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眼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哪些程序?(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3/29 05:57:43

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哪些程序?(下)

    2010-02-07 20:31    总点击量:66     总评论数:0  修改

 第二个阶段是农民在专业合作社的成立阶段。首先要召开设立大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通过本社章程;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审议其他重大事项。设立大会议程主要如下:工作人员宣读章程并表决通过;筹备领导小组介绍正式候选人;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召开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理事长、监事长。
    设立大会结束后,要给社员分发相关证件。主要包括社员证、股金证、交易证。
    设立大会结束以后,要准备好下列材料,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记录;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合作社法》规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第三个阶段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阶段。理事会要开会讨论下列议题:确定合作社经营服务内容;制订工作计划;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组织有关农业项目的实施。在此基础上,要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要制定好盈余分配制度。按交易额(量)返还,是合作社重要的分配原则。确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之后对可分配盈余进行分配。根据《合作社法》规定,按交易量(额)比例进行返还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