪舞T恤的人留下好印象。连诺顿都有点受不了。
        我们快要进市场了,我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它愿不愿意跟我进去逛超市呢?把它抱起来,带着它?或是在我购物的时候拜托别人看着它——当十分钟的猫保姆?
        诺顿终结我的左思右想,自己做了决定。衡量过这个情形之后,它跑过市场的门口,朝着码头那边冲刺了约十尺左右,然后消失在一排树丛里。我有个预感,那天下午我会花很多时间把它从那片绿色植物下面哄出来。过了二十分钟左右,我觉得我什么都没办法做。我看得见它,而且它显然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因此我想可以把它安全地留在那边,自己进去购物。我走进市场,买了美味午餐的必需品——两根多汁的德国蒜肠、一些德国马铃薯色拉、一瓶海尼根黑啤酒、一罐“九命”牌火鸡内脏罐头——然后回到外面评估这个猫状况。
        状况就是:猫不见了。
        我站在它躲藏的树丛前面喊它的名字。一点回应也没有。没有任何声音或任何动静。我趴在地上朝灌木丛里头看,但是看不见灰毛的踪影。我的喉头紧得像是有两吨重的石头塞在那里;我的胃在翻搅。我不敢相信。我怎么会把它自己一个留在外面?我到底在想什么?虽然它那么聪明,但它毕竟不是人类;它甚至不是狗;它只是一只猫——一只从来不曾自己出过门的猫,我却抛下它,让它无依无靠——现在它不是躲在哪个地方,因害怕而颤抖、迷路,再也回不来,就是被名叫瑞克与米克的两兄弟绑架,他们已经把第一支烟火绑在它的尾巴上了。
        我强迫自己冷静,深呼吸,再叫了一次诺顿的名字。一种可怕的寂静,持续了很长的一秒。然后两秒……然后……喵……
        一个灰色头颅、头上有折起来的耳朵,从树丛里冒了出来——就在我最后看到它的地方。它的身体跟着出来。诺顿站在人行道上,抬头用它“有什么问题?”的表情看着我。
        我不希望它看到我对它失去信心而惊慌失措的模样,因此我只让自己小小地喘了口气。然后我转身走过市场,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直到我回到自己家的露台。我不需要回头看:诺顿当然跟在我后头,一路上蹦蹦跳跳地走在我身后五尺远的地方。(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
           那年夏天,诺顿的短程远足变成美好的惯例。辛迪周末加班的频率愈来愈高,因此,每隔两三个礼拜,诺顿就成了我唯一的海滩伴侣。早晨它总是跟着我一起走到市场,午餐时间通常也会陪我去,有时候在晚餐时间它也愿意屈尊俯就地跟我走一趟。它很少走在我旁边,距离我五尺远是它最感惬意的距离。它不时地会喵一声,让我知道它还跟在我身后。习惯了这些以后,我甚至不再回头去确认,只是愉快地走着,听到它通知我一切都好,然后我会回喊:“好的,好的,我们继续走。”我也很习惯路人对着他们眼珠子都快跳出来的朋友说:“你看,我就跟你说嘛。”
        我们俩都愈来愈习惯这种散步模式,它(还有我吧,我想)也愈来愈敢冒险。
        我的写作伙伴名叫戴维?韩德勒,我们大多合写电视与电影剧本;这一行里有许多鲨鱼般的怪物,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拿他们的尖牙利齿咀嚼无助的作家,而我们显然误会了,以为两个人一组就比较有保护作用。戴维与他的女友黛安娜住在北方离我约四五个街口的地方。当我们在那边工作的时候,诺顿开始陪我一起去,后来它就摸清楚这条路线了:直走七个街口,左转,一路走到海湾,它甚至熟悉到可以自己往返。总是这样辛迪与我在家里煮饭,戴维打电话来说诺顿在那边已经待了好几个小时,但刚刚离开,我应该不久后就会看到它。果然,二十分钟后,门外传来一个喵声,某只浪迹天涯的猫科动物清楚地表示,它不介意来一罐奶酪与鸡肉块当晚餐,而且现在就要。
        我很早就知道一件事:不管走得多远,我都不必担心诺顿会失踪。我们走中央步道——这是岛中央一条铺得很怪异的石子路——去戴维家,有时候诺顿会分心、被吓着或嬉闹。如果刚好有一只松鼠经过它面前,它会在后面蹦蹦跳跳地追着松鼠跑,有时候追到树丛下,有时候是某人的房屋底下,有时会爬上树。如果有一只狗决定发发狗威风,对着诺顿狂吠或咆哮,诺顿会一溜烟地不见;倘若脚踏车铃响、骑得太近也一样。起初我会焦急地等待它再度出现,有时候要等上十五分钟左右,要不然就是花同样的时间在地上爬来爬去,试着把它找出来、把它抱起来。有一次我特别赶时间:戴维与我必须参加由洛杉矶制作人打来的电话会议,此人认为他在电话上羞辱我们就跟他亲自羞辱一样容易,因此我只好把诺顿留在它跑开的地方,某户人家的露台下。我去参加电话会议,花了四十五分钟,努力将某集超写实情境喜剧中复杂的元素通通拿掉(内容是有关一个大学生,只要他梦想中的女孩一亲吻他,他就会出疹子),然后说服戴维跟我一起去找我的小猫。我们走到我最后看到它的地方,我呼唤它的名字,转瞬间,诺顿就跑出来,突然出现在阳光下,很开心地跟我们一起回戴维家,在海湾旁的长芦苇丛间玩了一个下午。
