肚脐分泌物臭:【转】还兵于国,以绝强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18 23:25:08
军人,在半个多世纪以来都被中国人称为最可爱的人。
但是,最可爱的人往往又是最可悲的人,有时候还会是最可恨的人。人们应该象保卫或限制灾民的公民权利一样来保卫和限制军人的权利。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因为要歌颂*又不好露骨明说,转而歌颂军人的标题,让我陷入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之中。
很多不明背景的网络写手在灾难过后,开始借令人尊敬的中国军人的高尚行为大做文章,以弥补中国已经濒临崩溃的对**的信任。
这些标题几乎千篇一律,比如《 西方无法理解:老人跪求"铁军"吃老百.... 》、《西方媒体无法理解解放军……》……那种借外媒的惊讶和困惑来衬托中国军队乃至中国***高尚强大的无知行为,让砍柴的悲从中来。
其实,不仅外国公众无法理解中国军人的种种超值付出,只要有良知的中国国民,经过仔细思考一下以后,你也一定会感觉到一种对中国军人的不公平,中国的军人似乎从来不在国家宪法约束和保护之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亦正亦邪,他们难道真是中国现代最后的奴隶或野民吗?
一个民主国家的军队,作为国家的战争机器,在面临国家安全受到军事威胁的时候,以专业的技术和法律赋予的责任权利为国家和人民而战斗甚至献出生命,这是他们的天职。
而中国的军队却不仅仅如此,中国是一个一*专制的国家,军队不属于国家,它是*的工具,因此它既不受制于宪法也不受宪法的保护。从这个意义出发,军队的一切并不受命于国家,哪怕抵抗外族入侵,保家卫国也都只是***对人民的恩典,而不是军队必须履行的宪法赋予的法律义务。
中国军队的权利和被放大了,而中国军人则被迫变成现代中国社会最特殊的人群。他们有时候专横跋扈(比如军车交通……),有时候又爱民如子(比如抗震救灾……),总之他们生活在现代法制社会的边缘。
所以和中国军人的行为相比,很多中国人无法理解美国飓风灾害的时候,为什么军人只荷枪实弹在灾区巡逻,而绝不参与具体的救援工作。难道美国人一当兵就从此变成冷血动物吗?
可是让他们同样感到困惑的是美国军人珍视生命的现实,比如二战时美国人用潜水艇在日军可攻击范围内冒险拯救遇难美国飞行员,还有《拯救大兵瑞恩》等。显然,这里面有很多情感之下更深层的理性因素需要那些浮躁的中国人去思考。
民主国家军人的责任是绝对专业和忠诚地维护国家安全,他们不是职业救援队。
他们没有紧急救援的专业技术也没有对巨大灾害冒险实施救援的责任。但我们中国却不知为什么总要在自然灾难来临的时候,冷酷地将这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推向死亡危险的前列,并堂而皇之地用政治团体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为***的利益而献身。
平民的死亡是不幸遇难,战士的牺牲难道就是天经地义?
每当这些单纯可爱的年轻人被军队强行驱使着、被**肆意煽动着、被失去灵魂的媒体和无知麻木的百姓怂恿着义无反顾地走向危险的时候,中国人,你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我为这些被叫做军人的中国青年感到悲伤。
他们本应该和所有志愿者一样自愿去救援灾区而不是被用命令强迫前往的平等的中国公民,救援同样只是他们的善举而不该是强制的责任。国家除了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专业国家安全保卫组织(军队)以外,还应该建设一支专业并职业的灾害救援组织。
军队不应该是紧急救援的主力军,军人的责任是用专业的军事技术和勇气维护国家领土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虽然自古以来有军令如山倒的说法,但现代文明下的军人绝对不能再是彻底失去自由的奴隶,他们应该有在自己规定职责基础上选择“YES”和“NO”的权利。
中国军人应该和普通百姓一样自愿捐款,自愿参与救援,而不是每次都被驱赶着走在危险的前列。他们的生命和被救援的遇难者有同等高贵的价值,谁也无权对这个群体的中国人草菅人命。
中国人,当你们颂扬军人的伟大时,摸着良心问下自己,你们真的有把这些貌似伟大实则悲壮的年轻军人们当成真正平等的公民来看待吗?
每当我们为他们在灾难面前无私的解救感激涕零的时候,是不是应该也毅然承担起一个神圣的责任:
解救中国最后的奴隶:军人呢?
附注: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回答记者有关陈良宇案的结论是说:怎么判要看人民的意愿。
也就是说中国的法律是无度的。
既然法律在中国拥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好的理解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
军人既然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被超越法度的被强加义务,就同时意味着军人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超越法度的被增加权利?
