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人才招聘:“常回家看看”背后的艰难时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3 23:25:52

“常回家看看”背后的艰难时世

2011年01月06日 14:25:55分类:未分类

  据报道,中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此,新修订的老年法将有可能在“精神慰藉”一章中写入这样的条文:“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示子女应“常回家看看”,虽然未必能够起到实际的约束作用,但至少从眼下引起的公众与媒体的广泛关注看,也总算是聊胜于无。并不一定所有的法条都要设置罚则,把“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范畴,这本身就是在提出一种导向:它提醒为子女者,探视老人是一种应尽义务;它提醒老人,被子女探望时一种合法权利;它提醒这个社会,“常回家看看”已渐稀缺。
   探视老人是一种孝道,属于道德范畴,所以不少人指责把探视老人写入发条是试图以法律约束道德,是法律的越界和不自量力。但我宁愿将其理解为法律对社会现实的一种正常反映,它不是在指责人们的道德缺失,而是在警示世人,在中国“常回家看看”已变得何等稀缺。
   近年来,中国在快速转型,社会在剧烈变迁,“常回家看看”的稀缺正是这种转型与变迁的负面产物。为人子女者,谁不想对父母尽以孝道?难道是今天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才导致子女不愿经常探视父母?非不为也,是不能也,“常回家看看”背后蕴藏着一言难尽的艰难社会现实。
   比如房子,如果父母和子女能够居住在一起,则探视问题就变成了一个伪问题,但现实是房价高企,子女连自己结婚的房子都买不起,遑论为父母迁居?有个说法叫“一碗汤的距离”,儿女与父母的最佳居住距离是送一碗汤不会冷那么远,试问有多少儿女有条件实现?当然,儿女可以选择不往大城市挤,留在乡下或者小城镇孝敬父母,但在地域、城乡差距如此之大的社会现实下,这无异于要求子女为了父母牺牲前程,先不说子女意愿,就是为父母者有几个能忍心?
   比如休假,有网友讥讽说“常回家看看”更应该写入《劳动法》而不是《老年法》,此说其实大有道理。记得当年在某机关刚参加工作那会儿,对老家在外地的青年职工,单位每年都规定有探亲假,时间还挺长。但今天对无数赴外打工者来说,双休日这样基本的休假有时候还很难得到保障,更别说什么年假、探亲假。
   结果就是每年全国人民只能挤在春节、五一、十一这几个法定长假期间回家探亲,结果就是一票难求,一路拥挤,回家之途仿佛遭罪之旅。近年来虽然火车提速了,高铁、动车运行了,但便宜的绿皮车也逐渐消失了,票价也跟着涨上去了,高企的回家成本对于那些收入微薄的农民工来说无异于一笔沉重的负担,往往是他们即便想回家看看也无能力做到“经常”。
   还有计划生育政策。在过去,一个孩子在外面不能回来,其他子女可以代行孝道,但今天,一方面是中国的独生子女家长们拼命把孩子送到条件优越的大城市生存,一方面是两个孩子要肩负探视、赡养四个老人的重担,现实的困境只能使“常回家看看”成为一种美好愿望,无数人面对的则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人生遗憾。
   在表面上看起来“常回家看看”是《老年法》涉及的一则条文,但它背后反映出的却是深刻的社会现实。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想改变现状,其难度更甚于进行一场医改、教改级别的社会变革。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孝道也一样,指望法律能解决“常回家看看”的问题,无异于望梅止渴,而如果其他一系列重大民生问题取得进展,中国人的整体幸福指数获得提高时,说不定问题反而会水到渠成、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