        之后,情况逐渐明朗,我可以把诺顿留在任何一个地方,而且爱留多久就留多久。虽然辛迪与我没有要它同行,它也会跟着我们出门。如果我们去朋友家吃晚饭,它会待在我们身边直到觉得无聊为止,喵一声,音量大到能让我转头看看它在哪里,然后就一溜烟地离开、自己去找乐子。几个小时过后,点心与咖啡都结束了,我就回到先前的地点,叫它的名字,听它发出那一声喵……准备回家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2)
            诺顿显然跟我一样,也喜欢它的自由加上我的陪伴这种组合。后来我几乎不大需要把它放进那个包包里。它去哪里都喜欢用走的方式。离开我的公寓出发前往火岛的时候,它总会跳进袋子里——即使是诺顿也受不了走在曼哈顿的街道上——接着,当汤米出租车到达渡口时,它也愿意从我的膝盖上下来,进到袋子里去!路上有太多双腿和太多的车子,更别提那群城市佬散发出来的歇斯底里气氛,巴不得赶快喝冰冻台克力调酒、得皮肤癌,赶快与看起来可能或即将在有门房的大楼里拥有两房一厅公寓的异性交换电话号码。
        然而当渡轮朝着海湾前进之后,想都别想,诺顿决定自己来。
        等我一坐好,它就从袋子里跑出来,不是坐在我的膝盖上,就是靠在扶手上,看着美妙的波浪运动。我们一靠岸,绳子系好,它就冲到出口,自己跳到木板上。它会很焦急地等我跟辛迪穿过人群(纽约客花了五分钟排队——因为是在船上——船还没靠岸,他们哪里也去不了——然后你推我挤地急着到某处去休闲;我永远也搞不懂),然后跑在我们前面到房子那边去,每十到十五尺就停下来看看我们是否跟上。如果它肚子饿了,它会屈就在屋子里待到吃饱,然后就或喵或抓纱门地直到我们放它出去。我不喜欢它在外面待一整夜——好啦,好啦,我有一点像《养子不教谁之过》里面的吉姆?贝克斯⑥,少烦我——但它总是在我上床之前回到家,这点就相当值得赞赏了;甚至在见过世面之后,它也不曾改变我们的睡觉安排。
        周末晚上或是周一早晨,要回到水泥丛林的时候,它总是跟我们一起走回渡口,我们在码头前停下来,它便跳进袋子里,让我带着它,直到我们在船上坐定为止。
        我愈来愈习惯跟它一起旅行,也发现我可以非常信赖它。
        渡口那边有一家很棒的廉价餐厅兼酒吧,叫做波基的店——他们令人垂涎的炸蛤蜊我已经提过了——波基的店有一个外卖窗口,我很快就习惯把诺顿的袋子——连诺顿一起——放在船边的板凳上,在上船前自己去买食物(我郑重推荐他们自制的烤蓝莓松饼,再配上一瓶长颈的百威冰啤酒)。我不会离开太久,也许只有十分钟,但已经足以让一小群人聚集在这只灰色折耳猫旁边,它满不在乎地躺在它的袋子上,打瞌睡,或是瞧瞧有趣的同船乘客。
        当我叫它留在原地时,它相当放松,也非常听话。后来,当它的活动模式以及旅游范围都更加广泛之后,我甚至可以把它留在机场休息室二十分钟,自己去买杂志或是购物;在餐厅里,它坐在它的位置,我则坐我的位置上安详地用餐。
        我最得意的成就之一,也是诺顿最光辉的时刻之一,就是让它在沙滩上散步。不知道什么原因,猫不喜欢沙子。也许沙子对它们有肉垫的脚来说太烫了;也许海水让它们害怕;也许它们对那些上面印了“人生如海滩”的T恤、雨伞和毛巾倒足胃口。总之,诺顿也不例外。踏着木板路的诺顿正朝着海边走:它昂首阔步,眼神充满自信,一副招摇过市、伸手指着邻居说:“你好,比尔,昨天开镇上大会你没有来喔”的模样。
        我把它放在沙滩上:它畏缩,发抖,跑得离海浪远远的,在沙丘旁边缩成一团。想象一下吉米?卡格尼在《污脸天使》(Angels  with  Dirty  Faces)里走到电椅前的模样:诺顿焦黄地死去!⑦(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3)
            我决定这样是行不通的。
        当小孩子学骑马摔下来的时候,你首先会跟他说什么?再爬上去。我知道我绝不可能让诺顿试着骑马——嗯,其实也没有必要说绝不——但我不认为它有必要避开沙滩。
        首先我得为自己辩护一下。我先声明,我不是那种会逼小孩子的父母;我是说,就算百老汇演员伊瑟?默曼⑧还活着,她也不会想在歌舞剧里面扮演我。虽然诺顿是只具有明星气质的猫,但我从来没想过让它去表演或是训练它玩什么把戏——那种事留给别人做就好——这才是我跟它的事:它喜欢有新天地可以漫游与玩耍。既然它有机会在海边跟海滩美女嬉闹,何必裹猫足不前呢?我为自己辩护到此。再说一句:当时的我觉得(现在也还是这么认为),我有点像是九岁男孩的父亲,强迫那可怜的孩子学钢琴,还说:“相信我,等你长大一点肯定会感激我的。”
        头几次我放诺顿到沙滩上时,我一放下它,它立刻就跑开,跑到有保护的木板路和土壤上。接下来几次,我把它放下来并且抱着它,让它习惯那个感觉;它没有挣扎,看起来也不会太悲惨。当我放开它,它迟疑了一下,明白沙滩这档事也许不像它假设的那么可怕——就像我一再跟它说的——但它还是蹲下来,偷偷跑回真正的土地上。虽然不是冲的,但也没有停下来欣赏沿路风景。
        后来就简单多了。它的直觉告诉它,要跟着我走。我从来不曾让它迷路;它没有理由认为我现在开始会这么做。