法律的不确定性使得中国军队地位无法确定,这使军人变成一柄双刃剑。
但是,最可爱的人往往又是最可悲的人,有时候还会是最可恨的人。人们应该象保卫或限制灾民的公民权利一样来保卫和限制军人的权利。
最近在网上看到很多因为要歌颂*又不好露骨明说,转而歌颂军人的标题,让我陷入一种非常复杂的情感之中。
很多不明背景的网络写手在灾难过后,开始借令人尊敬的中国军人的高尚行为大做文章,以弥补中国已经濒临崩溃的对**的信任。
这些标题几乎千篇一律,比如《 西方无法理解:老人跪求"铁军"吃老百.... 》、《西方媒体无法理解解放军……》……那种借外媒的惊讶和困惑来衬托中国军队乃至中国***高尚强大的无知行为,让砍柴的悲从中来。
其实,不仅外国公众无法理解中国军人的种种超值付出,只要有良知的中国国民,经过仔细思考一下以后,你也一定会感觉到一种对中国军人的不公平,中国的军人似乎从来不在国家宪法约束和保护之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亦正亦邪,他们难道真是中国现代最后的奴隶或野民吗?
一个民主国家的军队,作为国家的战争机器,在面临国家安全受到军事威胁的时候,以专业的技术和法律赋予的责任权利为国家和人民而战斗甚至献出生命,这是他们的天职。
而中国的军队却不仅仅如此,中国是一个一*专制的国家,军队不属于国家,它是*的工具,因此它既不受制于宪法也不受宪法的保护。从这个意义出发,军队的一切并不受命于国家,哪怕抵抗外族入侵,保家卫国也都只是***对人民的恩典,而不是军队必须履行的宪法赋予的法律义务。
中国军队的权利和被放大了,而中国军人则被迫变成现代中国社会最特殊的人群。他们有时候专横跋扈(比如军车交通……),有时候又爱民如子(比如抗震救灾……),总之他们生活在现代法制社会的边缘。
所以和中国军人的行为相比,很多中国人无法理解美国飓风灾害的时候,为什么军人只荷枪实弹在灾区巡逻,而绝不参与具体的救援工作。难道美国人一当兵就从此变成冷血动物吗?
可是让他们同样感到困惑的是美国军人珍视生命的现实,比如二战时美国人用潜水艇在日军可攻击范围内冒险拯救遇难美国飞行员,还有《拯救大兵瑞恩》等。显然,这里面有很多情感之下更深层的理性因素需要那些浮躁的中国人去思考。
民主国家军人的责任是绝对专业和忠诚地维护国家安全,他们不是职业救援队。
他们没有紧急救援的专业技术也没有对巨大灾害冒险实施救援的责任。但我们中国却不知为什么总要在自然灾难来临的时候,冷酷地将这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推向死亡危险的前列,并堂而皇之地用政治团体的标准来要求他们为***的利益而献身。
平民的死亡是不幸遇难,战士的牺牲难道就是天经地义?
每当这些单纯可爱的年轻人被军队强行驱使着、被**肆意煽动着、被失去灵魂的媒体和无知麻木的百姓怂恿着义无反顾地走向危险的时候,中国人,你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我为这些被叫做军人的中国青年感到悲伤。
他们本应该和所有志愿者一样自愿去救援灾区而不是被用命令强迫前往的平等的中国公民,救援同样只是他们的善举而不该是强制的责任。国家除了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专业国家安全保卫组织(军队)以外,还应该建设一支专业并职业的灾害救援组织。
军队不应该是紧急救援的主力军,军人的责任是用专业的军事技术和勇气维护国家领土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虽然自古以来有军令如山倒的说法,但现代文明下的军人绝对不能再是彻底失去自由的奴隶,他们应该有在自己规定职责基础上选择“YES”和“NO”的权利。
中国军人应该和普通百姓一样自愿捐款,自愿参与救援,而不是每次都被驱赶着走在危险的前列。他们的生命和被救援的遇难者有同等高贵的价值,谁也无权对这个群体的中国人草菅人命。
中国人,当你们颂扬军人的伟大时,摸着良心问下自己,你们真的有把这些貌似伟大实则悲壮的年轻军人们当成真正平等的公民来看待吗?
每当我们为他们在灾难面前无私的解救感激涕零的时候,是不是应该也毅然承担起一个神圣的责任:
解救中国最后的奴隶:军人呢?
附注:
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回答记者有关陈良宇案的结论是说:怎么判要看人民的意愿。
也就是说中国的法律是无度的。
既然法律在中国拥有明显的不确定性,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好的理解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
军人既然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被超越法度的被强加义务,就同时意味着军人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超越法度的被增加权利?
法律的不确定性使得中国军队地位无法确定,这使军人变成一柄双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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