        不到一个礼拜,诺顿已经能够自在地在沙滩上漫步,跟平常一样距离我五尺远,喵得更多也更大声,但它的确跟在我后头。它不愿意一路走到水边,但它可以走到大约一半的地方,等我或是辛迪摊开一条毛巾躺在上面,它就会在附近待个半小时,尤其是可以分享我们的午餐的时候。我还是相信,要不是一直传来玩卡迪玛那个啪——啪——啪声,它在海边放松的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
        有一天,8月快结束的时候,辛迪与我受邀到岛上的另一个小区“海景”野炊。辛迪有一个女性朋友在那里与人“分租”,就是说有六个人一起租一幢三居室的屋子,很复杂地计算出周末轮流使用的方法、分担食物开支、按不同房间计算费用,如最大的卧房、有海景的卧房或是最靠近冰箱的卧房等等。
        这个周末,所有的分租人通通都挤进屋里,因为一年一度的海景蛤蜊炭烤大会开始了;每年,这个小小区里的人都会带着食物与饮料;蛤蜊、龙虾、汉堡、热狗、桶装啤酒、壶装的玛格丽特调和酒——来到海边,在地上挖洞烤肉或蒸食、野炊、喝酒,享受美好时光,这样持续一整天,直到深夜。通常会有音乐,还有排球赛、两人三脚赛跑等搞笑;总而言之,你也很难想出别的方法好打发华氏九十度高温的纽约仲夏夜了。
        辛迪很早就过去帮忙准备,她觉得从第一分钟开始参与庆祝活动,应该会很好玩。虽然我一向喜欢海景的大型派对,但对于一大堆人聚集在一起,我始终抱持着反社会理论:“少就是多”。
        我闲晃直到近午,做了一点工作,然后趁辛迪不在,查了查“炭烤联盟”的统计数字。所谓“炭烤联盟”——告诉诸位还处在棒球黑暗期的人——就是一种叫做“梦幻大联盟”的东西;这个游戏已经风靡全美——据《今日美国报》的估计,现在有七十五万个玩家——而且我可以骄傲地说,本人是原始联盟的创始者之一。这个游戏的前提虽然简单,却能令人无限满足:你在拍卖场组织一支棒球队,与其他九或十个“老板”竞争,看你要选美国联盟或是国家联盟;球队的结构有具体规定:两个捕手、三个垒手、五个外野手、九个投手等等;如果你买来“草莓先生”史卓贝瑞⑨——老天,不要!——假如他为道奇队打出全垒打,就等于为你的球队打出一支全垒打;身为棒球的超级狂热份子,我有两支队伍,使得我在夏天那几个月几乎无法完成任何工作。我的美国联盟队叫作“盖泽斯玫瑰花蕾”,国家联盟队叫作“熏鱼”(我在国家联盟的朋友尊称我为膊鱼将军;相信我,如果我能找来史蒂夫?楚特⑩当我的投手,我一定会付他大把银子)。我喜欢趁辛迪不在的时候看统计数字,因为她觉得这实在有点变态:一个还算明智的人,竟然愿意一天花两个小时的时间,计算在体育馆里苦战的球员们打出的垒数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4)
          我很满意玫瑰花蕾队这阵子直线上升的成绩,但熏鱼队的沉沦似乎永无止境,令人沮丧。我决定现在该是出发前往海景派对的时候了。
        我走出去时,诺顿正懒洋洋地在露台晒太阳。当我经过它的时候,它的半只耳朵因好奇而随意抽动了一下。我想它正在好奇,有谁会想离开这样完美的地方呢。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它:“要出去走走吗?”
        海景离我们的所在地费尔港有两英里远。到那里唯一的直线路径就是穿过沙滩。诺顿从来不曾在沙滩上走超过三十尺;这可能会是个灾难。不过,要是诺顿到了海景,一定会喜欢那边的野炊。这似乎值得一试。
        我的同伴已经准备好了。它从舒展身体的地方站起来,开始在我身后小跑步。走了半个街口,当我们要走下沙滩的时候,它大声地喵起来。
        “来啊,”我温柔地哄它:“不要紧的。”
        如果我是自己一个人,大概会在二十分钟内抵达派对现场;带着诺顿,我花了三十五分钟才到。它很好——完全没有慢下来,没有分心,一直用同样的步调跟在我身后,除了它起玩心跑到我面前的时候。它比平常喵得多,但也不像在抱怨;它只是多话罢了。
        海景就在沙滩旁边,地势略高,必须爬过一个小山丘才会到。爬上去以后,你会发现人就站在一个可以眺望镇上整条沙滩的制高点。这不算什么大峡谷,但感觉不错,尤其是有几百个人开心地野炊、用餐、嬉闹的时候。
        我爬上去,在那里站了一会儿,欣赏风景。我看到辛迪。她招招手,我也跟她挥手。我回头看看那个会走路的奇迹,然后说:“我们走吧。”
        诺顿喵了一声后就跟上。它爬上沙丘,走进欢乐的人群里。不到片刻,本季最吵闹的活动忽然安静得吓人。这些世故的火岛人曾经见过身边有会玩飞盘的狗,见过拿着桶子与铁铲在沙滩上挖洞的蜘蛛猴,甚至在青一色单身的“命运”小区里见过没有戴脚链的女性……如今却全盯着这只穿越沙滩前来帮他们一起庆祝的小猫发愣!它是阿拉伯的诺顿。
        “你们从哪儿来的?”我经过的第一个人问我。
        “费尔港。”我告诉他。
        “你的猫就那样走了两英里?”
        我点点头。等我走到辛迪跟它的朋友身边,我已经点头点得像个疯子,嘴里重复熟悉的字眼:“没错,它都是这样……苏格兰折耳猫。你看到它的耳朵吗?……诺顿……两英里……费尔港……没错……你看它的耳朵?”
        渐渐地,野炊回归正常,乐团再度开始演奏,西洋双陆棋继续下,虾又被串起来;诺顿吃过几块烤鲔鱼之后,跑到离沙滩有段距离的草丛里去玩。我跟它一起走到离开沙滩的台阶上,跟它说我过几个小时再来接它。我把它抱起来,亲一下它的头,然后看着它消失,知道它会在这里等,直到该回家的时候。
        ①约翰?格伦(John  Glenn),是第一个上太空的美国人。
        ②即Girl's  Night  Out。
        ③人生如海滩”,原本是俗话  "Life  is  a  bitch"  ,意思是“人生不如意事十之###”,但bitch  被替换成发音相近的beach(海滩)。
        ④泰德?邦迪(Ted  Bundy)为20世纪70年代肆虐于美国的连续杀人犯。
        ⑤行动日(D-Day),原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同盟国登陆法国诺曼底的第一天(6月6日),后来也被用在任何行动开始的日子。
        ⑥吉姆?贝克斯(Jim  Backus)在《养子不教谁之过》(Rebel  Without  a  Cause)一片中饰演父亲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5)
           ⑦作者在此处借用《污脸天使》中,吉米?卡格尼被送上电椅处死后隔天的报纸头版标题:“洛基最后像个胆小的杀人犯那样焦黄地死去。”(ROCKY  DIES  YELLOW  KILLER      COWARDAT  END.),将“洛基”的名字换成了诺顿的。
        ⑧伊瑟?默曼(Ethel  Merman),美国著名的百老汇歌唱家、演员。
        ⑨“草莓先生”史卓贝瑞(Darryl  Strawberry),著名球员,但吸毒、逃漏税等负面新闻不断。
        ⑩史蒂夫?楚特(Steve  Trout),20世纪80年代的投手,他的姓Trout恰好是鳟鱼这个字。
        阿拉伯的诺顿(Norton  of  Arabia):作者以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打趣。
        西洋双陆棋(Backgammon),历史悠久的棋盘游戏,游戏目标是把所有的旗子从棋盘上移走。
        5.大家都说我爱你
        火岛的房东好心把我的夏天延长到9月底。但是到了劳动节①周末,我忽然想到:当我没有夏日小屋让诺顿嬉闹的时候,它该怎么办?它该如何适应当一只家猫?尤其是这只家猫的父亲甚至不肯把窗户开一条缝——最近我刚得知,纽约猫的首要死因是从公寓的窗户跳出去而摔死的。
        到了10月1号,我还想不出任何一个聪明的解决之道。诺顿的旅行现在已调整为往返我与辛迪的公寓之间。当她在我家过夜时,马洛也一起过来。它在我家的时候很自在,因此当我去辛迪家过夜时,诺顿似乎也应该过去作客。
        我也开始经常出差(我可能应该解释一下,我出差的旅程很复杂,因为我的工作很复杂;应该说是我的众多工作们——也许“混乱”是比“复杂”还恰当的形容词,因为我不只有一份工作,我有好几份工作,全都不值一提。我的工作之一是经营一家出版公司。这份工作让我能够做出属于真正成年人的财务决策,去认识任何我觉得有趣而且想写书的人、与非常有才华也非常喜怒无常的作家及名士一起工作;另外一部分是我写作、制作电视及电影剧本。这部分工作让我能够戴墨镜、恨演员,在制作人说出例如:“我爱死了——太完美了——别担心,我知道要怎么修才好!”这样的话时恨得牙痒痒的——我在写的一部电视剧的执行制作真的说过这些话;第三项,也是我最后一项工作——或许也是我最爱的一项——就是写书。这让我能够自己一个人坐在房间里,折磨自己要虚构出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读到或听到的角色和情节。它也给我机会从没有意义的东西当中创造出各种意义。这些工作并没有刚好契合,我也不是立志要当个工作狂——然而不知怎么的就这样发生了,而且我还蛮喜欢的)。我的出版社工作——这时我正在协助庞大且持续成长中的兰登书屋集团设立一个新的出版部门——让我必须四处参加销售会议、去旧金山见经纪人,或是与作家到某处做短期旅行,以确定他或她觉得自己受到出版社的关爱。我的写作生涯也让我忙着旅游。如果你住在纽约但是替好莱坞写剧本,就必须经常向住在三千英里外付薪水的电视台或是电影公司主管保证,他们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些剧本也许永远不会被拍成电影,因此他们付的钱确实是多了点);我们唯一能提供的保证就是露脸,意思是说,我跟我的写作伙伴戴维必须经常跳上飞机、到好莱坞去秀一秀我们的德行。(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6)
          诺顿与马洛是很好的朋友,因此我从来不必担心出门的时候该怎么安置它,辛迪会接手。她喜爱我的小家伙的程度,不亚于自己的猫,而且她真的很喜欢看到它们两个连续三四天玩在一起。当我不在的时候,他们三个在一起很开心。
        一切看似完美,直到这个愉快又简单的惯例不得不画下句点。辛迪告诉我,当我不在的时候,她似乎玩得太过开心了。
        辛迪与我,我们的感情关系很奇特。我一见到她就神魂颠倒,她一见到我就觉得讨厌;她认为我自鸣得意、自负,而且看太多棒球;但我坚持到底——写信、送花、打电话,什么都做了,除了少看一点棒球——最后终于赢得她的芳心。我们俩的个性简直有天壤之别。她对感情小心翼翼,迟疑不愿陷入,确信一旦我们俩的关系会是永久的,自己就会受到无比的伤害;虽然我不相信,甚至不去考虑永久的可能性,却是个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而且非常乐意伸出我的下巴,让朝着我挥出的第一个右拳打昏。她觉得花钱不可不明智,把钱花在眼前的娱乐与享受上几乎是一种罪恶;我觉得应该把拿到的任何一笔钱立刻花掉——而且只花在能娱乐我、使我舒适的东西上。她觉得自己是个非常糟糕的人——但她绝对不是——而我,相反地,想不出另一个比我更优秀,更好的人。她总是很沮丧;我总是很开心。她总是冷淡;我总是热情。她觉得严肃很重要——时机不好,只有严肃的想法和行为才有出路;我则是《苏利文游记》②,那一派的行动观点——时机的确不好,不如大家笑一笑,苦中作乐。她追求意义;我希望我永远不会从任何东西里头找到意义——否则我的麻烦就大了。
        我们会在一起的真正原因,就是我们有一个共通点——我们都想维持独立自主。
        我们唯一的共识就是我们不相信有标准、老式作风、一夫一妻制的感情关系。我们不相信婚姻。人跟人在一起应该是因为他们想要在一起——而不是让一张纸告诉他们说,他们立下了法律上的承诺。我们想要自由不受拘束;如果星期六晚上我们想在一起,很好;不想,也没关系;没有问题也没有束缚。
        我们从来不曾真的说出“我爱你”,我们用聪明的措词迂回地表达,例如“我真的很爱跟你在一起”以及“我觉得我们不必说‘我爱你’就知道对彼此的感觉,这样真的很好。”然而一旦我们明白自己深受对方吸引,而且不必遵守老式的感情关系,每个周六夜晚都得见面——我们便陷入一个舒服的老式感情关系,每个周六夜晚都和对方见面,通常也会好好照顾对方;我们从没想过不必要的承诺。现在回想起来很明显,不论是辛迪或是我,都不了解承诺的本质为何。不过,我现在已经开始在学习了;只不过对象不是辛迪。
        去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辛迪与我分开的时间比往常要多,我认为这只是因为她换了一个新工作,不但工时长,工作又辛苦。没想到,我其实应该归咎于她爱上了她的医生。
        辛迪大概在春天的时候换成现在这位医生。我记得她曾经提过他人真的很好——而且很帅;我也记得大概在7月4号的时候,她开始会说类似“你知道吗,你真的不应该吃爆米花。你的肠道很容易会因此阻塞”。还有“你知道吗,到了2020年的时候,每个医生平均要花将近一百万的学费念医学院!人们认为医生自私又无情,可是他们为了行医却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难道你不生气吗”?(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7)
           通常我会说“喔,是吗?”或是“什么?”然后就不再多想了。但是当她说要甩了我跟那个医生在一起之后,我开始不停地想,尤其是这就发生在我邀请她一起去英国之后——我正打算带她去度假一周,作为她的生日礼物。
        “我就是没办法继续活在谎言中了。”辛迪告诉我。
        我当然同意她不应当继续活在谎言中,虽然我宁愿她能撑到我们去过得文的几个农场旅馆以后。她还要我同意,我们之间行不通,是件悲哀的事情。我勉强说出,我以为我们一直行得通。
        “不,”辛迪说:“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能力给我我需要的感情。”
        “你说的那种感情,是当有人试着对你好,例如带你去英国,但你却可以把他甩了的那种感情?”
        “不是,我是说沉溺于爱情中。你是个观察家,”她告诉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参与人生。”
        这句话让我忽然住口。我一直以为我是很好的参与者。就算我认为的快乐时光是把《岸上风云》(On  the  Waterfront)看个六十二遍,然后打电话到运动专线(Sports  Line)看看大都会队的比数如何,但是我的确与别人一起累积了生活经验。
        “喔,你的确参与了,”现在辛迪说:“但你有所保留。好像你在等待什么似的。”
        “等什么?”
        “我不知道。等更好的东西。不一样的东西。你没有的东西。你保留你真正的自我,直到你找到为止。”
        “这个就是我的真实自我,”我试图告诉她:“也许你比较喜欢波拉洛医生的真实自我,但这就是我。”
        “你不懂。”她说。这我不得不同意。我以为辛迪跟我在同样的波段里,以为我们给彼此的就是对方所需要的,以为我们之间有诚信;我以为,我们终于进展到男人与女人费尽心思尝试、但只有在养老院里才能达到的舒服阶段。显然我的以为错了。
        我没有逗留太久。原因之一是我非常难过,原因之二则是,我相当肯定波拉洛医生的真实自我很快就会过来,到时我可不想在场。
        和辛迪说再见不是件容易的事。怪的是,跟马洛说再见甚至更难。我真的很喜欢那个小家伙。辛迪的话,至少我还可以恨她一点点,虽然我知道这个恨不会持久,不过在当下能给我一点慰藉;可是我没有理由恨马洛。它除了让我笑和让我开心以外,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在我们倒数第二个的火岛周末假期里,我甚至成功地让它跟我还有诺顿散步了一小段路。它一路走到市场。现在我把它抱起来,抓抓它完整而直立的耳朵。“你想过来的时候就过来。”我告诉它。
        诺顿很惊讶我们这么快就要走了。一旦我把它背到那边,它就准备好要过夜了。当我把它放回它的袋子里,它喵了一声,有一点点不悦。辛迪没有摸它或是跟它说再见。事实上,她连看都不愿意看它。我想她是太过内疚了。或者她觉得诺顿的真实自我会问她说,她干吗为了一个不肯吃爆米花的人而把我们甩了。
        辛迪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你不会难过太久的。你并不是真的爱我。你不知道爱是什么。”
        接下来的几个礼拜有点难挨。自己一个人在礼拜六晚上看《岸上风云》变得有点奇怪,诺顿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它完全没有离开过公寓一步,连到辛迪家都没有;二、如果它不能离开,它的朋友马洛怎么没来陪它?
        我的时间大多花在工作和自怨自艾上。一些小事情会让我感到安慰:我记得辛迪曾经告诉我,她觉得《岸上风云》的结局很蠢——马龙?白兰度不应该在片尾支持那些人回去工作;他有可能会受重伤(这些话是她在医生出现以前说的)。我记得她在做菜时喜欢哼《妙家庭》(The  Brady  Bunch)的主题曲。而且我还领悟到,现在我坐出租车去任何地方时,再也不会有人让我觉得我个人该为巴基斯坦的饥荒负责;事实上,在一天之内,我已经写了一份清单,列出种种她触怒我的地方,让我几乎忘记回去求她再给我一次机会。(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8)
            还好我的理智(以及我身边的人的理智)还在,让我能分心去准备我一周的加州行。我忙着安排会面,思考我该做或说什么……一直到出发前三天,我才想到必须安排诺顿。
        我想过打电话给辛迪,看她是否还愿意收留它。我相当肯定她会答应,但是觉得这样做不适合。我不喜欢让她知道我没有她不行。我还想象波拉洛医生(现在我一想到他的长相就忍不住想起“萨姆之子”③)在诺顿脆弱的身体上动奇怪的手术。所以不能找辛迪。我几乎打遍了所有熟人的电话——没有一个人可以照顾猫一个礼拜。他们不是自己也养猫,怕双方处不来,就是住在严格禁止养宠物的公寓,要不然就是对猫过敏,再者就是害怕在照顾过程中,要是诺顿出了什么事,我绝对会跟他们没完没了。等我打完电话簿上的每一个号码,我只剩两天时间想办法。
        我之所以要去加州,是因为我答应在圣地亚哥的作家会议上演讲。我要在那里待三天,剩下时间去洛杉矶,见一些人,开会,跟我的家人相处一些时间。不会太忙,太正式,太可怕——换句话说,带着一只非常有教养也很能适应环境的猫,似乎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马上开始打电话。圣地亚哥没问题。那个会议帮所有的演讲者、以及未来的作家,在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附近一间很大的汽车旅馆订房。旅馆说他们很乐意让一只猫住几晚。我忽然对悠闲的南加州生活方式有了全新的赏识。
        然而,洛杉矶比较麻烦。我通常入住的旅馆连考虑一下都不肯。不可能。我接下来打的五家旅馆也不肯接受诺顿作为客人。不过,运气还是来了。
        四季饭店在洛杉矶新开了一家旅馆。地点方便,价格合理,而且听说很棒。他们才开业一个礼拜。
        “它有多大?”他们想知道。
        “很小,”我说:“就猫来说算小的。”
        “超过四十磅吗?”
        “没有。我刚说它是一只猫,不是狮子。我想它大概重六磅。”
        “有爪子吗?”④
        “是的。”我说。之后才想到我应该撒个漫天大谎。
        “但是它从来没有抓过任何东西!”我马上补充:“而且如果它抓的话,我愿意赔偿任何损失。”说完最后一句话,我立刻祈祷若是真有上帝的话,希望它没有给四季饭店找来一个对粗麻布情有独钟的室内设计师。
        “我问问经理,请稍候。”
        我在电话这头等着,心力交瘁,想出各种说词准备待会儿说服经理,让猫住进他们的客房;我甚至愿意替他安排试镜。“跟你商量一下吧,”我想这么说:“我会另外帮诺顿订一间房,把它放在里面一个小时。然后你再安排它退房……”
        “先生?”
        “我还在。”我轻声地说。
        “我们很乐意让你的猫入住,”订房部的员工告诉我:“它叫什么名字?我好把它放进贵宾名单里。”
        那是我第一次明白没有辛迪我也可以活下去。如果我打算娶电话那头那位好心的女士,我一定要生存下去。
        到了起飞那一天,我什么都没准备。我不知道该怎么带着猫来趟横越大陆的飞行,因此只好临机应变。我假定万一我做错了什么,某个头脑清楚的航空公司员工会纠正我。
        我跟我的经纪人艾丝特?纽博一起出发,她也要在作家会议上发表演讲。艾丝特刚好最怕两件事——坐飞机跟猫——因此当我过去接她,一看到诺顿时,她已经准备把所有的行程取消。不过她的第二号恐惧,在我们抵达机场之前已经荡然无存。艾丝特改变主意的速度就跟匈奴王阿提拉一样快,三十分钟之内,她已经认定诺顿是她见过最伟大的动物。她就是受不了诺顿在整趟路上、坐在我的膝盖上往窗外瞧的样子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9)
            “我希望它在飞机上也是这样。”我告诉她。
        “它跟你坐飞机时都在干吗?”她问道。
        我决定先不要点破。艾丝特是紧张型的人。
        到了机场以后,我把诺顿放在它的袋子里,背在肩上,拿我们的行李去托运。在售票柜台前,那个女人给了我一张登机证,在我的行李箱上贴好标签、送上输送带,然后看了看诺顿的眼睛。她对它笑一笑,什么也没说,把我的机票还给我。
        接下来是安全检查。艾丝特顺利通过。当诺顿和我走过安全门时,我预期警报声会响起,引人侧目。但是没有。我猜那些东西对金属和爆裂物比对皮毛敏感。在整个过程中,只有当诺顿探头出来看看四周时,有一名女警卫拍拍它的头。
        我们来到登机门时,我开始认真怀疑,也许不会有人对我跟猫一起飞行这件事大惊小怪。也许这种事情比我想象得还要频繁。
        登机时,我把机票拿给空姐,诺顿舒服地躺在它的袋子底部。她只说了“座位8C”。完全没提到某只家伙。
        艾丝特和我坐定,诺顿从袋子里跳到我的膝盖上,选择它最喜欢的姿势——直直靠着我交叉的腿躺着、头枕在我的左脚上。我拿了一条毯子盖住它,心想起飞的时候会更容易把它抱好。
        我们看了一段教大家如何系好安全带的短片(我得说,我有一个理论,如果你是成人但没办法系好自己的安全带,你应该也没办法自己订好机位,还坐上飞机,也就是说你没机会坐在这里享受这个一流的电影体验),然后有一个空姐走过去,看大家是否都了解电影的内容并正确系好安全带。它直视我的膝盖——上面坐了一只猫——然后微笑,什么也没说,然后继续看别人的膝盖。还是没有人对诺顿说什么。
        大约两小时的时间,诺顿就这样坐着,像一位完美的绅士那样看着窗外,这是它长成成猫以来首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云。它没有动一下,甚至没发出一点声音。我开始放松。
        两小时又一分钟过去,终于有人对飞机上有猫这件事说了第一句话。说话的是空姐的头头,一个年约五十岁的女人,有着的优雅美貌和迷人的个性。
        “你有一只猫!”这正是她尖叫喊出来的话。
        我把书放下来看着她。诺顿也从窗前转过头,看看是谁制造这么多骚动。
        “把它拿出去!”她嘶声说道。
        我看一看艾丝特,又看看那个空姐。
        “你要我把它放在哪里?”我问。
        “我不管!”那个女人说,“把它拿走就对了!”
        “你何不打开门,”我说,“让我把它丢进克利夫兰上空?”
        我还没时间欣赏自己的冷静与智慧,事情就愈演愈烈。坐在我后面的男人站起来说:“喔,我的天啊!那里有一只猫!我对猫过敏!把它拿走!”然后开始疯狂地打喷嚏。
        “这只猫已经在这里两个小时了,”我说,试图在一片混乱中维持理性的声音:“你现在才打喷嚏打个什么劲?”
        很不幸的,那个人没办法回答我,因为他忙着打喷嚏、喘气、咳嗽、挣扎着要解开安全带,逃离可怕的猫空气。我想到可以建议空姐,播一段教人如何解开安全带的影片,但想想还是算了。
        “把那只猫放到座位底下!”那个女人怒气冲冲地对我说。
        “我想你不会希望我那么做的。”我告诉她。
        “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  !”
        “我听到了。但你先听我说!”
        “把它放到座位底下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0)
            我把诺顿——面对这个危机,它表现得特别听话,特别可爱——从膝上抱起来,放到我的座位底下。当我告诉它“别动”时,那个空姐已经气炸了。
        “放笼子里!把它放到笼子里!”
        我对当众吵闹没什么兴趣。在我不喜欢做的事情清单里,这会介于走在烧热的煤炭上以及看完一部贝蒂?米勒⑤的电影之间。
        “我没办法把它放在笼子里。它没有笼子。所以我才说,你不会要我把它放到座位底下的。”
        这位迷人的女性反应之激烈,跟假如我说“我有炸弹,把你所有的钱都交出来,否则我就把飞机炸成碎片”是一样的。
        “你说你没有猫笼是什么意思?”她盘问我。这时我知道事情会一路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此就想:管他的,我豁出去了。
        “你知道的,就那种放猫的小笼子?那种刚好可以放在座位底下的?我没有。这就是我的意思!”
        事情演变成这样,我想大概不会更糟了。但是我错了。艾丝特决定插手。
        “听好,”她说!当艾丝特用“听好”做句子的开头,我唯一能想到同样可怕的场景,就是在《教父Ⅱ》里面,当艾尔?帕西诺听到戴安娜?基顿说它去堕胎的那一幕——“之前有个空姐就看到他膝盖上有一只猫。她就不觉得有问题。”
        “空姐?!”那个女人的愤怒到达顶点:“空姐?!!”
        我跟艾丝特互看一眼,不知道现在又是什么状况;我说服力十足的经纪人,艾丝特,继续尝试。“没错。另一个空姐走过去然后——”
        “我们不是空姐!我们是空服员!”
        接下来的五或十分钟在我的记忆中是一片模糊;我记得咯咯地笑;然后我记得那个空姐……呃……空服员指控我偷渡诺顿上飞机;我大概记得跟她解释说她误会了,还记得她说我触法,记得我叫她把我关到飞机监狱里;我完全记得艾丝特挺身为诺顿辩护,宣泄一堆咒骂的话,就连美国黑帮老大约翰?戈蒂听了也要甘拜下风。不过这些话对她好像没什么用。
        机上有一只野生的、未受驯服的丛林野兽到处乱跑,随时都可能威胁到乘客的安全——如果你相信她的话。这趟飞行很快就变成一部灾难片——然而最大的问题,似乎只是他们即将开始分送那些超级棒的机上餐点。显然,根据卫生规定,用餐时间宠物没有待在笼子里是违法的。这个国家实在太棒了吧?我们无法解决游民的问题,但是民航总署却要确保我们都能坐在狭小的位子上安心吃微波炉加热过的烧鸡肉。
        我们最后还是找出折衷的办法,可惜并不包括我拿订书机把空服员的嘴钉起来。我同意放弃美味的餐点,我忠实的经纪人也一并同意,换来我不必把猫丢出机舱让它用降落伞降落。它可以待在我的膝盖上。我后面的男人可以跟一个同情我处境的乘客换位子。我们的飞机可以继续飞往圣地亚哥,不再有任何歇斯底里的情况发生。
        我们就这么做。诺顿心满意足地看着窗外,直到我们降落。过敏先生移到后面的座位,在剩下来的旅途中,呼吸着干净、没有猫味的空气。拉契护士的行为让艾丝特气愤不已,使得它忘了要担心坠机摔死;她甚至让诺顿在她膝上坐了一会儿。那个邪恶的空姐——基于原则,我拒绝称她为空服员——后来避开我们的座位,甚至拒绝为我们送咖啡和小纸巾。
        最后三个小时安然度过。(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1)
          歇斯底里的状况直到下机以后才又开始。
        等我们拿到行李、跟另外两个要搭便车的出版界人士会合、在租车公司的柜台排队等候、拿到去会议地点的地址时,我们已经旅行了九个钟头。这是我学到关于带猫横越大陆的第二个教训(前一个是买一只可以放到座位底下的猫笼):九个小时不用猫砂盒实在太久了。
        四个人与一只猫挤进一辆闪亮的奥斯摩比车。人立刻开始抱怨肚子饿,恨起南加州来;猫很不寻常地开始喵得跟疯子一样。诺顿坐在后车窗的平台开始嗥叫,持续了大约十五分钟;我想它就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明白我们还要很久才会到旅馆。一旦它明白了以后,它决定做点什么。
        它尿得后座到处都是。
        不用说,我同行的伙伴不太开心。尤其是因为我们没办法叫它停下来。我从来没有看过一只动物——不管两条腿或是四条腿的——尿了这么久。
        我没有生气。我没办法生气。根本就很难责怪诺顿。从它悲惨的样子看来,它也不喜欢这样;它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停在加油站,迫切地想清洁一番,我领悟到我完全没有为“带着猫过一星期”这件事做任何准备。我不但没有猫砂盒,我也没有猫砂,没有猫食、装猫食的盘子,或是任何猫的小点心。基本上,就是因为我自私地想带它一起旅行,才为我亲爱的猫上了一堂如何折磨猫的速成班。
        诺顿显然因为它在公开场合的……嗯……意外而感到屈辱。它好像不了解这不是它的错。它躲在驾驶座底下,一路到旅馆。我让不爽的乘客下车以后,马上采取行动好弥补我欠缺考虑的行为。
        首先我开车来到市场,买了一个大的猫砂盒(自此之后,对于这个可能造成尴尬的问题,我有了比较老练的解决方法:我现在囤积携带型的猫砂盒,一次二十个,每家宠物用品店都有卖的;它们够坚固,可以用上一至两个礼拜,而且能够轻易塞进我的行李箱或旅行袋里。好处根本说不完);然后买了一些猫砂(同样的,多年后,我在这方面也成了专家:我的手提箱可以轻松放进两小包五磅重的猫砂。等我们一上出租车,我便打开一个折叠猫砂盒、撕开两包猫砂的其中一包,就这样,诺顿所需要的东西都备齐了,它会立刻在后座的地板上解决。没必要让它一直折腾到车子开到终点为止,这也让我在之后开车带它兜风时方便许多;到了我的房间以后,我会拿出第二个折叠猫砂盒,撕开第二包猫砂倒进去。不只诺顿对额外的厕所心存感激,我敢确定租车公司和旅馆也会开心得多;至少旅馆大厅的服务生肯定会这么觉得;我第一次想到要在车子里放猫砂盒的时候,身上没有带第二个。因此当我登记入住时,一个穿着制服、不是很开心的家伙只好搬来一个用过的猫砂盒到我的房间)。我还在超市买了一个小铲子来清猫砂、一个礼拜份的猫食,还有一盒猫饼干。
        回到旅馆,我登记入住,让诺顿舒适一下。两个烟灰缸刚好可以用来装食物和水。我喂它吃饭,让它看我把猫砂盒放在洗手台旁边,然后把它放在床上,开始抚摸它,用最诚恳的态度告诉它,它非常有可能是史上最伟大的动物。没多久它就开始呼噜了。半个小时以后,我觉得已经可以安全地打开行李了。我相当确定它原谅我了。
        参加作家会议还要做一件事,就是每天花一点时间写评论稿。任何一个想得到我的意见的学生,可以拿十到十五页的稿子让我阅读,然后我会在泳池旁坐几个小时,给每个学生十五分钟的时间跟我讨论他们的写作能力(或说,至少是有经验的我发表对他们写作能力的看法);在我参加过的作家会议里,这是最好玩的一部分:看看别人试着写什么,以及听他们说他们认为自己试着写些什么,真的非常有趣。然而,不愉快的事也在所难免。很多编辑会一针见血地说出真相;这种做法我不推荐;面对自己宝贵的作品,很多学生作家听不得最微乎其微的批评。你必须在事实与鼓励之间找出微妙的平衡,这不是件容易的事(想象一下,在不冒犯作家的情况下,你得去评论一个俄克拉荷马州牙医的剧本,剧名叫做《张开一点》,内容是真实描述有关去除齿垢的有趣故事)。我试着温和一点,最重要的原因是,我面对的不是专业人士。面对专业作家,编辑可以直接说:“这段很烂。删掉。”专业作家通常会以开放的心胸重新检视该段落,如果真的很烂就删掉,不然至少也会重写。面对业余者,这类直率的评论会造成从眼泪到掏枪等不一而足的反应,因此我在抓出负面因素时,也试着找出正面因素。基本上,我就是要让这些怀着作家梦的人觉得值回票价。(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三部分(12)
            说到这个,我想我也应该试着让诺顿觉得值回票价。既然它都横越国土来到这里了,把它关在汽车旅馆的房间里似乎很蠢。因此在我泳池课程开始的第一天,我带着诺顿,把它放在我的椅子旁边,告诉它接下来几个小时好好去玩。
        可以自由行动之后,它就走到汽车旅馆的另一头,那边有草坪和树丛可以让它走动。当它走过角落、即将从我眼前消失之际,它喵了一声,很大声。我抬起头,我们的眼神交会(我发誓,我真的没有捏造),它确定我注意到它在哪里,然后就走了。
        有一个来自纽约,也在作家会议教课的编辑,走过来问我知不知道汽车旅馆的另一边有一条高速公路。我告诉她我没有急着要出门,然后她告诉我她不是关心我的行程,只是担心我的猫会变成路杀⑥。我跟她保证诺顿没事,它在火岛经常这样,然后就不再多想了。
        我开始我的第一堂课,评论一个应该当成小说,其实却是经过轻微修饰的真人真事: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一个年轻的犹太少女与一名年长的意大利男人之间的热烈爱情故事。这本书相当诗意地取名为《无酵饼与意大利面》,作者是一位七十岁的女性,叫做娜欧米?温博拉。我给它的由衷建议(“对话很强烈,但是你真的觉得这样具有现代感吗?”)被那位担忧的编辑打断,她说她一直在找我的猫,显然它已经逃跑了;她试着叫它的名字,但还是找不到它。我再一次告诉她不必担心,然后回到我的学生身上,她正要替她的小说辩护:“但这些事情真的都发生过啊!”
        当我在评论下一篇手稿,一篇关于南北战争的小说,内容描述一位性格激烈名叫史嘉丽的女性爱上一个英俊、粗俗的流氓时(“你对于那个时代的描写不错,但似乎有一点抄袭的影子”⑦),我听到那个编辑在喊:“诺顿……诺顿……”我转过头去,看到她正在拨动诺顿消失前待过的草丛,试图诱它出来。我摇摇头,回到下一位焦急的作家身上。
        一个小时过去,看过了几份手稿(一本科幻小说,内容关于实际上是人类的计算机创造出实际上是计算机的人类;一本想传达人生中也有简单乐趣的励志散文合集,叫做《嘿,胖也没关系》;一篇短篇小说,作者是一个仪容极端整洁、叫做乔伊的女人,故事内容是一个叫做吉尔、仪容极端整洁的女人在泥巴路旁遭到强暴,然后爬了数英里路最后来到一座垃圾山上,接着她蹒跚地走进去,用垃圾掩埋自己,死前只希望知道那个强暴犯的名字,这样她才能宽恕他——我的见解对她很有帮助:“写你真正知道的东西。”),我的编辑朋友已经组成了一支搜救队,大概有四五个学生正趴在草坪上大喊诺顿的名字,求它赶快回家。
        下一个小时结束时那个追捕诺顿的搜索网终于让我看不下去了;感觉上,好像圣地亚哥大部分的小区都动员起来搜寻我走失的猫。我得说,虽然我外表看来冷静,也很镇定,实际上却开始紧张起来;万一南加州跟火岛不一样怎么办?万一诺顿决定要找到火岛,而且认定公路是最快也是最保险的一条路?万一……
        我下定决心:这样胡思乱想是没用的,但我很确定这个学生可以写出差劲的散文诗。我决定去一探究竟,看看是不是我对诺顿太有信心了。
        在不显露出内心的恐惧下,我迈开步伐走到我最后听到它喵一声的地方,叫了一声它的名字。我的小灰猫毫不迟疑,立即从草丛里跳出来,开心地喵一声,很高兴我能拯救它离开这许多噪音。我骄傲地拍拍它,霍然转身,朝着我们在二楼的房间走去。诺顿跟在我身后,准备在鸡尾酒时间前睡个午觉。走过泳池时,现场鸦雀无声;但是当我打开门让它进到旅馆后,立刻爆出如雷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